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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培训讲义

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概况

1、宪法

制定安全生产法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普通法的立法基础和依据,也是安全生产法规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此外,宪法中还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等规定,都是安全生产法规必须遵循的原则。

2、安全生产法律

安全生产法律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工会法》、《建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特别是《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部安全生产的根本法律,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确立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

务。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条件和安全评价、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技术装备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伤社会保险等。三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及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四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制度。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五是安全中介服务制度。这项制度包括从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任务和责任。六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安全生产确定和责任形式,追究安全责任的机关、依据、程序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七是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程序、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信息的发布等。

3、行政法规

4、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标准是指对重要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

致,由主管机关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按照制定标准的对象分类可以分为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包括: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基础标准:它在一定范围内是其他标准的基础,并被普遍使用,是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产品标准:是为了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对产品必须达到的某些或全部要求,如:产品的型式、尺寸、主要性能参数、质量指标、使用方法等所制定的标准。方法标准:是指以试验、检验、分析、抽样、统计、计算、测定、作业等各种方法为对象制定的标准。管理标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标准、重大事故隐患评价方法及分级标准、事故统计分析标准等。

2、按照制定标准的机关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不能作为安全生产的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技术规范。

3、按照标准的法律效力分类,可以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指为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的安全

健康,建立统一协调、功能齐全、衔接配套的劳动保护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推荐性标准:从国家和企业的生产水平、经济条件、技术能力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考虑,在全国、全行业强制性统一,执行有困难时,制定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检查任务时的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五、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工作标准的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六、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应当做以下工作,使其达到如下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七、对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四新”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八、专职安全员职责:

⑴、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⑵、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⑶、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⑷、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⑸、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⑹、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⑺、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⑻、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⑼、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公司级: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②、工地级: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专业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班组级: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⑽、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⑾、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⑿、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⒀、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安全管理的内容

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组织再造、更新;

2、安全管理组织中人员的配备和职责的确定;

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4、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

6、安全技术的管理;

7、工伤事故的管理;

8、其他。

十、安全管理的对象:

1、人:从业人员和管理者;

2、财: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等;

3、物:设备、仪器、材料、能源等;

4、环境。

十一、安全管理的方法:

1、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性评价等系统方法;

2、计划管理法、目标管理法、PDCA循环等管理方法;

3、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具体工作方法。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特种作业人员的含义: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

⑴、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⑵、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焊接工、切割工。

⑶、起重机械(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拆卸)与维修工。

⑷、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⑸、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及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⑹、锅炉作业(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⑺、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⑻、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⑼、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⑽、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⑾、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⑿、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⒀、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⒁、采掘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⒂、矿山救护作业。

⒃、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⒄、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的作业。

十三、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新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

1、政府统一领导

“政府统一领导”,是指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统一要求。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或经营方式的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都是相同的,无一例外,都必须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物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

2、部门依法监督

“部门依法监督”,是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某个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在当前大部分专业部委撤销、政企脱钩、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下放地方的新形势下,显然“行业管理”的提法已经不再适应新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目前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方面处于核心地位的是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

3、企业全面负责

“企业全面负责”,首先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政府简政放权、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扩大的必要结果;因此,新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突出强调了企业的责任。

企业负责的主要内容是:制订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安全与生产工作的“五同时”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新职工进厂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合理配备安全技术和管理干部,负有企业日常安全检查、教育、管理工作;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新、改、扩建项目,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验收;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等。

总之,企业负责,就是依照国家法规、标准管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负责的另一个方面是,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团体,对企业发生的事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事故责任者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或行政的、经济的惩罚。

4、社会监督支持

“社会监督支持”,是指要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作用,

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原体制中的群众监督,只是发挥了监督的部分作用,还不能完全形成共同支持、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除群众监督外,包括各个层次、各种方式的监督,即行政手段又有法律手段、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上述几个层面互相关联,互相作用,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更加规范。

十四、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的素质要求

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虽然对处于不同管理层次的人员的要求有所不同,但是都特别强调的是需要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

无论是处于哪个层次、负有哪项具体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都要与下级人员、同级的其他人员进行沟通、协调,以寻求各方的配合和合作。因此,安全管理人员首先需要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也就是人际交往技能。

尽管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要求并不很高,但是,对于涉及企业生产安全的有关知识毫无所知的人,一定也不会将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管理人员不一定非常精通某些安全技术知识(因为专业技术问题可以依靠专业技术人员来解决),但还是需要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否则很难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也无法对自己所领导的管理工作做出正确的指导。关键时刻,也许会影响做出

正确的决策。

安全管理人员同样应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或者叫做概念技能。例如:安全检查中发现几处隐患,就必须很快判断出哪些隐患可能酿成重大事故,需要立即停工整改,哪些可以限期整改,如果决策失误,就会被认为小题大做,或酿成事故。

总之,安全管理人员在具备丰富的管理知识的同时,对安全技术应有大体的了解,在技术技能、人际技能和决策能力方面都应有较强的能力,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一支精明强干、团结和谐的安全管理队伍,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组织机构,更需要适合这个组织的人员。

对于不同层次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有不同的要求,企业应根据组织结构中职位的设置来选拔相应的人员。几类人才的要求如下:

1、高层安全管理人员

高层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高层的其他安全管理者。一个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关键在于高层安全管理人员,因为他们对于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决定了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方向。这一层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⑴、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与

本行业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标准。

⑵、熟悉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

⑶、掌握通用的安全生产知识。

⑷、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的能力。

⑸、满足行业特殊要求的条件。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基层安全管理人员

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是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者,他们应该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与本行业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熟悉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

⑵、掌握相应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

⑶、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危险性,或者经过培训可以达到上述要求。

⑷、能够协助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决策。

⑸、满足本行业特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专职安全员培训讲义.精讲

专职安全员培训讲义 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概况 1、宪法 制定安全生产法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普通法的立法基础和依据,也是安全生产法规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此外,宪法中还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等规定,都是安全生产法规必须遵循的原则。 2、安全生产法律 安全生产法律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工会法》、《建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特别是《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部安全生产的根本法律,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确立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社区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

务。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投入、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条件和安全评价、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技术装备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伤社会保险等。三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及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四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制度。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五是安全中介服务制度。这项制度包括从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咨询服务等工作的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任务和责任。六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安全生产确定和责任形式,追究安全责任的机关、依据、程序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七是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程序、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信息的发布等。 3、行政法规 4、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标准是指对重要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关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

专职安全员考试题库共16页

专职安全员考试题 一、填空题: 1、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置机具。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 网。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施焊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5、建筑安全检查中“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6、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公司级安全教育、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8、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仿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9、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0、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总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15、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16、施工人员宿舍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M2。 17、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8、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19、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0、模板拆除作业之前,应确认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应对作业区进行围圈、设置明显标志或监护人员。 2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22、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3、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4、起重指挥信号有哨声、手势、旗语和通讯设备。 2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

专职安全员的设置(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专职安全员的设置(标准版)

专职安全员的设置(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种对策、方针和行动等总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在于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监督。 (一)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指挥保证体系,实习管生产必须同时管理安全原则; 2、施工现场配合建立以党支部为首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 3、施工现场配合建立以工会主席为首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 4、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技术安全保证体系; 5、施工现场建立以安全员为首的专业安全检查保证体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可由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培训讲义2011年11月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培训目的: 1、了解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历史与现状、国外安全生产管理发展概况 2、熟悉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与主体责任、建筑 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安全文化 3、掌握安全生产与管理的概念、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基本方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责与考核管理 重点:1、三大规程、五项规定的提出时间P1 2、安全生产的提出(人、时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提出(劳动法、安全生产法)P2 3、五大高危行业P2 4、2010年7月19日《关于进一点点滴滴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2 5、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变化轨迹P3 6、建筑法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作用P3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时间作用P3 8、安全生产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P4 9、安全生产的概念(四个方面)P10 10、管理的概念及特征P11 11、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P11 1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变革P12 13、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责任P13 1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P14 15、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理(九大原理)P14 16、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P15 17、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八大原则)P16 18、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措施(三大措施)P17 19、《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66—2008P18 20、安全文化的定义P20、安全文化的特点P21、企业安全文化的内容P22 21、专职安全员的素质要求、任务、权利、责任、职责P26 2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要点(知识与管理能力)P27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 培训目的: 1、了解我国法律法规概况、法律规定的效力 2、熟悉法律法规的种类、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和 工程建设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主要法律责任 3、掌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要法律责任、建筑施工有关人员安全生产主要法律责任 重点:1、八大渊源、法律规范的种类P27、P29

专职安全员考试内容

一、填空题: 1.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2.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为保证施工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6.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9.施工现场的安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10.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特殊情况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3.在城市区域范围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4.施工现场噪音防护措施有:选用低噪音设备,控制和减弱音源措施、采用吸音材料和结构,吸收和降低噪音措施、采用隔音措施把发声的物体和场所封闭起来措施、采用消声措施,装设消音器措施、采用隔震措施、减轻震源声极其传播措施等。 15.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16.现场使用的漏电保护开关其漏电电流不得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秒。其动作特性一般应小于30mA*秒。在漏电保护开关的电路中,工作零线必须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否则将导致漏电保护开关误动作。 17.雨季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人员要使用绝缘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具。 18.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19.乙炔气瓶或石油气瓶时应该轻装轻卸不得抛、碰、滑、滚等剧烈震动。 20.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且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21.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23.开挖超过2米深度的槽、坑。沟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24.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生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25.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预先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可能的危害。 26.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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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考试题热★★★ 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时间:2011-3-24 点击数: 1242 专职安全员考试题 一、填空题: 1、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置机具。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 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施焊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5、建筑安全检查中“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6、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公司级安全教育、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8、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仿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9、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0、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总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15、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火栓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16、施工人员宿舍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M2。 17、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8、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安全员培训资料

安全员培训资料(下册主要看) 1、和麻绳配用的卷筒和滑车的直径,机动时应大于麻绳直径的30倍;使用人力时,应大于麻绳直径的10倍。 2、在麻绳直径相同的情况下,绳股中的钢丝数愈多,钢丝的直径愈细,钢丝愈柔软,挠性也就愈好。 3、钢丝绳损伤及破坏的主要原因大致有四方面:(1.截面积减少,2.质量发生变化3.变形4.突然损坏。) 4、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用细钢丝捆扎。 5、特制吊具主要有三脚架吊具、可调杠杆式吊具、起吊平放物体吊具、四杆式吊具、四杆机构吊具。 6、电动卷扬机种类较多,按卷筒分有单筒和双筒两种。按传动方式分又有可逆齿轮箱和摩擦。按起重量分有、1t、2t、3t、5t、10t、20t等。 7、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8、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换专用湿地履带板。

9、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垂直边坡高度应小于2m。当大于2m时,应放出安全坡,同时禁止用推土刀侧面推土。 10、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前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并应自动回转机构。坡道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的最大坡度。下坡时应慢速行驶。不得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挡滑行。 11、安装钻杆时,应从动力头开始,逐节往下安装。不得将所需长度的钻杆在地面上接好后一次起吊安装。 12、灰浆搅拌机运转中不得把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桶内清理灰浆,以免发生事故。 13、手持式电动工具可以分为3类(Ⅰ类工具,Ⅱ类工具,Ⅲ类工具) 14、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或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设备本身应设按钮开关控制,闸箱距设备距离不大于3m,以便在发生故障时,迅速切断电源。 15、圆盘锯截断木料和锯短料时,必须用推杆送料,不准用手直接送料,进料速度不能过快。下手接料必须用刨钩。木料长度不足50cm 的短料,禁止上锯。 16、平刨使用前,应空转运行,转速正常无故障时,才可进行操作。刨料时,应双手持料;按料时应使用工具,不要用手直接按料,防止

专职安全员培训资料

专职安全员培训资料 专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主题内容:一、安全管理人员 的工作思路 二、工作重点的确定 三、作业过程的危险分 析(一)危险因素分析 (二)工作危险性分析(JHA) 四、施工安全检查要点 (一)安全资料检查要点 (二)施工作业程序检查要点 (三)重要部位检查要点(四)作 业人员行为检查要点 (五)施工设备机具检查要点 (六)施工作业环境检查要点 五、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管理 (一)挖掘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二)高处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三)脚手架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四)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五)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控制要点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七)热工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八)试验试压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六、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1

(一)对待工作应有严谨的态度(二) 引用规范标准应准确恰当(三)处理 问题的方法应灵活适用 七、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 (一)要具有职业化的工作态度 (二)要具有职业化的工作道德 (三)要具有职业化的工作技能 (四)要具有职业化的团队意识 (五)要具有职业化的工作形象。 一、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思路 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就是预防事故的发生。要达到这一目的,在日常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 首先必须知道近期和当日的工作重点在哪里? 这些重点关注的部位会可能发生什么样的事 故?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会来自哪些方面? 如何在现场查出危险因素? 如何控制高风险的作业? 应该如何使承包商落实隐患整改? 二、工作重点的确定 1、近期工作重点: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HSE 作业计划、工程进度情况,以此来判断施工现场什么时间、什么 2

建筑专职安全员职责

篇一: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职责 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3,对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插处; 4,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篇二: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工地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4.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工地(工区)专职安全员应同时参与审查安全施工措施。 5.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站班会);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6.参加工地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7.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8.参加公司(项目工地)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专业检查;参加安全员工作例会。 9.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0.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 11.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12.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3.按“三不和过”原则,协助工地领导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组织人员学习

专职安全员培训资料

专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主题内容:一、安全管理人员 的工作思路 二、工作重点的确定 三、作业过程的危险分 析(一)危险因素分析 (二)工作危险性分析(JHA) 四、施工安全检查要点 (一)安全资料检查要点 (二)施工作业程序检查要点 (三)重要部位检查要点 (四)作业人员行为检查要点 (五)施工设备机具检查要点 (六)施工作业环境检查要点 五、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管理 (一)挖掘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二)高处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三)脚手架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四)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五)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控制要点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七)热工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八)试验试压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六、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1

(一)对待工作应有严谨的态度 (二)引用规范标准应准确恰当 (三)处理问题的方法应灵活适用 七、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 (一)要具有职业化的工作态度 (二)要具有职业化的工作道德 (三)要具有职业化的工作技能 (四)要具有职业化的团队意识 (五)要具有职业化的工作形象。 一、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思路 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目标就是预防事故的发生。要达到这一目的,在日常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 首先必须知道近期和当日的工作重点在哪里? 这些重点关注的部位会可能发生什么样的事 故?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会来自哪些方 面? 如何在现场查出危险因素? 如何控制高风险的作业? 应该如何使承包商落实隐患整改? 二、工作重点的确定

1、近期工作重点: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HSE 作业计划、工程进度情况,以此来判断施工现场什么时间、什么 2

企业专兼职安全员培训课件

企业专兼职安全员培训课件1 安全员基础知识各部门安全员学习课件 培训提纲第一章、安全检查的八种理念第二章、安全员的必备七大素质第三章、安全员需要在“勤”字上下功夫第四章、安全生产的基本点第五章、班组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第一章、安全检查的八种理念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全员执行力的必要途径,为安全工作持续改进提供现场依据。企业应转变安全工作理念,尤其应转变安全检查工作的理念,为确保安 全生产创造条件。 一、是员工不会做你希望做的事,只会做你较真检查的事。为此,安全检查应对检查内容逐项较真,对安全工作应高标准、严要求、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配置资源进行综合治理。 ??? 二、是安全检查应先小人后君子,而后员工都变成了君子。为此,安全检查人员对受检对象应进行从严监管,受检对象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只讲主观不讲客观,问题面前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找借口及理由推卸责任。 三、是安全检查应以点带面小题大做,不能纵容问题熟视无睹。为此,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使用放大镜进行责任追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对整改情况检查组进行跟踪评价,直到将安全工作问题全部解决。??? 四、是安全检查应先对事后对人,先立法后执法,先有理后明理。为此,安

全检查应先对违章违纪之事予以批评指正,而后对违章违纪之人进行教育及惩戒,向违章违纪之人说明道理,使其从内心知道违章违纪的危害性,进而规范自 身行为。 五、是安全检查执法不严,就是破坏安全制度的第一杀手。为此,安全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法,维护安全制度的权威性。制定安全制度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破坏安全制度有时就在一念之间,不能因检查人员个人失误而影响安 全制度的可执行性。 ??? 六、是安全检查岗位是为解决执行力不强而设置的。为此,安全检查人员不能怕得罪人而使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因一己私利而影响正常的检查程序,放 纵一次违章就可能引发一起事故。 ? 七、是安全检查考核应公正透明,考核不能有亲疏之别。为此,安全检查考核时,应按照安全文件及制度落实相应的责任,一碗水端平,不能有 亲有疏。 ??? 八、是安全检查不符合项应持续改进,落实超前预防。为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落实专人、集中资源及时改进,并完善相应的安全文件及制度,实施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第二章、安全员的必备七大素质做好安全员必须具备七大素质,它们是:良好的身体素质、丰富的安全知识、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树立“保护神”的观念、有解决矛盾冲突的能力。 1)良好的身体素质安全工作是一项既要腿勤又要脑勤的管理工作。无论晴空万里,还是风云雷电;无论是寒风凛冽、还是烈日炎炎;无论是正常

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1 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员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安全员上岗证(通过参加﹡﹡省住房和建设厅、﹡﹡市 住房和建设局系统举行的培训班获得或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深圳市住建局认可的证书)资格证书。 2、从事现场相关专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初级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检查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在生产中遇到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产整顿,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主持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

术措施交底,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交底的执行,监督班组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4、参加或主持安全专题会议和生产协调会,协助经理、生产副经理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5、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监督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安全事故年报、月报的报表填制上报工作。 6、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对外联队伍、临时工、进场职工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写教育台帐、教育卡,认真做好记录,与有关部门一起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办证。 7、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施工具有奖惩权。 8、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做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项归口工作和各种安全生产资料台帐、档案、报表等的收集、归档整理和保存工作。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埋,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档案。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专职安全员模拟考试(重点)(精)

专职安全员模拟考试(重点 一单选题 1、国家规定: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对实行总承包的施工项目,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现场供电系统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PE保护接地线需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须(小于等于10欧姆。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容器内施焊应采用绝缘材料使焊工身体与焊件隔离。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在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入新鲜空气或氧气。 9、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规定,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10、《安全生产法》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1、临边作业是指工作面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0.8米的高处作业。 12、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13、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4、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决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负责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5、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要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16、国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17、施工现场需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 1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重伤是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失能伤害。 19、《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0、《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考试复习资料

专职安全员考试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槽、坑、沟边_1_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开挖深度超过_2_米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施焊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m。 5、建筑安全检查中“四口”是: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_预留洞口。 6、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是指公司级安全教育、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8、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9.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0、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1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15、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火栓周围 3 米内,不准存放物品。 16、施工人员宿舍内高度不低于 2.5 米,通道宽度不小于 1 米,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 2 M2。 17、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8、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19、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0、模板拆除作业之前,应确认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应对作业区进行围圈、设置明显标志或监护人员。 2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22、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3、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4、起重指挥信号有哨声、手势、旗语和_通讯设备_。

专职安全员培训计划书

2012年专职安全员培训计划 致方董并邵总: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成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为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特制定2012年度部门专职安全月岗前培训计划: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二、培训教育工作的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各部门专职安全员全面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素质和管理水平明显增强,“三违”明确下降,力争所有参加本次培训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提高一个台阶,能独立完成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公司新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下载附件教育市场推广方案 2010年4月22日这几天一直在培训核心竞争力什么不仅个人思

7.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代办检查记录; 8.施工现场安全台账(903-2010)的建立,交底内容的真实、有效性,各类安全教育; 9.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10.专职安全员巡视工地所需建立的台帐; 四、培训教育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参加人员 1、参加人员(专职安全员): 昆明分公司、基础工程项目管理部、地下水工程项目管理部、天津分公司、总承包部、环境岩土技术中心 2、培训时间:7月11日~8月10日 五、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本次教育培训分理论和实物两部分:理论方面在室内进行,讲解上述第三项要求的各项内容;实务方面到现场进行(主要是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台账的建立、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安全教育等方面的独立操作)。最后返回公司,针对近一个月的培训进行笔试。(根据各自成绩进行排名,按最后排名进行奖励与处罚) 六、培训评价 1.了解熟悉国家、地方、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体系的标准。 2.独立完成安全检查、开具隐患整改等单据。 七、安全教育记录清单 1.安全教育记录 2.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下载附件教育市场推广方案 2010年4月22日这几天一直在培训核心竞争力什么不仅个人思

渔船安全员培训讲稿

海洋渔业船舶安全员培训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生命不能再来安全才能回家 生产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主讲:陈剑

二0一一年七月八日 第一部分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责任 第一节渔船船东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 渔船船东(包括渔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渔船和船员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是第一责任人,依法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和渔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国际公约、协定,自觉接受主管机关安全监管和群众监督。 二、依法开展渔船生产经营,严格遵守渔船登记、建造、更新改造、购置、过户及转籍等各项管理规定。 三、认真学习掌握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接受主管部门的职业安全培训,具备法定的渔船生产经营安全资质。 四、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层次生产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五、遵守国家有关近海、远洋、涉外生产各项作业安全和外事纪律等,制定渔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抓好

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 六、确保渔船安全适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及时实施渔船检验,落实渔船消防救生、通信导航、号灯号型、声号器具、应急报警等安全设备配备,按规定配备船员,标写船名船号,提供符合产品质量、食品质量规定要求的生产、生活物资,落实渔船进出港签证。. 七、教育船员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避碰规则,落实船员法定安全培训,依法签订用工合同,落实船员劳动保护,教育和监督船员守法作业,不违反捕捞、生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海事纠纷和渔业作业纠纷。 八、坚持开展航次安全评议,对渔船进行航次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航次安全检查,解决渔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安全隐患,保证渔船航行及生产作业安全。 九、依法交纳从业人员人身保险费、工伤保险和有关法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积极参加船舶财产保险,履行对从业人员人身伤害赔偿法律责任。 十、落实渔船编队生产和转港生产渔船安全管理制度,随时保持通信联络,严格遵守船舶使用性质、用途规定和渔船作业定员、抗风等级、作业航区、船舶配载等各项规定。 十一、依法接受渔业安全主管机关行政执法检查,执行安全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 十二、依法执行安全事故报告规定,自觉接受、配合安全主管机

安全员职责、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九条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监督落实各相关部门、辖属单位对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 2.协助编制板块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制度和制定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指导和督促板块公司、辖属单位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参加各级领导组织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检查板块公司、辖属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工作,检查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相关记录,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上报。 4.发生事故后要做详细记录,并应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保护现场,向调查人员提供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并参加事故调查;负责伤亡事故统计、上报。 5.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相关记录。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7.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8.及时检查发现本单位安全隐患及漏洞,对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报告,提出消除隐患的措施、建议,并检查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 9.负责建立健全板块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10.有抵制各级领导违章指挥和防止伤亡事故发生采取措施的权力。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公司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专职安全员日常工作

专职安全员日常工作 鉴于公司生产工作量日益增加,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势必提高,安全管理日常工作量呈增加态势,如果继续安排人员兼职管理安全,将由于时间、精力有限无暇顾及很多细节工作,从而造成工作上的疏漏,本身就是一大隐患,根据防微杜渐原则,不可不预防,尽量避免责任事故,需要招聘专职安全员负责公司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今后的主要职责范围及工作量如下: 一、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安全检查分为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安全员月度自行检查、春节前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检查、其它特殊时段安全检查(雨季来临前、台风前后、上级单位检查前)等。 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检查。 主要包括生产部的班组值班期间的工艺段巡检、技术部的设备定期检查、管网部的管网及泵站巡视等。以上检查不需要专职安全员亲自参与,但必须跟踪督促落实情况,是否按计划按期检查到位,查看检查记录是否完善和按要求归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征求整改意见,单独记录在案,跟踪督促责

任部门尽快整改到位。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记录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审阅,专职安全员审阅后签名确认。 安全员月度自行检查。 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灭火器、楼道及户外消防栓、救生圈)的检查及保洁、各主要危险源(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房)的设施检查、工艺段安全设施(盖板、护栏、爬梯、接地装置等)的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情况的检查等,对以上的检查应要求每月一次,并分别设计检查记录表,检查后按实填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单独汇总电子表格,提出整改意见,也可综合采纳相关人员意见后再提出整改意见,一并上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阅,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排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负责整改,对个别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召集技术人员商讨研究整改方案,并上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决定。 春节前安全检查。 专职安全员制定春节前安全检查方案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上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阅后,由其负责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一同实施检查,目的是能保证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不出现任何故障、停产、水质超标、外排、人身伤害等安全及环境事故,一旦出现类似事故,应及时启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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