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

几种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
几种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

几种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的缺点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铺天盖地,超高层建筑也蓄势待发,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在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鉴定检测的数据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目前我国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尚处于发展和探索阶段,存在检测鉴定部门资历有限、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实验仪器设备配备不足,检测仪器不够先进,相关领域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鉴定检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

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最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鉴定

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鉴定人员第一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

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司法房屋安全鉴定

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法院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鉴定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

房屋抗震安全鉴定

受2008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建设部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

该类型的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分为3个阶段的鉴定,即初始查勘鉴定(施工前的房屋安全鉴定)、阶段性安全鉴定(施工过程中的房屋安全鉴定)以及终结安全鉴定(项目施工结束后,一般基坑施工到正负零)。根据施工的计划,实时进行跟踪鉴定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此类型鉴定往往涉及到百姓的民事纠纷,应妥善处理好建设单位、施工方、居民们的相互关系,必要时可以申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解决矛盾冲突。

常用到的房屋安全检测

现场检测工作是一门低概率、高风险的工作,现场检测工作与鉴定工作是密切相关的。现场检测人员知道检测什么胜于知道如何检测。

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

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一般需要鉴定检测人员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一般检测项目包括材料强度检测、钢筋配置检测、建筑变形检测、裂缝检测和其他检测。

不同的结构形式其相应的结构检测方法也各有侧重,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应侧重检测混凝土等级、钢筋配置、裂缝分布、混凝土耐久性等情况;砌体结构应侧重检测砌体强度、砂浆强度、构造措施和裂缝走向、墙体侵蚀等;钢结构应侧重检测整体、局部变形检测、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截面尺寸及构造查勘的检测。

对于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部分应分别鉴定检测。上部承重部分应充分考虑现场检测条件的适宜性来选择无损检测或者破损检测。

以混凝土检测方法为例,目前我国常用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其检测误差的范围见下表。

注:①综合法就是采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检测方法获得多种的物理参数来推定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在混凝土强度检测中钻芯法是最接近于真实强度等级的方法,但由于需要破损检测,影响范围和施工量都相对较大,一般优先考虑超声回弹综合法,但遇到对检测的数值有争议或者司法鉴定时往往采用钻芯法。

房屋使用性安全鉴定检测

此类型大部分现场都是已装修、整改、加固完毕的房屋,对其进行详细的查勘往往具有局限性,故该类型检测内容应以复核图纸为重点,对于房屋整体功能有无变化、截面尺寸是否和图纸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房屋正常使用的现象等都是鉴定检测人员需要考虑的。对于结构检测,一般以构件随机抽取的方式考虑并且以无损检测为主,重点分析房屋的结构体系和使用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房屋改建结构安全的鉴定检测

此类型鉴定重点是复核验算,故检测材料强度等级是检测的重点,其强度为以后的复核验算提供了真实的参考依据。混凝土抗压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等应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 B/T50344—2004)中关于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检测,给出推定区间,而在即将颁布的《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里规定在工程质量检测中可以给出推定值。

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20修订)

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2017年1月2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18日济南 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市市辖区内依法建成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房屋结构完损程度或者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查勘、鉴别、检测、评定的活动。 第四条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的原则。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独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六条在用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情形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情形的; (四)对承重结构进行拆除或者改造的; (五)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 第七条房屋安全鉴定由下列相关主体作为委托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实施: (一)房屋所有权人; (二)房屋属于直管公有房屋的,由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实际使用人委托;

(三)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由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委托; (四)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 (五)存在第六条规定情形,危及利害关系人安全的,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委托。 第八条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人可以从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中自主选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第九条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人应当与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时限组织现场查勘作业。 现场查勘作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查勘作业结束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所查勘房屋的安全等级。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根据危险等级分别提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章。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房屋采取相应的维修、加固措施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三条进行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针对可能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防护预案: (一)锤击预制桩施工,距最近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开挖深度为三米以上的基坑,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三)地下隧道、盾构施工,距洞口边缘一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五)地下管线、降低地下水位等其他工程施工中处于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

深圳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内容

1、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最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2、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3、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4、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5、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鉴定 由于地震、火灾、煤气、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鉴定人员第一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鉴定需

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6、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7、司法房屋安全鉴定 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鉴定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 8、房屋抗震安全鉴定 受2008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 9、施工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 该类型的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分为3个阶段的鉴定,即初始查勘鉴定(施工前的房屋安全鉴定)、阶段性安全鉴定(施工过程中的房屋

房屋安全性鉴定的必要性研究

房屋安全性鉴定的必要性研究 【摘要】房屋安全性鉴定越来越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准确无误的对房屋的安全性做出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不容忽视。 【关键词】安全性;鉴定;必要性 一、房屋安全性鉴定的背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房屋建设数量与日俱增。建筑结构对房屋有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要求,房屋自身有使用年限。许多房屋的安全性就有待确定,于是就有了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 现阶段房屋安全性鉴定还属于初级阶段,许多地方很不完善。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不能做到认真、准确、详细。 (1)安全性鉴定资质申请单位人员方面一般需要注册结构工程师,所以房屋安全性鉴定资质通常由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给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但是就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来说,具体分为结构分析和检测数据分析两部分。而一般由具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的房屋在结构分析方面,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安全性鉴定主要工作就是检测数据分析。而检测方面一般设计院很少涉及,检测工作就只能交付给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或者直接进行结构分析,而不进行数据检测分析。这样一来房屋安全性鉴定的准确性就成为一纸空谈。 (2)安全性鉴定项目和检测范围一般是由委托方指定的。实际上一个具体的房屋包括许多相关的子项目检测。对于抽取的构件,不能完全保证整个房屋结构的安全性。 (3)房屋安全性鉴定中结构的处理方法一般只有两种,要么拆除重建,要么加固主体。而许多委托方需要安全性鉴定的目的就是拆除重建,所以在委托鉴定时就要求结论是拆除重建。房屋安全性鉴定并非鉴定单位(勘察设计院)的主要目的,其主要目的是新建建筑的设计任务。一般设计费用远高于鉴定费用,因此鉴定单位通常都会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将判定结果扩大化。 (4)对于框架结构,安全性鉴定的主要方面是承重构件(梁、板、柱)的安全性。现阶段主要采用的检测方法有:观察分析裂缝、回弹测试混凝土强度、钻芯取样做抗压试验、超声法检测混凝土孔隙、利用测量仪器检测房屋沉降及倾斜。对于构件只有做钻芯取样测试的混凝土强度最为准确,但是介于取样难度大,测试仪器笨重,很少进行钻芯取样。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使得房屋安全性鉴定的方法系统化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必须整理出一套科学、公正的检测方法,对房屋安全性做出准确的判定。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科[2007]28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04.01 【实施日期】200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津国土房科[2007]281号二○○七年四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土房管系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和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三条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局”)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局领导。 第四条市局、区(县)局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房屋安全鉴定的具体工作。市局、区(县)局各级行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兼职。 第二章机构管理 第五条为有效利用技术、设备等资源,市局设立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市局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对区(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业务和技术指导。 第六条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10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2人。以上人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建设部文)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 准(试行) 【颁布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颁布日期】 19841108 【实施日期】 19850101 【章名】前言 为了统一评定各类房屋的完损等级标准,科字地制定房屋维修计划,尽快地提高房屋完好率,我部委托无锡市房地产管理局编写了《房屋完损 等级评定标准》,现批准自1985年1月1日起在房地产管理所试行。 【章名】1引言 1.1为使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并为房屋技术管理和修缮计划的安排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特制 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对单位自管房(不包括工业建筑)或私房进行鉴定、管理时,其完损等级的评定,也可适用本标准。在评定古典建筑的完损等级时,本标准可作参考。 1.3对现有房屋原设计质量和原使用功能的鉴定,不属本标准的评定范围。 【章名】2一般规定 2.1房屋按常用结构分成下列各类: a.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参照列入); b.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 c.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建造的; d.其他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竹木、砖石、土建造的简易房屋。 2.2房屋完损状况,根据各类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等组成部分的完好、损坏程度,分成下列各类: 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 c.一般损坏房; d.严重损坏房; e.危险房。 注:危险房是指承重的主要结构严重损坏,影响正常使用,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2.3各类房屋结构组成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装修组成分为: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设备组成分为:水卫、电照、暖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2.4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在划分房屋完损等级时应结合抗震 能力进行评定。 2.5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统计房屋完好率时,应按本标准所确定的 完好房和基本完好房一并计算。 2.6凡新接管和经过修缮后的房屋应按本标准重新评定完损等级。 结合房屋的定期普查鉴定,亦应调整房屋的完损等级。 2.7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一般以幢为评定单位,一律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章名】3房屋完损标准 3.1完好标准 3.1.1结构部分: 3.1.1.1地基基础:有足够承载能力,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 3.1.1.2承重构件:梁、柱、墙、板、屋架平直牢固,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3.1.1.3非承重墙: a.预制墙板节点安装牢固,拼缝处不渗漏; b.砖墙平直完好,无风化破损; c.石墙无风化弓凸; d.木、竹、芦帘、苇箔等墙体完整无破损。 3.1.1.4屋面:不渗漏(其它结构房屋以下漏雨为标准),基层平整完好,积尘甚少,排水畅通。 a.平屋面防水层、隔热层、保温层完好; b.平瓦屋面瓦片搭接紧密,无缺角、裂缝瓦(合理安排利用除外),瓦出线完好; c.青瓦屋面瓦垄顺直,搭接均匀,瓦头整齐,无碎瓦,节筒俯瓦灰梗牢固; d.铁皮屋面安装牢固,铁皮完好,无锈蚀; e.石灰炉渣、青灰屋面光滑平整,油毡屋面牢固无破洞。 3.1.1.5楼地面: a.整体面层平整完好,无空鼓、裂缝、起砂; b.木楼地面平整坚固,无腐朽、下沉,无较多磨损和稀缝; c.砖、混凝土块料面层平整,无碎裂; d.灰土地面平整完好。 3.1.2装修部分:

房屋安全鉴定中常见裂缝鉴别与分析

房屋安全鉴定中常见裂缝鉴别与分析 【摘要】近代科学研究和大量的工程实践表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裂缝问题是普遍存在,不可避免,也是适当允许的。裂缝产生原因比较复杂,原材料性能缺陷、施工质量低劣、环境条件的变化、使用不当、地基不均匀沉陷等等。本文主要针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中有关结构构件常见裂缝进行分析与探讨,为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提供可靠现场检测依据。 【关键字】裂缝;房屋结构;结构性裂缝;非结构性裂缝 引言 在房屋安全鉴定中,现场调查、检测中裂缝是最普遍的现象之一,而建筑物的破坏往往始于裂缝。因此,如何鉴别裂缝、分析裂缝、控制裂缝,是安全鉴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1 房屋结构类型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中常遇到的房屋结构主要类型:混凝土结构、砌体(混合)结构。 1.1 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结构是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的统称。 房屋安全鉴定中常遇到的为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承重,现浇混凝土梁、板或预应力混凝土多孔板(局部现浇混凝土板)楼(屋)盖的混凝土结构。由于混凝土施工和本身变形、约束等一系列问题,硬化成型的混凝土中存在着众多的微孔隙、气穴和微裂缝,正是由于这些初始缺陷的存在才使混凝土呈现出一些非均质的特性。微裂缝通常是一种无害裂缝。但是在混凝土受到荷载、温差等作用之后,微裂缝就会不断的扩展和连通,最终形成我们肉眼可见的宏观裂缝,也就是混凝土工程中常说的裂缝。 1.2 砌体(混合)结构 房屋安全鉴定中常遇到的为砖墙或(砖墙及现浇混凝土柱、梁)承重,预应力混凝土多孔板(局部为混凝土现浇板)楼(屋)盖或采用混凝土(木)檩条的屋盖。由于砌体结构主要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主要承重构件,整体性较差,抗拉、抗剪强度较低,比较容易产生裂缝。 2 结构裂缝类别 2.1 混凝土结构裂缝 混凝土裂缝产生的原因很多,有应力裂缝、温度裂缝、干缩裂缝、沉降裂缝、施工裂缝、构造不合理等原因引起的裂缝;有外载作用引起的裂缝;有养护环境不当和化学作用引起的裂缝等等。在实际工程中要区别对待,根据实际情况判别裂缝。 2.2 砌体(混合)结构裂缝 砌体(混合)结构产生裂缝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外荷载变化引起的裂缝,二是由变形引起的裂缝(主要有温度变化,不均匀沉陷或膨胀等变形)。 3 结构基本构件裂缝分析 3.1 裂缝分析

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禅城区(以下简称“区”)范围内的房屋安全使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科函〔〕号)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禅城区范围内依法建造或登记的各类居住房屋建筑(含附属物和配套设施、设备)、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等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其它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配套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以上均没有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指定代管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 列入政府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给征收部门的,应由征收部门负责统筹监督管理;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未移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仍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房屋所有权人、代管人、使用人(含承租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履行房屋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职责。 房屋所有权人对服务建筑使用安全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单位、个人管理,受托管理人应当具备房屋安全管理能力,并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履行)房屋建筑使用安全

管理责任。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使用或管理的房屋建筑物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所属居(村)委会、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居(村)委会、镇(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配合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排危和治理。 代管人、使用人(含承租人)、受托管理人应当对使用或管理的房屋建筑物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属居(村)委员会、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居(村)委员会、镇(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配合进行排危和治理。 第六条房屋(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类型、设计使用年限、使用时间等情况,自行定期安全排查,发现建筑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评估。 第七条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区范围内房屋安全日常管理和排查治理工作。 房屋安全日常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按级负责”的原则,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物)安全监督管理,各镇(街道)所属居(村)委会应当依据区、镇(街道)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贯彻实施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做好经常性检查和巡查工作。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含代理人)、使用人、受托管理人对危险房屋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 第八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应当将每次排查掌握的危险房屋信息和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进行登记备案。 第九条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房屋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并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分工,协助

对房屋安全性鉴定的一点认识

对房屋安全性鉴定的一点认识 摘要:对建筑物实行定期检查及安全性鉴定,是为了掌握房屋完损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本文阐述了结构安全性鉴定的必要性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程序和方法。 关键词:结构鉴定开展情况、标准、鉴定与检测、评级与评定结果。 Abstract: to implement regular inspection and building security appraisal, is in order to master the damaged houses situation, found that the damage repair in time.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necessity of structural security appraisal and its related some procedures and methods. Key words: the structure identification development situation, standard, appraisal and testing, the credit rating and evaluation results. 一、我国结构鉴定开展情况 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和其他负有房屋修缮责任的人,应当定期勘察房屋,掌握房屋完损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即房屋所有者应承担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维修保养的责任;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对建筑物必须进行定期鉴定之规定,更未从立法角度进行相关法规建设。 全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近几年发展较快,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形势下,较好的支持了地方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这对既有房屋存在质量隐患的查勘、鉴别、治理,解决房屋突发事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鉴定行业的发展,在全国范围来说,不是很平衡。特别是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标准化管理更需要大力推行。 二、我国建筑结构鉴定标准 (一)标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

《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公告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即日起就《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即日起至月日前可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南京市华侨路号)。 联系电话:传真: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18年12月10日

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健全房屋安全鉴定市场机制,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促进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等,对房屋使用安全状况通过检测进行评估、鉴别和判定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城市房屋的危险性鉴定,执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第四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和鉴定单位名录库等。日常工作由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实施。 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 第五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申请备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鉴定人员不少于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名,技术负责人应当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相应结构分析能力的高级工程师,且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及相关工作达年以上; (四)具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所必需的结构计算软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申请备案应当填报《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备案申请书》和《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诚信承诺书》。 第七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备案材料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结果。 第八条已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停业、转业,变更名称、经营场所、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取消、变更手续。 第九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向已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开放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权限。 第三章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 第十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备案的鉴定单位纳入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开。名录库按照年度房屋安全鉴定信用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房屋安全鉴定信用评价标准另行制定。

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标

既有建筑物结构xx检测与鉴定标 准 1为使既有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有据可以,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使用范围为普通粘土砖、钢筋混凝土、钢等一种或几种建筑材料建造的,并已竣工的建筑物。适用于砖砌体结构不超过六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不超过九层的建筑。 3术语 3检测与鉴定程序及项目 3.1检测与鉴定程序 3.1.1对既有建筑物的检测与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3.1.2现场检测工作内容: 工程概况的调查与现场踏勘,内容包括: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墙体材料与砌筑方法、楼屋盖形式,工程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现场调查内容包括:鉴定建筑物的工程名称、委托鉴定单位名称、坐落地址、开竣工及投入使用日期、房屋用途、使用现状、结构受荷、周围环境等。 检测与鉴定必须明确房屋鉴定的原因。 委托鉴定单位应向受委托单位提供以下文件:检测鉴定委托书,地质勘察报告,结构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结构维修、加固、改造记录、原材料检验结构、施工资料,并保证以上文件的有效性与真实性。 3.1.3委托方应积极配合检测鉴定单位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与现场必要的方便和条件,以便真实反映建筑物既有状况。 3.1.4完成检测与鉴定后,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检测与鉴定报告。检测报告要求有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章。报告内容应明确检测方法与受检部位及检

测数据,鉴定结果必须明确、具体,并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状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观察使用、整改后使用、定期检查、继续观测等。对于要部分拆除或全部拆除的应有具体建议。3.2构件检测 3.2.1应测量建筑物结构及构件的下列几何尺寸: 1结构的轴线尺寸及层高。 2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测量梁、柱、墙的截面尺寸及楼板厚。 3对于砖砌体,应测量承重墙的厚度及高度。 4对于刚构件,应测量梁、柱、支撑的截面尺寸及板件厚度,应测量不少于3个截面的尺寸,取其平均值为构件的实测尺寸。 5结构及构件的实测几何尺寸应与设计图纸核对,并绘制结构平面布置示意图。 3.2.2应检测结构构件的外观,详细记录构件外观的损伤和缺陷,包括外观有损伤和缺陷的构件的位置、数量、损伤和缺陷的情况,可采用图形、照片和文字等方法记录构件的外观。 3.2.3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外观检测应包括: 1构件表面是否平整,是否有蜂窝麻面,是否疏松,是否有火烧痕迹,是否有裂缝。 2框架xx受压区混凝土是否压裂、压碎。 3框架柱混凝土是否压裂、压鼓或压碎。 4混凝土保护层因钢筋锈蚀而开裂、疏松、剥落的情况。 3.2.4砖砌体构件的外观检测应包括: 1墙、柱粘土砖的风化程度。 2砂浆的粉化程度。

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

目录 1 鉴定目的、依据和内容 0 1.1 鉴定目的 0 1.2 鉴定依据和参考的技术标准 0 1.3 现场检测使用的仪器 (1) 1.4 鉴定内容及方法 (1) 1.4.1 鉴定内容方法 (1) 1.4.2 安全性鉴定评级标准 (1) 1.4.3 适修性评级标准 (2) 2 安全性鉴定和适修性评级 (4) 2.1 工程概况 (4) 2.1.1 建筑概述 (4) 2.1.2 结构概述 (5) 2.1.3 使用历史概述 (5) 2.2 现场检查、检测 (5) 2.2.1 地基基础检查 (5) 2.2.2 上部结构构件检查 (6) 2.2.3 其它检查 (8) 2.2.4 材料强度检测 (10)

2.3 结构承载力验算 (11) 2.3.1 受压承载力验算 (12) 2.3.2 抗震承载力验算 (13) 2.3.3 高厚比验算 (14) 2.4 安全性鉴定及评级 (14) 2.4.1 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15) 2.4.2 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15) 2.4.3 鉴定单元安全性综合评级 (16) 2.5 适修性评价 (16) 2.5.1 上部承重结构适修性评级 (17) 2.5.2 鉴定单元适修性评级 (18) 3 结论和建议 (19) 3.1 结论 (19) 3.2 建议 (20)

鞍山路63#公建装修改造工程 安全性鉴定报告 1 鉴定目的、依据和内容 1.1 鉴定目的 鞍山路63#公建,2004年左右曾经过一次装修改造。自2015年8月中旬开始改造装修,该楼局部剪力墙及消防通道进行拆改,为了解该楼目前的结构安全状态,大连鑫豪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大连北辰房屋鉴定有限公司对该楼进行安全性鉴定。 1.2 鉴定依据和参考的技术标准 1)现场检测依据的标准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 《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标号的方法》ZBQ 15002-8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2)结构验算依据的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 50009-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3)鉴定评级依据的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房屋安全鉴定科长岗位职责(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鉴定科长岗位职 责(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84-50 房屋安全鉴定科长岗位职责(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受所领导的委任,行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职责,宣传、解释、贯彻执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负责编制、贯彻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计划。 2、负责安排外出勘测作业,督促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负责报告编制技术指导、校核;经常深入勘测现场,监督鉴定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落实情况,现场遇突发事故,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和群众安抚工作,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出具处理意见;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按照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 3、协调备案管理科拓展业务范围,收发鉴定资料和校对鉴定报告质量,做到及时准确;配合人秘科做好鉴定报告签发、归档、达标和年季度总结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协助所长定期组织对全市学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参与检查各区、县(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信访投诉,指导各区、县(市)房屋使用安全鉴定。 5、定期主持召开科室例会,总结检查前段工作,传达贯彻所领导安排布置的阶段性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带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执业考试,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6、配合财务科做好科室人员工资福利发放;负责科室车辆、仪器设备管理、维护、调配。 7、承担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房屋现状证据保全

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及现状证据保全事宜计划书 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 一、计划目标 为保证基坑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及响应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经我司与利源商贸及沃尔玛商场协商后明确,由我司出具对拟检测部位打凿事宜的具体计划安排,旨在将检测工作对沃尔玛商场(主楼)正常运作的影响降至最低,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概况 1、点位分布拟检测点位数共60个点位(已完成17个),每层梁上取 10个点位、柱上取10个点位,具体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分布为: 电梯口通道: 员工通道:(已打凿完成) 自动扶梯一侧楼梯间: 2、打凿时段应沃尔玛商场负责人要求,打凿时段为夜间22:30——6:00 (次日凌晨)。 3、人员安排打凿人员每时段5——10人,管理人员2人(每时段打凿 点位因打凿人员能力存在差异,故不作计划,根据具体打凿情况调整)。 4、防护措施为保证打凿区域相关物品的整洁干净,我司将采用油布对 相关物品进行覆盖。接近商场售卖区的点位打凿,有门的将门关闭,上下通风处用透明胶布封堵。 5、打凿垃圾打凿产生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并将打凿区域打扫干净, 不遗留粉尘等垃圾。 三、恢复事宜 依据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方案及检测工作的特殊性,从打凿完毕至检测完毕至少需15个工作日,检测完毕后才能进行恢复。望昆明利沅商贸

有限公司及沃尔玛商场给以理解与支持。对于打凿后裸露的墙面,为保证其美观性与整体性,我司建议可采用商品宣传海报对其进行美化。 四、计划入场时间 计划2015年9月1日晚入场开始打凿,拟三个晚上打凿完毕。 五、安全保障措施 1、为保证打凿施工过程中沃尔玛商场物品的安全,我司会要求打凿施工 人员禁止在打凿过程中抽烟,同时禁止携带如打火机、火柴等进入商场。 2、打凿人员不得食用、损坏、外带商场里的任何东西。如有此类情况, 照价赔偿。 3、拟打凿部分点位位于结构梁上,高差超过4m,要求在打凿过程中,必 须对人字梯梯脚做加固处理,保证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房屋现状证据保全 一、概况 1、对沃尔玛商场(主楼)内部及外立面、沃尔玛仓库现有裂缝、龟裂缝 进行标记、裂缝宽度测量、裂缝照片采集等工作。 2、检测时段此项工作对商场正常营业影响极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同时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与准确性,计划在白天进行该项工作,时 段为早上8:00——16:30。 3、人员安排检测人员共三组6人 4、防护措施结合该项检测工作性质,在检测过程中,速度快、效率高, 且不会产生任何垃圾,防护难度不大。 二、恢复事宜 该项工作不对墙面进行任何打凿,不需恢复。 三、计划入场时间 2015年9月2日,计划从仓库开始。

房屋状况说明书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房屋实物状况房屋权益

房屋状况说明书推荐文本 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屋租赁) 房屋坐落: 房地产经纪机构: 实地查看房屋日期: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推荐 2017年4月

说明 一、本说明书文本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推 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参考使用。二、本说明书经房屋出租委托人签名、房地产经纪机构盖章后 生效。 三、编制本说明书前,应核对房屋出租委托人身份证明和房屋 产权信息等资料,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并实地查看房屋。 四、本说明书用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 息,向房屋意向承租人说明房屋状况,作为房地产经纪业务记录存档。 五、本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 导性陈述,记载的房屋实物状况是实地查看房屋日期时的状况。在实际交接房屋时,如果房屋实物状况与本说明书记载的状况不一致,应以实际交接时的状况为准。

续表:

填表说明 1.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填写本房屋对应的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的编号。 2.房屋坐落填写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坐落。 3.房地产经纪机构填写编制本说明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而非其分支机构的名称。 4.实地查看房屋日期填写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房屋实勘的日期。 5.不动产权属证书上未标注套内建筑面积的,可不填套内建筑面积。 6.填写内容有选项的,在符合条件的选项前的□中打√。 7.建成年份(代)填写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建成年份,未标注具体年份的,可粗略填写,如20世纪90年代。 8.周边中小学、幼儿园名称填写房屋所在行政区域内,周围2千米范围内的相应设施名称。 9.周边医院名称、大型购物场所,填写房屋周围2千米范围内的相应设施名称。 10.周边有无嫌恶设施项中,大型垃圾场站、公共厕处于房屋所在楼栋300米范围内的,应勾选;高压线处于房屋所在楼栋500米范围内的,应勾选;丧葬设施处于房屋所在楼栋2千米范围内,应勾选。 11.房屋使用相关费用中,单位是指该项费用的计价单位,如水费填写立方米/元,单价填写每单位的收费价格。 12.户型示意图要注明各空间的功能,并标注指北针等。 13.凡是有签名项的,应由相关当事人亲笔签名。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站 责任人:承办人(A、B)、总工程师、站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9号令)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二)(齐编发[1991]110号文件)市房屋安全鉴定站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危房管理和鉴定的政策、法规以及颁发《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所辖范围内的各种所有制危险房屋进行注册登记,跟踪管理,开展鉴定业务,评定完损等级;对鉴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的科学研究等。”

(三)(齐编发[2007]74号文件)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站相应增加如下职能:“负责对既有房屋建筑物装饰装修前的建筑结构进行安全鉴定;负责对既有公共场所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进行安全性鉴定。” 三、鉴定范围、标准 (一)鉴定范围 齐齐哈尔市辖区内各种产权、各种用途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在鉴定范围之内。 1.遭受自然灾害损害的房屋; 2.遭受爆炸、火灾破坏或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3.存在明显险情的房屋; 4.拆改房屋承重构件或加大原设计荷载的房屋; 5.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铺设地下管线对周边相邻房屋的影响; 6.必须保证使用安全的公共场所;

7.已达到或超过同类房屋设计使用年限而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8.司法鉴定; 9.其他需要安全鉴定的房屋。 (二)鉴定标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4.相关现行技术规范。 四、所需材料 (一)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包括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房屋结构可靠性检测鉴定

房屋结构可靠性检测鉴定 如何辨别房屋质量问题检测鉴定找什么机构办理,近几年来,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与火灾、爆炸等人为因素对在役房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甚至破坏,加之在役房屋结构经过长时间使用后,建筑材料、构件和结构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和性能退化。外界因素和房屋自身因素的作用使得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的将会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检查和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检测就是这么一种手段,它运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通过对房屋质量,特别是对其结构质量进行检查测定,检查房屋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房屋安危,从而以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广东志承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以房屋安全鉴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鉴定、建筑结构设计及研发、房屋造价与评估为主线,专业提供建筑类相关技术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科学公正、求实严谨、专业高效、信誉至上"原则,以科学、严谨、专业、高效的工作态度,诚信为本,信守合同,按时按质提交鉴定报告,多年来所完成项目普及全国各地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各省、市、县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学校房屋抗震性能鉴定。 一、适用范围 1、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检测鉴定:指房屋在改变原本设计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后房屋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及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意见。 2、房屋拆改结构布置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单位想扩大房屋内在的使用空间、增设电梯及消防楼梯等构造设施前的检测鉴定,改造过程一般情况下需拆改房屋的部分结构承重构件,拆改前需了解拆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及采用加固可否达到拆改要求的一种为客户提供可行性建议的检测鉴定。 3、增加使用荷载前的房屋鉴定:一般以工业厂房、仓库、生产车间、档案馆及机房较多,为满足使用需求需在房屋楼面或其他承重构件上增加吊车、档案柜、机械设备、货柜、广告牌等设备前(后)为了解建筑目前楼面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加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的检测鉴定,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4、房屋增加使用层数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单位想增加使用层数前为了解建筑目前基础、主体承重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层后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5、房屋延长设计使用年限的鉴定:指房屋已用年限已经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想继续使用房屋前的检测鉴定,继续延用前为了解房屋目前的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房屋目前出现的损坏及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6、装修改造前房屋鉴定:该种鉴定在不改变结构构造的情况下一般为常规性的可靠性检测鉴定,主要是房屋重新装修前想了解原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统称为可靠性)是否满足后期的使用要求及现时的国家规范要求。 7、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8、装修加固改造后的验收鉴定。 9、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二、鉴定常用依据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08);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论结构检测在房屋安全性鉴定中的重要作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213696621.html, 论结构检测在房屋安全性鉴定中的重要作用作者:邱志亮李增宇 来源:《江苏商报·建筑界》2013年第13期 摘要:鉴于国内高新科技的不断进步,建筑业的发展也要适应社会高新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建设安全性能较高的建筑物,同时给城市居民一个安全良好生活环境。鉴于现代城市居民对于房屋建筑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安全性作为房屋建筑最基本的质量属性之一,一直是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部门的监控重点。本文中,笔者就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谈谈房屋安全性的主要检测方法———结构检测方法在房屋安全检测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结构检测;房屋安全性鉴定;技术 1 现场结构检测 1.1 在现场检测的过程中,通常会分为普检和优检两部分进行,但是无论哪一部分的检测,都要由检测人员先对房屋中影响结构安全的各种构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检测,不合格者则应通报质监部门。 1.2 在现场检测的过程中,施工单位要积极的配合应检测部门的工作,并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3 选点和检测。 现场结构检测中的试点的选取应该随机产生,为保证公平应由检测机构和监理、施工机构三方共同抽取。确定试点和检测的时间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的通知设计部门,以便其提出待检测的结构和构件。另外,工程如需进行复检,复检时的选点应由检测机构、监理、施工机构和设计单位四方共同参与。 (1)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的检测较普检更为严格,称为优检。在优检的过程中,对于工程设计中要求全焊透的一级焊缝要随机抽取百分之五十的试样,对于不全焊透的二级焊缝则只需随机抽取百分之十的试样,另,如遇特殊工程情况,其试样选取比例要参照《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 (2)混凝土结构。 a.混凝土的现场结构检测,主要的检测项目和内容为混凝土结构的抗压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标准; b.对混凝土结构进行普检时,其构件的选择一般情况下按照每一千平方米一个的标准进行。如果是评优工程,普检中按照按每两千平方米一个选样,优检同样按照每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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