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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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XXXXX.3—XXXX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3部分:助医服务

Specification of home-b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Part 3: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

XXXX-XX-XX发布XXXX-XX-XX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服务组织 (2)

5 服务提供条件 (2)

6 服务分类 (3)

7 服务操作要求 (4)

8 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 (4)

9 安全与风险控制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 (11)

前言

DB/T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7个部分: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4部分:助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5部分:助浴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6部分:助急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7部分:康复服务》

。。。。。。

本部分为DB/TXXXX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

本部分起草人:陈峥、张进平、臧美华、杨立雄、马正君、刘士明、杨立雄、蔡毅、尹杰。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3部分:助医服务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助医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提供条件、服务分类、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要求、安全与风险控制、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及入户提供的助医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BD11/T XXXX.1—201X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一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XXXX.1-201X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助医服务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s

为居家和养老机构中老年人提供协助医疗服务的非医疗行为。

3.2

助医服务人员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 personnel

在社区及居家从事养老健康照护服务的人员。

3.3

出院延续服务continuing medical care services after hospital discharge

对从医疗机构出院回到社区及居家老年人,依据医嘱继续进行医疗护理、功能康复和社会支持服务。

3.4

管路及造口照护服务tube and fistula care services

为社区及居家的体内置管或体外造口患者提供符合卫生安全规范的维护与观察行为。

3.5

老年综合评估comprehensive geriatric assessment.CGA

是指采用多学科方法对老年人的躯体情况、功能状态、心理健康和社会环境状况的评估。

4 服务组织

4.1 符合DB11/T XXXX.1-201X 的相关要求。

4.2 配备满足助医服务的业务主管和经过定期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

5 服务提供条件

5.1 服务人员

5.1.1 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1.2 助医服务人员分为两级:照护服务主管与照护服务人员。

5.1.3 照护服务主管

5.1.3.1 具有护理专业或相关学历、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5.1.3.2 具备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评估能力,并依据评估结果做出个性化干预方案。

5.1.3.3 具备向老年人或者监护人提出适合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或者入院治疗的判断与建议,并协助办理转诊手续的能力。

5.1.4 照护服务人员

5.1.4.1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5.1.4.2 须接受老年医学基础知识和助医服务技能培训,并通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5.1.4.3 基本掌握用药照护服务等老年照护服务所需技能。

5.2 服务环境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3 服务设施设备

5.3.1 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3.2 助医服务场所应环境整洁、无异味;应有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防滑地面和呼叫系统。

5.3.3 配备与服务项目相符合的运动训练及保健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及健康宣传图册;设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管理,保证其安全、完好,满足日常使用需要。

5.3.4 在醒目位置张贴紧急疏散、安全通道和无烟区标识;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

5.3.5 助医服务使用的设备、器材、器具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5.4 服务用品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5 服务合同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6 信息服务

5.6.1 可建立覆盖辖区老年人家庭的助医服务平台。该平台应配备与服务项目相配套的老年综合评估与慢病管理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管理及服务人员。

5.6.2 建立用户电子助医服务档案和用户数据库,并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及助医服务平台联网,及时接收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反馈信,以及接受老年人紧急求助信息。

5.6.3 建立服务质量监控记录档案并便于查询。加强助医服务的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设置分级权限,最大限度避免个人信息外泄,保护老年人个人隐私。

5.6.4 定期对组织内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6.5 对助医服务当中的不良事件有畅通的信息上报与处理反馈系统。

5.7 日常管理

5.7.1 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7.2 应制定与服务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督导及评价机制;设计有完整、规范的服务表单,如

5.7.3 接受服务登记表、提供服务和服务质量评价表。

5.7.4 助医入户服务管理特殊要求如下:

a)首次入户应对老年人居室进行评估,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和老年人的赡养者或监护者

提出改造建议;

b) 根据需要使用便携消毒设备和消毒剂,擦拭消毒/清洁操作区域;配备污物处理物

容器/袋,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垃圾;

c) 居家助医服务宜选用一次性生活护理产品;

d) 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结果进行准确、客观记录。

6 服务分类

6.1 日常照护服务

6.1.1 老年综合评估服务

6.1.1.1 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和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IADL)。

6.1.1.2 老年跌倒风险评估(Morse 跌倒评估量表)。

6.1.1.3 社会支持评估。

6.1.1.4 居家环境评估。

6.1.2 老年慢病照护服务

6.1.2.1 健康教育、养生指导。

6.1.2.2 指导或定期检测老年人慢性疾病相关指标,如BMI、体脂、血压、血糖、握力等。

6.1.2.3 协助赡养人或监护人陪送老年人就医。代办预约挂号、住院等手续;陪护检查、治疗和取药等。

6.1.2.4 在老年人出现突发医疗事件时,及时与999、120、医院或亲属联系,必要时,协助陪同急诊。

6.1.2.5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各种原因导致便秘者,通过灌肠等手段协助排解大便;对尿潴留者,负责联系亲属,必要时一同陪送医院紧急处理。

6.1.2.6 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协助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肠内营养餐。

6.2 出院延续照护服务

6.2.1 协助执行出院医嘱,进行生活能力恢复与照护服务。

6.2.2 对存在功能障碍的出院老年病患,照护主管宜定期进行老年综合评估并制定干预计划。

6.2.3 观察老年人各种慢病检测指标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关注老年人出院后的心理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非药物指导,解决老年人在出院后继续对医院治疗的依赖性问题。

6.2.4 用药照护应遵照医嘱按时按量,正确使用。

7 服务操作要求

7.1 观察操作要求

7.1.1 观察老人的神志和精神变化,准确测量血压、体温。

7.1.2 准确测量老年人的液体和饮食出入量。

7.1.3 及时观察老年人的皮肤、头发和指(趾)甲的变化。

7.2 服药操作要求

7.2.1 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

7.2.2 进行用药管理。

7.2.3 配合医护人员完成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口服给药和吸入法给药。

7.3 换药操作要求

配合医护人员为压疮、糖尿病足及开放性伤口的老年人换药。

7.4 消毒操作要求

7.4.1 用常规消毒方法对常用物品进行消毒。

7.4.2 掌握利用日光、通风等进行衣物等消毒的知识,能实施简单隔离。

7.5 慢性病照护要求

常见慢性疾病及老年综合症照护服务操作技术要求见附录A。

8 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

8.1 基本要求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8.2 质量控制与评价指标

8.2.1 日常照护服务

8.2.1.1 老年综合评估量表和居室适老环境评估结果抽查评价达标率95%。

8.2.1.2 照护主管有为老年人制定的可操作、有效的慢病自我管理计划。

8.2.1.3 有定期监测老年人血糖、血压、心率、呼吸、握力、BMI、体脂率及营养不良风险评价与干预的记录。

8.2.1.4 有饮食和运动实施记录。

8.2.1.5 有老年人出现突发医疗事件报警和协助急诊就医相关记录。

8.2.2 出院延续照护服务

8.2.2.1 有老年人出院医嘱及延续照护服务计划。

8.2.2.2 有相应的照护服务执行记录。

8.2.2.3 有陪送老年人复诊的相关记录。

9 安全与风险控制

9.1 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9.2 助医服务不得提供有创治疗和管道深入性护理。

9.3 应制定助医服务纠纷处理预案。依据GB/T 17242及时处理助医服务中的投诉。

9.4 助医服务中应遵守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见附录B。

9.5 应定期开展助医服务风险控制教育培训。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A.1 照护服务操作基本要求

A.1.1 老年慢性支气管炎

A.1.1.1 了解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1.2 掌握由于老年慢性支气管炎引起呼吸困难时的处理方法与自救手段。

A.1.1.3 老年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时要正确调整老年人的姿势,如坐姿时,将身体抬起前倾,轻拍后背;卧姿时尽量取半卧位,抬高上半身,维持呼吸道畅通,以缓解喘憋症状。

A.1.2 高血压

A.1.2.1 了解高血压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2.2 协助并提醒老年人每天坚持自测血压,按时服用降压药,避免漏服和重服,也可借助服药提醒器具或分类药盒,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A.1.2.3 协助老年人制定并坚持低盐、低脂、低糖饮食、戒烟限酒和定期体检。

A.1.2.4 秋冬交季时,提醒老年人注意防寒保暖,避免血压急剧变化,诱发心脑血管危急事件发生。

A.1.3 糖尿病

A.1.3.1 了解糖尿病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3.2 饮食与运动疗法是治疗糖尿病的基本方法。定期监测血糖,通过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以及调摄、排解不良情绪,避免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

A.1.4 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A.1.4.1 了解高尿酸血症与痛风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4.2 避免大量进食嘌呤含量较高和寒凉的饮食,定期监测血尿酸,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A.1.4.3 避免服用因治疗心脏病或高血压而服用的易引起尿酸值增高的药物。

A.1.5 脑卒中

A.1.5.1 了解脑卒中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5.2 及时发现脑卒中发作前征兆,以及发作时的紧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手段。

A.1.5.3 通过健康教育并指导纠正不良生活方式,培养自测血压、血糖习惯,降低脑卒中的发生。

A.1.6 冠心病

A.1.6.1 了解冠心病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6.2 熟悉冠心病发作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自救手段,急救药物随手可及。

A.1.6.3 培养定期监测心率、心律的自我保健行为。

A.2 照护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A.2.1 老年慢性支气管炎

A.2.1.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注意观察被照顾者的咳嗽、咳痰、喘憋状况,并依据情况变换体位、拍背、排痰,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出现严重情况。

A.2.1.2 操作技术要点:

a)老年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其食物构成应以蛋白质和糖为主,注意足够热量。蛋白质的

供给量每日按1.5~2.0g/kg计算。适当增加膳食纤维,保持大便通畅,供给足够的

维生素和适量矿物质;

b) 多食新鲜食物,忌食腌制食品,避免过硬、过烫、油炸、烟熏类食物。坚持按时进

餐,避免暴饮暴食;

c) 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疗养环境,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湿度适中,每日定时开窗通风,

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

d) 老年人要注意休息,适当户外锻炼,如太极拳、户外散步等,将有助于增强机体免

疫能力;

e) 加强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帮助其克服疾病缠身的悲观情绪;

f) 老年人有痰时应鼓励自主排出,痰液粘稠不易咳出时,可遵医嘱使用雾化吸入方法

或给予祛痰药物,鼓励老年人适量增加饮水量,对于无力排痰的老年人可帮助叩背

排痰。

A.2.1.3 注意事项:

a) 强调戒烟限酒,雾霾天气,减少外出或佩戴防尘口罩;

b) 适当增加胡萝卜素的摄入,以提高呼吸道黏膜的免疫功能;

c) 适当增加β-胡萝卜素的摄入量,以提高呼吸道黏膜的免疫功能;

d) 注意保暖防寒,避免感冒。

A.2.2 高血压

A.2.2.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每天在家里测血压尽量“四定”,即定时间、定部位、定体位、定血压计,发现异常变化要评估原因,必要时送医就诊。

A.2.2.2 操作技术要点:

a)对居家照顾的高血压患者,鼓励进行适当有氧运动,例如:骑自行车、慢跑、游泳

和打太极拳等。避免长时间的剧烈活动或久站不动、突然下蹲或头部前倾,改变姿

势时动作要缓慢;

b) 血压较高或有并发症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卧床休息时间,避免情绪波动,维持血压

平稳状态;

c) 合理膳食,饮食宜低盐(每天不超过5g)、低脂、低糖、高蛋白质、高纤维素,适

当限制动物脂肪、内脏等食物;保证足够钾、钙、镁等人体必需微量元素和维生素 B族的摄入;避免刺激性食物,忌辛辣、肥腻食物及甜食,戒烟限酒,增加蔬菜水果等膳食纤维的摄入,预防便秘;

d) 肥胖者应控制体重,减少每日摄入的总热量。(脂肪摄入量每日不能超过35g);

e) 保持心态平和,避免长期处于焦虑、紧张、压抑等负面情绪之中。积极引导老年人

调整情绪,正确认识高血压,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A.2.2.3 注意事项:

a) 高血压老年人要维持足够的睡眠,避免过劳和精神紧张;

b) 高血压患者沐浴时,水温不宜过高,时间也应少于30分钟;

c) 培养老年人每天自测血压并做记录的习惯,就诊、复查时作为医生调整药物的依据;

d) 监督老年人遵医嘱服药,为其解读药物说明书,服药期间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就诊,

定期复查。

A.2.3 糖尿病

A.2.3.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a)老年糖尿病的控制标准:空腹血糖为4.9~6.9mmol/L;

b)餐后2小时血糖≤11mmol/L,且没有低血糖表现。

A.2.3.2 操作技术要点:

a) 保持规律的起居作息时间;

b) 定期监测血糖指标;

c) 胰岛素注射剂量应遵医嘱,经常更换部位注射。

A.2.3.3注意事项:

a) 服药或外出期间,要帮老年人准备一些饼干或糖果,以防发生低血糖时使用;

b) 帮助老年人建立血糖测量日记,复查时提供给医生作为参考。

A.2.4 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A.2.4.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a) 急性期:常见大脚趾、脚背、脚踝和手指、肘部关节周围红肿;

b) 慢性期:关节周围有小结节,关节畸形、活动受限;

c) 晚期:关节畸形、局部皮肤溃烂,僵直,活动障碍。

A.2.4.2 操作技术要点:

a)急性发作期要督促老年人卧床休息,高抬患肢,关节疼痛缓解72小时候后才可恢复

活动;

b) 限制高嘌呤饮食摄入,例如动物内脏、骨髓及海产品等。应注意避免暴饮暴食或饥

饿。不喝寒凉饮料、浓茶、咖啡等;

c) 建议老年人饮水量每日不得少于2000ml,尿量每日不低于1500ml。

A.2.4.3 注意事项:

a) 忌食寒凉,适当增加进食热性及活血化瘀食物;

b) 禁烟酒。避免劳累、紧张、受寒。

A.2.5 脑卒中

A.2.5.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突发肢体活动障碍、口眼歪斜、言语不清等症状。

A.2.5.2操作技术要点:

a) 鼓励老年人早日开始先是被动、继而主动的康复训练。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

b) 指导家属和监护人,通过与老年人用目光、肢体进行沟通,改善低落情绪,触发脑

部神经传导功能的加速恢复;

c) 与老年人交流时语速要慢、语句要短、必要时重复,要有足够的耐心。绝对不可对

老年人吼叫或强迫其回应;

d) 对于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应视情况定时翻身、拍背、协助排痰,按摩、预防压疮;

e) 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例如口腔、头发、胡须及身体清洁以及排泄的护理等。

A.2.5.3 注意事项:

a)积极控制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危险因素。避免血流减慢和血液黏稠等因素诱

发卒中风险;

b) 培养良好的起居、饮食习惯。低钠(≤2-3g/d)、高钾(≤4.7g/d)、高蛋白、高

维生素饮食。戒烟限酒;

c) 适量运动(中等强度运动≥30min/d);控制体重(BMI<25kg/m2);促进血液循环;

d) 控制血压,降压低限为120/70mmmHg,以保证重要器官的足够灌注。年龄≥80岁血压

可控制在150/80mmmHg。

A.2.6 冠心病

A.2.6.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a) 及时发现心绞痛发作时的部位、性质、诱因、持续时间、缓解方式、伴随症状;

b) 依据老年综合评估结果,判断心脏功能状况,给予干预支持。

A.2.6.2 操作技术要点:

a) 多食用新鲜果蔬、海带等含碘丰富食品。少盐、低脂、低糖饮食,忌食辛辣;

b) 适度有氧运动每天30分钟,强度因人而异。运动前要做热身活动,要格外注意老年

人运动时的安全,应全程陪伴并随身携带硝酸甘油;

c)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起居有常、食饮有度、保证睡眠和大便通畅,保持身心健康。

A.2.6.3 注意事项:

a) 控制风险因素,高血压控制目标:血压<140/90mmmHg;合并糖尿病者<140/85mmmHg;

b) 糖尿病控制目标HbAIc<7%;血脂异常控制目标:

LDL-C<80mg/dl(2.07mmol/L)、TC<150mg/dl(1.7mmol/L);

c) 肥胖者减轻体重,目标BMI<25kg/m2;

d) 保持大便通畅,做好皮肤护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预防并发症。

A.2.7 便秘

A.2.7.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观察排便次数是否减少(每周<3次)、排便量减少(每天<25g)、硬粪、排便费力伴排便不尽感和肛门阻塞感等。

A.2.7.2 操作技术要点:

a) 改变老年人以往饮食与生活习惯,补充足够热量和纤维素;增加每日饮水量;

b) 避免大量饮酒(>42g/d 或84g/w)和过多饮用咖啡、辛辣食物。增加活动,每日

坚持提肛训练;

c) 观察老年人排便困难程度,指导采用蹲坐位(使用足凳)排便,排便时吸气、鼓腹、

双手上托肛门两侧。观察排泄物的性状、颜色、次数及数量,如有异常马上存留标

本送检。

A.2.7.3 注意事项:

如厕过程中随时注意老年人的身体反应,避免长时间用力过猛,诱发心脑血管事件发生。

A.2.8 睡眠障碍

A.2.8.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a) 观察老年人白天活动强度、饮食习惯和卧室环境等;

b) 观察老年人睡前是否需要服用镇静剂或安眠药,以及药效;

c) 观察老年人情绪变化。

A.2.8.2 操作技术要点:

a) 照料有睡眠障碍的老年人方法得当,有助于改善睡眠。根据老年人的要求和习惯关

闭门窗。根据季节调整室内温度和湿度、并增减被子。夏季适宜温度为25~28°c;

冬季适宜温度为18~22°C,相对湿度60%为宜;

b) 老年人睡眠环境要保持安静,关窗帘、留夜灯,护理人员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

c) 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后,诱导老年人入睡,如需服药的遵医嘱执行。

A.2.8.3 注意事项:

a) 根据老年人习惯调整枕头高度,急救药物放在老年人床头固定地方并要告知;

b) 针对引起失眠的原因,给予不同的干预。如果是由于环境引起的则需要改变睡眠环

境;如果是由于习惯引起的则要对老年人给予宣教和婉言相劝;如果是心理因素诱

发的,则给予心理疏导,解除紧张、焦虑、兴奋、抑郁等情绪和精神刺激。

A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

B.1 概述

B.1.1 为保护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及助医人员的正当服务权利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服务差错,避免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凡进行居家养老助医服务的组织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防范预案。

B.2 总则

B.2.1助医服务组织应围绕助医服务安全及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B.2.2 严格按照助医服务流程进行各种服务,包括确定并确认服务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体化日常生活照护或出院延伸服务执行方案;服务实施:

B.2.3 服务组织应设立风险监控员岗位,专人负责服务风险防控工作,如服务过程中老年人跌倒、危重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现场处理和协助老年人的照护者将老年人紧急转送医疗机构;事件发生时的视频及其他影像记录的完整封存和老年人亲属的及时沟通。

B.2.4 助医服务组织要加大提高全体服务人员防范意外事故发生意识,在服务中,严禁接听私人电话终止服务或违规操作。

B.2.5 禁止在服务过程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助医服务过程的话题。

B.2.6 任何情况下,未取得助医服务执业资格的均不得独自进行各种服务。

B.2.7 已经出现的服务纠纷苗头,服务人员要及时向当日组织带班管理者通报情况,并争取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及处理。管理者应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必要时,应亲临现场化解矛盾。

B.3 基本要求

B.3.1提供就医陪诊服务前,应对老人进行血压、心率、呼吸及体温检测,确认无异常后,应向患者或家属讲明,在移动病人和就诊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跌倒、骨折及突发心血管事件以及预计发生的费用,征得同意后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B.3.2 各项服务操作目的明确、合理安排服务程序;不迟到,不早退,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服务完成后由服务对象或家属签字。

B.3.3 在进行药物管理服务中,对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应征得被服务者的同意方可处理。如遇到不同意处理者时,应进行详细解释。如仍然不同意处理,应尊重被服务者的意愿,同时在服务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并要求服务对象签字。

B.3.4 重视入户服务容易发生的意外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机构风险监控员的作用,发生意外应及时通报,不得隐瞒,服从管理者和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B.3.5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机构服务场所的关键部位,应配置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

B.3.6 对疑有感染倾向时,应建议到医院做相应检查和处理;无上述情况发生,则应严格按照无菌和维护规范进行操作。

B.3.7服务记录要求完整、真实,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服务组织应有专人负责服务记录管理,评估报告、图像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应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ICS 03.080.30 A1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111-2008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2008-12-04发布 2009-02-01实施 DB37 前言 本标准由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祎荣、刘勤、卓长立、沈其民、高玉芝、陈平、王继之、田丰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居家养老服务过程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家养老服务e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由家政服务机构(3.3)派出人员,按照客户要求,提供老年人 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 3.2 居家养老服务的客户e 接受居家养老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1. 以人为本,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 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间,应予以解决。 3. 落实分管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篇二: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xxx 社区居家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篇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定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村实际,开展工作。 2.做好本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薄,每半年核实一次,便于动态 3.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台帐。 5.严格遵守服务人员招聘、培顺流程。 6.抓好居爱养老服务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有责任监督、检查或调换服务人员。 7.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监促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回访及督查。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外宣传和咨询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简介 一、服务形式: 1.日间照料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

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它的代码选出填涂在答题卡上。每小题1分,共30分。) 1.航空界有个关于飞行安全的“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及1000起事故隐患。“海恩法则”启示我们()。 A.规律是客观的,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利用规律 B.量变是质变的前提,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C.矛盾是普遍的、客观的 D.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 2.人类在太空活动中发展起来的技术可以为人类造福,但太空活动留下的大量航空器残骸等太空垃圾却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危害。这个事实印证了一个古老的哲学命题:“福兮,祸之所伏”。这个命题表明()。 ①矛盾双方逐渐融合趋向一个无差别的统一体 ②矛盾双方是相互对立,相互分离的趋势 ③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④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3.“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下列与此有关的名句中蕴涵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哲理的是()。2013年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报名入口、大纲解析、职位表下载及备考资料汇总: https://www.360docs.net/doc/463423269.html,/thread-8518-1-1.html ①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②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③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 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4.价值是人们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下列属于哲学价值判断的有( )。 ①田野上的花儿开了②这些花儿很漂亮 ③山上的果树挂满了果实④这些水果真香甜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5.“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即只承认事物的联系,否认事物的区别,是一种()。 A.形而上学观点 B.相对主义观点 C.唯心主义观点 D.唯物主义观点 6.奥运会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组织的重大国际体育赛事,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是()。 A.区域性的、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B.专业性的、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C.专业性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世界性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7.在80年代中后期,由于温州很多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导致了在全国市场上抵制“温州货”现象。这表明()。 A.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B.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C.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D.价值是使用价值的前提和基础事业单位真题 8.投入某种物质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量不变,如果劳动生产率提高,在单位劳动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和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的变化表现为()。 A.商品数量增加,价值量不变 B.商品数量不变,价值量增大 C.商品数量增加,价值量减少 D.商品数量增加,价值量增大事业单位真题 9.某肉食加工厂与某养猪大户签订合同,约定以现行市场价格加上一定的价格预期涨幅购买该养猪大户饲养的优良种猪,并于一年后结付所有款项。货币在这里执行的职能是()。 A.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B.流通手段

上海市地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标准[详]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来源:中国社会福利网时间:2010-08-31 11:49 上海市地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前言 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为了逐步满足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筹)、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淑萍、张凡、朱海燕、李传福、薛春萌、姚爱伦、康琪。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奚士英、史雅民、张大建、黄勇、赵伟丽、荣伟。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从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2.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Elderly Home Care in Community)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助医等服务。 2.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Elderly Home Care Agency in Community) 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3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Elderly Day Care Center) 日间集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4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Elderly Dining Service Center in Community) 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 3基本原则 3.1以人为本原则。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结合老年人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打造中关村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 共享质检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打造中关村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 共享质检资源,服务创新发展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北京市质监局结合北京地区的资源优势和发展需求,提出了建设中关村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工作任务,同时申请成立了中关村产品检测和质量认证服务中心,负责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目前,平台建设已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和北京市政府签署的《推进北京质量首善之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支持事项,并已列入《“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及北京市政府《关于2012年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的意见》等相关内容。 一、平台建设背景与意义 标准检测认证服务贯穿于产品研发、生产和贸易全过程,在现代产业链中不可或缺,是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服务规范有序的重要支撑。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标准、检测、认证这项技术服务已经成为了一个高速成长、潜力巨大的现代服务业新支。相关机构调查结果表明:2010年国内检测市场规模达800亿元,每年以15%增长,预计“十二五”末期将达1300亿元。 “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创新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是首都“十二

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首先,调整经济结构、发展服务经济是首都经济长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石,产业质量状况、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市场的准入和贸易的发展,都需要标准的规范和检测认证的保障;质量服务机构的发展也将优化北京生产性服务业结构,通过平台收集到更广泛的质量数据,也能提供更客观的质量统计和评价;其次,北京强化创新驱动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发展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要求公共技术服务不仅是简单的结果检测或评价,而且要有能力进行缺陷分析,提出设计和工艺的改进意见;再次,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管理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需要规范标准的指导,需要推广全员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统筹利用现有资源要素、构造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是实现上述战略任务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截止目前,北京拥有各类专业化的标准检测认证机构达600多家,在标准检测认证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然而服务资源分散、高端大型机构缺乏、资源与需求对接渠道不畅通等一系列问题,难以支撑新时期首都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的战略需求,因而政府部门需要引导和支持标准检测认证机构的整体规划和发展。建设标准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是共享资源、创新检测认证服务机制、实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有效提升北京地区标准检测认证服务水平、促进检测认证服务业国际化、切实支撑企业自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两方)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老人): 乙方:(居家养老部): 本着服务社会、服务老人、互助互利的原则,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结合当前有关养老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居家养老帮扶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和标准。 乙方的服务时间: 时间起止:从时至时 协议期限:协议期为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择、更换服务人员的权利,但请求调换的时间应提前一周告知居家养老服务部或家政公司。 2、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依约定接受服务的权利,对护理人员要以礼相待。 3、按时向家政服务人员交纳须承担服务费的义务。

4、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生活服务时,正常所需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非因服务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甲方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5、甲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服务人员无法服务,服务人员不承担责任,服务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服务人员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不得有无辜强加服务人员服务项目的行为。 7、甲方如发现乙方服务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服务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关心老人的需求,向甲方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并保持经常联系,并保证护理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的义务。 2、丙方有权告知甲方家人服务人员情况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表现不好的护老助理员有权终止协议。 3、丙方应每月一次电话或者派出工作人员走访、征求甲方意见、及服务人员服务情况,核实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沟通。 4、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安排志愿者服务人员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 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量监督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03.12 【实施日期】2012.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局、分局、各区县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计量工作,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保障医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使计量工作更好地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供支持服务,市质监局、市卫生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规范》,现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原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卫生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管理规范(试行)》即日起废止。 附件:北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规范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北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法规、规章的规定,促进本市医疗机构依法进行计量管理,实现医疗计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保障医用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提供可靠的计量保障,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 各级医疗机构应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计量工作.并列入其职责范围和议事日程,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与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相适应的计量管理部门或设专(兼)职计量员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计量管理制度,健全领导层、职能层、基础层三级计量管理网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专(兼)职计量员应经过计量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管理部门或专(兼)职计量员的职责 (一)计量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文号】京建法〔2007〕722号 【颁布单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2007-08-06 【生效日期】2007-10-01 【法律层级】规范性文件 第一条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促进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建筑法》、《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建设工程使用的各类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的统称。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市、区两级建委工程质量监督的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受市建委委托,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专项检查。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受市建委委托,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区、县建委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部门。 第四条市建委会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建设工程材料使用与发展的导向政策,建立建设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合同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协议书 居家养老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大连市甘井子区xx街道办事处乙方(受托方): 为进一步探索xx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XX】55号)及《关于甘井子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涉及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村评估上报需要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支付。 4、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的服务情况核算支付金额。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XX】55号)及《关于甘井子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涉及具体问题的解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对符合条件并获得审批的服务对象进行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送餐服务、安全访视、精神慰藉等。详细服务项目见附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整项目细则与服务价格。 3、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抵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乙方的居家养老服务员负责服务记录的工作,乙方管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服务回访,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XXXXX.3—XXXX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3部分:助医服务 Specification of home-b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Part 3: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 XXXX-XX-XX发布XXXX-XX-XX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服务组织 (2) 5 服务提供条件 (2) 6 服务分类 (3) 7 服务操作要求 (4) 8 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 (4) 9 安全与风险控制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 (11)

前言 DB/T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7个部分: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2部分:助餐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4部分:助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5部分:助浴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6部分:助急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7部分:康复服务》 。。。。。。 本部分为DB/TXXXX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 本部分起草人:陈峥、张进平、臧美华、杨立雄、马正君、刘士明、杨立雄、蔡毅、尹杰。

售后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售后服务)居家养老服务 规范

DB32/T****—2010 2010-**-**发布

DB32/T****—2010 目次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服务内容 (4) 5组织机构 (5) 6基础设施 (5) 7人员素质 (6) 8服务要求 (6) 9监督管理 (8) 10质量改进 (9) 附录A (10) 附录B (20) 附录C (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精神,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居家养老服务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制定。 本标准由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玄武分局、南京市玄武区老龄委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街道办事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洁、朱克明、叶芬梅、王莉、杜宏亮、王荣、刘艳军、徐之婕、王耀然。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定义、服务内容、组织机构、基础设施、人员素质、服务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和质量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可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壹部分:总则 GB/T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壹部分:通用符号 GB/T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 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 3.术语和定义 3.1.老年人 指60周岁及之上的人。 3.2.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三篇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三篇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目次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服务内容 (4) 5组织机构 (5) 6基础设施 (5) 7人员素质 (6) 8服务要求 (6) 9监督管理 (8) 10质量改进 (9) 附录A (10) 附录B (20) 附录C (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精神,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居家养老服务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制定。 本标准由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玄武分局、南京市玄武区老龄委办公室、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门街道办事处。 1.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洁、朱克明、叶芬梅、王莉、杜宏亮、王荣、刘艳军、徐之婕、王耀然。

2.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3.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定义、服务内容、组织机构、基础设施、人员素质、服务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和质量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可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XX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0001.1-20XX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GB/T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 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XX)4号) 5.术语和定义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ICS 03.220.20 R 11 备案号:XXX-XXXX DB 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bus/trolleybus passenger transport service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П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2) 5运营调度 (2) 6行车服务 (3) 7车厢服务 (3) 8站台服务 (4) 9信息服务 (4) 10服务质量监督 (6) 11运营安全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线路及车站命名原则及方法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车辆例行检查项目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服务设施检查及报修项目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服务用语 (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检查项目 (12) 附录F(资料性附录)服务质量指标合格评价方法 (14) I

前言 本标准附录A和B是规范性附录,其它附录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正、卢峰、李明远、杨大忠、杜乃红、赵哲成、祝世钧、马从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北京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办法》.doc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4-7-30 执行日期:2004-7-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方便施工单位办理告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联系。 附件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略) 附件二、《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意见通知书》(略)

附件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检通知单》(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北京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办法 第一条为了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方便施工单位办理告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工程施工前的告知。 第三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接收下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的告知:

(一)移动式压力容器; (二)客运索道; (三)不跨省的长输管道; (四)北京市电站锅炉安全管理委员会协助市局接收独立发电公司和电力公司所属发电厂用于发电生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的告知。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以下简称区县局)接收前款规定事项之外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的告知。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工程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一,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中“通知公告”栏内)和本单位资格证件专人送达接收告知的部门。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编号:YB-HT-9295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Home care service agreemen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范文1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居民养老服务,关爱老年人健康,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根据协议方稳中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甲、乙两方就开展居民养老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服务时,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3.自觉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各

项活动; 4.甲方应对服务项目开具清单,写明服务内容、数量、金额,并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应付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财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合理安排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2.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无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额购买服务项目的费用;低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承担30%的费用,其余费用由服务对象向服务机构支付;有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代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联系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等),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向服务机构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服务不好的服务机构有权终止协议; 4. 服务机构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领取上个月份的服务费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处理内容本规定所称后处理工作是指依照相关规定,对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处理的过程。包括检验结果送达、异议处理、结果的处理、整改复查、处理情况报送、信息发布等内容。后处理工作应当合法,并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涉及行政处罚的,还应遵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具体负责检验结果汇总整理、异议处理、信息发布等工作。 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区县局)负责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具体承担不合格检验结果送达、结果的处理、整改复查、处理情况报送等工作。

相关检验机构根据市局的委托承担合格检验结果送达、异议检验、复查检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 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不合格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完成整改复查工作。 第二章检验结果送达 第四条检验结果汇总、整理检验机构应按照市局的要求完成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并按时将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书材料报送市局。 市局接到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书材料后,应进行汇总、整理,按照违法生产行为发生地管辖的原则,及时将不合格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书材料转交承担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区县局。 第五条合格结果送达承担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应在向市局报送检验结果后一周内向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送达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书。 第六条不合格结果送达区县局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和相关文书材料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使用送达回证向不合格企业办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和《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检验结果通知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不合格样品处理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材料的送达手续,告知法定权利和异议处理的方法。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ICS 03.080.30 A10 xx地方标准 DB37/T 11-2008 家政服务——居家xx服务质量规范 2008-12-04发布 2009-02-01实施 DB37 前言 本标准由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 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裴祎荣、刘勤、卓长立、沈其民、高玉芝、陈平、王继之、田丰 家政服务——居家xx服务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居家养老服务过程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 总则 GB/T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0647.8-2006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 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术语和定义 GB/T 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各级各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文教勤[2001]1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1.09.03 【实施日期】2001.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印发《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文教勤[2001]17号) 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积极支持学校后勤改革,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特别是逐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各种学生生活用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以保护学校权益和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维护首都学校的稳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

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加强学生生活用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若干办法,现予以陆续印发。请各校遵照执行,并积极支持和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 1.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2.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略) 3.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文具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1: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以下简称学生床上用品)的采购工作,保护学校权益和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床上用品供应厂商提高学生床上用品生产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公寓系指学生宿舍及其它专供学生集中住宿的居所。 本办法所称学生床上用品系指由学生公寓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统一发放的各类床上用纤维制品。 第三条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所属的外地分

园区低碳运行管理通则-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ICS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XXXX—XXXX 园区低碳运行管理通则 General principles for low-carbon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parks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管理目标 (2) 6 运行管理 (2) 7 评价与改进 (5)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PDCA方法 (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焦跃、张晓丽、张温远、李抒苡、阮琼、王瑞潇、杨爱民、崔嵬、刘珊、多紫东、聂晶、陆安亮、陈小玉、赵辰霞、刘笑、胡佳华、周圆圆、胡花花、刘芷廷、王雨桐。

园区低碳运行管理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区低碳运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目标、运行管理、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各类园区的低碳运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17166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56 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878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DB11/T 1369 低碳经济开发区评价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园区 park 各级政府为整合经济、高新技术资源或实验示范而划定的功能区,通过给予政策优惠集聚人才、资金、技术各类资源,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进行科学整合,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以适应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需要的产业聚集区。 注:本标准中的园区与DB11/T 1369中经济开发区概念范畴相同。 3.2 碳排放 carbon emission 园区内因生产和生活而消费能源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排放及外购电力和热力导致的间接排放。 3.3 低碳运行管理 low-carbon operation management 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通过产业优化、技术创新、管理升级等措施,提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的运行管理模式。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康复服务

ICS03.080.99 A12 团体标准 T/DSFX 21008—2017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康复服务 Specification of home-b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Rehabilitation services 2017-XX-XX发布2018-XX-XX实施北京市东城区社区服务协会发布

T/DSFX 21008—2017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服务内容及分类 (2) 6 服务质量控制 (3) 7 服务程序 (4) 8 管理要求 (5) 9 服务质量评价 (5) 10 风险控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居家养老康复服务需求筛查表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居家养老康复服务记录 (9) 附录C(资料性附录)居家养老康复服务派工单 (10) 参考文献 (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东城区社区服务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东城区社区服务协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东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颐都百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臧美华、尹杰、蔡毅、汪凯、万磊、王桁、邢磊、刘冉、张元书。 I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康复服务 1 范围 DB/T11XXXX的本部分给出了居家养老康复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及分类、服务质量控制、服务程序、管理要求、服务质量评价、风险控制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日间照料中心,服务驿站)提供的康复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9012-2008 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投诉指南 MZ/T 039-2013 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 064—2016 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DB11/T 1121—2014 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DB11/T XXXX.1-201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XXXX.1-201X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康复服务 Rehabilitation service 为提高老年人身体功能、生活自理和社会交往能力而开展的功能恢复活动。 3.2 居家养老康复服务 home-based rehabilitation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针对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的康复需求所提供的,旨在改善功能、提高日常生活活动和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性服务。 3.3 居家养老康复服务人员 providers of home-based rehabilitation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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