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

北京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
北京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

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本市牌匾标识设置行为,维护市容市貌整洁,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升首都城市品质,展示首都风、古都风韵、时代风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根据《人民国广告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设置各类带有名称、字号、商号、标志等容的牌匾、匾额标识的行为,均应依照本规执行。

第三条本规所称牌匾标识,包括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建筑物的名称牌匾标识和机动车车身标识。

牌匾标识仅限于标明本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含有经营服务信息及其他商业性宣传容。附带商业宣传容的,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牌匾标识设置的监督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牌匾标识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做好牌匾标识设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国土规划、工商、交通、旅游、园林绿化、公安交通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牌匾标识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要求,适应街区文化特点,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区块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第六条牌匾标识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提倡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牌匾标识的字体应当规完整,字序应当遵守规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

商业老字号匾额的文字应当按照传统习惯规书写。

第七条设置单位在设置牌匾标识之前,应到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查询牌匾标识的设置详规要求。

第二章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

第八条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传统习惯,设置在建筑物的檐口下、底层门楣上或建筑物临街向的墙体上。

第九条每个单位在每处办公场所只能设置一处牌匾标识。但单位所在建筑有面向不同道路多个出入口的,可在每个出入口各设置一处该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商业老字号匾额可在符合以上标准基础上予以保留。

第十条下列场所或情形禁止设置牌匾标识:

(一)建筑物顶部、裙楼顶部、骑楼立柱;

(二)在墙体上设置突出式、动态式牌匾标识的;

(三)在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场地以外;

(四)利用建筑、危房或设置后可能危及房屋安全的;

(五)在绿地或影响园林植物生长、园林景观的地;

(六)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消防设施、通信设施正常使用,或者妨碍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及行人通行的;

(七)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影响居民通风、采光、造成光污染,影响生活、影响他人对建(构)筑物合法使用的;

(八)在玻璃幕墙、采光玻璃、橱窗外侧;

(九)遮挡建筑物玻璃幕墙或采光玻璃的;

(十)禁止大面积使用高光合金材料。

第十一条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的体量和规格应当与所附着的建筑物大小比例相适当,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本市牌匾标识实行分区分级设置管理,分区分级围按照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执行。

(二)在同一道路或同一街区相邻建筑物上的牌匾标识,其形式、体量、照明效果等应当达到整体和谐。应当与建(构)筑物本身及相邻建筑物上设置的牌匾标识的高度、形式、造型、规

格、色彩、灯光效果等相协调;不宜使用与建筑立面不协调的色彩。

(三)同一侧建筑立面上相邻牌匾标识的高度、突出墙面厚度、悬挂位置应当一致,其形式、体量、色彩、灯光效果等应达到整体和谐。

(四)设置在墙体上的牌匾标识,不得大于设置所在墙体实墙面(扣除窗户)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并不得超出墙体外沿设置。

(五)建筑物实体墙面设置的牌匾标识,应当采用单体字形式。牌匾标识设施灯光照明要有合理的亮度,应采用透光形式,不得使用外打灯。

(六)在建筑3层(含)以上的建筑物墙体上仅能设置建筑物名称。

(七)商业老字号匾额应当符合历史传统样式,连锁经营的应当统一风格。

第十二条分区控制

在禁设区、控区,禁止设置突出式牌匾标识,禁止设置厚度超过0.3m的灯箱式样牌匾标识。

在开放区提倡设置有创意、有个性、有品味的牌匾标识设施。

第十三条分类设置要求

(一)在建筑物底层部分设置建筑物名称的,其数量不得超过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数量,底层以上部分最多设置1块,且应在不同向的建筑物顶部实墙面上设置,上边缘距檐口(或女儿墙

的上缘)距离≥0.5m,并采用单体字式样。建筑物名称字符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建筑物名称字符尺寸

楼层标识字符最大边长(m)

≤18 1.5

≥19 2

(二)墙面式牌匾标识的设置不得破坏原建筑物整体风格,不得遮挡建筑物立面特色。相邻店面的墙面牌匾标识应分别设置。

字符宜小不宜大,根据所在街道的空间尺度不同,其字符的具体尺寸大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字符尺寸表

行车道路宽度(m)牌匾标识字符最大边长(m)≤16 0.5

16~24(含) 0.6

24~40 0.7

≥40 0.8

(三)建筑底层的墙面式牌匾标识应设置在上一层楼板居中以下,若征得上一层业主同意可延伸至上一层窗台下,高度≤1. 5m,牌匾标识底部距地面应保证至少2.5m的通行高度。

牌匾标识厚度离墙≤0.3m。牌匾标识宽度宜与所属单位出入口的宽度一致,最大宽度不超过所属单位的整个出入口门面的宽度。

(四)同一幢建筑上的牌匾标识应当设置于建筑立面的同一基准线上,具有明显分割线。悬挂式牌匾标识不得设置在一层檐口以下,支架悬挂距离≤0.5m、宽度≤1.2m、高度≤9m、厚度≤0.5m;悬挂式牌匾标识悬挂角度需与建筑物外墙成90°角。

(五)对位于街道转角的建筑,其转角处的牌匾标识应当整体设计,当单位不止一家时,相邻牌匾标识的形式、悬挂位置、高度和体量应当统一。

(六)对于有柱廊或底层以上有出挑结构的建筑(如:骑楼),牌匾标识宜设置在廊道侧门楣上和出挑结构以下,在出挑结构以下设置的,宜采用小型悬挂式牌匾标识;平行于墙面的宜采用墙面式牌匾标识,宽度不得大于骑楼两根立柱之间间距的三分之二,外沿不得超出出挑结构外墙面,式样、材质应与边环境、建筑相协调;牌匾标识底部距地面≥2.5m,厚度不得超过0.15m,同筑物上的设置式样和悬挂式应统一,当底层建筑高度≤3.5m 时,不得按此式设置。

(七)对于设有入口构件的建筑(如雨棚式),牌匾标识应当设置在入口构件部分,宜采用单体字式样,牌匾标识宽度不得超出入口构件的宽度。

(八)对于单层坡屋顶建筑,应在正面屋檐以下设置牌匾标识;多层坡屋顶建筑,应在底层正面屋檐以下设置牌匾标识;不允在山墙面上设置的牌匾标识;仿古商业街、步行街提倡设置多种形式的牌匾标识,其牌匾标识宜采用小型牌匾、灯笼、仿古灯箱等小牌匾标识式样,与边环境相协调。

(九)一层无门楣且较难在墙面设置牌匾标识的建筑,可将牌匾标识紧贴屋顶设置,牌匾标识高度不得超过门面高度的五分之一。

(十)对于建筑立面上有线脚装饰的建筑,牌匾标识的设置不得破坏构图关系,不得覆盖线脚设置;平行外墙式牌匾标识外侧面不宜超过相邻竖向线脚的最大厚度。

(十一)对于平面布局上有凹凸或曲折变化的建筑,牌匾标识设置不得破坏建筑立面的形态关系。

(十二)对于建筑立面上有拱券形构件的建筑,拱券以外部分不宜设置牌匾标识;在拱券侧设置的平行外墙式牌匾标识,设置位置不得超过圆拱的下缘。

(十三)若牌匾标识所依附的建筑(或建筑局部)同时具有以上几种特征,则牌匾标识在形式、尺寸和设置位置等面应同时满足上列规定。

(十四)牌匾标识的结构要隐蔽处理,不得外露。

第十四条单位名称牌匾标识所显示的单位名称和服务标识,应当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核定的名称和标识注册地相一致。具备上级加盟总店授权专营资格的连锁经营性质的加盟店,可在单位名称牌匾标识中显示连锁经营名称和服务标识。

第十五条多家单位共用同筑物或场所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置牌匾标识应当由该场所或者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整体规划设计、制作。

(二)对于底层有单独出入口的商业经营单位,一处主要出入口可设置一块墙面式牌匾标识,其数量不得超过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数量;对于底层以上的商业经营单位,只能设置一块墙面式牌匾标识且要符合规,不具备设置条件的不得设置。

(三)对于没有单独出入口的商业服务性单位,牌匾标识应当在出入口部整体规划、集中设置,一般不宜设置落地式牌匾标识。若出入口部无设置条件且单位较集中的,可设置1块组合集中的落地式牌匾标识。落地式牌匾标识应当设置在所属建筑所在的用地地界线围之,牌匾标识距建筑物主要出入口≤2m,且距人行道≥1m,纵向设置的落地式牌匾高度不应超过7m,且不应超过建筑物高度的1/2。落地式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表3的规定。

各类食品安全标识标牌要求

小型餐馆各类食品安全标识标牌要求:面积150㎡以内 1、包括有各类洗涤消毒池:一洗涤、二消毒、三清洗,洗菜池、洗肉池; 2、菜墩标识标牌:生墩、熟墩; 3、食品储存冰箱标识标牌: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 4、废弃物暂存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桶、废弃油脂桶; 5、烹调间、凉菜间。 中型餐饮店各类食品安全标识标牌要求:面积150-500㎡以内 1、包括有各类洗涤消毒池:一洗涤、二消毒、三清洗,洗菜池、洗肉池; 2、菜墩标识标牌:生墩、熟墩; 3、食品储存冰箱标识标牌: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食品留样冰柜、 4、废弃物暂存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桶、废弃油脂桶; 5、烹调间、粗加工间、食品库房、非食品库房、凉菜间、面点间,裱花蛋糕间、生食海产品间;餐具清洗间、消毒间、保洁间,更衣间,食品添加剂专柜、烧烤间、餐用具清洗消毒间、食品安全管理员办公室。 大型餐饮店各类食品安全标识标牌要求:面积500-3000㎡以内 1、包括有各类洗涤消毒池:一洗涤、二消毒、三清洗,洗菜池、洗肉池;水产品消毒池、 2、菜墩标识标牌:生墩、熟墩; 3、食品储存冰箱标识标牌: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食品留样冰柜、 4、废弃物暂存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桶、废弃油脂桶; 5、烹调间、粗加工间、食品库房(粮油库房、调味品库房、)、非食品库房、凉菜间、面点间,裱花蛋糕间、生食海产品间;餐具清洗间、消毒间、保洁间,更衣间、预进间、食品添加剂专柜、烧烤间、备餐专间、切配间,餐用具清洗消毒间、食品安全管理员办公室。 特大型餐饮店各类食品安全标识标牌要求:面积3001㎡以上 1、包括有各类洗涤消毒池:一洗涤、二消毒、三清洗,洗菜池、洗肉池;水产品消毒池、 2、菜墩标识标牌:生墩、熟墩; 3、食品储存冰箱标识标牌: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食品留样冰柜、 4、废弃物暂存设施标识标牌:垃圾桶、废弃油脂桶; 5、烹调间、粗加工间(含水产品粗加工间、蔬菜粗加工间、动物肉产品粗加工间)、食品库房(粮油库房、调味品库房、)、非食品库房、凉菜间、面点间,裱花蛋糕间、生食海产品间;餐具清洗间、消毒间、保洁间,更衣间、预进间、食品添加剂专柜、烧烤间、备餐专间、切配间,餐用具清洗消毒间、食品安全管理员办公室

物业标识标牌设置与管理规范范文

物业标识标牌设置与管理规范范文 商业物业项目,由于其一般单位面积较大,楼内结构复杂,使用功能繁多。各类机电设备、管路、阀门众多。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已经成为物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标识的使用涵盖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标识标牌的形式可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而分别采用划区、印章、标牌、色标和记录等多种形式。 第一部分物业标识标牌的主要类别及说明 一、商业物业项目的自然标识标牌 即由物业本体房屋结构设计固有的功能布局标识,其一般有四类: 1、楼层标识;如B1F、1F、10F等常布设在楼层、楼梯间、走道内。 2、区域标识;如某室、某座、某区、某号、某街、邮政邮编等标识常固定在大厦立面、楼层公共区域、房间主门区域。 3、功能标识;为区分各使用功能的标识,常有卫生间、吸烟区、强电井、弱电井、电梯机房、冷气操作间、会客区、残疾通道、商务中心、购物中心、康乐中心、阅览室、礼品部、餐厅等标识在功能区的主出入口处或门上。 4、公司的名牌标识;如水牌一般设在大堂、公司铭牌(一般设在各公司的楼层)。 5、平面引导标识和消防安全疏散标识;一般设在各区主出入口

和消防安全通道消防楼梯口处自然标识是为了明确项目各使用功能、方便客户,因该类标识常安装在各功能区的主出入口处。应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昼夜能用,与项目硬件装修档次相配套。 二、设备设施标识标牌 由于一般综合型商业项目的机电设备复杂、种类繁多,对其正常运转的可靠性要求又高,因此正确标识各类设备设施、管路性质、阀门状态,在突发机电设备事故的处理中,缩短处理时间,赢得宝贵时机,显得尤为重要。微信号地产物业研习社。 设备标识一般按系统分为:电梯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锅炉供热系统、空调制冷系统、变配电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卫视接受系统、电话电视系统等。该类标识主要为了表明设备状态、功能、设备编号、技术参数及使用要求。 1、电梯标识: 1) 名称标识含电梯自编号、品牌、停层区域、开放时间、安检日期、荷载量、梯速等参数。 2) 电梯控制状态标识含操纵厢内检修/运行、群控/独立、运行开/关、轿内照明开/关、井道照明开/关、年安检合格证。 3) 机房内设施标识含曳引机、控制屏、盘车工具、配电屏、消防厢、限速器等。 4) 指示标识如轿内停层指示、楼层指示、层站召唤、运行方向发光指示。

牌匾规范

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牌匾标识设置行为,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设置各类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牌匾标识行为,均应依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牌匾标识,包括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建筑物的名称牌匾标识和机动车车身标识。 牌匾标识应只显示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含有其他商业性宣传内容。附带商业宣传内容的,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 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牌匾标识设置工 作的管理和监督。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牌匾标识设置工 作的管理和监督。

规划、工商、交通、园林、公安交通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牌匾标识的设置进行 监督管理。 第五条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要求,适应街区文化特点,与主体建筑风格和周边市容景观相谐调,达到白天美化环境,夜晚与灯光夜景相结合的整体效果。 第六条牌匾标识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提倡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牌匾标识的字体应当规范完整,字序应当遵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排列顺 序。 商业老字号匾额的文字应当按照传统习惯规范书写。 第七条设置单位在设置牌匾标识之前,可到市政管理行政 部门查询牌匾标识的设置要求。 第二章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第八条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传统习惯,设置在建筑物的檐口下方、底层门楣上方、建筑物临街方向的墙体上或者建筑物顶部。 第九条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的体量和规格应当与所附着的建筑物大小比例相适当,并符合下列规 定:

消防标志及标牌设置要求

消防标志和标牌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牌 1、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在建筑大门左侧或场所主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应设置该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建筑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外的主要出口、以及建筑通向外部的出入口等内容。 2、消防车道标识:在建筑消防车道上应喷涂黄色“消防车道严禁占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地下式采用红底白字喷涂。地上式采用标牌标明。分区设置的应标明所管区域。 二、建筑内部标牌 1、消防安全告知书:公众聚集场所的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应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格式见上层) 2、楼层疏散平面示意图:在每层楼的主要疏散通道和宾馆饭店的房间内、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内墙面上应有本层疏散平面图,图中应明确本层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情况。 3、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在主要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处应配置应急疏散器材箱,平均每1000平方米至少配1个,每个单位或场所配置不少于2个。每个箱内应配备不少于1根疏散荧光棒、1个移动疏散指示标志、4个口哨、1个手持扩音器、2件反光背

心、2只手电筒、2具防烟面具、20条毛巾、10瓶瓶装矿泉水等器材。 4、疏散引导员标牌:应在每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明确疏散引导员,并将其照片和姓名上墙(与应急疏散器材箱相配)。 5、消防公益宣传栏: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和住宅小区应设置向公众宣传消防知识的宣传栏。 6、疏散走道标识线:商场市场的疏散走道与卖场摊位间应划定明显标识线。公共娱乐场所大厅走道两侧应划定黄色标识线。 7、其它宣传方式:通过广播、视频、张贴图画等方式宣传“四个能力”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三、消防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1、重要设备房标牌:在重要设备房(如控制室、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等)门上部应设置明显的名称标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应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牌。 2、水泵、报警阀、控制柜、阀门等标识标牌:应为红底白字,标明阀门常开常闭状态、所管楼层范围、水流方向等相关内容。 3、消防设备管理铭牌:主要消防设施应设置管理铭牌标牌,明确管理责任人。 4、手报按钮标牌:在手动报警按钮上方应张贴蓄光式标牌。

日发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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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牌匾标识设置行为,维护市容市貌整洁,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升首都城市品质,展示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设置各类带有名称、字号、商号、标志等内容的牌匾、匾额标识的行为,均应依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牌匾标识,包括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建筑物的名称牌匾标识和机动车车身标识。 牌匾标识仅限于标明本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含有经营服务信息及其他商业性宣传内容。附带商业宣传内容的,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牌匾标识设置的监督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牌匾标识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做好牌匾标识设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国土规划、工商、交通、旅游、园林绿化、公安交通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牌匾标识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要求,适应街区文化特点,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区块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第六条牌匾标识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提倡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牌匾标识的字体应当规范完整,字序应当遵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 商业老字号匾额的文字应当按照传统习惯规范书写。 第七条设置单位在设置牌匾标识之前,应到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查询牌匾标识的设置详规要求。 第二章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

安健环标识及图牌板配置标准

安健环标识及图牌板配置标准 第一章划线和定置管理规定 第一条地面分界(注:地面分界的要求不应用于办公室区域) ㈠划定界限以分隔存储区域和通道区域。 ㈡根据工作场所的需要划定区域。 ㈢分界线应有清晰地标记。 ㈣应维护分界线的清晰和不退色。 ㈤通道和人行道应有充分的宽度以允许可能的交通工具自由通行并应无障碍。 ㈥不必在办公室区域以颜色喷涂地面划分界限。不同颜色的地毯或瓷砖可用于区分通道和一般的工作区域。 ㈦不要用高光泽的油漆作地面分界的材料,防止地面湿了以后会变得很滑,要求使用统一的分界标识。 ㈧分界线的宽度应是统一的,一般为100mm。但实际的尺寸要看工作场所的需要,所使用的颜色应统一。 ㈨消防设备下面的分界应根据5星要素3.02来进行。 第二条消防器材的划分 ㈠消防器材下都应划分为‘保持清洁’区域。 ㈡“保持清洁”区域的划分应为黄色为边缘线(100mm)至少以800mm(最小)X 500mm 框围,其内以对角线条纹添注。 ㈢保持清洁区域的划分线周围禁止堵塞。 第三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㈠厂区定置管理 1、要求在全公司区域内明确所有建筑物、室外存放的物品所在的具体位置。 2、室外存放的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主要交通道路,用红线或黄色线条对该区域进行画线。 3、如需要在厂区室外临时存放物品时,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存放,并按室外物品存放的要求进行画线或标识。 4、要有规定的交通车辆存放点,本厂机动车一律按定置存放点存放。 5、外来机动车辆存放在联系部门指定的临时停车处。 ㈡设备定置管理 1、在设备周围应留有检修维护及运行操作的通行场地,使维修者、操作者能安全出入设备放置处。 2、符合安全文明生产及设备规范化要求。 ㈢生产作业现场定置 1、生产作业现场在未经主管部门允许和防护措施不当时不准存放闲置设备、材料、工器具及杂物,尤其是通道处。 2、在设备比较集中、人员暴露较多的现场,应用明显的线条和颜色进行标识。 3、在生产作业现场存放的物品必须进行严格的标示,检修废料必须及时、分类清理出

标识标牌制作工艺要求及注意事项

标识标牌制作工艺要求 及注意事项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钢结构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原材料采、验、进场→下料→制作→检验校正→预拼装→除锈→刷防锈漆一道→成品检验编号→构件运输→预埋件复验→钢柱吊装→钢梁吊装→檩条、支撑系统安装→主体初验→刷面漆→屋面板安装。 (2)、构件制作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铆栓(机械型和化学式剂型)、地脚铆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5或《钢溶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钢柱、钢梁腹板下料时应注意截面尺寸的变化,应在两端留有加工余量。 柱、梁的主要焊缝采用埋弧自动焊接,焊接顺序要按焊接工艺要求的顺序进行。 制孔时,所有连接板、节点板必须配对钻孔,制孔精度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防腐涂装:采用抛丸除锈,达到ST2级。构件表面不应误涂(特别是摩擦连接面)、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孔和气泡等。 构件出厂前要进行检验和编号,编号时一般要标注轴线列号,超重超长构件

标识标牌设置与制作规定

标识标牌设置与制作规定 1 标识标牌说明 1.1 引用标准 GB/T 15565.1-2008《图形符号属于第 1 部分:通用》 GB/T 15565.2-2008《图形符号属于第 2 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 GB 2893-2008《安全色》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 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Z 158-2003《工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2 类型 禁止标志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 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 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

所等)的图形标志。 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 信息的图形标志。 1.3材料 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应 使用绝缘材料。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呈圆滑状,带有毛 边处应打磨光滑。 1.4标志牌形状分为矩形和圆形 矩形标志牌尺寸(长×宽)一般为30cm× 40cm、 40cm ×30cm、 60cm× 80cm、 80cm×60cm、 150cm× 100cm、 150cm ×200cm、 200cm× 150cm、 250cm× 200cm;圆形标志牌 直径一般为 30cm 和 50cm。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现场实际确 定标志牌尺寸。 单元预警中的安全生产警示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危 险源发布牌及安全生产单元预警牌尺寸为 300cm×250cm,安全生产警示牌为红底白字。 1.5颜色与字体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 《安全色》(GB 2893— 2008)的基本规定执行;明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 GB 2893—2008)并结合公路工程施工特点确定。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规范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规范 医院标识系统工程项目包括:医院标志设计,入口处导示牌,建筑楼体及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台牌、环境指示牌制作,室内环境导向牌设计,门牌吊牌设计,设备功能牌、平面图牌、宣传栏、楼层索引牌,停车场导视牌、收银处、楼层牌、消防疏散图、科室牌、悬挂式灯箱,中西药等标识、温馨提示标语牌、药价总索引牌、医疗功能介绍牌、公告栏、LED显示屏。 第一条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市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内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 第三条医院引导标识设计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 第四条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 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通用符号和医疗保健符号执行。 2、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院引导标识设计的分类 第五条医院引导标识根据其指示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一级导向标识系统、二级导向标识牌、三级导向指示牌。 第六条一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医院院区后,引导就医者进入各个单体目标建筑的导向信息。一级导向基本为户外标识,主要包括: 1、医院名称标识

唐山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

唐山市城市管理局 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牌匾标识管理,规范牌匾标识设置,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牌匾标识,是指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拥有合法权属的经营、办公场所或建筑物上设置的各类店面招牌和楼宇标识。(注:“店面招牌”指设置在店铺所在建筑物上,用来指示店铺名称和功能的牌匾、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以及其他商业性指示设施。“标识”指高大建筑自身的名称、符号,单位名称标识及各种指示牌。) 第四条设置牌匾标识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应当符合本市有关市容市貌的管理规定,体现唐山的文化传统及民俗习惯,适应街区的文化特点,与主体建筑风格和周边整体景观保持协调关系。 (二)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坚持统一原则,分区原则,安全原则,美观原则和效益原则。 (三)在同一区域设置的牌匾标识,其形式、体量、色彩、灯光效果等应达到整体和谐。一个场所或建筑物内存在多个单位的,设置牌匾标识时应先整体规划,统一规格设计制作。 (四)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光源,充分体现科技发展水平。 (五)应当安全稳定,牢固耐用,一般不宜在建筑物顶部设置。 (六)应当安装亮化设施,达到白天美化与夜晚亮化相结合的整

体效果。 (七)除大型商业场所和娱乐场所经批准外,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匾、一楼一标识。 (八)应服从于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不符合要求时,应当无条件整改、拆除。 第五条设置牌匾标识的禁止性原则: (一)破坏建筑物原有立面的划分和肌理。 (二)粗制滥造、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笔少画、损害市容市貌。 (三)妨碍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或造成环境污染。 (四)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设置牌匾标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牌匾标识的审查、批准和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规设置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 第七条综合整治程序:各执法大队对所属区域牌匾标识进行信息录入,景观管理处结合亮化中心、执法大队明确整改对象,在亮化中心统一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执法大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整改督查。 日常管理程序: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属地执法大队提出申请,执法大队按照本规定进行审查把关,并填写《唐山市牌匾标识设置核查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3份),大队认为符合标准的,于批准开工前3天报景观管理处备案,景观管理处2日内作出审查复核意见。 第八条设置牌匾标识,申请人应为拟建牌匾标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并提供下列A4规格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批准文件(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若属非经营性质的单位,提交有关机关的批准成立的文件或证件,提供复印件1份)。

公司办公生活标识标牌管理规定

公司办公生活标识标牌 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办公、生活场所标识标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生活场所标识牌板设计制作与设置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及管理程序,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办公和生活环境,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域电商事业部、区县电商管理处的办公、生活场所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和设置管理。 第二章标识牌板分类 第三条公司办公、生活场所标识牌板,按设置部位和区域分为室外、室内两类;按设置使用时限分为长期(3年以上)、短期(1-3年)、临时(1年以下)三种;按使用性质及范围分为公共类和个人用品类。 第三章标识标牌设置标准 第一节公司总部标识标牌设置标准 第四条公司总部办公场所标识标牌设详见附件1。 (一)办公桌面 1.岗位桌牌 (1)规格尺寸:长19.5CM*高10.5CM, (2)制作主材:透明有机牌、相片纸(办公文化用品店采购)。 (3)制作内容:公司logo、公司名称、员工工作照(红色背景)、 姓名、部门、职务及负责岗位内容(内容由人力资 源部提供)。 主要文字字体:黑体、行楷,文字颜色:黑色(4)制作:员工(含新员工和岗位调换员工)到岗后,战略管理中 心企业文化部根据公司VI要求,到指定广告公司进行设 计制作,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和发放。 (5)置放位置:岗位桌牌应置放于办公桌的醒目位置,无遮挡,并 保持桌牌的日常整洁和美观。桌牌如有人为损坏, 战略管理中心企业文化部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更

物业标识标牌设置与管理规范

物业标识标牌设置与管理规范(附标识清单) 第一部分物业标识标牌的主要类别及说明 一、商业物业项目的自然标识标牌 即由物业本体房屋结构设计固有的功能布局标识,其一般有四类: 1、楼层标识:如B1F、1F、10F等常布设在楼层、楼梯间、走道内。 2、区域标识:如某室、某座、某区、某号、某街、邮政邮编等标识常固定在大厦立面、楼层公共区域、房间主门区域。 3、功能标识:为区分各使用功能的标识,常有卫生间、吸烟区、强电井、弱电井、电梯机房、冷气操作间、会客区、残疾通道、商务中心、购物中心、康乐中心、阅览室、礼品部、餐厅等标识在功能区的主出入口处或门上。 4、公司的名牌标识:如水牌一般设在大堂、公司铭牌(一般设在各公司的楼层)。 5、平面引导标识和消防安全疏散标识:一般设在各区主出入口和消防安全通道消防楼梯口处自然标识是为了明确项目各使用功能、方便客户,因该类标识常安装在各功能区的主出入口处。物业管理圈。应制作精良、美观大方,昼夜能用,与项目硬件装修档次相配套。 二、设备设施标识标牌 由于一般综合型商业项目的机电设备复杂、种类繁多,对其正常运转的可靠性要求又高,因此正确标识各类设备设施、管路性质、阀门状态,在突发机电设备事故的处理中,缩短处理时间,赢得宝贵时机,显得尤为重要。 设备标识一般按系统分为:电梯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锅炉供热系统、空调制冷系统、变配电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卫视接受系统、电话电视系统等。该类标识主要为了表明设备状态、功能、设备编号、技术参数及使用要求。 1、电梯标识: 1) 名称标识含电梯自编号、品牌、停层区域、开放时间、安检日期、荷载量、梯速等参数。 2) 电梯控制状态标识含操纵厢内检修/运行、群控/独立、运行开/关、轿内照明开/关、井道照明开/关、年安检合格证。 3) 机房内设施标识含曳引机、控制屏、盘车工具、配电屏、消防厢、限速器等。 4) 指示标识如轿内停层指示、楼层指示、层站召唤、运行方向发光指示。 2、消防设施标识: 1) 主机及设备标识含消防控制主机、网络机、消防广播、手动控制屏、界面控制台、电梯迫降控制屏、双电源配电屏、传输泵、消火栓泵、喷淋泵、应急救生器具柜、消火栓厢、钢瓶组、防火卷帘门、破玻报警器、警笛、给排风机组等标识应要能说明设备产商、设备性能、主要技术参数、自编号、维护状态、可控制区域、维护电话。 2) 引导标识含紧急疏散示意图、安全出口引导灯、消防电梯引导灯、避难层引导灯、消火栓引导灯。应安装布置在通道出入口,功能区前方醒目处,要求符合消防规范,有双电源供给。消防疏散图应张贴在各区域出口门背面。 3) 管路标识含消防水池水箱、自动喷淋管路、消火栓控制管路、消防接合器,以红色色标为主,另需在管路中标注流向、管路性质。 4) 状态标识含排风控制标识、正压送风控制开/关状态标识、消防泵、消火栓泵、传输泵启动/停止标识、各类消防阀门开/关状态标识、压力表、流量器具检测标识。 3、给排水系统标识: 1) 设备标识包括生活水池、水箱、生活水泵、过滤器、容积热水器、快速热水器、自控系统控制屏、污水处理反应器、控制器、雨水排放自控泵。此类标识应考虑设备自编号、名称、型号、运行状况、多以设备标牌及划区形式出现。 2) 管路标识以色标标识为主,区分管路介质给水管路、排水管路分别以绿色和黑色色标加流向及字标形式来标识。 3) 状态标识包括水泵的投用状态、补水流量、扬程、污水处理的处理流量、排放速度、阀门的开/关状态、管路额定工作压力、计量器具的校验标识。 4、锅炉供热系统: 1) 设备标识包括锅炉、除氧器、软水箱、冷凝水箱、分气缸、储油罐、齿轮泵、补水泵、控制屏等多以设备标牌、设备卡形式出现。 2) 管路标识以色标标识为主含原水管路绿色标识、软水管路绿色为底加以白环标识、回水管路以绿色为底记忆红环标识、排污管路以黑色标识、蒸汽管路以红色标识、油管以橙色标识。 3) 状态标识含压力大/小设定、控制阀门开/关状态、回水温度的高/低、用油流量大/小、计量器具校验后状态等。 5、空调制冷系统:

景区标识牌规范标准分类及系统设计注意事项

景区标识牌规范标准分类及系统设计注意事项

旅游景点景区标识是根据游客的视觉感受,游客的游览路线,景区业态分布分类的来引导,指引游客游览。同时,景区标识分为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和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两部分,其中旅游景区标识归纳为五大类。 一、景区总导览图及景区分区导览图 景区总导览图主要内容应有旅游景区的全部介绍文字及游览路线图,景区获得相关的荣誉、奖项或称号,如世界自然(文化)遗产、5A/4A等相关景区质量评定等级、世界(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风景名胜区等。还应正确的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各主要旅游活动的地点、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出入口、医务室等相关的服务设施及相关的电话,如景区的咨询、投诉、救援等电话号码。

二、景区景点介绍牌 景点景物介绍牌是介绍景区主要游览内容必不可少的导览服务设施。每个景区都有景区独特的特色和吸引力,有些景点景物介绍牌壮观,形象生动、造型特别,比较直观的了解景区的特色特点;也有些景区景物牌看似平常,却能产生巨大的科学、历史、文化价值。如果没有景点景物介绍牌,或者设置不规范,游客常常无法正确的或全面了解所在景区的文化内涵及特色。无法真正的对景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因此景点景区介绍牌尤为重要。 三、景区道路导向指示牌 道路导向标识是引导游客游览景点的重要导示牌,正确的引导游客到达功能区的最重要标识牌。安装位置在明显的无障碍区域,文字

清晰明了,容易记忆和找寻。视觉高度适中,避免出现设置位置不当遮挡观景视线,充分考虑游客的阅读习惯和视力范围。道路导向标识的设置数量要结合景区实际情况而定,过少则失去了引导游客的作用,过多则增加景区管理成本,影响景区美感。 四、警示关怀牌 景区内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景区内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所以需要提醒游客应特别注意的地方设置此种标牌。这类标牌又可以分为提示性标牌、警示性标牌、教育性标识牌。 提示性标牌:揭示景区规章制度,规范游客行为。设置在游客集中的地点如:休息点与主要出入口等。通过这类标牌,提醒游客注意

北京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标准

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本市牌匾标识设置行为,维护市容市貌整洁,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提升首都城市品质,展示首都风、古都风韵、时代风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根据《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设置各类带有名称、字号、商号、标志等容的牌匾、匾额标识的行为,均应依照本规执行。 第三条本规所称牌匾标识,包括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建筑物的名称牌匾标识和机动车车身标识。 牌匾标识仅限于标明本单位名称、字号和标志,不得含有经营服务信息及其他商业性宣传容。附带商业宣传容的,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牌匾标识设置的监督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牌匾标识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做好牌匾标识设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国土规划、工商、交通、旅游、园林绿化、公安交通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牌匾标识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要求,适应街区文化特点,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区块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第六条牌匾标识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提倡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牌匾标识的字体应当规完整,字序应当遵守国家规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 商业老字号匾额的文字应当按照传统习惯规书写。 第七条设置单位在设置牌匾标识之前,应到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查询牌匾标识的设置详规要求。 第二章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 第八条单位名称牌匾标识和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传统习惯,设置在建筑物的檐口下方、底层门楣上方或建筑物临街方向的墙体上。 第九条每个单位在每处办公场所只能设置一处牌匾标识。但单位所在建筑有面向不同道路多个出入口的,可在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规定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提高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现场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助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标志牌的高度应该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平面应与人眼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大于75度。 4、施工标志不应放在门、窗、架等活动物品上,以免这些物品移动后看不见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 5、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质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 6、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移动,如确需移动时,需项目经理批准,并备案后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7、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2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2、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用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可以和文字说明的补充标志同时使用。 3、安全标志的分类: 3.1.禁止标志: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此行为。

标识标牌管理

2 标识标牌管理 2.1 标志标牌的类型 2.1.1 禁止标志:禁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2.1.2 警告标志:提醒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2.1.3 指令标志:强制人的行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2.1.4 提示标志:向人的行为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2.1.5 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志。 2.2 制作材料及要求 施工阶段用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志标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铝合金、薄钢板、合成树脂等材料;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材料表面应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瑕疵;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带有毛边处应打磨光滑。 2.3 形状与尺寸 2.3.1 标志牌形状分为矩形和圆形。 (1)矩形标志牌长、宽一般为300mm×400mm、400mm×300mm、600mm×800mm、800mm×600mm、1500mm×1000mm、1500mm×2000mm、2000mm×1500mm、2500mm ×2000mm; (2)圆形标志牌直径一般为300mm和500mm。 2.3.2 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标志牌尺寸,但不得影响警示和提示效果。 2.4 颜色与字体 2.4.1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893—2007)的基本规定执行,明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893—2001)并结合公路工程施工特点确定。 2.4.2 工地指示牌的颜色与字体参见附图B,同时承包人宜根据项目所在地区情况使用双语指示(包括国际通道)。 2.5 构造与安装

标识标牌管理

标识标牌管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2标识标牌管理标志标牌的类型 禁止标志:禁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的行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的行为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志。制作材料及要求 施工阶段用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志标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铝合金、薄钢板、合成树脂等材料;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材料表面应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瑕疵;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带有毛边处应打磨光滑。 形状与尺寸 标志牌形状分为矩形和圆形。 (1)矩形标志牌长、宽一般为300mm×400mm、400mm×300mm、600mm×800mm、800mm×600mm、1500mm×1000mm、1500mm×2000mm、2000mm×1500mm、2500mm×2000mm; (2)圆形标志牌直径一般为300mm和500mm。 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标志牌尺寸,但不得影响警示和提示效果。 颜色与字体 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893—2007)的基本规定执行,明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893—2001)并结合公路工程施工特点确定。 工地指示牌的颜色与字体参见附图B,同时承包人宜根据项目所在地区情况使用双语指示(包括国际通道)。 构造与安装 标志标牌一般由底板、支撑件、基础等组成,各组成部分应连接牢固可靠。

标识标牌管理

2标识标牌管理 2.1标志标牌的类型 2.1.1禁止标志:禁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2.1.2警告标志:提醒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2.1.3指令标志:强制人的行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2.1.4提示标志:向人的行为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2.1.5明示标志:上述四种标志中不能包括但现场需明示相关信息的图形标志。 2.2制作材料及要求 施工阶段用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志标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铝合金、薄钢板、合成树脂等材料;有触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材料表面应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瑕疵;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带有毛边处应打磨光滑。 2.3形状与尺寸 2.3.1标志牌形状分为矩形和圆形。 (1)矩形标志牌长、宽一般为300mm×400mm、400mm×300mm、600mm×800mm、800mm×600mm、1500mm×1000mm、1500mm×2000mm、2000mm×1500mm、2500mm ×2000mm; (2)圆形标志牌直径一般为300mm和500mm。 2.3.2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标志牌尺寸,但不得影响警示和提示效果。 2.4颜色与字体 2.4.1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893—2007)的基本规定执行,明示标志颜色参照《安全色》(GB2893—2001)并结合公路工程施工特点确定。 2.4.2工地指示牌的颜色与字体参见附图B,同时承包人宜根据项目所在地区情况使用双语指示(包括国际通道)。 2.5构造与安装 2.5.1标志标牌一般由底板、支撑件、基础等组成,各组成部分应连接牢固可

标示牌技术规范说明

标示牌 一、分类及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禁止标志和其他标志五大类型。见表1。 表1 安全标示牌分类及使用范围 类型使用范围基本形式图例 警告标志用于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如:“止步高压危险”、“当心触电”、“当心坑洞”、“当心滑跌”等。 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人员不安全行为。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跨越”、“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 提示标志用于向人员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如“在此工作”、“从此上下” 指令标志用于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手套”等。 其他标志限速标志:在变电站场所内限制交通运输车辆的速度。 限高标志:在车辆行驶高度受限的地方。

退运设备标志:运行场所中已退出运行而未及 拆除的设备。 安全距离标志:适用于对正常活动范围内工作 人员与带电设备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 导向标志:电缆线路隧道内指示出口的方向。 警示色标志:适用于公路旁有可能被车辆碰撞 的杆塔。 二、技术要求 1、安全标示牌应有衬边。除警告标示牌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安全 标志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025倍。印刷技术选用:丝网印刷技术、打印机打印。 2、材质要求: 标志一般选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塑料等耐久性材料,亦可选用透明材料和0.8mm以上厚的铝板,覆白底反光膜,或聚乙烯反光胶带。。 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对防火有要求的采用不燃材料,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特殊场合使用的标示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3、颜色要求 安全标示牌所用的颜色应符合表2标准色的要求。 表2 标准色 类型标准色要求图例字体颜色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国家道路交通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规范 篇一: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第一部分概述 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臵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臵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臵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正确完善地设臵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

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臵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 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 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臵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臵要体现在标志上。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如下列一些情况: 情况一:没有设臵条件,做不到。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臵,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臵。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路面未铺装或积雪等原因,标线设臵管理有困难,只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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