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民法专业方向培养方案

根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方向注重于培养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胜任民事诉讼以及民事非诉业务的高级法律专业人才。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要求参与本计划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法律硕士一般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修完本方向所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高级课程,参加本方向要求的社会实践任务,完成毕业论文。

二、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

根据目前法学院现有的法律硕士人数和民商法专业教师的实际承受能力,本专业计划每年接受不超过20 名民法方向的法律硕士生(非法本)。

A选拔标准:

1.在第一学年完成并通过法律硕士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并完成限选课“民法分论”的学习,各门课程的成绩平均在75 分以上;

2.对民法有浓厚兴趣,有志于将来从事法官、民商事律师或其他相关业务。

B选拔程序:

1.第一学年期中由学生递交书面申请;

2.选拔方式:笔试+面试。笔试为开卷考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民法、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知识,占总分的70%,时间为180 分钟;面试占总分的30%,时间为每人10-20 分钟。然后根据总分排名招收前10-15 名;

3.如果被录取的同学中有同时被其他方向录取的,其本人选择其他方向的,则排名在后的同学自动递进。

三、课程设置

请见附件:“民法方向教学计划”

四、其他

学生应当尽可能参加民商法专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五、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简介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 年,共有研究员9 人,其中教授7 人,副教授2 人。中心以民商法基础理论和民事立法、司法对策作为其研究领域,承担了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发表了多项重要民法学术研究成果,并直接参与了我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立法工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多项司法解释的专家论证工作,组织和举办了多次民商法国际交流和国内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

六、师资简介

目前中心共有专职教师9人:

尹田教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研究领域主要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法国民法。

刘凯湘教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领域主要是民商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法、信托法等,兼及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钱明星教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等。

马忆南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十一届全国妇联执委,全国妇联学术委员,北京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共政策咨询专家,民政部公共政策咨询专家,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主要研究领域是亲属法、继承法,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护。

佟强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法总论、合同法、侵权法、物权法、继承法等。

葛云松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票据法、非营利组织法等。

王成教授。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山西省晋中市法律咨询专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法总论、合同法、侵权法、法律经济学。

薛军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法、商法、比较法、罗马法。

常鹏翶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

此外,本中心还有兼职指导教师8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强法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石金平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宋鱼水法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

李胜荣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孟祥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刚成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靳学军法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

蔡慧永法官,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七、授予证书

完成学习计划的所有学员都将获得法学院签发的民法方向的法律硕士的专门证书。

八、课程简介(专业高级课程)

1.民法专题研讨

本课程是民法的理论深化课程。本课程将在学生已经修读完毕的民法基础课程的基础上,选择民法领域的若干专题,组织学生搜集文献、撰写研究报告并进行课堂讨论。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对若干专题的深入研究,不仅对于相关领域有更为深入的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课程的学习,全面、深入地掌握民法学的研究方法,具备发现问题和系统运用各种研究方法解决民法问题的能力。

2.民法案例研习

本课程希望通过完整的系统的案例教学模式,训练学生身为法律人需要具有的民法思维和技能,提升学生分析实务案例的能力。课程要帮助学生学习各门基础性的法律部门所包含的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如援引、解释和适用法律条文,并训练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会利用判例、学说和比较法,还要训练学生对不同的利益进行

权衡的能力,对不同法律理由、法律观点进行权衡和评价的能力。从技能的角度,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及法律解释方法的训练是本课程的重点。

本课程采用作业、讨论、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每次课程之前布置一定的阅读材料,并要求学生在课前完成一定的作业。助教和教师在阅读作业后,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堂讨论,最后总结性地对相关的民法知识进行讲授,并以对法律解释、适用的方法进行总结、深化。

3.侵权法

侵权法是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系庞杂,理论复杂,实用性强,适用面广,也包括了民事特别法(如公司法、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涉及的侵权责任问题的一般原理。本课程以《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现行法律为依据,紧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尤其是以大量法院判决为基础,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理论联系实际,系统阐述了侵权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则。本课程的目标是,让学生具备扎实的侵权法基础,对于侵权法的体系和基本理论框架、我国现行法上的基本规定有比较深入的了解,熟练掌握针对具体案件寻找法律、解释与适用法律的能力,包括进行政策分析的能力。

教学方式:课前阅读、课堂讨论与讲授、课后作业相结合。

4.亲属法与继承法

本课程在系统介绍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知识的基础上,精阐原理,结合实践并关注前沿。通过学习要求学生理解我国婚姻家庭继承立法的基本精神、各项原则,熟悉我国婚姻家庭继承领域的各项具体制度,结合社会生活和审判实践,了解我国婚姻家庭继承法在适用中的问题和对策。本课程由以下各章构成:婚姻家庭法概述;亲属关系原理;婚姻的成立;夫妻关系;婚姻的终止;亲子关系;收养;扶养;监护;继承法概述;继承法律关系;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教学方式:教师面授、课堂讨论、课下辅导和自学相结合。运用多媒体教学,播放相关录像和图片,请专家讲座。

法硕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教材相关知识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单选题) A、普通权利 B、救济权 C、相对权利 D、基本权利 【解析】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它是与普通权利相对的概念。普通权利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答案】D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义务(单选题)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一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下列哪一种?() A、对世义务 B、特殊义务 C、救济义务 D、公义务 【解析】根据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以将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又称为对世义务,其内容通常不是积极的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又称为对人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利益得以实现。故B正确。C项救济义务,又称为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故错误。D项义务是指公法上的义务,而婚姻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应属私法上的义务,故错误。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民法学1试卷号2097)

法学专业民法学(1)模拟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按份共有 2.房屋典权 3.民事法律事实 4.监护 5.法定代理 6.法人 二.填空(每空1分,共23分)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和。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停止的活动。 7.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委托代理和三类。8.《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或起计算。 9.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和。 10.以占有人主观上是否知道其占有属于非法为标准,可将不法占有分为和。11.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和两种。 12.《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财产权和人身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绝对权和相对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A.有限清偿责任 B.无限清偿责任 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按份责任 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人身内容 5.公民死亡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 A.遗嘱发生效力 B.财产开始继承 C.债权债务消灭 D.婚姻关系消灭 6.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 7.自阿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属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 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B.条件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 C.条件是法定而非当事人议定的 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8.《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9.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 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

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

法硕考研:民法试题与答案解析 第一章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民法”一词来源于()。 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B.《拿破仑市民法典》 C.罗马法的市民法 D.罗马法的万民法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形式意义的民法是( )。 A.学者所著民法全书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司法解释 C.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事法律法规汇编 D.立法机关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3.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和其职工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 B.甲男和乙女之间的恋爱关系 C.专利局对李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

D.甲、乙两村对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4.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是( )。 A.非营利无偿的 B.营利性有偿的 C.大部分是营利性的,一般是有偿的 D.全部为营利性,一般为有偿的 5.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 A.习惯 B.判例 C.法理 D.司法解释 6.《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 A.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B.可以参照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C.依据对等原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D.不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7.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不应该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 A.公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货轮 B.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 C.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D.中国开往鹿特丹的国际列车 8.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私法”范畴?(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 1.下列选项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 B.物权 C.人身权 D.知识产权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范围的是( )。 A.订合同 B.物的灭失√ C.立遗嘱 D.违反合同 本题旨在考查事件与行为的界定。事件,是指与民事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如人的死亡、物的灭失等。行为,是指受民事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 3.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 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 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 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关系是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不选D项,因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相对法律关系只能由双方法律行为产生,单方法律行为不可能产生相对法律关系,如果将D项修改为“代理人基于委托合同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才是相对法律关系。 4.甲殴打乙导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实,而行为则反映了人的意志。本题中,甲殴打乙致其死亡出于甲的行为意志,而继承人继承乙的遗产,对于继承人而言,属于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要素,故为事件。 5.下列民事权利救济方式中,属于公力救济的是( )。 A.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B.依法实行正当防卫 C.依法实行自助行为 D.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方式。公力救济方式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向有关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消费者协会提出保护权益的请求)等。私力救济方式包括依法行使请求权(如向侵权行为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自卫行为(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可见,只有D项表述属于公力救济。 6.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 A.钻石√ B.空气 C.安装在腿上的假肢

法律硕士民法练习题含答案(二)

法律硕士民法练习题含答案(二) 1.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的是( )。 A.张三持刀前往李四家杀人,走到半路因身体不适而返回 B.甲欲前往乙处行窃,甲不知乙已将保险箱中的钱款存入了银行。甲在撬窃保险箱过程中因良心发现而罢手 C.丙欲杀丁,连击数枪而未击中,因子弹用光,只得悻悻回家 D.王五正在赵六家行窃,忽闻屋外有人经过,便慌忙逃离 解析: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AD项行为人都已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意外的原因而使犯罪处于停止状态。C项丙故意杀丁,因子弹用光,没有出现丁死亡的结果而构成未遂。B项属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答案】BC 2.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目的不同 C.犯罪手段不同 D.犯罪结果不同 解析: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犯罪目的和犯罪结果相同。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手段不同,前者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后者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本题选CD项。 【答案】CD 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 A.法定权利 B.约定权利 C.延期抗辩权 D.永久抗辩权 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而非永久抗辩权。效力在于,当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对价义务时,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由此导致合同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答案】C 4. 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假释的有( )。 A.累犯 B.因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56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的是( ) (分数:2.00) A.王某画了一幅油画 B.李某把陈某打成重伤 C.洪某替郭某招待朋友√ D.黄某盗窃了袁某的汽车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包括行为和自然事实。C选项的行为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因此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更不是“行为”。A选项是事实行为,B、D选项是侵权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2.王某超速驾车,不慎撞死李某,王某支付李某家属50万元赔偿金。李某家属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和继承关系的分别是( ) (分数:2.00) A.行为、事件√ B.行为、行为 C.事件、行为 D.事件、事件 解析:解析: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王某超速驾车的行为是在其意识支配下的行为。事件,指与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客观情况的发生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如人的出生、死亡能改变身份关系,物的灭失可以使所有权关系消灭等。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3.以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自然人和法人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定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 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得到法律的承认,能够以其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存在。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作为整体,在一些场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行为,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可以由民事主体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自由设立(自愿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大多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思。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4.下列何种权利可以由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 (分数:2.00)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解析: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例如所有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如债权。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例如不安抗辩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例如追认权。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法律专业民法学试题

法律专业民法学试题 “成人教育”期未考试 法律专业民法学模拟试题 2013年1月 一.填空题 (每空1分,共20分)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_____________ 关系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 2.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力可以分为_________ ,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 和_____ . 3.民法上的死亡分为 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 . 4.?民法通则》规定"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 ______ , ______ , ______ 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产生,到 ____________ 时消灭。 6.?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 ___________ 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_______ , ___________ 所有或返还___________ . 7. 担保物权主要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1 0分) 1.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起自( ) 。 A.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之日 B.失踪人最后离开居所之日 C.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

法硕民法试题答案

法律硕士民法试题答案 第一章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民法”一词来源于()。 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B.《拿破仑市民法典》 C.罗马法的市民法 D.罗马法的万民法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形式意义的民法是( )。 A.学者所著民法全书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司法解释 C.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事法律法规汇编 D.立法机关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3.下列社会关系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和其职工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 B.甲男和乙女之间的恋爱关系

C.专利局对李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 D.甲、乙两村对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4.民法调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特点是( )。 A.非营利无偿的 B.营利性有偿的 C.大部分是营利性的,一般是有偿的 D.全部为营利性,一般为有偿的 5.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 A.习惯 B.判例 C.法理 D.司法解释 6.《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 A.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B.可以参照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C.依据对等原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D.不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7.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不应该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 A.公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货轮 B.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 C.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民法学(1)模拟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按份共有 2.房屋典权 3.民事法律事实 4.监护 5.法定代理 6.法人 二.填空(每空1分,共23分)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和。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停止的活动。 7.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委托代理和三类。8.《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或起计算。 9.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和。 10.以占有人主观上是否知道其占有属于非法为标准,可将不法占有分为和。 11.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和两种。 12.《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财产权和人身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绝对权和相对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A.有限清偿责任 B.无限清偿责任 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按份责任

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人身内容 5.公民死亡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 A.遗嘱发生效力 B.财产开始继承 C.债权债务消灭 D.婚姻关系消灭 6.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 7.自阿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属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 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B.条件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 C.条件是法定而非当事人议定的 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8.《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9.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A.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 B.法人代理人的意志 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 D.法人的意志 10.《民法通则》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无效的民事行为 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 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诚实信用原则的涵义和具体内容。 2.滥用代理权的有哪几种情况? 五.案例分析(13分) 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的切面机。售货员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 问:1、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此纠纷如何解决?

法律硕士综合课测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法律硕士综合课测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法律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法律的这一特性是指 A.法律的规范性 B.法律的普遍性 C.法律的确定性 D.法律的统一性 2.法学上,将法律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称为 A.法律实施 B.法律实效 C.法律适用 D.法律实现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与执政党政策的共同点在于 A.表现形式相同 B.指导思想相同 C.稳定性程度相同 D.实施途径相同 4.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 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 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5.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维护阶级统治作用的是 A.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 B.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C.保护全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D.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人身安全 6.下列关于法律的强制性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公法具有强制性,而私法不具有强制性 B.人们遵守法律主要是基于对法律强制性的恐惧 C.法律对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成员没有强制性 D.法律的强制性是法律发挥作用的最后保障

7.法律与道德相比较而言,下列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法律的要求更高 B.法律规范的产生更早 C.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更广 D.法律规范的内容更加具体和明确 8.下列关于我国法的溯及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新兼从轻的原则 B.行政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C.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新的原则 D.法治的一般要求是新法不具有溯及力 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0.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 A.全国人大以代表的1/2以上的多数通过 B.全国人大以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C.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D.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3/4以上的多数通过 1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民主集中制 B.人民民主专政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2.根据现行宪法,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A.国务院 B.民政部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3.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 A.基层政权组织 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基层人民团体 D.地方自治组织 14.根据我国宪法修正案,在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社会阶层是 A.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15.“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司法审判制度发端于 A.商朝 B.西周 C.春秋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判断题 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2、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抵押权 B追认权 C撤销权 D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物、行为、智力成果 C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绝对权与相对权 C主权利与从权利 D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甲和丙 B甲、乙和丙 C乙和丙 D宏亮彩扩部和丙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 A城镇工商个体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事业法人 E社会团体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C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D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 E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 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社会团体 E个人合伙 第三章自然人 一、判断题

法律硕士法学试题(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0法律硕士法学试卷(民法学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卷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 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大学《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民法 2、民事法律事实 3、监护 4、时效 5、法定代理 6、善意占有 一、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每小题4分,共24分) 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3、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6、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恩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______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2、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 ______和______。 3、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______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______时生效。 5。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由______和 ______负连带责任。 6、诉讼时效按其适用的范围可分为______和______。 7、民法对物权的保护,可以依据权利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而分为物权的 ______和______保护。 8、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______和______两种。 9、占有分为______和______两种情形。 10、在发生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后,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它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______。 11、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 ______、______、______的权利。 二、填空题参考答案(每空1分,共20分) 1、法律形式 2、管理使用 3、登记机关

法律硕士民法练习题含答案(三)

法律硕士民法练习题含答案(三) [摘要]随着专业硕士在考研中的地位越来越重,无数考生开始选择报考专业硕士。以下为法律硕士考研民法的练习题,希望能帮助到各位考生。 1.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邻居家李婆婆说记得清清楚楚是8月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29日,乡医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A.8月27日 B.8月28日 C.8月29日 D.8月30日 本题主要是考察对《民通意见》第1条的理解问题,《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该条只是规定了以什么时间为出生时间的标准问题,而没有规定在什么时间都有的情况下,出生时间的认定问题,这就涉及各种标准的效力问题。本题中,因未申报户口,应以出生证的证明效力最高。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2.甲从某商场购回一个玻璃钢燃气灶,使用几天后,燃气灶突然炸裂,甲被碎片刺瞎左眼。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甲对商场主张违约责任是基于甲与商场之间存在绝对权 B.甲对商场主张违约责任是基于甲与商场之间存在相对权 C. 甲对商场主张侵权责任是基于商场侵害了甲的相对权 D. 甲对商场主张侵权责任是基于商场侵害了甲的绝对权 本题涉及违约和侵权的竞合问题。甲与商场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场交付的燃气灶存在质量问题,甲可对商场主张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的基础在于甲对该商场享有相对权。同时,商场交付的燃气灶因存在缺陷导致甲的左眼受伤,甲可依据产品责任对商场主张侵权责任,该侵权责任的基础在于商场侵害了甲的绝对权。如果商场提供的燃气灶仅存在质量问题,而未导致甲的受害,则甲只能向商场主张违约责任,不能向商场主张侵权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3.刘某从甲家具公司购买发票上称为橡木的沙发一组,一年半后,经友人告知,该沙发其实为橡胶木,一字之差,价钱相差甚远。经鉴定,果然如此。刘某遂要求甲家具公司退货赔款。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

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民法学 试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个别要点多者达满5个要点即可得全部5分) 1、简述民法得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2条得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所谓财产关系,就是指人们在产品得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过程中所形成得具有经济内容得关系。 (2)民法调整人身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2条得规定,我国民法不仅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得财产关系,而且也调整她们之间得人身关系。所谓人身关系,就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得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就是基于一定得人格与身份产生得,体现得就是人们精神上与道德上得利益,它包括人格关系与身份关系两类。 2、简述民法得特点。 (1)民法就是权利法。 (2)民法得内容主要就是私法。 (3)民法主要就是实体法。 (4)民法具有一定得任意性。 (5)民法强调平等协商与等价有偿原则 3、简述民法得渊源。 民法得渊源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得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制定得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包括宪法;民事法律;国务院发布得民事法规、决议与命令;最高法院得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所制定得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国家认可得民事习惯。 4、简述民事法律关系得分类。 (1)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 (2)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 系。 (3)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5、简述民事法律关系得构成要 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得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得客体。 6、简述法律事实得分类。 (1)事件,就是指与当事人得意 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得客观现象。 (2)行为,就是指当事人得有意 识得活动。 7、简述准民事行为。 准民事行为就是指行为人 实施得有助于确定民事法律关 系相关事实因素得意愿表达或 事实通知行为。此类行为并非民 事行为,没有包含行为人对于民 事主体间利益关系安排得设想, 不以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得 变动为目标,但可以准用民事行 为得相关规则。属于准民事行为 得主要有与请求权或法律关系 有关得催告、通知等。这些催告、 通知就是行为人有意为之,并借 助这些催告与通知间接推动民 事法律关系得变动或为民事法 律关系得变动创造条件。 8、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得 特征。 (1)普遍性与平等性。 (2)不可转让性。 9、自然人得民事行为能力就是 如何划分得?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10、简述我国监护人得设定方 式。 (1)法定监护。 (2)协议确定监护人。 (3)委托监护。 (4)遗嘱监护。 11、监护权得内容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得人身、财产 以及其她合法权益。 (2)担任被监护人得法定代理 人。 (3)教育与照顾被监护人。 12、监护关系终止得原因有哪 些? (1)对于未成年人得监护,自被 监护人成年之日起,监护关系自 然终止。 (2)对于精神病人得监护,只有 当精神病人痊愈,由人民法院作 出撤销其监护得裁决时,监护关 系才能终止。 (3)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 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 有关单位得申请,经查明事实,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关系终 止。 (4)监护人或者被监护人一方死 亡或者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13、简述宣告失踪得条件。 (1)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 得事实。 (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 提出申请。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 宣告。 14、简述宣告死亡得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 得期间。 (2)须有利害关系人得申请。 (3)需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 15、简述合伙得内部关系。 (1)合伙经营事务得执行 个人合伙得经营活动,由 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 与监督得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 负责人。合伙负责人与其她人员

法律硕士民法测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法律硕士考研之法理、法制史模拟试题 一 一、单项选择题:1~29题,每小题1分,共29分。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哪种学说认为法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 ) A.神意论 B.规范论 C.民族精神论 D.社会控制论 2.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 A.法律规范 B.道德规范 C.宗教规范 D.政治规范 3.下列哪个不属于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的情形?( ) A.商法的兴起 B.罗马法的复兴 C.资本原始积累的法律出现 D.教会法的编撰 4.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 A.法律体系是跨越历史和国界的 B.法律体系是以一个主权国家的现行法为限 C.法律体系只反映一国目前正在生效的法律状况 D.法律体系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范畴 5.下列哪项法律条文表述的是法律规则?( ) 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C.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D.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6.《法官法》第14条规定:“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法官的,一经发现,做出该项任命的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有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项任命,或者建议下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该项任命。”该条文表述的法律规则属于( )。 A.授权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 C.禁止性规则 D.任意性规则 7.在我国,下列哪个属于地方性法规? ) A.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B.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行政复议程序暂行规定》 C.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D.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 8.以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对法进行分类,法可以划分为(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9.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 )。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10.《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民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3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31 (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法条分析题第59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总题数:26,分数:54.00) 1.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的管理权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 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本题考点为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20万、20万、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符合法律关于按份共有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在分享权利的同时,须对共有财产分担义务。共有人的义务及于整个共有财产,各共有人承担具体义务的原则是享有份额越大,其承担的债务或责任就越大,反之亦同。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因此A、B选项说法正确。《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红光公司投资只占50%,无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C选项说法错误。彩虹公司作为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自己的份额。D选项说法正确。故本题选C。 2.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诸要素中,具有主导性的是 A.专有部分所有权√ B.共有权 C.成员权 D.转让权 本题考点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具体体现在:(1)区分所有人取得专有部分所有权即取得共有部分共有权及成员权。(2)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大小决定共有权及成员权的大小。(3)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故本题选A。 3.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事务执行机构,即 A.物业公司 B.业主委员会√ C.业主委员会成员 D.业主代表 本题考点为成员权。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业主)基于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密切关系而形成的、作为建筑物管理团体之成员所享有的权利。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事务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成员权通过业主大会行使。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故本题选B。 4.某农户承包的土地处于其他农户承包的土地范围之中,某农户在耕种土地时,必须通过其他农户的土地,其他农户 A.都应当允许其通行√ B.不允许通行 C.一概允许有偿通行 D.因此遭受的损失,某农户无须赔偿 本题考点为相邻关系的概念。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对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例如,某农户承包的土地处于其他农户承包的土地范围之中,某农户在

民法学试题

1、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属于事前调整。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5、“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10、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而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12、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一个自然事实或人的行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自杀身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引起这一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自杀行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无行为能力人同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样享有人格权。 17、小明虽未满7周岁,但因经常随父母购买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价格,故小明单独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儿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护。 19、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故法律无理由再对此种非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陆某在住院治疗期间逃出,将某百货店柜台玻璃砸碎造成经济损失500元。该损失应由精神病患者陆某的监护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赔偿。 22、甲失踪已达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 2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实上没有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终止。 2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