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律师案源垄断的出路

律师营销——律师案源垄断的出路
律师营销——律师案源垄断的出路

律师营销律师营销——————律师案源垄断的出路

律师案源垄断的出路律师业的竞争核心在律师案源

随着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多样性,律师业在面临行业内越来越竞争的压力,同时还要承受着来自行业外的竞争压力。一方面生存的空间在不断地被来自行业外的力量挤压,另一方面行业内部规模化、专业化垄断的竞争压力,大量的律师被挤压到很狭小的业务空间展开肉搏战。具体表现在:

1、律师的专业化、规模化以及区域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律师垄断化倾向日趋明显,大量业务集中在少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手中。如: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收购兼并、上市等专业性非常强的高端业务,北京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都明显地获得了垄断优势。在传统业务中,含金量高的大案、要案,也都被一些规模律师事务所和处于强势地位的律师瓜分。

2、区域内律师业务竞争的多元化,律师不仅承受来自本地区律师竞争的压力,还要承受来自区域外甚至海外律师的竞争。以深圳为例,深圳的法律服务市场,除了有来自本地律师激烈竞争外,还有来自广州的、东莞的、北京的、上海的、香港的以及海外的律师的竞争,同时在深圳还有相当的公司法务、外地律师同样也在消化有吸收深圳的法律服务业务。

3、大量的专业性中介服务公司,以其在专业领域的背景、地位和影响,大量抢占与其专业相关法律服务业务,如商标、专利、税务、著作权、证券、上市、兼并、土地开发、矿山资源开发、海关、会计等业务以及大量管理咨询和顾问公司等都在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影响,大量从事法律服务或与法律相关的服务。这类竞争明显的特点就以专业作为其竞争优势。

4、大量的民间机构或人士,个人或公司名义直接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如在公司清欠、公司注册年检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大量或专门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乃至诉讼业务。此类竞争以低价或超低价以及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竞争手段,其中也有不正当服务的竞争。

其中,前二者是来自行业内部的竞争,后二者为来自行业外部的竞争。来自内部和外部的激烈竞争,必然导致法律服务市场格局的悄悄地发生变化。高端业务集中在大客户、大业务、大案件的竞争,竞争的手段越来越依赖专业化、规模化以及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能力上,而在低端业务、传统业务中低价竞争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价格战似乎一触即发。总的来说,竞争不是导致成本的加大,就是导致收费的降低,这也就意味着律师业的风险也将越来越大。这也是导致很多年轻律师望而止步,退出律师业的原因。

五、律师营销的特点

来自律师行业的、职业的、行业内外的竞争特点,必然决定了律师营销有其自身的特点。既然营销的本质是管理需求,我们就先从社会需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从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来看,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包括:正需求、上升需求、潜在需求、不规则需求,同时还夹杂着有害需求或不恰当的需求。需求从总体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而且潜在的需求市场依然很大,目前表现出来的需求仅仅还是冰山的一角。

■从营销观念的导向上看,律师的营销应从全面营销和社会营销的导向为基础,而不能仅仅以建推销的观念为导向。

■从营销的战略上看,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必须首先有明确的,并能始终坚守

如一的价值导向、理念或文化主线,成为一位有灵魂的律师或一个有灵魂的律师事务所。在此基础上在在细分的市场中寻找适合自己价值观和理念的目标市场,并以此作为营销的突破口或新的发展点。

■从营销的战术上看,必须选择一个专业领域或服务产品作为营销的载体,并以无处不营销的为指导思想,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法,以最快的速度与目标市场建立最广泛的联系。因此,专业、团队、专门或专业的营销队伍是必不可少的投资。

■从行为模式和思维模式的角度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从单纯的业务索取型向价值贡献型转变,与其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寻找市场,通俗地说等死不如找死,在对社会的贡献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从投资的角度看,律师已经不是一个可以坐而论道的职业,是一个需要投资的职业,而且要把营销当作长期的投资来对待,那种小农经济的意识已经不适合律师业现在的竞争和发展需求了。

■从市场规律和营销的法则来看,营销必须以人为本,对社会对顾客尤其是对社会的弱势群体给予人文的关怀,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适当的价格、适当的信息沟通和促销手段,向适当的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法律服务。

■从自身发展需求看,营销就是通过重新定义价值系统,针对特定的目标市场,制造与竞争对手有显著不同的差异化服务,改变传统的资源和财富自然的积累模式,通过营销手段获得竞争优势,从市场中快速地抽取资源,以期以最快的速度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也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营造自己、创造价值、制造卖点、建立关系、实现销售。

在此要说明的,由于律师营销从整体上讲还处于起步阶段,律师营销不排斥推销,既不绝对否定“有什么就卖什么”,也不完全赞同“客户需要什么就提供

什么服务”,一切都需要在特定的价值系统和市场定位中来衡量。

律师营销的评判标准,对一个律师事务所来说,要在一年内获得业务支持,三到五年内完成专业和团队的打造,并获得有效的社会资源的支持和支撑。对律师个人来说,必须在半年最多一年内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并获得继续发展业务支持和支撑。这是个硬指标,否则律师营销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如何突破律师营销和律师案源困局

2009年8月,我受邀出席“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并作题为“网络时代的律师营销”的主题发言。在会议期间,我和全国各地的律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发现大部分律师对于营销这一话题很感兴趣,感觉却是又爱又迷茫。爱者,因为这是律师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迷茫是因为众说纷纭,却又找不到快捷便利的通道。这让我联想起最近看过的一篇中国政法大学做的的律师营销调查报告,这个调查结果显示:现在律师的宣传手段依然停留在作坊似的以点代面的粗放式经营,主要还是依赖于老客户的把握和熟人介绍,打电话和发信以及在一些主流媒体做一些豆腐块似的广告,稍微好一些的就是拥有自己的网站和咨询,能够宣传自己,或者通过一些案例和公益性案件来宣传和扩大自己的影响等。

一、传统营销方式存在的问题

归结起来,中国律师和律所目前的营销方式有如下几种:

1、传统广告

这种方式主要的好处是见效快。但是限制很多,例如法律有限制,律师不能

公开做广告;成本高,做一次平面广告,单算设计和发行费用,动辄上万。此外,对于以信任感为基础的法律服务而言,商业味道太浓厚、目的性太明显的广告容易招致客户反感,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2、电话营销

我知道各地有不少律师都尝试过建立自己的电话营销团队,这招确实能够带来一些案源。不过,问题也很多,一是每年固定成本很高,算上人员工资、通讯费用以及场地租金等,每年花费至少在10万以上不等。最要命的是,这种盲打电话的大海撒网方式,长远来看,对律师和律所的品牌形象伤害很大,它会在更广泛的潜在客户群当中形成一种非常低俗的印象。

3、建立个人关系网络

这是中国最古老、最传统的方式,当然有效。不过,由于中国人际交往成本太高,而个人精力和金钱又有限,选择这一方式进行营销的律师,最后的结果都逃不过只能选择小部分人,局限于吃饭、喝酒、洗桑拿、娱乐等高消费方式,最终赔进去大量金钱不说,往往还需要搭上全部的生活时间、健康乃至生命。

4、参与论坛、专业协会等圈子

这种方式能够较好树立律师的专业形象,不过此类活动的门槛较高,对参与者的资历、经验乃至费用有较高要求。其次是成本高,每次活动,算上门票和差旅费用,花费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如果自行组织,成本更高。其中还不算因为参与活动所放弃的案源机会等机会成本。还有就是见效慢,如果要在圈子内收获业务和客户,首先要引起别人的注意。要达到这一目的,挖空心思,标新立异,独树一帜,这些都是免不了的,这些都要求你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5、写书营销

这种做法固然好,但是时间间隔太长,写出一本好书,需要花费数月乃至整年不等。往往新书出台,市场热点已经转移。此外,成本很高,现在出版社大多要求作者包销书籍,刊印一本书,算上买刊号、印刷和发行成本,不在10万元以下。效果持续时间短,由于现在出版物众多,新书从出台到被读者遗忘的间隔越来越短。

6、培训讲座营销

如果有好的讲师、好的内容以及好的营销团队,我推荐大家采用这种方式最好。不过,世界上的事情哪里能够如此完美?讲师既要有丰富实务经验,又要有内容深入浅出,还要生动有趣,太难了。此外,律所办理此类培训讲座的营销活动的最大困难还在于没有专业的讲座营销团队。仅凭几个律师助理,几条破枪,在工作之余打打电话和发发邮件,很难找到太多的目标客户有兴趣参与。即使客户来听了,要争取将他们转化成正式客户,还需要在会后投入大量的定期跟踪和维护工作。

7、搜索引擎营销

与百度、GOOGLE一签约,架好网站,几个小时,流量就进来,你开始有了接触潜在客户的机会。但是,你必须为每一个点击(无论是否恶意点击以及是否有委托意向)而付费,对于热门关键词,费用竟高达数十元。据报道,深圳某律师每年虽然能够从搜索引擎获得几十万元的业务,但支付给搜索引擎的广告费用竟然不相上下,相当于白白为搜索引擎打工。

还有,基于搜索引擎被动等待的特性,即使你多么专业,只要客户不点击,你的一切努力就是徒劳。

8、网站营销

现在搞网站不同早几年,需要讲求版面精美、内容丰富、更新及时、代码优化等,考虑的问题太多了,每一样都需要投入大量银子。更何况,现在太多律师上网了,每个人都在网络上占山为王,如果希望自己的网站能够突围而出,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泡在网上,很多律师因为耗不起时间,不得不放弃。此外,希望通过网站能够直接获得案源的机率太低了,这个原因是与法律服务特性决定的。客户必须首先对律师有熟悉感和信任感,才可能委托案件。而网站是钓鱼式的,希望客户主动点击网站,阅读内容,逐步对站长建立熟悉感、信任感,进而委托案件,这肯定是一个比现实当中更漫长的过程。

二、网络时代的解决方案

(一)自由和健康的人生

对于律师和律所营销的困局,有解决方案吗?有,答案很简单,就是上网。

有律师可能立刻会反应,上网谁不懂,你说的这个太简单了。别急,这好比做菜,同样的材料,不同的厨师,方法不一样,做出来的菜可以是令人食指大动,精美可口,也可以是粗陋无比,难以下咽。

在这里,我愿意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经历。

2005年,我空降到广东的东莞,招收了大概7-8个外地律师,没有一个是东莞本地的,来自祖国四面八方,为了一个革命目的来到一起。我带着这个全新的团队,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在不给一分钱介绍费、不给大笔的广告费,很少请客吃饭(逢年过节送点花篮水果)的种种前提下,创造了业务量年增长300%的奇迹,次年就获得东莞市司法局颁发的“十佳律师事务所”称号。

现在即使我撤回广州,用1/3时间写书,1/3时间陪伴家人,1/3时间做业

务,依然活得很自在,很滋润。我一般每星期回一次办公室就足够了。但是,我对手下律师的工作依然了然于胸。最难得的,是我和我手下的这些人,没有一个人需要去拉案源、跑关系、陪客户吃饭喝酒。只要扎扎实实地将工作做好就行了。

在网络成为我的忠实朋友后,我还获得了健康的人生。曾经与我的同学朋友聊起律师健康问题,这个话题是我们这些人到中年的律师都很关心的。我很吃惊地发现,我居然是律师当中少有的四无人员,就是没有脂肪肝、没有血压高、没有血脂高、没有尿酸高。

无论是对于自己,还是家人,相信这个结果应该是比任何专业奖项更难得的奖励。

(二)具体知识和经验

如何善用网络利器,具体的做法是见仁见智,我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些具体的知识:

1、知识营销

知识营销是通过网络等广泛而有效的传播途径,将企业所拥有的对用户有价值的知识(包括法律知识、专业研究成果、优秀文化等)传递给潜在用户,使其逐渐形成对个人形象和法律服务品牌和的认知,最终促进潜在用户转化为用户。

从工商管理界的理解来看,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意味着我们正在进入“学习社会”,在这样的学习社会里,人们必须“活到老,学到老”,相应地,营销过程也不可避免转变为引导消费者学习的过程。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向消费者和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推广普及新技术,对消费者进行“传道、授业、解惑”,实现知识信息的共享,消除顾客的消费障碍,从而取得两利的营销效果,比如进入社区举办各种讲座,广泛向市民赠送各种学科的专业书籍,举办知识竞

赛等,从而引发人们对相应产品的购买欲望,拉动市场需求,但在活动中不能推销和要求参加者购买产品。学习营销的第二层面是企业向消费者、同行和社会学习,不断地向客户及其他伙伴学习,发现自己的不足,吸取好的经验方法,补充和完善自己的营销管理,互相学习,互相完善,取长补短,最终达到整体的和谐。

2、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是知识经济和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具体说主要通过网络技术,例如电子邮件,电子书等方式,就可以向全世界进行营销活动。相比传统商店而言,它具有成本低廉、无存货样品,全天候服务和无国界、区域界线等优点,并且拉近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另外,在网上还可同步进行广告促销、市场调查和收集信息等活动。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成为经济社会的一部分,阿里巴巴的马云甚至断言,中国虚拟经济总量将在10年后超越中国实体经济总量。

习惯上网的80后已经逐渐成为网络消费的主力大军。2008年,一个标准的80后已经28岁了,开始进入社会经济主流,成为白领、买车、买房,占据企业中层位置,而上网购物、浏览、搜索,已经成为这些80后们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看看过去的2个七年,再想想看未来的3年、5年、7年,如果你从现在开始,以这些80后为目标客户开始进行网络营销,逐渐施加影响,等到3年、5年、7年之后,80后会拥有怎么样的经济能力、社会地位?他们开始进入企业高层,担任重要职位。等到那时候,你的网络营销将会收获什么结果?

3、电子邮件营销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电子邮件的营销方式,这样做,如果使用恰到好处,营销者可以立即与成千上万的潜在和现有顾客建立起联系,其成本要远远低于邮寄营销。

电子邮件营销分为三种,分别是搜索群发营销、数据库营销和许可式营销。

群发营销一般是指通过电子邮箱地址搜索软件,在网上搜索符合指定条件的邮箱地址,然后将信息群发到相应的邮箱当中,这是过去3年当中,网络营销最普遍采用的形式。

数据库营销是针对群发营销没有分类、没有针对性所作的改进,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相应分类的邮箱列表,针对这些列表发送邮件,能够达到更好的效果。

许可式营销是向同意接收邮件的用户发送邮件。现在很多网站上都留有邮箱登记系统,允许用户在网上留下自己的邮箱,定期接收电子邮件,这叫做电子邮件营销当中的许可式电子邮件营销。

4、电子书营销

电子书营销属于病毒性营销的一种,病毒性营销并非真的以传播病毒的方式开展营销,而是通过用户的口碑宣传网络,信息像病毒一样传播和扩散,利用快速复制的方式传向数以千计、数以百万计的受众。

对于一些小企业或小型网站来说,病毒性营销不一定要很大规模,力争在小范围内获得有效传播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很多病毒性营销的创意适合于小企业,比如提供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一本电子书、一张优惠卷、一个祝福卡、一则幽默故事、一个免费下载的游戏程序等等,只要恰到好处地在其中表达出自己希望传播的信息。

eBook不拘形式、出版方便、传播发行快捷,而且,很多电子书都是免费的,优秀的电子书可以在网民中广为流传,于是,电子书成为病毒性营销的理想媒介。事实上,很多市场人员也都在利用这种营销手段而大获成功。

当然,随着网络技术和社会发展,各种营销技术和方案不断涌现,搜索营销、

口碑营销、事件营销等各种创意不断涌现,只要大家有信心不断积极寻觅,相信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块奶酪。

还是那句老话,没有最好的方案,只有最合适的方案。

2020执业律师年度总结

2020执业律师年度总结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十七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

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

年轻律师开拓案源的26种方法

年轻律师开拓案源的26种方法 1、寻求与媒体的合作机会。只要肯付出时间和精力,媒体很多的公益活动都需要律师的介入,需要经常看报纸,看到公告后要主动与编辑联系,毛遂自荐,不计报酬。 2、多接交记者朋友,记者需要法律新闻素材,律师需要到报社、电视台投诉的当事人。 3、可以要求做报社的兼职通讯员,借此身份认识一些企业。 4、法律服务做为社区免费服务内容之一进入社区,定期在社区搞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事实证明此方法投入时间精力与产出不成比例,而且现在有些社区还会向律师收费或分成。) 5、报纸上打广告。(千万不要有不实的宣传) 6、搞好与律师事务所接线员关系,上门咨询或电话咨询都集中到一人处。 7、了解当事人背景,有前途当事人当朋友相处,力争介入到他的朋友圈中。 8、周休日其他律师都休息,趁此机会独自在事务所,如果来电都是自己的。 9、多到看守所外面转转,尤其是罪犯会见家属之日必到。 10、多到法院立案庭转转,见到有机立即先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介入再谈接案。 11、开庭时去旁听,与没有聘请律师一方沟通。 12、留意报纸上潜在的案源,例如,某人被公告开除,或某地发生工伤等。 13、在寻呼机或手机作短消息广告(费用虽高,但效果特好,可惜现在不给搞了) 14、多参加朋友之聚会、结婚等,发名片之大好时机。 15、与社会活动能力强者交朋友,以支付介绍费方式接案(一般是10%-30%) 16、各个交易会等如果能有你一个办公桌最好(只要交钱就好办),没有就复印自己的宣传材料当垃圾一样散发。 17、QQ可以交到层次比较高的朋友。 18、多认识朋友,可以到朋友的办公场所,可以认识很多朋友的同事。 19、故意选择公益性诉讼提高知名度。 20、义务给企业上课。 21、周休日之时征得律师所同意,在比较繁华处摆摊设点免费法律咨询和代书。 22、刑事案件一定要学会做秀,休庭时要大发名片,犯罪者的那些朋友们会记住

法律服务合同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469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法律服务合同书标准版 本

法律服务合同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书 第一条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为该公司的×××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第二部分:对甲方项目的方案设计、文本制作等 1、制作与本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文本,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投资)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资金信托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赁的系列合同等; 2、参与有关司法程序的全过程,直至执行程序结束; 3、征得甲方同意,参与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及配合; 4、视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师到项目现场办公; 5、负责对项目参与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三部分:代理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事宜的司法程序的全过程: 包括一审和二审诉讼、执行等。 第二条服务人员 1、乙方指派服务人员的原则:指派熟悉本项目特点的律师名参与上述所有服务内容的落实,并根据

高效、及时的原则在工作需要之时充实服务人员,必要时可以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作为本次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律师若出现正常工作调动、离职、身体状况等方面原因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但上述律师仍应共同参与本次服务。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其认为必要时可将本次服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他律师协助完成。 第三条服务费用 1.律师费:双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师费。

年轻律师如何接到案子

律师在人们眼中总是令人羡慕的职业,意气风发、主持正义、收入丰厚。但是在接触了很多律师之后,才发现律师面临的现实非常残酷,特别是我们年轻律师。 司法部发表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中指出截至2011年底,中国有律师事务所1.82万家,与2008年相比,增长31.6%,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1.35 万家,国资律师事务所1325家,个人律师事务所3369家;共有律师21.5万人,其中,专职律师占89.6%,兼职律师占4.5%,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军队律师占5.9%。这是一个庞大的=数据,其中年轻律师已成为律师行业的主要群体。但是一个令人忧虑的现象是在最近几年尤为突出:就是律师行业的2: 8定律逐渐像1:9的比例靠拢,目前中国的大部分年轻律师正在背负着几乎无法承受的生存压力,其中10%的年轻律师出道熬不过前三年。这一切都源于是因为案源集中在了小部分知名律师手里!年轻律师出来没有知名度没有案件来源。 中国大型门户网站华律网有关人士指出,其实现实已经出现,但是我们的年轻律师不应该选择逃避,既然关键问题都找出来了,剩下的就是解决的办法了。没有知名度、案源少,那么最直接的就是提高知名度增加案件来源。这就是我们的律师营销最直接的目的。 那么如何开展律师营销呢? 在如今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激烈、专业化要求突出的情况下,年轻律师要成功进行律师营销,获得律师案源,必须注重如下几点: 1、选择一个好的法律服务门户网站做推广平台。网络营销是互联网时代的主流,年轻律师急需要一个良好的推广平台来展示自己。像华律网这样的全国大型法律服务门户网站就是我们年轻律师最好的选择。有着顶尖的法律行业网络背景,很好的营销团队,极具影响力的法律咨询平台,可以快速为年轻律师提高知名度。 2、有一个长远、良好的职业规划,给自己定好位,找好发展的突破口,把一个领域做好做精。 3、重点培养自己的专业能力。应该注意自己的专业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特别找到自己擅长的专业专攻,做到游刃有余。 4、注重提高风险意识。应认清眼前的现实年轻律师刚刚步入社会,资源很少,取得案源的很少。

律师个人月度总结1000字五篇

律师个人月度总结1000字五篇 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实务的转化。下面就是给大家带来的律师个人月度总结1000字五篇,欢迎查阅!律师个人月度总结1000字1__年度,本所在律协和司法局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__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队伍建设有一定成效本所人员现由二部分构成:一、律师团队。包括主要合伙人,专职律师。他们是本所开展执业活动的主力军。__年,本所共有执业律师9名。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二、行政团队。本所现聘有行政人员4人,他们担负着繁杂的行政与后勤工作,是律师执业的重要保障力量。本所自20__年1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吸引各类人才加盟本所。如何化数量优势为质量优势,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能力和作用,凝聚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打造一流的团队,创造一流的业绩,是我们面临的紧迫问题和重要任务。为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__年度,峡郡所常召开全所律师大会。在这些大会上,我们认真学习了党的__大精神,学习了新的《律师法》,继续开展了“大学习”和“大讨论”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着重开展了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三进三同活动及争先创优活动。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学习了市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工作的相关文件。通过学习,使全体人员坚定信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明确律师新时期

的任务和使命。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二、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执业观,荣辱观,大局观。对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有助于律师文化建设。三、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所里对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予以人员和经费的全力保证和大力支持。__年召开了多次支部会议,开展政治学习,按时缴纳了党费。本所党建工作还将在组织上大力加强领导,纪律上要求更加严格,活动上更加广泛深入。争取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上述措施,我们的队伍建设工作有了质的飞跃,不仅使全体人员树立了正确的理念,还培育出峡郡特色的团队精神和文化,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全体人员对所里有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以所为家,以所为荣,为所奉献。在工作中焕发出巨大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创造出我们不曾设想的优异业绩。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本所自__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司法局、市律协主导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在实践中,结合本所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发展,创新完善。一、加强和完善了以合伙人会议为中心的民主管理制度。重大问题和决策,一般要经过合伙人之间的酝酿、沟通、提出讨论,再分头征求广大律师的意见,再进行讨论。经过这种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的反复酝酿与讨论,我们所的各项重大决策,都能做到符合实际需求,符合全体律师的意愿、符合大家的长远利益,因而能够得到全体律师的衷心拥护与支持,因而就能够具体落实见实效。__年本所基本上每周都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了合伙人的分工,

律师合作协议书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律师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双方均从事法律工作,为了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律师之间的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十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 1、甲方的异地业务给乙方代理的,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负责接待,尽责商谈并签订委托合同,由乙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甲方为辅予以配合。乙方在与当事人接洽完毕的当日,应当将接待的情况通过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存在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或接待的,也应当在每次结束的当日将情况以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的,应当在当日将签订的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当事人公司或身份信息等以信件、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给甲方一份,并签上乙方的名字。当事人确定由甲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的,乙方为辅予以配合。 2、由乙方为主做的合作业务,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可以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代理、或乙方与其他律师共同代理;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乙方可以接受转委托的法律事务。 3、签订委托合同的一方应在授权委托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出庭参与仲裁、诉讼或参与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等。授权委托书与当事人另行签订。一方在代理当事人委托事项过程中知悉的商业信息、商

律师推广营销策略及个人形象包装

因为 不是 什么叫推广?就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发布法律服务信息等手段,拓展业务的必要活动。 需要宣传、拓展。 律师这个职业推广, 他发布一些法律的信息, 对他怎么样进行规制,这就更加复杂了。 假如说你把律师定成一种商人进行推广是没问题, 但是你不要忘记, 律师是一种职业, 商业。不是一种单纯的商业。它有商业性,但问题就在这个地方,它既然有商业性,他肯定 是需要推广,需要做广告。 第一节律师广告规范 一、律师广告的利弊 1.律师广告对律师的职业地位是否产生负面影响 2.律师广告是否天然具有误导性 3.律师广告是否会对司法体系产生不良影响 4.律师广告是否会带来不利的经济后果 5.律师广告是否会对法律服务质量产生不良 6.律师广告是否会带来执行上的困难 二、律师事务所利用广告进行执业推广的原因 1.律师广告是现代律师执业活动商业化的一个表现 2.律师广告是维护法律服务消费者利益的重要途径 3.律师广告是促进律师业市场竞争的一个 三、我国律师广告规范有利手段 第二节业务推广规范 一、律师业务推广与律师广告的区分

二、我国律师业务推广规范 第三节律师宣传规范 一、律师宣传的作用 二、我国律师宣传规范 第一节律师广告规范 一、律师广告的利弊 律师这个职业是既有职业性,又有商业性的。作为商业性,做广告是非常自然的,但是正是因为律师这个职业具有职业性,不是一种单纯的商业。所以针对它推广,全国相应的一些法律信息,就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论。 1.律师广告对律师的职业地位是否产生负面影响 做广告可以让你的当事人,委托人对律师执业,对你法律服务整个的各个侧面有了认识,这个反而对公众清晰的认识律师业,是有好处的,对提高律师的地位是有正面的作用。2.律师广告是否天然具有误导性3.律师广告是否会对司法体系产生不良影响 4.律师广告是否会带来不利的经济后果 5.律师广告是否会对法律服务质量产生不良 6.律师广告是否会带来执行上的困难总之,在一个民主的社会,再加之多远的社会,任何一种观点,不要去期望只有一种观点,一种声音,它可能有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的角度,为什么说现在社会产生一个叫沟通理性呢?它实际上就是因为,它要创造一种框架,吸纳不同的意见,最后,达到一种共识。其实这个关于律师广告的利弊问题,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既有利也有弊,关键你要看实际上立法的问题,比如说律师广

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探讨

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探讨律师事务所是一个通过律师应用其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为当事人提供社会法律服务的律师执业机构。 我国目前的律师事务所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1)国资所。其性质是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属于司法事业编制,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维持其正常运作。现如今,国资律师事务所已经逐渐由主流的形式转变为补充形式。我国东部地区较发达城市中律所竞争力较大而少数边远地区的群众法律服务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国资律师事务所可以调整市场定位,针对基层地方的需求开拓市场,谋求发展与转变。(2)合伙所。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开办经费由个人筹集,风险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收入归合伙人所有的律师执业机构。合伙律师事务所在分配机制和管理机制上相较于国资所更合理、更灵活,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一产生便得到迅猛的发展。相较于公司严格的管理体系,合伙所的管理和发展还存在不少弊端。例如律师承接各自业务团队意识不强;在发展和经营管理方面较弱,合伙人对自己定位不明,业务分工不合理等非常容易产生摩擦,这些因素都会限制合伙所的进一步发展。(3)个人所。由一个律师投资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其特点是个人出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财产属于个人独有,以个人财产对侓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该类型律师事务所适用于工作经验丰富,有稳定案源的律师,准入门槛较高,但同时有利于个人律师的业务能力水平。自2007年的《律师法》修订以来,个人律师事务所不断增多,相较于

合伙律师事务所更独立和灵活,因此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在以上三种律所模式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制律师事务所也不断地被人们提出并研究。其本质是律所在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团队培养、责任承担等方面符合公司制度的要求,在律所内部有明确的组织架构与业务流程分工,让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专业领域的细分权限与义务,从而推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 公司制律师事物所的优势在于:(1)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财产名义上属于法人所有,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可以由专业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管理活动,律师只负责办理业务,分工更为合理。(2)可以在公司内部对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做出规定并进行监督,有效避免违法行为发生,减少经营风险。(3)公司制有利于吸收资本、扩大规模,资金的增加更促进工作环境的改善,高素质人员的增加,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综合实力。(4)公司制所采取的有限责任和股份转让模式可以降低律师的职业风险,一般不会发生因重要人员更迭而律所解体的情况,更有利于律所的长远发展。 但同时公司制律所在实施中也不得不考虑一些问题。律师事务所是以人为核心资产的中介结构,我国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除了《律师法》的规定以外,也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公司制律所还需要额外支付一部分管理费用用于行政、后勤、财务和人力等一些职能部门。且公司每年要花费资金用于市场营销,例如通过打广告来扩大知名度、增加案源,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开销。营业成本的增加必然导致同等条件下收益的减少,相对于同样规模的合伙制律所而言,律

律伴将律师行业与网络平台结合,开拓了律师接案的新模式

律伴将律师行业与网络平台结合,开拓了 律师接案的新模式 传统法律服务市场,律师是坐在律所,等待当事人上门咨询委托,之后提供服务。而用户也多是通过朋友推荐找律师,这造成80%的律师都存在案源不足的问题。 然而站在律师的角度,传统法律行业获取案源一直也是困扰律师的痛点之一,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自我营销直接导致律师无法专注于自身法律专业的业务能力,因而执业水平得不到快速的提升。 而律伴网就解决了这一弊端,可以提供及时高效的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您也可以通过阅读对话内容,了解学习法律知识;提供精选的民生热点资讯并邀请资深律师实时点评,解读生活身边事中所包含的法律知识和隐藏的法律风险,您可以通过相关内容学会如何规避风险避免损失;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库、裁判文书、各类文书范本的查询;我们提供及时的法律知识及法律资讯等。 律伴它是由深圳法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全新律师应用软件。旨在推出全国首款为客户和律师提供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业务产生和交流的法律服务平台,开创法律服务的新模式,营造全国律界新的生态模式;通过律伴,用户只需简单的触及,即可方便快捷地找到合适的专业律师,从而轻松无忧地解决法律服务需求;同时,通过律伴,律师可以轻松地为客户提供文字互动、电话交流等不同方式的服务,发掘潜在客户资源。 律伴将律师行业与网络平台相结合,开拓了律师办案接案的新模式。

如今,面对“互联网+”的风口,众多传统企业纷纷借势谋求转型与创新,而作为服务业的重要领域,法律服务行业同样也在大力拥抱互联网,探寻新的发展之路。 而与之相伴而来的,是大量法律条文检索网站、法律文书下载网站、律师咨询网站的层出不穷。对此,有业内人士感叹:法律服务行业的互联网春天已经到来。 然而也有观点提出了质疑,仅是各类大大小小与法律服务相关网站的开通,是否就是所谓的法律服务行业“互联网+”之路?或许,我们需要更深层地去理解互联网对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 律伴律师王哲认为:该平台不仅让律师不再面对两难选择,既能从事本专业又能完成多年前未完成的电商夙愿,真是一举两得。有了电商行业的先例,这种模式已不再象当初电商行业起步那样难以被人接受。 从大律们夜以继日的抢单尽头也可以看出,大多数律师已经看到了这种模式的前景,并为之努力。作为曾经涉足电商行业的律师,使更能清楚地意识到,这种新的模式将带给我们什么,更清楚的知道现在的每一分努力对将来意味着什么。 而且,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上预约、自助查询、电子卷宗、网上阅卷、视频开庭等网络信息系统和律师服务平台,探索推行律师网上立案、办案,既为律师提供便利,又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律师办案网络化势在必行,律师网络服务平台方便律师接案,也方便于当事

法律服务市场营销

法律服务市场营销篇 营销不是以精明的方式去兜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而是一门创造真正客户价值的艺术。——菲利普•科特勒(Dr. Philip Kotler) 1. 市场营销理论基础 1.1 大市场营销理论 1.2 法律市场营销九个法则 2. 营销分析和准备 2.1 法律服务基本特性 2.2 法律服务市场背景特征 2.3 事务所营销准备8 3. 营销策略组合 3.1 增值服务策略 3.2 市场领先者策略1 3.3 提升服务质量策略 3.4 服务品种价格策略 3.5 服务品种创新策略 3.6 保持客户忠诚度策略 3.7 提升公共形象策略 3.8 全员营销策略 3.9 网络营销策略 4. 制定营销方案 4.1 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

4.2 分析消费者和竞争对手 4.3 选定市场营销策略 4.4 规划产品和服务 今天,可能没有律师会否认市场营销的重要性。但可惜的是,不少律师对市场营销的理解仍然来自于对日常生活的个人体验或者沉浸在过去的成功经验当中,例如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成为名律师的冲动、给付介绍费的纯粹利益驱动关系等,这些错误理解都局限了以事务所作为市场营销主体的发展方向。其实,我们只要审视一下自己个人周围结成的关系网络,你也许就会发现那种来自于日常生活的私人关系网络比起以事务所为后盾结成的商业关系网络,存在着多大的专业水平和经济差距?在传统经济生活当中,可能个体化经营模式是简单和实用的,也许是成功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新经济时代,在网络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巨大影响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关系网络已经取代了以往的个人关系,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主流。 从本质上看,事务所与企业没有区别。两者都是独立的市场经营主体,都是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从中获取利润。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产品或服务的形式不同,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是无形的。所以,参考和借鉴企业市场营销理论和成功经验,可以帮助事务所走向成功之路。在本章里,我们将通过对现代企业市场营销理论和实务的借鉴和改造,分析法律市场营销规律和具体策略组合,总结法律市场销售法则,开拓中国法律服务业市场营销的新时代。 1. 市场营销理论基础 1.1 大市场营销理论 现代的“市场营销”和传统的“市场销售”观念上有着质的区别,简单说来,现代观念主张,企业的活动范围不再仅仅停留在产品流向消费者这个阶段,而是前后延伸至“产前活动”(如市场调查、产品研发)和“售后活动”(如售后服务、客户意见收集反映)阶段。因此,市场营销包括了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和细化、服务项目开发、服务定价、营销策略制定、服务营销、售后信息反馈等一系列以顾客为中心的全过程市场营销活动。 有“现代营销学之父”之称的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于1986年提出了“大市场营销(Mega marketing)”理论,成为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他将原来的4Ps理论发展成为6Ps 理论,即Product(产品)、Price(价格)、Place(地点)、 Promotion(促销)、Political Power(政治力量)、Public Relations(公共关系),其后又加入了Probing(市场研究)、Partitioning(市场细分)、Prioritizing(目标优选)、Positioning(产品定位)和People(人)五个要素,组成了11Ps理论。这个理论将市场营销组合从战术营销转向策略营销,意义十分重大,被称为市场营销学的“第二次革命”。20多年以来,西方无数大公司企业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策略决策组合并加之运用,大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律师个人年度总结

律师个人年度总结 律师个人年度总结范文一: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经常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端正了律师的执业指导思想。 2、坚持每月不少于一天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律师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二、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市场,积极开拓律师业务。 今年来,全体律师在县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拓法律服务领域,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访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发放法律服务卡,为特困企业、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提供高效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共办x件,比去年同期减少7件,其中刑事案件x件、民事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义务法律咨询1xxx余人次。全体律师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为县政府排忧解难,并积极参加律师参访活动,每周二按照县局的安排,律师都能够及时到信访部门参与县领导接访活动,为信访人做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指导当事人寻求正确的信访途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逊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改进档案积压装订的问题。现律师每办一件案子,都能立即做好装订案卷所需的材料等,转交内勤人员,及时将案卷装订成册。 四、所内上半年王淑艳律师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党员学习活动,系统学习了xx大报告、科学发展观等政策、法规。在县局领导下积极与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与本地区重点建设企业对接开展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屯活动,已与多个乡镇、村屯进行联系,结对子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五、造成案件少的原因。 1、由于律师所得搬迁对案件的完成数量有一定影响。 2、法院立案难。 3、特别是土地侵权案件,县法院规定,当事人纠纷必须经村乡两级处理后,由村在处理不成,并经丈量土地,谁多谁少,具体谁侵占了谁,法院方可立案。法院为了减少其丈量土地所需的人力、物力,故增加了当事人的难度,类似案件在律师手中不能立案的还有很多。 4、律师代理的一起给付抚恤金纠纷案件,此案件代理现也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至今此案没有立案。 由于法院立案难,也严重影响了律师代理案件,故是减少我们代理案件的主要原因。 我们决心在下半年更要继续努力工作,取长补短,克服一切困难,改革创新,为逊克的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逊克、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怎样从普通律师成为专业化的优秀律师

怎样从普通律师成为专业化的优秀律师? 律师专业化是很多律师同仁尤其是青年律师非常关心的话题,但很多律师对如何实现专业化总是摸不着头脑。什么是律师专业化?律师选择专业方向需要考虑的问题?律师发展阶段如何划分?律师发展阶段与律师专业化的关系等问题。 一、关于律师的几个问题 (一)你是如何理解律师的? 被人们美誉为"中共中央一支笔"的胡乔木,为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写了一首题为《律师之歌》的诗,这首诗的开篇讲到,“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这句诗被律师界广为传颂。 著名法学家江平老师说:“一名好的律师,应该兼具政治家、法律专家、社会活动家以及商人的特性。” 著名法学家朱苏力老师说:“一个成功的律师必须是一个杂家,尤其是青年律师应该具有政治家的思想、经济家的头脑、社会家的眼光。” 前《中国律师》主编刘桂明说:“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阔,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这句话在律师界很有名。 我们接下来看看法律上对律师的界定,《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看了上面这些描述,那律师到底是政治家?是商人?还是维护正义的使者? 这些问题经常让人困惑。对于律师,我谈谈我的理解:我理解的律师是一种职业,律师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的职业人士,既然是职业人士,律师只有具备相应的职业知识、职业思维方式、职业技能、职业形象、职业道德、职业经验才能从事好这个职业。 (二)关于职业、专业、专业化 既然律师是一种职业,我们有必要对几个基本概念进行厘清:职业、专业、专业化。 “职业”——就是劳动者为获取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工作的类别,职业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的。

网络营销推广合作协议书(律师修订版)

【律师修订版】 本合同或协议依据特定条件情况设立,仅供学习参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此合同或协议具体条款、权利义务等内容,可根据需要适当修改。本文档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网络营销推广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络营销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实施的网络营销合作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协议金额和付款方式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3.1.根据本合同网络营销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 3.2.按本合同附件载明的付款金额及方式支付提成费用。 3.3.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有效,提供的网站及其FTP必须为甲方全权拥有。甲方为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准确、真实、有效及网站的权属负责。 3.4.甲方须保证所合作网站的服务器的稳定,如因甲方网站服务器不稳定,造成工期延长,责任由甲方承担。 3.5.甲方需开放网站FTP供乙方维护网站使用,乙方必须对甲方FTP保密承担责任。若FTP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若因FTP关闭导致流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6.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间,为明确乙方服务身份,甲方站点首页页脚处需加注乙方标识及链接。 3.7.甲方需认真积极接待来公司考察的意向客户,以及产品物流运输处理。 3.8.甲方不以任何形式拖欠乙方销售提成费用,按销售成交到款及时付给乙方规定的佣金。 3.9.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动,甲方不能任意降低乙方的销售提成比例,需和乙方协商。 4.0.如果是乙方谈成的经销商或散客户带来的二次消费,需给乙方支付相应的提成比例。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4.1.依合同附件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4.2.乙方保证提供合同附件所载明的服务内容,按公司规定的出货价格做网络网络营销,兼职无底薪不坐班。 4.3.在合作期间,甲方若需对企业网站进行调整,需事先与乙方商议确定。若甲方在未得到乙方认可或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添加、删除网站内容、修改程序等,由此造成流量下降,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4.在合作期间,乙方可根据合作需要,对甲方网站进行结构、代码优化及调整,甲方需支持和协助。 4.5.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出货价格销售,不随意调整出货价格,如遇出货量大,价格有浮动情况下,乙方需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之路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之路 我国律师业经过三十年的恢复重建,目前形成了不小的规模。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的媒介,它的成长与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以及日益走向健康的法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回顾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我国现有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十分不平衡,综合实力相差悬殊。有些律师事务所快速成长,规模不断壮大;有些律师事务所举步维艰,停滞不前;律师事务所分分合合的现象比较普遍,律师转所现象也比较频繁。如何把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每个合伙人都要思考的问题。由此我认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是个有效的途径。下面我就此谈一下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律师事务所之间业务合作的意义 1、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南北差异、地域限制对案件处理以及诉讼成本都有一定的影响。律师事务所处理本地案件相对于处理异地案件具有很多优势,比如在时间、地域方面更加高效、便捷,对当地司法环境更加熟悉,调查取证相对容易等。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他们会认识到影响自身利益的这些因素;作为承办这类异地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在实际代理过程中也会意识到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意义。在争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当地律师事务所,实为一种有效的优化配置的方式。一方面利用了诉讼发生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前述优势,另一方面原受托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沟通方便,利于清楚掌握当事人的核心目的及相关背景情况。此外,异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方式也为委托人省去了律师跨地方办案的差旅费,减少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更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实现。 2、通过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各自长远发展 中国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必然促使客户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每个律师事务所都会有自己的业务优势和盲点,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对民商法的案子很精通,但可能对海商法的纠纷不甚了解;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对破产清算业务很熟悉,但可能对股票上市业务很陌生。如果对于陌生领域的业务硬着头皮自己做,可能导致自己受累还无法有效维护客户利益;如果因担心不能胜任而推掉找上门的案源,则是很不理想的做法。因此,在遇到

律师如何营销自己

律师如何营销自己 律师是否需要营销?律师应当怎样营销?这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年轻律师,甚至有些干了多年的律师也非常困惑。答案是肯定的,律 师需要营销,需要科学的营销。就拿韩城的法律市场来说,韩城的 注册律师一共有30人,有3个律师事务所,每年还有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韩城一共有38万人(官方消息),作为一个资源型城市,随着资源的减少,资金的外流,本地的企业不但不增加,反而有下降的趋势,法律需求也就可想而知,而法律市场也被几个资深律师紧紧攥 在手里,所以很多辛辛苦苦多年拿到法律执业资格想在律师这一行 业实现自己人生理想的人却首先面临的不是预期中大把的钞票而是 生存危机,在奋斗无望的情况下,很多无法生存的律师只能下岗和 转行。在这种现状下,营销自己也就成了律师必修的课程。 但现在的律师宣传手段主要还是依赖于老客户的把握和熟人介绍,稍微好一些的就是拥有自己的网站和博客,能够宣传自己,但是距离 理想的营销模式似乎还有一些距离。为什么律师的营销如此重要却 没有得到应该有的重视,这主要是观念没有转变造成的。还在守望“酒香不怕巷子深,业务能力强就不愁没有客户”的老理,他们已 经把握不住现在的市场,没有体会到律师业的本质就是服务业。但 市场经济总会产生出应运而生的弄潮儿来,比如我们韩城原来的段 万金律师,现在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执业。 律师如何营销自己呢?下面谈几点我个人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多认识记者,寻求与媒体合作的机会。没有媒体对刘勇案的炒作,成就不了中国刑事第一辩田文昌;没有李庄案的发生,红火不了陈有西;没有《中国青年报》对《秦兵204条》的报道,秦律师不会一夜成名。只要肯付出时间和精力,媒体的很多公益活动都需要 律师的参与,记者的法律性评论也需要律师的支持。

实习律师案件训练心得(精选3篇)

实习律师案件训练心得(精选3篇) 实习律师案件训练心得一:案卷学习心得:律师实习前案卷的整理归档是实习律师要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但如果把它仅仅当成一种装订技术,那就还没有真正理解案卷归档对实习律师真正的意义所在。案卷整理归档不是体力活,实习律师也不是苦力。作为实习律师,我们要做有心人,要从看似简单的整理工作中实现学习收益最大化。 一、案卷本身就是丰富的宝藏。传说中的宝藏都是需要寻找并挖掘的。如果不把它们挖掘出来,再丰富的宝藏,也只是传说: 1.案卷是律师办案程序的书面再现。一本完整的案卷,包含了从收案、接受委托、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证据编用、庭审过程以及庭后的必要工作等记载资料,通过学习案卷可以对办案程序有一个比较宏观的了解和把握。比如林家旺律师办理的一宗贩毒案件(琼昌律刑[2009]006号),从收案到结案历时6个月结案,通过阅卷,虽然我没有参与该案,但我仍然有一种协助办案的感觉,主要办事程序仿佛历历在目。当然,案卷并不能体现律师全部的工作过程,我在以后的实习工作中还要脚踏实地的学习。 2.案卷是承办律师办案思路的书面载体。比如在民事案件中,起诉状或答辩状体现了承办律师为当事人设计的权利诉求,以及该诉求所依托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在代理词中,律师要结合证据对事实的确认和法律定性做进一步的论证或者反驳,确定该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案卷最后那一页的“办案小结”是承办律师对自己办案思路的一个反省和总结,哪些意见被采纳了,哪些没有被采纳以及原因出在哪里,等等。这都是我需要学习和积累的重点。 通过在装订过程中对案卷的学习,我体会到面对一个案件,要坚持用审慎态度聆听当事人的陈述,用证据去印证案情,对必要案情细节要进行挖掘式、启发式的提问。如果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案子,还要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选择好突破口,只有方向对了,接下来的工作才会比较顺利。如果案情允许有多个解决方案的话,权益最大化的那个诉讼方案有时候并不是首选,而应当是最有把握胜诉的那个。对于当事人来说,实现的权利才是真正的权利。 在整理案卷时关于办案思路方面还有一个收获:比如,我看到起诉书的时候,我就越过答辩状直接看证据部分,结合证据我总结好自己的答辩观点,再返回头看答辩状,研究承办律师的思路,琢磨他为什么要这么想,为什么会主抓这个焦点,我为什么没有想到,我分析的时候在什么地方存在疏漏,等等。阅读其他法律文书时也是如此。最后合上案卷,再总体回顾一下律师的整体思路,记住关于类似案件的办案模式。在这样的对比过程中,可以快速并有效地找出自己的不足甚至是错误之处,纠正自己的思维方向,成熟自己的思维习惯,吸收借鉴执业律师的成功经验。这是快速成长的又一个有效捷径。 3.案卷的记载内容反映了承办律师与对方律师的思想交锋。案卷里的材料并不是承办律师一家独唱,还有对方提交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文书。在这些法律文书中有时候一方律师在起诉

律师案件合作协议

律师案件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均是从事法律工作,为了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律师之间的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十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 1、甲方的异地业务给乙方代理的,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立即负责接待,尽责商谈并签订委托合同,由乙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甲方为辅予以配合。乙方在与当事人接洽完毕的当日,应当将接待的情况通过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乙方存在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或接待的,也应当在每次结束的当日将情况以电话、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的,应当在当日将签订的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当事人公司或身份信息等以信件、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给甲方一份,并签上乙方的名字。 当事人确定由甲方为主,负责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的,乙方为辅予以配合。 2、由乙方为主做的合作业务,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可以由乙方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代理、或乙方与其他律师共同代理;甲方已经签订委托合同,乙方可以接受转委托的法律事务。 3、签订委托合同的一方应在授权委托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出庭参与仲裁、诉讼或参与其它法律服务

事项等。授权委托书与当事人另行签订。一方在代理当事人委托事项过程中知悉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 4、代理方代理的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发送律师函件、调解、和解、协商、仲裁、诉讼、执行及其它任何可以解决当事人委托事务的法律方式。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查档费、实物变现费由当事人支付或委托代理方代为支付。 5、不论与当事人采取何种委托代理方式,除第4条所列费用外收取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乙方为主做的合作业务,乙方支付给甲方总费用的40%代理费用,剩余的60%属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自己律所管理费用和所有税费); 因同一个案件的二审、再审、执行等,或者该当事人的其他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法律顾问等,或者此后其他任何法律事务,而收取的费用,乙方也应当按照本条约定比例履行。 6、乙方应当在收取当事人费用的一个月内向对方支付费用;当事人分批或部分支付费用的,乙方也应当在收到的一个月内向对方支付费用。 7、甲乙双方均深知案源、案件是律师执业生存的唯一依赖,双方均应当十分诚实守信,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均是主观故意。一方不提供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或者不告知已经与当事人建立的委托关系、或者与当事人合谋侵害另一方利益、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而没有告知另一方、或者收取的费用没有与另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或者不告知或少告知已经收取的费用的、或者少分配已经收取的费用的、或者不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费用的、或者将案件转给或介绍给他人代理的、或者有其他损害另一方利

五味俱全的一年——一个实习律师的真实感受

我是首届司考过关的,实习至今接近一年,很快就要拿到执业证了,回想实习的这一年,真算得上五味俱全,这一年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一个成功的律师很难,但做一个真正的律师,就不是难与不难的问题,而是有没有可能性的问题,构成这一自我追问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我这些日子的真实体验。 我原来有很好的工作,虽然绝算不上富裕,但一年有近十万稳定的收入,有优越的社会地位,促使我在三十五岁辞职去做律师唯一的信念,是我对这个行业的憧憬和对实现社会公正的信念,于是我提前一年辞去了副处级的职务专门复习,在渡过了艰苦卓绝的一年后,我终于通过了首届司法考试,我至今仍记得拿到分数时喜极而泣的情景,因为我以为,我从此将开始新的生活,我将在一个更为崇高也更富挑战性的领域大展宏图,尽管我的一些朋友同事乃至家人都表示了不同程度的不解,但我自己始终认为,这是我一个绝对正确的选择(至今我也这样认为)。 拿到分数后我先后给十来家律师事务所或打了电话,或投寄了简历,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而且司法考试的分数也不太高,再就是可能和年龄有点关系吧,受到了一些冷淡,但还是有两家事务所表示了积极的态度,我很快选择了其中一家。其实我当时对事务所的好坏根本没有概念,之前我甚至不认识任何一个律师,仅有的对这个行业的认识来自书本和网络加上一些自己的理解,我选择这家事务所唯一的理由是这个所比另一个的态度更热情一些,而且我凭直觉认为这个所的规模要更大也更规范一些,后来我知道这个所在我们这个城市上一年度律师事务所的收入排名上列第九,算个中等偏上的规模了。 事务所地点比较好,在市中心一个商业大厦的八楼,面积近一百五十平方,装修还算可以,所里有律师近五十人——这是名册上的,实际上,来上班的不到十五人,经常来上班的不到十人,每天都来的只有五六个人:一个会计,一个出纳(都是律师兼任,在所里领工资,偶尔也办案,他们负责收钱,每天必须来),主任和另一个合伙人,主任聘请的一个律师助理,加上我和另外三个实习律师,每天上班的不过七八人,有的律师根本不来上班,有的律师连在所里呆了三五年的人都没见过,有的律师甚至连主任都说不清楚是怎么挂上这个所的——于是我知道了第一件事情,律师可以在一个所工作好几年而从不露面。 我听到不少实习律师说他们工资太少了,只有五六百,好象少得不得了,我很惊讶,我不是惊讶他们拿的少,我是惊讶——他们竟然还有工资!我们所的实习律师,根本没有工资,全部尽义务,不要说没有工资,就是你办了事也没有补贴,纯粹的尽义务,所里的态度很明确,你是来学习的,我让你实习就是恩惠,想拿钱就走人,我从侧面打听了一下,很多所都这样,没有工资。不过也有例外,这是我后面要说的了。我对此倒无所谓,不要说一年,我是有思想准备几年都没有收入的,毕竟我工作了十多年,对很多事情我还是会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不会天真到以为哪个行当里遍地是黄金。再一个,我有些积蓄,妻子的工作也不差,家庭条件比较好,我也不计较拿不拿这点实习工资。另外三个实习律师有一个情况和我差不多,另两个年轻的就惨了,其中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家在农村,也没有工作经历,住的是一个月一百五十元钱的贫民房,连自行车都没有,每天走近一个小时的路来上班,真让人难以想象他竟然是一个律师,虽然只是一个实习律师。我对有没有工资无所谓,但我不明白的是,我们算不算劳动者?需不需要签定劳动合同?有没有权利按最低生活标准拿工资?我更不明白的是,我们实习的地方是律师事务所不是包工头的工地,本来应当是最规范最讲法的地方,但劳动法还有很多相关的法律在这里消失了,不见了,被遗忘了,只有当事人来咨询的时候,我在一旁听见主任振振有词地说:不管你签不签劳动协议,劳动关系是确定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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