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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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本着依法、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进行受理。由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性、技术性较强,需要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现将有关事项提前告知您,请认真阅读,了解并同意后签字确认。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自愿的民事行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依法受理鉴定申请,请被鉴定人和用人单位积极配合,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应全面、真实,因提供的资料不客观真实而影响鉴定结论的,风险和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按程序一经办理受理手续,所提交的复印资料由鉴定中心建立档案存档,不予退还。 三、工伤鉴定伤情范围以工伤认定书确认的伤残部位为依据;病退休(职)鉴定等以单位盖章填写的伤情范围为准;委托鉴定以委托方确认的伤情范围为准。超出确认范围的伤情不予鉴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是对被鉴定人伤情的现有状况依据相关鉴定标准进行判定,以前伤情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各项鉴定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或《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两项标准进行评定。 五、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由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根据鉴定标准通过现场鉴定提出鉴定意见,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做出鉴定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无权定级。 六、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或者鉴定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鉴定当事双方可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 七、工伤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结论可能是一级到十级中的任何一级,也可能是未达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结论可能是完全护理依

《劳动标准》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GB/T 16180—2006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GB/T 16180 —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为使劳动能力鉴定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工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技术鉴定,在总结分析10余年工伤评残实践经验基础上,对GB/T 16180 —1996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与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法规制度相配套,将原标准更名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并对以下技术原则作了调整: ——增加了总则中4. 1. 3医疗依赖的分级判定; ——取消了总则中关于工伤、职业病证明的规定; ——取消了总则中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 ——伤残类别增加了十二指肠的损伤,同时取消了单列的耳廓缺损; ——智能减退改为智能损伤,增加记忆商(MQ)判定指标; ——取消了利手与非利手的表述; ——增加了低氧血症的判断标准; ——增加了活动性肺结核诊断要点的判定; ——增加了大血管的界定; ——增加了瘢痕诊断的界定; ——增加了贫血诊断标准与分级; ——修订了6. 4. 1肝功能损害的判定与分级; ——修订了6. 5. 4中毒性肾病和6. 5. 5肾功能不全的判定指标; ——取消了辅助器具如安装假肢的表述; ——修订了人格改变的判定基准指标; ——全身瘢痕的最低下限由≤30%修改为<5%,但≥1%; ——对附录A判定基准补充的A. 1智能损伤表述内容作了调整; ——取消了判定基准补充的A. 3人格障碍与人格改变的表述,同时增加了“与工伤、职业病相关的精神障碍的认定”的表述; ——伤残条目由470条调整为572条;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的表述改为“于国家工伤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满……”,达到与相关法规相衔接,以便于判断与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归口。

广州市穗劳福字1998 5号文

广州市穗劳福字1998 5号文 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穗劳福字【1998】5号) 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广州地区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医疗期是指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及作为计发疾病津贴的期限。 第四条职工因各种伤病停工医疗时间实行累计的办法计算。 第一章医疗期的管理 第五条医疗期病休管理 一、下列情况,单位不得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合同期未满,医疗期未满。 (二)职工合同期未满,医疗期已满,仍在住院治疗的。 (三)职工合同期满,医疗期满,仍在住院治疗的,单位应给予办理合同期延续至出院时止。 (四)职工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仍在停工治疗的,劳动合同延续至不需停工治疗(或伤病情相对稳定,下同。具体确认标准另规定)时止。 (五)在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期病休(病休至“转制”时,病休时间已超过六个月)的原固定职工,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下简称劳动鉴机构)应根据《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穗劳福字[1997]7号,下简称《疾病评定标准》)对其疾病等级等进行鉴定,经鉴定确认为五至七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下列情况,单位可以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一)在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病休时间至“转制”时已超过六个月的原固定职工,经第一次鉴定确认病情相对稳定可坚持正常工作,实际复工时间已超过90天(含90天)后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医疗期满时被鉴定确认的五至十级的。 (二)职工合同期未满,医疗期已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且不属于特殊病种保护范围的。 (三)职工合同期满,医疗期满,且不属于特殊病种保护范围的。 (四)职工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不需停工治疗的。 (五)在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休至“转制”时,病休时间已超过六个月的原固定职工,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时,经鉴定确认为八至十级的。 (六)在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的原固定工,医疗期满经鉴定确认为五至十级的。 (七)按第六条有关规定延长医疗期后,仍未治愈的(仍在住院治疗者除外)。 (八)经济性裁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四篇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四篇 篇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亲爱的朋友: 对您受到的工伤我们致以诚挚的慰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 为使您能够顺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如遇到困难与问题,请随时与工伤保险服务人员联系。 温馨提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再次鉴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填表请用钢笔、签字笔,字迹工整; 2、申请人只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第一页,请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劳鉴年号被鉴定人

居住地址 用人单位 伤残情况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你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 鉴定结论为。 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年月日 注:本鉴定结论书一式四份,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各一份。 再次鉴定结论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劳鉴年号 被鉴定人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用人单位

个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XX

个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XX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 申请人:王××,男,××年×月×日生,汉族,琢×市××路358号,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因工伤事故导致的残疾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事实与理由: XX年2月9日下午3时左右,申请人受单位指派外出购料返回途中,在××施工现场被在同一现场施工的另一公司的装载机砸伤,经兰州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申请人当即被送往××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骨盆骨折(粉碎)、尿道断裂、颅底骨折、失血性休克、胸部积压综合症等。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57天,于XX年10月30日出院并转

往××附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直至XX年6月3日好转出院,出院诊断为:尿道断裂术后、骨盆骨折、等。申请人由于身体多处遭受创伤,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且造成了申请人心理障碍。为此,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对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作出鉴定,望予支持。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患)者:身份证号码:受伤部位:个人社保号:现申请做:所在单位:鉴定。申请人签名: (或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一联社保 性别: 年龄: 受伤时间: 工伤认定书编号: 申请须知: 1、申请时提交被鉴定人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印件一份;□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 部门 3、申请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存根 与工伤有关所有原始病历资料;□件份及复印件二份;□ 5、复审鉴定须提供首次鉴定结论所有原

广州市关于对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广州市关于对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开展职工伤、病、残、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 〕479 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或工作人员(以下统称职工),以及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失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范围: (一)伤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 (二)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三)职工或失业人员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停工留薪期(又称工伤医疗期或工伤医疗终结期)的确认; (五)职工的难治病、重病或较重伤病的确认;

(六)伤病情相对稳定状态的确认; (七)伤情与病情关联性的技术性意见; (八)旧伤病复发的确认; (九)医疗终结后仍需停工治疗的确认; (十)工伤康复对象和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 (十一)对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等级鉴定; (十二)其它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劳鉴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市劳鉴会负责制定本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标准。市劳鉴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市劳鉴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市劳鉴会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再次鉴定随机抽取五名或者七名相关专家组成合议专家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再次鉴定专家组与初次鉴定专家组组成人员不重复。

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简介

广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9号) 4、《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穗府【2014】30号) 一、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的待遇 二、工伤医疗终结后职工享受的待遇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可向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何时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应及时向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并办理相关手续。(工伤医疗待遇请到医保局申领) 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工伤职工待遇申领需提交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网上下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原件备查);

5、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选择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待遇发放途径为对私的以及非实名制(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提供待遇享受人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农、中、建行、邮政银行或农商行结算帐户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申领工伤伙食补助费的,需提交《广州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或《广州市工伤医疗康复费审核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则需提供工伤病人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实名制(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另需提供 (1)总承包公司社会保险登记证; (2)需要办理不缴费人员增员的,还需提供增减员表(若工伤职工所属单位为分包方,则增减员表需同时加盖总包及分包公司公章) 备注: 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选择《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方式二进行待遇申领,即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才办理退休的,需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二)工亡、失踪职工待遇申领需提交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网上下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死亡报告书》、《死亡殡葬证明》、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工伤失踪的提供失踪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亡职工亲属待遇申领需提交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网上下载) 2、被供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存在供养关系的证明及小一寸相片一张【对于上述材料均无法证明申请人和工亡职工之间关系的,还需提交公证书,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可被纳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 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 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 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 室再提。 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 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特殊伤病情况需额外提供的申报资料及要求 (1)精神疾病需额外提供由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开具的《医学精神病鉴定书》原件及复 印件。 (2)智能损伤需提供智商、记忆商测定报告。 (3)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带******值,的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 (4)工伤职业病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王××,男,××年×月×日生,汉族,琢×市××路358号,系××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因工伤事故导致的残疾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9日下午3时左右,申请人受单位指派外出购料返回途中,在××施工现场被在同一现场施工的另一公司的装载机砸伤,经兰州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申请人当即 被送往××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骨盆骨折(粉碎)、尿道断裂、颅底骨折、失血性

广州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

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工伤事故所在单位(盖章) 个人基本信息 工伤(亡)人员姓名个人编号身份证号码工伤发生时间 家庭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家庭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个人开户银行 个人实名制银行转帐 帐号 待遇享受人姓名待遇享受人身份证号码待遇发放支付方式 (请填列“支付至单 位账户”或“支付至 个人账户”字样) 单位信息工伤事故所在单位 名称 单位编号单位联系电话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姓名邮政编码 附件 工伤认定书文号工伤确认结论(是\否) 鉴定结论书文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级) 五至十级工伤人员 是否保留劳动关系 是□否□护理等级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工伤食宿交通费核算是□否□ 一 至四级待遇申领方式选择方式一: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终生领取伤残津贴。 本人经劳动能力鉴定 部门鉴定为残废 级,清楚工伤保险待 遇的政策和发放工伤 保险待遇的两种方 法,决定选择第 种方式领取本人的工 伤保险待遇。 方式二: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由工伤基 金支付伤残津贴至到达退休年龄再办理退休。 备注:以上内容填写真实,若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愿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申请日期:年月日此表一式三份,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各一份。

关于一至四级伤残待遇申领方式的说明 方式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与方式二第1点相同; 2、从工伤保险基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标准与方式二第2点相同;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与方式二第3点相同; 4、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方式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0%、40%和30%比例按月发放; 4、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备注: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工伤) 要点 申请人(工伤职工)收到工伤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认为鉴定级别过轻,向上一级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的劳动能力进行再次鉴定。 原工伤鉴定信息: 工伤职工: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址: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原工伤认定情况:年月日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伤残级。 事实与理由: 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_______ 时 ____ 分左右,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板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 往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年月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受伤,并出具号工伤认定通知书。 年月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下: 1. 左第2肋骨折,右第1肋骨折; 2. 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胸壁软组织挫伤; 3. 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认为,______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 知,未能全面鉴定申请人伤情,具体表现为: 1. 申请人肋骨五处受伤,但该鉴定结论只鉴定申请人肋骨两处受伤; 2. 对申请人的认知功能损害、四肢麻木无力、神经受损、损伤性耳聋症等主要伤情未作鉴定。基于上

述原因,申请人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此致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 发生工伤后所有有效病历 2. 工伤认定结论书 3.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4.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回证 5. 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他相关材料

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范文精选

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范文精选 当我们在工作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危险,一旦不注意就会对身体造成很严重的损伤。有一部分甚至是会丧失劳动能力。这个时候我们需要写一篇关于丧失劳动能力的报告,经过网上资料的整理,小编为大家找到了▲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范文精选。 ▲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范文一】 申请人:王××,男,××年×月×日生,汉族,住××市××路358号,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因工伤事故导致的残疾进行劳动能力鉴

定。 事实与理由: 2005年2月9日下午3时左右,申请人受单位指派外出购料返回途中,在××施工现场被在同一现场施工的另一公司的装载机砸伤,经兰州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申请人当即被送往××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骨盆骨折(粉碎)、尿道断裂、颅底骨折、失血性休克、胸部积压综合症等。在××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57天,于2005年10月30日出院并转往××附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直至2006年6月3日好转出院,出院诊断为:尿道断裂术后、骨盆骨折、等。申请人由于身体多处遭受创伤,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且造成了申请人心理障碍。为此,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求对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级作出鉴定,望予支持。 此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王×× 20xx年xx月xx日 拓展阅读: 1、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

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被鉴定人。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事实与理由:本申请人于2010年5月18日收到沙坪坝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沙劳鉴字(2010)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 职工出现工伤以后首先就是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对于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如此,就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再次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重庆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号;法定代表人:周某,联系电话:…… 被鉴定人:王某,女,出生于198X年X月X日,住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龙……组;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本申请人于2010年5月18日收到沙坪坝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沙劳鉴字(2010)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理由如下: 1、沙劳鉴字(2010)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食指中节近端1/3以远缺如"明显与事实与符。 被鉴定人受伤后一直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重庆市西南医院)治疗。被鉴定人在西南医院的《病案首页》、《病历》及《出院记录》均详细记载被鉴定人伤情,"入院初步诊断"和"出院诊断"伤情为:1.左食指末节毁损伤;2.左食指中节软组织部分缺失。 2、沙劳鉴字(2010)39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在载明被鉴定人伤情诊断为"左食指中节近端1/3以远缺如"的情况下,竟依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2006)玖级17款之规定鉴定为伤残玖级,显然也不成立。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2006)玖级17款规定是:一手食指2~3节缺失。显而易见,即便被鉴定人伤情真如该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所诊断之情形,被鉴定人伤情亦尚不能构成伤残玖级。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篇一 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伤(患)者: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工伤认定书编号: 个人社保号:所在单位: 现申请做:鉴定。 申请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月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篇二 具申请人:工伤职工吴吉仁,男,现年59 岁,系巴中市巴州区清江中心卫生院在职职工。情因20xx 年10 月22 日在上班的劳动中不幸受伤,经巴中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轻度脑震荡;左侧枕部头皮血肿; 左眼(1) (2) (3) 球钝锉伤; C3-C6 椎间盘移位。20xx 年5 月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4) 诊断为:左侧臂丛神经损伤,左上肢肌力减退为III 级。20xx 年7 月 6 日经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及病情证明附后) 工伤后至今,先后经巴中市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清江中心卫生院药物及物理治疗,现仍留下以下后遗症:健忘症及身体感觉异常,主要表现为对(1) 数字及人名健忘,不明原因的身体麻木、发烧、触电样感觉; (2)颈椎活动受限; (3) 、双上肢活动受限,不能上举、外展、后伸; (4) 、右上肢持续性麻木,剧烈疼痛,肌力减退,不能负重。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已不能参加正常工作,且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特向巴中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提出申请,请求给予申请人劳动能力鉴定为盼! 呈送巴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 工伤职工:吴吉仁(电话:5788784) 家属:袁长秀 清江中心卫生院法人:李家果(电话:)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篇三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患)者:身份证号码:受伤部位:个人社保号:现申请做:所在单位:鉴定。申请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年月日第一联社保 性别: 年龄: 受伤时间: 工伤认定书编号: 申请须知:1、申请时提交被鉴定人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印件一份;□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 部门 3、申请人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存根 与工伤有关所有原始病历资料;□件份及复印件二份;□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在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编号由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填写。 4、伤(病)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或所患疾病治疗情况。 5、用人单位性质一栏选择填写机关、事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它。 6、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编码一栏不填。 7、申请(二)和(三)项鉴定确认事项时,工伤认定结论编号一栏不填。 8、须申请鉴定(确认)的事项,请在该项目名称前的□中打√。每次只可选择一项。 9、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类劳动能力鉴定: a、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书原件; b、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相关治疗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c、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体检时携带原件); d、被鉴定人1寸照片6张(非城镇户籍从业参保人员照片7张); e、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因病(非因工)类劳动能力鉴定: a、申请人须为用人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b、被鉴定人个人申请书; c、被鉴定人1寸照片6张; d、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体检时携带原件); e、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复印件(其中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患者须提供5年以上的病历资料;严重的器质性精神病须提供2年以上的病历资料)。 f、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委托类劳动能力鉴定: a、委托方须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b、非法用工伤亡人员出具非法用工的证明材料; c、被鉴定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与伤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交材料同上); d、被鉴定人1寸照片6张; e、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体检时携带原件); f、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10、伤(病)经过及用人单位、伤(病)职工或者其亲属意见一栏,应写清楚伤(病)时间、地点、原因及伤(病)部位和确诊结果。同时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11、鉴定受理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2楼12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87706862 87706867

《在职人员非因工负伤与疾病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广州市

?在职人员非因工负伤与疾病 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范围) 1、对非因工负伤或因病职工的伤、病、残程度作出等级鉴定; 2、对非因工负伤或因病职工病情是否相对稳定及医疗期作出鉴定; 3、对非因工负伤或因病职工伤病情状况(是否属于难治病、重病、较重伤病)作出鉴定; 4、对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接受鉴定的个人及其亲属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而提出的复查鉴定申请作出鉴定; 5、对确认是否属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等级鉴定申请作出鉴定; 6、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上述事项作出鉴定。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非因工负伤或疾病劳动能力鉴定须填报?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与该次诊断之伤病相关的住院资料及近期门诊病历

2、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3、化验单(如血常规、肝肾功能、血糖等)(复印件); 4、疾病证明书(复印件); 5、恶性肿瘤须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6、手术治疗者须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 7、属于工亡职工亲属供养关系确认的申请应提供工亡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与该工亡职工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 8、对法院、其他机关或者个人委托的鉴定事项应出具委托书; 9、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非因工负伤或疾病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须填报?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初次?广州市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非因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签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送达回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4、与该次诊断之伤病相关的住院资料及近期门诊病历

湖南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

湖南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 年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注意事项 一、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填写《湖南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给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湖南省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职工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证明;前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诊治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及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其它医学证明材料如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申请与工伤有关的鉴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证明;其他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有关的资料。 三、填写申请鉴定项目一栏时,请用大写汉字填写具体鉴定第几项,共几项;申请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将供养亲属和工亡职工的关系填写在职工或直系亲属意见一栏中。 四、填写诊治医院一栏时,申请与工伤有关的鉴定时一般填写职工本人就诊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工伤后首次治疗的医疗机构,申请其它鉴定时一般填写就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五、填写伤病治疗过程简述及医疗机构伤病诊断结论一栏中,应详细写明伤病治疗过程,伤病检查及化验等情况和医疗机构诊断结果。 六、填写单位意见一栏时,单位应当在明确填写是否要求陪同鉴定。 七、填写职工或直系亲属意见一栏时,如本人不能填写可由直系亲属代为填写,由直系亲属填写时,直系亲属应注明与伤病人员的关系。 八、参与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各方提交资料时可以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供相应原件以便核对。提交所有的资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原件或复印件。 九、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当陪同参鉴职工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医疗技术鉴定,因用人单位拒绝陪同参鉴职工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原因而导致医疗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视为用人单位放弃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十、职工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时,用人单位可以陪同职工参加医疗技术鉴定,职工不得拒绝用人单位陪同,拒绝用人单位陪同的,视为放弃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十一、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陪同职工进行医疗技术鉴定的,视为用人单位放弃陪同进行医疗技术鉴定;职工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医疗技术鉴定的,视为职工放弃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十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按项目收费。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受理后,无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是否放弃,缴纳的劳动能力再次鉴定费用不予退还。 十三、做出前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核实并填写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人和送达再次鉴定申请人的时间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盖章。 十四、单位和职工及直系亲属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并核对准确。如因电话或手机无法接通导致的情况,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五、本申请表一式一份,交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 书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工伤职工姓名:XXX;性别:男;年龄:35岁;籍贯: 云南省丽江市;职业:吊车装卸工;身份证件号码:533222;家庭住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大安乡光美村委会下梓里村21号 申请人名称:XXX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否 工伤认定时间:2009年9月21日 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2010年7月26日,伤残玖级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 2009年1月8日11时左右,申请人在开县水电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板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09年9月21日,江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受伤,并出具丽工认【2009】552号工伤认定通知书。 2010年7月9日,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下:1、左第2肋骨折,右第1肋骨折;2、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胸壁软组织挫伤;3、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认为,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未能全面鉴定申请人伤情,具体表现为:1、申请人肋骨五处受伤,但该鉴定结论只鉴定申请人肋骨两处受伤;2、对申请人的认知功能损害、四肢麻木无力、神经受损、损伤性耳聋症等主要伤情未作鉴定。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此致 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附: 发生工伤后所有有效病历 工伤认定结论书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回证 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他相关材料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书 工伤职工姓名:XXX;性别:男;年龄:35岁;籍贯: 云南省丽江市;职业:吊车装卸工;身份证件号码:533222;家庭住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大安乡光美村委会下梓里村21号申请人名称:XXX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否 工伤认定时间:2009年9月21日 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2010年7月26日,伤残玖级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 2009年1月8日11时左右,申请人在开县水电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板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09年9月21日,江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受伤,并出具丽工认【2009】552号工伤认定通知书。 2010年7月9日,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下:1、左第2肋骨折,右第1肋骨折;2、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胸壁软组织挫伤;3、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玖级伤残。 申请人认为,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未能全面鉴定申请人伤情,具体表现为:1、申请人肋骨五处受伤,但该鉴定结

论只鉴定申请人肋骨两处受伤;2、对申请人的认知功能损害、四肢麻木无力、神经受损、损伤性耳聋症等主要伤情未作鉴定。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此致 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附: 发生工伤后所有有效病历 工伤认定结论书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回证 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他相关材料

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明劳鉴()号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 被鉴定人姓名: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亲爱的朋友: 对您受到的工伤我们致以诚挚的慰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为使您能够顺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提示。如遇到困难与问题,请随时与工伤保险服务人员联系。 温馨提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医疗终结情况表一份(原件);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1)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和职业病致残程度技术鉴定结果通知书; (2)原始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等; (3)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病情有关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等; (4)CT片、X光片(受伤时、手术后、近期复查)受伤部位各一份;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填表请用钢笔、签字笔,字迹工整; 2.申请人只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第1-2页,请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完整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 4.受理地点:三明市政府大院一楼(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7506638。

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大厂,中央、省、部队驻穗单位:现将《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 广州市劳动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 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广州地区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医疗期是指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及作为计发疾病津贴的期限。 第四条职工因各种伤病停工医疗时间实行累计的办法计算。 第一章医疗期的管理 第五条医疗期病休管理 一、下列情况,单位不得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合同期未满,医疗期未满。 (二)职工合同期未满,医疗期已满,仍在住院治疗的。 (三)职工合同期满,医疗期满,仍在住院治疗的,单位应给予办理合同期延续至出院时止。 (四)职工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仍在停工治疗的,劳动合同延续至不需停工治疗(或伤病情相对稳定,下同。具体确认标准另规定)时止。 (五)在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期病休(病休至“转制”时,病休时间已超过六个月)的原固定职工,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下简称劳动鉴机构)应根据《广州市职工非因工负伤与疾病等级评定标准》(穗劳福字[1997]7号,下简称《疾病评定标准》)对其疾病等级等进行鉴定,经鉴定确认为五至七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 二、下列情况,单位可以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一)在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病休时间至“转制”时已超过六个月的原固定职工,经第一次鉴定确认病情相对稳定可坚持正常工作,实际复工时间已超过90天(含90天)后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医疗期满时被鉴定确认的五至十级的。 (二)职工合同期未满,医疗期已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且不属于特殊病种保护范围的。 (三)职工合同期满,医疗期满,且不属于特殊病种保护范围的。 (四)职工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不需停工治疗的。 (五)在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休至“转制”时,病休时间已超过六个月的原固定职工,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时,经鉴定确认为八至十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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