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精)

出入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精)
出入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精)

出入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

一、出国护照申领审核

(一、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下免交、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可由派出所出具的

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骑缝章的户籍证代替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填写完整的出国申请表。

3、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申请人如系特定岗位人员还需有相应人事主管单位的意见及公章。

5、如有因私护照需上交;办理过因公护照的,须提交省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

收回的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注:护照须申请人亲自办理。

(二、办理护照延期所需材料

因私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延期2次,每次5年。

持照人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申请延期,自2000年12月6日误启用97版护照后,旧版护照不延期,一律换发新版护照。(过期护照不得延期,按首次申请程序办理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护照及复印件。

3、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填写完整的护照延期申请表。

4、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注:办理护照延期须申请人亲自办理。

(三办理护照换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护照及复印件。

3、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填写完整的护照换发申请表。

4、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注:护照换发须申请人亲自办理。

(四办理护照补发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填写完整的护照补发申请表。

3、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挂失证明(护照在国外遗失的,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

5、市级以上报纸的遗失声明。

6、申请人如系特定岗位人员还需有相应人事主管单位的意见及公章。

注:护照补发须申请人亲自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

二、港澳通行证申领审核

(一居民个人赴港澳游须知

1、居民个人赴港澳游须本人亲自办理

2、申请赴港澳个人旅游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

申请审批表》和相同规格照片一张.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相片尺寸:48MM 33MM,人头部长度:2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数码相片、着制服照不用。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如系在校集体户口的

学生可持户籍证明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如系非在校集体户口的居民,持贴有申请人近期照片并经派出所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办

理。

(3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澳门的,还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4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属于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等特定岗位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往来港澳地区个人旅游,无须出具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5对于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办理的港澳IC卡上已标有商务、探亲、旅游其中一项签注,要求改变事由为个人旅游的,除登记备案的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交单位意见外,其他人员无须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单位(或派出所意见,可持IC卡直接办理。但对于非杭州市户口或持非杭州签发通行证申请个

人旅游的,将不予办理。

(6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赴港澳签注的申请人,在签注有效期内不发新的访问签注。

(二首次申请赴港澳商务活动须知

1、受理对象:

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

工作的中方雇员,以及在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企业,集体、私营企业、港澳地区注册企业等工作的国内居民及

个体工商户(只限营业执照上署名人员。

2、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无需单位意见。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企业、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个体

工商户企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

(4如申请人系境外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交该机构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系港澳地区注册企业员工须提交港澳企业的注册证明复印件。

(5非本市户口人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企业派遣书(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

(7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二张。要求: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相片尺寸:48X33毫米,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人像头部宽度:21-24米。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和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含数码照片不予采用。

(8原持有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请一并上交。

(9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有关材料。

(三再次赴港澳商务活动须知

1、中国公民往来洪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2、企业派遣书(个体工商户免交。

3、经年检的企业资格认定登记本或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境外机构

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港澳企业注册证明的复印件。

4、正面二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二张。要求: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相片尺寸:48X33毫米,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人像头部宽度:21-24米。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和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含数码照片不予采用。

5、本市户口人员须提交暂住证件和复印件。

6、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请一并上交。

(四申请赴香港、澳门探亲须知

1、受理对象:

(1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本人前往探望的。亲属指配偶,本人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祖父(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以及上述人员的配偶。

(2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或者因私应聘就业或者其随行家属,本人前往探望的。

2、所需材料:

(1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除国家工作人员外,无需单位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应私应聘就业的配偶需提交结婚证原件

和复印件。

(4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首次申请须提交。

(5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7首次申请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亲属关系公证书,或者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主要社会关系的个人履历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8探望在港澳就学或者因私应聘就业者及其随行家属需提交中国护照或往来

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复印件,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学、就业、亲属类进入许

可等证明复印件。

(9中央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内派人员直系亲属赴港澳探亲凭《中央人民政府驻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内派人员直系亲属探亲申请表》申办。

(10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二张。

(11原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请一并上交。

(五赴港澳定居须知

1、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三张。

(3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香港婚姻登记处颁发的《婚姻条例》。

(5在港、澳配偶的身份证及回乡证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各

一份。

(6香港律师楼出具的律师声明。

(7携行儿童的需提交该儿童的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二寸照三张,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式两份;如系离异的还需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港澳定居类

1、申请条件: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

2、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完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

(红色一份、白色二份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

表》(兰色一份、白色二份。

(3在港、澳居住的父或母身份证及回乡证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复

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三张。

(5内地父或母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七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

1、申请条件: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子女均不在内地定居、身边无人照顾的内地居民,须投靠定居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

2、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三张。

(3填写完整的《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印章。

(4申请人在港、澳子女的身份证及回乡证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复

印件各一份。

(5确认内地无子女的证明。

(6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7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领审核

赴台所需材料

(一、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除国家工作人员外,无需单位盖章,具体要求见申请表。

(二、有效的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免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台证”正本(或副本或经确认后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及

复印件。

(四、证件照片二张2寸正面白底彩色近照。

(五、应邀前往台湾的,除上述一至四项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如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还需交验工作证明,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除上述一至四项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七、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的,除上述一、三、四项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定居国外的证明,暂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已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请一并上交。

(九、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台胞停留延期、暂住、多次往返签注审核

(一台湾居民申请停留延期所需材料

1、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如因病等特殊原因需申请停留延期2次以上的,必须提交县、市级医院出具的相应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4、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停留延期申请表》。

(二台湾居民在富投资、就业申请暂住、多次签注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及复

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的复印件。

5、境外人员健康证明(未成年人免办)。

6、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7、相关任职证明:(1)在富投资的,在企业中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

经理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上无申请人名字的,

须提交董事会决议、聘任证明)。(2)在富就业的须提交有效的《就业让》原件和复印件。 8、《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及《台湾居民暂住申请

表》。注: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但需提交关系证明。(三)台湾居民未成年子女在富寄养申请暂住、多次签注所需材料台湾居民未成年子女在富

寄养申请暂住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寄养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4、父母均为台湾居民的身份证明和台湾户籍眷本复印件。 5、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让、户口薄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7、填写《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及《台湾居民暂

住申请表》(四)台湾居民在本。市购房申请暂住、市购房申请暂住、多次签注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

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境外人员健康证明(未成年人免办)。 5、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6、未成年人可同时办理,但须提交关系证明。 7、填写《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及《台湾居民暂住申请表》。(五)台湾居民遗失证件领取出境通行证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件报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本次入境的入境口岸边防检查站所开具的入境记录证明。 4、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

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及复印件)。 5、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6、填写《港澳台居民遗失证件领取出境通行证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如同时遗失所有台湾身

份证件,则还需提交申请人的入台许可证复印件。(六)与本市居民结婚的台湾

居民及其子女申请暂住、多次签注所需材料与本市居民结婚的台湾居民及其子女

申请暂住、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单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境外人员健康证明(未成年人免办)。

5、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6、配偶的本市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居民在杭居住的,须提交身份

证、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还须提交出生证明或台湾户籍眷本复印件等其他有效关系证明。 8、填写《台湾居民多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及《台湾居民暂住申请表》。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五、外国人签证审核外国人在富投资、就业申请居留证延期变更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有效外国护照及签证的原件。

3、申请居留证延期的,提交已延期的《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居留证变更的,则提交相应证明。(1)住址变更的,提交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凭

单原件和复印件)。(2)护照号码变更的,提交新护照的复印件。(3)工作单位变更的,提交变更后的有效的《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原单位结束工作的证

明,若从外省、市迁入富阳的,须先在原居住地的办理迁出手续,来富后需到杭

州出入境管理入办理迁入手续,所需材料与新办居留证相同。 5、填写《签证、居留证申请表》。注: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延期变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

理法实施细则》六、外国人居留证(临时居留证)申领审核外国人居留证(临时居留证)外国人在杭投资、就业申请居留证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有效外国护照及签证的原件。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饭店住宿证明或派出所临时户口

凭单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原件和复印件。

5、境外人员健康证明(未成年人免办)。

6、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7、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的复印件。

8、填写《签证、居留证申请表》。注:随行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可同时办理居留手续,但还需提交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您提交以上材料后可通过拨打电话“87068080”或在家等电话通知等方法得知办证结果。您提交以上材料后可通过拨打电话“87068080”或在家等电话通知等方法得知办证结果。办证期限:富阳受理为4个工作日、杭州审批制证首次申请护照

为15个工作日、遗失补发护照3个月、证期限:富阳受理为4个工作日、杭州审批制证首次申请护照为15个工作日、遗失补发护照3个月、 15个工作日换发、延期加注、签证加注10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间扣除、另外不包括双休日和邮寄

时间)。换发、延期加注、签证加注10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间扣除、另外不包括双休日和邮寄时间) 10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间扣除(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一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陆续收到地方、部门有关具体条文如何理解的问题。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地方、部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行政法室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提出了具体意见。现将有关问题及答复意见刊登如下,供地方、部门理解和执行法律时参考。 今后,我们将继续刊登有关行政许可法问题的答复。 行政许可法疑难问题解答(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4年1月2日) 一、总则 1.判断行政许可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第2条、第3条、第12条的规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不包括对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因此,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注册,产权登记,机动车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抵押登记等,不是行政许可;而城市规划管理中选址意见书的批准,土地管理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是行政许可。 二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外交部门对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有外事审批权的国务院部门颁发因公护照权、护照签证自办权等的审批,不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而公安机关对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的审批,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是行政许可。 三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因此,行政机关采用检验、检测等手段对市场产品的日常监管不是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公开。这里的“公开”具体指什么? 行政许可实施过程的“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都要公开。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开包括:(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以及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机构名称要公开;(2)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的规定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要公开;(3)行政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要公开进行;(4)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要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3.小煤矿的关闭、各种营运车辆的取缔是否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的小煤矿、依法取得营运许可的车辆,如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撤回小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车辆的营运证。由此对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文化娱乐场所的文件,某市文化市场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将该市130个娱乐游艺场所压缩到80个,这一行为是否属于撤回行政许可?文化部门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还按经营条件的优劣决定哪些娱乐游艺场所予以保留?不予保留的,是否给予补偿? 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娱乐游艺场所,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撤销行政许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撤回没有违法行为的被许可人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对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5.某城市为控制大型批发市场(食品、药品、建材等批发市场)重复建设,要求新建批发市场报政府审批。问:对批发市场的数量进行控制,是否可以认为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对这类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不应设定行政许可,也不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6.法律的隐含性规定,如种子法第45条规定,种子检验员应经省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是否可以视为设定了行政许可? 这要看种子检验员是否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种子检验员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则不是行政许可;如果种子检验员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且未经考核合格,个人不得从事有关种子检验服务,则属于行政许可。 7.《旅行社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设定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是否可以视为设定了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库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答:10日内 2、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多少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答:7日前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多少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答:30 日前 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 答:5 日内 5、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如何处理? 答:注销许可 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什么部门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 答: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 7、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且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多少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答:3年 8、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 答:公开、公平、公正 9、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哪些处理? 答: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并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何时施行?

答: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1、实施行政许可时应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这属于行政许可的哪个原则? 答:便民原则 12、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什么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答: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13、行政许可申请除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以外,还能通过哪些方式提出? 答: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提出 14、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哪些内容在办公场所公示? 答: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 15、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包含哪些内容的书面凭证? 答: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什么形式的行政许可决定? 答:作出书面形式的行政许可决定 17、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几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答:两名以上。 18、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什么? 答: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19、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什么范围内有效? 答:全国范围内有效 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什么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答: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21、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如何处理?

工商业务流程规定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条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其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也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申请验照。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 个体工商户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受托人代办申请验照时,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期间,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其他有关材料,个体工商户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提交的验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验照材料进行审查。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对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照时应当审查下列情况: (一)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生产经营情况; (三)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四)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 (一)对经营者主体发生改变,与登记事项不符的,属于家庭经营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后申请验照;属于个人经营的,责令原经营者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开业登记。 (二)对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后申请验照。 (三)对前置行政许可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五)个体工商户在验照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改正。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主要是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授权”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查清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能否被授予某种资格和权利。行政许可的结果是赋予申请人某种资格或权利,而这种资格或权利是申请人在取得行政许可之前所不能享有的。 注意: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外事、财务的非许可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 根据立法精神和解释,可以对行政机关管理措施、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关系作出以下界定: (1)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措施,不属于行政事项,如省法制办组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考试后,发 放资格证书。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经初始合法登记企业的年检行为不是行政许可,他是主管机关对企业实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手段。 (3)主管机关对税费减免的审批不是许可,这种行为似乎也是依申请而给予申请人利益的,但不是行政许可。 (4)结婚证、房产证不是行政许可,属于行政确认。 此外 其一,九大自然资源的初始登记是行政许可,由主管机关的再次确权行为不属于许可 其二,企业的设立和社会团体的成立的初始登记属于行政许可,但之后的抵押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不属于行政许可。 其三,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属于许可,但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不是行政许可。 其四,船舶的国籍(初始)登记属于行政许可,但使用权、抵押登记不属于许可。 1、行政许可的原则 (1)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开原则,指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 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3)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的便民原则 (4)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陈述权、申辩权和提供法律救济的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 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阳光审批平台,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24号)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构建阳光审批平台,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发〔〕24号)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实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费用最少的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所有行政审批必需依法依规进行。(二)并联审批的原则。在不同的审批环节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审批同一事项或者属于前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并联审批。 (三)全程代办的原则。涉及到企业注册、招商引资或工业企业项目建设报建的(含项目备案、环境评估及规划审批),一律由直通车服务窗口专人代办审批的全过程。 (四)资料共享的原则。对并联审批的各职能部门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同一种资料实行共享。 (五)收费一单清的原则。在各个审批环节中,均一次性收取相关规费。由主办窗口将所收规费填报收费审核表,经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主办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审核后,一次性缴入各相关部门

行政许可法学习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常第四次会议通过(行政许可法不属于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常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公布(国家主席职权“公布法律”) 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1. 为了①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GFZ)的合法权益 ③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④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简称XZJG)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行政许可过程:GFZ申请→XZJG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 3. 行政许可是官对民行为,(不涉及XZJG对其他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4.行政许可的六原则: ①法定原则:其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法定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未经公布的规定不得当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公开 ③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④信赖保护原则:XZJG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许可 ⑤禁止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除外,不得转让 ⑥法律监督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XZJG监督检查 XZJG应当对GFZ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5. GFZ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行政许可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②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需要,XZJG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并对由此产生的损失给予补偿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 1.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①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②有利于发挥GFZ的积极性、主动性③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④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行政许可设定的分类: ①一般许可: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②特许: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赋予特定权利③认可(对人):该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④核准(对物):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审定的 ⑤登记:需确定主体资格的⑥其他 3.通过以下方式能予以规范的,可不设行政许可: ①GFZ能自主决定的(自主决定)②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有效调节)③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的(自律管理)④XZJG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解决的(事后监督) 4.临时性行政许可分类: ①国务院:发布决定的方式,除临时性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人常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②省自直人民政府:规章,满1年需继续,应当提前本级人大及人常制定地方性法规 知识点回顾:①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无需报人常备案②省、直辖市人大及人常制定地方性法规需报全国人常备案③自治区人大及人常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需报全国人常批准 5.总结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 ①全国人大及人常:法律 ②国务院: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必要时)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人常:地方性法规 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需立即实施) 6.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的: ①不得越权:本应由国家认可的资格资质(对人) ②不得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③不得限制“人”进入本地区:其他地区的个人或企业到本地生产经营服务 ④不得限制“物”进入本地区:其他地区的商品到本地市场 7.下位法对上位法作出具体规定:①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②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8.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9.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10.①设定单位: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②实施机关:可以适时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存在必要性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设定机关③GFZ:可以向①和②提出意见和建议 1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注:没有法律)设定的有关经济事物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第3条能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行政区域停止实施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1.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①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②法律、法规授权(注:没有规章)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自己名义) ③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被委托的行政机关(以委托方名义) 2.委托方(行政机关)——————————→受委托方(其他行政机关) ①公告: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内容 ①名义:以委托方名义 ②监督:对受委托方行为进行监督 ③承担法律责任:对受委托方行为后果②不得: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按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 4. 一个行政机关,多个机构办理: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 一个政府,多个部门办理: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再统一办理,或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申请: 1.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由本人到现场申请的除外 2.行政许可申请方式: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受理: 1.公示: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2.解释说明:应申请人要求,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处理: 1.不需要申请的,应即时告知不受理 2.不属于自己范围的,应即时告知不受理,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其当场更正 4.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操作规范

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操作规 范 (合订本)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河津市粮食局(公章) 2018年6月

目录1.粮食收购许可办理操作规范 (1)

粮食收购许可标准化操作规范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一)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二、行政审批主体 (一)业务主管部门 河津市粮食局 (二)承办机构 河津市粮食局行政审批股 三、实施对象 企业 四、审批依据 (一)设定依据 《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 【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 (二)其他依据 1.申请条件 【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2.申请材料 【部门规章】《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 3.现场踏勘。 依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现场踏勘。 4.审图。 依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审图。 5.公示。 【部门规章】《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6.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依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7.数量限制。 依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数量限制。 8.收费。 【部门规章】《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9.行政许可有效期限。 【部门规章】《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10.行政许可适用范围。 【部门规章】《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11.备案。 【部门规章】《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12.公告。 依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公告。 13.年检(年度报告)。 依照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应涉及年度报告。 五、审批程序 (一)实施权限(行使层级) 县级行使 (二)申请条件 【行政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八条【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 (三)申请材料 列出行政许可事项的材料明细(即前置申请材料) 1.粮食收购许可 材料位阶主审材料 材料属性个性材料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行填写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及需要材料清单

项目建设前置手续规定及需提供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可划分为五个阶段,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没有那么严格,其中有些需要前置条件,但是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行联审联批时可同时办理,以推进项目尽早开工。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审批所需的全部资料。 一、第一阶段:选址阶段 (一)审批单位:城市规划局 (二)审批事项:核发《选址意见书》 (三)需提供材料: 1、《城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书》; 2、拟选址位置的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及其电子文件; 3、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限于国家、省、市规定需要批准或核准的项目); 4、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1)、位于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的,国土部门出具的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2)、属于工业项目及其他对环境影响项目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预审意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3)、属于易燃易爆项目的,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4)、位于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6)、涉及防洪、防汛的,水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涉及铁路、公路、电信、无线电站台、燃气、防雷等其它问题的,依法确定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四)具体流程及时限: 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10个工作日) (一)审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 (二)联审联批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10个工作日)、土地预审(6个工作日)、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三)需提交材料: 1、环境影响评价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表; (2)环评报告书(表)。 2、用地预审 (1)市城市规划局批复的《选址意见书》; (2)涉及征用林地的,应报市林业局审批。 3、项目立项或核准 (1)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核准 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

行政许可法考试参考试题精选

行政许可法考试参考试题精选 选择题(单选或多选) 1、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是( ABCD )。 A.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B.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C.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D.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2、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我国的行政许可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AB ) A.设定行政许可事项范围不清 B.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 C.“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 D.利用许可乱收费 3、行政许可的基本特点是( ACD )。 A.依申请行为 B.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 C.外部行政行为 D.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4、行政许可的主要功能是( ACD )。 A.控制危险 B.预防和治理腐败 C.配置资源 D.证明或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5、下列各类登记中,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C )。 A.婚姻登记 B.产权登记 C.社团登记 D.抵押登记 6、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 ABCD )。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7、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应当公开,涉及( ABD )的除外。 A.商业秘密 B.国家秘密 C.机关工作秘密 D.个人隐私 8、实施行政许可应遵循公开原则,具体包括(ABCD )。 A.实施主体公开 B.实施期限公开 C.实施程序公开 D.许可决定公开 9、下列哪些制度体现了行政许可的便民原则( AD )。 A.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 B.信赖保护 C.听证制度 D.窗口式办公制度 10、下列有关权利中,属于救济权利的是( ABCD )。 A.陈述权 B.申辩权 C.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权 D.请求赔偿权 11、在哪些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AC )。 A.行政许可的依据修改或废止 B.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 C.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届满 12、下列行政许可中可以转让的有(D )。 A.商业银行设立许可 B.取得的律师资格 C.企业登记 D.排污许可 13、行政许可的监督具体包括( AB )。 A.行政机关对从事许可事项的管理相对人的监督 B.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内部监督 C.司法监督 D.权力机关的监督 14、信赖保护原则最早确立于( C )。 A. 美国 B.法国 C.德国 D.英国 15、王某经批准在某处建房,后经地质调查确认该处为地质灾害易发地带,行政机关拆除了王某所建的房屋,王某所受的损失应由( D )。 A.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适当赔偿 B.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全额赔偿 C.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全额补偿 D.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16、下列属于行政许可的有( BC )。 A.特定身份登记 B.游行示威许可 C.出租车经营许可 D.颁发身份证 17、行政许可法是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D )会议审议通过的。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一

行政许可法试题及答案(一) 1、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C)许可。 A撤销;B吊销;C注销 2、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D)。 A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许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被许可人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A)。 A应当撤销;B可以撤销;C不予撤销 4、行政许可法自(C)起施行。 A2004年1月1日;B2004年5月1日; C2004年7月1日;D2004年12月1日 5、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C)日。 A10日;B30日;C45日;D90日 6、行政机关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B)。 A不能改变;B不得擅自改变;C可以随意改变。 7、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A)内提出听证申请。 A5日;B10日;C30日;D45日 8、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C)。 A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 B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C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要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9、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A)。 A应当公开,且公众也有权查阅; B不予公开,公众也不能查阅; C应当公开,但公众不能查阅。 10、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费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不收费为原则,所需要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B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允许收费,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 C监督检查以收费为原则,不收费为例外。 1、C; 2、D; 3、A; 4、C; 5、C; 6、B; 7、A; 8、C; 9、A;10、A 1、(C)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A、乡级以上 B、市级以上 C、县级以上 D、省级以上 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A)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A、存在的必要性 B、推行的重要性 C、项目的可行性 D、设置的合理性

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的定位

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的定位 行政审批的前置性服务属于行政审批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指政府部门开展某些行政审批项目时,要求申请人须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有偿服务并提供证明,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行政审批前置性事项涉及部门多、分布广,主要涉及住建、交通、发改、民防、环保、卫生、地震、城管、商务、规划、国土、水利、港口、园林、安监、气象、工商、消防等部门,直接影响行政审批效率和企业经济负担,是我国现阶段行政审批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之一。 一、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的产生和演变过程简要回顾 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并不是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或经济管理体系与生俱来的内容,而是伴随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发展和改革过程出现的,同时也与企业等市场主体对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要求不断提高有密切关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务都由政府通过下达计划指标,用行政手段加以解决,企业没有独立利益和经营自主权,不需要也不能主动申请业务,基本不存在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内容,自然也不需要提供这种服务的中介机构。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逐步下放部分行政权力,国有企业开始逐步获得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经营自主权,非公有经济逐步发展起来,企业开始有动力考虑自己的经营方向,进行经济决策,国家计划的作用逐步降低,范围逐步缩小,政府部门逐步以行政审批取代“计划”作为调节社会发展中各种主体之间利益分配的主要手段。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府通过制定和下达计划指标来调控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逐步减少,但是政府通过行政审批来干预或调控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却逐步增长,并且行政审批的环节过多,审批的时间过长,审批的过程不够透明等问题逐步显现,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的落实,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寻租”甚至腐败问题。从2001 年起,中央开始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下放行政权力,减少、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行政审批职能被推向市场,交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完成,由中介机构来对申请行政审批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就构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性条件。还应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经济和社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审批事项越来越复杂,对专业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部分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并不具备提供这种服务的能力,从而把这一类服务放给市场就顺理成章。这样,政府部门就由服务的直接供给方变为资质授予方和市场秩序的监督方,让市场中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水平的机构承担前置性服务,并允许其收取相应费用。 二、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的主体构成 在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中,涉及到三方主体,即审批部门、申请主体(多为企业)和中介组织。相对于其他主体而言,在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中,当每个主体以不同身份出现在各个环节中时,两两主体之间体现出了不同的权责形式和内容。同时,每个主体既有权力,也有相应的责任,进而形成了权责内容层面的均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审批部门而言,拥有对申请主体的行政审批权和风险责任的追索权,同时承担合理、合规的进行行政审查的责任;拥有对中介组织服务标准的制定权和风险责任的追索权,同时承担维护中介市场秩序和消除市场失灵的责任,即经济性和社会性管制的责任。(2)对于申请主体(企业)而言,拥有向审批部门申请行政审查的权力,同时承担提供审批所需材料和质量风险责任; 拥有向中介组织获取相关服务和风险责任的追索权,同时承担支付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的责任。(3)对于中介组织而言,拥有向审批部门要求公平竞争和外部性补偿的权力,同时承担达到服务标准和质量风险责任;拥有向申请主体获取服务收入的权利,同时承担提供审批所需服务和质量风险责任。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行政审批部门、申请主体和中介组织三者之间权责的内容不同,权责关系的性质也不相同,审批部门对申请部门进行需求管制,对中介组织进行供给管制,对中介服务进行经济性和社会性管制;申请主体支付前置性服务有关费用,中介组织收取费用,二者之间的交易属于市场行为。 三、加快行政审批前置性服务改革与规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那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那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本条是关于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规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一)行政机关准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 这一类事项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利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这一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目的是防止危险和保障安全。其主要特点是:第一,在这些范围内,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或者从事法律没有禁止但附有条件的活动,需经批准;第二,许可事项一般没有数量控制;第三,法律、法规对这类许可事项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比较明确,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受到限制;第四,能否取得许可,与申请人自身的条件有关,并且取得的许可不得转让。主要范围是: 1.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事项。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一种状态、环境和秩序。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的最高利益,因此从事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事项,应当获得许可。如外贸法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可以限制进口或者出口货物、技术。测绘法第十九条中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样,被许可活动影响到国家安全的,也可以收回许可。 2.经济宏观调控的事项。实行市场经济,政府的职能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直接干预经济,转变到依靠宏观调控来管理经济。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目前,我国已在财政、金融、税收、海关、外贸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法律和政策,宏观调控的手段逐步趋于完善。经济宏观调控方面的许可事项主要有:投资立项、产业布局、进出口管制等。 3.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改造和影响自然的能力与日俱增,人类与自然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持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控制和减少人类对自然和环境的破坏,因此,有关影响生态环境的活动,需要经过批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都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业务前置要件清单

兰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申请材料明细 目录 行政许可类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和大型娱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4) 3.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除外)许可 (6)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7) 5.计量器具检定(强制检定) (8) 其他职权类 6.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9) 7.接受进口特种设备告知 (9) 8.采用国际准标志证书办理 (10) 9.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10) 10.河南省计量合格确认 (11) 1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 (11) 12.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 (12) 13.受理、处理产品质量申诉 (12) 14.县政府质量奖日常管理 (12)

【行政许可类】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初次登记 (一)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 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7.随同锅炉、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分汽(水)缸及压力管道需提交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不单独领取使用登记; (二)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适用于: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

前置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① 食品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 粉) ② 散装食品、成品粮油、食糖、食盐、 面点、裱花蛋糕、豆制品、凉拌菜自制 零售 ③ 预包装食品 在商场内经营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宴会食品配送、餐饮和娱乐服务(包 括室内外儿童乐园等)、健身中心;洗 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摄影 扩印服务及其他居民服务、验配眼镜以 及商品售后维修服务等 公司经营范围增项需办理的前置行政许可 各区工商局 食品流通许可证 卫生局出证、防疫站处评价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经营行政许可 所需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5、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食品经营活动场所周围环境图、平面布局图 9、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1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1、其他资料 经营场地的验收 经营设备完善 商 家 注 册 相 关 行 业 需 亦 理 的 前 置 行 政 许 可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 停车场经营管理 经营KTV 、电玩城等 乙类非处方药及一类医疗器材 烟、酒产品零售 餐饮服务 交通局运输服务处 各区文化局 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文化娱乐许可证 食药监督局 药品经营许可证 烟草局、酒类监督管理局 烟、酒零售许可证 食药监督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 I 、 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 复印件);4、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 5、场所 周围30米内环境平面图、平面布局图 6、消毒专间的公共场所还要提供消毒专间平面图 7、新建、改建、扩建单位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 认可书》;8具备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应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 : 9、场所通风设施及情况; 10、位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II 、 员健康检查证明登记表和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登记表 12、它应提供的资料。 1、负责人身份证明,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经营道路货运站(场)的土地、房屋 的合法证;3、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竣工验收证明 ;4、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专业证书;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文本 ;6、经营场地位置图、平面图、 车位数;7、可行性分析报告 1、文化娱乐许可证申请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与预核名申请书;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消防验收合格证; 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承包合同或协议); 局图等 6、位置图、平面布 1、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原件、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时须提交 );3、拟筹建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企 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处方审核人上岗证(备案表)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 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 件;6、质量负责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 7、处方审核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聘书;(经 营类别仅为乙类非处方药除外); 8拟筹建药品零售企业的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 理位置图及营业场所、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9、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行政许可申请委托书(非申请人本人申报材料时须提交)。 10 1、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企业组织机 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营场所是租用房产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人的 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房产证明的,可提交其他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 政府或城建部门许可的建房证明)。 3、经营者或法人代表(负责人)一寸免冠照片二 张。4、经营场所店面照片和空柜台五寸彩色照片各一张。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食品流通许可证 1、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5、组织机构人员健康体检 合格证明;6、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7、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等示意 图及说明;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9、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10、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11、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 2、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3、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及产品清单 ;14、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检验设施、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的相关说明资料 ;15、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16、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需要预先进 公共场所卫生检 测报告(费用大 概1元/ m 1) 房屋所有权证、 竣工验收证明 建设单位、建筑单位出证明 需要验收设备、 场地、公共卫生 许可证、消防验 收许可证等 消防验收合格 需要营业执照注 册地址与经营地 址一致,成立专 营分支机构 需要营业执照注 册地址与经营地 址一致,变更注 册地址问题(房 屋产权证明) 需具备相应的场 地,并注册专项 经营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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