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申请表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申请表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申请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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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陪审员推荐信

篇一:推荐信 推荐信 …人民法院: 兹有我单位…同志,该同志自任职以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清醒,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态度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能全面熟练的完成各项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鉴于该同志各方面的综合表现,已具陪审员资格,同意推荐张敏娜同志申请陪审员的资格。 …….街办 2014年11月3日 篇二: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困境与完善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困境与完善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困境与完善 一、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国的审判实践看,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运行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对审判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却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民陪审员适用的任意性 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该规定明确了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审理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一审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但什么是“社会影响较大”至今没有法律明确进行界定。在实践中造成了两种现象:其一,一些法院因为担心人民陪审员的审理案件的水平不高从而影响案件的审理效果,或者认为对人民陪审员无法控制,在审理有些案件时往往以“案件影响不大”为借口,不适用陪审程序;其二,目前经济日益发达,法院诉讼案件明显增多,尤其是民事案件,但法院办案法官有限,大量的案件积压,相当一部分案件本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却因为各种原因被随意组成合议庭,利用人民陪审员制度来达到增长审限的目的。表面上看是利用人民陪审员加强案件的审理效果,实际上是浪费司法资源,使简单案件复杂化,增加了诉讼费用和耗费了当事人的时间,使案件久而不决,令当事人反响很大。 (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要求过高及“专职陪审员”的出现无法实现人民陪审的根本目的 1、人民陪审员选任的随意化,造就了一批专职陪审员。

陪审团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观

陪审团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观 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陪审制度都是一种使普通民众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方式。它有助于引入更多仅仅在司法领域无法充分具备的要素。首先弥补的是法律有时无法具备的合理性,公义性,社会道德性。然后是专业审判人员所不具备的一些其他专业知识。法律的最合理使用不只是来源于它的严格规X使用,更脱离不了社会的监督和满足公序良俗的要求。鉴于此,陪审制度合理必要。对比东方和西方的陪审制度(以中国的人民审判员制度和美国的审判团制度为比较对象),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反省和思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已于2005年5月1日实施通过。我国对陪审制度改革的日益重视。结合最新的政策和法律,在三个主要的方面对比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1.收入和经济: 中国: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美国: 作为陪审团成员有一定的津贴补助,一般是每小时8-15美元。美国公民一旦被征召为陪审员,即须到法院报到,陪审期间可请公假,但薪酬发给是普遍一致的,而非以原工作薪酬计算,至于多寡则各州自订。未被选中者,就可领取当日薪酬回家,被选中者要到开庭结束才领到薪资。 2.条件和要求

中国: 基本资格认定: (一)拥护中华人民XX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陪审员。”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陪审员。 选拔程序流程: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产生。 任前要求: 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培训,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是不同于对法官的培训的,人民陪审员一经任命,要接受必要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方面。 美国: 基本资格认定: 须具备美国公民身份,且须年满十八岁,未曾触犯重罪或现时受重罪起诉等条件,无种族及性别之限制。 美国法律规定,公民一旦被选中去当陪审员,如不按时报到,就被视作蔑视法庭,轻则罚款,重则会被“请进”监狱。未满18岁(有的州规定是21岁)、不在本地居住、不通晓英语以及听力有缺陷、有犯罪记录的美国人,没有资格担任陪审员。此外,按照美国的传统,法官、律师、医生、消防队员、教师和各级政府官员,不担任陪审员或者免除陪审义务。 选拔程序流程: 陪审员的挑选是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新增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精析与模拟练习 (2018新增部分,觉晓教育内部使用,配套课程已经按照新增部分讲授)

四、产生任命(一)随机 抽选产生 1、抽选候选人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 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2、任命陪审员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 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二)申请 推荐产生 1、申请推荐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 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确定任命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3、人数限制依照申请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五、任职宣誓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 六、任期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七、合议庭组成(一)组成形式三人庭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 七人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应当组成七人庭) (二)参审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1、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2、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3、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 加审判的。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厦门市海沧区2020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2020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加强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现由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厦门市海沧区2020年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10人。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海沧区户籍或在海沧区居住一年以上(由海沧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但工作单位须在海沧辖区内); 7、热爱审判事业,能按时参加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任期及待遇 (一)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待遇 1、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2、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由区法院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四、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 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7日)。 (二)候选人产生 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区公安分局根据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按照区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额要求,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根据选任要求,本次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不得少于550人。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人民陪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表填 表说明 1字体一般情况下与下载的表格字体一致(宋体,四号),特殊说明除外。 2出生年月:四位的年+.+两位的月(岁)例如:1988.01 (30岁),出生年月为宋体小五号,出生年月在上方,(30岁)在下方。 3民族:按实填写,例如汉族,不能简写为汉。 4常住地、户籍地(宋体小四),省+区。例如广东蓬江, 广东恩平 5政治面貌,按实填写,党员的要写全称,中共党员。没有 加入党派填群众。 6婚姻状况:未婚、已婚、丧偶、离婚 7健康状况:健康 8身份证号码(宋体小五):根据实际填写 9学历:通过全日制教育或在职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在学 历栏填写高中、大专、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的,在学位栏写明何学位。例如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无获得学位的在学位栏填无。 10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按照实际填写学校+专业,高中的不

用写专业。例如广东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江门市第一中学。

11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工作单位和职务都需要写全称,例如江门市快译通有限公司出纳。没有工作的写待业。 12: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及QQ、微信联系方式(字体, 宋体5号,两段对齐)按照实际逐项填写:通讯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23号;邮编:529000 ;手机:123456789 ; QQ : 12345 ;微信:wet o 13.简历(宋体,小四):要左上顶格。从高中写起,填写简 历,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工作简历时间应连续不间断,即上一条记录结束日期是下一条记录开 始日期一致。如上一条日期为:****.**-2015.03 ,则下一条记录应为2015.03-****。** (高中与大学之间的假期空挡除外,没有工作的写待业),最后一栏用“至今”说明。最后一栏要与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对应。简历要体现前面学历学位的 学习经历。 2004.09 —2007.06 江门市第一中学学 2007.09-- 2011.07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学习 2011.07 --2011.09 待业 2011.09--2013.07 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 2013.07--2013.12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13.12--2014.01 待业 2014.01--2016.01 7 工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合同制工作人员 2016.01--2017.01 7工门市任天堂有限公司会计 2017.01--至今7工门市开源农庄出纳 例2 2004.09 —2007.06 江门市第一中学学生 2007.09 —2011.06 江门市船厂工人(期间2008.09—2010.06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法

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调研报告

完善陪审工作机制保障公民参与司法 ——区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调研报告 前言:人民陪审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充分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特色工作。自2007年以来,XX省NJ市XX区法院对陪审工作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选任规模、完善参审和保障机制,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监督司法。XX法院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人民陪审制度改革背景 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成为近年来司法改革的焦点,如何提高司法权威与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成为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一方面,人民法院为提升裁判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不断探索改革措施,以司法公开、巡回审判、邀请群众进法院等形式搭建与社会公众交流的平台,以吸纳民意,化解纠纷,让司法裁判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和认同。在司法改革的潮流中,以“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让司法体现民意”为价值取向的陪审制改革当然成为人民法院改革的重要阵地;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中不断做出不懈努力,将提升法院及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作为当下法院工作的重要

起点,法院司法裁判权威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NJXX法院通过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选任规模、提高群众代表比例,完善参审和保障机制,逐步探索出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制度机制,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三年,全区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8514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为91.07 %。XX法院被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先后在全国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政治部赴XX调研会议上进行交流。 二、人民陪审员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推进司法民主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普通群众参审范围 一是首创“海选”模式,增加陪审员选任数量。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采用“公民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海选”模式,借助新闻媒体,扩大社会知晓度,选任工作被央视《新闻联播》等数百家媒体集中报道,有效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的热情。在314名现

人民陪审员:我的经验与感悟

人民陪审员:我的经验与感悟 我应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法院的聘请,担任人民陪审员近四年了。期间参与陪审的案件虽不多,却颇有一些经验和感悟。 请审判长回避 一定的仪式可以造就神秘的氛围,神化仪式的操持者,唤起人们内心的神圣情感,将凡人塑造成偶像。偶像一旦造就,人们就会对偶像产生莫名的敬畏,此是造就权威方法之一。一脸庄严的英国法官离不开法袍和假发,就是这个道理。 除了这些外在的装饰,法庭还需要一些仪式化的程序。这些程序虽然在法律上是必要的,但实务中,常常沦为应景的道具,回避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在交待完法庭组成人员和当事人权利之后,法官大人总要问上一句:“对于上述法庭组成人员,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和律师们总是坚定地回答:“不申请回避。”作为出庭律师,我也经常这样说。在中国的情景下,这种坚定的回答并不表明,律师们对法官的公正性有坚定的信心,只表明律师对法官的恭敬态度和对法官莫测神威的一种臣服。社会各界对司法的不信任,不仅使律师感到痛苦,而且一些公正的法官也深感委屈。下面的陪审故事说明了这一点。 审判长:“对法庭上述的组成人员,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我申请回避!” 审判长:“你申请谁回避?” 原告:“我申请审判长回避!” 审判长:“申请回避的理由是什么?” 原告:“我在三个月以前就向审判长申请调取重要证据,但至今为止,审判长不去调查。这一事实表明,审判长不能公正审理本案,所以,我申请审判长回避。” 原告所言是否属实以及能否成立,我就不在此饶舌了。法庭出现这一戏剧性场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懂行的人都知道,法庭只得休庭。法庭人员鱼贯而出,旁听的人员叽叽喳喳,等着看好戏。我们两个人民陪审员和其他审判员按程序将申请提交给了法院院长。我不知道,审判长当时到哪里去了——估计是到办公室生闷气去了。院长问明情况后说,这个理由不成立,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回避理由,驳回申请——院长的决定是合法的。由于审判长是被申请回避的对象,所以院长的决定只能由其他法官代为宣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应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 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 政工部门应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第二章名额确定 第五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并结合上级人民法院从本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在不低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不高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范围内提出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意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六条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在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之前,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先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对本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本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七条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应当按照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选任 第八条选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在确定的名额范围内进行。 第九条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所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的名额、选任条件、推荐(申请)期限、程序等相关事项,以便有关单位推荐人选和公民提出申请。 基层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动员公民本人提出申请或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人选。 第十条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方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推荐其担任人民陪审员。 公民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直接提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申请。 第十一条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推荐人民陪审员的有关单位或者提出申请的公民,提供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附表一)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附表二)一式三份。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和《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样式、内容为准。

人民陪审员申请书

尊敬的XXX, 本人XXX,男,今年XX岁,XXX人士。我虽在XXX长期经营小本买卖,但有着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我平日里遵纪守法,为人朴实善良,对街坊邻里诚实守信,更是XXX地区荣誉纳税人。此外,我还积极参加社区各种公益活动并投身慈善事业,为社会贡献所有的力量。 为了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我特向XXX提出申请,请求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我力争做到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如随我愿能参与陪审工作,在此特作出如下保证: 一、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 1.妥善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 2.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1.从书本上学习。首先,自觉加强党建理论的学习。其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2、从实践中学习。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 三、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提高认识,强化意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我认为,这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 3.正确行使权利,维护法官形象。我一定会依据自己朴素的正义感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正确行使权利,以彰显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官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

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 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一) 红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赵xx同志事迹材料 赵xx,女,48周岁,汉族,系创业集团龙丰公司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2018年3月,经红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红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两年来,我参与各类民事案件有470余件。在从事陪审员工作以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门法律,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陪审员实践中得以熟练运用。并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是积极发挥余热,坚定信念。因为喜欢法律,自己的业余时间也比较多,就

经常到法院来帮忙。期间,发现红岗法院案多人少的现象普遍性存在,所以法官的工作忙不过来,在陪审之余,帮法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卷宗整理、归档及资料的填充等等,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更加体会了法官的辛苦,也更加坚定了做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信念和决心。 回顾两年的工作,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在各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有更多的困难来面对,我会更加努力,争取做一个更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二) 高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马xx简要事迹 马xx,女,汉,1959年4月出生,黑龙江五常人,中国共产党党员,2018年1月退休于大庆市萨尔图区春雷小学校长职务。经市人大同意,2018年任大庆高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陪审刑少、刑事案件。近两年来,共参审112件。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积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及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相关知识,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岗位上熟练运用。二、认真遵守司法礼仪,履行陪审职责。每次接到庭审通知,尽量提前到庭,阅读案件,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庭审中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忠于事实和法律,在思想上保持中立。在未成年犯罪案件庭审中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被告进行庭审教育,促其悔改,并激励其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用的人。三、积极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知识。日常生活中自觉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与少年审判法庭的法官们多次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特作如下决定: 第一条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 第三条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三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体健康。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第七条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八条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范本建设实施方案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人民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90356人民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 实施方案 People's court implement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eople's juror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区人民法院 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我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制

度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良好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二、基本原则 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23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文化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任。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

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应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 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 政工部门应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第二章名额确定 第五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并结合上级人民法院从本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在不低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不高于所在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范围内提出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意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第六条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在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之前,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先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对本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将本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七条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应当按照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选任 第八条选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在确定的名额范围内进行。 第九条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所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的名额、选任条件、推荐(申请)期限、程序等相关事项,以便有关单位推荐人选和公民提出申请。 基层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动员公民本人提出申请或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人选。 第十条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方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推荐其担任人民陪审员。 公民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直接提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申请。 第十一条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推荐人民陪审员的有关单位或者提出申请的公民,提供被推荐人或者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填写并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附表1)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附表二)一式三份。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和《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样式、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对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依照《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及《意见》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含《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被推荐人、申请人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

优秀人民陪审员先进事迹

忠诚履职维护公正 ——记优秀人民陪审员马XX同志 马XX同志是XXX县XX镇XX村党支部副书记,2005年11月,被XX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010年7月,他再次连任人民陪审员。七年来,他先后参与陪审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240多件,是XX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优秀代表。 一、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工作能力 马XX同志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工作严谨,勤奋踏实,连年受到县、镇两级党委、县政府嘉奖。对待人民陪审员工作,他同样重视,从委任那天起,他就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陪审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为了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为了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他深感到自己法律知识浅薄,他深知,要真正做好人民陪审工作,还得从头学起,除了积极参加全省人民培审员培训班的学习之外,他还通读法院法律基础知识、陪审工作基本原则等内容,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陪审能力。他利用闲暇时间,主动听取案件审理过程,摘录相关资料,翻阅法制文献、收看法制报道等,还经常与法院同志进行交流、沟通、相互切磋、积累经验。他的敬业精神令人钦佩,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他逐渐熟悉了审判工作,在陪审工作中,他不断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越来越敢

于发表自己的见解,陪审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司法公正。 二、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马XX同志是xx镇数得上的老资历的村支书、人民调解员,他多年来农村工作的经验、群众基础和深厚的亲和力,有利于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在涉诉调解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他深知调解工作对化解纠纷、息诉罢访的重要性,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他都积极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耐心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化干戈为玉帛。 如他参与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暨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自诉人在处理邻里琐事纠纷时,被被告推倒受轻伤,由于村镇在前期处理时重视不够,引起自诉人不满,自诉人多次上访,后诉至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双方矛盾非常大,在庭审中非常激动,争执不下,自诉人坚决不同意和解。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在调解阶段,马XX利用自己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作为陪审员身份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双方当事人对他都很信任,他与当事人拉家常、打比方,循循善诱,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教育被告要有一个端正积极的认错态度的同进,引导原告依照事实和案情做让步,接受调解,在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后,双方当事人方握手言和。既维护了法律的

陪审团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观.

陪审团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比较观 ?? 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陪审制度都是一种使普通民众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方式。它有助于引入更多仅仅在司法领域无法充分具备的要素。首先弥补的是法律有时无法具备的合理性,公义性,社会道德性。然后是专业审判人员所不具备的一些其他专业知识。法律的最合理使用不只是来源于它的严格规范使用,更脱离不了社会的监督和满足公序良俗的要求。鉴于此,陪审制度合理必要。对比东方和西方的陪审制度(以中国的人民审判员制度和美国的审判团制度为比较对象),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反省和思考。 ? ??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已于2005年5月1日实施通过。我国对陪审制度改革的日益重视。结合最新的政策和法律,在三个主要的方面对比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 1.收入和经济: 中国: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美国: 作为陪审团成员有一定的津贴补助,一般是每小时8-15美元。美国公民一旦被征召为陪审员,即须到法院报到,陪审期间可请公假,但薪酬发给是普遍一致的,而非以原工作薪酬计算,至于多寡则各州自订。未被选中者,就可领取当日薪酬回家,被选中者要到开庭结束才领到薪资。 ? 2.条件和要求 ? 中国:

? 基本资格认定: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陪审员。”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陪审员。 选拔程序流程: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产生。 任前要求: 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培训,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是不同于对法官的培训的,人民陪审员一经任命,要接受必要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方面。 美国: 基本资格认定: 须具备美国公民身份,且须年满十八岁,未曾触犯重罪或现时受重罪起诉等条件,无种族及性别之限制。 美国法律规定,公民一旦被选中去当陪审员,如不按时报到,就被视作蔑视法庭,轻则罚款,重则会被“请进”监狱。未满18岁(有的州规定是21岁)、不在本地居住、不通晓英语以及听力有缺陷、有犯罪记录的美国人,没有资格担任陪审员。此外,按照美国的传统,法官、律师、医生、消防队员、教师和各级政府官员,不担任陪审员或者免除陪审义务。 选拔程序流程: 陪审员的挑选是在审理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 法官的助手从当地的选民登记手册中随机抽出候选人名单。法官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最初陪审员候选人数,有时候选人数可多达二三百人

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向人大的请示报告

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向人大 的请示报告 x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保质保量、尽早尽快地完成上级法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现将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有关内容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其中的第xx条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实施两年内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xx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调度会,明确各地要于明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倍增计划”。为迎接明年初召开的全省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推进会,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基层法院原则上要在xx年xx月底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同时提出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有条件的法院可按照本院法官人数两倍的比例增补。二、xx区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

目前,xx区人民法院共有在职在岗法官xx名,第二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xx名。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综合考虑受理案件数量及特点、辖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因素,以及满足中院从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拟在现有基础上再增选人民陪审员xx名,使人民陪审员队伍增加至xx名,为在职在岗法官的x.xx 倍。 这一名额意见已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通过。按照相关规定,提请x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这一名额进行确定。 三、xx区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条件与步骤 人民陪审员增选名额确定后,我院将会同xx区司法局,按相关步骤尽快推进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一)增选条件本次增选将参照xx年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时的条件,主要有以下x条:x、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xx周岁,不满xx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x、不满xx周岁的,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xx周岁的,需具备高中(中专)文化程度;x、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过公职;x、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非执业律师;x、非其他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 x、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xx区范围内。本

区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情况汇报.docx

区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情况汇报 区法院 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情况汇报 区人大: 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我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我院于~年9月初开始认真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刻领会精神,加强组织领导 《决定》发布后,我院先后3次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将其做为提高审判质量、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一件大事来抓,并制定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年10月我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由院长杨爱民亲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出、

选任、培训、表彰、奖励、补助、免职等)并向指导小组负责;其他各相关庭室全力协助完成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并从制度上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科学确定名额,广泛宣传动员 一是名额的确定。~年1月初,我院根据我区人口数量、案件数量、地域面积、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从我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需要,按照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不高于本院现有法官人数的规定,提出选任18名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意见,并于~年1月底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确定。2月初我院将确定的人民陪审员名额上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为配合选任工作,我院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下农村进企业”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同时通过简报、宣传栏向院内外群众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说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性质,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关注司法工作的热情。2月1日至20日,我院向全区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内容包括: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公民本人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向我院进行书面推荐。在公告期间报名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

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条件有哪些

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条件有哪些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三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一、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条件有哪些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陪审案件的范围。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1)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 二、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的产生与任期。 (1)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2)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3)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 自然首先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这方面的内容上文中已经给出了介绍。同时我国法律中还规定了,具有一些特殊情况的人,其实是不能担任陪审员。当然在我国,法院人民陪审员不能独自审理案件,往往只能作为一个陪审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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