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

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

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

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

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

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

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年6月30日 培训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院医务人员 主讲人:院长黄回春 培训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护士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精品】

国家出台一些新的规范、法律来对建筑的质量加以控制.通过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进一步的了解。本文是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工作的总结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宗教局《关于在全市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月活动顺利开展 为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县高度重视,对活动进行早启动、早部署,把开展学习月活动作为上半年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干部、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对全县学习月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指导和督查。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宗教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全县宗教系统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月活动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活动内容和活动安排,提出具体要求,进行统一部署。 二、强化学习宣传,推动学习月活动有效开展 我县始终把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普及基本常识、共建和谐瓜州为主题,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宗教法规“六进”等活动,狠抓了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

教育,推动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3月初由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联合举办了以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及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审批程序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民宗专干,各协会、宗教场所负责人,各教派教职人员130多人参加了培训。6月4日在渊泉广场举行了由县上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县直有关部门 负责人、社区干部职工、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学生参加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宗教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各民族乡和有关乡镇举办了培训班,印制《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挂页份张贴到各宗教活动场所。6月中旬,组织宗教干部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到肃州区、金塔县对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学习考察。同时结合宗教节日,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宗教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场(次),参训人员达600多人(次),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50小时,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组织120人参加了《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的学习培训,使宗教干部、宗教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新时期党的民族宗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一、生产知识培训内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基本体系 二、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我50多年来制定的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有280项。 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③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则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 三、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内容——安全管理基础 1、安全术语 (1)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3)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4)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6)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7)违章指挥: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8)违章操作:员工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 (9)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10)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1)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12)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13)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 (14)职业安全:是指人们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是一种带有特定含义和范畴的“安全”。 (15)危险:是指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 (16)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源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2、安全色及安全标志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48868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用。它详细规定了哪些是必须所为的建设行为,哪些是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它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切建设行为;它同时对那些违法建设行 为作出适当的处罚。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建筑法规》的出台可以解决以上这些现象,从而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二:建筑法规的学习心得>>(2326字)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

法制培训工作总结

法制培训工作总结 篇一:2015年上半年法制培训工作总结 化群党字201570号 关于群科镇2015年上半年开展法制培训活动的 工作总结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群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群科镇“六五”普法规划和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举办了法制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全镇干部、各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上主管政法工作的韩国勇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人员重点对《宪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治安

管理处 罚法》、《信访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宣传。 通过本次培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镇普法骨干对“六五”普法的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为群科镇“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奠定了基础。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报:化隆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篇二:小学法制培训工作总结 第二实验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总结本学期,我校依然把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德育 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治理规划之中,广泛动员教师、学生家长 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现就我校本学期的法制教育工作作如下小结: 一、强化领导、认识到位,制定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机制,为做好学校法制教育提供重 要保障。 我校法制教育主要由德育处组织实施,动员组织学校教师、家长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并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师的考核目标,形成了统一规划部署、 检查考核制度,明确各位教师的责任;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注重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等 方面法制教育进行布置,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形成了较浓厚的氛围。聘请东阿县司法局张慧同志举办专题法制讲座,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多年的实践, 我校建立健全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校长监督、

2016年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平庄中学校本培训 ——教育法律法规 培训学时:1—4学时 培训时间:2016年12月9日08:00——12:00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参加人员:全体教师 培训内容:教育法的渊源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一、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二、教育性质与方针 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三、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三)教育公益性原则(四)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五)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六)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七)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八)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九)推广普通话原则(十)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四、教育管理体制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的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五、教育基本制度 (一)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现行学制分学前教育、初中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等级。

(二)义务教育制度(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四)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五)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我国的学业证书制度包括两大类: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 (六)扫除文盲教育制度(七)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构成要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以上四项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二)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七、教育者与受教育者 (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1、受教育者的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2)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3)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4)提出申诉和依法起诉的权利。 受教育者还依法享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2、受教育者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2)养成良好品德的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我对建筑规范的理解和学习。做设计作业时,常常会觉得一定要和老师的设计任务,符合本方案的建筑类型规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规范就成为了设计的一种负担,那很正常。刚学习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时候我们觉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为方案出来后,模型做出来一定很酷,那就达到目的。 现在回想这是一种极端无知浮躁的动作,后来慢慢觉得规范的熟悉掌握应该是建筑设计师的最基本的本领。如果这都没有,那设计肯定有问题。 有时老师说的,要求的太多了,我们改做重来,那都是很正常。我总觉得方案的好坏最终决定还是经济,使用者的定位所决定。——涉及到方案定位价值取向的问题,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种流派。因此,在学生阶段注重形态还是功能不是争论和评价的核心所在,关键是你追求的东西是不是能够真正的实现,通过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实现,实现到什么程度,达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规范为什么是这样的,背后的出发点和理论、方法等方面的支撑。规范是很重要,但是规范是死的,是很容易获得的知识,我认为大学的培养不能以规范为重头戏,即便是规范要

进入教学,也不应是简单的应用层面。 而应深入到更深层次的变动,我喜欢变动的教学和学习奥,所以我在做设计时总会反向思考,个性就是不要来一个很粗糙的老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那就失去了设计的生命力,那对设计界是很可怕的设计状态。 规范是死的,那你是活的,新规范,新法则那就是人在变化。把握,观察才是最好的设计法则。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2):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建筑法规的概念,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总结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环境保护责任,研究所在11月以集中授课和自主学习的方式,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共开展了1期集中学习和4门自主学习,完成了15学时的学习课程,全所人员参加学习。现就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合理按排。 为组织好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所领导认真研究,本着领导审核把关,全员参与的原则,特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工作。负责同志在所领导的指导下查找资料,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合理选材,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在11月开展了集中培训,由于组织严密,部署合理,使得环保培训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好的成绩和效果。 二、学习气氛浓厚,学习热情高。 在五期学习培训中,大家都能认真学习,特别是在涉及到新环保法以及节约能源的学习时引起大家共鸣,纷纷介绍各自在生活工作中的一些节水、节电、废物利用等节能环保技巧,课堂气氛热烈。 三、严格考核,培训成效显著。

集中学习结束,现场组织问答抽查,对于答不上来的,现场指导,对重点内容多次加强讲解,达到巩固的目的,直至最后掌握。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培训学习,使员工对环保法有了详细的了解,也明确了单位及个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环保义务,进一步增强了员工对环境保护的法律观念,提高了环境保护意识,强化了环保责任,为创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奠定基础。 通过对《习总书记关于环保的重要论述》开展学习使大家更加深刻地了解到环保之于我国的重要性,同时也了解到党和国家对于环保的重视程度。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学习,提高了大家对节能环保的意识,同时大家一致认为节能减排是关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计,是社会共同的责任,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大家一定要以身作则,共同为创建我们美好的家园而努力。 经过15学时的培训学习,使大家意识到为了的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的充实自己,在工作中要不断寻求新的业务知识,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以更高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懂环保,做环保,创造健康、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出点滴贡献。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培训时间: 培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

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自主进行教育管理工作定,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 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建筑法规课程心得

建筑法规课程心得 建设法规和建设专业技术同样重要,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学了建设法规这门课让我懂得了建设法规,并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从建设法规的概念谈起,建设法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体现国家组织、管理、协调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建设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管理关系;二是建设协作关系;三是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其次从建设法的基本原则谈起,建设活动通常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人员流动性强、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在建设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贯彻一下基本原则,才能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1、建设活动应当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核心,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一系列指标的要求。建设工程的安全是指建设工程对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就是确保建设工程不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原则,国家的建设安全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统一技术要求。行业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没有国家标准而有需要在全国规范内适用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是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统一要求。建设活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对保证技术进步,改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3、从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活动应当依法行事。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建设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建设活动的勘

法律法规培训的个人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培训的个人工作总结历时三天的培训学习,让我受益匪浅, 在湘潭大学这么好的学习氛围中参加的培训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的培训,收获的不仅是法律法规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更重要的是结识了更多兄弟院校的老师。 本次培训的主题是法律法规,其实在我们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方面的事情,通过本次的学习,让我们的工作更好更顺利的完成。从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的学习,到学生权益的保障与大学治理,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这几个方面的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必须做到程序正当,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是对学生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对学生心理和行为等方面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处理的公正性与合法性,达到预期的管理和教育目的,学校在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这就使学校对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更加规范。要做到程序正当就要做到听取学生的意见、作出正式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必须要当面送达 2.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对学生进行处分或处理的依据,是对学生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和适用处分种类的依据,包括违纪行为处分的“定性”依据和“定

量”依据。在平常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处理学生必须要有相关证据支持;相关证据必须表现为法律规定的几种形式,可以使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 在本次学习中,让我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分组讨论。来至不同高校辅导员汇聚在一组,讨论我们作为辅导员一职的方方面面。高校辅导员角色具有特殊性,他不仅代表学校立场教育管理学生,同时也站在学生的立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在我们这次讨论中,提到最多的还是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比如说奖助学金的发放的问题,各位老师都说出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有处理的好的老师讲出了自己的心得,其实总结下来就前面提到的两点,一个是注意程序一个是掌握证据。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注重公平、民主,让班上绝大部分同学没有意见。还有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寝室卫生、查寝等问题。接下来老师比较关注的还是辅导员的地位和待遇问题,辅导员的待遇中央有精神,国家有政策,地方有法规,但很多地方总是落实不了,所以大家也想通过讨论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至于辅导员的地位问题,我认为辅导员的地位是自己给的,如果我们自己不把自己的地位看低,我们有高的学历,我们有好的办事能力,其它部门或者人是不会看低我们的,因为我们的职业是神圣的,我们也是育人,从某个方面讲我们的贡献

关于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学习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关于安全学习内容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从安全标准化评审的要求来看,最重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因为你懂得领会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知道了有关重要性,违章违法的后果,就会自觉地约束自身的行动,自觉地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就好自然地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提升自己的安全技能,应变能力。在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种因素中,主要有人、车、路及其环境。人的不安全状态依然是主体,是最主要的因素。虽然造成人为过失的原因很多:有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硬、有遇行人突然横穿公路处理不当、有道路条件不好、气候状况恶劣、交通管理不善、有对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造成机件失灵等等。最主要原因还是由于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基本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等(而其中的素质低、安全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心存侥幸都违法违规、 法律知识淡弱引起的。)所以大家不要觉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枯燥乏味,学得理解得一点就一点,积小成多,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总是好的。更何况是新安全法例法例很强调要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学习的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法第二十五条)。以后上面的检查就是要看这些,好似这次LNG学习培训,大家都明白是什么回事,老师都讲得好明白,你坐下给他影了相,证明你已经学习过了,至于学习的质量效果,对工作的启发帮助,就看各人的悟性,努力和际遇了。 如果讲安全技术的操作技能,应变能力,我想在座的工程车驾驶员都比我们熟练,但是我们必须要做是:不断的安全提醒工作,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输、规程规范的贯输、职业道德的贯输,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贯输,事故教训提醒,安全操作的提醒。 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意志,国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是对驾驶员最基本、最起码的约束和要求,驾驶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公司制定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文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

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自主进行教育管理工作定,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 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

党校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总结

党校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县委党校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按照我县“五五”普法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职能作用,把法制教育专题课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与教学、科研、培训等工作同计划、**排、同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法制教育,为提高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收到了较好的普法效果。现就2010年党校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上级部门对普法工作十分重视,形成了组织部长亲自抓,党校常务副校长主要抓,副校长具体抓,层层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形成了完善的领导机制。 二、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党校聘请县纪委、检察院、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的领导、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职授课教师,形成校内教师为主外聘教师为辅的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三、合理安排,丰富学习内容。 根据受训的对象不同,科学设置不同的学习重点,通过录像或讲授等授课方式,确保了法制课的教学质量。今年以来,主要开设了《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4期,培训干部达600多人次。 四、严格执行各项考核管理办法,认真考核。 按照《党校学员考勤、考核管理办法》,我们对学员的出勤、学习等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坚持每节课查人制度,坚持学习与考试相结合,做到人人达标,人人过关。 文档来自:麦档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56503565.html,

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禁止性规定 1、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4、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保护性规定

学习建设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建设法规》的 心得体会与收获 《建设法规概论》是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具有重要地位与意义的专业基础课。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的我们,都应当学习和掌握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法律知识。 通过学习,我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原则、特征以及规 范现状建设法律体系的构成;重点学习了土地管理法规、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法律。明确了建设法 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建设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系统掌握我国建设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了我试着运用建设法的理论,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我总的感受就是建筑法规是一个很庞大的体系,他规范贯穿了建设的全部领域与全过程,它很详尽、细化到了基本操作层面。如果想学好,一定要勤翻相关法律,思考相关案例。学习建设法规,不能仅靠死记硬背,应在记忆、理解的基础上掌握问题的要点,不仅要掌握该概念、原理、方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而且应结合识记和领会的基础知识、原理和互动关系,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我觉得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分析案例,把身边发生的、媒体报道 的、司法部门公布的案例,运用所学知识加以分析。还要结合我们

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 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 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 ” 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也存在 好多不合法的现象,最 直接的后果就是工程质量无法保证。最近有报道,连厨子 都承包铁 路工程建设,令人震惊。 以前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如民法概论、经济法、合同法等。 建设法规的重要作用:一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是规范 和保障建筑各方主体的权益。三、对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和监督,合 同签订和履行的问题,防止签订 黑白合同”等违法行为;四、能有效 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五、工程索赔问题。 F 面是我对现在建设领域一些问题的个人思考。希望老师指正。 虽然,抛去一些挑剔、细节,建设法律体系在我国已经比较完善 了,可是现实执行实施却不是这样,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 着严重危机,存在大量的问题。我平时很关注一些报道的案例, 也曾 经去工地实习过。我发现的、总结的问题有如下: 1、 工程质量差。不规范操作,施工人员无职业道德,建设单 位资质审查不把关。倒塌、伤亡事件司空见惯。 2、 工程建设腐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 3、 劳资关系管理不到位。依然存在欺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 4、 拆迁不以人为本,存在暴力侵权行为,补贴不合理。 5、 5、

关于规章制度的培训总结报告

关于规章制度的培训总结报告 在学校管理中,规章制度的建设是一项主要内容,要把学校里的人、财、物等管理因素,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 挥整体效益,就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多年来我校坚持以“强化学校 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 为办学宗旨,把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为实现学校 的规范化管理和构建全面发展的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从而规范了我 校的办学行为,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我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日渐提高,受到了当地学生、家长的好评及各级领导的认可。现就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 谈一点自己肤浅的认识。 一是要以人为本。这是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即教师在学校管理者的管理下开展和培养学生的活动,这是一个由“学校管理者- 教师-学生”构成的管理系统,学校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管理。教职工是学校 行政管理的对象,也是学校管理的主体,人具有丰富的情感和巨大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因此,学校管理强调“人”的重要性。在制定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教师对制度的认可度 和接受度。如果制度不能被广大教师认可和接受,这些制度只能挂在墙上,成为 一纸空文。即使被迫执行,也会带来后遗症,容易滋生教师对管理者的不满,无 形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就产生了不和谐因素,这样就不利于学校工作的 开展,更谈不上规范化。只有管理者以教师为本,教师才能以学生为本,从而促 进学校、教师、学生的整体发展。 二是要发扬民主。如果仅仅由校长或各部门的负责人将制度制定好后要求教师遵照执行的话,教师只是被动地接受,这样制度的执行难度就很大。所以在制定制 度前学校管理者要做些民意调查,召开不同层面人员的座谈会,如校委会、教代会,开展一些预研究。在取得基本共识后,再组织各部门人员参与制度的制定, 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好初稿后要召开全体教师会,充分征求教师的意见,然后把意 见集中起来交校委会审议,再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最后才正式实施。制订 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把制定制度的过程变 成了全体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使教师广泛了解其内容,反复讨论其可 行性,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认可,既 可以避免制度脱离实际,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又有利于统一认识,沟通感情,从 而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奠定心理基础,减少执行制度的阻力。 三是要因校制宜。每所学校因办学历史、地理位置、师资水平等客观条件的不同,以及校长对学校管理的观点和管法也不尽相同,这就造成了校与校之间的差异, 因此,不可能有一套“放之各校皆适用”的制度。制度的制定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工程法规学习心得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篇一: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通过 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 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设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行政机 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 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统称。它也在各个方面发挥着作 用。 近年 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 工程款拖欠现象十分严重,施工企业在建成一座座高楼大厦的同时,往往因为建设单位拖欠奇 绝工程款而深深困扰,从而给本来已经经济十分紧张的施工企业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 罪:“没有资金争着上,有点资金全面上,有了资金也不给,逼着企业先垫上”,层层经济压力 最后转移到了民工身上,这是造成民工工钱被拖欠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序的挂靠,转包及承包 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还有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起步比较晚,工程监理单位更是存在着 很多的问题,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纵观整部《建筑法规》,主要是围绕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 篇二:学习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学习建设工程法规有感 曹洁 01 摘 要: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虽然城乡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违法违规建筑却大量涌现。建筑 工程质量责任重大,质量优劣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制定了种种法律法规来 规范我国的建筑行业。 学完 本书后,我对监理一部分内容印象最深刻。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 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 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 革发展的产物。工程建设监理不同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的 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 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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