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ADM--R011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Ⅰ目的:规范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停放秩序,引导非机动车停入车棚。

Ⅱ范围:本办法所指非机动车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等车辆。

Ⅲ执行者:公司所有人员及承包商工作人员、外部来宾。

Ⅳ参考文件:无

Ⅴ内容:

1 职责:

1.1 行政人事部负责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综合管理,包括查处不按规定区域停放的车辆,及车棚卫生的管理。

1.2 门卫负责非机动车的出入管理,引导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停放位置。

1.3 运行保障部负责车棚相关设施的安装及维修。

2 管理要求

2.1 公司非机动车棚为公司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任何人不得在车棚内乱堆乱放杂物,也不得在车棚内逗留和玩耍。

2.2 所有非机动车进入公司后,一律直接按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等区域各自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在公司内的其他区域行驶。并服从门卫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2.3 员工的非机动车停放在车棚后应锁好车辆,并不得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棚内请停放在车棚靠里面的位置。

2.4 车棚内的插座仅限用作电瓶车的充电,不得用作他用。所有电瓶车的充电仅限于在车棚内进行,不得在公司其他场所充电。

2.5 所有员工应爱护车棚的充电装置,任何人发现装置有损坏的,都有责任及

时报告行政人事部

或经门卫转告行政人事部。

2.6 所有员工有责任维护车棚卫生,不得在车棚内吸烟或乱扔杂物或废物。2.7 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车棚卫生,并定期检查车棚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8 员工及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如未按指定地点随意停放的,将视为无主车辆,行政人事部将予以扣押或收缴。

2.9 公司大门外禁止摩托车、自行车随意停放,来公司办事人员临时在大门外停车的,应停放在大门两侧的位置,并摆放整齐,同时服从门卫的管理。

2.10 公司员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一般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论处,记书面处分一次,并视情节处罚50-100元罚款。

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 END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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