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致家长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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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国家及我市学生资助政策,确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与您分享,请您仔细阅读。如果您家庭情况符合其中一类评定条件,请在9月25日前向学校递交申请书和相关佐证资料,学校将根据您的家庭情况开展评审和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和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籍在我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申请对象和上交资料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孤儿。

5.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村(居)委会、镇民政部门盖章

证明以及主要负责人签字,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病例,贫困证明)。

7.所有申请学生上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学生本人的)、父母一方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学生本人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资助程序

学生申请——学校评审——学校公示——教育部门审核——资

金发放(以教育局发放时间为准)。

我校的资助工作将严格遵循上述要求和时间,请符合政策要求的家庭按时间准时报名,凡逾期不递交申请的家庭作自动放弃处理。

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小组

学校名称:

家庭经济情况告知书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班级:

我的家庭情况属于以下(¨内打√):建档立卡家庭

农村低保家庭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

学生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以上都不是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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