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采购工作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原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卫发〔2013〕122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医院发展中心任务,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以规范促效能的采购工作机制,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采购范围

药品、医用耗材、设备物资。

三、成立组织

医院成立“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各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责任,认真部署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阳光采购”取得实效。

建立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参与招投标评审的专家以随机抽签方式从专家库产生。

1、阳光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部分职能科主任

负责采购工作各环节、程序、流程公平、公正。

2、阳光采购实施小组

组长:分管院长

成员:相关业务职能科和科室主任综合专家库成员

(随机抽签)

办公室设在业务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的日常协调、处理。

3、阳光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纪监室

负责监督工作。

4、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

2015年聘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名单及职责见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采购程序

为使采购取得实效,分别制订不同物品采购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

1、药品采购程序

2、医用耗材骨科植入性器材采购程序

3、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程序

五、确标地点

所有招投标工作在“阳光采购”工作室操作并予全程录音录像,“阳光采购”工作室工作制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阳光采购”工作是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认真组织落实。各部门按方案工作内容落实执行,将“阳光采购”工作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加大公开力度。围绕“阳光采购”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凡是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在门户网站、院务公开栏等平台上公开。

十、“阳光工程”工作室制度

一、会议程序

1.参加会议的单位、个人签到,核对身份进场,并到指定位置就座。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及人员,宣布与会双方资格及所提供文件的有效性。

3.现场监管人员宣布会议纪律,征询与会人员有无回避申请。启封标书工作。

4.综合管理专家依次按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开标等工作。(投标人就近休息)

5.继续会议,宣布评标结果,对开标、评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二、会议纪律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与会人员必须服从会议组织者的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若有疑问,举手报告主持人,由其负责解释答疑。

2.非本次与会人员严禁在会议时间进入会议工作区域。与会人员进入会议工作区域前须把通讯、摄像工具交到指定处保管。

3.准入会议室的人员,在综合管理专家未到齐之前,不得离开。

4.与会双方人员,在评标结束前不得离开。

5.工作人员进出会议室应持专门证件,非会议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6.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如专家则请出专家库,如工作人员则从严处分。

7.会议(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抽签工作人员纪律

1.严格遵守综合管理专家库抽签操作程序,严禁泄露抽中的专家名单。

2.抽签工作以人工为主。对应该回避的单位和人员要仔细核对,对抽到的专家确认无误后方可电话通知,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询问。

3.电话通知抽中评标专家时,为防泄密,原则上应称呼“某医生”,不得直呼其名,如该单位有多少个“某医生”难辩别时,方可直呼其名。

4.工作人员在抽签过程中,如发现综合管理专家库资料有误,应立即通知专家库管理员及时进行更正。

5.非工作人员严禁旁观或干扰他人抽签。

十一、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评标是医院项目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而参与评标的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道德素养又是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基本保障。为确保参评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对评标专家参与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以完善医院招标评标管理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评标质量。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内招标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专家委成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5年以上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院退休及在编职工代表;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情况。

第五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集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聘请,担任医院招投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对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可向招标

办、监督办、监察审计处、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举报;

(四)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评标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政策,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二)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招投标相关人员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按时参加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积极协助、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六)工作单位、职称和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办;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凡接到通知并同意评标的专家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评标活动时,应及时向招标办说明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第三章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

第八条评标专家库由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择优选聘专家筹建。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医院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监察审计部门和公众监督。

第九条评标专家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评标专家库有合理的专业分类。医院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人员库主要分为:基建工程;药品;卫生耗材、仪器设备;计算机设备、技术;家具、教具;及总务物资采购及服务外包类等。

(二)有完善使用管理制度。招标办负责建立项目评标专家抽签确定程序、工作规范、专家评标活动记录、考核评价等制度。

第十条招标评标专家库专家选聘按专家抽签确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招标办应制定培训计划,对专家库人员进行招标管理程序、工作制度培训,

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第十二条院级领导以及招标办所有成员均不得聘入专家库。

第十三条招标办将会同监督办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年度考核。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不再聘用担任评标专家。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由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并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从专家库中除名并予以通报:

(一)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二)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三)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四)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第四章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与管理

第十五条凡医院每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专家抽签确定程序产生。

第十六条抽签确定评标专家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评标,已经抽中的必须更换。属下列情况的评标专家应当主动回避:

(一)招投标项目重要关系人的近亲属;

(二)招标项目组成员在专家库中的专家;

(三)投标人及其所在单位在专家库中的专家;

(四)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情况。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专家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并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已完成评标活动的,整个评标结果无效。

第十七条参加评标工作专家由招标办按照抽签排序,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规范性语言进行通知,通知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十八条评标前,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或者补充抽取评标专家: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中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二)参加评标的专家主动提出回避的;

(三)抽到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

第十九条招标办、监督办应当加强对其所建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及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招标办、监督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专家抽签确定程序

1.开标前个工作日提交评标工作方案及招标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2.由上级纪检室派员或医院纪检室在阳光工程工作室当日抽取专家,招标项目实施小组工作人员立即电话与抽签号对应人员联系,如遇人员缺席顺延抽签,直到符合评标人数(原则上评审专家设单数且不少于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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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 篇一: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采购合同 四川省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阳光采购数量 合同范本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经营、生产企业):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

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 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 等相关文件, 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6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 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个有效期的12个月。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

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促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和有序竞争,建立“阳光”采购工作机制。按照房管局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使采购流程进一步科学化和合理化,特制定《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诚实信用; (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四)统一、规范、简捷、高效。 二、实现的目标 (一)推进材料(设备)监管的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进程,对材料(设备)采购全程实行有效监督,降低材料(设备)采购成本。 (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价议价和价格谈判逐步形成合理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 (三)规范材料(设备)采购行为,提高材料(设备)供应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工程成本,推行“阳光”采购工作机制。 (四)实现材料(设备)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遏制材料(设

备)流通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纠正材料(设备)采采购环节中的不正之风。 第二章监督机构及职责 一、采购领导小组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采购领导小组,管理层为核心的集中采购工作方式,下设采购办公室,着力构建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阳光”采购工作机制,促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材料科人员 二、监督机构职责: (一)采购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和指导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负责对采购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材料质量、数量、采购价格、供应使用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指导建立采购信息平台,采购数据库管理,推行合理的点评方法和评价制度,建立长期合作供应关系。 (三)对材料(设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出入库管理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保密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公司的利益。 (四)材料科人员,负责搜集信息---询价---比价,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我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二、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将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可采购原采购。 三、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必须根据临床、科研、教学的需要,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采购新药或特殊药品时应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采购的药品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既要保证临床需要,又要防止积压,严防购进伪劣药品。 (三)所购药品根据发票如实入库验收,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并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并且要切实保管好支票、发票、证件、不得遗失。 (四)严禁在私人手中购置药品,对行商、销售人员在验明身份证、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五、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试剂应根据科室需求,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到厂家订购 (二)采购的试剂要严格要求质量,进购的试剂要有出、入库登记并由专人分类保管

(三)试剂盒、校准品和质控品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及不合格试剂 (四)强氧化剂、易燃、易爆、腐蚀剂、剧毒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 六、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根据临床各科的需求,临床各科将计划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于自律,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优质低价的材料。 (三)物资到院后必须经设备科、总务科库房验收人员验收,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入库。 (四)设别、总务科根据验收的入库单和对方开据的发票,先审核其数量金额后签字,再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核后交财务科付款。 篇二: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附件: 药品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阳光采购工作,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重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昂贵医用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要求,制定我院药品阳光采购制度。 1、加强领导,成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日常药品采购工作,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组长:业务院长 副组长:药剂科主任 成员:医务科、考核办、采购部、审计科、库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药剂科,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药剂科制定贯彻落实阳光采购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要求,药品100%通过网上阳光采购。严格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经销商及品种价格进行采购,对小部分未挂网或已挂网但难以正常供

货的常用普通廉价药、急救药按规定报药品阳光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每月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药品阳光采购数据并接受评分监督。 4、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采购、使用药品杜绝违规违法事件。加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本院的药品采购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院药品全面参与阳光采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药剂科制定有针对进口药品、昂贵药品和自费药品等三类药品的管理制度,从采购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落实对三类药品的监管措施,相应药品使用比例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力争以上三类药品的管理取得实效,相应药品使用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 6、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阳光采购计划实施并加强监管。 7、医院阳光采购年度平均考核评分≥90分,力争≥92分。 8、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持续改进,管理方法或措施有效,力争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肯定。

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采购工作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原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卫发〔2013〕122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医院发展中心任务,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以规范促效能的采购工作机制,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采购范围 药品、医用耗材、设备物资。 三、成立组织 医院成立“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各

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责任,认真部署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阳光采购”取得实效。 建立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参与招投标评审的专家以随机抽签方式从专家库产生。 1、阳光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部分职能科主任 负责采购工作各环节、程序、流程公平、公正。 2、阳光采购实施小组 组长:分管院长 综合专家库成员员:相关业务职能科和科室主任成.(随机抽签) 办公室设在业务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的日常协调、处理。 3、阳光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纪监室 负责监督工作。 4、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 2015年聘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名单及职责见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采购程序

为使采购取得实效,分别制订不同物品采购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 1、药品采购程序 2、医用耗材骨科植入性器材采购程序 3、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程序 五、确标地点 所有招投标工作在“阳光采购”工作室操作并予全程录音录像,“阳光采购”工作室工作制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阳光采购”工作是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认真组织落实。各部门按方案工作内容落实执行,将“阳光采购”工作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加大公开力度。围绕“阳光采购”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凡是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在门户网站、院务公开栏等平台上公开。 十、“阳光工程”工作室制度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虚高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根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实现目标 (一)全面实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促进采购交易公开透明; (二)实行品种和价格动态调整,左右联动,促进价格趋向合理; (三)健全采购平台监管功能,促进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 二、基本原则 (一)一个平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诚实信用。 (二)分步实施、规范运行、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高效便捷、周期管理、强化监管、合理使用。 三、适用范围 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四、采购模式 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采购平台采购医用耗材。鼓励其他机构自愿

参加网上阳光采购。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机构职责,研究阳光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阳光采购相关工作。 (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管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作为牵头部门,协调药监、工商、物价、财政等厅局,依托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履行管理机构职责,负责制定规则、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以及研究阳光采购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省卫生计生委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阳光采购具体工作中对外公文使用省卫生计生委文件。 (三)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机构: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负责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提供采购、配送服务,维护平台,受理业务咨询及处理相关申诉投诉等。 (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监督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食药监局按照隶属关系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机构、人员实行分段监督;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其他相关部门,应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中的申诉和投诉按照《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申诉投诉处理办法(暂行)》执行。 (五)各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六、公告方式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编号:SY-AQ-0301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Sunshine purchasing system of medical consumables

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根据川药采联(2009)18号文件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给合医院实际组织制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度:1、凡是属于四川省药招监管平台挂网的医疗卫生材料,一律实行限价上网采购。 2、严格执行遂市一医(2009)119号文件的关于医疗设备、器械及卫生材料购置管理制度。 3、按照遂市一医(2009)119号文件规定及时验货入库,并且,严肃执行川价发(2007)130号文件规定。 4、凡是属于高值卫生材料规范的产品,均应按照川药采联办(2010)12号文件规定建立入库登记。 5、凡是属于四川省药招监管平台挂网的医疗卫生材料的采购,其配送企业必须是四川省药招监管平台确认的在网企业。

6、主动、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阳光采购积分工作。 7、主动做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上报和处理工作。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医院阳光采购制度知识讲解

医院阳光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制度 第一条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采购环境,规范药品采购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第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范围内组织遴选本院使用的药品目录。 第四条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第五条原则上不得购买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外的药品。有特殊需要的,由药剂科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同意,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药品采购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销药品。第七条药剂科根据药品阳光采购平台限定的药品经销商选择配送商,选择原则应考虑配送商的企业规模、配送实绩(能力、信誉、服务)、经营范围等。 第八条药品采购员和库管员应根据医院用药目录及药品的库存情况,拟定采购计划。 (一)每月盘点后编制月度采购计划,并填写“药品采购申请表”报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审批。 (二)对部分用量不确定的药品,每日编制临时采购计划,并填写“药品采购申请表”,报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审批。

(三)每月月底汇总当月的总采购计划,报送主管院长批阅。 第九条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药品会计每月月底将医院在各公司的购药发票汇总登记并报药剂科主任和主管院长审阅、签名。 第十一条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中在编的某些贵重药品、特殊药品,药剂科不作库存,需用时,由临床科室填写临时用药申请表,交药剂科主任或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批准后按申请数量购进。所申请的药品必须在申请时间内用完。放置过期的经济责任由申请科室负责,药剂科有敦促使用的义务。 第十二条药品进价与零售价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规定物价执行。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积极采购临床用药和抢救用药,不得因计划不及时而造成人为断药,影响治疗。

阳光采购让采招过程更透明高效

阳光采购让采招过程更透明高效 H企为华南区域标杆房企,2012年首次跻身中国房企百亿军团,今年更是将销售目标定为200亿,争取在2015年达到500亿。然而,H企从粗犷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型的过程中,其采购业务中发生的几件事令董事长十分苦恼。例如,某项目消防招标过程中,有供应商举报H企某职员在前期供应商入围考察时暗示供应商可操作招标过程,承诺中标后可修改合同条款,提供变更等条件,并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由索要钱财达2万元,后经查实该职员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被开除处理;又如,H企下属区域公司工管中心某采购主管经查实收受回扣金额达90万元,涉及供应商达11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这些采招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因为采招过程中过多暗箱与不透明造成的。 与H企类似,对于许多房企来说,阳光采购仍处于从成长向成熟的过程,很多企业尚未理清楚究竟该怎么操作、如何管理,随着对供应商资源库的重视和逐步建立,近年来关于如何更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招标采购,一些非常重视采招管理的房企开始逐渐摸索并形成一些成熟的模式和方法。 一、公开透明是采招管理规范化的发展趋势 采招管理的发展,从业务模式上讲, 经历了被动响应型(内部提需求即开展采 购)、提前做规划(采购部门有意识地跟 设计、成本等部门协同、提前计划)、标 准化采购(经沉淀后梳理出标准化体系, 包括产品标准化、部品部件标准化、标书 及合同文本标准化等)等阶段;从信息化 手段上来讲,经历了从无信息化的纯手工 管理,到供应商库建立和采购过程记录留 痕,再到采购计划与执行对比以及外网信 息发布、推送,最后到采招过程的网络交 互,即线上完成核心业务,全程透明公开。 采招业务的发展过程,正体现了对公开透 明化的不懈追求,而这其间,除了企业管 理者的重视和关注,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 机制、流程、方法进行规范化管控。一般 而言,采购过程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成都新都恒福医院物资采购规定 为了使医院物资(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化学试剂、办公用品、床上用品、设备、基建材料等后勤用品)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有效制止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院领导班子经过反复思考、深入调查,决定制定医院物资采购相关规定: 一、责任分工 1、成立招标采购小组,由刘学贵任招标采购小组组长,陆剑瑜、郑胜、财务科任组员。负责对物资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全程监督。 2、采购审批制度:(1)采购金额在1--1000元范围内的采购,由财务科审核、分管郑胜副院长或陆剑瑜副院长审批完成 (2)采购金额在1001--5000元范围内的采购,由财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核、刘学贵院长审批完成 (3)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由财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核、刘学贵院长审批完成 3、需要采购的部门选派1-2名人员作为兼职成员。采购小组负责全院各类物资采购事宜,对采购项目、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具体运作进行组织、控制和管理。 二、采购工作遵循的原则 1、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集中采购。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2、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3、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的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4、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5、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五不准”制度。 六公开: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公开扣率、让利、宣传费、论证费、试验费数额。 五不准:不准公开或暗箱索贿、受贿;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划;不准私自参加有关公司邀请的吃、玩、旅游和各种发布会、座谈会等 三、采购方式和采购范围 1、采购方式: 先报后批进行招标采购、定点采购、零星采购、分期付款的方式 2、采购范围: (1)办公类:各类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广告印刷品、图书资料等

北京市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

2016年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 实施细则 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

目录 前言 (3) 一、总则 (4) (一)相关定义 (4) (二)药品采购基本原则 (5) (三)药品分类分批采购 (6)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6) 二、阳光采购方式 (7) 三、发布采购公告 (7) 四、报价 (8) (一)报价原则 (8) (二)统一报价 (9) 五、发布候选结果公告 (9) 六、遴选产品及确认价格 (10) (一)遴选产品原则 (10) (二)确认价格 (10) 七、发布医疗机构成交结果公告 (10) 八、签订合同协议与实行价格联动 (11) (一)药品购销合同和廉洁协议 (11) (二)合同协议的履行 (11) (三)采购过程中价格联动 (14) (四)备案采购 (14) 九、监督管理 (14) 十、区域采购实施计划 (15)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14〕63号)、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京卫药械〔2015〕4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坚持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采购环节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建立阳光采购机制,朝阳区和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区域内医联体共同制定《2016年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试点先行”和“分类采购”的总体工作部署,本次朝阳区和延庆区作为试点单位,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先行试点常用低价药品阳光采购和其他药品跟标,后续探索区域联合采购。 第一阶段,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引导企业生产常用低价药品,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同时跟标试点单位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以下简称医管局)竞价谈判结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一是根据北京市政

明信阳光采购管理平台——中小型企业版

明信阳光采购管理平台——中小型企业版 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主要有两大部分,采购成本和人工成本。其中采购成本占总成本的60% 以上。中小企业材料价格每降低2%,净资产回报率通常可增加1 5%,并且良好的采购还能减少库存、提高产品质量。但中小企业采购面临如下问题。 一、中小企业采购存在的问题 1.采购批量小,缺乏规模优势在采购价格的谈判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导致采购成本的居高不下; 2.采购方式落后,我国许多中小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没有实现信息化。这样做表面上节约了软硬件的投资开支,但实际上却造成了商品选择效率低下,手工订货操作费时,采购周期冗长,管理复杂,采购成本较高等问题; 3.采购制度不规范,不少中小企业的采购制度不够规范,导致采购部门运转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损公肥私的现象。因此,不合理的采购制度也是造成中小企业采购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一。 二、节约采购成本解决方案 1.建立采购联盟 为了建立规模优势,提高中小企业在谈判中的地位,降低采购成本,中小企业可以采用加入采购联盟的方式。采购联盟是多家中小企业为了扩大采购批量,提高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从而自愿联合起来的采购方式; 2.合理运用电子商务

采用电子商务进行网上采购,是一种降低采购成本的好办法。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采购,一方面可以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间接采购的速度和效率,减少人工操作错误,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使采购流程更加规范透明,便于实现阳光采购,降低采购监管成本。据研究显示,应用电子商务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5%~10%,缩短采购周期50%~70%; 3.规范采购制度 建立严格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确定各部门的权利、责任和关系。例如对请购、审批、签约、执行、检验入库等环节规范操作流程,建立供应商档案、供应商准入制度和价格评价体系,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 《明信阳光采购管理平台》中小企业版,目的是解决中小企业传统采购模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采购商与供应商项目管理系统——中小型企业版 网上电子询比价采购子模块是服务于采购商日常询价、比价采购业务的采购方案。采购商通过“采购商项目管理系统”将询价单发送给选定的供应商,同时通过短信、手机客户端(APP)等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响应。根据响应结果能自动汇总生成询比价表进行审批,按照评审结果,自动生成电子采购合同。招标采购等功能模块同大中型企业版,这里不在赘述。

药品采购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根据《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 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四川省医疗机构 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药品集中招标 采购,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按照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结果执行。 第二条定标程序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根据药品采购工作有关 要求及临床用药需求,讨论确定本采购期 (12个月为1个 采购期) 的《医院基本用药(通用名)目录》(包括新药、老药)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药房编制成本采购期 “《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候选品种目录”。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评定出最终中标药品生 产厂家和供货公司。 第三条药品日常采购工作 一、药房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领导下负责药 品采购供应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应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采购证照要求 中标的医药公司须提供: (一)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1

(二)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五)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三、制订采购计划 (一)每月由药房库管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和临床应用 情况拟定采购计划。 (二)药品采购员对库管员的采购计划进行校对、预算、公司分类、报价,填写药品采购计划单。 (三)基本医疗部负责人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报 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药品日常采购工作遵循如下原则: (一)严格按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中标药品, 在中标公司采购,不允许超越范围采购。 (二)中药材按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局的要求进行采购, 未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毒性药 品等),按照原国家相关规定及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局的要 求进行采购。 (三)在拟定采购计划时,力求保证临床需求,满足基 本用药目录药品的供应,尽量减少库存量,避免积压浪费。 五、超计划进药 2

实现阳光采购

实现阳光采购,树立党和政府公信力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在公共采购大厦落成典礼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公共采购大厦在金融港举行落成典礼,这是我国公共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开发区战略合作的结晶,我谨代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向关心和支持公共采购大厦落地武汉的湖北省各级政府,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从国际经验看,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公共采购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是全球公共采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中国公共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开通运行,是中财办“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课题组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推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新起点。公共采购大厦的落成,标志着一个投资总额75亿、服务产值40亿、年缴利税2亿的全球公共采购服务区开始正式扎根武汉光谷,并将伴随着中国公共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开通运行迅速成长壮大。我们将深入贯彻中财办课题组“以信息化为突破口,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试点工作指导精神,在现有试点工作所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国范围内电子化公共采购各个系统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打造全国统一的公共采购大平台、大市场。通过提升公共采购效率和效益,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树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党和政府执政施政提供有力支撑。 全球公共采购服务区落户中国光谷,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共采购的开放与发展,对区域经济产生辐射和带动作用,为我国中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对于促进湖北省乃至全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国公共市场国际经济竞争力,推动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融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创新,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任重而道远。在此,希望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继续给予全球公共采购服务区建设更多的关怀、指导和支持!同时,也期望与全国各省市政府采购中心等有关单位紧密合作,锐意创新,勇于进取,努力开创我国公共采购事业的新篇章! 谢谢大家!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毓定本制度Q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后勤科、监察室及审 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 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后勤科科长、专职采购员、院纪委和需要采 购的部门临时选派的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 办公室设在后勤科。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医院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负 责人、院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米购。由院招标 米购领导组实行统一招标米购。 三、米购品种、原则 1、采购品种: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劳保用品、被服用品、 塑料制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 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 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 作。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

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米购可米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米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成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并根据所授权限予以实施。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中心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按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一次。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 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十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常规采购除外),使用科室依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经相关专业委员会论证认可后,报采购中心,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民主决策集体审核批准立项。 2、调研和论证

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自查报告

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自查报告 为保障医疗安全,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按照《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黑卫药政发〔2016〕99号文件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地区二院【2017】84号《关于印发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区二院【2017】107号《关于认真落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告》,并组织人员对我院的药品、耗材采工作、“两票制”实施情况对照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建立了依法采购领导机制,采购药品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供应科、药剂科负责实施,并规定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院领导还对采购人员组织了目录遴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相关招投标法规规章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掌

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将学习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 (一)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杜绝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黑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医院药品除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外,应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购、自销。 2、优先遴选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品种、列入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质量优异且价格低廉的品种; 4、仿制国外药品疗效确切,可替代进口药品的品种; 5、医院临床常年应用质量稳定,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品种。 (二)凡是我院临床使用的中标药品,每月初由药库管理员根据临床用量并征求临床意见后出具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及时发布采购清单,药品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配送到位后,库管员负责药品的验收、登记、入库,填写药品入库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名称、配送企业名称等内容,并及时通过采购平台办理入库手续。 (三)药品配送企业出具的药品销售发票,自九月一日起按照省、地区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的有关规定。 (四)、换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换标:

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招标采购规定 xxxx医院 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卫生部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x〕24号),xx市相关医疗设备招标采购文件,医院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应委托xx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确保程序公正、环节透明;遵循竞争、择优、价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对仪器设备、医疗器械的功能与质量需求。 一、招标范围:本规定适用医院内部的所有单台申报价值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招标采购活动,医院专业设备指设备科负责采购的用于临床、科研等的仪器设备。 二、招标步骤:医疗设备的招标投标采购分为十个步骤: (一)医院临床使用科室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包括采购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申请报告。 (二)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在季度会议上审核商讨,通过要采购的设备。 (三)设备科工作人员填写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申请书,报xx市卫生局审批。 第 2 页共 2 页

(四)xx市卫生局组织xx市医疗专家进行论证,审核医疗设备的技术参数。5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xx市卫生局还将邀请xx市的医疗专家前来论证。 (五)通过专家论证后,如果设备是进口设备,设备科填写《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交xx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进行审批和公示。 (六)xx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公示无异议后,设备科递交申请报告给xx市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批。 (七)xx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委托xx市招投标中心,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八)医院和中标单位签订购买合同。 (九)医院建立医疗设备验收制度。医疗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使用后,医院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十)验收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条款,按本单位有关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三、以下情况不列入本规定招标采购: (一)专业设备特定的附件、易耗品 (二)专业设备的维修配件 (三)独家生产的设备 第 2 页共 2 页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附件1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一、挂网公开议价范围 1.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不包括:实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并实行个人定额自负的药品。 2.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及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仍按原办法进行申报。 二、受理机构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是受理生产企业申报药品基础信息、登记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工作机构。 三、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 (一)申报条件 新申请进入本市挂网公开议价的药品按照“拾遗补缺、鼓励创新、实际需求”的原则,进行申报: 1.流标药品:医保目录顺序号下无企业中标或挂网的品种,经申报公布后直接进入议价流程; 2.已纳入临床紧缺药品目录的药品:经申报公布后直接进入议

价流程; 3.其他药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①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须在15省市中有10个(含)以上省市采购价,方可进入议价流程; ②由本市3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或5家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或10家一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实际用药需求提出采购申请(《新申请药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所有提出采购申请的公立医疗机构议价确认并完成首次采购后,该药品方可对其他医疗机构开放议价。 (二)网上申报 药品生产企业需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申报新申请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注册并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基础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712418315.html,),上报基础信息、相关证照及十五省市采购价信息。“十五省市采购价”指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正在执行的采购价。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证明图片上传至药品明细信息“其他情况”一栏(按PDF格式上传至第六栏)。 2.注册并登录“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挂网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712418315.html,),进入相应子模块(低价药,儿童用药,毒麻精放品种与疫苗类,临床紧缺药品仍按原模块进行申报;其余“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按“全面议价新申请”

四川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

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 企业端操作手册

目录 欢迎使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 (2) 关于这本用户手册 (3) 企业操作指南 (3) 1.1 用户登录 (3) 1.2 低值耗材采购单管理 (4) 1.2.1订单配送 (4) 1.2.2订单入库查询 (5) 1.3低值耗材退货管理 (5) 欢迎使

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 交易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712418315.html,:7075/SCHC_JYTEST/UserLogin.aspx 关于这本用户手册 产品操作手册包含了当您在使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时有关低值采购的信息。 企业操作指南 1.1 用户登录 点击耗材交易系统,弹出登录框:

在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称、用户密码、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点击登录,系统对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确认后用户即可进入交易系统。 如图: 企业操作员登录系统后,应尽快修改登录密码。请注意 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密码不要遗失或泄露。 1.2 低值耗材采购单管理 1.2.1订单配送 单击订单配送链接,就会出现下图,显示未配送订单的详细列表。 配送方式:勾选复选框,点击按钮即可。

订单配送分为2个标签。未配送(低值)、已配送(低值),单击每个标签就可以看到不同的数据,用于方便用户查询。如图: 未配送:医院已经提交给配送企业进行确认,需要配送企业进行进行配送。 已配送:显示医院已提交给企业端并且经过企业端确认跟配送的信息。 1.2.2订单入库查询 单击“订单入库查询”链接,就会出现下图, 1.3低值耗材退货管理 在菜单栏‘低值耗材退货管理’中选择“退货确认(低值)”,进入到页面,默认显示未确认退货单列表,您可以单击复选框勾

广东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

附件: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 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透明、有序、规范、廉洁的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粤卫〔2007〕12号)和《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粤纠医药办〔2009〕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遴选机构设置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工作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牵头并负责实施。 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建立药品遴选专家库, 由医疗机

构药学、医学等专业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150人以上,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60人以上,一级医院专家库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条每个医疗机构需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医学、药学等相关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30人以上,其它医院原则上10人以上,当医疗机构遴选药品时,抽派代表列席参加,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与药品遴选专家库人员原则上不交叉重复。 第三章药品遴选规则 第六条药品遴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 第七条医疗机构遴选药品必须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挂网采购品种目录中选择,包括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竞价议价入围品种、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根据各类品种的质量参考信息(如生产企业、质量层次、采购价、疗效、不良反应及药物经济学等因素)综合评价后进行选择。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性价比高的品种。 第八条药品遴选专家组应在医疗机构组建的药品遴选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临时产生,按药品类别分为不同的专业组分别遴选。三级综合医院每组的专家人数不少于25人(参与药品遴选的专家总人数必须在75人以上,每组的专家原则上不能重复),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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