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七大用法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法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法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法

用法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提取资料

1.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3)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2.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大修住房鉴定证明;

(3)大修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用法三:租房

1.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支付市场租房房租提取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b.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过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住房

(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非住房消费用途篇

用法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退休的;

(二)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三)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六)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八)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用法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法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

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来源:乐上财税网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房地产形式的快速变化,尤其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下最重要的问题。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如何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职工,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显得尤为的重要。本文就如何用好管好住房公积金进行了主要的阐述。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用好、管好、方法、策略、措施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按照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必须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来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实行以来,受到广大职工的普遍欢迎,已经为成千上万的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难的问题。但随着时代的进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不断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不断地适时地制定符合广大群众利益的政策,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才能与时俱进,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创新担保方式,进一步探索有效的促缴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职工有条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近年来,由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不断增大,全力推进管理部个贷业务成为当务之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另外,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放款力度,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完善的网络素质和业务能力监管、审批机制,缩短贷款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使贷款发放量成为新的增长点,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

住房公积金基本知识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城镇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就是它的工资性,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类似职工的工资收入,无论是职工个人缴存部分,还是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三、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也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通过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可以间断?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止和中断。 五、住房公积金适用区域及转移情况 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市行政范围内可以贷款买房。如员工离退等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或者支取。 六、住房公积金缴存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当年缴存金额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上一年的缴存金额按照银行3月定期利率结息,逐年以此类推。 七、住房公积金的支取都有哪些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处境定居的; 6、出境定居的; 7、户口迁出本县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县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3、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4、其它规定可支取的事项。 符合前款1至3项规定支取条件的,配偶可同时支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申请之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商转公”后营销须知:住房公积金7种用法

“商转公”后营销须知:住房公积金7种用法 明源地产研究院官方微信出品 ▌用法1: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具有义务性、长期性、专用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册〉人员、劳务型公司的劳务人员) 4、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湛江市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超过20%。 6、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7、单位如何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先向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开户申请,然后单位凭经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申请,到银行(目前只是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应资料相应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8、职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时限如何确定?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9、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是强制的?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强制的,符合缴存条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住房公积金。 10、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如何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每年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统计数据

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济南市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农民工职业技能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38号)精神要求,结合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济南市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 一、农民工身份的确认 凡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含)以上且已缴纳“五险”的务工人员,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认定为农民工身份,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适用本办法。 单位为农民工新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为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农民工明确其身份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原件): 1、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农民工已缴纳“五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农民工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的证明; 5、农民工收入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农民工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五险”的,用人单位应按单位统一的缴存比例为其缴存单位应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农民工个人可以选择不同于单位的缴存比例缴存个人应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为农民工应发放工资。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农民工身份认定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农民工身份认定之前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分类管理。农民工身份认定之前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照《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农民工身份认定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除按《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外,还可按以下两类情形办理:

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共7页】

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市xx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内容摘要】 一、总体思路, 二、主要目标, 1、全年新增建制单位260个,新增缴存职工1万人, 2、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3亿元, 3、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亿元,个贷率保持在70%左右, 4、年末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以内, 5、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1%, 6、全年实现增值收益 2、1亿元,增值收益率达到 1、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以创新发展方式为抓手,着力推进事业发展法治化,(二)以创新服务手段为抓手,着力推进为民服务智慧化,(三)以创新管理机制为抓手,着力推进风险防范常态化,(四)以创新机关党建为抓手,着力推进队伍管理规范化。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全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把握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这一主题,突出

优化管理与服务这条主线,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事业发展法治化、为民服务智慧化、风险防范常态化、队伍管理规范化,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狠抓落实,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力实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努力开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1、全年新增建制单位260个,新增缴存职工1万人。 2、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3亿元。 3、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亿元,个贷率保持在70%左右。 4、年末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以内。 5、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1%。 6、全年实现增值收益 2、1亿元,增值收益率达到 1、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以创新发展方式为抓手,着力推进事业发展法治化。重点是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由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一是推进建制扩面法治化。成立执法大队,打造一支专业执法队伍,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执法巡查常态化,依法推进未建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对拒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用人单位实行联合惩戒。

宁波住房公积金_公积金_买房全攻略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予以支付的行为。 第四条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并负责海曙、江东和江北区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工作,各分中心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提取条件 第五条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第六条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 年, 或满 2 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五)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第三章提供证件及提取额度 第七条购买房改房未交房款的职工,需提供宁波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原件;已交房款的,需出具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已做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提取金额以购房款为限。 第八条购买商品房现房未做房产证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购买商品房现房已做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和契税证原件。提取金额为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 第九条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已付30% 以上购房款的收款凭证原件,提取金额为购房合同约定最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 第十条购买二手房(即存量住房),需提供房产证和契税证原件,提取金额为购房当月之前公积金余额。 第十一条在房屋拆迁中,购买商品房未申领房产证的,需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和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已领取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契税证原件和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购买直接安置住房未申领房产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差价结算单原件;已领取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契税证原件和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契税证原件和拆迁安置协议复印件。可提取购房或房产发证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 并以实际购房资金与拆迁补偿资金的差额为限。 第十二条在农村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建房用地批准证件或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提取金额为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签发月之前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建房所需费用。 第十三条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住房所在地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出具的房屋严重损坏和所需维修资金预算证明,提取金额为所在地房管部门或城建部门出具证明月份之前公积金余额,且不超过大修住房预算金额。

住房公积金有计税7种情形

住房公积金有计税7种情形 市地税局提示:单位和个人采用不同基数和比例缴付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不同政策 2007年9月20日惠州日报专版 字号:T|T 市地税局办税大厅内一景。 市地税局办税大厅服务设施完备。本组图片由市地税局提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方面,适用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和税收政策有所区分 对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及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在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两方面,适用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和税收政策有所区分,市地税局提醒缴存 单位和个人须注意把握,以便准确适用有关政策。 (一)关于缴存比例 税收政策规定:允许单位和职工个人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个人实际缴存比例低于12%的,按实际比例计算扣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允许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存比例。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整。 (二)关于缴存基数 税收政策规定: 1、惠州市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允许单位和职工个人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最高上限标准为4902元/月(2006年度惠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634元×3倍); 2、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即月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低于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标准4902元的,以实际数计算允许扣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Q.GL/LS.120203-2001 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运作,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计财科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莉;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办负责解释。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企业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Q.GL/LS.120203-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特点、范围、用途、计算与缴纳办法,支取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总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2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特点和收缴范围 2.1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存储,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义务性长期储金,职工通过自己的储蓄积累,加上总公司提供的公积金,逐步提高职工解决住房的能力。 2.2 住房公积金特点是近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所需部分资金,远可加强职工退休后的社会福利保障,有利于职工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团结。 2.3 住房公积金收缴范围:凡总公司范围的在职职工,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和临时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3.1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按照规定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挪作它用。 3.2 住房公积金只限于支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

成都市龙泉驿区自来水总公司2001-09发布 2001-10实施 Q.GL/LS.120203-2001 以及大修自住住房使用。 4 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和缴交 4.1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是以界定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乘以总公司按国家规定而确定的缴交率,在职工工资中扣缴。同时,总公司也按月提供职工同等数额的公积金,一并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4.2 随着国家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的要求和总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在经济承受能力适当时,总公司可对公积金缴交率进行调整。 4.3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公积金依照同类人员转正定级后的基本工资基数乘以公积金缴交率计算,公积金缴交从参加工作之月起实行。 5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5.1 由区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指定专业银行,建立总公司住房公积金帐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员负责公积金汇缴,支取和管理等工作,实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 5.2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手册制度,实行每个在职职工一份公积金手册,由计财科进行登记、保管,每年年底交职工本人核实签字。 6 住房公积金使用及支取

住房公积金使用办法

国家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公积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每月从工资中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每月为职工同比率配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单位和个人各8%。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专款专用。 只要办过购房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 提取办法如下: 首先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给职工开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好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职工将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请书带着,到上储蓄所办理。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房。 如果你一次性付款买了房子,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手续: 前提条件是,你所在的单位必须连续、足额缴交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同时,因为购商品房资金不足,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带原件,留复印件)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 2、贷款人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 3、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款30%(有的地方可以是20%)的发票; 4、贷款人夫妇双方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贷款金额与购房单价、购房面积、夫妇月收入有关。 你只要购买过商品房,住房补贴已划入中心帐户,凭购房合同,就可以提取住房补贴。 每年银行给每个公积金缴存的单位发放对帐单。你可以与单位核对。你也可以电话查询 一个家庭购房,只要夫妇双方(也仅限于夫妇双方)公积金正常缴交,以任何一方名义贷款都可以。除此之外的家庭成员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是产权共有人。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15年。年龄可延伸到退休后5年。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的40%。如果你的月收入是1500元,乘以40%,月还款额是600元,申请期限15年,你也只能申请到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年限越短金额定越低。目前公积金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如果夫妇双方公积金足额正常缴交;公积金贷款资金允许的话,可增加1-2万元。如果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能满足你的需要的话,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比如说你申请公积金贷款13万。公积金贷款按规定只审批了10万。还有3万元的缺口,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委托行可以给你配套3万元的商业贷款,利率不同,手续一并办理。

矿务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矿务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高居住水平,根据xx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财政部《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独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事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有关组织。集团公司其他子公司、多种经营集体企业参照实行。集团公司市区单位同时执行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有关管理办法。 第三条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集团公司依照国家规定代为管理。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领导小组决策、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运作、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导小组,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要有职工代表参加。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导小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集团公司规定,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审议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报集团公司研究;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监督计划执行; (四)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议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草案,报集团公司研究; (六)听取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年度工作报告、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并对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和意见; (七)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立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负责集团公司独立工矿区、驻外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协调集团公司市区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在机关职能部门设置专人负责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及统计、缴存、提取、使用等业务工作。 第十条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转移、运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导小 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导小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

公积金的5种用法,不懂就亏大了

公积金的5种用法,不懂就亏大了 公积金是现在找工作的基本配置,当然有些也会缺少公积金这一块,但是相对来说,工资就会高一些。有些人觉得只要工资高,有五险就够了,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你知不知道,少了公积金会有多大的损失?所以公积金的这五种用法,不懂就真的亏大发了。 用法一、支付房贷或首付 用公积金还房贷基本上大家都知道,但是在房贷这方面的其他用处却并不是很清楚,例如用公积金支付首付、组合贷款偿还本息等。 另妙资金融理财师还建议大家,最好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与其选择等额本金的还贷方式,不如将多余的钱用来投资理财,当今贷款利率低,投资回报是大于贷款成本的,所以我们需要选择一种更恰当的方式还贷。 用法二、提取公积金 众所周知,公积金可以提取,但是更多的是以为只能在买房的情况下提取,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公积金可以提取用来租房、大修住房、自建房等,当然申请非一手房、继承性等情况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只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同的文件。 用法三、理财 关于这一点,想必都不知道公积金还能这么用,大概大家都只用在买房这上面了。当然能用公积金来理财的,说明不需要偿还房贷或提取出来,但是放在账户里的住房公积金是跑不过通货膨胀的,与其让它静静的贬值,不如先发制人,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理财。

现如今互联网金融发展愈发成熟,更多人选择互金行业的理财平台,例如妙资金融,投资门槛低、收益高且稳定,是众多理财用户长期信赖的平台。同时,妙资金融理财师表示,理财不仅是保本升值的一个好方法,同时也是培养我们良好的金钱观,以及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所以我们切勿浪费一切可能让我们生活更美好的机会。 用法四、特困保障 若家庭生活困难,属于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申请公积金提取,但提取金额是不能超过特困范围或最低生活保障金,这都是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的一种方法,但“治标不治本”,关键还是需要我们认真努力的工作,争取更好的发展,同时培养良好的理财观,并用于生财之道。 用法五、住院医疗 说到这一点可能大家都会疑问,住院医疗不是有医疗保险吗,何必动用公积金呢?毕竟以后还能用来给自己或子女买房呢。所以这里需要动用公积金,是在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普通家庭在承受高昂治疗费时,可以动用这笔资金,但提取金额原则上是不能超过病人住院医疗个人承担的部分。 以上就是妙资金融理财师给我们介绍的关于公积金的五种用法,此刻是不是觉得要是没弄懂这些就真的亏大发了呢?当然小编还是希望大家能将公积金用于理财,这只是对大家的一个衷心祝愿,祝愿大家无病无灾,无需为房贷等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

建设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龙卡使用指南

建设银行(西安)住房公积金龙卡使用指南 公积金龙卡是中国建设银行陕西分行联手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个人客户签发的一种实时记账的金融支付工具,具有存取现金、购物消费、转账结算等功能,签约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后具有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资金支取功能。今后公积金龙卡将作为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有效识别工具,如不及时申领将会影响职工办理账户明细查询、提取、还贷等住房公积金业务。 公积金龙卡的办理首先由职工填写申请表并签名,单位统一持申请表到建设银行办理,银行受理并制卡后,由单位统一领取发放给职工。 公积金龙卡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首次发放公积金龙卡、新开户职工办理公积金龙卡免收卡费。 一、服务功能: 通存通兑:持卡人可在全国各地建设银行的储蓄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并支持无卡存款。 购物消费:持卡人可在全国各地建设银行特约商户和商业银行共享商户刷卡消费。 ATM取款:持卡人可全天24小时在建设银行和有银联标志的商业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办理取款、转账、查询、修改密码等业务。 代缴费:预缴及代收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话费;代收中国人寿保险、太平洋人寿保险、平安保险、泰康人寿保险续期保费等,还可交学费、报名费、物业费等。 短信通知:申请“短信通知”服务,您公积金龙卡账户发生的资金变化就会及时通过短信发送到您的手机上,使您无论何时、何地均可得到账户变化信息。 公积金查询、支取:持卡人可在建行网点、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办理公积金查询或支取业务。

二、服务渠道: 建设银行各储蓄网点及自动柜员机(ATM)、自助终端、商户终端(POS)、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 三、渠道操作流程 网点签约、查询: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公积金账号在柜台办理签约和查询业务。 自助终端:插入卡片→输入密码→点“其他业务”→点“查询公积金”或“查询贷款”中的“余额”或“明细”按键,可以查询公积金余额、缴存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明细。 网上银行:网上(https://www.360docs.net/doc/427679339.html,/sn)或省内建行任一储蓄网点签约开通个人网上银行。登录建行个人网上银行→我的账户→追加新账户→账户类型(选择公积金账户)→选择分行(选择陕西分行)→账户所属(选择本人公积金账户)→公积金帐号→点击确定。账户查询→点“公积金帐号”中的“余额”或“明细”按键,可以查询公积金余额、缴存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 电话银行:拨打95533→1查询→5公积金查询→输入区号→1个人公积金查询→1按账号查询余额(不支持按身份证查余额)→3公积金贷款查询→输入账号(公积金龙卡卡号)→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 四、密码管理 公积金龙卡密码参照发卡银行相关规定办理。在首次使用公积金龙卡时,持卡人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柜面启用卡片。公积金龙卡应由职工本人使用,因卡片保管不善或将卡片交予他人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五、使用方法 职工办理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还贷等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使用公积金龙卡。 职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或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后委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通过转账至公积金龙卡中。 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使用本人公积金龙卡作为还款代扣卡。 职工办理公积金龙卡后,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应到发放公积金龙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六、挂失、更换及注销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提取方法介绍 2011年02月28日16:27腾讯·大渝网 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

住房公积金 专办员考试全部答案)要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办员考试(已同步最新答案)翻滚你的鼠标吧,100分。必须100分! 第1391】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X ) 2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中央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V ) 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可由专办员长期保存其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X) 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业务培训费用。( V) 一次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时间可以超过两年。(X ) 单位经济效益无论好不好,都不能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X )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封存清册》。(X ) 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设立申请清册》。(X ) 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X 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V)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V )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D) A: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单位的专办员D:单位可以根据其内部职务级别为不同的员工设置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B:已通过商业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职工,仍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贷款本息 C: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以后,经营状况有所好转的可申请提前终止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CD) 答: A:经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可以执行单位缴交金额加倍、职工个人缴交金额不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 B:单位为其职工补缴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不缴 C: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定本市住房公积金执行的存贷款利率 D:在本单位身兼数职的员工,可以设立多个公积金个人帐户 下列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符合规定的是(BD )。 答: A:单位缴存15%,职工个人缴存5% B:单位缴存10%,职工个人缴存10% C:单位缴存25%,职工个人缴存25% D:单位缴存20%,职工个人免缴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应当计入工资总额的是(ABCD ) 答:

公积金各种提取办法(全)

公积金七大用法 公积金的好处很多,对于打算买房的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申请低息贷款提高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对于不需要再购房的人,公积金则成为日常的一种储蓄,可以在退休后作为养老金的补充;同时,当职工一旦遭遇失业、大病等情况的,还可以申请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缓解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但是,由于人们对于公积金相关政策的不熟悉,在需要贷款和提取公积金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操作,对于一些公积金使用中的常见问题也比较模糊。为了使读者对于公积金的具体用法有更清晰的了解,本期《蓝地产》为您梳理出公积金最常用的七种用法,并请到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针对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很多人都知道使用公积金购房具有低首付、低利率、提前还贷更便捷、并且可以申请到更高额的组合贷款等优势。但在具体的提取使用中,又大都对相关政策缺乏清晰的了解。此外,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其作用也不仅仅局限在购房这件事上,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用过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建造、翻建、大修、治疗重大疾病和生活救助等方面,而这些方面恰恰是广大百姓缺乏了解又急需了解的。 住房消费用途篇 用法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1.“住房公积金”就是职工每月缴纳一部分工资收入,定向储蓄,定向 用于购房。 2.住房公积金属于税前扣缴部分,不计入职工的纳税总金额。 3.住房公积金由银行按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的利率计息,高于活期 储蓄的利息。每年的6月30日计息。 4.住房公积金由各省、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不久将实行全国联网 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1.缴纳比例为职工基本工资的16%,其中个人缴纳8%,公司补贴8%。 2.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统一办理缴纳,个人暂不可以自行开户。 3.每个职工原则上只可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因工作单位更换存在 两个账户的应及时办理转户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前提:杭州户籍的职工须连续6个月有效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或支取,非杭州户籍的职工须连续缴纳3年之后才可以申请贷款或 支取。一次性补缴多月的只按一次有效缴纳计算。 1、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 a)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略低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 b)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根据以下几点来计算: ?个人贷款上限为二十万元,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账户的贷款上限 三十万元。 ?杭州市目前规定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不超过房价总额的50%. 2、公积金支取:职工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申请支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 a)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如申请了贷款(商业贷款或公积

金贷款),可一次性申请支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 ?在贷款年限内可在每年的7月份申请支取账户中的余额,如办理 的是公积金贷款,自放贷之日起每满12 个月可申请支取账户金 额的二分之一。如办理的是商业贷款,则每年7月份可申请支取 全部余额。 ?购房人为支取人本人时需提供购房专用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 房人和支取人为夫妻关系时需另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 印件;够房人和支取人为父母、子女(直系血亲)关系时需另提 供户口簿复印件或当地派出所证明。 b)离休、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所有金额。 c)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一次性提取全部 金额。 d)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非杭州本地职工可凭终止合同的文件 复印件办理销户手续并提取全部金额;杭州本地职工需在终止劳动 合同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后提取。 e)户口迁出杭州市或出国、出境定居时。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中的全部 金额。 f)死亡支取,可由法定继承人按规定支取。 五、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a)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二 楼)。 b)公积金查询电话:961008168,可按身份证号码或者个人公积金账号 查询。 c)单位当月报送缴纳的金额在下一月的10号左右入帐。 五、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法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法 用法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提取资料 1.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3)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2.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大修住房鉴定证明; (3)大修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用法三:租房 1.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支付市场租房房租提取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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