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牙耳机成品检验标准样本
1.0 目的:
为明确本公司蓝牙耳机产品成品检验标准, 为生产、质量控制提供判定依据, 制定本标准。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蓝牙耳机类产品成品。( 特殊要求检验产品除外)
3.0检验环境:
温度、湿度: 自然温度、湿度下检验。
检验条件: 检验环境附近无大功率无线电干扰信号。
光照强度: 500±50Lux。
检验距离: 30㎝左右。
视力:0.7以上(含矫正视力).
视角:大于60°
4.0检验水准:
外观、结构、包装按GB/2828-87 II 性能按GB/2828-87 S-3
允收水准( AQL) : CR=0.15 MA=0.65 MI=1.5
5.0检验工具:
工作台、卡尺、专用测试蓝牙电脑, 带蓝牙功能的手机。
6.0 检验依据:
标准样品、产品规格书
7.0 检验项目:
成品功能检验、成品外观检验
8.0 缺陷分类:
CR(critical defect) 致命缺陷
MA(major defect) 主要缺陷
MI(minor defect) 次要缺陷
9.0 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
9.1检验项目分为功能性能检验和外观检验两方面 9.2 耳机基本功能性能检验及缺陷分类:
通话质量
耳机在通话过程中, 对方听见明显杂音或回
音
◎通话音量
耳机在通话过程中, 发送和接收明显感觉音
量小
◎听筒质量耳机在通话过程中听筒出现”破”音◎
耳机使用发热
耳机在正常通话10分钟左右机体明显感觉到
发热
◎
充电功能
不能充电正常的充电器不能对耳机充电或充电器损坏◎
充电时间过长
充电超过2.5小时红灯依然常亮(表示电没有
充满)
◎待机或通话时
间过短
耳机充满电情况下待机或通话时间达不到说
明书标注时间的60%
◎充电发热
耳机充电10分钟后耳机机体或充电器明显感
觉到发热
◎
备注:
1.本文件为耳机产品基本功能和性能正常检验项目。
2.如部分产品需要特殊检验, 本标准仍适用基本功能检验方面, 需要特殊检验的部分按特殊检验要求执行。
3.本文件所列功能和性能技术数据为当前产品设计状态下所测试所得, 今后产品如设计变更或改进按变更后技术参数检验。
9.3 耳机外观检验
9.3.1 区域定义:
A区: 产品正面。
B区: 产品侧面四边。
C区: 产品下面及其它可视部分。
A区 B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