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与信息反馈制度

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与信息反馈制度
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与信息反馈制度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用血,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班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

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班记录,每月底盘存库存血液一次,统计数据报表财务科。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高州市中医院血库资料

血液贮存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提高输血治疗效果质量。经治医师必须认真履行填写输血申请书、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严格执行输血前检验的采样、送检、核对制度。血库工作人员应根据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做好输血前的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检测以及ALT、HBsAg、 Anti-TP、Anti-HCV、Anti-HIV1/2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或家属。认真做好交叉配血工作,做好血液出入库登记并做好各项记录。

二、血库负责质控工作专职人员应每日定期检查各项相关检测记录,每天有四次贮血冰箱温度记录,每隔6小时做一次记录。每天做室内质控并做好记录。发生问题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有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与茂名市中心血站联系: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四、当血液保存期过期时应该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做好报废血

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上报医务科做好相关记录。

五、输血完后,护士要认真填写好《不良反应回报单》与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血库2~6℃保存至少1天,并做好登记工作,后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六、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输血反应,尤其是输血开始15分钟,护士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皮肤变化,密切观察有无先兆输血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并及时处理。若出现严重的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即刻通知医生及时处理。输入生理盐水,余血和输血器送回血库,进行分析原因并通知医生,及时做好输血疗效后的评估记录工作。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内部信息反馈制度

内部信息反馈及重大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内部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应对已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确保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上级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工作,接受工作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规定的完成任务的期限届满后1日内,就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上级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其中重要工作其成果以非文字形式体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反馈。 集团办公会布置的工作由接受工作任务的单位于每周六上午前将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收集汇总后在下次办公会上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集团公司月度重点工作计划上布置的工作由各项工作的监督考核人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进度情况,每月月底集团召开月度重点计划完成情况汇报会,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汇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对于已发生的非职责范围内可以处理的事件,或者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包括班组、车间、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公司、集团各中心)管辖围内发生的其他重大事件,应当逐级上报。其中属于突发事件不作紧急处理可能导致更大损失的,应当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的1小时内逐级上报。 第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及集团所有员工从客户处得知的有关质量、产品交付等有关信息,应当逐级上报。(对于客户重大质量、停线等问题,各单位在接收到客户的质量、停线等问题的投诉考核单后应在第一时间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送呈集团有关领导批示,并将批示意见反馈至有关单位、部门,有关单位、部门按照集团领导的批示意见组织对问题的调查及原因分析,向客户作出意见反馈。)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及集团所有员工对于已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包括在集团范围内的公共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应当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 第六条凡在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火灾事故、打架斗殴及盗窃等事件,应当向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报告。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能够处理的,应当立即处理并于事后按前述规定分别向公司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中心报告;不能处理的,应当分别报公司主管领导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处理。 公司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向集团领导汇报。 第七条凡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应当向所在公司质量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公司质量主管部门能够处理的,应当立即处理并于事后按前述规定分别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集团主管质量工作的有关领导报告;不能处理的,应当分别报公司主管领导和集团分 1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及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职责 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 3.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工作制度 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 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4.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 2?6 °C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 C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3冷沉淀存放于-30 C以下有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7.4血小板(机采)保存于22 ± 2 C的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 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 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呈冻实状态,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8.3液态保存血小板标识清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凝集、无纤维蛋白析出和气泡,血袋无破损。 4.9冰箱温度每天记录四次冰箱温度,并随时观察冰箱情况。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 4.10.1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将不同血型的全血和成分血分别在单独储血设备内存放,并对每一个储血设备进行明显标识。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4.10.4冰冻血浆、冷沉淀应按血型整齐存放在专用低温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10.5单采血小板应单层、整齐摆放在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不得紧密堆积。 4.11库存血液配发原则 4.11.1值班人员每天应及时作废过期的配血记录,选择可供配血的血液记录时应遵循由旧到新的原则; 4.11.2血液发放时也应遵循由旧到新的原则,以确保库存血液得到合理周转,既为临床提供高质量血液,又避免血液浪费。 5 相关文件 5.1《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 5.2《交叉配血管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完整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建设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工程及建筑构件,均应按照本规定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委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暂不实行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和相应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 (三)掌握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四)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 (三)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对监督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地区或本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第七条市、县建委(建设局)应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信息反馈及管理机制

虎拜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反馈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了更好的了解并满足客户的需求,发掘各类有利于公司业务管理的可行性改善建议,树立起全员持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开信息通道满足客户需求的意识,不断的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以提高公司系统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 2、为了机构间的纵向、横向的沟通、协调与联系,通过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和方法,使信息在各部门间得到及时传递,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的机制,确保政令及信息畅通,存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在内部形成团结协作,目标一致,和谐融洽的经营氛围。 二、类别与内容 内部信息反馈分为五个类别,具体如下: 1、公司下达的政令、决议、计划、精神等; 2、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问题难题; 3、内部员工合理化建议、投诉、举报及重要问题反馈; 4、客户的建议、意见与投诉,包括合作客户及消费客户; 5、客户体验测试,包括网站平台功能、各项服务流程及标准; 三、信息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反馈管理由总经办统筹,各部门负责人、客服部及人力部、总经办各岗位负责具体执行,分工如下: (一)总经办 1、负责建立信息沟通反馈管理标准并监督执行; 2、负责建立总经理信箱(并开通电子邮箱),对内部员工合理化建议及重要问题;的收集、传递、审核、督办、存档; 3、负责落实各项流程、标准、功能的体验测试及整改跟进; 4、负责各部门反馈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二)人力资源部 1、负责内部合理化建议、投诉、举报信息中反馈问题的审查、督办及部分整改意见的执行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1、负责各项政令、决议、计划、精神等的下达与执行; 2、负责职责内部门各项难以解决问题的呈报; 3、负责本部门员工合理化建议、投诉、举报及重要问题反馈的分析应用及必要信息的下情上传; 4、负责落实本部门各类客户的建议意见、投诉的收集、传递、处理及反馈;(四)网络客服部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 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 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 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0C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 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 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 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 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编号:SY-AQ-0840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random inspection system

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以巡检抽查为主要方式。 2、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过程中,主要监督抽查内容如下: (1)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资格。抽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2)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按照质量监督计划,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工序进行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 3、每次监督巡检,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填写监督记录。对巡检中发现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监督人员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督站。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有

关规定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报监督站备案。 5、抽查结构(地基基础、主体)工程检测制度的落实情况。 6、抽查见证取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7、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及时将质量抽查情况上报。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酒店信息反馈沟通协调制度

酒店信息反馈沟通协调制度 一、宾客信息反馈制度(制度编号:JB075) 1、信息反馈的原则 (1)及时 要求对宾客信息的反馈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问题,保证信息集散渠道畅通,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传递层次,使酒店领导及有关部门能及时掌握客情及服务工作情况,以便迅速作出处理、调整、控制及改进。 (2)准确 坚持实事求是,注意信息反馈的准确性,确保反馈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要求有关资料、统计数据、原始记录齐全、完整、无误。 (3)适用 要善于对信息进行过滤、分类和综合,分清主次,区别急缓;善于在纷纭繁多的各类酒店信息中找出带根本性的内容,既要避免信息匮乏,缺乏全面性,又要防止事无巨细,不加筛选,缺乏系统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应适合本酒店的实际。 2、宾客信息反馈系统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能 (1)宾客信息分二级管理,各级信息管理中心必须指定一名信息员(质检员兼职亦可),负责宾客信息的处理工作。 (2)酒店信息管理店级中心设在总经理办公室(质量管理部),主要负责: ①建立和健全宾客信息反馈系统(见附表一),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畅通,反馈快捷、准确。

②指导、检查、督促并考核宾客信息管理部级中心的工作。 ③做好宾客信息的整理、分析、传送、统计等方面的工作。 ④做好宾客信息资料的归档、台帐登记工作。 ⑤做好宾客信息汇总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酒店领导作汇报。 ⑥为处理好宾客信息所反映的事件或情况及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提供意见或建议。 (3)宾客信息管理部级中心分别设在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销售部、保安部、旅行社等直接为宾客提供服务的部门,主要负责: ①按宾客信息反馈的原则和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宾客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②按不同信息的处理要求,设立宾客信息传送台帐,把本部门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送到信息管理店级中心。 3、宾客信息反馈的途径和方式 (1)酒店前台管理人员要定期保持与各类型客人的接触,或者在酒店客人活动的各种场所与客人直接交谈,了解客人的意见和反映,掌握第一手资料。 (2)酒店大堂设立大堂副理,其作用一方面是处理好宾客投诉;另一方面是具体了解宾客对酒店服务的意见、感受及改进的建议,并以此写成书面报告。及时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 (3)每间客房内设置《宾客意见征询表》,征询表详细开列客人所接触的酒店各个部门和服务设施,征询客人对其服务满意是否;询问客人为何选择在本酒店住宿,对本酒店最感满意的是什么,最感需要改进的是什么,下次是否再选择本酒店等等。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 就是否合格,血袋就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就是否清晰、内容就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 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 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与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0C保存,血浆与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 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 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 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与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与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 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就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与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与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血液贮存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根据血液贮存质量检测规范,做好各项记录。 二、输血科负责质控工作专职人员应每日定期检查各项相关检测记录,发现问题 时应及时向输血科主任报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有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与唐山市中心血站联系: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四、当血液保存期过期时应该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做好报废血液与医疗废物的处理 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五、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d,后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卫医政发〔2010〕35号

卫医政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应由具备一定透析护理工作经验的初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的担任。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医师、护士和技师的配备应当达到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血液透析室医师负责制定和调整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处理患者出现的并发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护士协助医师实施患者透析治疗方案,观察患者情况及机器运行状况,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透析机和患者的数量以及透析环境布局,合理安排护士,每名护士每班负责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应相对集中,且数量不超过5名透析患者。 第十三条血液透析室技师负责透析设备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监测,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血液透析室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血液透析器复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工作沟通与反馈制度

工作反馈制度 为完善公司办公机制,满足工作效率要求,确保公司各岗位工作能够在统一计划、部署的原则下达到沟通及时、理解一致、解决有效、执行畅通的目的,特制定工作沟通反馈制度。 一、反馈的基本要求: 1、反馈沟通的原则:沟通保密原则,沟通意会原则,沟通私人空间原则。 2、时段沟通: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中及时做好事前沟通、事中沟通、事后沟通。 3、量化沟通:公司各级别员工在工作中对某项具体事务产生不同意见、建议、理解、观点、认识等,如不能及时达成一致的,需要通过量化沟通与反馈进行解决,量化标准应不少于3次,通过3次相互耐心沟通后,应愉快的达成一致意见。对经过3次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的,当事人须及时逐级上报领导裁定解决。 4、限时反馈:24小时回复制 1)员工必须做到笔记本不离身,上级安排的任务、同事的委托、外来人员的需求等均需记录。信息接收后以该员工为中心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联系、询问、协调、解决,形成对信息的闭环管理。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迅速响应。结果由该员工在24小时内回复给信息源,决不允许中途推给其他人回复。杜绝问题石沉大海、有始无终。 2)涉及到紧急重大、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应第一时间向校区校长报告,由校长召集各主管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3)在执行任务时如确实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执行人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应立即向分管领导反应并说明不能完成的困难或原因,请求上级给予支持或提供资源。 4)在执行任务中如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而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将事情处理的进度反馈给领导或校长,并作出相应的说明。

5)工作职责内的事务,应日事日清日反馈. 6)对于没有明确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无论当日是否完成都应对事情的处理进度作出回复。 7)对于有明确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要依据工作重要程度及时间顺序,在规定时效内完成并回复。 二、反馈种类 1、会议通报与反馈 1)总裁召集的会议、公司例会形成的决议事项,由行政部负责追踪落实,涉及部门和相关负责人须及时将进展情况反馈; 2)其他人员召集的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指定人员负责会议决议事项的追踪落实。 2、命令下达与反馈 主要适用于机动、重要、紧急的工作。公司管理层可以打破常规工作流程,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将工作任务下达到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执行者须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反应,并将结果尽快反馈至下达人,同时抄送或转达具体部门负责人。 3、日常工作部署与反馈 日常工作事项,凡具互动性的,都须进行及时反馈。必要的报告、请示、下达、执行等事项,通过《工作联络单》进行,申请方和承办方要根据工作事项的轻重缓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处置与反馈,必要时上报公司高层。工作部署下达至相关部门后,部门负责人要迅速传达到具体承办人员。 4、提案与反馈 公司倡导鼓励员工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经营建言献策,提出更好的建设性议案。提案部门或提案人,按照统一提案文本格式,向公司高层递交提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

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标签上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2。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登记。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移交人等。 3。全血、成分血按A、B、O、AB血型分类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专用冰柜不同层内,标识明显。不同日期的血液依先后次序存放,整齐排列,不能倒置,以便发血时观察红细胞和血浆层界面。 4。红细胞类制品2~60C保存,血浆和冷沉淀-20℃以下保存,血小板20~240C振荡暂存。 5。当储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每天定时作冰箱温度记录。 6。各类血液及成分严格按照规定储存期限保存,过期血一律不得用于临床,严格执行报废血的报批手续,并作好相关记录。 7。根据临床和库存需要,每天作好用血计划和预约血液工作,节约血液,避免浪费。 8。每天下班前,做好血液交接工作,核对实际库存数量、记录数量、电脑储存数量三者是否一致,作好交接记录,每月盘存库存血

液一次。 9。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冰箱每周消毒一次,冰箱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菌落数<80cfu/10min或<200cfu/m3(培养皿90mm细菌培养),无霉菌生长。 10。必须随时储存足量的A、B、O、AB型血液,不能空库和缺型,随时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11。做好储血室内的物表、地表、空气消毒工作,并作好记录。 12。做好报废血液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工作。 13。妥善保存血液出入库记录及资料,每年上交档案室保存至少十年。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为规范及文明用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为规范及文明用语 一、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服务态度文明礼貌,提高办事效率,建筑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建设局委托,实施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代表政府形象、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既要有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也要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全体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办公环境要求 (一)良好的行为规范首先应该体现在庄重、整洁的办公环境上,要力求和谐、美观。 (二)办公楼的各类标志、附属设施和周围的环境都要经常擦拭、清扫,做到无杂物、无污痕。 (三)为方便来访人员,要在楼内设置指示图标,并在办公室门前挂牌指示。 (四)办公室要保持桌面、柜面、地面的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凡是与办公无关的物品不要摆在桌面上。 (五)办公桌要摆放工作人员标识牌,标识牌要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部门、编号。 三、着装仪表及语言行为要求 (一)办公人员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

(二)举止要文明、礼貌,体现出良好的修养和素质;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三)公众场合要注意自身形象,禁烟区内不吸烟。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坐姿要端正,工作时间不应在办公场所卧躺或进行不适宜在办公场所进行的其它活动。 (五)提倡普通话,谈话时要耐心听取他人讲话,不要轻易打断他人;语言表达要得体,对他人的讲话不赞成或争论问题时要有度,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四、文明办公规范 (一)文明办公,树立形象。工作中坚持做到态度端正、诚恳,用语文明、谦和。不盛气凌人,不敷衍推诿。 (二)礼貌待人,优质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接待来人来访要热情,主动问清事由,耐心做好解答,服务细致周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尽职尽责,勇挑重担,甘于奉献,遵纪守法。不让工作在自己身上延误、出差错。 五、办公室、财务科、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文明用语 (一)接待来访 当有人来访时,应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主动与对方打招呼:“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当问明来意后,应说:“您请坐,请稍候”。 当客人要离开时,应说:“再见,请慢走”。

公司信息沟通管理制度_范文

公司信息沟通管理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公司信息沟通管理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为了加强市场信息沟通工作,对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公司对市场的动态变化做出迅速反应,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一、市场信息沟通方式 信息沟通管理工作由市场部负责,销售分公司协助完成。市场部及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信息反馈制度。销售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到市场部,以便公司针对市场动向做出迅速调整。 (一)日常情况:口头、电话、传真。 (二)紧急情况:口头、电话。 (三)定期沟通:依照《销售人员信息反馈表》、《顾客意见征询表》、《客户回访记录表》填写相关内容。 二、信息反馈制度 1、《销售信息反馈表》 针对整个市场的调查,由销售分公司协助市场部完成。分为周、月、季度进销售信息反馈。营销人员在各阶段中定期进行数据整理统计及信息搜集,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按要求送交市场部。市场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 2.《顾客意见征询表》 针对一般顾客的调查,由销售分公司协助市场部完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在各季度中不定期进行调查,并于每季度末前一星期内送交市场部。(重大问题须随时报告)。专卖店及商场销售人员将以书面或口头提问的方式知道顾客填写《顾客意见征询表》后传递给市场部。市场部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填写《顾客意见处理报告》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 4、《客户回访征询表》 针对代销商以及酒店客户的调查,由市场部完成。每季度进行一次。定于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末5日内完成。市场部人员可以通过登门、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对客户进行回访,填写《客户回访征询表》,并在一周内将信息分析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下达上级批示的执行意见,填写《客户意见处理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工作沟通与反馈制度

工作沟通反馈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沟通保密,沟通意会,沟通私人空间。 (二)时段沟通工作项目中相关人员做好事前沟通、事中沟通、事后沟通。 (三)量化沟通具体事务产生意见、建议、理解、观点、认识等,如不能及时达成一致,需通过量化沟通与反馈进行解决,量化标准应不少于3次,通过3次相互耐心沟通后,应愉快的达成一致意见。对经过3次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的,及时上报领导裁定解决。 (四)限时反馈(24小时回复制) 1、员工必须做到笔记本不离身,上级安排的任务、同事的委托、外来人员的需求等均需记录。信息接收后以该员工为中心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联系、询问、协调、解决,形成对信息的闭环管理。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迅速响应。结果由该员工在24小时内回复给信息源,决不允许中途推给其他人回复。杜绝问题石沉大海、有始无终。 2、涉及到紧急重大、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应第一时间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召集各主管共同商议解决方案. 3、在执行任务时如确实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执行人无法按时按标准完成,应立即向分管领导反应并说明不能完成的困难或原因,请求上级给予支持或提供资源。 4、在执行任务中如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而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将事情处理的进度反馈给领导,并作出相应的说明。 5、工作职责内的事务,应日事日清日反馈。 6、对于没有明确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无论当日是否完成都应对

事情的处理进度作出回复。 7、对于有明确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要依据工作重要程度及时间顺序,在规定时效内完成并回复。 二、反馈种类 (一)会议通报与反馈 1、总经理召集的会议、公司例会形成的决议事项,由责任人负责追踪落实,涉及部门和相关负责人须及时将进展情况反馈; 2、其他人员召集的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指定人员负责会议决议事项的追踪落实。 (二)命令下达与反馈 主要适用于机动、重要、紧急的工作。公司管理层可以打破常规工作流程,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将工作任务下达到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执行者须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反应,并将结果尽快反馈至下达人,同时转达具体部门负责人。 (三)日常工作部署与反馈 日常工作事项,凡具互动性的,都须进行及时反馈。必要的报告、请示、下达、执行等事项,申请方和承办方要根据工作事项的轻重缓急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处置与反馈。工作部署下达至相关部门后,部门负责人要迅速传达到具体承办人员。 (四)提案与反馈 公司倡导鼓励员工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经营建言献策,提出更好的建设性议案(每周五例会提案)。提案部门或提案人,按照统一提案文本格式,向公司高层递交提案。具有合理、先进、有效、可行的提案经过评估予以采纳的,公司将予表扬。对能够给公司带来实际效益的提案,公司将给予一定的提案奖励。

血液储存要求58401

WS 399-2012 血液储存要求 日期:2013年5月27日 15:5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4.1.7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由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液的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储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203 输血医学常用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WS/T 2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储存设备 storage device 用于血液储存的仪器或装置。 3.2 保存期 storage period 血液在适宜条件下适合人体输注的最长储存期限。 3.3 隔离 quarantine

将不合格、待检、质检、报废等血液与合格血液区分,并储存于特定区域,置以清晰的提示标识(计算机信息和实物),杜绝实物与实物之间、实物与信息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的混淆。 3.4 密闭系统 closed system 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其内容物在分离、分装等处置过程中与系统外部环境完全阻隔。无菌导管连接仪将数个密闭系统经无菌高频热合成新的系统,并经检查连接无误后,该新的系统仍为密闭系统。 3.5 开放系统 open system 密闭系统在血液分离等处置过程中被开放、暴露于局部100级洁净度的环境后再行密闭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系统。 3.6 冰冻血浆 frozen plasma 采用物理的方法在全血的有效期内,将血浆分离出并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从新鲜冰冻血浆中分离出冷沉淀凝血因子后将剩余部分冰冻呈固态的成分血,或新鲜冰冻血浆一年保存期满后的血浆。 4 血液储存设施 4.1 血液存放区 4.1.1 血液存放区连续储存血液≥24 h时,应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 4.1.2 血液存放区的空间应满足整洁、卫生和隔离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盗、防鼠等安全设施。 4.1.3 血液存放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光源。

工程质量监督规范

工程质量监督规范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1.0.3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简称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及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0.4 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等。 2.0.2 工程实体质量 通过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所形成的工程实体的品质。 2.0.3 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分别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 2.0.4 监督检查 监督机构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勘察文件、设计文件、检测报告、施工技术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等依法实施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以及根据委托权限进行行政执法的活动。 2.0.5 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6 监督检测 监督机构应用便携式仪器、设备在施工现场对工程实体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的抽查检测。 2.0.7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的活动。 2.0.8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监督机构通过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对经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进行查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抽查、监督检测,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建设参与各方是否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活动。 2.0.9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监督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在监督检查(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关于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建设参与各方是否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综合性评价文件。 2.0.10不良记录 对责任主体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记录。 3、基本规定 3.0.1 监督机构的主要监督内容包括: 1、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核查工程开工条件及有关准备工作; 2、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3、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对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检测报告的监督检查; 5、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6、对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 7、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及质量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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