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具体范围及分类,以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为准。

1.2 特种设备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主动接受政府及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管,杜绝各类违规违章行为。

1.3 特种设备管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重点强化技术选型、安装验收、注册登记、使用维护、检验检测、修理改造等环节的管理。

2 管理机构职责

2.1 装备管理科

2.1.1 负责特种设备综合管理,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特种设备管理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1.2 组织、参与特种设备选型及技术方案审查。

2.1.3 组织特种设备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2.1.4 负责特种设备的调拨、登记及其他管理工作。

2.2 安全环保科

2.2.1 负责和督导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外部项目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由项目部负责在所在地注册登记)、检验

检测及操作人员持证培训管理。

2.2.2 负责压力容器维修资质审核和维修质量监督工作。

2.2.3 负责汽车起重机的交通安全管理。

2.3 计划财务科

负责公司地面建设工程中安装类特种设备的施工管理,组织现场安装质量验收工作。

2.4 技术发展中心

负责井控装置中压力管道、井控试压车间等特种设备的技术选型、现场使用及维修监督管理。

2.5 物资供应站

负责特种设备及配件的采购管理,参与设备的技术选型,依据技术方案组织采购及监造,参与设备验收工作。

2.6 使用单位

2.6.1 参与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运行与维修以及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及运行记录等。

2.6.2 特种设备的调拨、转移、出租等,应提前1个月向安全环保科、装备管理科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3 前期管理

3.1 特种设备选型和采购,严禁选用未取得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我国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经检验合格;需取得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的,应当取

得许可。

3.2 采购大型、关键特种设备,采购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监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3.3 特种设备到货验收,应先查验有无规范的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再依据技术文件验收设备。

3.4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对不能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不得通过公司组织的验收。

3.5 电梯的安装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3.6 进口特种设备的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4 使用与维护管理

4.1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由采购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由安全环保科或使用单位到所在地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2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4.3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使用维护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4 安全环保科、使用单位应将特种设备原始技术资料及时归档,并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实现一台设备一份档案,具体项目按照中石化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指导意见及工程公司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纸质和电子化技术档案均有效:

4.4.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4.4.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4.4.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4.4 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修理记录;

4.4.5 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5 特种设备应按规程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校验、检修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并作出记录。

4.6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4.7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8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在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

5 检验、修理及报废管理

5.1 安全环保科或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2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标志应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5.3 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公司设备管理考核规定,特种设备到期未检台数为0。

5.4 特种设备进行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由依法取得相应专业资质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应由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5.5 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继续使用。

5.6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已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已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使用单位应申请报废处理,并在批准报废后,及时到原登记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

6 检查、监督与考核

6.1 装备管理科将特种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纳入公司提升基层管理季度检查和考核。

6.2 按照《中原石油工程公司特种设备(含机电类)

检查评分细则》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公司装备管理综合考核评比。

6.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公司安全管理等制度,对违反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7 附件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基本资料

一、锅炉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使用登记表》;

2.锅炉的出厂资料及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3.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化学清洗技术资料及监督检验证书;

4.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

5.锅炉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报告(记录);

6.锅炉使用管理记录, 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校验(检定)、

修理和更换记录;

7.锅炉能效测试报告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8.电站锅炉安装资料档案中还应包括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及其支吊架和焊缝位置等技术资料,运行记录中还应包括管道和阀门的有关运行、检验、改造、修理等内容。

9.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二、固定式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2.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

3.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4.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5.压力容器定期检查报告(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

7.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三、工业压力管道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

2.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管道设计文件(包括平面布置图、轴测图等图纸)、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安装质量

监督检验证书、管道安装质量证明、竣工验收资料、使用

维护说明等文件;

3.管道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4.管道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报告(记录);

5.管道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

6.管道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以及相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管道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四、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目前暂时停办);

2.管道设计图纸、文件及有关强度计算书,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资料;

3.管道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4.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文件、安装及竣工验收资料;

5.管道运行记录,包括输送介质压力、流量记录、压力异常波动记录、电法保护运行记录,管道修理或改造的资料,管道的各类保护措施的使用记录,管道的电法保护日

常检查记录,输送介质分析报告(特别是含硫化氢、二氧

化碳和游离水)等;

6.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

7.管道定期检查报告(记录)、全面检查报告和合于使用性评价报告。

8.管道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五、电梯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使用登记表》;

2.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3.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4.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5.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6.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起重机械登记表》;

2.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和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单位盖章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

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按盖章原则

提供);

4.施工告知证明,隐蔽工程及其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施工质量证明,施工监督检验证明(适

用于实施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

5.与起重机械安装、运行相关的土建技术图样及其承重数据(如轨道承重梁等);

6.定期检验报告,在用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7.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记录;

8.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场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场内机动车辆登记表》;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3.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报告(记录);

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八、特种设备(含机电类)检查评分细则按照工程公司特

种设备检查细则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 二、安全管理 2.1为规范特种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及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起重机器设备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司机等。 2.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 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5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由生产部负责; 2.6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技术部门和生产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安环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生产部或安环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生产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示范文本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国家监督管理的特种设备范畴 目前我国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是国家质检 总局,根据20xx年最新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其监察 的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 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7大类。 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规章如下。 (1)电梯原劳动部《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劳 安字[1992]13号,1992年12月24日)。 (2)起重机械原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督规定》(劳 安字1-1991]8号,1991年3月21 IE])。 (3)客运架空索道原劳动部《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 监督规定》(劳安字[1991]11号,1991年4月16日)。

(4)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技监局发E1994]08号,1994年4月13日)。 (5)压力管道原劳动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1996年4月24日)。 (6)防爆电气(器) 原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员会、煤矿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工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劳人护E1987]36号,1987年12月16 let)。二、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内容 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具爆炸危险性的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不仅破坏设备本身,还会破坏附近的设备和建筑物,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为防止发生事故,对特种设备必须从产品设计、制

7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 2.实行安全操作持牌制度,在一些关键的操作装置上挂牌,牌上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文字说明装置的操作程序与状态,包括阀门的开关方向及其它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经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 4.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按容器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过载。 5.容器运行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在容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以及与其相连的管道有无震动、磨损,如生产上述现象,须及时修理并上报。 7.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如有检修,则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原因、部位、日期等。 8.压力容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将校验记录存档。 (二)旋臂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2.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要交代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3.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靠,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有衬垫,然后试吊离地面0.1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4.起重区域周围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过。 5.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以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6.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悬臂下停留或通过。 7.吊装结束,吊钩升起高度至2米以上。 (三)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 1.每个气瓶必须装设二个防震橡胶圈。 2.气瓶附件失效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并采取固定措施,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精心整理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叉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叉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信号灯、油箱内油位等,主要装置是34(重 (8)、如搬运的货物庞大无法降低高度,妨碍司机的视线,司机应倒开叉车。 (9)、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车时铲件离地高度<0.5米。 (10)、严禁超速行车,厂内行驶速度≤5KM ,车间库房内行驶速度≤3KM 。 (11)、叉车在运行或未停稳时,严禁爬上跳下。 5、叉车不准停放在露天或潮湿及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的场所。

6.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准单独操作。 7.叉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进出车间、库房时遵不得超过3km,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km;进出车间,库房和行驶在人多的交又路口时必须减速、呜喇叭和响警报器,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驾驶员不许将车辆交给随车人员或其他人员驾驶,叉车作业或行驶中严禁带人。9. 10. 11. 取货。 (二)、叉车装运严禁载人。 (三)、叉车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装载,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重量:额定重量内;长度:不得超过叉车叉子的长度;高度:不得超过叉车自身高度;宽度:不得超过叉车宽度) (四)、叉车在仓库行驶,不准随意提升或降低货叉,货叉应尽量放低行

使。(五)、停车不准停放在走道上。 (六)、停车时应货叉平放时离地面应保持在20-50cm的高度,货叉升高 时,下面不准人停留或穿越。 (七)、停放时应切段电路,店锁钥匙专管专用,严禁他人使用。 (八)、叉车运输或叉运货物不得超过1.8吨以上。 (九) 1 2 3 吊钩扭转变形小于10%度。 4、钢丝打结,绳芯被挤出和有整股折断必须报废停用。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吊具,严禁超负荷吊装。 6、每班吊装完毕后,必须把吊具放回指定装置,不得乱放或擅自借与他人使用。 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本企业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本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 (一)概述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企业分管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有关记录负责。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的操作、运行安全负责。 6、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总经理) 1、遵守并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堆积。 4、保证一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7、督促检查企业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8、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9、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0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副总经理) 1、负责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5、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处理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 1、负责监督和协调企业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工作。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有关手续及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7、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经理) 1、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3、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正确使用,精心维修保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改率、事故结案率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一)三落实 “三落实”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含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法规规定的相关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也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特大安全事故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责任追究。这些无疑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内,设置相应数量具有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懂得法律法规、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应急处理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 (1)协助使用单位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3)组织制定或修订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编制特种设备的年检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 (7)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参加特种设备的事故抢救、调查、分析、报告、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容器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容器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 2.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压力容器本体上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且是灵敏可靠,计量,仪表应经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 4.需要抽真空的设备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当抽真空工作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5.压力容器在运行过程中,要时刻观察运行状态,随时做好运行记录。注意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等,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6.对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更要注意防火、防毒,不得靠近火源。操作人员要穿戴好工作服,防护镜及防腐胶鞋和防护手套。 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测试为设计压力的1.5倍: (1)新装容器在投入运行前。 (2)大修后重新投入使用前。 (3)更换人孔,手孔,安全阀门及第一道阀门。

(4)未到期检修而提前停止运行检修的。 (5)其他可疑处必须做强度试验的。 8.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压力容器与其他运行的工艺管线断开加装盲板。 (2)准备好试压泵检查试压泵是否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3)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好经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压力表,表的读数为水压试验压力的1.5倍—2倍。 (4)泵的试压泵出口应有止回阀,泄水阀及压力表。 (5)试压时不得使用低压胶管,可采用高压胶管,或钢管。 步骤: (1)将压力容器内水注满。 (2)上紧螺栓,关严阀门连接试压管检查与水泵相连并详细检查无泄漏。 (3)应有专人观察压力并检查有无泄漏在管口前,不要停留以免物体击伤人。 (4)在试压过程中发现有泄漏现象时,不要紧固,应在泄掉压力容器内压力后,方可紧固,重新试压。严禁带压紧固。 (5)达到试验压力时立即停泵,关闭试压阀门作好记录,记下停泵时间,压力容器压力观测人员签字存档。 (6)保持试验压力30分钟,如无降压,应缓慢降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80%,保持足够时间进行检查。 (7)水压试验后,不得打开人孔为气压试验做准备。 9.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 压力容器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等同设计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最新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最新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锅炉使用单位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使用承诺制度(附件1); 2、申报定期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的规定、有效期满前1个月报检的规定、锅炉使用状态变更的规定等。检验、缓检申报表格见附件2、3); 3、配合现场检验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技术资料准备、设备停运冷却、检验现场整理、检验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等); 4、接受安全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不设置安全检查“禁区”、接受有关调查和现场监察、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等); 5、锅炉使用登记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启用、移装和状态变更的规定等,见附件4、5、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模板【新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1.1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企业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设备、设施保障,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蒸汽、压缩空气、液化气、管道)、工业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氩气瓶、氮气瓶)、起重机械。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主要包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选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监管、停用、报废、迁移及档案管理的全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6《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3.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领导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其职责为: 4.1.1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4.1.2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4.1.3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4.1.4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4.1.5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4.2职能部门: 公司工程技术科是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协助总经理,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报检、报停、报废、检查等工作,确保公司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458-8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3 人员范围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 相关规定 4.1 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

第三部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单位: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特种设备监管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国家命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

登记;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定期检验; (五)特种设备销售、出租单位是否存在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或者国家命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行为; (六)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是否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投入使用前是否按要求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放置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 (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未经核准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工作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地级市的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1.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 2.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一、非指定该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非管理人员安排和事先指导者,不得操作不属于自己工 作范围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二、不得随意改变机器设备、工具的正当用途和使用方法,不得拆卸、破坏机器设备的安全 防护功能设施,如安全罩、防护装置等。严格按机器设备和工具使用说明和警告语操作机器,未经培训任何者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操作任何设备。 三、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停止工作,截断电源并通知管理人员或专业维修人员,不 得自行擅自处理。 四、在操作机器设备应认真专注,时不得与旁人说笑、打闹、听音乐、玩手机等。 五、遇下列情形不得上岗操作任何机器设备: 1. 上岗前未经培训任何者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操作任何机器设备。 2. 饮酒后或身体不适者不得上岗操作机器设备。 3. 疲劳过度者,如通宵打牌、娱乐、长时间连续作业的不得上岗操作机器设备。 六、机器、马达周边30CM内以及其上方不得有任何堆积物和覆盖物。 七、开始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好机器、马达的电源、开关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下班前必须 关闭机器、马达的电源后才能离开,特种设备要按机器的常规关闭程序关闭机器,如粘合机、压胶机等需要先降温30分钟(或温度降至摄氏60℃以下)后才能关闭电源开关。 八、机械维护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机器、设备的电源线路、易损零配件、机油、粉尘、污垢、 积水等,确保机器设备良好、安全运行,并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和检查记录。 一、设备安全操作规定: 1、没有接受过操作技能培训,不懂设备结构原理和性能的人员(即非公司指定的调机技术 人员),不得调较机器。 2、开机前应确定所有的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杆位置、安全档块、安全门极限开关、 安全滑轮及紧急停止开关〉若有异常,须迅速并及时处理,开机前没有检查或冒险开机者, 承担所有安全责任,管理、经理连带责任。 3、严禁在带负载情况下启动电机,机器启动后必须1分钟空转运行后才能投入正常作业。 4、开机前应将塑化温度预热到设定值后再待3—5分钟后方驱动螺杆进行熔胶作业,严禁用 手及身体其它部位触摸加热部分。 5、各电气箱,消防栓门前不允许堆放任何物件,确保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6、任何人不得将正常运行的机器突然切断电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则将会损坏机器。 7、操作时只能先锁好模后再进射台,不可先进射台后锁模。 8、上班时应检查机器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工艺参数是否合适,模具是否稳固在设备上,冷 却装置〈模具冷却,落料口冷却,动作油冷却〉与润滑装置是否正常。 9、机器动作时切勿爬到机器顶上或伸手进入安全门内作业。 10、停机时应将熔胶筒内的胶料射净,不得留有余料,不准在机械处于受力状态关掉电热和 电源开关。 11、所有的机器设备用电均须可靠地接地与接零,各导线接线端子、杆座等应规范接法,绝 缘可靠。 12、机器动作时一定要遵守适应的锁模程序。尤其是低压保护装置必须调较到绝对可靠。 13、清洗熔胶筒时要保证物料的相熔性,杜绝过热分解,应确实遵守《换料作业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精选资料】

版本:A 编号: SF/CX-03-38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05-20发布 2010-06-10实施 ******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03)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04) 三、特种设备开工告知申报办理制度 (07) 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08) 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09) 六、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10)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报办理制度 (11) 八、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检验配合制度 (12) 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 (13) 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14)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制度 (15)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制度 (16) 十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 (17) 十四、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8) 十五、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19) 十六、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0) 十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21) 十八、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制度 (22) 十九、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 (23) 二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4) 二十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 (25)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级人员特种设备安全职责,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追究。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经法人代表授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员。 1.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2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经常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现状,研究并提出对策。 1.4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考核。 1.5传达贯彻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及有关精神,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重大工作事项,定期向法人代表汇报工作。 1.6负责向质监部门上报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1.7组织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履行的职责。 1.9履行法律、法规和质监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法人代表交办的其它任务。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指使用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 2.1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起草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交负责人审定。负责人外出时,根据负责人安排独立处理有关工作。 2.2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内部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叉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叉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执照 后方可独立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信号灯、油箱内油位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开带病车。 3、严禁酒后驾驶,行车途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4、(1)、叉车行驶不准采用踏下主令控制器进行换向行驶 (2)、叉车装运严禁载人。 (3)、叉车严禁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装载,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重量:额定重量内;长度:不得超过叉车叉子的长度;高度:不得超过叉车自身高度;宽度:不得超过叉车宽度)(4)、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准随意提升或降低货叉,货叉应尽量放低行驶。 (5)、停车不准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段上。 (6)、停车时货叉平放在路面上。货叉升高时,下面不准人停留或穿越。 (7)、停放应拉紧手制动器操纵杆,切断电路,电锁钥匙专管专用,严禁他人使用。 (8)、如搬运的货物庞大无法降低高度,妨碍司机的视线,司机应倒开叉车。

(9)、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车时铲件离地高度<0.5米。 (10)、严禁超速行车,厂内行驶速度≤5KM,车间库房内行驶速度≤3KM。 (11)、叉车在运行或未停稳时,严禁爬上跳下。 5、叉车不准停放在露天或潮湿及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的场所。 6. 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准单独操作。 7. 叉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进出车间、库房时遵不得超过3km,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km;进出车间,库房和行驶在人多的交又路口时必须减速、呜喇叭和响警报器,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 驾驶员不许将车辆交给随车人员或其他人员驾驶,叉车作业或行驶中严禁带人。 9. 不准超载使用车辆,所叉运部件要装牢固,以免在行驶中滑落,在叉运大部件或精密部件时要低速行驶,防止肇事。 10. 叉车叉铲大件物品时,需加装加长杆,叉车叉铲超高物品,影响叉车工视线时,应倒车慢行。 11.仓库高位货架篓篮里的货物上下,应用仓库专用叉车作业,禁止用叉车载人升降取货。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优选稿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工作规范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99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标准版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一)设置管理机构 1、管理机构。以企业(法人)内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注明机构人员的职务及联系电话。 2、机构管理结构图。将管理机构的人员用组织结构图表示,注明各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关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门及设备。 (二)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及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1、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若安全生产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有加盖公章的企业任命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有加盖公章特种设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任命书应注明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期,任命的管理人员应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附劳动关系证明资料)。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职能部门的

安全责任制。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和制度等。 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等。 (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等。 (三)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根据特种设备种类以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特种设备:指国务院、劳动部规定的,需要由劳动部门及其认可的 有资格的检验单位依法进行监察、检验并由劳动部门归口管理的设备,目前包括承压设备、起重设备和叉车。 2.2 承压设备:指已纳入国家监察管理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 管道。 2.3 起重机械:指已纳入国家监察管理的固定式与移动式起重机、电动 葫芦升降机、电梯、架空索道等。 2.4 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 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锅炉司炉、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其他符合标准编译的作业。 3 职责 3.1 综合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备 案、使用监督、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培训。 3.2 供应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委外维修、检测等委外联系工作。 3.3 各使用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配合 归口部门对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 4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1 特种设备的采购、验收管理 采购部门必须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验收人员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的相关文件,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4.2 特种设备的使用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由归口部门向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 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在安装、修理之前,其安装、修理单位必须持有关技 术资料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一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①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②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③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④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⑤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⑥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4.开机 ①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②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③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5.炉水控制指标: ①炉水碱度 6~26mmol/L ②炉水含氧量≤0.1mg/L ③给水硬度≤0.03mmol/L ④炉水PH值 10~12

6.正常停炉: ①关闭锅炉运行开关 ②关闭天燃气阀门 ③锅筒内压力降低 ④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 ⑤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 ⑥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 ⑦关闭电源总开关 7.事故停炉: ①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②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③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 ④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 8.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①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②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③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④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 ⑤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9.燃气供应不足时的注意事项: ①迅速与天然气调度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②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③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 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凡操作容器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容器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

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特种设备培训记录 时间: 地点: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1、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厂(场)内机动车辆设备。 2、特种设备的使用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对从事特种设备设计' 制造' 安装、使用' 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的活动主体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生产单位施行行政许:可制度,对使用单位实行核准登记,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核准,对作业人员实行考核,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购进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程序办理特种设备的安装及峻工验收手续。 使用前: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使用中:使用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超过检验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3、我公司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叉车、起重机械 锅炉: 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 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O.IMPa (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 MV 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 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 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 (表压),且压力与 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 ? 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 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 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 (表压),且压力 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I.OMPa- 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 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 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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