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受理相关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受理相关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受理相关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一口受理制度

1. 热情接待。对来中心办事人必须礼貌接待,热情接洽,耐心解答,主动服务,

不得推诿。

2. 认真登记。仔细询问并记录相关信息,热情受理服务请求,建立台账,作好

记录。

3. 准确分类。准备并甄别办事人申办事项,按照服务分类认真填写承办、代办、

转办等事项工作单。

4. 及时办理。将工作及时提交给相关承办人确认,待确认以后立即转入工作流

程,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1. 站内第一位接受群众来电、来访、来信者均为首问责任人。工作人员按照岗

位分工,在窗口受理办事人咨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材料。首问责任人按岗位职责、业务分工转交或由主管领导指定的具体经办人员为承办人。

2. 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申办人的咨询并及时交接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由

首问责任人代为接收并尽快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明确的,由首问责任人代为接受并报请主管领导明确承办人。凡超出受理范围不能受理或做出否决处理的,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3. 工作人员对属于本窗口受理、办理的事项,应当及时受理、办理,对于不属

于本窗口受理、办理的事项,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对于不属于“一门式”

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向其提供相应的服务指南。

4. 对受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应明示办理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并出具收件回执。

承办人负责办理事务,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申办人。

政务服务中心分办落实制度

1. 责任到人。根据运行流程和岗位职责,将申办事项分配给相关岗位人员办理。

2. 全程代理。按照代理公共服务项目要求,岗位责任人将材料、证件等上报,

代办事人全过程办理审办事项。

3. 积极督办。通过电话询问或上门访问等方式,跟踪服务,了解办理进展情况,

协同解决办理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4. 及时反馈。办结后立即联系申办人领取或送达申办人。

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制度

1. 每月底向主管领导报一次工作,重要问题随时报告。

2. 积极疏通协调涉及本中心各办事窗口所属单位的事项,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

持。

3. 及时向有关单位、组织、人员通报重要情况或重要活动,保持信息畅通,保

证工作落实。

4. 定期召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研究解决问题,

积极改善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处理制度

1. 设立公示栏。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公示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姓名,接受群众及

办事人监督。

2. 建立投诉热线及投诉信箱。将政务服务中心主管领导电话作为投诉电话,

4612578中心服务热线同时作为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3. 做好投诉记录。热情接待社区办事人的服务投诉,详细记录投诉事项;认真

聆听、详细记录投诉情况,及时安排处理。

4. 核实相关情况。查阅办事记录,调查核实情况。

5. 反馈处理结果。将调查核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反馈处理结果,

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保证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1. 对于政务服务中心权限范围内、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申办事项,及时办结。

2. 对于需上报审批的申办事项,要提高服务效能,尽量缩短办理时间,最长应

在比上级承诺办结时限多1-2日内办结,如因故延长,要向申办人说明理由。

3.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经调查核实后确定为不具备批准条件的申办事项,应

及时告知服务对象。

4. 对于信访事项,自上级信访部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办件,接受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 (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 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 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 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 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 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中心每天实行“早九晚六”工作时间(即上午九时至十二时,午后二时至六时)。 、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

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2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1、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与镇政府工作时间一致(即上午8:30至12:00时,午后13:30至17:30,夏季为14:30至17:30)。 ○2、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事项办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参照执行。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一)一般事项范围 一般事项指审批或办理条件明确、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审核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事项。 (二)一般事项办理 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 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或办理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 (一)特殊事项范围 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以及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办理 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 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或办理的,窗口必须受理,并同时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 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及时向窗口部门(单位)报告。 4. 窗口部门(单位)应尽快组织人员审验核实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5. 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 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 (一)重大事项范围 重大事项是指需由3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或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办理 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提出申请,首次接件窗口为责任窗口。 2. 责任窗口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3. 需由中心主持召开联办会议或组织现场踏勘的,责任窗口应及时向中心管理处汇报,由中心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理重大事项。 四、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 (一)上报事项范围 上报事项指受理的审批权限不在本级部门或单位,需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 请事项。 (二)上报事项办理 1. 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为责任窗口。 2.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为上报事项后,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 诺该事项在本级办理审核的办结时限。 3. 受理窗口在时限内办理完毕本级有关手续后,负责按相关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一)控制事项范围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州、市的有关政策,不符合市和乡镇总 体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 (二)控制事项办理 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 意见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共xx 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中共xx 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08〕15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08〕10号),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推进我县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加快仪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政务服务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着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1.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县法制办要按照从简原则,定期对我县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精简和调整。对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接收群众监督。 2.认真执行由县政府公告的《xx县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再审批。对清理后保留的行

政审批、许可项目必须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年均受理量很少且未在政务服务中心单设窗口的项目,由政府集中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管理,其中审批条件单一的,授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各部门不得再在原单位受理、办理各种行政审批事项。 3.各部门要会同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流程适时优化,动态提升,确保逐环节、逐岗位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会同进驻部门研究细化具体措施办法,最大限度减少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各部门要将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咨询投诉电话、办事结果及时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行政审批要求申请人履行义务的法定条件、程序等事项依法变更时,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抄送政务服务中心。 4.县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监督管理,确保各部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有效、规范运行。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审批部门要加强衔接,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2010-10-20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173—2010 目次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管理要求 (2) 4 服务事项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次性告知书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不予受理通知书 (16) I

DB51/T 1173—2010 II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DB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务服务中心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2.2 政务服务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3 服务事项 service items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4 两集中两到位 two concentration two in place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2.5 首席代表 chief representative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1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X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 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力度,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平台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服务水平和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确保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工作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XXX哈尼族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8月23日设立,计划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进驻到县便民中心大楼。 实施步骤: 1.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月底前); 2.制定交易中心办公场地装修方案(2012年月底前) 3.确定进场交易的单位和部门,以及所涉及的交易事项(2012年月底前); (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目前,已成立并投入使用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2个;整合项目,完成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房屋建设4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个。 实施步骤: 1.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各自两个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选定两中心办公场所(2012年月底前) 3.各乡镇两个中心挂牌成立,并正常运转(2012年月底前); (三)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 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是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又一新举措,按上级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县委党代表大会上,县委书记特意作了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县共15个乡镇共有5个社区164个行政村期,需建设为民服务站169个。 实施步骤: 1.传达学习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2012年月底前) 2.各乡镇积极制定建设方案(2012年月底前) 3.选定各服务站点建设地点(2012年月底前) 4.挂牌成立为民服务站(2012年月底前)。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县筹建工作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政务服务局筹建工作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工作组。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筹建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系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建设式样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职责、运作模式、性质,确定“一站式”服务的内容。

政务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政务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根据县编制委员会和***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确定相应岗位责任制。 一、***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评、评比; 3、负责拟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更变意见,并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4、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 5、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投诉受理机构处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6、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职责 (一)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1、服务大厅窗口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将桌牌摆在本人办公桌明显处,上岗配带工作证,亮牌办公。 2、服务大厅窗口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根据分管工作,详细具体地明确本岗位职责所负责的工作内容,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在规定的办事期限内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无故拖延。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某项工作,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3、服务大厅窗口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安心工作,非工作需要不得脱岗、离岗和串岗。 4、服务大厅窗口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在岗,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长时间无法上岗的,离岗前要向办公室申请,并安排替岗人员到岗接替其日常工作。若短时间不在岗,需出示临时不在岗公示

牌,并有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解释离岗原因。 5、服务大厅窗口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职责范围办事,由下而上逐级审批或由上而下逐级开展工作。 6、领导交办的事情,承办人员应及时汇报或书面报告,不得以各种理由搪塞。 7、自觉接受政务服务中心不定期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政绩和奖罚的主要依据。 8、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心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制度、文件规定办事。 9、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10、熟悉相关工作规程,精通本职业务,准确解答疑问,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11、熟练操作和认真管理计算机系统,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12、尊重办件人,妥善解决矛盾,避免发生争执;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 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

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 九、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 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③公开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情况;④公开服务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⑤公开办理时限;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2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制定行为规范的原则 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服务部门,起行为规范应该体现:文明、有序、高效、和谐。 二、仪表形象 基本要求:着装得体、仪表端庄、举止优雅、精神饱满 1、上班时,衣着必须得体、有制服的需着制服。 2、坐姿端正,自然大方;服务时,热情相迎,礼貌待人。 三、环境卫生 基本要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工作环境干净整洁 1、不擅自乱贴乱放。 2、不在工作场所吸烟。 3、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窗口卫生。 4、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 四、工作状态 基本要求: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举止文明、服务快捷。 1、言行举止要和蔼、谦恭、庄重、得体。 2、坚持微笑服务。主动为服务对象介绍服务内容,并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对服务对象要百问不厌,不得无理推诿、怠慢。

5、坚持文明办公,提倡普通话服务。 6、努力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善于化解矛盾。 7、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工作纪律 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公开透明、节俭安全 1、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做到“八不”,即:不玩游戏、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串岗、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搬弄是非、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2、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 3、禁止午餐饮酒,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馈赠。 4、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办事程序;加强与中心办的沟通,杜绝各行其是。 5、加强安全防范,不得擅自使用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不得随意下载非法软件;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工作岗位时,关闭各种设备;锁好门窗及抽屉。 6、倡导文明新风,遇事互让互谅。在使用空调以及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要顾全大局,换位思考。 7、增强窗口意识,讲正气,顾大局,努力维护中心的对外声誉和形象。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 一) 、配证上岗, 礼貌待人; 优质服务, 热情周到。 ( 二) 、忠于职守, 爱岗敬业; 规范办件, 接受监督。 ( 三) 、遵纪守法, 依法行政; 自尊自重, 清正廉洁。 ( 四) 、团结友爱, 相互配合; 尽职尽责, 服从安排。 ( 五) 、穿戴整齐, 讲究卫生; 防火防盗, 安全保密。 ( 六) 、努力学习, 提高素质; 开拓进取, 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 规范化管理, 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 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 努力减少办事程序, 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竭诚推行政务公开,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 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 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 一) 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 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 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详见: 《中心项

目管理办法》) 。因情况变化, 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 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 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 二) 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 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 三)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 四) 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它审批环节。 ( 五) 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 仍由原渠道办理, 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 一) 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 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 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 详见: 《项目办件规则》) 。 ( 二) 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 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并负责办理完结。 ( 三) 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 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告ppt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告ppt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和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保持全市水平,争创“省优”。 2、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1)、凡是县审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我县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2)、凡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及自设分中心的单位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大厅受理和出件。 3、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1)、严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出关,督促各单位选派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能够胜任大厅服务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进厅。 (2)、严格按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4、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1)、制定全面的政务公开详细目录 (2)、制定201x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目录准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 5、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6、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将独立的办事大厅纳入中心管理,构筑覆盖县、乡(镇)、村新的政务服务体系。 7、健全完善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三、工作举措 1、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窗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窗口工作期间,以“中心”管理为主,服从“中心”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若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心”要执行人员退回。 2、实行季度考评,年终评先表彰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对大厅工作纪律和业务办理情况实行日记录、周统计、月通报、季评优管理机制,一是根据窗口工作人员平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并以简报形式向其主管单位进行通报。二是根据季度考评情况,年终综合每季度考核情况开展“红旗窗口”、“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并以文件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并发布到先政府门户网。 3、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管理制度》及《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办理评分细则》,对业务单位和个人实行考核评分。 4、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分

县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开展“三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开展“三服 务”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开展“三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两学一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投资者“三服务”工作,达到“三解决”的目的,即解决干部和群众的认识问题、解决党员和干部的作风问题、解决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问题。 二、活动时间 2016年5月至12月。 三、对象范围 全体窗口工作人员。 四、活动内容 以“三服务”活动为契机,切实整治“懒、散、拖”的工作作风,做好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投资者工作。 (一)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窗口工作不是简单的咨询、受理、办证,而是要为群众提供层次更深、质量更高的服务,让群众能办成事、好办事、快办事。窗口工作人员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新观念,找准定位,明确角色,以服务型的形象面向人民群众,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帮助群众。推行“热心、耐心、细心、诚心”的“四心”工作法,“热心”即面对群众时要做到笑脸相迎,和蔼相谈,要注重仪表仪容,规范文明用语,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发生,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耐心”即努力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化解群众心中的疑惑,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细心”即碰到有怨气或情绪的群众时,要细心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有针对性的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诚心”即面对群众不推诿、不拖沓、不甩脸,难办的事情立即办,不能办的事情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带着问题来,感到满意归。 (二)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以解决企业当前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为重点,畅通“绿色通道”,明确专门人员为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导引、程序指导、手续包办等全程服务,全面了解并及时解决企业各种难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调结构、促发展,并引导企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 为保证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安全,落实保密工作,应制定规范的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 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篇 1 为加强中心保密工作, 防止失密、 泄密事件发生,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 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中心收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含存储秘密内容的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磁带、党内 刊物等),一律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任意交他人代收代转;绝密档案和核心档案要设专柜单 独保管。 二、中心印发的文件、资料等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对涉密文 件、资料要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严格控制发文范围。 三、密级文件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和清退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明确、手续清楚,不 擅自过大知悉范围。 借阅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履行借阅登记 ,不得私自摘录,复印和引用。 四、加强计算机管理,严格划分密级。 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机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制度,网络传输或贮存秘密信息 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非涉密计算机部输入、扫描、保存、传输机密文件资料。 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等重要场所。 凡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视情节轻重、危害大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政务服务中心保密工作制度篇 2 一、 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 意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得泄密。 二、文件保密制度 1、凡属涉密文电、资料(含存储秘密内容的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 磁带等),必须严格按照秘密文电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传阅范围,未经 批准,不得随意扩大。 借阅涉密文电、资料和档案,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用后即 还;未经批准,不准复制、抄录和保存。 机密文电、资料应存放在严密加锁的文件柜内,妥善保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或窗口时,要关窗锁门,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乱放。 2、认真做好涉密文件、材料的印制工作。 印制涉密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登记、编号,用后 收回,妥善处理。 3、涉密文电要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立即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 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第 2 页共 2 页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①政务中心办公设施实行党政办同意管理,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需要更换和添置须报办公室批准;②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本中心的安全防盗和消防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③工作人员下班以后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器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④各窗口工作人员,对使用的设施设备要精心爱护;⑤“中心”各窗口所有电器有个窗口办公人员负责,他人不的随意使用,不得私自安装、下载各种软件,不得访问非法和不健康网站。 七、廉政建设制度: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 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本窗口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或不能当场处理的,要热情地引导群众到相应的窗口或组室。 九、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 第 2 页共 2 页

政务服务中心三项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三项制度

XXX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第一条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向政务服务中心科室或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咨询、办理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心科室或政务大厅部门窗口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办理或负责引导办理的制度。 第三条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行政事项时,首次接待当事人的政务服务中心科室或政务大厅部门窗口为首问负责单位;首次接待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科室或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履行以下职责:(一)接待咨询、申请办理事项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二)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填写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受理属于本部门办理的行政事项,并分送部门内设机构办理; (四)协调和督促本部门各内设机构办理事项; (五)根据行政机关首长的授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咨询或者申请办理事项给予当场答复或者办理; (六)将本机关办理事项的结果通知或者送达行政管理相对人。 第五条首问负责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登记,填写《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注明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

XXX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第一条为强化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责任追究制是指对政务服务中心机关科室和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部门及窗口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应当受理、审批而不予受理、审批,或答复简单粗暴、服务态度生硬,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事项进行推诿、拖延或者刁难的; (二)违法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审批许可费,或者非法设立有偿咨询服务的; (三)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准确一次性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报的;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天元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

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中心每天实行中心工作时间冬时制(即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夏时制(即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一)中心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工作考核(详见:(《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月考核评为不称职,中心有权要求窗口单位换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以及奖励挂钩。

XX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XX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服务窗口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服务窗口首位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政务中心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三、服务窗口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事项的申请人; (二)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 (三)受理属于窗口部门办理的事项,并送部门各内设机构办理; (四)协调和督促本部门各内设机构办理事项,对超时办结的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五)对不属于本窗口部门职责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承办部门; (六)根据窗口部门领导的授权,对申请人的咨询或者申请办理事项给予当场答复或者办理;

(七)将本窗口部门办理事项的结果通知或者送达申请人。 (八)中心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股负责对进驻中心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对申请人的申办件进行登记,引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有关业务,受理申请人的投诉事项等。 四、服务窗口负责人对本窗口实施首问制度负总责。 各服务窗口应当选配熟悉本部门业务的工作人员,服务窗口上班时间必须有工作人员值班。 服务窗口接待申请人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窗口负责人也可以指定相应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五、首问责任人实行挂牌服务,对申请人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周到服务。首问责任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进行登记,填写《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注明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承诺办结取件时间、首问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由申请人签字认可,并出具收件回执。 服务窗口其他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应当热情礼貌,主动为其指引服务窗口或告知联系方式,不得推诿、拒绝。 六、根据部门领导的授权,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受理;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制度汇编

镇赉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的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全县集中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或公共行政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中心是县级人民政府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行政服务职能部门设在中心的窗口和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政务大厅的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窗口的行政审批、公共行政服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县直部门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收费事项、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的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 (三)负责进入中心的各项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各“窗口”单位规范、高效、优质服务; (四)负责研究提出规范中心各项业务运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各部门进入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请求或投诉进行受理、交办、催办和监督; (六)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派驻中心人员的党团组织工作。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五条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由中心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进入到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第六条对进入中心集中统一管理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各审批部门和单位依法设立、取消、调整、变更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必须及时向中心申报; (二)中心和行使审批权的部门、行政收费单位可以根据审批项目运作情况,提出进入或退出中心的调整意见; (三)设立、取消、调整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或进入和退出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均需由中心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七条行使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和单位应在中心设“窗口”,就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定依据、审批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六个方面的事项进行公开。 (一)办事程序,应包括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理的全过程;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 (三)承诺时限,应依据法定程序和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尽量缩短; (四)收费标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详实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有幅度的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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