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

1.定义

在本交易条件中,除非另有明确所指,以下文字及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公司指某货运代理公司,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会员,遵守本交易条件开展货运代理服务。

客户指与公司签订合同,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务,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自然人,或与该合同有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所有人、托运人、发货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指示指记载客户明确要求的书面陈述,包括托运人书面指示及/或公司运输单证(包括公司提单)首页中所阐明的要求。

货主指根据本交易条件达成的任何业务中,货物(包括任何集装箱或其他设备,但公司或承运人提供的除外)的所有人,以及现时或将来可能对有关货物享有权益的任何人,包括托运人指示及/或公司运输单证(包括公司提单)页面中所列名的收货人。

货物包括活动物和由托运人提供的用于集装货物的集装箱、货盘或类似的装运器具。危险货物指依据国际公约或国内法律确定为危险品的货物,以及那些可能变为有危险的、易燃的、放射性的、有毒的或有破坏力的货物。

2.适用范围

2.1公司所承接的所有业务,均可根据本交易条件进行。本交易条件将成为公司与客户交易协议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书面协议,可对本标准交易条款进行变更或放弃。当双方协议或公司签发的表明公司为承运人的各种运输单证、包括但不只限于空运单、海运单及多式联运提单等单证中的内容有与本交易条件规定冲突的,应以协议或单证的规定为准。

2.2公司对公司免费提供的所有意见、资料或服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3公司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公司的权利,均不可视为放弃有关权利,而公司单项或局部行使任何有关权利,并不排除进一步或以其他方式行使有关权利,或行使公司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本交易条件中规定的公司权利,并不排除公司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4本交易条件的各项规定具有可分割性。任何一项或多项交易条件的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本交易条件其他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3.客户和公司的合约地位

3.1与公司订立任何交易或业务的客户,特此向公司明确保证:其作为货主或货主的代理人,完全接受或代表货主完全接受本交易条件。当客户为货主的代理人时,客户与货主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即公司有权对货主和客户共同或分别行使公司权利。

3.2公司提供的服务均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的,但下列情况除外,公司为当事人:

(1)公司自身或其雇员对货物进行实际运输、搬运或储存,并且货物处于公司的实际掌管或控制之下;

(2)在货物运输前,货主书面要求公司提供承担全程或部分运输任务的承运人相关资料(名称、费率等),公司在收到该书面要求后28天内没有提供;

(3)公司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作为当事人;

(4)法院判决或仲裁庭裁定公司为当事人。

3.3在不影响前款规定的情形下:

(1)公司按照固定费率对任何性质的服务收取费用,其本身并不决定或证明公司是代理人或当事人;

(2)公司提供自有的或租用的设备,其本身并不决定或证明公司在运输、处理或储存货物过程中是当事人或代理人;

(3)如公司取得的提单或其他的单证能证明运输合同是由公司以外的其他人与货主或客户订立的,则公司为代理人;

(4)公司提供报关、税收、许可证、领事文件、原产地证明、检验、公证或其他类似服务时,公司为代理人并非当事人。

4.客户义务

4.1客户保证,对其与公司签定的协议以及公司为其签发的各种单证内容,在签定时或接受时已经采取各种充分、有效的方式对相关内容有了充分了解。

4.2客户保证其对公司的指示是合法、有效和可行的。

4.3客户保证其对公司有关货物的说明是充分、准确的。

4.4客户保证货物的包装和标识符合运输要求。客户应完成公司针对货物性质和运输线路的特殊情况而在接受货物时对包装和标识提出的特殊要求。

4.5除非双方有特别的书面约定,客户应当保证交运货物不属于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等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中所规定的危险品,也不属于其他可能造成危险的货物。在双方事前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因上述具有危险性的货物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支出、损失、损害(不论其产生方式)、罚款、索赔,客户应负赔偿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控制货物的人可以不经通知客户有权认定货物是否为具有危险性的货物,并有权决定销毁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该货物,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支出由客户承担。

4.6在公司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之前,除非客户退还公司已签发的全套运输单证及承诺负责赔偿由于要求修改运输合同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客户不可以要求公司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将货物交付给其他收货人或解除合同。

5.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一般性规定

5.1除非另有相反书面约定,公司有权就下列事项自己或代表客户签订合同,无须通知客户:

(1)选择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方式和路线;

(2)选择货物是否装集装箱、是否装载在甲板上:

(3)进行货物储存、装卸、拆包、转运或其他方式处理货物;

(4)根据客户指示或公司认为必须作出的其他安排。

5.2尽管某种作为或不作为背离或偏离客户的指示,当公司认为该种作为或不作为符合客户的利益,公司有权选择进行,但不因此而给公司增加额外的责任。公司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或命令,公司对货物的责任终止于其按照前述指示或命令进行交付或对货物进行其他方式处理之时。

5.3公司依客户授权行事。公司无须将公司行事的详情通知客户,除非客户明确书面要求。

5.4无论何时,如果公司认为其履行义务受到或可能受到妨碍、风险、迟延或不利等,而且公司无法以合理的方式避免,则公司可以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履行义务。公司可以在其认为安全方便的任何地方,将货物的全部或部分交给客户掌管,至此,公司对货物的责任终止。客户应当根据要求,支付公司为货物运输、交付、储存到上述地点的额外支出和相关费用。

5.5如客户没有在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收货物,公司有权将货物的全部或部分储存起来,全部风险和费用由客户承担,至此,公司对货物的责任终止。

5.6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利(但没有义务)销售或处置全部或部分货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客户承担:

(1)公司单方面认为全部货物无法按照指示交付时,提前2l天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

(2)货物已经腐烂变质,或即将腐烂变质;或已经造成或将要造成他人或财产损失;

5.7除非事先明确以书面形式约定货物离抵日期,公司对货物离抵日期不负责任。

(--)公司作为代理人时的特殊约定

5.8当公司作为代理人时,公司有权代表客户以客户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该合同直接约束客户与第三人。

5.9除非公司在履行代理职责时由于本身疏忽造成客户损失,否则公司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5.10公司作为代理人时,对第三人的行为和疏忽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运人、仓库保管员、港口装卸公司、铁路局、卡车公司等等,除非公司在选择、指示及监督第三人时未恪尽职守。

(二)公司作为当事人时的特殊约定

5.11公司在使用自己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或在签订协议和以承运人身份签发运输单证时,应承担当事人责任。在公司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时,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公司责任的判定,应依据“网状责任制”原则,具体适用调整该运输区段运输方式的法律法规。如果客户接受了公司以外的其他人签发的运输单证,并且在合理的时间里没有主张公司承担当事人责任,则公司不再承担当事人责任。

5.12公司作为当事人,将对其所雇佣的第三人在完成运输合同或其他服务时的行为和疏忽承担责任,如同该行为是其自己作出的一样。

5.13 前款有关公司作为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并不排除公司依照法律和本交易条件享有免责条款及限制责任条款的权利。

6.集装箱运输的特殊规定

6.1如果集装箱不是由公司装箱或封箱,公司对于下列箱内货物损失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1)装箱或封箱的方式;

(2)货物不适合集装箱运输,除非公司明示要求货物以集装箱运输;

(3)集装箱不适货或有其他缺陷,除非集装箱是由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人提供的。即使集装箱是由公司提供的、但客户没有对货物的特殊性子以说明而导致的集装箱不适货,公司也不承担责任。

6.2客户应保证公司不因6.1情况遭受损失。如有损失,应予以赔偿。

6.3如客户要求公司提供集装箱,除非有相反的明示要求,公司没有义务提供特殊类型或特殊质量的集装箱。

7.有关责任保证

7.1在公司按照客户指示行事时,如因客户违反义务、或客户提供的资料或其指示不准确、不详尽或模糊不清、或客户与货主的疏忽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机构所征收任何性质的所有税款、罚款及开支),客户必须保证公司免受追索并向公司作出赔偿,直到公司免受损失。

7.2公司向客户发出的任何意见和资料,只对客户负责。如任何其他人依赖此文件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索赔、责任,客户有义务保证公司免受追索并赔偿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7.3客户承诺,根据法律和本交易条件对公司适用的任何除外责任、责任限制等规定,同样适用于公司的雇员、代理人、分代理人等。

7.4对于超越本交易条件规定的公司所需承担责任的一切索赔、费用,客户应向公司作出赔偿并使得公司免受损失。

7.5针对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共同海损性质的索赔,客户应向公司作出赔偿以使公司免受损失,并提供因此索赔公司所要求的担保。

7.6在公司同意接受危险品运输后,公司单方面认为该危险品对其他货物、财产、生命或健康构成危险时,或者由于某些法律规定的限制,载运或卸下该货物可能导致其自身或其他财产或他人被扣留时,公司可以不经通知将货物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一切费用由客户或货主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7.7由客户、货主及其雇员、代理人、代表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运输开始前、运输过程中或运输完成后的损失、污染、玷污、延误或滞期,或公司或他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船舶的损失,客户均应负责赔偿。

8.费用

8.1公司有权选择以价值或重量或体积来计算收费。公司可应客户的要求提供有关运费计算方法的详细情况。

8.2客户应按期以现金或其他约定的方式向公司及时、足额支付各种公司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或延付。

8.3当公司按指示向客户以外的第三人收取费用时,如果收取遇到困难,客户应立即无条件支付该笔费用。

8.4公司有权对拖欠款项按照每天万分之四收取利息,自应付之日起,

到实际支付款项时止。

8.5公司报价一经客户接受即生效。如遇外汇、运费、保险等国家政策和市场费率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与客户协商修改报价或收费。

8.6客户未付清公司的费收情况下,公司或其代理人有权对收到的货物和单证行使留置权。如客户在得到货物或单证留置通知28天内仍不付款,或当货物为易腐烂物品时,公司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后合理时间内仍不付款,公司有权对货物和单证进行处置,以补偿欠费和处置费用。

9.公司免责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公司对下列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1客户或其代理的行为或疏忽;

9.2遵循客户的指示;

9.3货物包装或标识不良;

9.4客户或其代表对货物所进行的搬运、装卸、积载;

9.5货物固有的缺陷;

9.6罢工、动乱、禁运等;

9.7公司通过谨慎处理不可以避免的其他原因。

10.责任限制

10.1 除法律法规和本交易条件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由于过失或过错或其他原因,公司的赔偿责任如下并以较低者为准:

(1)货物灭失、损坏、错运、错交或因此产生索赔的货物的价值;

(2)货物灭失、损坏、错运、错交或因此产生索赔的货物,以其毛重量每千克2个特别提款权(SDR)计算(注:SDR之定义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示,1个SDR之价值应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时或法院判决之时的兑换率计算)。

10.2 因货物延迟引起的索赔,如根据本交易条件无法免责,则赔偿限额为公司对延迟货物所收取的运费。

10.3货物价值指货物在公司开始掌管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如果已付)和运费的总和。赔付时应减去因货物灭失或损坏而少付或免付的有关费用。

10.4公司接收货物时客户有价值声明或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可向公司索赔更高的赔偿,但应不超过货物声明价值或约定价值。

11.通知

11.1对于货物的灭失或损坏,被指定的收货人应于接受货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列明此种损失的基本情况,否则此种交付是表明货物在良好状态下运送、表面完好的初步证据。如果损失不明显,也应于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的次日起连续7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如未提交书面通知,此种交付同样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即说明运输货物的完好。

11.2其他非货物灭失或损坏的索赔应自客户知道或应当知道产生损失之日起连续14天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客户对权利的放弃。除非客户能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提出并在阻碍消失后立即提出了索赔。

12.保险

除非公司接受了客户的明确指示,公司不会安排投保。所有经公司安排的保险,均须受承保的保险公司或承保人的保险单所载的免责条款和通常的限制。公司并无任何责任为每项运输安排独立投保。倘若有关承保人基于任何原因对其责任产生争议,则投保人只可向承保人作出追偿,而公司对此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即使有关保险单的保费与公司收取的保费或客户付给公司的保费并不相同。在公司同意安排保险的情况下,公司纯粹以客户代理人身份努力安排有关投保,但公司并不保证或承诺任何有关保险将被有关保险公司或承保人接受。

13.时效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客户已经向公司按本交易条件第14条提起诉讼,否则公司在货物交付、或应当交付,或因未交付而收货人有权视为货物已灭失之日起9 个月,免除所有责任。

14.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交易条件的解释和因公司服务或与公司服务有关的任何索赔和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

14.2凡因本交易条件产生的或与本交易条件相关的任何争议以及因公司提供货运代理服务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提交北京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注:公司与客户签订协议时应任选14.1或14.2其中之一,不可同时选择。)

中国排名前10位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长航)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于2009年3月重组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外运长航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大型国际化现代企业集团,是以物流为核心主业、航运为重要支柱业务、船舶重工为相关配套业务的中国最大的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 中国外运长航的物流业务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汽车运输等;在物流领域,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航运业务包括:干散货运输、石油运输、集装箱运输、滚装船运输、燃油贸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300余万载重吨;在航运领域,是中国三大船公司之一、中国内河最大的骨干航运企业集团、中国唯一能实现远洋、沿海、长江、运河全程物流服务的航运企业。船舶工业形成以船舶建造和修理、港口机械、电机产品为核心的工业体系,在国内外享有知名声誉,年造船能力超过400万载重吨。 2010年,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的营业收入为946.51亿元,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额为1165.54亿元,企业员工总数7万余人。中国外运长航控股三家A股上市公司、两家香港上市公司,下属境内外企业730余家,网络范围覆盖了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台湾、韩国、日本、加拿大、美国、德国等50余个国家和地区,与400多家知名的境外运输与物流服务商建立了业务代理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外运长航是中国物流标准委员会审定的,中国唯一的集团整体5A级(中国最高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中国外运长航将致力于成为服务全球、世界一流的中国综合物流企业。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 年12月,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员企业之一,是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直属的大型国际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项目运输、多式联运、报关、供应链融资、货运保险等业务。 截止2011年8月,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共在中国各地设立了257家网点公司,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大连、天津、青岛、武汉、上海、厦门、华南为龙头,以全国主要城镇货运网点为依托的货运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在国际货运、集装箱船代、多式联运、拼箱、项目开发等方面,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同业前列。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被中国银行审定为AAA级资信企业;1997年,通过挪威船级社和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自2004年起,在全国货运行业各类大型评选活动中,连续多年获得多个奖项的桂冠,多次荣获“全国最佳物流企业”、“最佳货代公司”、“最佳船代企业”等荣誉称号。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将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拓展综合服务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竭诚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 全球最庞大的快递与物流网络 DHL是全球范围内国际快递、陆地运输以及航空货运市场的领导者。它也是全球最大的海运与合同物流服务供应商。从文件快递到供应链管理,DHL提供全系列的定制化解决

(完整版)国际货运代理期末考试试题[1]

1、代理可以从行为的角度定义,还可以从关系的角度。 2、货运代理按代理业务向货主收取的是代理费。 3、《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4年发布。 4、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的核心能力》的作者是普拉哈拉德和加里哈默。 6、在货运的产品的整体概念里,核心产品是客货的空间位移。 7、一对一营销,是与顾客的营销策略。 8、华沙公约是1933年2月13日生效。 9、对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承运人和作为代理人进行区分的文件是FIATA示范法。 10、委托合同的订立必须以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依赖为前提。 11、合同的订立过程首先要经过要约和承诺。 12、委托人和国际货运代理人签订合同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内部法律关系。 13、通过对合同条款的解释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最为可行合理的。 14、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海运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是天灾意外事故。 15、在当今国际航运的主要运营形式集装箱班轮运输。 16、集装箱的载重量,40’GP<26000千克。 17、在做箱环节中,集装箱一般在开船前5天进港。 18、在报关时,一般办植检需在报关前四天进行报验。 19、在下列中,哪一种出于声明性,声明价值?珠宝。 20、合同期限是20天,结果30天才到,逾期的费用是多少?50%。 21、航空运单由两种文字组成,第一组,999。第二组,航空运单的顺序号码。 22、海牙议定书修改,延迟交货由原来的14天改为了21天。 23、作为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销售的产品是航空公司的舱位。 24、航运价格类别用M、N、Q、C、R、S,C代表指定商品运价。 25、国际多式联运的特征是多式联运合同。 26、我国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 27、国际多式联运的提货单式是货物的物权凭证。 28、按照国际航运的惯例,货运代理的佣金占运费的5%。 29、原装货物数量不足应该向发货人索赔。 名词解释: 1、显名代理:又称公开本人姓名的代理,强调代理人在代理中既明示自己为代理人的身份, 又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企业的经营模式:是这个企业持续不断地获取利润的方法的集合。包括收入来源、能够 向客户提供的价值、保证持续提供价值的方式。 3、物流业:与商品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位移所涉及的货物运输、包装、仓储、加工配送等相 关行业的集合。 4、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5、责任保险第三人:是指责任保险单约定的当事人和关系人以外的、对被保险人享有赔偿 请求权的人。 6、基本单证:即通常每批托运货物都须具备的单证,主要有: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出口 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规格单等包装单证。 7、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合意共同制定的他们之间的法锁。是探究当事人内心真实

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表

中国美术家协会 入会申请书 本人赞成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兹经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自愿入会,特此提出申请,请予审核。 此致 中国美术家协会 申请人: 20 年月日

注册号 照片姓名身份证号 笔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籍贯业务专长其他专长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邮编 家庭电话手机 办公电话E-MAIL 个人简历(从高中至今) 年代学校或单位专业或工作内容所获学历职务年至年 年至年 年至年 年至年 年至年 年至年 年至年

年至年 年至年 年至年 美术组织工作成就 年代业绩与奖励 参展年代画种作品标题展览名称(全称)所获奖项 参 展 情 况 出版年代书名出版社名称编辑/专著编 辑 或 出 版 专 辑 美发表年代文类论文标题刊物名称、期刊号及所获奖励及 文

《》第期 《》第期 《》第期 《》第期 《》第期 《》第期 其 它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20 年月日

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讨论意见: 盖章 20 年月日中国美术家协会审核批准意见: 盖章 20 年月日 填表须知 1.申请表格是中国美术家协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要清晰,内容要真 实完整,因缺项而影响审核责任自负。

2.填写参展项目须优先考虑《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的展览》,所填写的展览项目须提供入选或获奖证书复 印件。 3.发表的专著、论文须提供出版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要真实、完整的显示出版社名称、书名、期刊号 及发表页号等。 4.填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副高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5.须提供三张有代表性的美术作品照片或高质量彩色印刷品。 6.像片处贴申报人近照(小2寸)并须另提供二张像片备用,像片背后要写明省份与姓名。 7.省(市、区)美协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及《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个人会员入会的暂行规定》扼 要写明意见及申请人具备入会的条件。 8.此表填写后连同其它材料一起统一由各省、市、自治区美协审核后上报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待批。 批准入会者,其上报材料存档;未批准入会者,上报材料作废销毁,请申报者自留原稿,次年再上报时,须重新填写入会申请表。 9.此表需同申报光盘一并申报方有效,申报光盘包括内容有:电子版申报表格、个人照片、个人简历、艺 术成就、参加与入会有关展览的作品图片三幅以上,其他代表作品图片三至五幅、出版物封面照片二至三幅(以上图片资料不小于10兆、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制

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

更加开放、更加严格、更加细化 中国摄协颁布新版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新修订的《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以下简称“新入会细则”),经中国摄协第八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此后,申请加入中国摄协的摄影人,都将依据新入会细则予以审核。 本次入会细则的修订,本着更加开放、更加严格、更加细化的原则,将条款表述方式由文本式改为表格式,以便申请人和审核人准确掌握和把控。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分值计算由原来的4分制变为10分制——积分达10分以上(含10分),同时其中须有4分以上为中国摄协或所属部门相关条件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新入会细则将申请人条件由原来的“年满十八周岁”降为“年满十六周岁”。按从事摄影工作的形式或职业不同,对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育、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摄影组织和摄影相关产业等不同类型申请人申报业绩条件做出详细规定。 新的入会细则还将业绩条件编附序列号,以便申请人进行对照。 近年来,为适应中国摄影事业繁荣发展的需要,吸纳更多优秀摄影人才尤其是优秀青年摄影才俊加入中国摄协大家庭,为中国摄影事业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和活力之源,根据中国摄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中国摄协对现行的2010年七届四次主席团会议通过的个人会员入会细则做了较大程度修订。 本次修订过程中,中国摄协有关业务部门集思广益,实事求是,征求和吸纳了业界许多建设性意见,从实际出发,既保持总体稳定,又体现与时俱进。 附:新入会细则 根据2012年12月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标准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核心技能课程,也是国际货运代理员资格从业考试的参考资料。该课程在《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函电》、《报检与报关实务》等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开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践性与应用性,同修课程有《国际商法》、《航运函电》、《国际船舶代理实务》,因为开在第五学期,后续是顶岗实习。 本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各项业务操作技能,专业知识以“够用为度”,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形成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训练的技能新模式。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熟悉一般货代企业普通货物海运的作业全过程,详细了解每一个环节的任务实施流程,使学生熟练掌握国际海运货物的流转过程,并能准确完成每一环的操作。同时有助于学生顺利地考取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为其将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及进出口业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成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 (二)课程教学目标 (1)技能目标:准确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经营范围;掌握国际货物运输过程的实务流程;掌握国际货运代理中各类信息、单据在公司内外流转的各种程序;能熟练登陆主要专业网站、自主查询各类服务的现行价格、供求关系等信息;能根据发货人、收货人的委托,制定客户订单;能正确接受货主、承运人等客户的咨询;能准确制作海陆空运等重要单证;能熟练代办租船订舱、保险等业务,并能协调处理货运货损事故等。 (2)知识目标:了解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范围和服务对象;明确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内部岗位的职责分工;了解海运、陆运、空运及多式联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基本特点及实务运作;熟悉海陆空运等重要单证的制作要领;了解国际物流的运作流程及货物的仓储与养护;熟知世界贸易主要航线、港口所处的位置、转运以及内陆集散地;了解不同地区的港口习惯和海关程序;熟悉有关国际货运及货运代理的国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范围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三)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四)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八)咨询及其他相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但是,这些并不是每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的经营范围。由于各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也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 1、代表发货人办理货物在出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 安排运输、装箱、储存保管、编制单证、一关两检、监装货物、结算费用、保险、代收提单、其他咨询和服务 2、代表收货人办理货物在进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 安排一关两检、提货、付费、拆箱储存、内陆运输、空箱返还、其他咨询和服务 3、代表出口地或进口地货代安排货物的分拨、托运等有关事宜 在出口地接收货物、装箱、签发货代提单、收取运费 在进口地从承运人处按单提货、拆箱、仓储、办理货物分拨、交付 4、以无船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组织运输 签发自己的运输单据(提单),提供全方位服务。 5、作为承运人的销售代理 承运人的揽货代理、订舱口、签发运输单据、代收费用 6、为海关服务 货物出口EDI 数据预录入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分类 (一)按企业的成立背景和经营特点为标准分类 (1)以中外运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中外运,即中国外运,全称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是目前为止我国最大的货代企业。我国的不少货代企业以中外运为背景发展起来的,例如:中国外运福建集团公司(2)以航运公司、航空公司、铁路部门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此类货代企业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海运集团控股的天海、天新、天富等货代公司,上海海运集团所属的上海海兴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客货运输销售代理公司,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等。 这类企业的特点是:与承运人关系密切,在运价及运输条件上具有很强优势。 (3)以外贸专业公司、工贸公司为背景所组建的国际货代企业。 这类企业如中粮、五矿、中纺、中土畜等系统所属的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特点:①在货源、审核信用证、缮制货运单证和向银行办理议付结汇等方面较其他具有明显优势;②规模都较小,服务功能欠完善,缺乏网络化的经营条件; (4)以仓储企业为背景的国际货代企业。 这类货代如:天津渤海石油运输公司、上海国际展览运输有限公司、北京华协国际珍品货运服务公司等。其经营特点是:凭借仓储优势及这方面的丰富经验,揽取货源,深得货主信任。特别在承办特种货物方面的独有专长,但规模较小、服务单一。 (5)外商投资类型的国际货代企业。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类型与业务范围 1)国际货运代理人类型 按法律特征的不同,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居间人型 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佣金。 (2)代理人型 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 (3)当事人型 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营人型。这种类型的货运代理的特点是其经营收入的

《物流法规》试卷及答案

《物流法规》试题(A卷)答案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一.名词解释(2' *5) 1.物流法 物流法就是指调整在物流活动中产生得以及与物流活动有关得社会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2.物资采购 物资采购就是指为保障企业物资供应,对采购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得活动。 3.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就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得合同. 4.公共仓储 公共仓储就是指企业委托提供营业性服务得公共仓库储存物品得一种仓储方式。 5、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得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得物为合同得成立要件。) 二.判断题(1'*10) 1.(对)我国现代物流企业得主要形式表现为两种,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错)国际惯例就是物流法律制度得国内法渊源。 3.(错)标得物权利得瑕疵担保义务就是指卖方应当担保其交付给买方得标得物符合合同约定得或者法律确定得质量标准。 4.( 错)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与代理人具有相同得法律地位,所承担得法律责任也相同。 5.(错)货方与承运人之间就是运输合同关系,而货方与港站经营人之间就是作业合同关系,港站经营人与承运人之间则不存在合同关系。 6.( 对)在流通加工环节中,物流企业可能通过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其物流服务合同得加工义务,即物流企业通过与承揽人签订分合同得形式将其加工义务分包出去。 7.(错)仓单具有物权凭证得法律性质,所以仓单得转让与提单类似,只需要背书即可. 8.( 错)保管人对于保管物得毁损、灭失,依据过错原则承担责任,因此保管人应以善良管理人得注意为标准,违反此种注意,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9.(错)当仓储合同约定得标准与仓单上所记载得标准不一致时,一般以仓储合同约定得标准为准。 10.(错)法院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其她都属于诉讼内调解. 单项选择(2’* 10) 1.物流合同得标得就是(D) A.物流企业B、运输得货物C、物流设施D、劳务 2.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得,( D )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A.承运人B、实际承运人C、所有承运人D、与托运人订立合同得承运人 3.仓储合同成立后,( D ) A.保管人负给付义务B、存货人负给付义务 C、保管人与存货人均不负给付义务 D、保管人与存货人均负给付义务 4.承运人权利与义务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享有,多式联运得承运人之间得内部责任划分约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中国美术家协会 入会申请表 本人赞成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的义务,兹经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推荐自愿入会,特此提出申请,请予审核。 此致 中国美术家协会 申请人: 20 年月日 注册号

填表须知 1.申请表格是中国美术家协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要 清晰,内容要真实完整,因缺项而影响审核责任自负。 2.填写参展项目须优先考虑《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的展览》,所填写的展览项目须提供入选 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3.发表的专著、论文须提供出版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要真实、完整的显示出版社名称、 书名、期刊号及发表页号等。 4.填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副高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5.须提供三张有代表性的美术作品照片或高质量彩色印刷品。 6.像片处贴申报人免冠近照(小2寸)并须另提供二张像片备用,像片背后要写明省份与姓名。 7.省(市、区)美术家协会根据《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及《中国美术家协会关于个人会 员入会的暂行规定》扼要写明意见及申请人具备入会的条件。 8.此表填写后连同其他材料一起统一由各省、市、自治区美协审核后上报中国美术家协会 组织联络部待批。批准入会者,其上报材料存档;未批准入会者,上报材料作废销毁,

请申报者自留原稿,次年再上报时,须重新填写入会申请表。 9.此表需同申报光盘一并申报方有效,申报光盘包括内容有:电子版申报表格、个人照片、 个人简历、艺术成就、参加与入会有关展览的作品图片三幅以上,其他代表作品图片三至五幅、出版物封面照片二至三幅(以上图片资料不小于10兆、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制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新版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新版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 序号业绩条件(国家级)分值 A-1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15分/件A-2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影展8分/件A-3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5分/件A-4 入选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3分/件A-5 在中国摄协媒体和各业务主办的影友联谊活动中获得相当于三等奖以上奖项2分/件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发表作品 A-6 2分/件和中国摄影手机报封面照片 在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主办或推荐参加具有国际影响的影展并获铜奖以上,或受国外著名摄影 A-7 5分/件机构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并具有良好影响 注:A-7主要指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或我省主办的国际影赛。 序号业绩条件(省级)分值 B-1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全省届别展中获金奖15分/件B-2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全省届别展中获银奖12分/件B-3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全省届别展中获铜奖10分/件B-4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全省届别展获优秀奖8分/件B-5 入选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全省届别展5分/件B-6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金奖10分/件B-7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银奖8分/件B-8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铜奖5分/件B-9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优秀奖3分/件B-10 入选福建省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2分/件B-11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一般性展览中获金牌6分/件B-12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一般性展览中获银牌4分/件B-13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一般性展览中获铜牌3分/件B-14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一般性展览中获优秀奖2分/件B-15 在福建省摄协主办一般性展览中获入选奖1分/件B-16 在福建省设市区摄协主办的届展中获金奖5分/件B-17 在福建省设市区摄协主办的届展中获银奖3分/件B-18 在福建省设市区摄协主办的届展中获铜奖2分/件B-19 在省级其他摄协主办届展中获金奖5分/件B-20 在省级其他摄协主办届展中获银奖3分/件B-21 在省级其他摄协主办届展中获铜奖2分/件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标准江卫华

《国际货运代理》课程标准 课程负责人:江卫华编制时间:2017年3月1日 教研室主任:陈礼兴初审时间:2017年3月1日 系(部)主任:王峻审核时间:2017年3月1日 一、课程基本信息(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二、课程性质与定位 (一)课程性质 《国际货运代理》是高等职业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货运安排合理化的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涉及到国际贸易理论、物流管理实务、物流法律与惯例、报关实务、外贸单证缮制等多门课程知识及能力的综合运用。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物流管理基础》、《仓储与配送管理》等,后续课程《商品学》、《运输组织与管理》等。 (二)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在专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课程教学旨在培养学生具备基本的解决国际货运代理实务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充分了解本专业的特性,同时帮助学生获取国际货物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如报关、报检、运输保险、海关、金融、世界贸易组织等多方位信息。本课程与其他诸多相关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物流经济地理、海关通关实务等联系紧密。 三、课程设计思路 (一)总体设计原则

本课程的整体设计思路以国际货运代理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主线,分析典型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构建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活动的组织与设计,突出国际货运代理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设置依据 根据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确定设置本门课程的必要性;确定本门课程为专业必修课。 (三)课程模块的编排 国际货运代理的主要学习模块及学时 (四)教学组织的思路 本课程采用项目化模式,根据国际货运代理的主要学习内容来设计完成学习所需要进行的项目和任务。通过项目、任务来训练职业岗位能力。体现“学生主体、能力本位、职业导向、工学结合、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理念。 (五)理论与实训比例 本课程总学时为48学时,其中理论学时48学时、课内实训学时为0学时。理论学时占100%,实训学时占0%。 (六)课时安排说明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研报告范本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研报告范本 一.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 在近60年时间里,中国外运发展成为以综合物流和航运为两大经营板块的国际化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期中,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经营平台的综合物流板块业务包括:海、陆、、空货运代理、船务代理、供应链物流、快递、仓码、零担运输等;以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为主要经营平台的航运板块业务包括:船舶管理、海运干散货运输、国际及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原油运输、国际及沿海汽车船运输等,拥有和控制各类船舶运力达1200万载重吨。中国外运是 中国最大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大的航空货运和国际快件代理公司,第二大船务代理公司和第三大船公司。中国外运自1998年开始,制定并实施了面向21世纪的企业发展战略,即《中国外运集团战略发 展纲要》,致力于把中国外运从一个传统的外贸运输企业建成由多个物流主体组成的、按照统一的服务标准流程和规范体系运作的、国际化、综合性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 二、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 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中远集运公司 所属的大型货运及班轮代理公司。是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企业。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货运代理,国际、国内集装箱及其它船舶代理,沿海货物运输、拼箱、多式联运等有关业务。在

全国29个省区的100多个城市设有业务网点近300个,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香港、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厦门九大口岸和内陆地区公司为龙头,以遍布全国主要城镇的货运网点为依托的江海、 陆上货运服务网络。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凭借良好的企业信誉,优秀的专业人才、丰富的业务经验、广泛的货运网络、多方的合作关系、出色的售后服务、雄厚的实力基础和先进的管理水平。 三、中国物资储运有限公司 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占地、先进的物流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和各类物流专业人才,是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的会长单位。依托通达全国的仓储实体网络,中储可为各界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 四、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章第二节国际货代操作流程.

第二节国际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一、集装箱班轮运输操作流程 集装箱运输是指将零散的货物合并装入具有一定规格和强度的专为周转使用的大型货箱进行的一种现代运输方式。船舶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船期进行规则的、反复的航行运输。 集装箱运输的优点: (l)提高货物运输质量和安全系数,减少被盗。 (2)使用集装箱装运货物,可简化运输包装或直接使用商品包装,节省包装材料,降低产品成本。 (3)便于开展多式联运。 (4)集装箱运输简化了点件、检斤等货运手续和中转。 集装箱班轮运输是指集装箱班轮公司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固定航线的固定挂靠港口之间,按规定的操作规则为非固定的广大货主提供规范的、反复的集装箱货物运输服务,并按“箱运价”来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国际货代集装箱班轮运输操作流程如下: 1、订舱 是货代托运人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申请舱位,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一般由货代根据货主提供的《国际货物托运委托书》,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口头申报出运计划,并随后以书面《托运单》纸质形式或电子报文形式正式向承运人订舱托运。 2、备货 托运人取得承运人确认订舱后,应将所运货物齐集在海关监管的船公司指定的港区、堆场或仓库,以便海关放行后及时装运。无论以何种方式备货,都需在货物进入海关监管区后,才允许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海关在核查货、单无误后放行,方可装船。 3、备单 通常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托运单,以书面盖章确认或发送电子回执方式签发装货单,以表示接受订舱。只有持凭海关放行的装货单才被承运人接受装运 4、装运 国际货物运输装运是指装有货物的集装器被装载到运输工具上,并驶离装运港。 在集装箱班轮运输中,由于班轮船公司基本上是以装运港集装箱堆场到卸货港集装箱堆场作为货物的交接方式,因此集装箱货物的装船工作一般由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负责。 5、取得装运文件 货代托运人在货物被装船后持凭大副收据便可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换取装船提单或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标准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课程标准 一、课程简介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海运)》是高等职业教育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其作用是使学生学习到该领域的主要理论知识的同时,学习到具体的操作技能。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应掌握海运地理方面的常识,熟知不同类型运输方式对货物的适用性,了解不同类型的船舶对货主货物的适应性,了解货物出口地或目的港国家的海运法规,港口操作习惯等,熟练操作海上货物运输的单证,懂得海关手续和港口作业流程。本课程以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任务为主线,以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以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证为辅助,要求学生全面学习和掌握国际货运代理的综合知识,掌握从事国际货运代理工作和进出口业务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职业能力。

二、课程性质与定位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海运)》课程开设于第三学期,前续课程进出口业务操作、国际贸易、国际商事法律实务、国际市场营销,后继课程:进出口检验检疫实务、报关实务、商务谈判、电子商务与物流等。本课程按照适应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的改革要求,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建设精品课程,紧密配合国际货代行业标准的考核模块进行教学内容体系与结构模式的构建。将融学习过程于工作过程的职业情境中,重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方面,努力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教学模式。既保持理论体系的系统性和方法的科学性,又注重教材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强调以实例为引导、以实训为手段、以实际技能为目的。通过本课程的设置能培养出基层和业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并具有较强的职业发展能力。 三、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由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课程开发专家、企业技术人员等组成专业调研小组,采取咨询、查阅、专家访谈、出国学习、企业实地调研分析等方式,深入中国国际货代协会、中国外运、香港职业训练局、香港贸促会、淄博海关、淄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神州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开展调研;还派出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掌握国际货代的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和行动领域;在深度论证的基础上,得到该课程完整的教学目标体系;将它转化为“以实际业务为流程、以真实任务为依托”的教学实施方案,并加以实施。具体思路如下 1.突出“以实务为中心,以案例为中心,以问题为中心,以技能训练为中心”的教学思路,创新地构建以“业务流程”为主线的实战法。 2.按照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的改革要求,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建设优质课程,力求多角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示范建设的效应。 3.课程教学将紧密配合国际货运行业标准的考核模块进行教学内容体系与结构模式的构建,对接最新国家政策与行业规范;

物流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调查报告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调查目的及重要调查领域 一、调查目的 接受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14年9月30日财务状况、2014年1-9月经营成果进行年度预审,同时对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请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形成预审调查报告。 二、重要调查领域 1、内部控制制度调查; 2、风险评估及控制环境调查; 3、业务流程; 4、财务核算方法; 5、中外股东利益分配是否均等及中方股东的控制力度和方法; 6、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资金往来款项; 8、或有事项等其他需关注事项。 调查策略 结合调查目的和公司实际情况,采用内控调查表、风险控制及控制环境调查表、了解业务流程及财务核算方法、穿行测试、抽查凭证及其它通用调查程序。 公司基本情况概述 一、背景资料 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1996年5月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立(批准证书批准号:外经贸资审字【1996】063号),并于1996年5月1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国字第000690号)的中外合资企业。 经营期限:20年。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国际航空快递(不含信件及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服务及咨询业务。 公司目前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分公司;大连、青岛、沈阳、苏州、杭州、南京、成都、无锡、重庆及西安办事处。 公司注册资本为136万美元,经北京中荣衡平会计师事务所(2014)中荣验字第067号验资报告验证,注册资本全部投足。 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单位:元 根据有关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8月),中外运北京空运有限公司将其所持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给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后者持有公司股权增至50%。但公司至今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也未进行账务调整。 公司组织机构图: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标准月结协议

货运代理合同 版本号: 2013 V 3.0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各口岸安排乙方交运的所有进出口货 物运输及相关运输附加服务等事宜,本着紧密协作、安全运送、提高经济 效益的原则进行了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 下合同: 一、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应将其所有的货物进出口运输业务委托乙方 代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前按乙方提供的货物进/出口委托单(即订舱单)之格式向乙方托运定舱。 甲方指定其认可的工作人员:电子邮箱:传真号:在上述邮箱、传真 号码所发出的纸质与非纸质的委托指令均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以

确认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果甲方提供的上述资料需要更改应该立即书面通 知乙方,否则甲方未尽及时通知的义务,乙方有权利认为通过上述人员或 通信方式发出的委托指令,仍然代表甲方向乙方委托代理出运货物,委托 指令对甲方有约束力。 如有需特殊运输和保管要求的货物,如冷冻货,易腐货,易潮货等,应在货物出口委托单上注明,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注 意事项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 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拖车运输服务,应提前备货装箱。如因货物不齐,报关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车辆滞留、压夜等,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压车费和相 关费用。 3.如甲方委托乙方报关,甲方应及时将符合海关要求的所有报关单证 以及该票货物的买卖合同、发票等报关所需材料及时提供给乙方。如货物 须做植检,熏蒸的,甲方应在定舱单中特别注明并提请乙方工作人员注意。 4.若托运危险货物,甲方应依照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做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并将其正式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危害 措施等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5.在货物装柜上船后,甲方须于按船公司或我司规定的截单日期之前 提供并确认提单资料。若因甲方对提单确认不及时而造成的船期延误或者 改报船名/改舱等相关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特殊原因,甲方在确认 后又需更改正本提单或更改放货方式的,应由甲方支付改单费用及船公司 要求支付的相关费用。 6.甲方认可以本合同所附的甲方的签字或盖章之样式进行签署的任何 函件/单证(含传真件或复印件)具有约束甲方的法律效用。(甲方的有效签字及签章见本合同附件) 7.甲方不得利用乙方从事走私、骗汇及多报少出或者少报多出等违法 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承担。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 损失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运/运输的货物,一旦发生目的港无人提货的,不论是收货人下落不明,还是收货人拒绝提货,或者其他非乙方之原 因造成的无人提货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费用都由甲方承担。对于目的港不提货案件,乙方通过书面或邮件通知告知甲方后,如果甲方 在7天工作日内没有书面告知乙方货物的处理方式,乙方为了减少甲方的 损失,有权通知实际承运人弃货处理,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 担。 题述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费、海关罚款、超期使用费、滞箱费、滞

货运代理企业中英文对照

货运代理企业中英文对照 国际货运有限公司HECNY TRANSPORTATION INTERNA TIONAL SEHNZHEN LTD. 深圳均辉华惠国际货运有限公司HECNY TRANSPORTA TION INTERNATIONAL SEHNZHEN LTD. 深圳快航国际货运有限公司SHENZHEN STAR EXPRESS CO., LTD.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DALIAN BRANCH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DONGGUAN BRANCH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FUZHOU BRANCH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 TIONAL LOGISTICS LTD.GUANGZHOU BRANCH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NINGBO BRANCH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QINGDAO BRANCH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SHANGHAI BRANCH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TIANJIN BRANCH 深圳联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SHENZHEN UNIWIN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TD.XIAMEN BRANCH 深圳联合雅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SHENZHEN UNITED A TLANTA 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CO., LTD. 深圳联合雅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SHENZHEN UNITED ATLANTA 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CO., LTD.DONGGUAN BRANCH 深圳联合雅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SHENZHEN UNITED ATLANTA

国际货代标准操作流程

国际货代标准操作流程图 一、接受货主询价 1、海运询价: ①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②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③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②各港区装箱价格;③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船期、件数 2、箱型、箱量 3、毛重 4、体积各项型最大体积为:(长*宽*高)可装体积,可装重量1×20’GP=31CBM6*2.38*2.382517MT1×40’GP=67CBM12*2.38*2.385525MT1×40’HC=76CBM12*2.7*2.381×45’G P=86CBM(注:GPgeneralpurpose 普通箱;CBMcubicmetre立方米;MTmetricton公吨;HChighcubic高箱) 5、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门到门: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内装: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需商检②需配额③需许可证④需产地证⑤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订单确认及修改 1、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①电放: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②预借(如可行)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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