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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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

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我部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施行,原《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届时停止执行。为了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新制度施行平稳、顺利,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为了做好新制度与原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新旧制度衔接前的准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前,应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将清查和盘点事项进行处理。

(二)旧账的截止和新账的建立。

2011年7月1日之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编制2011年上半年度(1-6月)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原账中2011年6月30日的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7月1日的期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

上述“原账中的各会计科目”是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二、新旧会计科目衔接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后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和“在加工材料”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在加工材料”科目,但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了原账中“药品”、“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应在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下设置“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明细科目,将原账中“药品”、“库存物资”和“在加工材料”科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的“库存物资”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将原账中“药品进销差价”科目相关明细科目的余额按照2011年6月各明细科目的药品综合差价率分摊后的金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药品”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药品”明细科目金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原账中“药品”科目余额减去“药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后的金额。

3.“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和“开办费”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和“开办费”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以上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

4.“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尚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后,应将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溢”明细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后予以核销。

5.“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对外投资”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对外投资”科目尚未结清,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对外投资”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对外投资”明细科目。待有关对外投资收回后,将新账中的“其他应收款——对外投资”明细科目予以核销,投

资损益直接调整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

(二)负债类。

1.“短期借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短期借款”科目,但设置了“借入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短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短期借款”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借入款”科目。

2.“应缴超收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缴超收款”科目,但设置了“应缴款项”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中的“应缴超收款”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中的“应缴超收款”科目的核算范围大,包括了按照规定应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全部款项。若原账中“应缴超收款”科目有期末余额,则应于转账时将其转入新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

3.“应付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应付账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应付账款”科目。

4.“预收医疗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预收医疗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预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中的预收住院病人医疗款和医疗保险机构预付并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应将原账中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中的医疗保险总额预付且不需结算的医疗保险金余额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

人收入”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应明细科目。

6.“应付社会保障费”、“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社会保障费”和“其他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大,包括了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新制度下的“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小,不包括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应交的各种税金等。新制度同时增设了“应交税费”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应对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对于其中属于代扣代交的住房公积金等应付社会保障费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对于其中属于应交税费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应交税费”科目;对于其中属于新制度“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部分,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有尚未确定应上缴或留用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待结算医疗款”科目;如有已确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应缴款项”科目。

7.“预提费用”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预提费用”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预提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

8.“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转账时,如原账中的“长期

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尚未结清,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并将原账中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明细科目待有关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偿还后予以核销。

(三)净资产类。

1.“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基金”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制度规定范围大,包括了固定资产占用、在建工程占用和无形资产占用。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占用”明细科目,并分别按照新账中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的“事业基金”科目,贷记新账中的“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固定基金——无形资产占用”科目。

2.“事业基金”、“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结余分配”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事业基金”、“结余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的相应科目。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有所不同。主要区别是:新制度下的“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范围与原制度规定范围不同,原制度“专用基金”科目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新制度“专用基金”科目包括医疗风险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对于职工福利基金中含有职

工福利费的,应将其余额分析结转入新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按照地方有关规定需要继续提取或保留住房基金和留本基金的,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住房基金”、“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其他专用基金”明细科目;按照地方有关规定不再继续提取或保留住房基金和留本基金的,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住房基金”、“专用基金——留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明细科目。

4.“收支结余”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收支结余”科目,但设置了“本期结余”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的“收支结余”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的“本期结余”科目。

(四)收入支出类。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财政专项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由于原账中以上收入支出科目期末无余额,不需要进行转账处理。自2011年7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照新制度要求设置新账中的有关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即将尚未支用的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分析登记入“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和“其他限定用途资金备查簿”。

三、新旧会计报表衔接

(一)2011年7月1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上述规定转账并作调整后的各会计科目2011年7月1日的月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2011年会计报表的编制。

1. 2011年7-12月会计报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2011年7-12月的月度资产负债表时,不要求填

列“年初余额”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2011年7-12月的月度、季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应在表中“本月数”栏之前增加“1-6月”栏,该栏数据根据2011年1-6月原账中收支数据按新制度收支分类口径进行调整后的数据填列(不改变原账中收支计量口径)。表中“本月数”栏按新制度规定的填列口径填列7-12月各月份的数据。表中“本年累计数”栏按照表中“1-6月”栏数据加上7-12月按新制度口径计算的数据填列。

2. 2011年度会计报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编制的2011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和净资产变动表。

在编制2011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年初余额”栏。

在编制2011年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但应在“本年累计数”栏之前增加“1-6月”栏,该栏数据的填列方法同上述2011年7-12月报表的编制。

(三)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2年的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在编制2012年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

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

新科目原科目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一级科目明细科目

一、资产类

1 101 库存现金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3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4 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5 110

11001

11002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6 111 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款

7 112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8 121 库存物资药品

药品进销差价

库存物资

在加工材料

待摊费用

对外投资

9 123 待摊支出

10

131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11

133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12

141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

开办费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13

201 借入款短期借款

14

202 待结算医疗款

15

203 应缴款项应缴超收款

16

206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17

207 预收医疗款预收医疗款

18 208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9

210 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付社会保障费

20

211 应交税费

21

221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22 301

30101

30102

30103

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占用

在建工程占用

无形资产占用

固定基金

23 302 事业基金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投资基金

24

303 专用基金专用基金25

304 本期结余收支结余

26 305

30501

30502

财政补助结转(余)

财政基本补助结转

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

27

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28

308

30801

30802

30803

结余分配

待分配结余

提取专用基金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结余分配

待分配结余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四、收入类

29 401

40101

40102

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

住院收入

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30

402 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31

403 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32

406 其他收入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 501

50101

50102

医疗卫生支出

医疗支出

公共卫生支出

医疗支出

药品支出

34

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财政专项支出

35

506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

管理费用

注:上表中标有“+”号的会计科目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

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其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个科目取代了原医院会计制度中“205 应付工资”科目。

基层医疗机构如何做好分级诊疗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医疗机构如何做好分级诊疗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分级诊疗,可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和上下联动的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机制。但基层医疗机构在推行分级诊疗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人: 1.人才招聘: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存在卫生人才短缺、医疗服务能力较弱的“瓶颈”问题,部分岗位屡屡招不到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建议能否在人才招聘上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差别化政策”,如在报名条件(学历、年龄等)、开考比例限制、考试方式等方面放宽条件限制。 2.岗位设置:目前岗位设置中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中高级职数较少的问题,很多基层医院连中级职数都已爆满,建议适当提高基层医院的中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 3.绩效工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奖励绩效工资以来,还未曾进行过动态性调整,建议建立年度自然增长机制。另外,可否考虑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的等级核定奖励绩效工资基数,确保多劳多得,按劳分配。 (二)财: 财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基层医疗机构中的乡村卫生室房屋产权私有化程度高,很多出现以家代室的情况,并且部分村卫生室房屋比较破旧。 (三)物: 1.硬件方面。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医用设备设施相对陈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购买设施设备需资金自筹,建议将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差别化政策”,财政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资金投入,在以“适用”为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进行添置和更新。 2.软件方面。将区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在区域内实现影像会诊、

心电会诊、病理会诊、集中检验等,解决各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不认同问题;通过信息化真正贯通上级医院与基层机构的双向转诊工作,实现优先预约专家门诊、优先安排辅助检查、优先安排住院等政策,通过建立远程教学系统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远程会诊来保障基层看病“诊疗快捷化”等等。总之,信息化建设对于促进形成“首诊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分级诊疗秩序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内部各系统及上级医疗机构间的互联互通还存在很大问题,另外基层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各地进展不均衡,缺乏长效投入保障机制。 (四)政策: 1.医保方面。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实施“差别化政策”,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等。 2.物价方面。基层医疗医疗价格实施“差别化政策”,尽量拉开不同层次、不同等级医院之间医疗服务价格差距,拉开不同医疗技术水平医生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拉开不同技术难度不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差距;并建立常态化价格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一批非基本医疗和个性化服务程度高的服务项目价格。 3.药品方面。目前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药品目录不统一,出现基层机构与大医院用药不衔接的问题,不利于患者用药连续性,导致部分患者非要到大医院就医。建议统一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购目录。 综上,基层医院通过人才招录、财政投入、医保支付、医疗价格等方面的“差别化”政策,使人才、技术、资源下沉到基层,助推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形成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3142109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

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最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 计制度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资产类 第三章负债类 第四章净资产 第五章收入、支出 第六章会计报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的相关问题 第一章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财政体制各项政策的逐步建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旧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的转变,也无法满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需要。在上述背景下,2010年7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财会便【2010】3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2010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2010】306号。决定对1998年颁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新制度对旧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一、单独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背景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专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考虑到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提出了不同要求,以及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在政策和管理上存在的较大差异。具体来说:

一是在职能定位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而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科研、教学等综合方面的职能。 二是在财务管理办法上,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地强调收支活动的预算管控,而对医院则采取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三是在补偿政策上,医改意见提出,政府对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保障其正常运行,而对医院只对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给予补助。 四是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内容相对单一,财会人员数量较少,在核算要求、成本管理和财务分析等方面,明显有别于公立医院。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特点: 第一,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合理划分收支,体现职能定位。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主要由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构成,在会计核算流程中清晰反映了各种补偿渠道的资金流程。 第三,规范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要求和补偿机制,并考虑简化核算的需要,对其不要求进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核算,无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提取修购基金。 第四,结合实施绩效工资,设立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

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的现状及发 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 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 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乡镇卫生院数量,村卫生室数量,门诊部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辽宁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管理版)手册

目录 第1章系统简介 (1) 1.1基层医疗机构的定义 (1) 1.2数据来源 (1) 1.3业务模型 (2) 1.4系统特点 (2) 1.5产品版本 (3) 1.6产品形式 (3) 第2章系统的安装和卸载 (4) 2.1安装 (4) 2.2卸载 (5) 第3章系统的启动和退出 (6) 3.1系统启动 (6) 3.2系统退出 (7) 3.3页面帮助 (7) 第4章系统主窗口 (9) 第5章档案信息 (10) 5.1第一步机构信息录入 (10) 5.2第二步人员信息完善 (14) 5.3巡查信息 (15) 5.4待办事项 (16) 第6章综合信息查询 (18) 6.1机构信息查询 (18)

6.2人员信息查询 (21) 6.3巡查信息查询 (22) 6.4查询医师 (23) 6.5查询护士 (24) 第7章统计分析 (26) 7.1按机构类别行政区划统计 (26) 7.2按机构类别人员类别统计 (26) 7.3按人员类别行政区划统计 (27) 第8章系统功能 (28) 8.1修改密码 (28) 8.2帮助说明 (29) 8.3返回首页 (29) 第9章技术支持 (30) 9.1技术性问题的技术支持 (30) 9.2非技术性问题的支持 (30)

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管理版) 1 第1章系统简介 为了全面了解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层医疗机构的情况,包括指定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的数量、类别、医师数量、护士数量、乡村医生、卫生员等人员配置情况,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研发了本套系统。利用本系统可收集并管理本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及人员信息; 1.1 基层医疗机构的定义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卫生机构类别代码中的以下类别: 1、B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C类: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 3、D类:各种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村卫生所等等。 1.2 数据来源 本系统可以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等多个系统关联,形成一个多信息关联的平台系统。 基层医疗机构信息来源于全国医疗机构库,当该库中没有相应的机构信息时,可以先手工录入到本系统中。 机构内的医师信息来源于全国医师注册系统,并随医师注册系统中信息的变化而随时变化,如果医师被注销或变更出,在本系统中将自动消失;如果有医师变更入,则自动增加。另外,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作者:会计 处发布时间: 2016-11-01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的现状及发 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 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 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乡镇卫生院数量,村卫生室数量,门诊部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山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

二级以上医院与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患者双向转诊双 向转诊合作协议 甲方:医院(盖章) 乙方: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高血压和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 (2013-2015年)的通知》(赣卫办字…2013?34号),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掌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双向转诊的原则和方法,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城乡基层的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基层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患者双向转诊双向转诊及技术指导合作关系,就开展以上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医生要熟悉转诊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3、遇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协议单位,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4、下转病人要填写《医院双向转诊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及下一步的治疗康复计划,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5、定期派出专家到协议单位进行巡诊。免费接受乙方派出的医护人员进修培训;免费到乙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

6、要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辑印成材料,发至协议单位,方便乙方转诊。 二、乙方责任: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 2、上转病人时要填写本单位双向转诊单,注明患者的治疗情况,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 3、对甲方下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 4、对甲方下转来的患者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服务”; 5、实行资源共享,对甲方下转来的患者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卫生局一份。 附件:1、医院双向转诊指征 2、医院双向转诊流程 3、双向转诊(上转)、 (下转)单 4、双方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表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9、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财务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核算中心对所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移交原单 位保管。 A.一年 B.二年 C.五年 D.十年 )后 2.下列选项说法不正确的是()。 A.集中管理是核算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 B.分户核算是核算中心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设置一套银行账簿 C.单独建账是核算中心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账簿 D.监督是核算中心对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控制的环节 3.下列关于年度结余资金计算公式正确的是()。 A.年度结余资金=本年度总收入-本年度实际发生支出数 B.年度结余资金=本年度总收入-本年度实际发生支出数-年度医疗收入中提取5%的维 修及人员培训基金 C.年度结余资金=本年度总收入-本年度实际发生支出数-年度医疗收入中提取7%的维 修及人员培训基金 D.年度结余资金=本年度总收入-本年度实际发生支出数取7%的维修及人员培训基金 +年度医疗收入中提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入的是( A.医疗服务收入 B.财政专项补助收入 C.药品收入 D.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的社会捐赠属于( A.医疗收入 B.财政补助收入 C.上级补助收入 D.其他收入)。 6.下列属于医疗卫生支出的是( A.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B.公共卫生支出 C.待摊费用)。

医疗卫生支出 - 其他支出 10. 下列关于财政项目补助收 支结转(余)计算公式正确的是 A.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 B.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 项目补助支出 C.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 补助支出 - 其他支出 D. 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 收 入 -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1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产的是( A. 流动资产 B. 固定资产 C. 长期股权投资 D. 无形资产 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 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期限超过( )以上, 确认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核销。 D.其他支出 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财产物资盘亏损失属于( A.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B. 医疗卫生支出 C. 待摊费用 D. 其他支出 )。 8. 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 年 5 月末对药品进行盘点,盘亏某药品 查明原因后,经批准,由责任人赔偿 2000 元,由保险公司赔款 3200 元,则药 品损失为( A.6500 B.1300 )。 6500 元。 C.4500 D.3200 9. 下列关于业务收支结余计算公式正确的是( A. 业务收支结余 B. 业务收支结余 支出 C .业务收支结余 D .业务收支结余 )。 =医疗收入 - 医疗卫生支出 =医疗收入 +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医疗收入 +其他收入 -医疗卫生支出 - 其他支出 =医疗收入 +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 医疗卫生 +其他收入 - 余) =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余) =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 财政 余) =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 财政项目 余) =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其他 -其他支出 )。 )。

基层医疗机构十种常见多发病的诊疗指南

基层医疗机构十种常见、多发病的诊疗指南 一、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类别:呼吸内科第一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ICD-10:J00-J06/J00-J06) 诊断: 1.轻症 无热或低热。有鼻塞流涕喷嚏咽疼轻咳等。 2.重症 全身症状较重,高热流涕鼻塞咽及扁桃体充血,有黄色或白色渗出物,咽壁及附近可见疱疹溃疡。 检查: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正常或偏低,淋巴细胞比例升高多见于病毒感染。 治疗原则: 一般治疗:休息、多饮水,注意营养。 轻症: 针对病情选用抗病毒药物或中成药、非甾体消炎药 建议用复方对乙氨基酚或者酚氨咖敏片 重症: 针对病情选用抗病毒药物或中成药、非甾体消炎药 以下情况需要加用抗生素: (1)六个月以下婴儿发热较高者。 (2)发热较高持续不退,一般状况较重者。 (3)白细胞总数明显增高,中性粒细胞增多。

(4)已并发中耳炎。 (5)既往有风湿热肾炎病史者。 可根据情况酌情选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第一代、第二代头孢菌素,大环内酯类或者喹诺酮类抗生素 更严重者收入住院治疗。 二、急性支气管炎 类别:呼吸内科第一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ICD-10:J20 904 J20) 诊断: 1轻症: 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咳嗽,咳嗽为干咳或咳出少量粘液痰。 2重症: 除上述表现外伴发热,咳嗽加剧,分泌物逐渐增多,痰呈粘液脓。肺部出现出现粗、中湿罗音。 检查: 周围血白细胞数正常或稍高,由细菌引起或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明显升高。X线检查肺部纹理增粗或肺门阴影增深。 治疗原则: 1.注意保暖,适当休息,多饮水 2.止咳化痰等对症治疗。常用喷托维林、盐酸溴已新、氨溴索等。 伴发热、全身酸痛时可服对乙氨基酚片、吲哚美辛等。 3.如有细菌感染可酌情选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第一代、第二代头孢菌素,大环内酯类或者喹诺酮类抗生素对于气急、哮喘则用氨茶碱。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培训试题及答案

新沂市基层卫生计生机构财务知识培训试题 姓名:单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20题,20分) 1.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进行招标。 A.50 B.100 C.200 D..300 2.下列国家投资的( )工程,必须实行招标选择承包人。 A.水利设施 B.抢险救灾 C.涉及国家安全 D.涉及国家保密 3.开标会议应当由( )主持。 A.招标人 B.投标人代表 C.公证人员 D.建设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4.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A、5人2/3 B、7人2/3 C、5人1/2 D、7人1/2 5、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招标人是否具有( ) ,可以将组织招标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两种情况。 A.招标资质B.招标许可 C.招标的条件与能力D.评标专家 6、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 )。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D.其他约定时 一般诊疗费的标准是()元/次。 A.1元B6元C10元D20元 经同一切口进行的两种及以上不同的手术,其中第二项及以后的手术按核定标准的()计收。 A、30% B、50% C、60% D100% 医疗机构实行住院费用()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 A、逐日告知制度 B、一日清单制度 C、收费公示制度 D、总额控制制度 10、“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提现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 A、爱岗敬业 B、廉洁自律 C、诚实守信 D、客观公正 11、某公司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公司经理请返聘的张会计对公司提供给银行的会计报表进行技术处理。张会计很清楚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但在张经理的反复开导下,张会计出于经理平时对自己的照顾,于是按照贷款所要求的指标编造了一份经过技术处理后漂亮的会计报表,公司获得了银行的贷款。下列对张会计行为认定中正确的是()。 A、张会计违反了爱岗敬业、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B、张会计违反了参与管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C、张会计违反了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D、张会计违反了强化服务、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12、某单位出纳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对于同样是领导批准、主管会计审核无误的差旅费报销单,对和自己私人关系不错的人是随来随报,但对和自己有矛盾、私人关系较为疏远的人则以账面无款、库存无现金、整理账务等理由无故拖欠。这违反了()。 A、诚实守信 B、提高技能 C、参与管理 D、客观公正

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序言 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数据分析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进行剖析和阐述。 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数据分析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医疗 卫生机构总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街道卫生院数量等,对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数据分析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 最大化,是了解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数量现状 (1) 第二节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上海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0]3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财政部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

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

基层医疗机构常见违法问题大汇总

基层医疗机构常见违法问题大汇总 2018年即将过去,这一年来医疗机构因大大小小的事被罚的案件不计其数。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医生故意要违规或者医疗机构经营者刻意去触碰法律,而是因为一些细节被我们忽视了,要么是对相关法规条文不了解,要么是觉得没多大点事,抱有侥幸心理。但就是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促使很多人不小心触碰了红线。那么,医疗机构一般都容易出现哪些违法问题呢? 我们简单概括出以下7类,并附上了相关法规条文,供大家参考: 1、超范围执业 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某诊所自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29日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累计收入为30100元。2018年1月,嘉善县卫生监督所对该诊所作出了罚款3000元并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 政处罚决定。 相关法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超出登记范围执业累计收入三千元以上或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就要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执业,那么医疗机构的老板可能永远也无法做任何医疗机构的老板了。 2、医师跨界 2017年7月,有媒体报道,重庆市南岸区执法人员在对申某高诊所进行日常卫生监督时发现,申某的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但他却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19日期间,为患者陈某、刘某芳等人开具的门诊处方笺329张,诊断病情均为内科范围的咳嗽或上呼吸感染。并且申某诊所曾于2016年4月14日因超出登记范围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何维友开展诊疗活动,曾受过卫生计生部门的行政处罚。为此,相关部门吊销了其《医师资格证》--其终身不能从事医疗活动,且其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被注销。相关法规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或者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基层医生经常面对多种常见病,往往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知识,所以在基层执业当中,这种跨界行为尤其容易发生。因此大家一定不要怀有侥幸心理,谨记照章办事。

新医改会计制度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1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2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

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的现状及发 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 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 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乡镇卫生院数量,村卫生室数量,门诊部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如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如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一、目前制约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主要问题: 1、卫生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 卫生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发展的“瓶颈”。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有其自身行业的特点,从培养到使用其周期比较长。而我区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的情况呈现出职称低、学历低、分布不平衡,一身多职,难于考核。由于人才方面的问题,导致一是部分卫生院难于排班;二是“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镇”服务难以有骨干支撑;三是大量医疗设备闲置,无人操作;四是派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无法安排;五是专业技术人员后续难继,面临断层;六是形成医生留不住,患者不愿来的恶性循环局面。 2、药品种类少,难以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 自2010年实施“药品三统一”以来,各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常常出现短缺,原因是供货商配送不及时和供货商货源不足,一些很常用、很普通的药品、品牌药品不在“三统一”招标范围之内,更有一些中标产品出现弃标、废标的产品,所以经常导致卫生院无药,住院病人常常外出购药的现象,外出购药也给临床用药带来了安全隐患,外购的药合疗又不能报销,由此住院病人常常要求转院或者自动出院而去大医院就医的局面,使卫生院的病员流失严重,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这无形中加大了患者的负担。药品配送企业只有一家,品种单一,无法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儿童用药、妇科用药、感冒用药以及乡村医疗机构常用的药品如安乃近、去痛片、阿莫西林胶囊等均未进入中标目录,医疗机构又不敢贸然从其他渠道购进,对日常诊疗有极大影响。药物的短缺致使老百姓常常不满,怨声载道,骂话连篇,使医患关系更加

紧张。 3、卫生经费严重不足。 缺医少药、病员流失,使卫生院的收入严重下降,虽然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支付,但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却十分困难,很多卫生院由于人员少雇佣临时工偏多,临时工的工资又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偏高不下。再加上近两年来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视,各项费用开资都较大。这也是制约卫生院正常运转的一项重要原因。 4、乡医队伍不稳定。 近年来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乡医的收入待遇低下,满足不了一家人的需求。医改的不断深入,由于医疗收费标准降低、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乡村医生还承担着大量的公共卫生服务,与原来单独在家里相比工作量大,收入低。乡村医生一直工作在最基层,可以说是半农半医,有的已经为此奋斗了一生,为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至今仍无养老保障,老无所依等等原因。更使得乡医无积极性,甚至有些乡医不想干村卫生室的想法。工作上也是消极对待,应付差事,给医院的管理也带来不便。另外,有些乡医年龄偏大,年轻人又不愿意从事,村卫生室也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局面。 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 1、逐步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力度,适当向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倾斜。 医改的不断深入,确实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还有很多不足,虽然人员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支付,紧靠医院的收入很难用于建设、培训、管理、奖励的等费用的支付,何况有些乡镇卫生院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尚存留一些债务问题。

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的现状及发 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 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数据专题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 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乡镇卫生院数量,村卫生室数量,门诊部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本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江西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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