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快XX市棚户区改造步代,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

位,完善城镇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XX市的实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乙方负责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参与XX市某地段某范围的棚户区改造项

目,改造范围为,改造范围土地面积约亩(具

体改造范围以甲方最终划定为准)。棚户区改造工程居民共计户,全部同意并积极支持棚户改造,对改造工程表示积极合作,并由甲方一次性补助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助费元。通过对此的改造,建成一个集商贸、服务、高档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社区。

二、经甲方和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市有关部门批准,享受

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

三、甲方责任

1、由甲方成立棚户区项目建设拆迁指挥部;

2、由甲方会同乙方一同制定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方案;

3、组织完成拆迁工作;

4、甲方一次性负责发放棚户区范围的旧、危房、棚亭及临

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相关费用给乙方;

5、甲方协助乙方完成改造范围内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

建设审批工作;

5、其他甲方应履行的有关义务。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改造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

的筹措与投入,自主经营管理,承担和享有本项目开发经营的风险和权益;

2、承担项目建设的各项费用;

3、按时支付拆迁工作经费;

4、按时完成共同约定的安置建设时限;

5、乙方负责制定被拆迁户的旧、危房,棚亭和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相关费用的标准;

6、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

五、其它事宜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组织搬迁工作,如甲方在此期间未能完成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平等的形式进行协商,如未达成一致意见,任何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附:拆迁补偿户名册

XX区XX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讨论稿)

为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维护好群众利益和实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强力推进城市建设,遵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精神,妥善解决好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减少拆迁纠纷,加快推进XX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X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借鉴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成功的做法,结合本棚户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为重。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妥善解决棚户区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促进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住有所居”。

2、群众参与、社会监督。依法维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和谐拆迁,阳光操作,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3、统筹兼顾、合理补偿。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各

种利益关系,使补偿安置工作做到既合法又合情合理。

4、用足政策、统一标准。坚持与国家、省、市征收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适度的补偿安置标准,保持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明确任务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同新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工作。

二、房屋征收部门:XX区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XX区XX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四、征收拆迁范围

XX市XX棚户区改造项目(建材五金灯饰市场)总体规划蓝线图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构筑物。根据具体规划功能布局,分步实施。

五、征收实施期限

自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地块的房屋征收。

六、搬迁期限

自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

成搬家并腾空被征收房屋。

七、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

坚持改造与发展并重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以实物安置进行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被拆迁房屋的类型以郴州市房产局产权登记簿上所登记的类型为准。(一)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成新等,按评估价格或协议价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估价方法按《X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X政办发〔xx〕XX号)为基准价(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征收人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再上浮10%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

1、房屋类别按X政发〔xx〕X号文中附件3《XX市城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和基准地价表》级别范围划分。

2、产权门面以及产权证载明用途为住宅而现用于经营性用房的,且具有合法有效工商、税务登记证照的门店,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性质的门面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门店经房屋征收部门核实审查认定后,按现行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征收人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再上浮10%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

3、实行货币补偿的产权门面和核定的经营性用房,可另外享受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助费,补助标准按照实际月租金或者参照周边非住宅的市场月租金平均价格一次性给予6个月补助(仅限被征收人享受)。

(二)产权调换。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由北湖政府同新棚

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统一指定安置房的位置,按被征收房屋原有

合法建筑面积实行1:1.3进行住宅产权调换,互不找差价。住宅产权调换的偿还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1、被征收户住宅产权调换在服从指挥部指定的安置房前提下按原合法有效面积1:1.3的比例安置后,补偿安置房屋面积仍不足45㎡的,按《XX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X政办发〔xx〕XX号)所确定的同类地区45㎡予以补足。棚户区非住宅(非住宅已改为住宅用房的除外)房屋征收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2、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户型的住宅产权调换面积,不足被征收房屋原有产权面积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征收时段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超出被征收房屋原有产权面积部分应结算差价,超面积20㎡(含20㎡)以内的,按2780元/㎡结算;超面积20㎡以上(最多不得超过30㎡)的按市场优惠价4580元/㎡结算。

3、门店产权按同等楼层进行调换的,被征收产权门店现有合法建筑面积调换新建产权门店同等的建筑面积,互不找差价。新建产权门店不足原有产权面积按现行征收时段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超面积(最多不得超过20㎡)的第一层产权门店按市场优惠价21800元/㎡补差结算,超面积的第二层以上按市场优惠价8800元/㎡补差结算。 *********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1、政府指导、委托开发、市场化动作的原则

2、统筹规划、规范操作、分步实施的原则

3、依法合规、利民惠民、合理补偿安置的原

则 4、政策指导、配套规划、和谐推进的原则第二条、改造范围 B 区是指

第三条、拆迁补偿规定

棚户区改造是按经济适用房模式动作、享受国有工矿棚户改造优惠政策、委托开发的惠民工程。现参照**市大企业棚改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及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拆迁补偿的对象和方式

拆迁补偿的对象为原产权户,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 2、补偿费用内容

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提前搬迁奖励费。 3、各种费用计算办法

(1)拆迁补偿款=补偿基准价×证载面积×成新调节系数×楼层调节系数×产权比例补偿基准价:551元/m2

补偿基准价包括正常的拆迁补贴、装饰补贴、政府补贴等所有与拆迁相关的费用

成新调节系数=1-[(旧房建成年数-3年)÷10]×0.03 楼层调节系数:

(2)搬迁补助费:(3)临时安置补助费:

正常过渡期内(多层18个月,高层30个月),按证载面积计算,2元/月.m2;超过正常过渡期限的天数,按双倍补发(不足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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