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指界通知书

土地确权指界通知书
土地确权指界通知书

指界通知书(存根)

编号:

承包方(代表)姓名:

指界时间:年月日午时

集合地点:

通知日期:年月日

通知方式:□直接送达□电话通知□其他方式(需备注)

通知签收人:

送达人:

(盖章)

--------------------------加盖骑缝章----沿此线剪裁--------------------------

指界通知书

编号:

兹定于年月日午时对你(□户/□个人/□单位)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情况到现场进行指界,需你(□户推选代表/□本人/ □单位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到集合地点配合调查指界。届时请携带有效身证明书(□和委托书)按时出席调查指界事宜。

未按时出席调查的,按违约缺席调查处理。

集合地点:

(盖章)

年月日

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

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 刑事,有关刑法的,在刑事调查中,任何违犯法规的标记已被消除;应受刑罚、处罚或惩罚的。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范文一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 ) 民初字第号 : 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 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年月日 注意: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两个作用: 第一,它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丸案审理该纠纷,它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己经开始启动。 第二,它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一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告知原告的权利、义务。 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范文二 × × × ×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 × × ×) ×刑监字第× ×号× × ×: 你就_申诉一案,现在本院申诉审查庭立案审查,承办人 ,书记员(联系电话:010-852-6______)。 特此通知。 (院印) × × × ×年× ×月××日 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范文三 ______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 字第号 ___________: 本院已接到你(单位)与______一案的执行申请书。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移交______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申请执行的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执行程序,履行法定义务。 二、限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5日内,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存款、劳动收入、投资、固定资产、票证、承包收入等)或债权向本院举证,如不能在此期限内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法对本案中止或终结执行。 三、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三条和第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____支行本院收费点预交申请执行费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元,合计_____元。需转帐的,收款单位名称:_______人民法院,账号: __________(用途:法院预交执行费) . 四、逾期不交者,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土地权属证明范文

土地权属证明范文 土地权属证明书 土地权属证明我们这要进行城镇地籍调查,未经登记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要提供土地归属证明,我们属于未经登记的个人土地,请问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可以包括哪些?因为已经居住20多年,老地契已经遗失,可以提供其他证明吗? 可以提供房产证、村委会证明等 一、适用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包括:出让、转让、赠与、继承、更正、异议、更名、更址、抵押、租赁、查封、预查封、用途变更、分割合并、权利证书补发或换发等 二、办理土地登记应提交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 __明材料 个人应当提交 __或户口簿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指模; 企事业、机关单位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__、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具土地登记法人代表 __明书(原件)(以上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成年人的土地权利,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并提交监护人 __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__明;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 __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以上材料涉及共同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各自提交。(如:抵押、租赁、共用宗地) 3、土地权属证明

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登记 (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依法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4)依法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5)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农村土地纠纷确权申请书

农村土地纠纷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的土地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请求确权地块名称:,位置:,面积:未定。 二主要事实 一九七九年农村土地分包到户时,当时XX镇压八甲村第一小组将笼古了口分包给高XX一家三口作为其承包地。由于当时此地块位于牛路边,来往牛马糟蹋严重,生产队队委决定不丈量该土地,只是明确四至线为东至二队水沟边,南至牛路边,西至林跃能开慌处老地埂为界,北至山脚老路边。1999年,发包方XX镇压XX小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XX一家根据云法发(1997)43号文件规定及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协商,从新签订了《农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该合同书明确笼古了口为高XX家的承包土地,同时载明该宗地的四至和面积,对该宗地未进行认真丈量,将该宗地块面积写

明了1.2亩,但该宗地至原牛路实际面积比合同书上所约定的面积稍大。高XX死后,2009年月,高XX妻子黄XX由于没有劳力,决定将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成员黄ZZ。在2010年4月,为方便交通,XX镇压八甲一村民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将经过高XX家承包地的笼古了口的南边牛路改告成简易公路,因简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为牛路改造使争议地块发生变形,从而模糊了本属于XX小组集体土地牛咱与高XX承包土地的界线。2011年3月,八甲二组村民吕XX无视XX小组和高XX属于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XX小组和高XX的土地,将碎石等杂物堆放在申请人的集体土地和高XX家承包地上,妨碍了XX小组和高XX家对该宗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侵害了XX小组和高XX家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行为。XX小组村民和高XX一家为此多次与侵权人吕XX交涉,但无任何结果,并说那里是他慌的土地,无奈只好向人民政府反映,望人民政府为我们XX小组全体村民作主,排除吕XX的侵占行为。同时,为我们XX小组与高XX家的土地界线确权,明确双方的界线。 上述事实有书证文山州农村农村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以及当时分包承包土地的村干部证明可以证实。事实证明:该争议的土地及简易公路边土地属于XX小组村民所有,吕XX在上面堆放碎石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仅供参考,需依照当事人实际情况来填写,如有必要可以让律师代笔)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为统一执行案件立案、结案标准,规范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本意见所称执行案件包括执行实施类案件和执行审查类案件。 执行实施类案件是指人民法院因申请执行人申请、审判机构移送、受托、提级、指定和依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可强制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事项予以执行的案件。 执行审查类案件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请示、协调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事项的案件。 第二条执行案件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机构进行审查立案,人民法庭经授权执行自审案件的,可以自行审查立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移送执行的,相关审判机构可以移送立案机构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立案机构立案后,应当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申请人发出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的执行案件,应当予以立案,并纳入审判和执行案件统一管理体系。 人民法院不得有审判和执行案件统一管理体系之外的执行 案件。 任何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立案即进入执行程序。 第四条立案机构在审查立案时,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执行案件的类型代字和案件编号,不得违反本意见创设案件类型代字。 第五条执行实施类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但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保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恢复执行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恢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第六条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 (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办理结果:《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一、收件 收件部门: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条件:1、项目用地依法由区县政府审批,由区县分局办理划拨手续; 2、符合《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北京市实施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 3、已取得政府用地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4、已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居民和原用地单位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5、建设项目经计划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并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6、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内容包括: (1)划拨用地的基本情况; (2)建设用地范围内原产权单位与居民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情况;(3)申领划拨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理由。 2、政府用地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3、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比例尺相同的蓝图(三份); 4、项目用地范围内居民和原用地单位的拆迁安置补偿结案证明;

5、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6、土地使用者法人资格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收件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收件单》,然后在0.5个工作日内转交土地利用科(耕保征地科)。 时限:0.5个工作日 二、受理 受理部门:土地利用科(耕保征地科) 标准:同收件条件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利用科(耕保征地科)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经办人员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含收件当日),按照受理标准进行详细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予以受理,需补正材料的,应出具《行政服务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不予受理的,经科长同意,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应出具《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转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土地利用科(耕保征地科)未按时作出不予受理或未提出补正材料的,视为受理。受理日期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行政复议配套制度

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 第一条接待人员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接待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熟悉和了解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在接待中能正确回答和处理行政复议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条接待人员在接待行政复议当事人时,应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句亲切的问候,一心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第三条接待人员接待行政复议申请人,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填写《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表》、《行政复议收件清单》、《行政复议申请附件目录》,并由申请人核实后签字确认。 第四条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接待人员当场登记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的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交申请人核实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申请人以邮寄、传真、网络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接待人员应在收到之日,通知申请人于3日内到场进行确认,申请人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前来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六条接待人员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就是否符合行政复议受案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第八条对不属行政复议申请范围或者不属本级政府处理的行政复议事项,接待人员应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告知解决行政争议的其他救济途径。 第九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第十条对在接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行政复议立案制度 第一条复议机构工作人员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三日内对复议申请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申请人是否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是否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范围; (五)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 (六)是否在法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且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进行举证。 第二条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填写《行政复议立案审批表》,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于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领导签批。 第三条经领导批准,同意立案的,由案件主办人填写《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和《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分别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不予受理的,由案件主办人拟定《不予受理决定书》报主管领导签发,并在法定时限内送达申请人。 2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市国土局、市城中村改造办二○○八年九月八日) 为了规范城中村改造中土地确权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操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在国务院批准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的城中村,经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村委会转为居委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股份公司后,均可以申请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二、操作程序 (一)申请改造后的股份公司申请土地确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确权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该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 4.区政府关于完成无形改造工作的文件。 5.公安机关关于完成农转居工作的确认文件。 6.股东(或居民)大会关于同意办理土地确权和申请用地的决议。 7.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8.规划定点图及勘测成果表。 9.超过城中村改造用地标准的,附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的剩余土地收购储备协议。 10.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确权,应当如实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1.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确权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经初审,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确权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确权 1.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土地确权申请后,应会同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申请确权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地籍调查结果有关内容,必要时,可以就有关事项向申请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询问。2.经审核认为可以依法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将拟确权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同意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发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确定申请确权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申请人可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申请人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登记发证申请人持确权文件及其它土地权属登记资料,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 主题词:城乡建设城中村土地通知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

附件2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6月

目录 1.行政许可委托书 (1) 2.行政许可申请书 (2) 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 4.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5) 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6) 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7) 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8) 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 (10) 9.陈述(申辩)笔录 (11) 10.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12) 1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13) 12.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14) 13.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 (15) 14.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 (16) 15.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 (17)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 (18) 17.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19) 18.(行政机关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 19.(行政机关名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1) 20.行政许可延续审批表 (22)

2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23) 22.(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延续决定书 (24) 2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6) 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7) 2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变更决定书 (28) 27.行政许可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 (29) 2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30) 2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31) 30.(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32) 3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 (33) 32.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34)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国土资源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统一制定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文书格式》不再使用。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收件登记单 交件人收件人 申请人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电 话 委托代理人电 话 序号申请文件名称页数备注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名 称) 地址 法定 代表 人 职务 及电话 委托 代理 人 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 (名 称) 地址 法定 代表 人 职务 及电话 请 求 事 项 事 实 及 理 由 (本栏写不下可另附页) 附证据材料份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委托人)因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权属争议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代理。委托的代理事项和权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通知书 (文号)(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审查,符合《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厅)已受理,特此通知。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章) 年月日

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08〕119号

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档案管理办法 民发〔2008〕119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民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民政部门、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民政部门,应当整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形成的文书材料、声像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归档。 第三条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承办机构应当在结案后3个月内完成案件文件材料的初步整理,由直接负责人审核后移交本机关档案管理机构。 本机关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案件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四条整理案件文件材料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清除重份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材料; (二)破损的文件材料要进行一定的修裱; (三)字迹容易褪色的文件材料要制作复印件; (四)纸张过大的文件材料要折叠,纸张过小的文件材料要粘贴在A4规格的白纸上,装订线部分有文字内容的文件材料要加贴衬纸; (五)信封上要保留邮票或者专递记录; (六)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应当拆除。

第五条案件文件材料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则立卷归档。 立卷分为正卷、副卷。主要文书、反映外部程序的材料归入正卷;集体讨论记录、请示与批复、涉及秘密的材料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程序材料归入副卷。正卷、副卷编制同一个案卷号。 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形成的案件文件材料分别立卷,编制同一个案卷号,用A、B、C卷区分。 案件文件材料较多的,可以分开立卷,编制分案卷号。 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凡是能够附卷的应当编写证据目录,附卷保存;不能附卷的,应当装入证物袋,注明年度、案由、案卷号等事项,随同本案卷宗归档。 第六条卷内文件材料排列,应当将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诉讼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等结案材料排在前面,其他材料应当按照形成的过程依顺序进行排列。(案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排列顺序参照附件1)。 第七条卷内文件材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逐页连续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有文字页面的正面右上角和背面左上角。照片、图表等正面难以编写页号的,可以编在背面左上角。 第八条案卷内应当附文件目录和备考表(见附件2图1和图2)。 卷内文件目录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一)在件号栏目,填写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每份文件编一个件号;有证据目录的,可以保留原证据目录,将证明一个事实的证据目录编一个件号; (二)在责任者栏目,填写制发文件的组织或者个人; (三)在文号栏目,有文件发文字号的要填写文号;

土地确权申请书

土地确权申请书 导读:土地确权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霍家村一组界内两条荒沟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 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松洲区夏家乡霍家村委会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霍家(村委会所在地)、二组前水泉、三组后水泉、四组敖包沟、五组房身沟。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详见地图)。 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前洞沟,又名二道沟。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鸡冠山,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2000年春天,为防止水土流失,一组进行了治理,用推土铲将

土坎推平,形成大坝,并在南侧斜坡挖了鱼鳞坑(见光盘)。 2002年在李永任一组组长期间组织一组村民投入义务工在该荒沟内栽植了树木。当年发生火灾,部分树木被烧毁。2003年又组织一组村民进行了补种,大约有杨树150余棵,现该树木仍在.(一组村民李永、赵强证实)在沟内有一组村民赵强的承包地合同书。 2007年9月末,一组村民准备进一步治理该沟和山坡时,遭到村支书吴富的阻拦,说已发包给乡干部李某了。直到这时一组村民才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书记与其理论,书记说霍家村委会就是我说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二主要事实 原来早在2000年12月30日,村委会就将这条荒沟以6000元的价格发包给了乡干部王清,承包期限为50年,用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争议的第二块地是位于一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间的一条荒沟,该沟长约2.75公里,宽窄不一。这条沟将一组40户村民隔为南北两部分,此沟是一组村民出入的必经之地。在这条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20007年9月12日承包给了刘枝(王清之妻)50年,承包费21000元。 两份合同,村委会均未征得一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对外发包。不但侵害了一组村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而且也剥夺了一组村民的优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细则(草稿)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权的监督与制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公正高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执行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执行权的行使遵循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对执行行为的内部监督,规范执行实施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分段集约执行与承办法官负责制相结合,特殊案件特别处理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执行公开原则。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和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四条坚持和解优先原则。执行人员应当将和解理念贯穿于执行各环节,促进和谐执行,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执行流程实施信息化管理。案件的立案信息、执行进程信息、执行结果信息等均在案件管理系统中予以纪录,并允许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 第六条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实行合议制。 第二章执行机构职责分工 第七条全市法院执行局应当按照分权运行机制设立执行实施、执行裁决部门,分别行使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暂时无法设立下设部门的,可以确定不同人员组成合议庭,执行中的裁决事项和重大事项,提交合议庭讨论决定。 第八条执行实施部门全面负责执行案件的实施工作。具体实施财产调查权,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财产控制权,拘传、罚款、拘留决定执行权。 执行人员和执行案件较多的法院执行局可以在执行实施部门下设若干执行小组,对不同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执行裁决部门负责行使执行裁决权及办理其他综合事项。主要的裁决事项为: 1、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退回立案庭; 2、对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书进行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裁定不予执行; 3、裁定变更、追加执行主体; 4、裁定以物抵债和确认拍卖、变卖成交结果;

国家赔偿申请决定书

国家赔偿申请决定书 国家赔偿申请决定书范文一 赔偿请求人:***,男,73岁,蒙古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郭建平职务:县长 住所地:**县****镇 请求事项: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磴口县人民政府因违法行政给赔偿请求人杨玉林所造成的一切损害依法承担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1995年1月1日,本人响应***盟委、行署和***县县委、政府关于开发乌兰布和沙漠的决定,怀着一腔报国之心,与磴口县沙金苏木签订了定开发治理额尔特坑南沙滩1000亩沙漠的合同,并在磴口县公证处作了公证。之后,我带着两个儿子和十几年经营照相馆、修理铺积攒下来的资金,一头扎进乌兰布和沙漠,开始了对承包土地的开发和治理。经过努力,我结合沙区的实际首创了井灌打井提水灌溉的方法,投资15万元打了5口深水井,投资21万元开垦可耕地300亩,在开发的1000亩沙地上种了3000多棵白杨树、500多棵果树和小麦、玉米、籽瓜等农作物。正当我的开发取得初步成果的时候,1996年9月12日,沙金苏木团结嘎查书记沙拉扣、村长尹馒头及沙金苏木土地资源管理站站长杨五

和村民敖腾(尹馒头弟弟)、李延宝(尹馒头大舅哥)五个人,开着两辆推土机到了我开发的土地上,借口以沙金苏木当时给我划的地不是当前的这块地为由,要给我重新划地。对此,我当然不能接受。但他们强行将推土机开入我开发的土地,将我承包区内的一口机井添埋,推倒杨树300多棵,霸占耕地600余亩,其中100多亩是已经开始耕种的好地。事发第二天,我即找到当时沙金苏木的党委书记李荣滨反映了情况,又向分管政法的李再河副县长作了反映。李县长让我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此事。1996年10月3日,我向磴口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状告沙金苏木政府私自重新划地并授意杨五等人侵权抢地。但在诉讼开始之后,磴口县政府却徇私舞弊,通过非法发放土地证和违法进行土地等一系列行为,使土地权属问题成为该案的焦点。导致我的案件一波三起,让一桩简单的民事案件变成一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交织的复杂案件。现在案件虽然历经20xx年,却由于磴口县政府的从中作梗,导致法院认定我的承包合同效力待定,使案件一托再托,我至也未能得到补偿。我认为,磴口县政府的违法行政行是造成我案件迟迟得不到公正解决和得不到赔偿的主要原因,已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土地确权纠纷申请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4514741173.html,) 〔土地确权纠纷申请书〕 土地确权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 确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土地确权纠纷申请书,希望对你有帮助。 土地确权纠纷申请书【篇一】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西安市区村民委员会经X年X月X日市城改办文件批准,进行城中村改造,公司为西安市区村民委员会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公司。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 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8]157号)要求,

西安市 XX区村无形改造工作已完成。按《关于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85号),经X年X月X日公司全体股东大会研究决定,现申请办理将原西安市区村民委员会在区的X宗,共亩集体所有土地(其中亩为建设用地,亩为农用地,亩为未利用地)依法确定为国家所有。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特此申请 公司年月日 土地确权纠纷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刘明山,男,汉族,生于 1933 年 11 月 6 日,贵州习水县人,住本县官店镇先丰村湾头组。农民。被申请人刘天万,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第三人刘天树,男,汉族,出生年月不详,籍贯、住址、职业同上。系先丰村湾头组组长。请求事项请

求镇人民政府依法将棕树丘耕地(田)的使用权确定给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将该耕地归还给申人。 事实与理由 1983 年 8 月,申请人从同居一排房子的陆昌友手中以 350 月的转让金转得土地一块,地名为棕树丘,当时在场人有刘明万、刘光龙、刘应云等人,被申请人使用该土地至今。 1987、 1988 年曾有人无理争夺,当时乡领导陆久堰、陆远州先后来了解情况后宣布该土地的使用权归申请人,仍由申请人管理使用,同时还给申请人增加公粮 200 斤。申请人在管理使用期间,一直按国家规定上缴农业税和各项提留,直到国家免收农业税为止。2010 年 9 月被申请人刘天万以该地为本组组长(第三人)以现金 5300 元卖给他为由,强行进行耕种,遂发生权属争议。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制止申请人和第三人的不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望政府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为盼!

建设部关于印发三新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建设部关于印发《“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 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标[2005]124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对“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简称“三新核准”)事项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 设领域的技术进步,我部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建设部机 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以及《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三新核准”事项的特点,组织制定了《“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设部 二00 五年七月二十日 “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规范“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以及《建 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核准”行政许可(以下简称“三新核准”)事项的申请、办理与监督管理。 本实施细则所称“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与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或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 合理利用以及其它社会公共利益,且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规定又没有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的情况。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拟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当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按照行政许可决定的要求实施。 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不得在建设工程中采用。

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____人民法院 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执字第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审查,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本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领执行款的,须特别授权。 三、其他: 执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即“人民法院”。法院名称一般应当与院印文字一致,但基层人民法院应冠以省、市、自治区名称。法院名称应当写全称,如果是涉外执行文书应当在法院的前面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名称,一般用2号老宋体字。 2.文书名称,即“受理执行案件及缴款通知书”。文书名称应当写在法院名称的下一行,一般用1号老宋体字。 3.文书编号,即“字第号”。文书编号用3号仿宋体字。文书编号的内容和顺序为:年度。在括弧中填写制作本文书的年度,如:“”; 制作文书的人民法院的简称。通常是把人民法院名称中的具有代表意义的一个字

作为简称,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可简称为“朝”; 案件类别。民事案件简称为“民”;行政案件简称为“行”。 执行程序的代字,即“执”。 案件的顺序号。即本类文书年度内发文序号,一般是从1号开始逐次填列。 例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XX年制作的第24个执行程序民事裁定书的文书编号可写为:“朝民执字第24号”。 应当注意的是,文书编号应当按照“一案一号”的原则统一编制案号,同一执行案件的法律文书文号应当统一;同一执行案件需制作多份执行文书时,应在原案号不变的基础上,在文号尾部加,“一x”。 二、正文 1.抬头写明申请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 2.说明本院决定立案执行情况。在“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执行……一案”的空格内分别填写收到申请执行书的时间,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3.通知事项。主要包括: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一、目录 (一)行政复议对外文书参考文本 1、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2、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3、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4、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5、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6、行政复议告知书 7、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8、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 9、行政复议决定延期通知书 10、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 11、行政复议委托鉴定函 12、行政复议调解书 13、行政复议决定书 14、行政复议决定书(终止) 15、行政复议决定备案报告 16、行政复议监督通知书 17、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通知书 18、行政复议意见书 19、行政复议建议书 20、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21、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22、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催告书 23、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书 24、行政复议强制执行决定书 25、送达回证

(二)行政复议内部文书参考文本 26、行政复议****审批表 27、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笔录 28、行政复议听证笔录 29、行政复议调查笔录 30、行政复议案卷目录 (三)供当事人使用的空白文书样本 31、行政复议申请书 32、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样本 33、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34、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收据 35、行政复议证据清单 3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7、授权委托书(一) 38、授权委托书(二) 39、复议代表推选书 40、行政复议调解协议书 41、行政复议调解笔录 二、文本: (一)行政复议对外文书参考文本 行政复议格式文书参考文本1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复[****]**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你(你们或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名称)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已经收悉。经初步审查, 需按以下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补正: 一、**** 二、**** ………… 行政复议申请补正材料,请在收到本补正通知书之日起**工作日内提交,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范文一 :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法定时间为20个工作日)办结。请于年月日凭本通知书来领取许可结果及办理相关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已一次性告知我该申请事项的所有相关内容。 申办人签收(签字):卫生行政机关(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范文二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所送的下列(补正)材料:

1、 2、 3、 4、 5、 6、 经审查,你所送的上述(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主管机关印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范文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__________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企业自印发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决定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受理。 _________(税务机关许可专用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篇一:受理案件通知书(发给原告)】 xx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2)xx省x(级别)字第号 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本院决 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 名称与条款,由法官填写)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15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 院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一份,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年月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同志,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电话 单位全称:单位盖章: 性别 年在我单位任月日 , 附件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事由:代理权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此致 湖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事由:代理权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此致 湖广省高级人民法院 【篇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 )民初字第号 : 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账号:。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年月日 要点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两个作用: 第一,它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审理该纠纷,它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启动。 第二,它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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