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确认单

竣工验收确认单

报:工程质检部负责人

(工程序列)质检员必填表格G-JC-5 存:计划助理

竣工验收确认单(一式二份:计划助理、财务)

报:工程质检部负责人 (工程序列) 质检员

必填表格G-JC-13 送::财务存:计划助理竣工验收确认单(一式二份:计划助理、财务)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 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 (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 (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 (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 (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 (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 (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 (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 (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4)工程结算书 5、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 (1)验收依据 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屋面竣工验收标准

屋面竣工验收标准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1.1优化设计: ①屋面排水坡度设计,应遵守单坡排水原则,采用设置天沟进行有组织排水,减小屋面坡度,便于屋面施工和提高屋面 观感。 ②屋面施工需调整的标高 在屋面施工检查中,常发现有

3 2020年4月19日 设备基础低于防水层,出屋面烟道、排气道距屋面保护层高度不统一,管道套管上口在保护层下,女儿墙泛水高度不足又凿除墙面粉刷层或贴面等情况。 因此屋面找坡施工前,要根据屋面找坡情况,结合各构造层厚度,提前确定各部位标高: 1、水落口杯上口(或底部)高度; 2、穿墙过水孔的高度; 3、出屋面门槛高度; 4、设备、广告支架基础高度; 5、屋面风机房进风口底部标高; 6、出屋面管道套管高度; 7、烟道、排气道收口高度; 8、屋面女儿墙栏杆下口反梁高度; 9、外墙、女儿墙粉刷、贴面预留高度等。

③屋面施工需进行的定位 屋面施工工序复杂,如出屋面构造物结构施工或排气管网预埋在前,保护层广场砖或分格缝施工在后,经常出现广场砖与女儿墙、构造物接缝处大小头,透气管不在分格缝十字居中位置,影响观感,因此: 1、女儿墙、烟道、排气道、风井及设备、支架基础等施工前均应严格按轴线放样、定位,保证其各边的平行垂直; 2、屋面排气管网施工,一般很难做到将其明装排气管设置在分格缝十字缝上,因此要求将排气管网全部采用暗埋式做法,住宅工程将全部排气管引到烟道风帽内,公建项目因风帽较少,部分可引到女儿墙上。 4 2020年4月19日

5 2020年4月19日 1.2刚性防水层:屋面必须经过雨天观察或蓄水试验检验屋面结构板、女儿墙根部、套管四周结构不渗漏,如有渗漏点必须在找坡施工前修补到位。 ⑴平屋面采用分块蓄水试验时间不能少于24小时,天沟、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55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本

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为做好工程收尾、交工验收文件和资料、工程内部预验等正式向甲方交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开、竣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向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和移交,特制定本制度。 2.竣工验收前提交的资料 (1)竣工工程项目前一览表。包括单位工程名称、面积、开竣工日期,以及工程质量评定登记和竣工图。 (2)图纸会审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设计修改通知。

(3)隐蔽工程验收单。包括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记录,材料、半成品的试验和检验记录,永久性水准点和坐标记录,建筑物的沉降观测记录等。 (4)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或检测依据。 (5)施工的试验记录。如混凝土、砂浆的抗压试验、地基试验、主体结构的检查及试验记录等。 (6)施工记录。如地基处理、预应力构件、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7)设备安装记录。如机械设备、暖气、卫生、电气等工程的安装和检验记录。 (8)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物使用说明资料。

(9)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10)工程结算资料和签证,等等。 3.竣工验收的程序 (1)隐蔽工程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 (4)建设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的组织 成立竣工验收组织要根据建设工程的重要性、规模大小、隶属关系、承发包关系、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等具体情况而定。重点工程、大型项目、技术较复杂的工程应组成验收委员会,一般小型工程项目组成验收小组即可。 经竣工验收组织审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的各项条件,应形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工程竣工验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doc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时间:1999-3-19 文号:水国科[1999] 118号 1 总则 2 分部工程验收 3 阶段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D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E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F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G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目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 1.0.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 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1.0.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0.6 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7 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8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9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 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SLl76—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进行质量评定。 2 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3 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其基础上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1.0.10 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1.0.11 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 1.0.12 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所提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 1.0.13 工程项目中的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组织验收,并由验收主持单位提前向该工程验收委员会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没有提交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报告的,不予竣工验收。 1.0.14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所需提供资料见附录F,所需备查资料见附录G。 1.0.15 有关验收报告、鉴定书及签证纸张规格统一为16开(787mm×1092mm)。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1.0.16 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返回 2 分部工程验收 2.0.1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搞好工程竣工验收,明确验收程序和验收人员的职责,切实把好工程效益的最后一道关,特制订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要依据以下内容 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安全专篇、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合同、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单、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意见等。 二、组织领导及参加部门 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煤业公司基建部组织,矿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监理、调度、机电、财务、综合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验收时间 煤业公司接到矿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三、验收议程 1、由矿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概况向验收组进行介绍,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设计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设计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变更等。 (2)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开竣工时间、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艺。重大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更改及隐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项处理记录。 (3)项目投资:包括批准概(预)算、合同价款、结算和预计工程总造价。 (4)初步验收情况通报:包括主要工程质量、系统运行情况、和主要指标监测情况等。 (5)剩余工程及其安排。 2、与会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由主持人进行专业分组,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 3、集中讲评 (1)由各组长进行统一讲评,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并提出最终验收结果。 (2)施工单位就验收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表态。 (3)主持人进行总结定论。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Q/RDJ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RDJ?NKG?11?15——2011    供热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管理标准                          2011-12-31发布 2012-12-01实施    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Q/RDJ?NKG?11?15——2011    供热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管理标准规定了公司在供热设施的新建、改造、扩建工程和承包、承揽各类供热工程的竣工质量验收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管理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管理标准适用于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和单位。  2 职责  2.1供热总公司内部自行组织验收水网工程;蒸汽管网及热力站工程,由供热总公司向计划发展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由计划发展部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2.2供热工程竣工验收成立专门小组,依据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及公司的管理标准,在供热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公司水网供热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  2.3工程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国家和建设部颁发的各种关于供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所验收工程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管理项目范围  3.1.1 经公司批准列入年度计划的各类供热设施新建、改造、扩建工程和虽未列入年度改造计划中,但经批准的临时性工程项目。  3.1.2 公司承包、承揽的各类供热工程。  3.2 验收部门与单位的组成  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并负责组织专门验收小组,参与单位和部门根据工程归口管理划分。  3.2.1 公司新建、改造、扩建和承包、承揽的各类供热工程的验收小组由工程部、生技部、相关供热分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等组成。  3.2.2 供热总公司承担的改造工程的验收小组由生技部、工程管理部门、相关供热分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组成。  3.3 质量验收内容  3.3.1 工程测量。  3.3.2 土建工程中的新建建筑单体工程、建筑维修工程、管道工程中土建部分。  3.3.3 地下穿越工程、隐蔽工程。  3.3.4 焊接及检验。  3.3.5 各种管道的安装。  3.3.6 标准设备的安装和非标准设备的制造安装。  3.3.7 防腐和保温工程。  3.3.8 电气、自动控制、热工仪表的安装。  3.3.9 试压、清洗、吹扫和试运行。  3.4 验收依据  3.4.1 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单。  3.4.2 供热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要严格执行下列技术质量规范。  ⑴建设部颁发的(《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⑵《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篇)》(DL5031-94)  ⑶《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焊接篇)》(DL5007-92)  ⑷《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3323-2005)  ⑸《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4730-2005)  ⑹《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制度 标准版本

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为做好工程收尾、交工验收文件和资料、工程内部预验等正式向甲方交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开、竣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向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和移交,特制定本制度。 2.竣工验收前提交的资料 (1)竣工工程项目前一览表。包括单位工程名称、面积、开竣工日期,以及工程质量评定登记和竣工图。 (2)图纸会审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设计修改通知。

(3)隐蔽工程验收单。包括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记录,材料、半成品的试验和检验记录,永久性水准点和坐标记录,建筑物的沉降观测记录等。 (4)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或检测依据。 (5)施工的试验记录。如混凝土、砂浆的抗压试验、地基试验、主体结构的检查及试验记录等。 (6)施工记录。如地基处理、预应力构件、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7)设备安装记录。如机械设备、暖气、卫生、电气等工程的安装和检验记录。 (8)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物使用说明资料。

(9)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10)工程结算资料和签证,等等。 3.竣工验收的程序 (1)隐蔽工程验收。 (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 (4)建设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的组织 成立竣工验收组织要根据建设工程的重要性、规模大小、隶属关系、承发包关系、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等具体情况而定。重点工程、大型项目、技术较复杂的工程应组成验收委员会,一般小型工程项目组成验收小组即可。 经竣工验收组织审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的各项条件,应形成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和《工程竣工验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得条件与要求 一、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 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须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法人代表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基础、中间结构验收记录。 二、监理评估报告:须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得设计变更联系单进 行检查,须经项目负责人与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工程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须城建档案部门认可文件。 五、工程检测、检验报告。 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得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规划部门出具得符合规划认可文件。 九、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得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得问题已整改完毕。附一: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得工程,工程竣工报告 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得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其它有 关方面得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得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 得质监站。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与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 法规与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得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得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与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 得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得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得方法,等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附二: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写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程概况。二、建设单位执行基本程序情况。三、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得评价。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与组织形式。五、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竣工验收报告应附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三、有关规定文件: 1、施工单位得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出具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得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得认可文件; 5、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得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得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与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得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得其它有关文件。

竣工验收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

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详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

竣工验收的标准

工程项目竣工之后,验收机构应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上级领导机关下发的有关建设文件,以及国外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合同文件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作为验收的依据进行验收。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性质不同、行业不同,其竣工验收的标准也不同。民用住宅验收的一般标准如下: (1)工程项目按设计图纸建成,所有粉刷、装修作业全部施工完毕。 (2)所有该项目的设备均已按设计规定全部落位安装完毕,并且起动、运转正常,能满足使用要求,如电梯、灭火装置、采暖通风装置等均已落位,并能正常起动。 (3)上下水道铺设完毕,所有管道及沟道无梗阻、滴漏、渗漏现象,供水正常、排水通畅。照明及动力用电的工作回路结构清晰,控制操作方便,有过载和短路防护装置。卫生设备安装齐全,使用灵活方便,其他公用设施均完好。 (4)建筑物四周2米之内的场地平整,由于本项目施工所造成的障碍物均已清除。 (5)整个工程经按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检验后,均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经正式验收合格后的物业应迅速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并移交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 验收程序 1 原有房屋接管验收程序 (1)移交人书面提请接管单位接管验收; (2)接管单位按接管验收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逐项进行审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15 日内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验收时间; (3)接管验收单位同移交人对原有房屋的质量与使用问题进行检验; (4)对检验中发现的危损问题,按危险和损坏问题的处理办法处理; (5)交接双方共同清点房屋、装修、设备和定、附着物,核实房屋使用状况; (6)经检验符合要求的房屋,接管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称登记(若无产权转移,则无须办理)。 2、新建房屋接管验收程序。

工程初步竣工验收申请表-最新版本

工程初步竣工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海南省三亚热带兰花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扩繁与保护工程(施工)编号: 本表一式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部各份、承包单位存份。

工程初步竣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建设各方的有关情况 1、建设单位: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2、设计单位: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 3、监理单位: 4、施工单位:汕头市河浦建筑总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南省三亚热带兰花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扩繁与保护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三亚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琼发改审批[2013]649号。 4、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面积为8852.2 m2,其中种质资源圃A、B棚面积分别为2560m2,C棚面积为1536m2,D棚面积为1076.2m2,E棚为560m2,FG棚为560m2。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日历天。 三、本工程已达到了下列竣工验收的要求: 1、施工方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

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 并提交了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 8、施工单位已签署了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四、竣工验收标准: 本次竣工验收标准是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等。 五、工程竣工准备: 我公司已经对初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改正,同时将有关资料准备齐全,符合验收条件,敬请验收。 汕头市河浦建筑总公司 年月日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施工

监理验收制度

监理工作验收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四川万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土建工程的质量管控,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进行管理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公司特制订监理工作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 三、管理控制程序 1、材料进场验收 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定,建筑材料(含构配件、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 1.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1.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1.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1.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1.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1.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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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万州福斯得广场外墙氟碳漆工程 致:重庆工程监理公司、宗申恒鑫房地产公司 按照合同文件要求,我方已完成万州福斯得广场外墙氟碳漆工程,并经自检证实完成的工作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请贵方于2006 年11 月27 日前予以验收。 承包单位:重庆俊飞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2006 年11 月23 日附件: 相关文件编号: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 日期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日期 附注:1、本表根据《重庆市施工监理规程》制定。 2、本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各一份。

工程名称:万州福斯得广场外墙氟碳漆工程 致:重庆工程监理公司、重庆俊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合同文件要求,我方已完成万州福斯得广场1、4、7、8号楼外墙氟碳漆工程,并经自检证实完成的工作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请贵方于2006 年11 月27 日前予以验收。 施工单位:重庆亚东亚集团漆业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2006 年11 月23 日附件: 相关文件编号: 总包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 日期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日期 附注:1、本表根据《重庆市施工监理规程》制定。 2、本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各一份。

工程名称:万州福斯得广场外墙氟碳漆工程 致:重庆工程监理公司、重庆烂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合同文件要求,我方已完成万州福斯得广场2号楼外墙氟碳漆工程,并经自检证实完成的工作符合合同文件的要求,请贵方于2006 年11 月27 日前予以验收。 施工单位:重庆亚东亚集团漆业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日期:2006 年11 月23 日附件: 相关文件编号: 发包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 日期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日期 附注:1、本表根据《重庆市施工监理规程》制定。 2、本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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