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科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图

工程科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图
工程科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图

工程科

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二OO八年七月

一、工程管理科职责

1、参与配合处工程项目的勘察结果评审、前期、结算、决算、审计等工作。

2、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包括开工、实施、验收、移交、保修)具体组织实施及存在问题的跟踪处理工作:

①.负责在建工程项目(主要是市政项目)的征地、拆迁组织工作。

②.负责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做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目标管理工作。

③.负责在建项的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管理工作。

④.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的外沟通和协调工作。

⑤.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有关资料的办理和收集、整理称交工作。

⑤.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中的有关供方的管理工作。

⑦.负责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保修阶段的总结工作及参与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3、负责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年度考评工作。

4、处领导交办的紧急工作和其它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组织、协调、督促及指导工作,协调本科室与相关科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完成政府投资计划及白皮书的各项任务;

3、制定本科室的项目管理工作计划,负责项目主管的全面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

5、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设计变更会;

6、负责审核每月进度款并上报处领导审批;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副科长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2、协助科长进行本部门组织、协调、督促及指导工作;

3、负责完成分管项目的管理工作;

4、协助科长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项目主管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指定项目的各项建设管理工作;

2、参与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勘察、测量结果的现场验收,参加勘察结果的评审会;

3、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办理质量监督委托、交桩工作;

4、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目标的综合管理;

5、负责组织召开工程第一次例会和施工图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交底(包括造价交底);

6、参加工程设计施工图会审、设计变更会议,负责做好设计变更台帐;

7、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分部工程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备案、规划验收、保修期满验收、工程进度款的审核等工作;

8、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沟通协调工作,协调设计、勘察、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为项目服务,并依据合同进行管理;

9、参加工程项目的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各种问题,并视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10、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检查处理、事故处

理及项目总结等工作;

11、配合总工室、财务科做好项目的结算和财务决算以及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12、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工作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2、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3、建筑法

4、招投标法

5、施工规

6、施工图纸

7、招标文件

8、施工合同

四、工程管理科工作流程及工作细则

4.1、工程管理科工作流程

4.2、工程管理科工作细则

4.2.1参加项目勘察工作

①参加总工室组织召开的勘察交底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并留联系,由作勘察交底及提出勘察要点,确定正式开展勘察工作的时间(监理已招标的项目,通知监理参加);

②协调勘察外界条件,勘察过程跟踪、遇特殊地质情况及时知会总工室和;

③负责勘察、测量结果的现场验收;

④参加总工室组织召开的勘察结果的评审工作,勘察单位汇报勘察结果及提出应注意的地质情况,各参加单位进行讨论;确认勘察报告。

4.2.2办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主管负责)

送正青审图所需资料:

A施工图纸3份;

B设计、勘察合同,计算书及电子版(原件);

C勘察要求、勘察报告(原件);

D预算书(没有预算用概算);

E规划许可证;

F施工图(规划局审批并盖章的复印件);

G填报《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资料由总工室收集,项目主管负责检查资料齐全及报送)

4.2.3施工图会审(由科长主持)

施工图会审是我处组织并主持的一次重要会议,是项目按施工图实施前必须经历的关键节点,在规划部门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以后及编制招标标底之前,可与正青审图机构同时进行,并按会审意见修改图纸后进行标底编制。参加单位有城管委、建设局、规划局等上级主管部门,也有香洲区建设局、公安局、公安交警支队、水务局、园林处、路灯处、市政处、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项目实施可能涉及到的地上、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绿化管养单位,就施工图向上述单位再次地征求相关的意见,从中可以了解现状地下、地上构筑物的大致分布情况,尽可能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实施项目与现状地下、地上构筑物冲突的情况,减少项目实施中不可预见因素,保证项目在可控状态,其步骤为:

①.与总工室项目负责人商议初步的会议时间、地点及邀请参加的单位报本科室科长批准,由科长联系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局)确定具体的会议时间及地点;

②.在会议召开前四天起草会议通知并复印施工图分送各与会单位,

会议通知应注明请各单位对施工图提供书面意见以及会议联系人和;

③总工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项目主管同时应做好记录,已有监理的项目,监理必须参加会议并由监理负责记录和整理;

④项目主管协助总工室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就各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书面回复,并将合理意见具体反映到施工图上。

4.2.4参与重大项目或特殊项目的各项专题方案会审

重大项目或特殊项目由于复杂性高、涉及面广等原因,有可能会涉及到道路临时交通疏导、基坑支护等专项实施方案的确定问题。专项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需在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投资控制等方面寻找平衡点或侧重点,为此,专项方案通常由我处邀请各专业的专家召开专题方案会审会议,针对提出的几个初步方案进行讨论及评价,择优确定。专题方案会审会议由总工室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主管协助并参加会议。

4.2.5组织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工作(由副科长负责)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工作由本科室副科长负责实施。项目主管参与整个过程的配合工作,包括合同流程跟踪、费用申报、实施拆迁及补偿的过程跟踪等。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工作由国土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交所需资料以后,由工程科科长及项目主管予以协调和配合。

一、房屋拆迁补偿工作

1、办理《拆迁许可证》提交资料

①《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②建设项目批准书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核);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一份(复印件,原件备核);

④建设用地批准书一份(复印件,原件备核);

⑤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一份(原件);

⑥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一份(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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