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款请款表

进度款请款表

请款申请表工程名称:

致:**监理有限公司、东莞市高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日期:

(公章)

监理公司意见:

签名:日期:建设方专业工程师意见:

签名:日期:建设方现场负责人意见:

签名:日期:成本部意见:

签名:日期:TO:

附件:

工程款审批与支付流程

深圳特力吉盟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款审批与支付流程(草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款审批与支付制度, 严格控制公司资金的安排与使用,避免超付工程款现象发生,确保公司利益,针对工程款审批与支付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凡属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等需要进行工程款支付、转账、抵扣等工作,均应遵守本流程。 第三条本流程所称工程款,是指资本性投入的工程项目中应支付给承包企业的工程承包款、甲供材料款、装修款、维修款及设备采购款、服务咨询费等。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规定 第四条办理工程项目建设、安装、维修、装修、甲供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程款支付业务,必须按照本流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条签订工程合同要做到项目、合同、主体一一对应,即:一项目一合同,一合同一主体。 第六条工程合同签订时必须要有工程价款,签订的工程价款要有审定后的工程报价,审定报价应遵循“准确、谨慎、适度从严”的原则。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及时办理经济签证手续或签订补充合同,但新增工程内容原则上不纳入进度款支付范围。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签证,原则上不允许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毕时进行一次性结算支付。 第九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主体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如承包人属企业法人单位,只能与合同主体单位办理前述相关业务。 第十条未签订合同前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设计工程部门应随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土方、基坑支护、桩基等基础工程)做到完成一个分项工程,核定该部分工程量,开发成本部审核。即使暂时不能办理结算,也必须保管好实际完成工程量资料,以利后期结算、工程款支付。 第十二条与工程承包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必须报送一份完整合同原件到财务部备案。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甲供材料设备审批程序 (一) 甲供材料设备供应商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如材料供应数量、质量、规格、供货时间等要求)填写《请款单》。 (二) 工程设计部现场代表按照合同条款和工地现场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实物进行验收,并填写《付款审批表》及验收意见(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实际收货数量、供货时间、货物质量及品名、种类、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约定条件一致)。 (三)设计工程部、成本部负责人对《付款审批表》认真审查,核实后签署是否同意支付的明确意见,开发成本部分管总监签署审核意见。 (四) 财务部门对供应商出具的供货发票、实物验收单、供应合同及《付款审批表》的前期签审程序进行核实。同时,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应对该供应商与本企业的往来账务(包括已付款、欠款金额等)进行核对、清理,若有欠款应及时扣回。审核完毕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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