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重要考点

合同法重要考点

重点一:债的概念与要素咨询题

如题目:下列有关债权性质表述正确的是()

A.债权为对世权

B.债权为对人权

C.债权为绝对权

D.债权为相对权

本题涉及对债权性质的懂得。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为对世权、绝对权和支配权,而债权为对人权、相对权和要求权。因此,本题的选项应为BD.

重点二:债的分类咨询题

应把握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务债务与劳务债务的区分标准和区分意义。

如题目:甲与某农机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一台标号为999号东方红牌拖拉机的合同。甲即与某农机公司发生了债的关系,从性质上看,该债属于()

A.法定之债

B.单一之债

C.简单之债

D.选择之债

本题涉及对债的分类标准的懂得咨询题。法定之债是有关于意定之债而言的,合同之债为意定之债;单一之债是有关于多数人之债而言的,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仅为一人的债;简单是有关于选择之债而言的,简单之债的债的标的物是单一的,选择之债的债的标的物不是单一的。故本题选项应为BC.

重点三:债的履行主体咨询题

债的履行主体第一为债务人,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应当明确的是,依法律规定,债务可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如题目: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咨询题,为此,引起纠纷。丙应向()

A.甲追究违约责任

B.乙追究违约责任

C.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D.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

本题涉及代为履行的责任承担咨询题。对此,应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本题中,甲与乙之间存在合同债权,乙与丙之间存在合同债权,甲与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故丙不能向甲追究违约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B.

重点四:履行标的咨询题

履行标的为交付财物、转移权益、提供劳务、完成工作等。专门应当注意的是代物清偿咨询题。

重点五:履行地点咨询题

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当事人约定,法律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法律专门规定,没有约定,法律也未专门规定的,但可依习惯确定的,依习惯确定,可依债的性质确定的,依债的性质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同意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如题目:张某与王某签订一份物资买卖合同,张某为卖方,住在甲市,王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法,()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物资应在乙市

B.交付物资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交付货币和物资均在甲市

D.交付货币和物资均在乙市

重点六:选择之债的履行咨询题

应予明确的是选择之债的履行,第一应使选择之债变成简单之债,其方式,或通过合同特定,或通过选择特定,或因不能履行而特定。应把握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的性质,选择权由谁行使。

如题目:关于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按照当事人约定

B.法律有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

C.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权人行使

D.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务人行使

本题涉及选择权由谁行使的咨询题。关于选择权的行使,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当事人约定,法律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如质量“三包”,其选择权法律规定由消费者行使。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无规定,按照爱护债务人利益的原则,一样由债务人行使。故本题正确选择为ABD.

重点七:种类之债的履行咨询题

应把握种类之债必须特定化以后才能履行,其特定方法包括债务人的交付行为和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指定。种类之债一经特定,给付物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缘故毁损灭失时,债的关系终止,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种类之债一经特定,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给付物,债务人也无变更给付物的权益。

重点八:多数人之债的履行咨询题

应把握按份债务的履行和连带债务的履行。

如题目:甲和乙为丙的连带债务人,按照债的原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可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丙可只向甲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全部责任

C.甲如承担了全部责任,享有对乙的追偿权

D.丙不能只向甲提起诉讼,因为甲与乙是连带债务人

本题涉及连带债务的履行咨询题。在连带债务中,任何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履行全部债务。在诉讼程序中,债权人能够将全部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也能够单独对某一债务人提起诉讼。某一连带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时,其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 BC.重点九:债权人的代位权咨询题

应明确债权人的代位权的含义,把握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及代位权的效力。

如题目: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债务,乙对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现乙对丙的债权已到期,且乙怠于行使对丙的债权。甲欲行使对丙的代位权,则:

1.甲应以谁为被告?()

A.乙

B.丙

C.乙或丙

D.乙和丙

2.甲行使代位权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A.甲对乙的债权差不多到期

B.乙对丙的债权差不多到期

C.乙对丙的债权为非专属乙本身的权益

D.乙处于破产状态

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及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咨询题。

按照合同法讲明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应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可为诉讼中第三人。故第一咨询的选项应为B.

依合同法讲明规定,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故第二咨询的选项应为ABC.

重点十:债权人的撤销权咨询题

对此,应把握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及撤销权的效力。

如题目:债务人甲为了躲避对债权人乙的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自己的财产转让与丙,导致甲的债权不能实现,对此,甲欲提起撤销权诉讼。

1.在该诉讼中,债权人乙应以谁为被告?()

A.甲

B.丙

C.甲和丙

D.甲或丙

2.乙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A.甲主观上存在恶意

B.丙主观上存在恶意

C.甲的行为有害债权的实现

D.乙对甲的债权已到期

本题涉及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咨询题。

依合同法讲明,在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故本题第一咨询的选项应为A.

关于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在有偿转让财产的情形下,不仅要求债务人主观上的恶意,而且要求受益人主观上的恶意。在客观要件方面,要求债务人的转让财产的行为有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不以债权人的债权到期为要件。故本题第二咨询选项为ABC.

重点十一:债的担保的理论咨询题

应明确债的担保的种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钞票担保。债的担保的性质:从属性、补充性和自愿性。应把握担保合同的无效及对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如题目:下列担保中,属于担保之债的是()

A.保证担保

B.定金担保

C.抵押担保

D.质押担保

本题涉及对担保之债的懂得咨询题。抵押、质押为物权担保方式,不属于担保之债,故本题的选项应为AB.

重点十二:保证咨询题

应把握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人的资格要求,保证合同的形式,保证方式,保证期限,保证人的权益,保证责任的消灭。

如题目: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畴。请回答下列咨询题:

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B.丙、丁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亦无效

C.戊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该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具有公信力

D.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戊如有过错,对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A.丙、丁、戊均承担担保责任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3.设甲、乙决定舍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

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负保证责任

4.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50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能够直截了当从戊的布匹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全部债务

B.乙只能从戊的布匹拍卖款中清偿自己的债权300万元,余下的债权应向丙、丁追偿

C.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债权后,戊可向丙、丁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D.乙从戊处清偿了自己的全部债权后,戊只对甲享有追偿权

5.设戊的布匹因不可抗力灭失;丙被宣告失踪,其财产已由庚代管。现甲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丁偿还了乙的全部债权,丁的追偿权可向谁行使?()

A.可向甲行使

B.可向庚行使

C.可向戊行使

D.可向甲、庚、戊行使

本题涉及保证担保的诸多咨询题。

本题第二咨询是关于保证责任的承担咨询题。依《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经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同时依据该法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抵押担保不因主合同变更而免除担保责任,故本咨询选项为CD.

本题第三咨询涉及物保与人保的责任范畴咨询题。依据《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舍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舍弃债权的范畴内免除保证责任。故本咨询选项为D 第四咨询涉及抵押担保的范畴及抵押设定人的权益。依《担保法》第46条规定,抵押担保的范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57条规定,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同时依担保法讲明的规定,担保人在清偿了全部债务以后,可向其他担保债务人进行追偿。故本咨询选项应为AC.

应把握定金的种类,定金的成立条件,定金的性质和效力。

如题目:甲与乙订立了一买卖合同,价款100万元,甲要求乙向其支付15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的违约金。因甲不能履行合同,引起违约,乙向甲要求返还数额最多应为()

A.30万元

B.25万元

C.10万元

D.40万元

重点十四:债权让与咨询题

对此,应把握债权让与的特点,债权让与的条件和债权让与的效力。

如题目: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则()

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甲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本题涉及债权转让的条件和效力咨询题。债权转让要求债权具有可转让性。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让协议。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仅对债务人具有效力,不是债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债权转让也不以债务人同意为生效要件。故本题选项为C.

重点十五:债务承担咨询题

应把握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应把握债务承担的条件。应把握债务承担的效力。

如题目:甲是乙的债务人,甲欲将自己的债务转由丙承担,其应满足的条件是()

A.该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B.达成了有效的转让协议

C.通知了债权人

D.取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的条件咨询题。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具备的条件为:有效债务的存在,债务具有可移转性,达成了债务移转的协议,取得了债权人的同意。故本题选项为ABD.

再如2003年考题:住宅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置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定哪一个是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答案为C.

重点十六:债的抵销咨询题

应把握债的抵销的种类,即法定抵销及意定抵销,应明确法定抵销的条件,应把握抵销权的性质及抵销的效力。

如题目:有关法定抵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抵销权为要求权,满足法定抵销的条件即可

B.抵销权为形成权,满足法定抵销的条件即可

C.抵销权为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附期限

D.抵销权为形成权,可附条件和附期限

本题涉及抵销权的性质咨询题。抵销权为形成权,不为要求权。满足法定条件即成立,但不得附条件和期限,否则,与抵销权的本质相违抗。故本题选项应为BC.

重点十七:提存咨询题

应懂得提存的缘故,提存的主体,提存的标的和提存的效力。

如题目:债务人将该债的标的物提存以后,则()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本题涉及提存的效力咨询题。债务人自提存之日起,其债务归于消灭,提存物的所有权及其孳息转由债权人,费用及风险也转由债权人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重点十八:不当得利咨询题

应把握不当得利的性质和成立要件,不当得利的差不多类型及不当得利的效力。

如题目:关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属于事实行为

B.属于民事行为

C.属于事件

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本题涉及不当得利的性质咨询题。不管是给付不当的不当得利,依旧非给付不当的不当得利,应认定为事件,而非行为。故本题选项为C.

再如题目:潘某的一头牛走失,被刘某发觉。刘某将牛牵回家关进自己家的牛棚,预备翌日再查找失主。但当晚牛棚倒塌,将牛压死,刘某将牛肉出售,得款200元。将牛皮出售,得款50元。因请人屠宰及销售牛肉,花去费用50元。在此情形下,下列讲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潘某有权要求刘某赔偿缺失

B.潘某有权要求刘某偿还卖牛肉款200元

C.潘某有权要求刘某返还牛肉、牛皮款250元

D.潘某有权要求刘某返还牛

本题涉及不当得利的效力咨询题。在受益人善意的情形下,受益人仅负有返还现存利益的义务,如该利益不存在,则免除其返还义务。故本题选项为B.

重点十九:无因治理咨询题

应把握无因治理的性质及成立要件,无因治理的效力。

如题目:甲发觉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进行喂养。过了10天,乙发觉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向甲要牛。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要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咨询甲的如下诉讼要求哪些能够成立?()

A.甲要求乙支付麦苗缺失费

B.甲要求乙支付拾牛酬劳

C.甲要求乙支付饲料费

D.甲要求乙支付误工缺失费

本题涉及无因治理之债的咨询题。按照《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在无因治理之债中,治理人或者服务人能够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费用,包括直截了当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缺失。据此,本题答案为ACD。

(整理)合同法重点归纳.

合同法重点归纳 考点一、 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须是由特定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有明确的缔约意图、内容具体、确定意思的表示。?例外为对不特定人的要约? 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注意 :不可撤销的要约(合同法第 ?条) 目的:阻止要约发生效力撤回和撤销 ??撤回 条件: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目的: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撤销 条件: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 ? 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不可撤销 不得撤销 ??受要约人 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 ?条) 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承诺的概念(合同法第 ?条)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否则构成逾期承诺 .承诺须与要约内容相一致——否则构成承诺变更 注意 :承诺变更(合同法第 ?、 ?条)

.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构成新要约 .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注意 :逾期承诺(合同法第 ?、 ?条) .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迟发迟到,承诺原则上无效 .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不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未迟发而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 .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 考点二、 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生效 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不生效力: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 合同成立,效力有瑕疵: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 合同的效力 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有效的合同 合同的效力状态: 合同主体不合格:效力未定的合同(先无效后有效) (是否符合生效条件) 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的合同(先有效后无效) 合同内容违法:无效的合同 一)效力未定的合同

合同法重点难点(doc 11页)

合同法重点难点(doc 11页)

2010司考冲刺阶段重点、难点汇编——《合同法》之合 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包括:第一,要约;第二,承诺;第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第四,格式条款;第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有的合同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 比如,理论上探讨的,交叉要约,一般不导致合同的成立。因为在交叉要约中只有要约,没有承诺。 1.要约的内容 对要约的具体内容要确定的理解。掌握时,结合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和第六十二条规定。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在要约和要约邀请之间的差异。要约邀请只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这样的意思表示来讲,

数据电文要约的到达。合同法第第16条第2款规定: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 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撤回,要约尚未生效;撤销,要约已经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到约人。 (2)要约的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二)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三)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前提是要约已经生效。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拒绝要的约通知,到达要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合同法试题一(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部门:姓名:日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 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 ?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D?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A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 .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以上都不是 4.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分担。 A .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 .协商确定 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C开标 D.决标 7.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 的标示视为()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

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 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无效 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不—定有效 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 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 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 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A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D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3、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4.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D )。 A.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B )。 A.司法秩序 B.公共秩序 C.通行秩序 D.重要秩序 7.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ACD ).多选 A,买卖合同 B.借用合同 C承揽合同 D租赁合同 E.一般赠与合同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 ABE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技术引进合同 E.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9.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名词解释:合同法基本原则 论述题: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1.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3.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 )。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4.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 B )。 A.到达主义 B.通知主义 C. 发出主义 D.双方约定 5.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B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 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6.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A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撤销 C.无效 D.可撤销 7.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AB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B.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C.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处D.承诺已发出时E.承诺尚未发出时 8.招投标的程序有( ABCDE). A.招标B.投标C.开标和验标D.评标和定标E.签订合同 名词解释:缔约过失责任附合缔约拍卖拍定要约的撤回 简答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论述题: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合同法考点

合同法考点 (1)欺诈: 定义:指一方当事人有意实施某种欺诈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种类: (无效合同) 条件 (2)抗辩权 定义: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要求权,临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益,是合同效力的表现。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辨权 名词说明: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一种意识表示。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伪造产品或质量证明 提供虚假的商品说明书 毫无履行能力而对签订合同以骗取定金或贷款

要约邀请:又称为旨诱要约,是指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爱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非格式合同:是指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定金: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 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化代替物。 违约金:是预先交付的一笔金钱,设立定金的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其成 立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要紧具有惩处性。 (1 构成要件 适用范畴:买卖、互易、租赁、承揽、有偿托付、保险、雇佣、 劳动等合同。 当事人一方违约 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构成要件 1、拖延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2、受领拖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3、部分拖延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4、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适用范畴: 名词说明: 定金法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假如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无 权代理人具有代理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成效直 截了当由被代理人承担。 况严峻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在同意到中止履行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了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其债务,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复原履行能力同时的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能够解除合同 先履行的未要求后履行的履行的。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不需要明示 先履行的要求后履行的履行的。 后履行的拒绝履行需要请示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合同法试题及答案(20200603170610)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

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整理)合同法重点归纳.

合同法重点归纳 考点一、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须是由特定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有明确的缔约意图、内容具体、确定意思的表示。(例外为对不特定人的要约) 区别1: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注意2:不可撤销的要约(合同法第19条) 目的:阻止要约发生效力 撤回和撤销 1.撤回条件: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目的: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2.撤销条件: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18) 1.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不可撤销 不得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 (19条)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承诺的概念(合同法第21条)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须在承诺期间内到达——否则构成逾期承诺 3.承诺须与要约内容相一致——否则构成承诺变更 注意1:承诺变更(合同法第30、31条) 1.实质性变更:承诺无效,构成新要约 2.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注意2:逾期承诺(合同法第28、29条) 1.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迟发迟到,承诺原则上无效 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2.不可归责于承诺人的迟延 A.未迟发而迟到,承诺原则上有效 B.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承诺逾期而不接受的,视为新要约 考点二、合同的效力 合同成立,生效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不生效力: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 合同成立,效力有瑕疵: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 合同的效力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有效的合同 合同的效力状态:合同主体不合格:效力未定的合同(先无效后有效)(是否符合生效条件)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的合同(先有效后无效) 合同内容违法:无效的合同 一)效力未定的合同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 ★★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 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可以排除选项 A、B、C. 「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 ★★ 2.(00.卷三。单。17)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 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B. 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 C. 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D. 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 「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选,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 「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多。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 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参考答案」ABC 「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 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 「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 4.(98.卷三。多。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 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合同法与招投标法知识点总结

工程建设中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章节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概述 1、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的方式:招标投标方式、直接发包方式 2、法律关系的实质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存在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主体:参见建设活动或者建设管理活动,享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调整,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建设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个人 4、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纸箱的对象。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5、建设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6、工程项目的审查权限:工程项目由计划部门审查;大中型的工程项目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审查;小型项目的工程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计划管理机构或省、市、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查 7、勘察设计任务书的审批:大中型项目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重大项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8、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是安排组织施工的依据9、工程开工准备—甲方(发包单位)根据计划要求的建设进度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精干班子,负责建设准备工作:a、收集相关资料(勘察、设计)b、报审工程所需相关的材料物质计划申请c、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外部条件和施工力量10、组织施工、安装工程准备工作就绪,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开工报告11、组织施工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12、建设项目验

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13、不经验收就进行生产使用的,施工单位不再承担提前使用造成的工程质量责任14、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6、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17、代理特征:a、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b、代理人以被代理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d、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8、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19、无权代理的情况:a、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b、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c、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20、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安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1、债就是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2、债产生的依据:a 合同b、侵权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23、城乡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乡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等法定活动24、城乡规划的实施:a、选址意见书制度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c、建设工程规划许 1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 6 年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本试卷共 5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 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 分,共25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定金合同 C、个人借贷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 2、关于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表现为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很少 B、基本表现为强制性规定,任意性规定很少 C、只有任意性规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D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任意性规定 3、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

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4、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权利否认的抗辩权 B、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C、属于阻却的抗辩权D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请求权竞合釆取的是 A、法条竞合说 B、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C、请求权相互影响说D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6、下列关于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为独立合同 B、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C、定金责任效力具有补偿性D定金合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7、下列不具备行纪合同特征的是 A、实践合同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不要式合同 8、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存放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 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正确的是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甲厂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9、釆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格式条款有异议,应当依 A、提供方的解释 B、相对方的解释

合同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则听课笔记(一) 一、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即法律民已命名的合同。 2.无名合同,即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 (1)借用合同: 指以非消费耗物的使用权为标的合同。 借用与租赁的区别:租赁有租金、有对价;而借用无对价。借用无对价决定了借用合同是单务的、无偿的、实践性的合同。 (2)消费借贷合同: 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不转移所有权,借贷要转移所有权。 消费借贷:以可消耗物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合同。 例:甲乙为邻居,甲借乙10斤米,该借米合同即消费借贷合同。 消费借贷与借用的区别:借用是无偿的;消费借贷可能是有们的,可能是无偿的。一般认为,消费借贷合同是诺成合同。 区分有名、无名的意义: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这规定在《合同法》第124条,有两个规则:第一,无保合同当然适用合同法总则;第二,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适用。 例:借用合同比照,租赁合同的规则适用。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1.如果双方都负有义务,为双务;如果仅有一方负有义务,为单务。 2.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保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民间借贷。 3.区分单务、双务的意义: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以双务合同中。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支付对价。 2.无偿合同包括:保证合同、借用、赠与 3.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的合同:民间借贷、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对于这类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另约定的话,法律推定为无偿。 4.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 有偿与无偿的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对于有偿合同,其违约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原则;对于无偿合同,无偿的一方实行过错原则,并且无偿的一方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例证:合同法第189条、第374条、第406条。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1.诺成合同:指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2.实践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标的物的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3.公认的实践合同有:动产质押、定金、借用、保管、民间借贷。 注意: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据此,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但是,按照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显然是诺成合同,应以合同法为准。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狭义的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的专门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关于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通则》、《海商法》、《著作权法》以及涉及合同的条例、办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等。 合同法是通过规范民事主体的合同行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以商品交换为核心的民事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广义的合同法:调整合同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狭义的合同法:合同法典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合同法调整对象与调整范围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分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合同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调整范围:主体: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种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其他各类有关债权债务的民事合同。 三、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 合同法本质上调整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合同法的地位是民法体系中重要的民事单行法 四、《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 (二)自愿原则 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1.缔结合同的自由。 2.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5.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三)公平原则 1.包含等价有偿的意思,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当事人取得他人财产利益应向他方给付相应的对价。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2.公平原则的体现:

合同法期末考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试题(二)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 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B )。 C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 地 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 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 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B ) C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B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B )。A

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本章是关于合同及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人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合同,并进一步强调无名合同也适用其总则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适用合同法。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了解合同关系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合同的分类,了解合同法及其特征。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分类及划分依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历史发展。(2)重点及难点问题包括:合同与经济合同的关系;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关系的三要素及其内容;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关系;合同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等。 第二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合同法的根本性准则,其内容不仅适用于总则部分,对于分则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如果合同法的分则没有规定时,可以按照合同法总则中所确定的原则精神去处理。因此,合同法的原则在合同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下述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合同自愿原则。其基本涵义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以及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迫、阻止或干预当事人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这一原则在我国合同法第4条作了明确规定,且在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均具体现出了这一原则精神。 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它同自愿原则一样,不仅是合同法的原则,同时也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对于保持和弘扬传统道德及

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4.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D ) 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D 租赁合同 E ?一般赠与合同 有( ABE ) 。 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 合法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E. 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名词解释:合同法基本原则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历年考点总结 o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 .买卖合同 B .委托合同 保管合同 .借贷合同 2.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3、 A .租赁合同 B .买卖合同 加工合同 .借用合同 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 技术转让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保管合同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A .司法秩序 B .公共秩序 C .通行秩序 D .重要秩序 7.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ACD ) .多选 A,买卖合同 B ?借用合同 C 承揽合同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 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9.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ABCDE )。

论述题:试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1.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 A .格式条款 B .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 。 A .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签订地 3.按照我国《合同法》第 33 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 C ) 。 A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4.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 B ) 。 A .到达主义 B .通知主义 C. 发出主义 D .双方约定 5.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B )。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6.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 ( A )。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撤销 C.无效 D.可撤销 7.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B )。 A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 B ?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C.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处 D.承诺已发出时 E.承诺尚未发出时 &招投标的程序有(ABCDE). A .招标 B.投标 C .开标和验标 D .评标和定标 E.签订合同 名词解释:缔约过失责任附合缔约拍卖拍定要约的撤回简答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论述题:试述格式合同的法律调整。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10月全国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合同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3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属于从合同的是() A.借款合同 B.承揽合同 C.融资租赁合同 D.抵押合同 2.合同关系的客体主要是债务人的() A.物 B.土地使用权 C.行为 D.智力成果 3.以下关于合同性质的说法中不正确 ...的是() A.合同是一种合意关系 B.合同是一种事实行为 C.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D.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4.以下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A.某公司向客户寄送价目表 B.某拍卖公司在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 C.某公司向另一公司发去订单 D.某股份公司在报纸上登载招股说明书 5.要约人发出要约后,要使要约不发生效力,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 A.随后发出 B.在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前发出 C.在受要约人承诺前到达 D.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处 6.甲公司于9月1日通过邮局向乙公司发去一要约,并请对方在9月28日前作出答复。该要约于9月7日到达乙公司所在地邮局,邮局于9月8日送至乙公司收发室,乙公司业务人员于9月10日看到该要约。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A.9月1日 B.9月7日 C.9月8日 D.9月10日 7.2018年12月,A公司与B公司订立期限为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2018年5月交付房屋。合同订立后,遇房价连续上涨,A公司为追求利润,欲改出租为出售,但始终向B公司保密,当B公司于2018年获得确切的A公司无意履行合同的证据时,B公 1

合同法总论重点论述题考试考点总结

论述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的核心原则,在合同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合同自由原则及包括缔约的自愿,也包括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变更有关内容,还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具体地说,合同自由与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确认当事人的合法的合意具有优先于法定的任意性规范适用的效力。在一般情况下,有 约定时以约定,无约定时依法定。因此,当事人的约定要优先于法律的规定。只要当事人的合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合同法就不应当对其何合意进行干预。 2.尊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确定合同内容和形式,确定违约责任等方面的选择自由。合同自由不是仅体现在合同关系的某一环节上,而是体现在合同关系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之中。具体来说,当事人的选择自由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在合同的订立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订约伙伴。第二,在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享有的合同自由,尽量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第三,在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允许当事人自有约定合同的内容。第四,在合同形式的确立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确定力合同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要式为例外的规则。第五,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允许当事人变更和解除合同。第六,在违约责任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形式,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等等。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中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从合同关系上看,缔约过失责任并不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其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在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违约责任则以合同关系为基础,其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方违反合同应当如何补救的问题。(2)从责任的性质和形式上看,缔约过失是一种法定责任,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其责任形式为赔偿损失;而违约责任是一种约定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责任形式,损失赔偿的数额及其计算方法,免责条件等,其责任形式除赔偿损失外,还包括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等。(3)从赔偿范围上看,缔约过失的赔偿范围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为期待利益的损失,包括履行利益的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4)从损害赔偿的性质上看,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法律上一般没有特别的限制;而关于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法律通常做出一定的限制,如可预见规则的限制等。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依赖利益损失。确定应予赔偿的信赖利益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与缔约行为的关联性,即信赖利益是基于对缔约行为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并非缔约行为中的一切利益。(2)信赖的合理性。法律所保护的信赖利益,必须是基于合理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此种合理的信赖意味着当事人虽处于缔约阶段,但因一方的行为已使得另一方足以相信合同能够成立或者生效,由于另一方的缔约过失破坏了缔约关系,使信赖人的利益丧失。倘若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合理信赖,即使支付了费用,亦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3)信赖的善意性。一方面,缔约人对相对缔约人的信赖必须基于合法目

合同法 大学期末重点考点汇总 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题型:单选30题30分,多选15题15分,名词5题15分,简答4题20分,论述1题10分,案例1题10分。 名词解释: P33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P35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者报价等,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做的意思表示,是订立合同所必须经过的程序。 ·P43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 ·P49承诺延迟:是指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P5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P146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的权利。 P146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延期履行的,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P147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P152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P160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P176债权让与:即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P188清偿抵充:是指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的债务人,其给付的种类相同,而其所提出的给付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其清偿抵充何种债务的制度。P190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事由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P294继续性合同:是指债的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其基本特色是时间因素,在债的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系于应为给付时间的长度。 P377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P379行纪人的介入权:是指在行纪人接受委托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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