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地掌握学院各类数据,如实反映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有效补充和健全学院办学指标数据库,保证对外发布和内部使用数据可靠一致,为学院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实数据资料。

二、基本原则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国家监测学院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院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统计,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报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一)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

1、提高站位,依法统计。各处室、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要将《规定》作为本单位开展教育统计工作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观念,切实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和数据真实性。

2、专题学习,加大宣传。认真组织开展《规定》的专题学习和宣传活动。首先,办公室负责组织好学校领导层面的专题学习,各处室负责组织本部门主负责同志及教育统计工作人员专题,要认真学习《规定》出台的背景、重

大意义、主要内容等,特别是新理念、新规定、新要求,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二是组织开展对《规定》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不断扩大《规定》的影响力。

3、强化落实,做好保障。要围绕《规定》的主要内容,着力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教育统计自身建设。

一是明确保障教育统计所需经费,将教育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按时拨付到位;

二是确保统计机构和人员配备到位,为教育统计工作配齐所需设施设备;

三是以《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教育统计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四是为统计人员创造和提供多方面业务学习和培训机会。

(二)加强领导,全力促进学院教育数据质量显着提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学院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并对本单位报出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组长:刘胜

副组长:范慧玲、洪德良、胡焰林

常务副组长: 徐安庆

成员:游党呈、余昌木、孙霏、许红萍、徐财龙、徐祖荣、饶林春、郭飞、李国彬、江波、段传国、熊国友、徐剑波、赵龙、危贵茂、邱水根、帅凯晖、胡焰林、戴建、邱优辉、王智平、姚金红、杨小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负责教育统计日常具体工作。

2、实行教育统计人员备案制。从2018年起实行教育统计人员备案制。

各有关部门要填报《学校教育统计人员信息报备表》(见附件2),逐级进行报备。根据《规定》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有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保证本单位教育统计工作人员的稳定性,确因特殊情况变动,应及时向学院变更备案人员信息,并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以老带新”、“以熟带生”无缝交接。

3、开展教育统计自查自纠。9月下旬至10月初,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3年教育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工作,要对过去3年统计数据深入研判,查找问题,严肃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教育厅进行解释说明,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按时有序启动年度教育统计年报工作

1、抓好年度教育统计工作部署。应把握两个重点:一是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全面掌握统计工作流程、指标解释、填报要求和软件应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3),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报表的指标内涵和系统应用。

2、做好教育统计数据汇总。要严格按照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培训会议的要求,认真细致、扎实高效完成本年度教育统计数据汇总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低级错误和“数据打架”等情况出现。

3、强化统计人员学习培训。学校统计人员要充分利用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学习平台(),以在线学习作为基础性培训,以专题培训为辅,全面提升统计人员专业素质,在完成必修课程学习的基础上,提倡结合实际,自主选学,同时不断扩大在线教育覆盖面及影响力,使平台作用更高效发挥,提高统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三、具体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任务分工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高等教育学院统计报表需要填报的内容,将统计任务分解到学院相关部门,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学院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计财处完成数据汇总、数据校验和数据上报工作。

(二)指标、填表说明

本次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统计时点为2019年9月1日。

填报数据涉及到的指标解释、需要填报的空白表格、2019年采集数据等相关纸质材料随文件一同发送至各部门,电子版请在学院网站办事指南中下载,学习文档加群抚职高基报表统计群,群号为: 6。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9月25日18:00前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配至相关部门。

(二)9月26日~10月19日,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内容采集数据,完成本部门的纸质数据填报工作,并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三)10月19日12:00前,各相关部门报表填报工作人员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数据报计财处。

(四)10 月19日~29日,计财处进行系统录入、数据汇总、审查及校验。

(五)11月2日~11月9日,计财处打印报表,上报院长审阅核准。

(六)11月12日~11月13日,计财处将统计报表报省教育厅,完成学院的数据填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实行“谁填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必要时要对所填报的数据进行解释说明。

同时,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对数据报表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计财处。

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采集的原始数据自行保留,备份存档。

对有关数据统计的具体问题,请咨询计财处。

联系人:彭思盼

联系方式: 6367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18日

附件1:抚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附件2:抚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学院统计报表审核表

附件3: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校园网下载)

附件4:学校教育统计人员信息报备表(校园网下载)

附件1: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责任分解表

附件2: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审核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