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律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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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

一、定义、组成体系

二、合同法相关知识

三、房地产物权:城市房屋所有权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四、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

五、物业管理

六、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七、常见问题

定义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所有权人之间、房地产所有权人与非所有权人(包括房地产使用人、修建人、管理人等)之间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权属、房地产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房地产法- 组成体系

1、广义的房地产法基本内容包括:第一、关于房地产权属的规定;第二关于房地产开发利用的规定;第三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第四关于国家对房地产业及其市场实施管理的规定;第五关于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的规定;

2、中国的房地产法律的体系按其内容分布划分应由三步份立法组成:1、综合的法;如《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的有关规定;2、专门的法;如《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相关的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合同法相关知识

商品房买卖牵涉到的最主要的基础法律是《合同法》,其次还有《民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还有一些是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

(一)合同: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非婚姻、收养、监护身份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2条)(二)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及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四)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可撤销或变更合同、效力未定合同、无效合同。

三、城市房屋所有权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什么是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通常就是我们老百姓所说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出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2、如何理解“房地一体”

在我国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是“房地一体原则”,通俗的说就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从常理上看,房地一体原则源于房屋和土地的天然的不可分离性。

3、如何处理“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顾名思义,就是一栋房屋被卖了两次,房屋出卖人和第一个买受人、第二个买受人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只能把房屋交给其中一个买受人,我国法律禁止一房二卖,出卖人必须对其中一个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到底房屋最终归谁呢,法律的评判标准就是“谁登记,谁拥有”。

几个常见问题

问题一: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形式

商品房买卖的形式:现房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商品房预售(先交钱,以后交货)。要尽量避免三种违法的销售方式:(1)返本销售;(2)售后包租;(3)拆零销售。

问题二: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所签合同是否有效?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以下条件:(1)已交付全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完成投资额的25%,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预售许可证。

问题三:销售广告的内容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根据《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四:必须严格履行交房手续

第十一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交钥匙”即视为房屋的交付。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给业主发出书面交房的通知,并确定交房日期。如果买房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则视为房屋已经交付。无书面证据,很可能产生延期交房等问题的法律纠纷。问题五:业主入住后,房屋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

根据《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损失赔偿部分,除了装修、定作家具、租住其他房屋的房租等损失,还包括房屋增值给买房人带来的损失。

问题六:如何降低由于产权办理期限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

《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及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来约定办理产权的期限。一般来说,在90天内办理完毕产权登记是有一定困难的。因此,我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较长的期限,比如1年。

房地产培训基础知识大全

房地产基础学习资料 一、住宅的基础知识: 1、住宅、住宅小区的概念 住宅:就是供人们居住并具备可供人们生活起居的功能和设施的房子。住宅是人工建造而不是自然形成的。 住宅小区:“居住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按建筑结构分类的住宅 砖混结构住宅:“砖”,指的是一种统一尺寸的建筑材料,也有其他尺寸的异型粘土砖、如空心砖等。“混”是指由钢筋、水泥、砂石、水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钢筋混凝土配料,包括楼板、过梁、楼梯、阳台、排檐。这些配件与砖做的承重墙相结合,可以称为砖混结构住。由于抗震的要求,砖混住宅一般在5层、6层以下。 框架结构住宅: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蛭石、陶粒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而成的住宅。适合大规模工业化施工,效率较高,工程质量较好。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其缺点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高。 钢混结构住宅:结构材料是钢筋混凝土,即钢筋、水泥、粗细骨料(碎石)、水等的混合体。这种结构的住宅具有抗震性能好、整体性强、抗腐蚀能力强、经久耐用等优点,并且房间的开间、进深相对较大,空间分割较自由。目前,多、高层住宅多采用这种结构。其缺点是工艺比较复杂,建筑造价较 3、按经济形态划分的9类住宅 商品房: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资投资企业)开发经营的住宅。它不同于长期以来在住房体制上所供给的福利性住宅,是纯粹商品化的住宅。商品房的销售由市场决定其价格。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

房地产销售基础知识培训资料全

房地产销售基础知识培训资料(一) 1,什么是房地产市场? 狭义概念:房地产商品进行交易的地方或场所。 广义概念:包括土地的出让、转让、抵押、开发、房地产买卖、租凭、转让、互换、抵押以及一些与房地产有关的开发、建筑、修缮、装饰等劳务活动。2,房地产市场包括哪些种类? (1)房地产一级市场:是土地交易市场,是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间的纵向交流市场,由政府直接控制和垄断经营。 (2)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增量房地产交易市场,指房地产经营者与房地产使用者的纵向流通市场。 (3)房地产三级市场:即有量房地产交易市场,是房地产所有者将房地产使用权或所有权再转让的市场,是消费者间的横向交易,属于消费市场的 重新配置。 3,房地产市场有什么特点? (1)经营对象的非流动性:房地产主要经营对象是房产和土地的使用权,而房屋和土地都是不动产,具有不能作空间位移的物理属性。 (2)流通形式的多样性:指房地产流通的具体形态和方法,城市房屋流通形式主要有买卖、抵押、典当、信托等,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流通形式主要 有出让、转让、出租等。 (3)市场的统一性:指房地产市场和地产市场的融合性,在房地产交易中,任何一笔房产商品交易都必然是房地合一的交易。 (4)市场的区域性:此区域性是由房地产商品的差异性决定的。由于其性质

和其所处的城市区域不同,其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水平也往往会有大的 落差。 (5)供给的稀缺性:至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供给稀缺的市场,一方面是人口的不断增加,需要也相应的增长,另一方面是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基 于需求其数量基本上是恒定的。 (6)不完全开发性:由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种不同权益在同一市场流通,为保证市场的有效供给。国家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抑制不合理 的市场需求来干预市场,因此,房地产市场活动在某些环节受到政府严 格限制,具有不完全开放性。 (7)市场的不充分性:由于房地产市场与完全自由竞争市场四个条件相差甚远,因而房地产市场只是一个不充分市场。 (8)房地产市场投机的巨大不可能性:房地产市场与其他市场相比具有更大的投机性,房地产商品供给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由于对房地产的 不断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设施投资引起的相邻效益以及房地 产的保值和增值特性都决定着房地产投机的巨大可能性。 4、什么是居住面积? 居住面积是指住宅中供日常生活起居用的卧室、起居室等净面积的总和。5、什么是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分户全部可供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厨房、卫生间、壁柜、阳台和室走道,室楼梯等。 6、什么是建筑面积? 对一栋楼来讲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面积的总和,而每层建筑面积则是建筑物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知识讲解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大家了解吗?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请参考! 1、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按市场要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优胜劣汰原则。 2、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以下五类:一是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四是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是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是一种基本的划分。 此外,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根据公司法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 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 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类型的公司?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材料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一、基本概念 (一)房地产的概念: 是房屋和土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财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房地产由于其位置固定、不可移动,通常又被称为不动产,简单地说就是不能移动的财产。 ◆房地产业五证: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建筑工程施工证; d.国有土地使用证; e.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表: 《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 1、房地产业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2、房地产市场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市场,一级市场指最初级原始土地的转让,二级市场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后再开发、建设、销售,一般说在建商品房(期房),三级市场是指已建好的商品房在市场上转让,就是在房产中介所转让的房产。 (三)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1、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万—1.5万户,3万~5万人)相 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区:也称住宅小区,并与居住人口规模(2千—4千户,7000~15000人)相对

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700户, 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四)居住区用地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 称。 2、道路用地:居住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 场地。 3、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 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4、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 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5、其他用地: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 道路用地、其他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五)建筑密度 也称建筑覆盖率,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1、容积率:指建设用地内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2、使用率:住宅套内净面积即使用面积和住宅面积的比为使用率。 3、绿化率:绿化率=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居住总面积×100% 4、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六)新型住宅类型 1、生态住宅 生态住宅是运用生态学原理和遵循生态平衡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即综合系统效率最优原则,设计、组织建筑内外空间中的各种物质因素,使物质、能源在建筑系统内秩序地循环转换,获得一种高效、低耗、能源在建筑系统内有秩序地循环转换,获得一种高效、低耗、无废无污染,生态平衡的建筑环境。 2、绿色住宅

房地产专业知识培训(基础)

房地产专业知识培训 一、房地产基础专业知识 1、房地产: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又称不动产)。 2、房地产的三种存在形态: 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房屋的综合体 3、房地产的特征: 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 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 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 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 4、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5、房屋分类: a、功能用途:居住用房(小区、高品住宅)、工业用房(厂房、仓 库)、商业用房(门面、商场)、办公用房(写字楼)、行政用房(军事、 学校等单位用房及城市); b、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其他;

c、所有权归属:公房(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等)和私房; 6、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7、土地分类: a、开发利用:生地和熟地; b、建筑功能:建筑用地和非建筑用地; c、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 设施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特殊用地等; 8、房地产业:指从事房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包括: a、土地开发; b、房屋建设、维修、管理; c、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拔、转让; d、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 e、房地产抵押贷款; f、房地产市场; 9、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 利(指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公有制采取了两种形式: 即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a)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于农民集 体所有;b)城市土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全民所有;任何个人不 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获得的方式: 划拔:无偿使用,如学校、医院、军事用地、机场等市政建设工程;

房地产培训资料

置 业 顾 问 培训资料

目录 第一节房地产基础知识 第二节房地产销售礼仪规范第三节房地产电话销售技巧第四节房地产销售基本流程第五节房地产销售逼定环节

第一节房地基础知识 1.问:什么是房地产? 答: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 2.问:什么是房地产业及其特性? 答: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行业,是一项新兴的独立产业,是城市第三产业的一部分。房地产业应包括:土地的开发,房屋的建造、维修、管理,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划拨,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房地产的抵押贷款,以及由此形成的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的主要特性有: ①房产、地产交易的不可分性。 ②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地区性和单一性及由此而兴起的级差效益性。 ③房地产的耐久性和经济效益的可靠性。 ④投资规模大,开发建设周期长。 ⑤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不断增长,经济的发展对土地需求的日益扩大,建筑成本的提高,房地产的价格总的趋势是不断上涨,

从而使房地产有着保值和增值功能。 3 问:什么是商品房? 答: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4 问:什么是外销房? 答: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5 问:什么是内销房? 答: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6 问:房地产开发所具备的五证?两书? 答: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规划 部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证》由建设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房屋管理局核发。两书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7 问:什么是复式住宅? 答: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内容 (一)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 1、房产: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 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2、地产: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 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本区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3、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 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4、房地产业: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 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 综合性产业。 5、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 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土地所有制:现行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 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 式。 7、征用土地: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 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8、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 70 年; ——工业用地 50 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 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 年; 9、房子的居住时间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 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担对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业主所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 50—70 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土地使用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由国家收回。业主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 10、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11、熟地:指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具备使用条件的土地。 “三通一平”是指路通、电通、水通,土地平整。 “七通一平”是指上水、雨污水、电力、暖气、电信和道路通以 及场地平整 12、期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13、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详尽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保护性规定

法律知识培训讲稿

“科技之冬”职工培训法律知识宣讲稿 2014年2月10日 一、违法行为: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一是扰乱公共秩序。比如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大声起哄,甚至打架斗殴,引起围观,造成堵塞,影响极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例如:谎报警情扰乱的是公共秩序,可能引起公众恐慌。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办理案件,扰乱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向110报假案,可能导致公安机关出警、处警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属谎报案情。 二是妨害公共安全。像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属于这类。什么是管制刀具?它是指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部分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弹簧刀、单刀、尖刀等。因为这些刀具容易成为坏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因此要实行管制。那什么是非法携带呢?它是指携带上面所提到的这些管制刀具进入车站、机场、校园、公园等场所和乘坐轮船、火车、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面提到的这些刀具,只要是个人持有,就属于违法。所以,我们应当不玩、不买、不带、不保存管制刀具。 此外,如果损坏、移动一些交通标志,或者是携带烟花爆竹之类的容燃容爆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也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每个人都有神圣的人身权利。是不可侵犯的。谁侵犯,谁就要负责任。如果你辱骂他人或者私自乱拆别人的信件、电报,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写恐吓信威胁别人,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例如:A与B发生口角,A掷酒瓶欲砸B,被B躲过,酒瓶砸到现场无关人员C 的头部,可按殴打他人对A进行处罚。案例2短信骚扰受处罚,李某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期间,他的朋友说起大原村有个姓郑的女人与丈夫关系紧张。当时,李某的妻子也正在和他闹离婚,于是,李某向朋友要了杨某的电话号码,开始给这个并不相识的杨女士发短信。刚开始,只是说些爱慕的话语。后来,便开始说一些恶毒话语攻击杨某,最多的时候一天发23条短信骚扰杨女士,严重干扰了杨女士的正常生活,杨某到派出所报案,民警根据杨某提供手机号码,很快找到了李某。经审查,李某对自己发短信骚扰对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受到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四是侵犯公私财物。包括偷盗、骗取、敲诈、抢夺公共财物和私有物品,还有公开哄抢集体私人财产,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例如:1.公路上发生车祸,货车上的货物撒了一地,附近的很多人前去哄抢。2.甲盗窃一部手机后,与乙(乙明知该手机是盗窃所得)一起去销售赃物,对甲以盗窃处罚,乙如果参与了销售活动,可以认定为明知是赃物而代为销售,对乙以“代为销售”予以处罚。3.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第75条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现在在火车站、球场外倒卖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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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基础专业知识 1、房地产: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又称不动产)。 2、房地产的三种存在形态:单纯的土地、单纯的房屋、土地房屋的综合体 3、房地产的特征: 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 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 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土地永久的); 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 4、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5、房屋分类: a、功能用途:居住用房(小区、高品住宅)、工业用房(厂房、仓库)、商业用房(门面、商场)、办公用房(写字楼)、行政用房(军事、学校等单位用房及城市); b、建筑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和其他; c、所有权归属:公房(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等)和私房; 6、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7、土地分类: a、开发利用:生地和熟地; b、建筑功能:建筑用地和非建筑用地; c、用途: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交通用地、绿化用地、特殊用地等; 8、房地产业:指从事房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包括:

a、土地开发; b、房屋建设、维修、管理; c、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划拔、转让; d、房屋所有权的买卖、租赁; e、房地产抵押贷款; f、房地产市场; 9、土地使用权:就是土地所有者根据土地分类对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指依法对土地经营、利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公有制采取了两种形式:即集体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a)农村土地采用了集体所有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b)城市土地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属于全民所有;任何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获得的方式: 划拔:无偿使用,如学校、医院、军事用地、机场等市政建设工程; 出让:从国家有偿取得使用权,方式:协议(如200-250万/亩)、招标(提出底价,根据使用用途和价格取得)、拍卖(价高者竟得,不违法的前提下,通过正规渠道取得); 10、房地产市场: a、一级市场:以土地为体(亦称土地市场、土地交易市场); b、二级市场:开发商获得土地后,投入一定的奖金建设,通过有偿或赠与将产权转买给需求者(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市场); c、三级市场:房屋在消费市场的再次流通,包括:买卖、抵押、转让、租凭(二手房); 11、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按指定地块的使用年限、用途和城市规划等条件,将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交易双方是国家和用地单位或个人。 12、土地产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典权、租赁权。 地上权:指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在他人土地上建筑房屋的权利,它的实质就是土地使用权; 地役权:指利用他人土地供自己使用的权利; 抵押权:指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在其有效的使用期限内有以土地作抵押获取银行贷款或其他担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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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一、法律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a\现在的社会几乎各个方面都涉及到法律规定,大到国家主席等国家机关的设立,小到婚姻家庭,无论是公民个人的行为,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活动,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 b\法律就像铁轨规范着火车的运行,像河岸规范着河水的流动。 c\法律是武器,可以维护自己和别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公司外部经营风险的防范 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经济合同? 协议就是双方或多方对某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两人决定上广场。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对对某项经济活动达成在一致意见。比如我们公司卖药品给某个公司。通过联系、讨价还价等达成一致买卖意见,双方都同意了,这样就使合同成立了。合同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还有其他形式的合同。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用法律词语说就是履行合同,签合同和履行合同不是一回事,是两回事。签订合同时有技巧,有好多问题要注意,履行合同也是这样,也要注意好多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2、签订合同要注意的内容条款?

合同标的要明确,数量、品名、质量要填写好; 履约时间及履约方式(送货还是接货、履行地点、收货方收到货物后的验收及付款方式、时间等)要明确; 违约责任要明确; 合同的签名和盖章—防止欺诈。签名要当面。载明对方的实际名称(不能错字漏字)、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工商登记号。 3、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a.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公司法及其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公司内部管理风险的防范 1、公司的概念、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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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 一、房地产基础概念 1、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房地产物权。 2、房地产的特征 1)房地产的自然特征 a)位置的固定性;b)使用的耐久性;c)资源的有限性;d)物业的差异性。 2)房地产的经济特征 a)生产周期性;b)资金密集性;c)相互影响性;d)受政策限制性;e)房地产的增值性 3、房地产的类型 1)按用途划分: a)居住房地产;b)商业房地产;c)旅游房地产;d)工业房地产;e)农业房地产 2)房地产住宅的层数划分的规定: a)低层:1-3层;b)多层:4-6层;c)小高层:7-11层;d)中高层:12-16层; e)16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4、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主要包括地产买卖、租赁市场。含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一级市场:是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供应计划,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以土地使用合同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年限、规定的用途及一定的价格出让给房地产发展商或其它用土地者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房地产发展商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的要求将建好的房屋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或个人的市场; 三级市场:是指单位、个人之间的房地产产权转让、抵押、租赁的市场,它是二级市场基础上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让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市场; 5、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6、房屋建筑结构分类标准 1)按以其承重结构所用的材料来划分: a)钢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b)钢筋混凝土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钢筋混凝上建造的。 c)砖混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 d)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结构是用砖、木材建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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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法规培训资料 一、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1)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3、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4、特殊管理的药品: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5、进口药品: 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注册。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后,方可进口。 6、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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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一、法律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a\现在的社会几乎各个方面都涉及到法律规定,大到国家主席等国家机关的设立,小到婚姻家庭,无论是公民个人的行为,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活动,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 b\法律就像铁轨规范着火车的运行,像河岸规范着河水的流动。 c\法律是武器,可以维护自己和别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公司外部经营风险的防范 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经济合同? 协议就是双方或多方对某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两人决定上广场。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对对某项经济活动达成在一致意见。比如我们公司卖药品给某个公司。通过联系、讨价还价等达成一致买卖意见,双方都同意了,这样就使合同成立了。合同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还有其他形式的合同。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用法律词语说就是履行合同,签合同和履行合同不是一回事,是两回事。签订合同时有技巧,有好多问题要注意,履行合同也是这样,也要注意好多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2、签订合同要注意的内容条款? 合同标的要明确,数量、品名、质量要填写好; 履约时间及履约方式(送货还是接货、履行地点、收货方收到货物后的验收及付款方式、时间等)要明确; 违约责任要明确; 合同的签名和盖章—防止欺诈。签名要当面。载明对方的实际名称(不能错字漏字)、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工商登记号。

3、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a.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公司法及其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公司内部管理风险的防范 1、公司的概念、性质: 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的种类--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 a\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独立承担责任是公司法人资格的最终体现,具体包含三点: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就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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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础知识 什么是房地产? ?房产+地产=房地产 ?房地产是由土地、附着在土地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不可分离的物质及其权利构成的财产总体。 ?房产总是与地产连贯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房地产的特性 ?不可移动性;?独一无二性; ?寿命长久性;?数量有限性; ?用途多样性;?相互影响性; ?易受限制性;?价值高大性; ?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 房地产的类型 按规划用途分 居住房地产 商业房地产 旅游房地产 工业房地产 农业房地产; 单从房产性质来区分房地产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A、商品房B、非商品房 ?C、集资房D、福利房E、私房 ?从房地产用途来区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写字楼1、标准写字楼2、商住写字楼 ?住宅1、高层住宅(小高层)2、多层住宅 ?商铺1、临街地铺2、裙楼商铺 房产、地产两者关系及差异: ?房产指各种明确了权属关系的房屋,以及与之相连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地产是是指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土地,即包括住宅或非住宅附着物的土地(以及各地段),又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的土地。我国的地产是指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与地产存在着客观的、必然的联系,主要包括 ?几个方面: ?a)从实物形态上看,房产与地产密不可分; ?b)从价格构成上看,房产价格不论是买卖价格还是租借价格都包含地产价格; ?c)从权属关系看,房产所有权和地产所有权是联系在一起的。 ?差异包括几个方面 ?a)二者权属不同 ?b)二者增值规律不同 ?c)权属性质不同 ?d)二者价格构成不同 房地产的类型 ??按程度划分; ??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 ??按层数和高度的分类;

??高层建筑的国际分类; 按程度划分 ?生地:是指不具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没有实现三通一平 ?毛地:是指具有一定城市基础设施,但地上有待拆迁安置的房屋的土地;三通一平?熟地:指具有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土地平整、能直接在上进行房屋建设的土地; 七通一平 ?在建工程:是指地上建筑物尚未建成、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房地产,该房地产不一定正在建设,也可能停工了多年; ?现房(含土地):指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可直接使用的房地产,它可能是新的,也可能是旧的 “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道路通、水上通、排污通、排水通、电力通、通讯通、煤气通、土地平整。 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类:居住建筑 ?工业建筑 ?公共建筑 ?农业建筑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通常又被称为民用建筑。 按层数和高度的分类 低层建筑:指一层至三层的建筑; 多层建筑:指四层至六层的建筑; 小高层建筑:指七层至十二层的建筑; 高层建筑:指十二层以上的建筑; 超高层建筑:指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 高层建筑的国际分类 建筑类型层数建筑总高度(M) 低高层建筑9-1625-50 中高层建筑17-2550-75M 高层建筑26-4075-100M 超高层建筑40层以上100M以上 房地产市场分类 一级市场: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既国家通过其指定的政府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房地产 经营者与使用者的市场,出让的土地可以是生地(没有实现三通一平)也可 以是经过开发达到“七通一平”的熟地。房地产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市场。。 ?二级市场:是房地产开发市场,其经营主体为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经营内容是按照城市总 体规划和小区建设规划,对土地进行初级开发和再次开发。然后将开发出来 的房地产出售给用地、用房单位或个人。 ?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转租的市场,也就是房地产进入 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一、土地及综合类 土地用途包括哪些种类?

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心得

关于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的心得体会 作为刚踏入房地产行业的新职员,应该尽可能的学习房地产知识基础知识,尤其作为一名房地产销售的员工,我想就更应该拥有广阔的房地产知识基础知识面。然而,在此之前,我对房地产这个行业非常陌生,只是偶尔听闻过长辈们讨论关于这个行业的一些信息,却没有真正的系统的去了解深入过。前天,在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上正式开始了房地产知识基础知识培训,今天,听完余老师的这节房地产行业相关知识的课程,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对房地产行业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余老师富有激情的讲解更是教会了我大量的房地产基础知识,使我对房地产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了解。下面,分享一下我在这节课上学到的全新的房地产知识和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余源鹏老师主要从三个大的部分跟我们分享了房地产行业的相关知识。第一部分是房地产及其产权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基础知识;第三部分是房地产交易与营销基础知识;第四部分是房地产规划与建筑工程基础知识。 通过这次的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我不仅明白了什么是房地产?更了解到了从事于房地产行业要注意些什么问题。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后,现在我知道了,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房地产的分类,可以按用途划分也可以按建筑物的层数来划分;房地产市场分级:可以分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建国以来中国房地产发展基本上是师从于香港、起源于深圳、传播于大陆内地;房地产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土地开发、房产开发和物业经营;房地产的开发流程主要是:选址、立项、取得土地、规划设计、开工建设、启动销售和竣工验收。通过系统的学习,我对“什么是房地产”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不再是之前的零散的知识体系,房地产对于我也不再是一个陌生的行业。总而言之,余老师的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真让我受益匪浅的课。这节课,让我认识了房地产这个行业,让我了解到了房地产销售这个领域,更让我学到了一种对学习对工作的态度。 ps :本课程是在智地网上的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找的培训课!篇二:房地产营销基础知识培训的感受 关于房地产营销基础知识培训的感受 想要了解更多房地产知识培训的请戳进来,我来跟你们分享一下仪的心得体会! 作为刚踏入房地产行业的新职员,应该尽可能的学习房地产知识基础知识,尤其作为一名房地产销售的员工,我想就更应该拥有广阔的房地产知识基础知识面。然而,在此之前,我对房地产这个行业非常陌生,只是偶尔听闻过长辈们讨论关于这个行业的一些信息,却没有真正的系统的去了解深入过。前天,在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上正式开始了房地产知识基础知识培训,今天,听完余老师的这节房地产行业相关知识的课程,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对房地产行业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余老师富有激情的讲解更是教会了我大量的房地产基础知识,使我对房地产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了解。下面,分享一下我在这节课上学到的全新的房地产知识和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余源鹏老师主要从三个大的部分跟我们分享了房地产行业的相关知识。第一部分是房地产及其产权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基础知识;第三部分是房地产交易与营销基础知识;第四部分是房地产规划与建筑工程基础知识。 通过这次的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我不仅明白了什么是房地产?更了解到了从事于房地产行业要注意些什么问题。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后,现在我知道了,房地产具体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地上的附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两者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房地产的分类,可以按用途划分也可以按建筑物的层数来划分;房地产市场分级:可以分为一级市场、

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知识培训

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知识 房地产:是只房产和地产的总和,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 二、房地产市场:是由房地产一级市场(俗称土地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 (俗称楼盘开发)、房地产三级市场(俗称散盘交易)组成的。以上三个级别的市场称为房地产市场。 一级市场:即土地市场,是由国土部门掌握,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具有开发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 二级市场:即是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兴建物业,然后通过销售,将该物业销售给广大的小业主。 三级市场:即是小业主在开发商处购买物业后,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以房地产证为依据),然后将该物业的所有权转让给受让方。 单从房产性质来区分房地产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A、商品房 B、非商品房 C、集资房D、福利房E、私房 从房地产用途来区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写字楼:1.标准写字楼 2.商住写字楼 住宅:1.高层住宅(小高层)2.多层住宅

商铺:1.临街地铺2.裙楼商铺 常用词语的解释: 房地产产权:是只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是只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理的权利。 土地类型:土地按其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住、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自由集资,微利房地产。 三通一平:是指地皮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七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热力通、场地平整。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和则该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按国家规定每年支付给政府的费用,按现时的收费是:居住用地2元/占地M2/年(由用地单位支付,个人尚未收取)。规划局:代表国家对城市规划设计进行引导和监控。 国土局: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的权利。 房管局: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个政府部门。 公证处:是一个国家的证明机关,是法律公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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