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当前,由于信用贷款、保证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物又难以处置变现,因此,近年来银行发放的房产抵押贷款越来越多。房产抵押贷款具有抵押物易处置变现、升值潜力大、处置方式灵活等优势,综合分析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由于房产抵押贷款涉及环节较多,专业性较强,内容较复杂,如果不注意办理中存在的风险点,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也可能形成贷款风险,甚至造成贷款损失。

一、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一)租赁权对抗的风险

1、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银行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贷,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产用来归还贷款。当银行拍卖抵押房产时,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措施故意压低房产的拍卖价格。

(二)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土地使用权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另外,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可以用来抵押。因此,农村的集体土地如果用来办理抵押贷款,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

3、登记期限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三)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1、土地使用期限。我国目前的土地性质分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土地性质不同处置难易程度也不同。划拨土地是国家在实行土地出让制度前实行的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出让土地则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支付土地出让金,这样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属于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属于工业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将给处置土地

上的房产埋下隐患。

2、处置费用。对于出让土地性质的房产交易,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此前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不需要再交费;属于划拨用地性质的房屋土地,处置房产时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补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性质,将可能增加处置抵押房产的费用。

(四)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出让土地根据用途不同有很多种,其价值是完全不同的,特别是工业、仓储等一类的出让地,由于其取得成本低廉,如果能够转变为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等用途的经营性用地,其价值是数倍的增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借款人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后,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五)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按照上述规定,在建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这不利于银行处置抵押房产用于归还贷款。

2、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六)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共有财产进行抵押时,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借款人用共有财产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银行没有要求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从而形成风险。

(七)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目前,评估机构管理不规范,在房产评估价格上有时不公正,往往根据评估的用途抬高或降低估价。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八)房产处置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该规定,如果借款人用唯一的一套住房办理了抵押贷款,即使到期不还贷,法院、银行也无权处置抵押物。

二、防范房产抵押贷款风险的对策

(一)深入调查,防止“先租后抵”

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前,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详细了解借款人用来抵押的房产是否已经租赁他人。对已经出租的房产,银行不予办理抵押贷款,防止出现“先租后抵”问题。当然,如果出现“先抵后租”的情形,即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权后,又将抵押物出租。在这种情况下,已登记的抵押权的效力优先于租赁权,银行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二)认真办理抵押登记

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前,要调查清楚抵押的房产是否属于“一物多押”?如果属于“一物多押”,银行要经常开展贷后检查,掌握借款人和抵押房产的情况,一旦出现影响贷款归还的不利因素,及早采取有利措施,尽量减少贷款损失。办理抵押贷款时,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便于处置变现。房产抵押登记的期限比抵押贷款的期限要长,银行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置抵押房产。

(三)注意土地的性质和使用期限

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前,要调查清楚房产所占用土地的性质,对于出让土地要分清是属于住宅类还是属于工业类。根据土地的性质,查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到期,对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土地,其地上附着物不得办理抵押贷款。对于划拨用地性质的房屋土地,银行应与借款人签订合同,要求借款人在处置房产时补交土地出让金。

(四)加强贷后检查,防止土地用途变更

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前,应查看土地使用证上填写的土地用途与借款人实际使用用途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不予办理抵押贷款。即使办理前一致,银行也应在贷款发放后进行贷后检查,查看借款人土地实际用途是否发生变更,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五)对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重点管理

由于在建工程具有特殊性,在受偿权上不利于银行,因此,银行应适当降低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数量;对发放的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银行应进行单独管理,要求借款人把基本存款账户设在本行,往来款项要通过本行办理,随时监督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

(六)共有财产抵押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签字

银行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应通过房产证和其他途径详细了解房产的实际所有权情况。对共有财产,要真正掌握究竟有多少个财产共有人?财产共有人是否同意用房产抵押办理贷款?只有经财产共有人全部同意,银行才可以给予办理,同时还应要求所有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

(七)银行应培养自己的房产评估师

为准确获得抵押房产的评估价格,银行应主动培养自己的房产评估师,对抵押房产作出公正、公平的估价。虽然银行无权决定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所作的估价,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评估价格确定贷款发放的额度。在房产评估中介机构作出评估报告后,银行内部的评估师应对抵押房产进行二次估价,根据自己的评估价格,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实际发放贷款的金额,掌握贷款发放的主动权。

(八)调查清楚借款人的房产数量

银行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应详细调查清楚借款人的实际房产数量,查看有无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的现象。如果借款人仅有一套居住房屋,银行一律不予办理抵押贷款;如果借款人有多套居住房屋,但存在法律纠纷,银行也不能办理,应在法律纠纷解决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办理。

(九)重视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

银行发放房产抵押贷款时,不仅要考虑借款人的第二还款来源,而且更重要的是重视第一还款来源;不仅要对借款人进行担保分析,而且要对借款人进行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对借款人经常开展贷后检查,动态反映贷款形态,从根本上提高房产抵押贷款的质量,有效防范房产抵押贷款风险

我国的金融风险现状及对策

我国的金融风险现状及对策 摘要: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日益复杂,一些潜在风险也陆续出现。如何把握这些潜在的、新的风险,提出合理的对策,对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国民经济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金融风险,现状,防范对策 一我国金融业的现状 1美元持有及汇率风险 2007年美国发生的次级债影响波及全球,虽然说中国的金融环境处于不流通的内部环境,但是对中国的影响也将会局部扩展开来。美国为了转嫁次级债的风险,通过不断使美元贬值,降低利率等金融手段,在我国汇率改革后自由浮动的情况下,促使人民币不断升值,自2006年人民币自由浮动制度以来人民币累计升值达到15%以上,我国因持有美元而导致持有资产的贬值,美元资产通过兑换人民币及购买人民币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加大人民币流动过剩,从而产生流动过剩风险导致通货膨胀居高不下。 2坏账水平高。近年来,中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比率不断下降,尽管如此,过多地强调这些指标只会促使金融机构通过扩大信贷投放稀释不良贷款或者收回有利的贷款。实上不良贷款蕴涵的金融风险依然存在,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比率仍然偏高。 2.信贷投放过快。应该看到,当前,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仍然高涨。因为资本、经常账户的双顺差,大量外资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央行不得不投放大量基础货币进行对冲。从贷款的结构来看,投资的大部分流向许多大型工程和基本建设,中长期贷款比重仍较大。由于长期债券市场的缺乏,潜在的金融风险又集中于银行系统。而银行系统通过发放大量新贷款来稀释不良贷款率的盲目扩张行为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在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社会信用环境不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商业银行自身的内控机制欠缺和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过快的信贷投放可能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3.流动性问题。当前,长期的流动性问题,是中国金融系统面临的一个问题。中国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城乡居民的短期存款,而资金投放却主要是一些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政府债券、住房贷款等。这是一种不太合理的金融现象,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中国金融系统的良性发展。 4.房地产带来的金融泡沫。在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面临着外资银行的竞争以及商业化经营的压力,各大银行都在争抢高回报、低风险的客户,而房地产信贷一向被看做优质客户,信贷风险较少,导致银行近年对房地产的贷款额大幅上升。当前比较突出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真正自有资金往往不足30%,发展商“出地”、银行“出钱”的情况严重;二是一些分阶段连续开发的大型楼盘过度开发形成风险;三是银行对贷款的监控不力,信贷资金被挪用,从而形成风险;四是房贷、车贷等项目贷款条件放松,消费者违约现象增多,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房地产二级市场不活跃,房产预售、未完工房屋交易预期价格水平上涨,收入预期不合理,都推动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走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积聚。这种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脱节,如果不加以控制,其后果将十分严重。 5. 信用体制不健全,金融体系透明度不高 尽管2002年我国颁布了银行业新的信息披露准则,2004年所有银行都须报送按五级标准划分的贷款,信息披露水平和行业透明度有了相应的提高,但我国

论防范金融风险的财政措施

一、我国金融风险的各种表现从我国以下金融风险的表现中就可以看出,有许多问题与财政有关。1.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过高我国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逾期、呆滞和呆账贷款之和)的比例较高,这是我国金融风险的首要特征。2.金融机构资本金严重不足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四大商业银行)1998年末的资本充足率大约是4%—6%,远达不到8%的国际标准,信托投资公司、城乡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更低。一些金融机构更是资本金不实,如借款注资、虚假增资、股东贷款返还资本、虚假股东等等。3.金融信息失真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财务会计、统计数据失真,金融机构的账外账和虚假报表较多,信息透明度不够等现象,这是很大的风险隐患。4.部分金融机构挂账甚至亏损这当中以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为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帐面盈利水平也在下降,如果把呆账全部冲掉,利润就更少了。实际上,部分金融机构的亏损已经吃掉了相当部分的存款,这很危险的。5.部分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从法人机构看,主要是部分地区的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另外,一些金融机构的汇款不能按时支付,压票、压单严重。6.隐蔽外债数量大从外债统计上看,我国的外债数量、期限结构、偿债率等指标都不错。但有相当部分外债没有进入统计,例如,有些投资名义上是外商直接投资,但实际中,地方政府或部门(项目单位)却许诺每年给予固定收益率并在若干年后还本金。此外还有未经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国外借款、非居民在境内的人民币存款和有价证券、以对外贸易支付名义的境外融资等。7.某些债券不能按期兑付1995年以前发行的地方企业债券在这两年已经逐步进入偿还期,在一些城市出现了企业无力兑付债券的情况。另外,某些国债代保管单不能兑付,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的证券营业部,以及一些财政部门办的国债服务部。这些机构利用国债代保管单的形式吸收了个人存款,但资金并没有购买国债,而是用于贷款、炒房地产和股票,结果导致到期兑付不了。[!--empirenews.page--]8.一些地方的证券交易中心在柜台交易股权类凭证,引起混乱这些所谓的“场外”股票交易在上市公司、市场监管、资金清算、证券托管等方面都不规范,容易引起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9.其他问题与风险这包括:第一,农村合作基金会问题严重。目前正在清理整顿之中,局部地区已出现支付危机。第二,非金融企事业单位乱集资、乱发各种债务凭证和乱办金融业务,引起兑付风险。第三,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挪用股民保证金从事股票自营和房地产投资引起支付风险。第四,大量金融诈骗犯罪以及账外账等金融机构内部违法行为引起的风险。第五,政策性银行的亏损和不良贷款较多。例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中,粮食企业挂账;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可能没有充足还款能力。二、防范金融风险的财政性措施近两年以来,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积极的对策,其中财政性措施引人注目,主要有:(1)1998年上半年以来,商业银行和其持股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脱钩,其股权采取无偿划拨的方式。(2)1998年开始在广东实行新的贷款资产分类方法,由原来的“一逾两呆”改为五项分类法,对不良贷款资产的定义由期限原则改为 (3)偿还性原则。这一方式于1999年下半年在全国推广,这对未来中央财政收入是有影响的。1998年3月,财政部发行特种国债2700亿元,用来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金。(4)1997 年开始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冲销。1997年冲销了300亿元,1998年冲销了400亿元。与此同时改革了提取和冲销银行呆账准备金的方法。(5)1998年开始,将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的计收年限,由原来的两年改为一年。这意味着,贷款逾期一年以后,其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商业银行营业税税基。(6)对农业发展银行逾期贷款的利息,由地方政府财政从1998年起在10年内偿还。(7)财政部已经禁止发行任何形式的国债代保管单,并开始清理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目前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财政措施还有:金融机构的营业税税率8 %可否降低,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的核算年限可否进一步减少为6个月,以贷款余额1%计算的呆账准备金制度可否改进,如依据五项贷款资产分类法建立特别准备金,提高呆账准备金比例,再增加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 贷款风险分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摘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办之初就被视为一种风险低、利润稳定的信贷产品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来看该项贷款业务仍然具有诸多风险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意向渐趋强烈房价不断上涨以及住房市场中存在的供给与当期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得住房按揭贷款应运而生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及城市居民购买住房的融资途径主要是依靠这种单一地产金融机制使各商业银行承受着来自于商品房开发供应链两端的风险压力而且政策、市场及借款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市场环境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面临着一定的考验从实际来看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利润风险 1.贷款利率风险 在金融借贷市场上资金的供应关系随着经济波动或政府经济政策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住房贷款利率一定的情况下若市场利率上升那么贷款人就会因此减少利息收入就会减少收益造成损失 2.存款利率风险

由于内外部环境的改变导致存款利率上升利率的上升意味着融资成本的增加但是贷款利率是根据当时的利率情况加上一定的利润制定的所以一点存款利率上升贷款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来提供借款人资金这样利润空间就会大大减少 二、市场风险 1.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就会导致购买力的下降物价上升往往会伴随着通货膨胀而来就会出现货币贬值即使借款人如约还款但是贷款人也会因此而受到损失 2.机会成本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当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资的报酬率上升超过住房贷款的报酬率的时候贷款人把融资资金投入到以住房贷款的形式发放出去所获得的利润就会少于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其他投资中的利润从而造成收益的减少 3.房地产市场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本质上是属于抵押性质的贷款因而抵押物的价格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如果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当泡沫破碎就会致使房价大幅度缩水银行的贷款风险就会随之提高另外即使开发商准确估价若自然环境政策变化等诸多影响下也会造成同样的风险损失 三、信用风险 1.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努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市经济金融安全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威海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威政办字〔2016〕63号),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机构设置 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设立“一办四组”的工作机构,即领导小组办公室、维稳保障组、风险监测组、协调处置组、舆论引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任由市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法院、公安、财政及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当出现重大风险预警时,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维稳保障组组长由维稳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信访局、人社局、公安局配合,人员由维稳办牵头从相关部门和涉险区市抽调人员组成。风险监测组组长由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人员由经信委、银监分局以及宣传部、法院、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海关、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局、房管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保险协会指定专门人员组成。协调处置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人员由涉险

区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法院、金融办、银监分局以及维稳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法制办抽调人员组成。舆论引导组组长由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宣传部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 分析研判企业金融风险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对企业金融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的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对企业金融风险事件风险情况及工作进程进行评估,提出最终处置方案的政策建议;统一领导、指挥处置企业金融风险事件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一办四组”工作 (1)办公室。具体负责预警监测的日常工作,组织建立企业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向领导小组汇报企业金融风险事件有关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初步意见和建议;协调各成员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成员部门落实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方案拟定的工作措施;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风险处置情况;对企业金融风险事件的处置提出具体的建议;对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收集、整理有关档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2 -

金融风险的产生及防范措施

金融风险的产生及防范 措施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金融风险的产生及防范措施 提到金融风险就不得不提到金融安全。金融安全由于牵涉到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其主要关注的问题局限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货币危机、资产泡沫、银行运行稳健性的削弱等问题。 一、金融风险的种类 金融风险的种类, 从不同的角度分类会有所不同, 从金融活动的经营者和经过程来看,金融风险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外汇风险、证券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几类。 第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 是指由于信用活动中存在不确定性而使信用活动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受信人不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 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信用风险出现,离不开两个方面:其一是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其二是影响公司经营的特殊事件的发生。 第二,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水平的不确定变动, 而金融机构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利率没有随市场利率变化而调整或调整不当, 导致其净利息收入减少或利息支出增加,从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投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有关主体在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投资中,因股票价格、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第四,外汇风险。外汇风险又称汇率风险, 是指因外汇市场变动引起汇率的变动进而使行为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公司、企业或个人等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外经济、贸易、金融、外汇储备的管理与营运等活动中, 以外币表示的资产与负债会因外汇风险引起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外汇风险可能具有获得利益或遭受损失两种结果。 第五,证券价格风险。证券价格风险是指由于证券价格的不确定变化导致行为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对于经济实体是指由于金融资产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使其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是指其无力为负债的减少、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其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二、现代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第一,杠杆率问题。杠杆化运作是金融的内在属性(最典型的银行、投资银行都是此类运作模式),如何有效把握好适度杠杆率,是始终未能解决的问题,每次金融危机都与过度杠杆化密切相连。 第二,传染性问题。金融交易相互交错、相互连接,因而,往往一家机构、一个地区出现问题,极容易快速波

浅谈中国金融风险的现状及防范对策(一)

浅谈中国金融风险的现状及防范对策(一) 论文关键词:金融风险;金融体系;中国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中国金融市场已在很大程度上与世界融合,面临的金融风险日益增强。如何在改革开放中加快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在发展壮大金融产业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关系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任务。首先介绍了金融风险的概念以及特点,然后分析了目前中国金融风险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最后,针对现存的一些问题,指出防范和化解中国金融风险的对策。 1.呆坏账水平高。2003年以来,中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比率不断下降,尽管如此,过多地强调这些指标只会促使金融机构通过扩大信贷投放稀释不良贷款或者收回有利的贷款,事实上不良贷款蕴涵的金融风险依然存在。根据中国银监会2007年2月12日公布的2006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状况报告所公布的数据显示1],中国国有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比率仍然偏高。 2.信贷投放过快。应该看到,当前,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仍然高涨。因为资本、经常账户的双顺差,大量外资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央行不得不投放大量基础货币进行对冲2]。从贷款的结构来看,投资的大部分流向许多大型工程和基本建设,中长期贷款比重仍较大。由于长期债券市场的缺乏,潜在的金融风险又集中于银行系统。而银行系统通过发放大量新贷款来稀释不良贷款率的盲目扩张行为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在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社会信用环境不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商业银行自身的内控机制欠缺和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过快的信贷投放可能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3.流动性问题。当前,长期的流动性问题,是中国金融系统面临的一个问题。中国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城乡居民的短期存款,而资金投放却主要是一些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政府债券、住房贷款等。这是一种不太合理的金融现象,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中国金融系统的良性发展。 4.房地产带来的金融泡沫。在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面临着外资银行的竞争以及商业化经营的压力,各大银行都在争抢高回报、低风险的客户,而房地产信贷一向被看做优质客户,信贷风险较少,导致银行近年对房地产的贷款额大幅上升5]。当前比较突出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真正自有资金往往不足30%,发展商“出地”、银行“出钱”的情况严重;二是一些分阶段连续开发的大型楼盘过度开发形成风险;三是银行对贷款的监控不力,信贷资金被挪用,从而形成风险;四是房贷、车贷等项目贷款条件放松,消费者违约现象增多,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房地产二级市场不活跃,房产预售、未完工房屋交易预期价格水平上涨,收入预期不合理,都推动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走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积聚。这种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脱节,如果不加以控制,其后果将十分严重。 5.信用体制不健全。2002年,中国颁布了银行业新的《信息披露准则》,信息披露水平和行业透明度有了相应的提高,但中国商业银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以来遗留的一些特性,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存在有较大的差距,金融市场上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改观,尤其是涉及公司内部经营、个人收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比如,住房信贷和汽车信贷在前几年被认为是风险相对较小、收益较高的优质项目,但近期频频发生的违约现象正在改变这种观念。一些消费者购买多套住宅以至发生偿还危机。继2003年银行业公布车贷黑名单以后,2004年银行业又公布了房贷黑名单。这种事后惩罚往往难以弥补银行业的损失,客观上也加重了银行业的风险。 6.金融风险意识欠缺。从中国的金融发展史可以看到,中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破产倒闭的先例,我们没有巴林银行教训,没有日本兴业银行的遗憾,更没有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切肤之痛,于是社会各业中,对金融风险的危机意识很是淡漠,如为追求高息收入,高息集资,高息吸储的现象不断出现,甚至还存在着抵押房产,贷款炒股,置风险于不顾,盲目出资,这些都使金融风险的积存和滋生提供了养分。1.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从制度上防范于未然。要从根本上消除金融危机的各种隐患,就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金融体制创新力度,紧跟现

防范发生金融风险【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预案】

防范发生金融风险【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预 案】 为及时处置金融系统突发性支付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证金融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一、突发性支付风险的防范措施㈠我支行要密切关注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诱因:1、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及类似“非碘”等公共卫生事件; 2、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各类谣言; 3、媒体对金融改革或其他方面的负面报道; 4、金融系统发生抢劫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高级管理人员畏罪潜逃; 5、其他金融机构发生挤兑、限兑或停兑的; 6、可能引发支付风险的其他信息。㈡非现场监测及预警1、要根据非现场监管数据及风险监测台帐,按日、旬、月、季定期测算农村信用社资金状况,重点分析储蓄存款变化情况及原因、备付金变化情况、资产流动性等,从中发现可能发生支付的苗头,及时提醒告诫农村信用社要加以警惕和防范。2、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定期对县辖农村信用社进行排查,确定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并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3、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信用社,要根据其支付风险状况,立即派人进行现

场检查,并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㈢报告1、接到联社或信用社风险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风险报告表在当日起逐日报送。2、可根据风险处置情况,要求农村信用社和各联社增减报告内容和次数。 3、突发性风险报告中要包括以下内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风险基本情况,原因、时间、涉及信用社或分支机构数、各项存款和储蓄存款的下降情况,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分析等。二、处置程序㈠接到联社或信用社的风险报告后,要立即责成县联社实施风险处置和同业救助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化解措施和对策,并监督信用社实施。㈡要立即组成由行长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监管工作小组,进驻金融机构,直接履行监管职责。㈢要牵头,协调县政府、银监办、联社等有关部门组成风险救助小组,商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等事宜。㈣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和紧急再贷款的申请,并协调尽快给予答复。㈤在处置风险过程中,要统一宣传口径。遇到新闻媒体采访时,要由处置风险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或指定人员答复。对于举报投诉和反映情况的存款人要热情接待,依法解释,但不得作出“保证还款”等承诺。㈥对引发支付风险或处置风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金融风险的产生及防范措施方案

金融风险的产生及防措施 提到金融风险就不得不提到金融安全。金融安全由于牵涉到政治、经济等多个方面。其主要关注的问题局限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货币危机、资产泡沫、银行运行稳健性的削弱等问题。 一、金融风险的种类 金融风险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分类会有所不同,从金融活动的经营者和经过程来看,金融风险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外汇风险、证券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几类。 第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由于信用活动中存在不确定性而使信用活动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即受信人不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信用风险岀现,离不开两个方面:其一是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其二是影响公司经营的特殊事件的发生。 第二,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水平的不确定变动,而金融机构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利率没有随市场利率变化而调整或调整不当,导致其净利息收入减少或利息支出增加,从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投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有关主体在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投资中,因股票价格、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发生意外变动,

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第四,外汇风险。外汇风险又称汇率风险,是指因外汇市场变动引起汇率的变动进而使行为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公司、企业或个人等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对外经济、贸易、金融、外汇储备的管理与营运等活动中,以外币表示的资产与负债会因外汇风险引起价值的增加或减少。外汇风险可能具有获得利益或遭受损失两种结果。 第五,证券价格风险。证券价格风险是指由于证券价格的不确定变化导致行为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对于经济实体是指由于金融资产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使其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是指其无力为负债的减少、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其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二、现代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第一,杠杆率问题。杠杆化运作是金融的在属性(最典型的银行、投资银行都是此类运作模式),如何有效把握好适度杠杆率,是始终未能解决的问题,每次金融危机都与过度杠杆化密切相连。 第二,传染性问题。金融交易相互交错、相互连接,因而,往往一家机构、一个地区出现问题,极容易快速波及其他貌似无关的机构或地区,这种传染往往因为金融机构普遍的杠杆化运作而放大,即产生所谓的“蜘蝶效应”,最终酿成全局性的灾难。 第三,资产泡沫事先确认的困难。几乎每次危机,都与各类资产泡沫的破灭有关。但是,由于资产价格取决于未来的现金流,而未来具有

房产抵押的风险防范

房产抵押的风险防范 导读:本文主要介绍房产抵押风险的类型,房产抵押风险的防范措施以及解除抵押的方法及法院对执行抵押房产的相关规定,详细内容请看本文具体介绍: 【知识要点】 房产抵押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房屋抵押如何解除? 法院执行抵押房产的规定 【正文内容】 房产抵押有哪些风险 房产抵押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租赁权对抗的风险 1、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银行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贷,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产用来归还贷款。当银行拍卖抵押房产时,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措施故意压低房产的拍卖价格。 (二)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土地使用权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另外,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可以用来抵押。因此,农村的集体土地如果用来办理抵押贷款,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

3、登记期限的风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阅读全文 如何防范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 防范房产抵押贷款风险的措施: (一)进行抵押贷款前做好调查工作 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前,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详细了解借款人用来抵押的房产是否已经租赁他人。 1、对房产“先租后抵”请看的检查。 如果出现“先抵后租”的情形,即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权后,又将抵押物出租。在这种情况下,已登记的抵押权的效力优先于租赁权,银行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对策

防范和化解银行金融风险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引向深入,银行金融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已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银行金融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促进了国民经济适度、健康发展;但近年来积聚起来的银行金融风险正逐步暴露出来,不仅制约着银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可能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经济问题之一。 一、当前银行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已暴露出来的银行金融风险隐患来看,有以下几种主要表现形式: 1?信用风险。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资产信贷质量持续下降,成为当前最为突出的银行金融风险。企业和个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有些借贷方甚至有钱还也不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占全部贷款的余额数超过20%。分地区看,不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明显高于发达地区,有的高达40%。据调查,今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信贷质量仍在下降。特别是有许多地区银行上报的不良贷款统计数据是经过处理的,已将大量逾期贷款展期为正常贷款。实际统计数字还要大。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下降的另一表现是,国有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数额大量增加,目前累计达数千亿元。 2?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银行业对客户提取现金的支付能力不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虽未显现,但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当前主要集中在中小银行金融机构上,一些城乡信用社因管理不善,不良贷款率高,随时都会出现支付困难。 3?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和经营利润虚盈实亏两方面。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6%,已经低于8%的国际最低标准。由于银行的资产增长速度大大

国有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及防范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313925306.html, 国有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及防范措施 作者:杜婧修 来源:《对外经贸》2015年第10期 [摘要]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经济活动和资金运作过程中,国有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包括筹融资风险、投资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等。为更好地规避金融风险,提出应对融资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以及加强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F27 [文献标识码] A 对于“金融”的概念通俗易懂的理解是,对货币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从而使货币资金更好地发挥其效应。开展经济活动首先应考虑的是资金问题,因此离不开金融。金融与经济活动相互依存,同时金融是能使经济活动正常稳定运行的重要工具。目前全球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在为各国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如周期性的经济危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危机的爆发往往会波及多国,困扰各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导致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金融危机是一种风险的表现形式,一旦金融危机爆发,就会波及到很多行业,甚至导致社会动荡,为经济发展增添许多不稳定因素。金融风险也会呈现出多发性,因此应及时防范。如今世界各国已充分意识到金融风险的严重性,并分析自身产生金融风险的原因,致力于研究防范措施,建立应对金融风险的预警系统,从而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稳定本国的经济。我国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所占比例很大,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因此本文从国有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角度,分析国有企业金融风险的成因并为国有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出措施建议。 一、国有企业发展需要金融支持 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组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才能登记注册,其资产由国家所掌控。在我国,国有企业是其他任何企业都无法取代的,控制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大方向,同时也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稳定全局的作用。国有企业保障我国就业稳定,拉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重要价值。国有企业的发展需要金融支持,通过金融调节宏观经济的运行,运用金融手段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金融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浅谈金融风险与防范措施

摘要: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而金融会计是金融工作的基础,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和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各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为此金融会计在金融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特别是近年来,金融案件的发案率逐年上升,涉案金额大、牵涉部门多成为一大特点。但对金融案件的分析可看出80%的金融案件离不开会计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所以金融会计的风险防范在金融部门的内部控制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金融内控管理的关键所在。文章主要从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产生风险的原因及防范风险的相应对策等三个方面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了深入探讨。 风险是指未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和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各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 一、现行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1.核算虚假,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核算是银行会计的最基本职能,它是整个资金运用的真实反映。可以说,银行的一切业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信息反映出来,如果会计核算方法不当、核算程序不规范、核算质量不高或某个环节失控,就有可能出现风险。现实工作中,有的银行为维护自身利益,违反金融政策要求,在会计信息处理上大做文章,致使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充分,真账假表、假账假表、任意调整收支科目等现象,事实上掩盖了信贷资产的质量和风险,影响对银行经营状况的客观评价进而带来更大的风险。从会计工作的程序看,结算编制是最后的环节。在银行业中,结算风险最主要的表现是结算数据不实,尤其是利润反映不实。当然,这种情况的存在,有技术或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人为的因素。从人为因素看,不可忽略的问题是虚假性。如有的金融机构为了本单位或其他某种需要,要求会计部门在结算报表上做数字游戏。或虚增利润,或虚减利润,或搞账外账,想以此取得业绩考核名次或达到暗盈利的目的。结果导致自下而上会计信息失真。 2.操作违规,加大结算风险。近年来,随着银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特别是电子化进程的加快,会计结算制度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为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基层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不按规程操作越权办理业务的情况时有发生,人为加大了结算风险。 3.内控不严,会计人员约束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银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操作行为不规范,容易发生会计差错。二是个别会计人员内外勾结,肆意侵害银行利益,从而发生经济案件。三是会计岗位设置缺乏应有的互相制约和牵制。四是金融机构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漏洞,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严密,制度不完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4.制约失衡,加大经营风险。银行会计作为一项专业性强风险性大的行业,面对大量结算票据、现金资产,以至密押、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一旦发生工作疏漏造成资产的损失是巨大的。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将银行作为其猎击的主要目标,各类案件居高不下,手段花样层出不穷,无论是假汇票、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还是贪污盗窃、索贿受贿,任何一个案件会或多或少涉及经营核算部门,一旦会计部门放松管制,降低核算水平,就会为犯罪分子客观上开了绿灯,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具体措施 1.建立内控制度体系。 有效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其中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是其基本要求之一。会计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内控制约机制的充分发挥。金融会计人员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唯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在加强会计业务制度体系时,要注意其全面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协调性,即这一制度体系在会计业务中覆盖要宽广,操作要规范,不能脱离实际,并能有效与其他部门工作配合。一套完善的会计制度将有利于堵塞漏洞,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

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精心整理 第三章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为强化贷款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通则》、《合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信贷管理办法,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公司信贷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贷款通则》、《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及自治区金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贷管理制度, 2 3 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审批人员负责最终决策的责任,也是第二贷款清收责任人。 4、建立审贷会审批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控制信贷风险 一是公司开业初期,贷款金额不论大小一律报公司审贷会审批;二是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后,按授权范围,信贷员经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三是超出公司授权范围的大额贷款,由公司审贷会研究审批,确保新投放贷款的质量。

5、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降低信贷风险 实行贷款岗位责任制,把贷款管理的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人,对违规违纪贷款按调查人、责任人追究经济的、行政的和赔偿损失责任。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6、做好贷后检查降低贷款风险 贷后检查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信贷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对借款人(企业)贷款用途的使用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对有可 1 ( ( ( 2 ( ( (3)避免贷款过于集中,分散贷款对象; (4)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贷款效益的掌握; (5)按期收回贷款,保证信贷资金的循环周转; 3、效益性原则:贷款发放以实现效益为目的,经营贷款业务必须以利息收入抵消开支并实现盈利。因此必须要求贷款对象合理使用贷款,从而实现借贷的双方效益。

(1)做出正确的贷款决策; (2)加强贷款使用过程的管理; (3)重视还贷资金来源的监管; (4)保证利息收入的及时到账。 第三条贷款的基本制度:是指贷款的基本办法与贷款的重要规定,主要包括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一、贷款的对象与贷款条件 1 2 ( ( ( ( 1 ( ( ( (4)催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非法使用贷款或没有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 (6)发现贷款有风险,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2、贷款人的义务: (1)应当公布所经营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不动产抵押贷款的主要风险及原因

遇到房地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4313925306.html, 不动产抵押贷款的主要风险及原因 不动产抵押贷款的主要风险及原因 (一)借款人信用意识淡漠,一物多押骗取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该法确定了贷款发放应当担保的原则。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国际接轨日益密切,银行的风险意识在不断加强,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贵客担保,各担保方式中又以抵押最受欢迎。于是借款人为了多获取贷款,往往将同一财产多次向多家银行抵押,其主要表现形式有: 1、担保法生效前将财产抵押给甲银行,担保法生效后又将同一财产抵押给乙银行。由于在担保法生效前,抵押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要件,借款人将不动产抵押给甲银行时,不动产的主管部门没有登记记录。借款人利用这一漏洞,在担保法生效后,又将同一财产抵押给乙银行,并进行登记。甲银行的贷款担保因乙银行的抵押权的设定而落空。2、抵押人将其不动产的产权证书押于甲银行取得贷款,又在骗得不动产主管部门补发的产权证书后,将该不动产抵押给乙银行,并办理抵押登记。3、利用登记部门工作衔

接失误,将房地产重复抵押骗取贷款。在我国多数城市,房产和土地多由二个部门管理,即分别由房产局和土地局主管,而且由于体制上的原因,两个部门之间很难沟通。抵押人正好抓住这点,先是和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银行,并到土地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随后,抵押人又将该土地上的房产抵押给乙银行,并在房产局办理登记。而根据不动产的特点和法律规定,土地与其地上建筑物应同时抵押,这样同一房地产的重复抵押使得甲、乙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势必发生冲突,给贷款造成风险。 (二)转贷或借新还旧时没有重新设定抵押,贷款变为信用放款。 附随性是抵押权的特性之一,即抵押权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依附于主合同,随着主债权存在而存在,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或信用证垫款转贷款和借新还旧都是用一笔新发生贷款偿还原已存在的垫款或贷款,其结果是一笔新债发生,一笔旧债消灭,其担保效力并不当然及于新发生的债权。而在实践中往往错误地认为: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期间于转贷或借新还旧时还未到期,甚至长于新贷款的到期日,抵押在转贷或借新还旧时仍然有效,其担保效力应及于新贷款,因而在办理新贷款时,没有与抵押人重新办理抵押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使新贷款变成没有抵押的信用放款。 (三)抵押人擅自以共有不动产抵押,抵押行为无效。

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和措施

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与措施 金融的全球化成为近年来发展的大趋势。在这种新经济的背景下,国际金融业全球化的发展也就成为必然。新兴金融市场的兴起和发展打破了原有的旧格局,使国际金融市场逐步扩展到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国际金融机构在全球大量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全球性业务网络。这种趋势既促进了国际金融的极大发展,也加大了金融风险的范围,出现债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国际金融组织面对巨大的国际资本流动,越来越显得力量不足,防范国际金融危机的手 段显得特别脆弱。国际金融炒作活动,进一步加剧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金融的全球化成为近年来发展的大趋势。在这种新经济的背景下,国际金融业全球化的发展也就成为必然。新兴金融市场的兴起和发展打破了原有的旧格局,使国际金融市场逐步扩展到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国际金融机构在全球大量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全球性业务网络。这种趋势既促进了国际金融的极大发展,也加大了金融风险的范围,出现债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国际金融组 织面对巨大的国际资本流动,越来越显得力量不足,防范国际金融危机的手段显得特别脆弱。国际金融炒作活动,进一步加剧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必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建立过程中,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改革开放的进展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正在和将要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决策风险、管理风险、国家风险、竞争风险、流动性风险、体制性风险等。这些金融风险中,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中最突出、最集中、最严峻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信用活动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其中主要是因债务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占总资产的80%以上,贷款的质量决定着银行的命运。尽管《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已经颁布实施,但银行仍面临着企业不讲信用和丧失信誉、不愿或不能还银行贷款的问题,从而使银行面临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始终在风险博弈中求生存、求发展。但风险无处不在,近年来,国内外银行业因操作风险导致重大资金损失的案件颇多,严重威胁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银行内控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缺乏应有的行为制约机制。 金融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众所周知,银行业是金融业中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如何规避和控制操作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问题。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快,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因为制度落实到位、操作风险防范乏力、措施运作实施不当、监督制约机制不力、避险工具匮乏等原因,滋生业务操作上的风险,最终导致事故与案件。不仅银行的形象和声誉受损,也会阻碍银行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因此,加快和强化基层网点的操作风险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是金融业亟待研究解决的首要任务。 围绕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九十年代以来国家加快了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加大了金融宏观调控力度,引入了金融竞争机制。这对新型商业银行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更多的是危机和挑战。面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种种挑战,新型商业银行必须适时调整、完善自己的发展战略和管理体制,以实现在集约经营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必须首先从指导思想上牢固树立风险控制,管理立行观念。这是新型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新型商业银行更应从战略高度来认识防范、规避风险问题,要从关系自身生存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和社会安定的角度,花大力气抓好风险控制工作,并常抓不懈,保证各项业务的良性发展。新型商业银行是法人持股的股份制银行,从其股本实质看,同样是大型国有企业,其资产出现大面积风 险带来的社会危害将是深远的。因此,尽快出台保全新型商业银行资产的政策法规,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减轻新型商业银行的风险压力,应当引起有关管理当局的高度重视。 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

房产抵押贷款诈骗案件及风险防范

房产抵押贷款诈骗案件及风险防范 一、简要案情 2008年5月6日,工商银行某支行信贷部到我局报案,称在2007年11月该行办理了一笔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贷款金额约20余万元,然而在放贷后,贷款人拒不还贷。经查,该套被银行抵押贷款的房产位于本市某某新村,总房价约30 余万元,李某于2004年经过房改获得该房产权,然而李某在未获得该套房屋产权前就将该套房屋使用权私下卖给了王某,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某享有该房终身使用权。李某明知其本人不拥有该房使用权,伙同林某凭房产证、土地证在房产部门办理了买卖手续,经过公证处公正用该套房产在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20余万元贷款放贷后,李某分得16万元,林某分得4万余元。现查明林某为单身,名下仅有被抵押这套房产,李某名下无财产,由于王某享有该房屋终身使用权,银行无法通过保全方式收回该处房产,为此银行到公安机关报案,李某、林某涉嫌贷款诈骗。 二、案件产生原因 1、银行对房贷风险认识不足,贷前考察形同虚设,经办人失查,审批人失核问题突出。多数银行只看到未来的利益,而忽视了对抵押物的审核,仅凭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的真实性就随意放贷,忽视了房屋使用权的归属,没有进行实地考查,给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2、房产管理机制不健全。本案中李某在取得房屋产权前就已经将房屋使用权卖给了王某,通过法院判决王某已取得房屋终身使用权,而李某却在没有该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在房产部门轻易取得了该房的产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审核不力,导致李某仅凭该房产权证自由买卖房屋。

3、对贷款诈骗的打击力度任然不够。由于银行内部考核机制的原因,一些信贷员明知所放贷款无法收回,但考虑到单位内部考核问题直接与其本人经济挂钩,不愿第一时间到相关部门报案,而是试图通过一些金融服务公司通过其它方法提前索回贷款,至使犯罪分子有较长的时间转移财产,挥霍赃款,该类诈骗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给银行等部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0银行房贷利率一览表 工行商业贷款(纯商贷、组合贷) 农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流程 三、防范和打击对策 1、银行应把好审查关。从房贷客户申请贷款之时起就提前抓审核,把申请人的身份、房屋产权、使用权、负债情况及有无固定收入都彻底了解清楚,必须实地调查后才能得出结论,防止出现虚假的、失实的证明,真正做到零风险。 2、房产部门要把好监督关。房产部门无论在办理房改房还是商品房的时候,都应加大监督力度,对房屋属性的每个细节都要进行细致的调查,调查结论将被银行视为发放贷款的重要依据,一旦有涉嫌诈骗的线索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公安机关。 3、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金融及房产部门的安全防范教育,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拓宽,新的贷款种类和项目不断出现,可供犯罪分子作案的机会也逐渐增多。银行是一个利益与风险共存的部门,在业务和利益得到拓宽,增长的同时,切不可忽视安全防范。公安机关应对金融房产部门及时进行防骗教育,切实搞好安全预防。同时,公安机关要和金融、房产部门建立横向联合执法体系,银行及房产部门在办理业务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及犯罪行为,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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