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告知函

附件四:

办理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告知函

贵单位在区路正在进行工程施工,在贵单位工地及其周边米范围内已敷设有地下燃气管道。为使贵单位的施工能顺利进行,同时又确保地下燃气管线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贵方在施工前请到我司办理确认地下燃气管线走向及其位置的相关手续,并与我司签订《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2.贵方在施工中遇到地下燃气管线走向不明,管线位置不确切的情况,请与我司巡查员联系,联系电话,在我司巡查员的监护下,用人工开挖断面以确定燃气管线的走向及其准确位置。

3.请贵方在施工工地内对已确认地下燃气管线走向及位置的上方,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确保整个施工期内警示标志完整、有效。并对管线采取确实有效的保护措施。

4.贵方因施工需要在已埋设有地下燃气管线的路段开设临时道路及路口,在没有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前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机械、车辆不得碾压。

5.贵方若因施工确实需要迁移或拆除燃气管道设施,请贵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到我司办理管道迁移或拆除手续。

6.PE燃气管及钢质燃气管的防腐层易损,因此在施工中应特别小心!燃气管道及设施附近区域应采用人工开挖,切勿用机械开挖。

7.若在施工中意外损坏燃气管道及高施。请即拔打24小时抢修电话25199999向燃气公司报告。由于贵方施工不当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遭受损坏发生燃气泄漏,甚至造成燃气事故,贵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为了贵我公司的共同利益,让我们密切合作!

谢谢!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岗管道气分公司

签收人:签发人:

签收日期: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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