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明令禁止的80种财务行为

八项规定明令禁止的80种财务行为
八项规定明令禁止的80种财务行为

“八项规定”中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涉及到财务的80项禁止行为。

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会议活动

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5、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

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

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公务出差

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临时出国

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公务用车改革

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

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74、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78、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80、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财务人员廉政建设责任书

财务人员廉政建设责任 书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财务人员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大队党委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精神,切实搞好采购人员风险控制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特与中心经营人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大队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 项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之风,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湖北省地质局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六条意见”。 2.严格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严格遵守《省地质局财务支出十条禁令》,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4.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大队物资采购规定及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和大队及矿业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保证经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矿业中心组织的廉政宣传教育学习活动。 3.严格遵守《省地质局财务支出十条禁令》,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4.不利于工作上的便利参与或变相参与与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 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不接受对方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想甲方提出或索取 相关财物和费用,不报销由个人及家人处置的相关费用。 6.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或假借甲方名义外出旅游。不参 加赌博等于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7.如实报销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8.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责任追究 1.财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矿业中心负责人(签名): 党支部负责人(签名):财务人员(签名): 年月日

4、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

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专项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卫生专项资金指中央、省、市级财政为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安排的有专门用途的经费。卫生专项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以下简称项目资金)。 第三条卫生专项资金根据项目用途,按照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管理、使用和考核。按照“谁分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责任制和资金使用责任制。 第四条卫生专项资金应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部门主要职责 第五条医院统一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明确项目执行人员(包括负责人、经办人),项目执行人员应全面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定期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统计报表,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的经费报账资料应真实、有效;负责项目绩效考评。 第六条使用卫生专项资金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内容、任务、执行时间、资金管理、组织管理措施和监督评估要求。编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应提出资金分配原则,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在实施中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应报送财政局和卫生局审定、备案。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审批 第七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核,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对项目资金单独设立账户或专账,按年度、项目、资金类别等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应明确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人、审核人、经办人),财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保证项目经费支出有效和财务管理的连续性。 第八条项目财务人员应遵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规定,根据卫生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真实记录、核算和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活动,按时编报财务报表;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凭据,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方法正确、记账准确、内容完整、符合时限,

关于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

关于财务制度的补 充规定 1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姿徽浪达郴&管销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一) 各办事处、直管市场部及职能部门: 06销售年度的制度汇编已下发,针对制度中不完善的地方,经 讨论,现对涉及到财务方面的若干问题给予明确规定。 一、财务规定: 1、货款方面:要求合作商每次打款金额必须和订单金额一 致,如因特殊情况有多余货款,应由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公 司领导批复后财务支付,时间为一个月内。 2、对帐:公司和合作商往来帐淡季每半年、旺季每一季度 核对一次,财务部提供材料至办事处或市场部,由办事处或市 场部安排与合作商直接核对,如有误差,办事处或市场部7日 内将书面材料反馈财务部。 3、合作商代垫费用不再挂帐,由办事处或市场部提交应付金额的 发票和卡号,相关手续完成后由财务转账支付。如有差额,由 办事处或市场部向合作商解释。 4、制度中未约定的其它日常财务工作,由各办事处经理或 直管市场部部长负责协调。 5、凡涉及到财务方面的退货、退款问题,一律由办事处经 理或直管市场部部长以书面材料报至公司相关部门。

2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考核指标约定: 1 、按照事业部的要求,06 销售年度的销售考核以有效回款金额作 为考核指标。有效回款金额是指合作商汇款到公司帐户后并提货的金额。回款不拿货的,不计算当期回款考核指标;当月回款跨月提货的,以提货所属时间段计算考核指标(统计销量时间以财务出货单日期为准)。 2 、各合作商用05 销售年度销售折让提货的,可计为各市场部的 销量(不计算提成),也计为合作商的年度考核销量(不再计算年度销售折让)。 3 、各合作商05 销售年度的帐面余额(不含销售折让)用于提 货的,视同销售回款。 4 、06 销售年度的卖场销量以卖场回款为准,卖场回款考核的日期 为5月1日到4月30日。05销售年度的回款在06 销售年度内到帐,视同06 销售年度回款,06 销售年度的回款如果在07销售年度到帐,将顺延到07 销售年度进行考核。 5 、直营卖场的回款金额(含0 6 销售年度的卖场费用及05 销售 年度的卖场回款),按区域卖场的当期累计送货比例进行销量分配,分配后的金额计算提成。 6、05 销售年度在06 销售年度的回款额,将按05 销售年度卖场各 门店的送货比例进行分配。 7 、06 销售年度期间的系统卖场费用, 发票到帐时视同回 4 2020 年5 月29 日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用版)

小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某公司的事。严格按照某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某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某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某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某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某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八项规定中有关财务行为的80条规定

八项规定中有关财务行为的80条规定 八项规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的财务行为是怎么规定的?这里有80条禁止的财务行为,涉及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临时出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

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者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橫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最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是规范公司内部财务活动的基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条公司计划财务部为本级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本级费用支出标准。本级费用开支必须控制在标准以内,超标准的部门不得报销。本级费用支出标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提出建议,并具体拟定相应管理规定经公司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四条公司费用开支必须严格执行报批程序。发生的预算内的经费项目应由经办部门负责人或有权人签字认可后,送计划财务部对其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报销。属于超标准(或超预算)的财务支出项目,报公司领导批准第五条成本费用开支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并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划财务部不按规定标准和审批手续报销,取消计划财务部当月部门奖。不得将下列开支列入成本费用: (一)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的支出和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三)应在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公益救济性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滞纳金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行内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审核,对费用开支的内容、人员、金额等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 第七条费用报销程序及要求 (一)原始凭证(发票单据)报销程序:凡须报销的部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行内报销工作程序办理,未经过正当的报销程序一律不予报销。各部门需安排专人负责报销,并对本部门的原始凭证进行初审。 (二)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是由国家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发票上各个项目填写完整,开具的发票名头统一为“***公司”,发票上要盖有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材料的要附有明细清单。 (三)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四)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据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丢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或取得原开出单位的发票复印件,并由原开出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六)要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盖有报销专用章,由经手人、验收人及部门负责人签章,并注明用途;需要履行审批权限的,由相关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签章。 (七)各种报销单据,应按内容分开粘贴,并按金额大小依次粘贴在《报销凭证粘

关于印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司会计核算 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集团自2009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针对两年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为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现对核算办法中坏账准备等事项具体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如下,原规定与补充规定不一致的,按补充规定执行。 一、关于账龄界定问题 核算办法中原对同一债务单位多笔账龄规定“对同一债务单位,当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难以确定账龄时,以最后一笔债权发生的时间计算对该债务单位应收款项的账龄,不得以债务单位任一笔还款时间计算账龄。”(见《会计核算办法》第二部分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第3 章应收及预付款项3.4 坏账准备)现补充规定如下: 应收款项的账龄,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款项从销售实现或产生应收款项之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所经历的时间。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改变其账龄,仍应按原

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对同一债务单位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 二、关于应付职工薪酬问题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含义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即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给予或付出的所有代价(对价),均构成职工薪酬,也即指完整的人工成本。 (二)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及核算内容 1.职工构成的应付职工薪酬范围 包括各种人员,即不仅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有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企业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还包括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 2.薪酬分类的应付职工薪酬范围 包括各种薪酬: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

“八项规定”中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涉及到财务的80项禁止行为

“八项规定”中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涉及到财务 的80项禁止行为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

财务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定)

财务管理规定—仓库管理 、货物买入管理流程 1. 当发票和货物到 (1)货交仓库管理人员: 由采购员填制“入库量单”,并依照单据要求填写入库货品的购货单位、品名、 型号、数量、形式:(购入或自产)。 (2)采购发票直接交会计:(请注意:会计在接受发票时要认真核实发票抬头单位名称以及发票的真伪) a. 需及时付款,由采购员提前以邮件形式向总经理申请,批示同意后填制“付款申请 单”,相关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会计,会计见验收合格单后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b. 暂缓付款,会计依据发票增加应付款项。待付款时,再依据流程(1 )办理。 2. 发票到,货未到(货物直接交给客户)------- (原则:走单不走货) 1)由采购员填制“入库量单”和“出库量单”,并依照单据要求写明入库货品的购货单位、品名、型号、数量、形式:购入,在“出库量单”中相对应写明客户名称、品名、型号、数量、形式:出售,仓库管理员依据出入库单办理货品入库出库手 续。 2)发票交会计:依据是否及时付款同1- (2)流程处理。 3. 发票未到,货到 1)货交仓库管理人员:由采购员及仓库管理人员等同1- (1)流程处理。2)采购员必须及时催讨相应的发票,发票到后依据1- (2)流程处理。 4.货物的检验流程 1)货物首先由仓库管理人员按采购单检验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采购入库单一致,清点完毕后由仓库管理人员签收。 2)在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检验无误后,由技术部相关人员负责对货物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以上两部完成后,将货物封存入库。将验收合格单第二联交于财务,货物验收流程完毕。 、货物借入管理流程 相关人员填制入库量单,写明入库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借入单位、形式:借入。将已填制的“入库量单”交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依据“入库量单”办理货品入库手续。并由相关技术人员对货物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货物售出管理流程 1)销售管理流程a.由销售人员填制“出货申请单”并写明出库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购买单位、形式:售出。 同时销售人员必须填制“发票申请单”。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

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

财务八项规定初稿

关于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个禁止的实 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办公室实际,财务室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是严把报账政策关。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进行审批,违规的坚持不予受理;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财务政策和会计管理制度秉公办事,严把财务支出签报程序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一级审查;各科室主任、分管副主任负责本部门、本科室人员费用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二级审查;由办公室主任最后进行审核批准。二是严把财务受理关。在受理报账过程中,按照“三公消费”要求,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对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的“三公消费”坚持拒绝报销,做好源头监管;费用开支经批准后,经办人要在开支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发票),原始凭证未列明具体商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要素的,应附上加盖开具单位印章的购物清单;在商场及超市采购办公用品的需附上电脑小票。本人在每张单据签字并注明理由后报分管主任审签。经分管副主任审核每张单据签字、财务室分类汇总报办公室主任签

字;如有特殊说明事项,由财务室审核票据汇总粘贴后由经办人报签。主任签批后,财务室对报销事项登记汇总报国库支付中心审批,批复后通知经办人签字报销。财务室对原始凭证记账,汇总装订存档。 三是严把支出审批关。严格控制或拒付单位以各种名目发放的不合法、不合规的津贴、补助等开支;本着节约、效能、规范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坚持财务签批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即法定代表人。费用开支发生前,经办人必须逐级向科室主任、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提出申请,并说明该费用开支的必要性,数额较大的,分管主任须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 四是严把开支标准关。对单位的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标准审核把关,超标准支出一律不予报支,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准确核算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收支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经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未还者或者未及时报账,在借款金额范围内从次月的工资中扣回。 (五)借款人必须按规定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六)审批流程: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主管会计审核签字 (七)只有审批手续齐全,出纳才予以办理款项支付,否则不能办理。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照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 写须完全一致,摘要填写详细。 (三)费用报销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认真审核票据的 真实性及合法性→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审批流程同其他费用报销流程。 三、办公用品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行政部每月根据各部门需求统计情况及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编制购置预算,向公司总经理申请。 (三)办公室报销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部门经理验收确认签字),对于耐用办公用品 必须由领用人签字。 (四)办公室对于消耗性的办公用品建立领用登记手续,对耐用品(例如电话、计算器、打印机)遵循公司固定资产 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实物台帐,统一编号,确定实物的 存放地点,以便保证实物的完整性。 四、货款的支付

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

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 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收集整理了八项规定出台后“两办”、中纪委和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从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临时出国、公务用车改革、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7个方面,梳理并编发的。那么这80条财务“红线”都有哪些?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为您解答。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财务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定)

财务管理规定—仓库管理 一、货物买入管理流程 1.当发票和货物到 (1)货交仓库管理人员: 由采购员填制“入库量单”,并依照单据要求填写入库货品的购货单位、品名、型号、数量、形式:(购入或自产)。 (2)采购发票直接交会计:------(请注意:会计在接受发票时要认真核实发票抬头单位名称以及发票的真伪) a.需及时付款,由采购员提前以邮件形式向总经理申请,批示同意后填制“付 款申请单”,相关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会计,会计见验收合格单后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出纳办理付款手续。 b.暂缓付款,会计依据发票增加应付款项。待付款时,再依据流程(1)办 理。 2.发票到,货未到(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原则:走单不走货) (1)由采购员填制“入库量单”和“出库量单”,并依照单据要求写明入库货品的购货单位、品名、型号、数量、形式:购入,在“出库量单”中相对应写明客户名称、品名、型号、数量、形式:出售,仓库管理员依据出入库单办理货品入库出库手续。 (2)发票交会计:依据是否及时付款同1-(2)流程处理。 3.发票未到,货到

(1)货交仓库管理人员:由采购员及仓库管理人员等同1-(1)流程处理。(2)采购员必须及时催讨相应的发票,发票到后依据1-(2)流程处理。4.货物的检验流程 (1)货物首先由仓库管理人员按采购单检验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采购入库单一致,清点完毕后由仓库管理人员签收。 (2)在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检验无误后,由技术部相关人员负责对货物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以上两部完成后,将货物封存入库。将验收合格单第二联交于财务,货物验收流程完毕。 二、货物借入管理流程 相关人员填制入库量单,写明入库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借入单位、形式:借入。将已填制的“入库量单”交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依据“入库量单”办理货品入库手续。并由相关技术人员对货物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货物售出管理流程 (1)销售管理流程 a.由销售人员填制“出货申请单”并写明出库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购 买单位、形式:售出。 同时销售人员必须填制“发票申请单”。 b.由销售人员将已填制的“出货申请单”交仓库管理员,由仓库管理员依据 “出货申请单”发货,并由相关提货人对提出货物进行检验,并签字确认。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科学事业单位1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在新制度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 (一)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 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 科研收入”、“410102 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 1.“410101 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2.“410102 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技术活动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教学活动收入等。 技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学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科普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教学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 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置“500101 科研活动费用”、“500102 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 1.“500101 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2.“500102 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技术活动费用、学术活动费用、科普活动费用、试制产品活动费用和教学活动费用等。 技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学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普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试制产品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教学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1其他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doc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 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讲解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

财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办法

税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税务登记 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五章??? 税款征收 第六章??? 税务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税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管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种的税务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种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种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决定。 ???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第五条公司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办税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行贿,应及时掌握有关税收法律规定,正确计算并及时交纳税款。 ????第七条公司内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 第八条本公司应根据各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公司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最新外资企业财务制度补充规定

外资企业财务制度补 充规定

【法规名称】《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法规分类】财务制度 【颁布部门】财政部 【颁布日期】19931223 【实施日期】19931223 【正文】(93)财工字第47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公布后,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贯彻实施,我们曾发了一些文件,为便于外商投资企业更好地贯彻实施新财务制度,我们根据地方财政部门和企业的反映,依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特点和管理需要,整理、制订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我们。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财务问题,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关于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应当作价的问题。对于投资者投入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作价的出资或合作条件,须依法进行资产的作价。其中,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其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二)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问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但须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须报经主管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要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 (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无形资产摊销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采用直线法计算。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在协议、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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