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地产集团项目命名体系管理办法(试行)

XX地产集团项目命名体系管理办法(试行)
XX地产集团项目命名体系管理办法(试行)

XX地产集团项目命名体系管理办法

1目的

1.1规范统一区域公司及集团各专业板块之间对于项目结构划分及命名的管理口径;

1.2 为大数据平台的良好运行提供支撑。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所有新开发项目(自本制度颁布之日起)。

3基本原则

3.1 以项目为切分对象,按照管理范围由大到小划分为独立管理区域、分期、

楼栋、单元、户等层级(参见如下示意图);

3.2以分期作为项目启动会的召开对象,明确经营指标。在分期层级,所有

业务部门的管理口径和统计对象必须保持一致。

3.3分期、楼栋、户的命名统一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单元编号采用英

文大写字母(参见如下示意图)。

4说明

4.1 独立管理区域的定义为独立管理的、不与其他区域连通的封闭管理单元,

在独立管理区域(或独立管理区域以上)可根据需要设置项目案名。

4.2 同一个独立管理区域内,楼栋编号应尽量保持连续(特殊情况可酌情处

理,比如避开数字“4”等),不允许出现重复编号。

4.3 独立管理区域和分期的划分范围及名称、楼栋的编号,应在项目启动会

上予以确认,并在启动会控制目标审批表中以附件形式进行签确,不允

许随意调整。后期确实需要调整的,由区域公司按照调整启动会指标的

流程上报集团,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保证各专业板块的协调统一。

4.4 在分期和楼栋之间,各专业板块可根据业务需求自行设置小分期(或者

批次)。

4.5 建设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不设置独立管理区域和分期。

4.6 本制度所涉及的命名体系主要用于内部管理和配合大数据平台建设。在

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设计部门牵头,在前期方案阶段确定项目结构划分

及命名,如与国家或地方规定相冲突(包括但不限于公安编号、房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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