低压供用电合同(范本)

低压供用电合同

合同编号:

供电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鹰潭供电分公司用电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1.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

2.供电方式 (1)

3.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1)

4.用电计量 (2)

5.电价及电费结算 (2)

6.计量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 (3)

7.供电质量 (4)

8.连续供电 (4)

9.中止供电程序 (5)

10.配合事项 (5)

11.质量共担 (6)

12.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6)

13.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6)

14.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7)

15.用电人的违约责任 (8)

16.合同的生效、转让及变更 (9)

17.争议解决的方式 (10)

18.附则 (10)

19.特别约定 (10)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合同法》、《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1用电地址:

1.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零售业。

(2)用电分类:商业。

1.3合同约定容量为12 千伏安,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2.供电方式

2.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380V/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

(1)

供电人在不影响用电人正常用电的情况下,有权自行调整供电方式。

2.2因电网意外断电影响安全生产的,用电人应自行采取电或非电保安措施。用电人若有保安负荷时,应自备应急电源,并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

(1)用电人自备发电机/ 千伏安,闭锁方式为/ 。

(2)不间断电源(UPS)/ 千伏安。

3.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3.1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 电能表出线桩头处(见附件2之附图)。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2)表述;如二者不一致,以本条文字描述为准。

本条约定的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

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并承担各自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4.用电计量

4.1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1)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处,为总表,记录数据作为用电人商业类别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费方式为低供低计。

4.2未分别计量的电量认定:

/ 计量装置计量的电量包含多种电价类别的电量,对

/ 电价类别的用电量,每月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1)/ 电量定比为:/ %;

(2)/ 电量定量为/ 千伏安时;其余电量电价类别为/ 。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重新核定后,从下一个抄表周期开始,按重新核定的比例和定量确定各类电价的用电量。

4.3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

5.电价及电费结算

5.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考核标准为/ ,相关电费计算按规定执行。

5.2抄表周期为每月,抄表例日为1日。供电人可以单方调整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但须通知用电人。

5.3抄表方式:采用人工/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方式抄录。

采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抄表的,其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当装置故障时,依人工抄录数据为准。

5.4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支付方式为现金,用电人应在当月25 日前结清全部电费。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

5.5用电人将用电地址内的房屋、场地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的,用电人仍需承担交纳电费的义务。

5.6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双方据实退、补。

6.计量失准及异议处理规则

6.1一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有权提出校验请求,对方不得拒绝。校验应由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实施。如校验结论为合格,检测费用由提出请求方承担;如不合格,由表计提供方承担,但能证明因对方使用、管理不善的除外。

用电人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6.2 计量失准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定: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上述超差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运之日至误差更正之日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上年度或正常月份用电量的平均值为基准,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按导致失准时间至误差更正之日的差值确定。

发生以上情形,退、补电量未确定之前,用电人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6.3 以下原因导致的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计费差额电量按下列方式确定: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运之日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

(2)计算电量的计费倍率与实际倍率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确定计费差额电量,计算退、补电量的时间以发生时间为准确定。

发生以上情形,退、补电量未确定之前,用电人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6.4 抄表记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表内留存的信息作为双方处理有关计量争议的依据。

6.5 按确定的退补电量和误差期间的电价标准计算退、补电费。

7.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况下,供到用电人受电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8.连续供电

8.1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人连续向用电人供电。

8.2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可中止供电:

(1)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的;

(2)用电人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拒绝检查的;

(3)用电人逾期未交电费,经供电人催交仍未交付的;

(4)用电人受电装置经检验不合格,在指定期间未改善的;

(5)用电人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超过标准,以及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网电能质量产生干扰和妨碍,严重影响、威胁电网安全,拒不按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改善的;

(6)用电人拒不在限期内拆除私增用电容量的;

(7)用电人拒不在限期内交付违约用电引起的费用的;

(8)用电人违反安全用电、有序用电有关规定,拒不改正的;

(9)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

(10)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13条行为的;

(11)用电人装有预购电装置、限流开关、负荷控制装置的,在预购电量使用完毕、用户超容量用电或超负荷用电时自动停电的;

(12)供电人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依法做出的停电指令的;

(13)因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

(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中止供电程序

9.1 因故需要中止供电的,按如下程序进行:

(1)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中止供电的,供电人应当提前7日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并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等级的用电人;

(2)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中止供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并通知重要电力用户等级的用电人。

9.2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可当即中止供电:

(1)发生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

(2)用电人实施本合同第13.6条至第13.11条行为的。

9.3 因执行政府机关或授权机构依法做出的停电指令而中止供电的,供电人应按照指令的要求中止供电。

9.4 除以上中止供电情形外,需对用电人中止供电时,按如下程序进行:

(1)停电前三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电人,对重要电力用户的停电,同时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2)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电人一次。

9.5引起中止供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人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应向用电人说明原因。

10.配合事项

10.1供电人为用电人交费和查询电价、电费、用电量、电能表

示数提供方便。

10.2为保障电网安全或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以及根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停电、限电时,用电人应予以配合。

10.3供电人依法进行的用电检查或抄表,用电人应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根据检查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10.4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由供电人负责,用电人应提供必要的方便和配合;安装在用电人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人妥善保管,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供电人。

11.质量共担

用电人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如用电人行为影响电网供电质量,威胁电网安全,供电人有权要求用电人限期整改,并在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对电网安全的上述威胁,用电人应给予充分必要的配合。

12.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12.1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错误;

12.2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13.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13.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

13.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

13.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人处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已封存电力设备;

13.4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人的用电计量装置;

13.5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自备应急电源和其他电源并网;

13.6在供电人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13.7绕越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13.8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人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13.9损坏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

13.10使供电人用电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

13.11采取其他方法导致不计量或少计量。

14.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14.1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予以改正,继续履行。

14.2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电能质量义务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电人实际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用电人在电能质量不合格的时间段内实际用电量和对应时段的平均电价乘积的百分之二十。但因用电人原因导致供电人未能履行电能质量保证义务的,则对用电人的该部分损失,供电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4.3供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实施停电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用电人实际损失,最高赔偿限额为用电人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该用电量的计算参照)电度电费的五倍。

前款所称的可能用电量,按照停电前用电人在上月与停电时间对等的同一时间段的平均用电量乘以停电小时求得。

14.4供电人未履行抢修义务而导致用电人损失扩大的,对扩大损失部分按本条第3款的原则给予赔偿。

14.5供电人故意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错误,造成用电人损失的,按用电人多承担的费用予以退还。

14.6供电人随电费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退还用电人有关费用。

14.7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供电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连续供电的除外情形且供电人已履行必经程序;

(2)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

(3)多电源供电只停其中一路,其他电源仍可满足用电人用电需要的;

(4)用电人未按合同约定安装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

施,或者对自备应急电源和非电保安措施维护管理不当,导致损失扩大部分;

(5)因用电人或第三人的过错行为所导致;

(6)不可抗力;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免责情形。

15.用电人的违约责任

15.1用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应当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予以改正,并继续履行。用电人违约行为危及供电安全时,供电人可要求用电人立即改正,用电人拒不改正时,供电人可采用操作用电人设施等方式直接代替用电人改正,相关费用和损失由用电人承担。

15.2由于用电人责任造成供电人对外供电停止,应当按供电人少供电量乘以上月份平均售电单价给予赔偿;其中,少供电量为停电时间上月份每小时平均供电量乘以停电小时。停电时间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的按实际停电时间计算。

15.3因用电人过错给供电人或者其他用户造成财产损失的,用电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款责任不因15.4条责任而免除。

15.4用电人有以下违约行为,应按合同约定向供电人支付违约金:

(1)用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电费,当年欠费部分的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二、跨年度欠费部分的每日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计付;

(2)用电人擅自改变用电类别或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的,按差额电费的两倍计付违约金,差额电费按实际违约使用日期计算;违约使用起讫日难以确定的,按三个月计算;

(3)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人调度的受电设备的,按每次5000元计付违约金;

(4)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按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的每千伏安500元计付违约金;

(5)用电人擅自在供电人供电设施上接线用电、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伪造或开启已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损坏用电计量装置、使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的,按补交电费的三倍计付违约金。少计电量时间无法查明时,按180天计算。日使用时间按小时计算,其中,电力用户每日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每日按6小时计算。

15.5用电人违约责任因以下原因而免除:

(1)不可抗力;

(2)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免责情形。

16.合同的生效、转让及变更

16.1合同生效

(1)用电人受电装置已验收合格,业务相关费用已结清且本合同和有关协议均已签订后,供电人应即依本合同向用电人供电。

(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合同有效期为叁年,自起至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继续履行,有效期按本合同有效期限重复续展。

(3)对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续展期限届满日之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在双方对供用电事宜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16.2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6.3合同变更

合同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附件三)。

17.争议解决

17.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7.2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二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供电方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供电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3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8.附则

18.1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供电人执贰份,用电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前,双方按供用电业务流程所形成的申请、批复等书面资料,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

(1)附件1:术语定义。

(2)附件2: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附件3: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4)/ 。

18.2双方是在完全清楚、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19.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供电人:(盖章)用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术语定义

1.用电地址:用电人受电设施的地理位置及用电地点。

2.用电容量:又称协议容量,用电人申请、并经供电人核准使用电力的最大功率或视在功率。

3.供电质量:指供电电压、频率和波形。

4.谐波源负荷:指用电人向公共电网注入谐波电流或在公共电网中产生谐波电压的电气设备。

5.冲击负荷:指用电人用电过程中周期性或非周期性地从电网中取用快速变动功率的负荷。

6.非对称负荷:因三相负荷不平衡引起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正常三相电压补平衡度发生变化的负荷。

7.计划检修:按照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实施的设备检修。

8.临时检修:供电设备障碍、改造等原因引起的非计划、临时性停电(检修)。

9.紧急避险: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时,供电人采取的避险措施。

1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逾期:指超过双方约定的交纳电费的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不含截止日。

12.重要用户:指有重要负荷的用户。重要负荷的定义参见国家《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

低压供用电合同(修订)

合同编号:低压供用电合同 五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供电方:用电方: 单位名称:五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隆兴昌镇富源路44号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0478)5250252 电话: 电传:(0478)5250252 电传: 邮编:015100 邮编: 开户银行:五原工商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0613090709022110292 帐号: 税务登记号:152822701436691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电价执行类别)。 (3)、负荷性质:(重要负荷/一般负荷)。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容量为千瓦(千伏安),该容量为合同约定用电方最大用电容量。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220/380伏电压的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2)用电方对供电方可靠性有较高要求时,备用电源采用: A、供电方从线路公用变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瓦。 B、由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PS)容量为 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0.85以上,或因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

低压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签约版

供电人(甲方): 用电人(乙方):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合同约定容量为2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 (1)632开发区一线方台村方盛园公用变压器。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路号杆号电表箱第块电能表该用户电能表外跳开关压接螺栓处。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附图表述,详见《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二);如二者不符,以文字为准。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用电计量 1.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方台村方盛园台区处,为总表,作为用电人结算农村到户非居民_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费倍率为1。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3.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 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 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2.抄表周期为一个月,抄表例日为每月日至日;如有变动,供电人应提前一个抄表周期告知用电人。 3.抄表方式:采用自动方式抄录。 采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抄表的,其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当装置故障时,依人工抄录数据为准。 4.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支付方式为电力机构卡表购电,用电人应在当月月末日前一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 5.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2020通用版居民供用电合同范本

2020通用版居民供用电合同范本 2020 general contract model for residential power supply and consumption [lawyer's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2020通用版居民供用电合同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千伏线三相交流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运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千伏安,其中千伏安台,千伏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 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 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 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 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算暂停用电。自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版

合同编号:FW-27773 低压供用电合同通用版 ——This contract is made in two originals that should be held by each party.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低压供用电合同 [备注:合同必须是平等的两个或以上的当事人互相作出一致的协议,调整所属物的归属关系,为了更好的约束或维护签署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而订立的一种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契约关系在合同期间违反约定,须按约定赔偿。文档为word电子版本,下载后可直接编辑打印。] 低压供用电合同 (参考文本)合同编号:________ 供电方用电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

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生产班次:________,周休日_____________。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___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二、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hz电源、220/380伏电压的电_____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____线路____公用变____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____千瓦。

低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6604 低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示范文

低压供用电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约束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日后双方的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可用于电子存档或 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供电方:,简称甲方 用电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 用电类别:,用电容量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线路配电变压器以相 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处,属于乙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 1.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

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只和型 安培电能表只,电流互感器/5只,该电能表及互感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有管理权的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 电价,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执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 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发票到甲方查实,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4.乙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收费标准有质疑时,可向价格管理部门投 诉,若确属甲方执行标准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安装在乙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乙方不能私自迁移、拆 装、锁封。乙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乙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完 清电费,供电方在约定用电方交费期的最后一日的次日上午10时为中止供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1、健全供用电合同治理机制,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 完善体系,认识到位。一是人员体系的完善,襄樊公司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营销副总经理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片挂点,公司营销部设置专职供用电合同治理专责岗位,县市公司、供电营业所确定了供用电合同专(兼)责人员,建立了襄樊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的人员体系。二是制度体系的 完善,襄樊公司重新修订《襄樊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治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治理模式,统一合同治理台帐、报表、档案的治理标准 , 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一 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线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治理。同时结合省公司电价专项检查,襄樊公司开展了用电比例专项普查,还出台了《电力客户电价核定实施细则》按政策取消和调整了一些动力用户的灯力比,从而提高了售电均价。 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到人 , 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合同修签力度,要求各供电营业所成立合同修签小组,通过在山区和平原召开合同现场会的方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合同修签的进度,提高修签质量,并按月通报完成情况。 正视困难,工作到位。 供用电合同修签牵涉精力多、难度大,开展起来确实面临非常大困难。南漳公司面对诸 多客户由于改制、租赁、承包等种种缘故,产权及责任都非常不明确等实际困难,在实际工作中,以三多手段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一是多沟通,经常了解客户经营状况,随时掌握用电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多宣传,关于不配合的客户,加大电是商品宣传,抓好正反典型事例的对比,提高客户契约必须遵守,违法应受制裁的守法意识,客户对合同条款不理解的,认真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通过宣传解释,使大部分客户从原来的不理解、不配合转变为理解、支持;三是多联系,一旦合同协商一致,通过客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促使合同的尽早签订。 2、创新四制,规范治理,是抓好合同治理工作的有效保证 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科目多,需要多科室、多人员的配合与协作。为了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我们以强化责任为切入点,以细化环节为着力点,以打造合同品牌为落足点,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按属性、分条款细化到各专业,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进而探究出了供用电合同修签四制,即:分级审核制、分项签字制、专工审 查制、责任追究制。所谓分级审核制,就是对每份高压供用电合同包括新报装合同,首先由合同治理员起草文本后,交由报装办审核客户的用电类不、用电性质、用电容量等差不多信息 , 所属供电营业所审核产权分界点及供电方式,计量所审核有关计量装置的信息;分项签字制, 就是各专工对自己审核的条款签字;专工审查制,就是由合同专工对每一份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分管科长把关审核,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定审签字;责任追究制,就是谁审核的条款谁签字,出了咨

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了明确电力客户(以下简称用电方)与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用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根据用电方自愿申请,供电方同意向用电方提供用电类别为居民生活用电、供电容量为_______千瓦、______相______线、额定频率为50赫兹、额定电压为______伏的电力。 2、本合同所指电价系国家定价。用电方可选择执行以下一种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用电方按规定交纳电能计量装置改造费_____元,供电方负责安装峰谷分时计量电能表。自装表接电之日起,用电方一年内不得变更峰谷用电。满一年后,用电方如要求变更为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的,应到当地

供电营业厅按规定办理变更用电手续,但用电方交纳的峰谷电价电能计量装置改造费不再退回,供电方也不再向用电方收取其他费用。 3、供电方按国家规定装设用电计量装置,该装置安装在用电方,其记录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用电方应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如发现封印损坏或脱落应及时通知供电方,供电方应及时维修和处理。用电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容量范围内用电,因用电方原因造成用电计量装置损坏的,由用电方按电力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赔偿。 4、用电方认为供电方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则校验费用由用电方负担;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则校验费由供电方负担。用电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在15天内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用电方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5、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私自转供电、私自改变用电性质、私自引入其他电源,以及私自迁址、更动用电计量装置等均属违约用电,应对由此造成的人身触电伤亡和电(气)器火灾等事故承担责任,供电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予

低压供用电合同

低压供用电合同 合同编号: 供电人: 用电人: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2) 第二条供电方式 (2)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2) 第四条用电计量 (3) 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 (4) 第六条计量失准及争议处理规则 (5) 第七条供电质量 (5) 第八条连续供电 (6) 第九条中止供电程序 (6) 第十条配合事项 (7) 第十一条质量共担 (7) 第十二条供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7) 第十三条用电人不得实施的行为 (7) 第十四条供电人的违约责任 (8) 第十五条用电人的违约责任 (9)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转让及变更 (10)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11) 第十八条附则 (11) 第十九条特别约定 (12)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 (2)用电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约定容量为________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380V/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 (1)__________公用变压器。 (2)__________公用变压器。 (3)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电网意外断电影响安全生产的,用电人应自行采取电或非电保安措施。用电人若有保安负荷时,应自备应急电源,并装设可靠的闭锁装置,防止向电网倒送电。 (1)用电人自备发电机_______千瓦,闭锁方式为_______。 (2)不间断电源(UPS)________千瓦。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低压供用电合同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163 (合同范本系列) 低压供用电合同详细版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低压供用电合同详细版 提示语:本合同文件适合使用于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供电方:,简称甲方用电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

用电类别:,用电容量 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线路配电变压器以 相 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属于乙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

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 1.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只和型安培电能表只,电流互感器/5只,该电能表及互感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

供用电合同协议范本

供用电合同 甲方(供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用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千伏线三相交流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千伏安,其中千伏安台,千 伏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 为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电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电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11413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供电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低压供用电合同(标准范本)

低压供用电合同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688049 低压供用电合同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 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供电方:,简称甲方 用电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 用电类别:,用电容量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线路配电变压器以 相 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 在处,属于乙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 1.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供用电合同(范本)

户号:户名: 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电)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高压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 签订地点: 用电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明确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和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负荷性质:(一级/二级/三级)。 (4)生产班次: (5)主要生产工艺: 3.用电容量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认定乙方共有壹个受电点。受电设备的 总容量为:千伏安。备用容量为: / 千伏安。自备发 电容量 / 千瓦。其中: 受电点变压器台,共计千伏安,(多台变压器 时),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同 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变压器 / 台,共计 / 千伏安,(多台 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多台单列运行。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 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 二.供电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双/多) 电源, (单/双/多) 回路向乙方供电。 1.主供电源 (1)甲方由变(配)电站(所)以千伏电压,经出口开 关送出的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电点供电。供电容 量为千伏安(千瓦)。 (2)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 / ?受电点供电。 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备用电源 (1)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 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 电点供电,作为乙方生产备用电源。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甲方以 / 千伏电压,由 / 变(配)电站(所)

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 用电方: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1.用电地址: 。 2.用电类别:__________。(大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 3.行业分类: 。 二、供电方式、用电容量及产权分界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电源,单回路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电源

(1)供电方由 kv 变电所[开关站],以__kv___线公用线向用电方 配电房供电。 (2)用电容量为______kva。 (3)双方的资产分界点在:跌落熔断器下桩头。资产分界点的设备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至电源侧的资产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至负荷侧的资产属用电方。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用电方装置不并网自备发电机 台,容量 kw,作为 备用。 (1)发电机安装地点在发电机房。采用低压电缆与低压双电源切换柜联接。自备发电机具有独立的接地系统。 (2)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之间的切换方式采用手动先断后通。为防止用电方自备电源向供电方电网倒送电或误并列,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之间采用低压四极双投闸刀加机械程序锁作为联锁,安装在下列设备上:0.4kv计量柜闸刀手柄与低压双电源切换柜的四极双投闸刀手柄间。未经供电方同意用电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3)用电方内部的配电线路以电缆或绝缘导线敷设。用电方不采用架空裸导线。 4.用电方的正常运行方式: 进线开关运行、发电机冷备用。

高压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甲方: 乙方: 为明确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供用电基本情况 第一条用电地址 用电人用电地址位于:。 第二条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负荷特性: (1)负荷性质:。 (2)负荷时间特性:。 第三条用电容量 用电人共有个受电点,用电容量千伏安,自备发电容量千伏安。1.受电点有受电变压器台。其中,千伏安变压器台,千伏安变压器台,共计千伏安。(多台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台容量为千伏安的受电变压器为(冷/热)备用状态。 ——受电点有受电高压电机台,共计千瓦(视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其中台容量为千瓦的高压电机为(冷/热)备用状态。 2.受电点有受电变压器台。其中,千伏安变压器台,千伏安变压器台,共计千伏安。(多台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台

容量为千伏安的受电变压器为(冷/热)备用状态。 ——受电点有受电高压电机台,共计千瓦(视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其中台容量为千瓦的高压电机为(冷/热)备用状态。 第四条供电方式 1.供电方式 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单/双/多(电源/回路)三相交流50赫兹电源。 (1)第一路电源 电源性质:(主供/冷备用/热备用) 供电人由变(配)电站,以千伏电压,经出口开关送出的(架空线/电缆)专用/公用线路,向用电人受电点供电。 (2)第二路电源 电源性质:(主供/冷备用/热备用) 供电人由变(配)电站,以千伏电压,经出口开关送出的(架空线/电缆)专用/公用线路,向用电人受电点供电。 2.多路供电电源的联络及闭锁 电源联络方式:(高压联络/低压联络)。 电源闭锁方式:(机械闭锁/电气闭锁)。 第五条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 用电人自行采取下列电或非电保安措施,确保电网意外断电不影响用电安全: 1.自备应急电源 用电人自备下列电源作为保安负荷的应急电源: (1)用电人自备发电机千瓦。 (2)不间断电源(UPS/EPS)千瓦。 (3)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装设可靠的电气/机械闭锁装置。 2.用电人按照行业性质采取以下非电保安措施:。 第六条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用电人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千乏,功率因数在电网高峰时段应达值最低为。

供用电合同范本

供用电合同范本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1725

供用电合同范本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市______化工厂。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市______供电局。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于____市______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1.双方因___市__区现只有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解决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千伏变电所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千瓦___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盖章) 云博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南方电网-供用电合同

南方电网-供用电合同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22113—2010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职责 (4) 5 供用电合同的形式 (4) 6 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5) 7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纠纷处理、变更或解除、续签7 8 供用电合同的日常管理 (8) 9 检查与考核 (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高压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 (10)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低压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 (22)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临时用电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 (33)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居民客户供用电协议(背书合同)参考文本 (45)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委托转供电协议参考文本 (47)

前言 供用电合同作为供电企业与电力客户连接的纽带,在供电企业依法经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对于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供用电行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交易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交易部、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秦华、曹重、钟林、雷鸣、陈超、方毅、叶慧萍、张喜树、陈宇峰、凌焕彬 各省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供用电合同范本.doc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表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检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抵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

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电价为四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经济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带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带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

低压供用电合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 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 载 低压供用电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千瓦 (具体用电设备活单见附 表)。 二、供电方式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 0 h z电源、 2 2 0 / 3 8 0伏电压的电— 源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方式采用 (1)供电方从 ______ —线路_________ 公用变—_____ 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_____ 千瓦。 (2)用电力对供电可靠性有较局要求时,备用电源米用: a.供电方从 _______ —线路________ 公用变 ______________ —号低压杆接线,向用电 方供电。供电容量为_____ ___ 千瓦。 b .用电方自备电源。自备发电机(或不停电电源u p s )容量为千瓦。 3.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0 . 8 5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 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十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电计量 1.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届供电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 )用电计量安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 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 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 安培,无功电能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用于计量

低压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低压供用电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供电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用电方): 法定代表人: 为明确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和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用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已阅读并充分了解《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有关内容,并同意遵守。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类别 1、用电地址: 2、用电类别:(工业、非工业、农业、商业) 3、用方休息日: 第二条供电方式、用电容量 1、供方向用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380伏电压的电源 2、供电电源: (1)常用电源 供方经公用变压器,采用(架空线、电缆)向用方供电。用方核准用电容量为千瓦(具体用电设备见附件一) (2)备用电源

供方经公用变压器,采用(架空线、电缆)向用方供电。用方各用用电容量 为千瓦,其与主供电源采用(机械、电气)连锁,不得并列运行。 3、用方采取下列电与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生产产生的影响: (1)用方自备发电机台,总装机容量千瓦。与网供电源采 用(机械、电气)闭锁,用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连锁装置。(2)非电保安措施是: 4、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第三条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方应向用方连续供电。但为保障用电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方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用方愿意配合。第四条用电计量 1、供方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方结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供电度表为安培。电流互感器变化比为。用于计量(动力、照明)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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