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制度

信息发布制度
信息发布制度

三座店镇政府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三座店镇人民政府网络平台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府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县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人民政府网络平台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镇在各主流媒体(报纸、电视、电台)上刊登、发布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门户网络平台提供。

第五条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镇主要领导是网络平台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报送。

第六条审核的程序:

(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并填写《三座店镇上网信息发布审核表》。

(二)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

(三)镇拟发的信息由信息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必须经镇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发布关系重大事件的信息和负面信息,必须上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镇在制发正式公文时,要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同时做出规定,实行同步审批,以减化上网发布信息审核程序。

第九条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信息发布前认真填写《三座店镇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报送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审核表、登记表要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第十条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十一条严禁在网络平台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后方可发布。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送。对因审核不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

员责任。

第十三条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政府网络平台编辑人员进行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个人负责消除。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学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切实规范管理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我校信息发布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 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信息主管领导审批、信息发布人员查缺补漏”的流程,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严格把关, 做到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主管领导审 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三、在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时,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内容出现,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的不泄漏,确保发布信息的合法、可靠和安全。 四、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撰稿人员和信息上网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他们的保密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和出口上把好关。 五、信息发布人员要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平台账号和密码,并设置复杂度高的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更不得泄露给他人使用,严格确保账号安全,严防账号外泄造成信息发布问题。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账号密码外泄而引起信息发布问题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如平台发布管理人员更换,必须第一时间更换平台登陆密码,或封停原发布人员账号。原发布管理人员离岗后,必须遵守信息保密义务,不得

随意外漏信息平台的机密内容。 七、一旦发现发布信息问题事件,要第一时间删除和撤销违规信息内容,及时釆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领导、校长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八、如因个人未严格遵守本制度,而造成信息发布违规事件,为学校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将逐级追责,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存在主观故意且情节恶劣的,将依法交执法部门处理。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精编版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1、为了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适用于我院门户网。 2、本意见所称信息是指在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3、网站是信息服务的枢纽,是医院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 4、信息中心依据本意见对网站的信息实施维护、监督和管理。 二、信息采集 5、网站栏目建设以介绍医院情况、专业人才,专科技术,先进设备、科研成果、医疗信息为主;以医院文化、健康宣教为辅。 6、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医院各科室其他渠道。 7、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部门负责制。 8、医院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三、信息审核 9、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0、网站发布信息应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1、信息审核的内容

(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院的宣传和发展; (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12、信息审核的程序,各科室在网站上发布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由网管人员统一上传发布; 四、信息管理 13、信息中心负责对我院各科室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14、信息中心应按照《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15、网站栏目、功能等的调整,由信息中心提出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16、信息中心应加强信息档案管理。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7、网站应建立信息资源库,充分发挥信息的效用,为领导决策、办公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检查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

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资讯的发布管理秩序,发布资讯的同时严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正面形象,推广企业产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名词解释、适用范围和职责 1、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公众号、媒体发布、对外的微信/短信、各类广告宣传、企业宣传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和图片。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综合管理中心是公司综合信息发布的管理部门,其经办人员对信息的正确性、有 效性负责; 3.2投资研究部是公司业务信息、专业信息发布的管理部门,其经办人员对信息的专 业性、有效性负责; 3.3公司IT部门是各类信息平台发布的技术保障部门; 3.4总裁室负责对信息平台的建立和信息的发布进行最终的审核和批准。 三、程序 1、信息平台的建立 1.1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可以建立公司网站; 1.2 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可申请自媒体平台,比如公众号、公司博客、公 司微博等; 1.3 公司网站建立由综合管理部门发起,经逐级审核,由董事长进行最终的审定;1.4 公司自媒体平台由相关业务部门发起,经逐级审核,由联席总裁进行最终的审定; 1.5 未经公司允许和审核,任何人不得擅自建立与公司相关的媒体平台。

2、信息的发布 2.1 公司所有对外的宣传信息,必须由综合管理中心填写: 1)重大信息(指公司的经营方针、计划、决议、经营指标等)须逐级审核,经董事长终审后才能对外发布; 2)一般综合信息(非业务类、非专业类)须逐级审核,由联席总裁终审后才能发布; 3)专业信息、业务信息和相关专业评论由常务副总裁终审后才能发布; 4)转发其他专业信息和业务信息的,由相关专业分管领导终审后才能发布。 5)对涉及法务事项或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须由法务部门审核。 6)各相关部门应派专人,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校对,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2 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公司的任何信息。 2.3 综合管理中心要对《对外信息发布申请》及时地进行存档。 3、舆情处理 3.1 对发现信息发布有误,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1)对重大公司信息发布失误的,且引起外界不良反响的,应及时向董事长、联席总裁报告,迅速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更新的信息发布,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2)对公司一般综合信息(非业务类、非专业类)发布失误的,应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并报告联席总裁、常务副总裁。 3)对专业类、业务类信息发布失误的,应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纠错,并及时向常务副总裁报告。 4)对转发的专业类资讯,引起他人(比如被转发方)投诉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相关分管领导汇报;有重大情节的,必须向联席总裁和常务副总裁报告。 3.2 各信息发布部门,必须加强所发布的各类信息、资讯的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 必须迅速予以处理。 3.3 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在总裁室领导下,必须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 严格保持对外口径的一致性,真实真诚解答相关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四、责任

集团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充分利用集团及公司信息平台,加强公司形象宣传,品牌推广,营销信息、产品信息发布的管理,特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1 信息平台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平台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办事处对外销售宣传网页、业务员发布的销售信息及各专业网站链接的页面、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公布、视频、照片、信息、微信、论坛发帖、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等经营性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业务所涉及的内容,以及以个人名义发布的涉及公司内容、活动的各类信息等。 2 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社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3信息分类 3.1 A类:公司平台发布的现场活动类新闻,图片,视频等 3.2 B类:公司平台发布的除上述外的其他各类信息 3.3 C类:以个人名义发布的涉及公司内容、活动的各类信息 4 信息发布流程规定 4.1公司的所有对外介绍宣传类信息,由信息部或信息部授权的职能部门提报总经理办公室后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视频、图片等相关内容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批准。

4.2公司信息发布平台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与监督。经总经理批准后,信息部可对指定部门或者人员进行信息平台发布授权,授权后的部门或人员可在指定的公司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信息,所发布的信息需信息部进行备案。 4.3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视频、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 4.4公司平台发布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预定发布的格式进行信息起草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及所属系统副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信息中涉及技术类或销售类资料/信息的需经相应副总对内容的正确性予以审核确认: 4.4.1对于3.1项中A类信息可不受上述审批流程限制,但需在信息发布两天内将资料进行后续审核备案。 4.4.2 对于被授权人员或部门欲在被授权平台上发布的3.2项B类的信息经上述审核批准,提交信息部备案后即可自行安排信息发布 4.4.3 不属于4.4.1及4.4.2项次的其他信息类发布,涉及公司资料发布、公司介绍、数据指标、技术/销售类资料信息的内容,需由信息撰写人或部门经上述审核批准后提报总经理办公室,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内容合规性审查以及总经理办公室对内容进行统一性审核后由信息部发布。 4.5个人名义发布的涉及公司内容的信息:3.3项中C类信息不受上述审核的约定,但要求必须以正面、正能量进行宣传,尽量不要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流程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使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管理平台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实行信息审批制度,信息和相应的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办理”的原则。 第二条网站的信息发布由宣传科统一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具体责任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宣传科负责监督、审核网站内容。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所提供的内容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办公室或宣传科审核统一发布。相关我局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的发布必须经办公室或宣传科主管领导审核后,请示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准后方能正式发布。 第四条局机关办公室和宣传科对所有上传的涉及局新闻、政策、法规等重要信息负有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责任。 第五条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各有关部门应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规范上网信息发布流程。一般情况下,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由拟稿人拟稿后须经科室初审、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 第六条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等。上网信息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追究信息发布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只能操作自己所负

责的相关业务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发布其他采集人员所采集的信息。否则将追究信息采集人员和所在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按照权限,采集自己所负责的相关栏目文档。 第九条局机关相关人员不得利用门户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网站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网站各功能的使用说明和使用协议。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网站为充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特制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尊重并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除了在与用户签署的隐私保护协议和网站服务条款以及其他公布的准则规定的情况下,未经用户授权不随意公布和泄露用户个人身份信息。 2、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使网站相关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 3、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承诺未经用户授权,不得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本系统中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4、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网站服务协议规定; 5、②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必要向相关法律部门提供备案的内容; 6、③因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需要;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模板.doc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1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产品信息发布管理加强公司营销信息、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 秩序,特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新闻发布、各类广告宣传、包括公司网站、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 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群发、微信群发、邮件群发、论坛发帖、淘宝以及阿里巴 巴等经营性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业务所涉及的内容。 二、管理目的 避免无序保守企业经营机密,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 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 由销售部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1

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和公司相关2 的各类信息。 、除指定发布信息的部门外,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3 ,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 ,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表》 4、信息发布平台由销售部负责管理与监督,所有发布内容须销售部负责人 审核并批准。 避免,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5 使用夸大性宣传语和广告语。 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6 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并附信息

内容,息发布管理表》 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的审批:7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 后对外予以发布。 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信息的删除与更改:8 ,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 将信息予以删除或更改。 、所有的发布信息者发布的同题材的内容要保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9 明显性差异。 、对需要注册的网站,统一使用公司名称作为用户名,需要上传头像的,10 密码要做到妥善保管,对于登陆密码尽量使用统一密码。作为头像,logo以公司 不得对外泄露或遗失。需要添加联系方式的,须留有公司的联系方式。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11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1.doc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1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工作秘密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和普通传真机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三、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上网信息保密工作的领导。上网信息工作责任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全院各部门信息发布负总责;党办、宣传科等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对初审工作负责;信息科对发布的信息负直接责任。 四、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党办等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和信息发科发布人员再审,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做到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上网信

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五、在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时,要强化信息内容的审查与管理,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内容出现,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的不泄漏。 六、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撰稿人员和信息上网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他们的保密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和出口上把好关。 七、一旦发现网上失泄密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部门。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单位内部网站。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晋林调字[2016]7号文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单位机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单位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科科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单位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单位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科科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各科科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网站共分10个主栏目、38个子栏目。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发布行为,使公司在保持宣传口径统一、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的同时避免信息发布的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分类和经办部门 (一)信息发布类别: 1.公司利用媒体、户外广告牌、印刷宣传品、网络等形式对外发布的形象广告和产品促销广告。 2.公司采用新闻发布稿、演讲稿以及其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对外发布的非广告信息。 (二)信息发布经办部门: 1.办公室负责经办非广告信息发布和总经理交办的公司形象广告的发布工作。 2.营销策划部负责经办产品宣传及促销广告的发布工作。 二、信息发布的计划管理 1.营销策划部根据营销策划总体方案和公司下达给本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制订本年度产品宣传及促销广告计划以及实施计划的费用预算。其中的费用预算还应受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调度会议等财务制度调整。 2.办公室根据公司品牌发展战略需要及总经理指示于年初制订本年度形象广告发布计划和非广告信息发布计划。 3.上述经办部门制订的年度信息发布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应分解为本部门的月度工作任务、跨月度工作任务,报公司批

准后执行。 4.年度信息发布计划和月度、跨月度工作任务计划如需调整和变更,经办部门应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信息发布的评审管理 (一)对评审范围的界定: 1.产品促销广告: (1)发布的广告是否合乎公司形象和企业精神要求。 (2)发布的广告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合法。 (3)广告在发布的方式、地点、规格、规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4)对产品质量和功能承诺的口径是否统一。 2.形象广告和非广告信息: (1)其发布是否符合公司形象和企业精神要求。 (2)其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3)对公司品牌及经营理念的宣传口径是否统一。 (二)对评审部门及职责的划分: 1.营销策划部 (1)书面介绍本部门经办发布的户外广告的地点、方式、规格和规模并提供所要发布的广告样稿。 (2)提供本部门经办发布的其他广告的样稿;无法提供样稿的应书面说明该其他广告的广告语等情况。 (3)口头或书面向其他评审部门介绍关于本部门对经办发布的广告之发布设想和构思。 (4)对于办公室经办发布的公司形象广告及非广告信息是否符合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做好公司的信息发布工作,依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加强公司信息发布的监管,特制定本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群发、微信群发、邮件群发、论坛发帖、以及任何网站的发布与更新等所涉及的内容。 二、管理目的 为了规范和监管部门、职工在公司网络平台的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公司的机密,避免无序、无审核和审批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等。 三、信息发布规定 1、公司的所有对外的信息发布,由办公室按照本规定流程执行。信息发布的口径、文字内容、图片和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和公司名义对外宣传、发布与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3、除指定发布信息的部门外,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

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信息发布平台由技术部负责管理与监督,所有发布内容须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避免使用夸大性宣传语和广告语。 6、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见流程图):由本门员工发起填写OA信息发布流程中的《信息发布管理表》表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到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转发起部门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由办公室信息发布员对外予以发布。 8、信息的删除与更改: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由本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办公室信息发布员,给予删除或更改信息。 9、所有的发布信息者发布的同题材的内容要保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显性差异。 10、对需要注册的网站,统一使用公司名称作为用户名,需要上传头像的,以公司logo作为头像,对于登陆密码尽量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使我校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教师工的信息化意识,激发教师的信息发布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发布审核制度 一、信息发布内容 总原则:遵循积极、健康、向上,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1、由学校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2、由各处室主办或承办的教育教学活动; 3、校园活动状况及学校发展动态; 4、学校可共享的文件信息。 二、信息发布程序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与提供,并经校长同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2、各科室提供的信息,由各处室负责人组织撰写文稿,并经处室负责人或校长同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撰稿者职责 1、收集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信息。 2、筛选整理信息: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形成电子文档。 3、上报信息:通过自己拥有的权限登录校网站,进入相应的版块进行电子信息输入,输入后自动进入审核程序。 四、信息发布时间

信息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发布。 五、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3、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①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③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⑥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4、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管理制度】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昌吉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的发布,向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昌吉州行政区域内发布预警信息,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有其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第四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州、县市(园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和宣布解除警报。 第五条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达到三级预警信

息由州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统一发布;四级预警信息由相关县市(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县市(园区)人民政府授权统一发布;特殊情况下,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直接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州、县市(园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后,可以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发布专项预警信息。 第六条需要发布的三级预警信息,要报州人民政府审批;四级预警信息,要报县市(园区)人民政府审批。专项预警信息视情况报州、县市(园区)人民政府审批。以上预警信息通过州及相关县市(园区)政府网站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州、县市(园区)政府网站由州、县市(园区)信息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七条预警信息应当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第八条州、县市(园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各种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采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单位网站的管理和维护,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确保网络及时更新并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网站在树立单位良好形象、方便患者就医、加强对外交流、推进文化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三、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 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单位形象和单位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四、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单位机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五、单位网站组织管理的总体原则是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信息管理科科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监督网站的运行状况,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其它相关部门各自负责相关栏目的内容整理。 六、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单位网站共分**个主栏目、**个子栏目。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单位概况”主栏目中的“单位介绍”、“单位资质”、“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网上监督”等子栏目,“新闻单位”主栏目中的“单位新闻”、“行业动态”、“单位公告”子栏目,“政策法规”主栏目中的“国家法规”、“地方法规”、“单位制度”子栏目内容的整理、更新、上报工作;人事科负责“单位概况”主栏目中的“单位领导”、“单位组织结构”子栏目内容的整理、更新、上报工作;宣传科负责“新闻单位”主栏目中的“传媒之声”子栏目、“图片新闻”、“热点文章”等栏目内容的整理、编排、上报工作。

信息发布制度

三座店镇政府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三座店镇人民政府网络平台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府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县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人民政府网络平台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镇在各主流媒体(报纸、电视、电台)上刊登、发布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门户网络平台提供。 第五条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镇主要领导是网络平台信息报送和发布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报送。 第六条审核的程序: (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并填写《三座店镇上网信息发布审核表》。 (二)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

(三)镇拟发的信息由信息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发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必须经镇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发布关系重大事件的信息和负面信息,必须上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镇在制发正式公文时,要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同时做出规定,实行同步审批,以减化上网发布信息审核程序。 第九条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信息发布前认真填写《三座店镇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所有报送信息及其审核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审核表、登记表要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第十条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十一条严禁在网络平台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后方可发布。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报送。对因审核不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doc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4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营销信息、产品信息发布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华腾教育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企业宣传照片、经营资料及照片、短信群发、邮件群发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 二、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 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必须由营销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华腾教育的经营信息。 3、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对外信息发

布申请》,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信息发布平台由华腾营销部负责监督、管理。短信、邮件宣传内容由华腾销售部和华腾编辑部提供,所有发布内容须经华腾营销部总监审核并批准。 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 6、所有信息内容由申请人提出,经部门各级负责人审核后交华腾营销部总监审批,通过后由营销策划在相应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发布。 1. 信息的起草、审核: 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附件)并附信息内容,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信息的审批: 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将《信息发布管理表》交集团公司信息中心,由网络管理员保存《信息发布管理表》并立即将信息对外予以发布。 3. 信息的撤销: 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

信息报告与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报告与发布管理制度 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1、医院建立应急工作制度,公布应急报告电话,以保 证应急信息畅通。 2、医院所属各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值班人员必 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始终保持在岗值班,不得 漏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应 急事件。 3、医院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院领导报告 下列应急信息,职能部门汇总情况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应急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 来源、事件类别;应急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 步评估、事件影响、事件发展态势;预防、控制和处理应 急事件的情况。 4、发生一般事件,事发科室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 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事件,事发科室应在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6、报告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 8、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重、特大应急事件报告 1、若遇重、特大应急事件,各科室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职能科室报告,同时要组织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应急事件发生后,职能科室要立即(5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报告,如有必要,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4、在应急事件处置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事态变化和事件发展,演变更高严重级别的突发事件,事发科室、应急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

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 东胜区第九小学网站是我校发布信息和外界了解学校的重要窗口,是宣传学校的重要信息化平台。为使我校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学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学校风貌,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的信息化意识,关心学校发展,激发教职工的主人公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及职责 1.网站管理员为学校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负责新闻报道的策划、协调工作,负责学校网络新闻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对学校各类信息的收集、信息沟通和宣传报道工作。 2.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及时解决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保证学校主页信息发布安全可靠。 3.学校建立网络信息发布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部门网络信息发布工作进行实绩考核,并纳入到部门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4.学校定期对学校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对各部门及个人配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所做的各方面工作,如提供信息、撰写稿件、组织活动等,给予评价和表彰。 二、信息发布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网络宣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1.发布学校重大教学科研成果,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 2.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校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 3.教育政策及法规文件、教育文件; 4.其它学校有必要发布的通知通告、要求师生员工了解和遵照执行的具体工作要求等的内容。 三、信息发布审核 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1.反映学校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部门提供材料,专人撰稿。经校长室审核后方可发布,并转发至东胜区第九小学网站管理室。 2.各部门开展的校内活动信息,由各部门组织撰写文稿,负责人对需要发布上传的稿件进行审核,并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信息编辑与发布 为保证新闻中心及时了解和汇集全校的新闻信息,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各类信息发布管理制度0709

1、目的

为保障集团对外信息在媒体传播、广告发布、信息平台发布中的一致性与美誉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加强集团营销信息、品牌信息、产品信息、广告信息等方面发布秩序的管理,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各下属公司在媒体传播、广告发布、信息平台发布的营销信息、品牌信息、产品信息、广告信息。 3、定义 3.1媒体 包含但不限于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杂志、广播、户外广告等)、新媒体(如网络、微博、微信自媒体、短信等)。 3.2广告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广告宣传品(如楼书、单页、折页、户型图、手提袋、广告围挡、导视系统等)、广告礼品(如雨伞、水杯等各类活动赠品)、广告制作展示类物品(如沙盘、品牌墙、户型模型、夜间亮化工程等)。 3.3信息平台 包括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专业刊物等; 3.4统一口径 针对各类媒体,集团就企业概况、架构、战略、合作伙伴、企业文化以及某一事件、某一人、某一政策以及社会现象等,通过各类媒体渠道统一发布的认知、评论、态度、趋势预测及其他各类言论; 3.5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为集团授权许可接受采访、咨询、调查及发布信息的组织或个人,分为固定新闻发言人和指定新闻发言人。固定新闻发言人为董事长或总裁;指定发言人为集团在某项新闻发布活动中的由集团指定或已获集团批准指定的发言人。 4、原则 4.1新闻发言人原则 各类新闻必须通过新闻发言人统一出口对外发布,只有新闻发言人可以就指定话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其他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或集团名义对外宣传、发布集团、公司、项目信息; 4.2统一口径原则 集团营销管理中心制定浩创集团统一对外宣传信息内容,通过邮件下发并严格监督执行,此信息内容不定期更新下发至各区域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分子公司营销管理部。各区域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新闻统一对外宣传信息内容,并对下属各公司营销管理部和其他部门进行监管。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各项动作涉及集团信息更新时,集团各中心、各区域公司需在一周内向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提供更新内容。 5、职责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百姓健康论坛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公司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促进公司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公司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公司网站管理中心负责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公司各部门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等;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发布有害信息,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共同供稿更新。 第六条公司网站管理中心对来稿未发布的信息,保留两个月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方可删除。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

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部门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部门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本公司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公司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各部门的信息采集最好是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的信息最好不要超过10天。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和效率。共同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各职能部门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广告),由各部门进行撰稿,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申请表》,送交公司质管部审核;质管部审核签字后,由网站信息员方可上网发布。重要信息的发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信息中心为丰富公司网站内容,吸纳外阜信息在公司网站发布时,由信息中心严格把关,其内容不能与公司信息冲突,不能有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上网发布。 3、信息中心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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