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名称编码规则

档案名称编码规则
档案名称编码规则

档案名称编码规则

档案名称、编号规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统一性,合理有效利用

档案资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

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

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

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4.档案编号规则

4.1.公司内归档文件的档号结构为“公司名称一一级目录一二级目录一三级

目录加流水号”。具体编码表见附件二(档案分类编码表)。

4.1.1.“公司名称”表示文档归属公司名称,用公司名称的主体部分的

拼音缩写形式表示。各公司名称的缩写见附表一。

4.1.2.“一级目录”表示文档归属类别号。女口:行政管理类、经营管

理类、基本建设类等等。

4.1.3.“二级目录”表示类别号下面的细分类别,如三会文件类下面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4.1.4.“三级目录”表示更细分的类别,

4.1.

5.“流水号是在三级目录下,以文件首次发行日期的时间为顺序排

序。

4.2.每一档案盒内首页应设“文件存档目录”,文件归档时依序编号、放置

存档。

4.3.新档案应从“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档案所属类别、编号顺序(文书

一般以文件时间从前到后排列顺序),以此来编列档号。

4.4.档案如何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的档号并予以同号编列。

4.5.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档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

先确定其主要类别,再编列档号。

附件

各公司名称及缩写形式

附件二:档案分类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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