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学校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做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教委。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教委。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信息报送员:杨大昆

2011年9月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D1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1.1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表管理,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报表管理。 1.3本办法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2 职责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向省电力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资料。 各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表资料。 3 内容 基本原则 上报各类信息、报告应及时、如实、准确、完整,应对上报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有具体数字、事例及必要的影像资料。 对于一些定性和责任暂不明确而要求及时报告的事件,应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待核实清楚后再详细汇报。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及后期处理情况应按要求跟踪报告。 分类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分为即时报告、信息周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其他报告。 内容及时间要求 即时报告各单位发生下列事故后,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1)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2)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件信息来源、事件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信息报告方式、时间要求1)发生中规定报告的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先立即采用手机或固定电话方式即时报告,再了解相关情况于事件发生30分钟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单(R 420-13-01)”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2)各单位应按下列时间要求,将盖本单位公章后的书面材料(格式详见附表R420-13-2009)电传至公司安全监察部。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6小时内。

乡镇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铁买克乡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乡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信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需要报送的应急信息种类 1.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大风、雪凝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包括公路、水运等交通事故,农村寨火、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社情民意及可能危及社会安定、酿成风波的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5.其他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应及时上报。

第三条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2.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4.应急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四条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 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时,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报送应急信息村(社区)信息员向乡政府应急办报告不超过10分钟,乡政府应急办向县应急办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30分钟。 第五条应急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单位,乡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0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 制度正式样本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 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 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 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 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 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 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 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

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065-7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信息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制订反事故措施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四不放过”的重要环节。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是确保事故处理及时、稳妥的关键,是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把握安全生产动态,为领导和上级决策部署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依据南方电网《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信息职责、分类、汇报流程,报送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发电厂。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具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质安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填写人身事故统计报表,负责审核设备、电网事故(障碍)报表,负责汇总、核实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发布,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上报。 第七条生技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中所需的技术数据,组织填写有关电网、设备事故(障碍)统计报表,负责拟写电网、设备事故(障碍)技术调查分析资料。 第八条各车间按照本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汇报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

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2.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4.应急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 1.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时,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报送紧急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 2.应急办电话4515958、传真4515677,值班室电话4515188。 第四条应急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部门,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

察机关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自敲章之日起执行。 附1: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20 年度应急管理人员通讯录报表 附2: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情况的情况报告 附3: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突发事件评估报告

富喜尔化学有限公司20 年度应急管理人员通讯录报表上报单位(公章):上报时间: 报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3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校信息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党政办统一组织管理。党政办综合协调指导全校的信息工作,校内各单位分级负责。 第三条党政办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和校行政、校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教育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 (五)负责统计校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党政办报送院(系)部门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学校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1篇。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部门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表1、2)。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0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一月中旬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局安监办及社保处报告。 第七条安全事故发生后: (一)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安监办。 (二)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三)死亡事故: 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2016年金溪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镇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 (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报送和系统报送相结合; (三)即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 二、报送方式: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各村要在10分钟内报告镇党政办,由领导决定以适当方式报上级有关部门,不能擅自越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先通过口头等方式报送,必要时书面报送。 三、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下列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协调处置的同时,应在事发后立即报送: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

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四、报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报送要求: 各村要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信息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未处理完结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送单位要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取得衔接,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学生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上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上报的层级 学生——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领导——校长——主管部门 二、信息上报的种类 1、学生考勤信息上报 (1)、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考勤工作,并及时上报年级组。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填写学生考勤记录,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部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年级组报告。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学生10分钟不到班,任课教师要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迅速了解情况,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报告年级组;如发现有学生无故一天不到校,年级组应报告校长; 2、学生事故信息上报 (1)、学生在校发生矛盾,班主任应立即化解并将情况上报年级组。若矛盾冲突较严重、影响较大的要及时上报校长。 (2)、学生在校不管何种原因受伤害,首遇教师要对学生实施救治,并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同时上报校长,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3.特异学生信息上报 (1)、班主任要对本班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对本班特殊群体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并将档案报送政教处一份。 (2)、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等异常行为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年级组、政教处。 三、信息上报的有关要求 (1)、各班广泛建立信息员制度。要让各种信息通过信息员能迅速传递给班主任。 (2)、关于考勤,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含短信)请假;保安无班主任签名临时出入证明严禁学生外出。 (3)、跨班跨年级学生矛盾须报年级组政教处协调处理。 (4)、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5)、将信息上报上级部门或者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须经校长批准。 四、信息上报的失职处理 学校对于隐瞒、漏报相关信息的班主任或者其他责任人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doc

洪山区中医院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41号)及《自贡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自府办〔2011〕3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范围 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涉藏、涉稳、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其他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 (二)涉及人数、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 (三)领导是否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处置情况; (四)事件态势是否可控,事件发展趋势分析等;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程序 书面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过相关领导审签。报送一般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由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审签;报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由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报告。对按规定需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各有关部门必须先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向市有关部门报送,以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时限 凡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凡属报送范围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在事发后20分钟内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事件概况(涉密信息通过

学校安全信息报告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分管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总务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三、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

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由彭玉佳校长主管。 (二)、门卫、保安工作运行,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李建良副校长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由邱加东班主任主管;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段国如主任主管。 (四)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电子备课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由总务处段国如主任主管。 (五)总务处、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段国如财主任主管。 (六)教职工活动安全,由李建良副书记主管。 (七)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组负责人是所负责教研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不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东电力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编写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安全生产各种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周(月)安全情况汇报(附件1); (二)安全专项检查、验收、自查总结; (三)季度、半年、全年安全生产情况总结;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总结; (五)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六)事故(事件)即时汇报; (七)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八)设备一类障碍报告; (九)发电企业电力生产事故、一类障碍月(半年、全年)综合统

计报表。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对口报送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 第五条店塔发电公司、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各各部门应将向上级公司报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监察部定期公布联系人信息。 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系人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将新的联系人信息报安全监察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和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职责 (一)安全监察部是发电公司系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二)负责一类障碍和一般以上等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度、季度和年度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按照有关要求向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送工作。 (四)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

渝水区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渝水区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信息,根据《渝水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05〕29号 )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需要报送的应急信息种类 1.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大风、雪凝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包括公路、水运等交通事故,农村寨火、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等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社情民意及可能危及社会安定、酿成风波的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5.其他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应及时上报。 第三条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2.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4.应急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四条应急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 1.紧急信息要随事件发生随时报送,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在第一时间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时,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事态发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报送紧急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小时。 2.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原则按以下规定执行,上班时间: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通过传真发送区应急办或区政府办,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可通过传真或上门报送;下班时间和节假日:事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先电话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14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园领导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教育局。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 式版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

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

应急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范文最新推荐------------------------------------------------------ 应急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连市应急信息报送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区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信息报送主渠道 各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委各委员单位办公室是信息报送工作的主渠道,负责向区应急委(应急办)报送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应急信息。区应急办负责处理全区等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 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制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选派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应急信息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送的要求 (一)报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起因及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处置情况、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等。对事件及处置工作进展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并做出事件分析评估。 (二)语言表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要素完整、文字精练,特殊事件要阐明背景情 (三)报送时限:各街道、各部门在获悉等级突发事件信息后,必须 1 / 10

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应急办。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电话报告,随即补报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四)报送方式:1、不涉密的信息,纸制文本可传真区应急办,信息发送后须来电核实确认。 2、涉密的信息,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三、信息报送的范围 (一)群体性事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访事件:进京、去省、来市、到区的集体上访;在敏感地点上访并发生打横幅、喊口号或其他过激行为的;群众上访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上访人员有暴力倾向或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的事件等。 2、导致下列结果之一的群体性事件:造成铁路、公路、海运航道交通中断;造成城市交通或重要交通枢纽严重堵塞;造成大中型或重要企业停产,城市主要商场、医院、学校等停业、停诊、停课;城市或重要地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中断;阻挠、妨碍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3、未经批准影响较大的集会、请愿、示威、游行、罢工、罢驶、罢市等。 4、在重要场所、重点地区非法聚集且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或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伤亡事件。 5、大型体育比赛、文娱、商贸、庆典等活动期间聚众滋事或骚乱。 6、群体性殴斗、械斗或冲突。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全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XXX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各企业安全信息报送、组织和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渠道畅通、程序规,提高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以下简称安全信息)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记录、汇报、数据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第三条安全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任何企业和部门应当按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报送安全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信息,不得阻挠安全信息的报送。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XXX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并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报送;负责对各企业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报送的安全信息资料负领导责任;各级分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报送的安全信息

资料。 第六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资料的分类收集、建立台账,并负责及时、准确、完整的向上级企业报送安全信息。部门负责人为报告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等信息应报XXX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人员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将新变更的人员信息进行报备。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接受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及预警信息,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其他相关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安全信息资料中涉及到本业务围的信息和数据。 第八条企业任何一名员工在发现或发生不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本班组、部门、企业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负责人汇报。 第三章报送的具体容和要求 第九条安全信息报送分为:日常信息报送、特殊情况信息报送和事件(事故、未遂事件)信息报送。 第十条日常信息报送 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情况。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会议情况,需上传照片或扫描件形式的原始会议记录和签到表。 2.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次年1月5日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2016年金溪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镇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 (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报送和系统报送相结合; (三)即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 二、报送方式: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各村要在10分钟内报告镇党政办,由领导决定以适当方式报上级有关部门,不能擅自越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先通过口头等方式报送,必要时书面报送。 三、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下列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协调处置的同时,应在事发后立即报送: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

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四、报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报送要求: 各村要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信息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未处理完结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送单位要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取得衔接,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乡镇应急工作制度

下塘镇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一)镇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党委书记、镇长总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带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一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镇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 (四)对镇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 (五)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 (六)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 (七)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 (八)镇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居、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全镇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流程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基本应急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现场指挥部应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咨询。 (4)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现场控制、紧急处置、治安维护、人员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掌握事态进展,随时向镇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 (6)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进展,发现事态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镇应急办公室调配其它应急资源,并及时向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地镇及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特别是紧急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2、扩大应急 (1)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镇应急办报请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镇应急指挥程序。 (2)当突发公共事件的势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仅靠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镇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向上级发出请求支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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