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流程管理图【项目】

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流程管理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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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

一、培训学校聘请籍 (外文姓名)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至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

受聘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代理人(甲方):代理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工作机构 工程建设管理由国土规划建设科、总工程师室、工程建设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各科室(部、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各司其职,无缝对接,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日事日毕,一线监管,民主决策”的方法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国土规划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土地规划、征用、出让、回收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部、总工程师室进行业务领导,统筹管理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一区九园”规划建设事宜。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年度计划、月计划的制定及具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启动,准确掌握规划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企业用地的落图定点及放样验线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及各类台帐、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做好建设资金上报审批,审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工程师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立面改造、开发区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厂房图纸审批;负责勘察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负责自建工程的技术指导、把关;负责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参与工程类合同的拟定和自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工程款预结(算)价款。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挡土墙、排洪沟、土石方、给排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管,负责工程类档案及相应数据库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结)算进行把关,做好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档案管理。五里园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五里园配套设施(包括安臵房、廉租房、幼儿园、学校、卫生中心等)建设各项工作。 (四)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开发区工程招投标及零星工程邀标工作,负责五里园工程类合同的签订管理及建设工程的预(结)算、上报财政评审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会议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便于及时发现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科室高效有序、无缝对接,加强科室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一)每日早会:各科室实行每日早会制度。科室人员简要汇报前一日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及今日工作安排,科长、副科长布臵当日工作任务;工程部人员还应汇报本人所监管工程的进度、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制度(附表)[详细]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公司以市场为中心的基本思想,理顺销售工程部门和人员的关系,确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遵照国家和铁路局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制度. 第二章定义 第二条遵循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原则,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特定项目及其相关可利用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预定目标. 第三条适用范围 公司销售工程部管理的项目,以及所涉及的项目业务、部门、人员. 第四条名词解释 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全程管理,完成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实现 项目的预定目标,对项目总监负责. 2、项目前期工程师:在项目签约前的项目主管,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 需求调研及总体设计方案,从项目的前期公关、跟踪,直至项目的签约. 对项目经理负责. 3、项目实施工程师:在项目签约之后的项目主管,主要负责项目的详细调 研及详细设计方案,从实施计划的制定、执行,直至项目的完工验收.对 项目经理负责. 4、项目商务人员:负责项目相关产品渠道确定、成本价格控制、销售业务, 与项目成败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对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章流程 第五条项目准备 1、业务信息的管理(业务人员交接) 2、意向客户的确定 第六条项目立项 1、立项(申请->批准->立项) 2、跟踪 第七条项目实施 1、确定实施组(人员确定) 2、制定实施计划(项目组织方案) 3、编制项目预算 4、执行实施计划(项目执行) 5、协助项目决算(成本、利润等) 6、项目内部评审(项目总监及成员) 7、完成竣工验收(三方验收) 8、提交竣工文档 第八条项目终止 第九条项目文件归档 第四章项目准备 第十条适用范围:销售工程部 第十一条业务信息的管理 1、任务:项目信息调研,收集、汇总项目业务信息 2、工作流程:主管工程师每日向销售工程部副经理汇报 销售工程部副经理随时与主管工程师沟通 销售工程部副经理每日与销售工程部经理汇报 3、形式: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晨会、例会,重大问题随时、及时报告.

浅谈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黄德书

浅谈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黄德书 发表时间:2017-10-11T10:12:19.54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3期作者:黄德书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政工程的建设模式也在不断的改革。 贵州省兴义市基本建於投资管理中心贵州兴义 562400 摘要: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给排以及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招投标是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必须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竞争,建设单位需要通过择优选定承包队伍,提高投资效益,促进行业诚信经营,预防职务犯罪。本文简要的分析了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管理 1 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市政工程的建设模式也在不断的改革。近年来,市政工程的投招标的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市政工程的建设模式也朝着灵活化的方向发展着,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制度的改革也逐步的展开,市政工程的项目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发展。在1999年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了招投标问题的相关事宜。执行招投标制度的目的就是引进先进的竞争制度,以减少政府对建筑市场的干预,保证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进行,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投标的准备工作以及评标过程的规范运作得到了充分重视,但在标后的履约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常识缺乏而出现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不在岗或随意更换、设计图纸随意变更、拖欠工程款和竣工验收敷衍了事等状况却往往被人们忽视。在这其中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很多的施工企业为了得到建筑工程,会使用一些手段来获取项目的中标,这样就造成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的市场的混乱。以此同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双方的执行合同期间不断的产生纠纷,这样就造成了违约现象的出现。少数业主被中标企业“软化”,随意同意项目班子变更,有的甚至中标后项目班子大换班。未能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变更设计手续,工程量变更、现场签证等情况监管不严,导致“低标高结”现象时有存在,招投标成果得不到切实维护。这些现象都是值得招投标管理者应该重视的问题,只有做到完善好这些,才能保证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不断的走向科学化、法制化。 2 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同时以多种形式一起出现,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招标人准备不足。一是准备不足仓促上马。前期准备不充分,招投标项目设计缺乏深度和科学性,标底编制粗糙,工程量估算不准,对工期等方面确定不科学;二是暗做手脚规避招标。把本来有足够时间进行设计、招标、施工的工程拖成应急工程或以工期急为由简化招标程序,招标后因前期工作不充分迟迟动不了工;或仅对主体结构和部分工程进行招标,而将附属工程直接发包。项目部缺少系统的管理经验,难以对工程质量和材料进行管理监督,容易产生各种漏洞。 2.2 市政工程的建筑市场相对比较混乱。在市政工程的建筑中,执行工程基建的程序相对不认真,监管的力度不到位、对一些不良施工行为的制止力度不到位,这就造成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越来越走向格式化,慢慢地出现施工管理不严格、施工界限不清,未得到允许私自转包工程的现象,所以这样导致市政工程的质量,施工的进度以及未来的投资都得不到控制。 2.3 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地区垄断严重,对于开放型的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部分地区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不能全部的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部分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有些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向中标的企业供应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等。 2.4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中标。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和势力,出资买断其他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权,其他投标人出卖投标权并由出资人自行编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最终以较高价格取得招标项目。 2.5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勾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前根据某一投标人的情况扬长避短,在招标书中设置一些条件,使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书的条件,而自行放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招标书的各个地方设置零乱的条件,让其他投标人不注意就落入陷阱,而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3 强化市政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措施 3.1 实行工程统一报建制度。通过统一报建使工程项目在立项后方案设计前就纳入建筑市场管理范围,同时把发包方、承包方都推向公开市场,使双方处在同等地位上进行承发包,从制度上杜绝各种非法中介、炒买炒卖、私下交易等不正之风。 3.2 推行使用招标文件范本,确保合理竞争。严格杜绝了违反计价办法和取费标准、随意肢解工程等不合理、不合法条款,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竞争。 3.3 推行技术标暗标评审。为保证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的公平、公正,对于技术较为复杂工程项目的技术标书,提倡暗标制作、暗标评审。在评审前,对各投标文件技术标书进行随机编号,隐去投标人身份,监管人员监督开封和编号,防止相关人员的故意行为,暗标评审完毕后,封存评审结果,再公布投标人名称。 3.4 不断完善评标办法,推行使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对招标工程实行量价分离,投标单位一律按招标人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发包价,进行投标报价。避免了不必要的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大大减少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成本,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利用评标谋取私利现象发生。 3.5 组建精干、高效的投标小组,合理的分配工作人员,这样才能做好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综合考虑了工程造价、质量、工期、企业信誉、企业业绩、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内容,这样才能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为了更好地增强企业的投标竞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2001年6月1日发布并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

项目的规划设计流程与表格工具

规划设计流程与表格工具 1.总体规划设计管理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2.规划方案设计文件招标办件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建筑规划方案设计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产品设计工作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5.初步设计管理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6.材料部品选型定样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7.景观设计简明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8.户型设计简明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9.施工图设计管理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10.总平面图及室外市政景观综合布线设计管理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11.设计变更管理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12.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1.总体规划设计管理流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 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表格全集

工程项目管理表格全集 2008-08-12 工程项目管理表格全集 说明 此光盘中的表格是专为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全套项目管理表格。读者在具体应用时,可根据自己管理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表格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进度控制1 项目施工生产完成情况2 项目施工生产完成情况2 月度(月)建筑安装施工作业计划3 季度(月)建筑安装施工作业计划3 季度(第季度)建筑安装施工作业计划4 年度(年)建筑安装施工作业计划5 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总进度计划6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7 承包人申报表8 工程开工申请单9 承包人每周工作计划10 周完成统计表11 设计变更申报表12 延长工期申报表13 交工报验单14 工程进度执行状况表15 工程进度管理考核标准16 合同外工程通知单17 计日工通知单18 移交证书19 开发计划进度表20 开发计划进度表21 月项目计划表21 月项目计划表22 月度(月)行动预定表22 每日计划预定表23 每日计划预定表24 工作计划管理表24 预算作业进度表25 复工申请表2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27 工程暂时停工指令28

复工指令29 工程进度表(年月)30 工程进度表(年月)31 项目进度跟踪表31 项目进度跟踪表32 24小时行动计划表32 24小时行动计划表33 工程检查表35 第二部分项目质量控制36 分项工程(工序)检验计划表37 分项工程(工序)试验计划表38 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表39 作业规范书40 检验、试验委托单41 检验异常处理单42 质量水准统计分析表43 不合格品报告44 材料不合格品报告4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4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4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47 紧急放行申请报告48 例外转序申请报告单49 紧急放行和例外转序跟踪记录50 最终检验和试验自验记录51 工序质量自互检卡52 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53 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53 计量器具周检登记台账54 计量器具周检登记台账54 技术交底通知书55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日程计划表56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会议签到表57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58 试验记录表59 试验记录表59 现场审核结果记录表60 内审不合格纠正跟踪表61 内审不合格纠正跟踪表61 质量管理工作计划表62 第三部分项目安全控制64 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表65 隐患整改通知66 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表67

浅析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 陈学帅

浅析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陈学帅 发表时间:2019-07-05T10:22:33.23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作者:陈学帅[导读] 摘要: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能够保证工程承包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多方面的管理,有利于工程成本的合理控制。 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青州 262500 摘要: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能够保证工程承包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多方面的管理,有利于工程成本的合理控制。目前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已经比较成熟,特别是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对于市政工程建设各方面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针对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以加强对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引言 年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日益激烈,在工程建设中,许多地方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实践建筑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机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有些地方在工程建设中仍有建设项目没有在市场中进行招投标,或在市场内暗箱操作、幕后交易,这些违规违法行为,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保证,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建筑领域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必须加强市政工程招投标的管理。 1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程的建筑市场相对比较混乱。 在市政工程的建筑中,执行工程基建的程序相对不认真,监管的力度不到位、对一些不良施工行为的制止力度不到位,这就造成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越来越走向格式化,慢慢地出现施工管理不严格、施工界限不清,未得到允许私自转包工程的现象,所以这样导致市政工程的质量,施工的进度以及未来的投资都得不到控制。 1.2工程招标垄断。 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地区垄断严重,对于开放型的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部分地区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不能全部的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市政工程的招投标;部分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有些违背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向中标的企业供应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等。 1.3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中标。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和势力,出资买断其他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权,其他投标人出卖投标权并由出资人自行编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最终以较高价格取得招标项目。 1.4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勾结,实施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前根据某一投标人的情况扬长避短,在招标书中设置一些条件,使大多数潜在投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书的条件,而自行放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故意在招标书的各个地方设置零乱的条件,让其他投标人不注意就落入陷阱,而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2招投标的优化措施 2.1加强监督监管,规范招投标运作 招投标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以及中介机构的一些人员,在进行招投标活动中,难免会被一些关系、势力以及金钱所左右。由于建设工程产品采购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招标人、代理人、评标专家委员会),并且建筑产品招投标的某些内容及过程需要保密,客观上造成了不便于社会监督,减少了投标人因为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采用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招投标各方进行管理。招投标管理机关应加强审核,强化招投标各步骤的监管,对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真伪及其与网上登记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核实,在工程报建完成后即确定其工程发包方式,以此杜绝暗箱操作和规避招标行为的机会,加强市场主体的自律,最终保证工程招投标的有效实施。 2.2建立完善招投标信息网,提高招标信息透明度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成熟,上海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已将互联网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以此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上海市已基本建立了建筑市场企业状况、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三大数据库,并构建了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上向社会公布。为了及时更新信息,全市各区的工程信息资料,发展中的工程状况和工程质量等信息都要经常动态反应在该平台上,形成完整的、准确的、及时的数字化体系。借助于信息网,不但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也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从而大大节约了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完善招投标信息网,更能便于招标方在网上定期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信息,形成公众监督氛围,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3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 法律体制的不统一,致使在市政道路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存在不规范和执行力度不够的现象,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要依靠于法律体系的健全和规范,不仅需要加大市政工程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还需要制定规范和统一的法律法规,使市政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要求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时,需要从市政工程招标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切实做好法律的执行和贯彻工作,如果在市政工程招标中的评审人员和投标企业出现了违反法律的行为,法律要加大对他们的惩处力度,为市政工程招标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使招标工作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地进行。 2.4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3结语

建市[201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

建市[201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市[2012]6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全面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就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有关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法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做好招标投标监管工作 招标投标活动是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招标投标监管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全面清理现有规定的同时,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和相关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履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合理配置监管资源,重点加强政府和国有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探索优化非国有投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管方式。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督和标后监管,形成“两场联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有形市场(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建设,推进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探索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招标投标特邀监督员、社会公众旁听等制度,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快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提高监管效率 电子招标投标是一种新型工程交易方式,有利于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方便各方当事人,提高评标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遏制弄虚作假行为,增加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各省级

浅析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常延龙

浅析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常延龙 摘要: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政工程建设数量不断增加,工程建设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建设模式的不断发展让投资渠道变得越来越多,如何提高城市的建设质量,更好的促进建筑事业的发展成为了广大相关机构和工作者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对我国市政工程在招投标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化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式,希望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市政工程的建设效率,推动我国建筑事业的不断进步。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探析 引言 施工企业应力争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与此同时,招标相关提高自身知识储备,以更准确、科学的方法选择有实力的工程实施单位。这对于目前市政工程建设市场而言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在实际进行操作时仍存有偏差,使得招标方的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应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以确保市政工程在招标投标市场中得以健康有序地进行发展。 1市政工程以及招投标概念 市政工程就是当地的政府进行出资,聘请专业的施工企业,建设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工程。这些工程对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不单使城市得到了发展,同时也使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便利。招标和投标是起到互相影响互相关联的作用,对于招标方在进行招标的时候就要把工程质量、工期、价格等一些关键细节进行统计之后根据合法的方式对外公开,使一些有意向的施工企业来进行合法的投标。招标与投标相互对应,以这种竞标方式进行的交易都有指定的法律保护,同时两方在交易都有一定的发言权,这样就可以使两方在这项工程项目都得到自己相应的权益,同时也提现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2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制度不完善 虽然我国市政工程项目中招投标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已经有了多年的发展,但是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传统的招投标制度已经不能适用于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使得招投标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其制度作用。现有的招投标制度不完善,使得在落实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串标、转标行为,甚至在一些地方性市政工程项目上,存在地区保护主义与盲目排外的现象,影响了招投标本身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另外,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监管制度存在漏洞,形同虚设,对于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有限,得不到良好的监管效果。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建筑行业实现了蓬勃发展,工程建设的数量增多,规模扩大,人们对建筑工程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工程建设必须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基于此,需要进行招投标制度的完善,使其能够适应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2.2评标阶段的问题分析 评标阶段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参与评标的评委多是固定的,且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这样一来,就会存在权钱交易的可能性,进而影响到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部分业主在招标信息公布之后,就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私下接触,各自从切身利益出发达成互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在对竞标资格标准进行制定时,就会从刻意以业主“意向”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或降低条件、或抬高标准,已达到可以对评估结果进行操控的目的。上述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方法 [文件号:赣建字[2001]4号文]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投标监督治理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正常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治理,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系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方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系指都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必须实行招标: (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装饰装修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方式发包;限额规模以下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可报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按规定直接发包。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专门情况,不宜进行招标的工程,能够直接发包。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治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投标的 监督治理部门。具体的监督治理工作可托付其所属工程招投标监督治理机构负责实施,依法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的具体分管权限按《江西省建筑治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老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进行地点爱护和行业垄断,不得禁止、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工程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标投标当事人应当同意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八条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经批准设立的有形建筑市场(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 有形建筑市场是为招标人和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场所、信

项目部管理人员框架图和工作流程图

Word 文档 下载可编辑 项目部管理人员框架图及岗位职责 1.1工程项目部管理职能 1.1.1工程项目部管理职能:围绕承担的装饰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的管理,在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工期)控制、施工成本控制、施工材料计划、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工程项目施工内外协调管理等方面履行其工作权力和职责义务。 1.2项目部人员框架图 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项目经理 技术员高级工程师 施 工 员中级工程师 库 管 员初级工程师 资 料 员初级工程师 安 全 员 初级工程师 质 检 员 初级工程师 预 算 员 初级工程师 劳务分包 施工 员 中级工程师

1.3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工程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项目施工管理中的授权代表, 工程项目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领导和负责履行赋予其项目部的职能管理工作并为完成承担的装饰工程项目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及目标任务履行其管理职责;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负全责。 1.3.1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质量方针和项 目创优质量目标在本项目工程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质保体系、各级质量责任制,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使建筑装饰、安装生产和服务质量处于严格受控状态。 1.3.2协助分管副总经理参与本工程项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项目部管理架构的组建工作并负责项目部人员管理工作。 1.3.3协助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参与对工程分包队伍的推荐、评审、选择。参与劳务队伍的报价审核、劳务结算。 1.3.4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负责工程技术(经济)洽商、工程项目预(结)算和变更及追加项目的报价、经济签证编制、审报、确认工作。 1.3.5负责对未定价材料报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在分项工程实施前或材料合同签订前办妥同时,按照公司规定报送各相关部门以便控制成本。 1.3.6 负责工程项目进度款和完工项目尾款的回收办理工作。 1.3.7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项目质量目标,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对存在质量事件、安全隐患,环境卫生低劣情况进行限时整改并酌情处罚。 1.3.8负责对施工成本的控制管理,根据合同及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现场资金使用(月)计划及工程项目现场费用支出情况报表,并按照公司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1.3.9负责施工进度(工期)的控制管理,组织编制项目总(工期)进度控制计划及月、周实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进行动态控制管理。 1.3.10负责成品、半成品装饰件及材料计划的编制、审核、组织进场、入出库、建卡立账登记、调拨、现场材料存放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将编制的成品、半成品装饰件及材

市政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策略

市政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策略 发表时间:2019-12-12T16:40:32.787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21期作者:张新颖李梦尧 [导读] 市政工程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人们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保障 摘要:市政工程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人们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保障。为了提高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必须加强招投标阶段的管理工作,做好市政工程成本控制,保证市政工程施工质量。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 引言 国家大力进行市政工程建设,目的就是通过城乡建筑结构,道路的建设优化,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硬件条件,为人民带来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市政工程由国家出资建设,在实施中具有较强的复杂性。面对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招投标形式来开展市政工程建设,能够实现对施工过程的可靠管理,从而优化实施施工环节的成本投入。通过科学的投资管理,为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提升不断添砖加瓦。 1市政工程招投标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推广,普及,我国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也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由于管理体制的束缚及经验不足等原因,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例如在很多市政工程的招标中,投标单位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中标。①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私下约定内部标价,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商定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获得利益。②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勾结,泄露标底,内定中标人,使招投标过程只是一个形式。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就是劣质工程。另外招投标工程本身的宗旨是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公正”。而合理低价中标法就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法,体现其“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在其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中标方由于施工技术,管理能力,材料采购渠道,财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达不到合理最低价。为了追回其经济损失,中标方很可能通过高价索赔的手段追加投资。而且在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致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问题屡屡发生。如此一来,不仅造成了资金财产的浪费,更使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加强对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相当重要。 2市政工程投标阶段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投标报价的确定缺乏可靠基础 施工前,为了加强对地方资源的利用,避免资源浪费,相关部门要提前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其中对施工材料的来源和价格要尤为重视,事先应对建筑材料相关产品进行调研,掌握施工材料来源以及市场价格的相关信息,使成本分析更准确可靠,使决策者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能有准确定位。 2.2在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招标文件作为项目招标工作的依据,招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专业规范编制,以确保符合实际应用要求。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许多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不严格,整体专业水平相对较低,导致文件编制不完整,模糊不清,给投标人提出索赔漏洞。此外,建设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多。为了降低成本管理的难度,通常会编制数量清单。但是,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晰,数量计算不准确,项目遗漏等问题经常发生,导致在招标时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建筑领域,如果供应短缺,那么在招标过程中,即使施工单位在项目报价中增加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仍然有机会中标,这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到成本控制中的投标单位。相反,如果供应超过建筑市场发展的需求,为了中标,一些建设单位将尽可能降低建设利润,甚至接近零。可以看出,招标单位受成本控制市场波动的影响很大。 2.3缺乏科学、完善的报价决策机制 我国相关施工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要根据企业定额等相关因素决定”。由此可见,企业定额对于投标报价的重要性:一方面,因为大多数企业还未建立属于自身企业发展的定额体系,具有一定的限制性,投标报价易出现偏差,引起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为企业对相关管理部门颁布的具体工程计价表的依赖性,使企业造价部门缺乏实践;另一方面,企业定额不仅要建立在大量相关素材的收集上,更是长期经验的积累,这就导致很多企业惧怕困难,使工程造价工作止步不前。 3关于加强市政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策略 3.1加强投标报价环节的造价管理 取得招标文件后,要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详细审阅,并对其中包含报价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确保其合理性、准确性符合施工需求,其中主要审阅内容包括计量规则、变更条款等。此外,对招标中存在的各项风险要认真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如果发现招标文件出现不足,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应事先对投标报价进行预测。现场勘察对施工而言十分重要。具体勘察工作包括对人力、物力资源的调查以及各项施工的具体费用预算等;对施工地区周围交通状况的调查必不可少,只有对周围地区交通状况进行准确调查,才能提前设计运输路线,从而有助于解决材料进出场的交通问题;还要检查现场是否具有自采建材的条件以及施工区域内的水质、农作物分布等情况,避免因为自然灾害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从而影响整体施工进度。 3.2优化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的评标机制 目前,在我国建筑企业招标过程中,最常用的评标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是最常用的方法,即采取最低价格的方法,使用这种评价方法,可以保证企业中标价格中标,但不能保证对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第二种是综合评价方法,可能无法保证报价最低的企业中标,但在衡量各方面的综合条件后,所选中标者更可靠。总之如果采用最低报价的方法,会促进风险程度的评估,如上所述,虽然最低报价让业主花费较少的成本,但很可能引发招标导致恶意需求等问题,并最终确定中标者很可能在随后使用漏洞的档案中加入其他付款,换取利润,或者使用劣质材料或落后技术来建设,但可能会导致业主支付更多费用,但无法保证施工质量,业主必须意识到这一点,避免被招标过程中的暂时利益所蒙蔽,选择最合适的招标企业达成合作。相对综合的评价方法是科学的,较强的,必须先确认评价基准,评标基准价格=有效投标报价合并/投标的单位数量,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价格与基准比较给出,根据分数扣除。但是,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必须防范系列招标的问题,并避免几家竞标公司秘密提高报价。 3.3建立科学、完善的报价决策机制 目前国内外的工程投标报价方式主要分为综合得分法和最低价中标法。对不同工程应采用不同的评标方法,通常根据具体施工需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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