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权纠纷起诉状---文顾律所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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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19 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xx,现住址:xxxxx

被告:yyy,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x,现住址:xxxx 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对诉争之房天津市xxxxxxx房屋予以分割;(房屋暂估价548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原系朋友关系。2015年3月14日,原、被告与天津cc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ccc),共同购买天津市cccc房屋,该房屋总价款为ccc元,面积为ccc平方米。由被告支付首付款ccc元,余款ccc元全部由原告向中国cccc支行进行公积金贷款。借款期限为ccc个月。贷款由原告负责偿还。2016年9月,原、被告之间产生矛盾,原告多次要求和被告协商解决该诉争房产的分割事宜,被告均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

原告认为,原、被告共同所购之房为双方共有财产,原告依法有权享有自己在该房屋内的财产权利。被告拖延、消极的态度阻碍了原

遗产继承民事起诉书4篇

遗产继承民事起诉书篇一 原告:a,女,20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南京市xx-x 路x号x幢x单元xx室。 法定代理人:b,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南京市xx-x路x号x幢x单元x室,电话xx-xxx-xxx-xxx 被告一:c,男,汉族,19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南京市xx区xx-x路xx号xx单元xx室,电话xx-xxx-xx 被告二:d,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南京市xx区xx-x路号x单元xx室,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1 析产继承位于南京市鼓楼区xx-x号xx单元xx-x室房屋。 2 判决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 被告c和妻子e共生育两个孩子,大儿子f是原告a的父亲,二儿子叫d。大儿子f于20xx年xx月x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e 于2011年7月因病死亡。e生前与被告c共有拥有位于南京市xx 区xx-x路xx号x单元xx室房屋一套。 e去世后,属于e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f的女儿a 和c、d三人共同继承。现原告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a的遗产。请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对遗产房屋依法进行分割处理。 此致 南京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遗产继承民事起诉书篇二 上诉人:李桂芹,女、1964年4月20日生,汉族,无业,住,身份证号码. 被上诉人:李桂芝,女,1956年10月28日生,汉族,无业,住,身份证号码. 被上诉人:李彬,男,1985年2月9日生,汉族,无业,住,身份证号码. 被上诉人:刘淑芹、女,1958年4月3日生,汉族,乡村医生,住,身份证号码:. 上诉人不服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2015)开民初字第594号民事判决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2015)开民初字第594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错误,证据不足。 1、重审审判决在“经审理查明”部分认定“被告李桂芹未履行给付赡养费的义务”,进而在“本院认为”部分评价时表述为“李桂芹在二老晚年时未尽赡养义务”,明显前后矛盾。上诉人李桂芹仅是没有履行开平区人民法院于2000年5月5日作出的(2000)开民初字

农村土地纠纷确权申请书

农村土地纠纷确权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的土地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请求确权地块名称:,位置:,面积:未定。 二主要事实 一九七九年农村土地分包到户时,当时XX镇压八甲村第一小组将笼古了口分包给高XX一家三口作为其承包地。由于当时此地块位于牛路边,来往牛马糟蹋严重,生产队队委决定不丈量该土地,只是明确四至线为东至二队水沟边,南至牛路边,西至林跃能开慌处老地埂为界,北至山脚老路边。1999年,发包方XX镇压XX小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XX一家根据云法发(1997)43号文件规定及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协商,从新签订了《农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该合同书明确笼古了口为高XX家的承包土地,同时载明该宗地的四至和面积,对该宗地未进行认真丈量,将该宗地块面积写

明了1.2亩,但该宗地至原牛路实际面积比合同书上所约定的面积稍大。高XX死后,2009年月,高XX妻子黄XX由于没有劳力,决定将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成员黄ZZ。在2010年4月,为方便交通,XX镇压八甲一村民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将经过高XX家承包地的笼古了口的南边牛路改告成简易公路,因简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为牛路改造使争议地块发生变形,从而模糊了本属于XX小组集体土地牛咱与高XX承包土地的界线。2011年3月,八甲二组村民吕XX无视XX小组和高XX属于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XX小组和高XX的土地,将碎石等杂物堆放在申请人的集体土地和高XX家承包地上,妨碍了XX小组和高XX家对该宗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侵害了XX小组和高XX家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行为。XX小组村民和高XX一家为此多次与侵权人吕XX交涉,但无任何结果,并说那里是他慌的土地,无奈只好向人民政府反映,望人民政府为我们XX小组全体村民作主,排除吕XX的侵占行为。同时,为我们XX小组与高XX家的土地界线确权,明确双方的界线。 上述事实有书证文山州农村农村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以及当时分包承包土地的村干部证明可以证实。事实证明:该争议的土地及简易公路边土地属于XX小组村民所有,吕XX在上面堆放碎石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仅供参考,需依照当事人实际情况来填写,如有必要可以让律师代笔)

土地纠纷起诉状范本

土地纠纷起诉状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原告: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 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I I 风险提示: i | I I I ci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 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 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 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 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I I I I ■' I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 1、要求被告归还原告 _______ 亩土地。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I I 风险提示: I I ■I I I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 I I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 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 规定。 I I I I I I I I I I I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 年,原告司依法与第三人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其户的承包土地委托给原告代为承包经营合,在用亩土地,用于。年月,被告无视原告作为该地块合法承包经营者之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原告之承包地,,妨碍了原告对土地的 经营使用权,侵害原告对物权的行使。经原告多次交涉,被告皆置之不理,并继续侵占该诉争土地,又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部门和组织调 解,被告态度恶劣,拒不执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今 特具诉状于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

沈玉潮律师:继承案件-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路*号,联系电话: 原告:张二,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路*号,联系电话: 原告:张大,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告:张五,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告:张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路*号,联系电话: 案由:继承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判令董**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路*号的房产在拆迁后分得的三套住房属于董**的遗产,并依法按照法定继承份额进行分割,房产价值约为600万元。 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均为董**子女,董**于2013年1月8日去世,但至今原告未得到依法应该继承董**的任何遗产。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路3号房产中的北房2间和西房1间为董**的个人财产(有[2010]丰

民初字第*0**号、[2011]二中民终字第0*8**号判决为证),董**去世后以上财产理应属于其遗产,应该有相关继承人依法得到继承。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路3号房产于2011年进行了拆迁,该房产共计分得了三套房产(分别为58平、56平、68平)及人民币80万元。但是,以上财产分别被被告进行了非法霸占,在原告多次要求依法分割董**遗产的情况下,被告均表示拒绝。所以,被告的行为严重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相关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附: 1、起诉状原件2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董**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4、原、被告与董**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5、[2010]丰民初字第*0**号、[2011]二中民终字第0*8**号判 决复印件一份; 6、**棚户区改造拆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复印件一份。

农村土地纠纷起诉书.doc

农村土地纠纷起诉书 农村土地纠纷起诉书范本一 上诉人:XXX,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镇×××村×××村民组。 被上诉人:××县××乡×××村×××村民组 负责人:×××,该组组长 上诉人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200×)×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200×)×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于1983年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承包了××县×××镇(当时为×××乡)×××村×××"南斗半"丘 0.3945亩稻田。 1998年,被上诉人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集体实际情况,继续将"南斗半"丘稻田发包给上诉人,承包期为30年。 2007年5月26日,被上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未经上诉人同意,亦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

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小组关于土地平整以后稻田调动的决议和几项制度",将上诉人所依法承包的土地进行了个别调整,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上诉人在多次要求相关部门解决未果的情况下,遂诉至××县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未向法院提供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故上诉人不能被认为已经取得"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且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遵循法定原则和程序发包,上诉人应依法向乡(镇)人民政府寻求解决,故本案不具有民事纠纷的可诉性,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范围,裁定不予立案。 上诉人认为该裁定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上诉人未取得"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错误的。 上诉人是"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人。 自1983年至今,上诉人一直持续在"南斗半"丘稻田上耕种。 1998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发包时也没有任何变动,当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上诉人所在乡进行拆并乡镇而遗失,导致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当地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均未能发放。

土地侵权纠纷民事起诉

土地侵权纠纷民事起诉状 当发生土地纠纷时,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是一种很好的维权途径。下面是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土地纠纷的民事起诉状范例,以供参考。 土地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本(一) 原告:翁俊方,男,1953年1月10日生,汉族,农安县人,农民,现住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12社。 被告:翁俊超,1960年1月30日生,汉族,农安县人,现住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12社。 案由:土地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返还村委会1.2亩土地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于1997年耕种位于万顺乡利民村12社陶家炉门前东西垅土地,于2008年村里收回土地,打入小队机动地,发包给翁俊方耕种,耕种一年,故被告不服,强行耕种土地至今,故此告诉来院,要求被告将土地返还给小队机动地,望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裁决。 此致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4月24日 土地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本(二) 原告:肖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宜章县城关镇四方井社区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宜章县城关镇四方井社区xx组。 诉讼代表人:吴xx,该组组长,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明珠广场征地补偿款1万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92年宜章县城关镇南门村三组(现为四方井社区xx组)成员的户口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农转非),按当时的政策,原南门村三组的土地收归国有,列为城镇建设用地,但当时未进行补偿。 直至2009年12月12日宜章县城关镇原南门村三组与宜章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及《征收土地补充协议》,被告城关镇四方井社区xx组(原南门村三组)才获得了明珠广场项目土地补偿费1155670元。 2010年8月11日被告宜章县城关镇四方井社区xx组确定了《原南门村四方井一组明珠广场征地补偿款进行分配的

继承纠纷的民事起诉状范文

继承纠纷的民事起诉状范文 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关于继承纠纷的民事起诉状要怎么写,下面是继承纠纷的民事起诉状范文。 继承纠纷的民事起诉状【1】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柏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被告:倪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被告:姜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 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告和两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XXX遗产(总价约110万元)。 二、请求判决被继承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继承所有。 (包括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6产权,XX 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9产权,其他遗产价值7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X于19xx年12月4日出生,于20xx年1月19日因病死亡。 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原告丈夫XXX于20xx年12月8日死亡)。 被告倪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姜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倪某占有,原告曾

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谢谢!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继承纠纷的民事起诉状【2】 民事起诉状 (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原告:XX,女,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生于19xx年10月15日,住忠县XX镇XX村七组273号,身份证号码:512223************,电话:11845722。 原告:XX,女,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生于20xx年11月17日,住忠县XX镇XX村七组173号。 身份证号码:500233200222271044。 被告:XX,男,汉族,重庆市忠县人,现住忠县XX镇XX 村Z组XX号,电话:1893xxx440。

金融委托理财合同典型案例分析--律所原创

金融委托理财合同典型案例分析 ◎吉贤律师事务所鲁宏/作者 案件回放: 2012年5月16日,王某经人介绍与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签订理财协议一份,根据该协议王某出资xx万元,期限是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11月15日。协议签订后,王某按约支付了xx 万元。该协议到期后,基金并未依约支付理财回报款xx万元,也未退还理财本金。2012年12月21日,王某与天津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签订转单协议书一份,约定:之前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xx万元作为借款处理,借款期限为5个月;投资理财产品的回报款为3万元,同时支付原理财产品至1月25日之间的利息xxx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25%。同时由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提供保证担保。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中,张某、李某系合伙人,其中张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为有限合伙人,李某认缴出资的期限为2015年9月17日。因发生纠纷王某欲起诉维权。 问题的提出: 一、代理本案中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 应当以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张某、李某为共同被告。 二、起诉时,诉讼请求如何提出? 应当包括:1、判令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归还王某人民币xx万元,并支付上述款项至起诉日的利息x万元,至实际履行日的利息x万元

(按年利率 6.25%计算)。2、其余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3、全部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 三、本案证据如何搜集? 为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本案的证据应当包括:1、某基金理财协议书、收款收据,证明王某与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签订理财协议书,根据约定王某将xx万元交付给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理财,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向王某开具收据的事实。2、转单协议书、承诺书,证明因天津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无法按照理财协议归还理财本金,双方约定将xx万元本金转做借款,对理财回报及相应利息明确约定;同时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作为保证人承诺对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的上述借款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证据3、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材料:合伙协议、合伙人名目及出资情况、出资确认书各1份(注意加盖工商管理局档案印章),证明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被吊销前,各合伙人状况及均未认缴出资款,应承担连带的责任。 本案的认定: 律师观点根据王某提供的转单协议书,可以认定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尚欠王某人民币xx万元、回报款x万元及截止起诉时止的利息xx元,此后按年利率6.25%计算利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应当以本金20万元为基数计算。对王某要求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因天津某餐饮管理合伙企业提供了保

土地纠纷答辩状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土地纠纷答辩状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风险 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__人民法院转来关于 _________诉土地权属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风险提示: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事实和理由:被答辩人的___________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取得非法,答辩人已对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此土地证。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遗产起诉状范本(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遗产起诉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原告:姓名:____性别: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职业:______ 原籍: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姓名:____性别: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职业:_______ 原籍: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被继承人的下列遗产的___分之___归原告: 1、___市城___区______路_________号___号楼___单元_________室(估值___万),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2、___市城___区_________路___号楼___单元_________室(估值___万),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3、银行存款_________万元,___分之___计______万; 二、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 __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死亡,原告系被继承人的_________。被

继承人死后留有一套位于_________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 被继承人去世,并无留有遗嘱,法定继承人仅为原告和被告二者,该房应依法由原告和被告继承,又因一直未对该房进行分割,该房应属原告和被告共同共有。被告现想将该房据为己有并私自出卖,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以折现的方式分割一半房产。 现因被继承人____名下的财产原、被告达不成一致的分割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告主张平均分割,现原告与被告就该房分割一事产生纠纷,故依法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导读:本文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_______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________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__________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_____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_______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及______县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______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遗产继承民事答辩状

遗产继承民事答辩状 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遗产继承民事答辩状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遗产继承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AXX,女,1926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XXXXXX,住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XX号楼XX号 因原告陈X诉我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供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及被继承人去世后的遗产范围。 答辩人AXX与被继承人陈X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3年11月22日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婚后无共同子女。 陈X有婚前子女陈S、陈D和继子女李XX三人;答辩人有婚前子女周XX、周XS二人。

两人再婚后于1997年及1999年5月8日出资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里X16楼13层3号房屋和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2X 号楼X号房屋两套。 20XX年2月27日被继承人陈X去世,留有房屋及部分现金存款作为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该两套房屋及现金存款属于答辩人和陈X 夫妻共同财产,答辩人享有其中二分之一的份额,另外二分之一属于陈X的份额即房屋和现金存款的一半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其继承人按法定继承规定处理。 二、继承人之间关于遗产份额赠与达成的协议及效力认定。 被继承人陈X去世后,其继承人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便于析产的目的自愿达成相关互赠协议如下:1,陈S、陈D分别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X里X号楼X房的继承份额赠与给答辩人。 2,答辩人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里甲X楼13层X号房的继承份额赠与给陈S。

侵占土地民事起诉书2篇

侵占土地民事起诉书篇一 原告杨威(化名):男,53岁,身份证,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村民。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 被告村委会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村委会。 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 法定代表人:邓福长,村长。 被告李明珠(化名):男,48岁,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村民。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村委会违反法律、法规的收回承包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确认被告村委会将原告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的土地承包协议无效; 3、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由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元; 4、被告李明珠(化名)赔偿原告2000元医疗费; 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为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的村民,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杨威(化名)分得承包地0.84公顷,因计划生育等多种原因,1986年至今一直未直接耕种该地,二轮土地延包时,杨威(化名)与林福合在同一房屋居住,村委会将杨威(化名)承包的土

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被告非法剥夺了原告拥有的合法承包经营权,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 一、被告村委会剥夺和非法限制了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之规定,原告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承包土地的权利。但是,相比看离婚上诉状范本。原告自1986年至今丧失了其合法享有的0.84公顷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二轮土地延包时,村委会非法将原告应该继续承包的土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导致原告多年丧失土地经营承包权,给原告带来巨大损失。原告经多次到村、乡、县上访,但是始终没有解决土地经营权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明确提出,“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听说糖尿病食疗。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要认真落实二轮延包政策。没有开展二轮延包或者二轮延包没有完成的地方,必须及时认真组织完成延包工作,依法确权、确地到户。”在仲裁裁决中提及,“因计划生育等多种原因,1986年至今没有直接耕种该地。”相关行政部门并没有查明原告失去土

民事起诉状(遗产继承)

民事起诉状 原告:高Y,女,汉族,1995年3月8日生,身份证号:110107199503082XXX;住北京市石景山区MM小区7-4-501,联系电话13910190XXX 被告:顾GF,女,汉族,1961年4月3日生,身份证号:321083196104XXX,住北京市石景山区MM新城C区3-2-1003,联系电话: 被告:高J,女,汉族,1978年5月30日生,身份证号:110107197805302XXX,联系电话:15811556XXX 案由:法定继承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对登记在高QY(已故)名下的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MM西街12号院3号楼2单元10层10X3房屋进行份额分割,确认原告享有三分之一份额。该房屋预估价值为 200万元人民币。 2、请求人民法院对高QY(已故)名下的存款进行分割,原告预估存款不低于2000000元(以法院查询为准)。 3、本案诉讼费用由原被告共同分担。 事实与理由: 高QY(身份证号:1101071978053024XX)是原告亲生父亲,于2019年3月3日因病去世。顾GF是原告继母,高J是原告同父异母姐姐。高QY生前共有三次婚姻,第一次婚姻,生育高J。第二次为与何YH结婚生育原告,第三次与顾GF结婚无生育。 原告初中二年级之前一直与亲生父亲高QY生活,后父亲与顾GF 结婚,原告因与继母顾GF不和,回到生母身边,但原告依然与父亲高QY保持联系,并定期看望父亲,近两年因电话号码更换,加之生母忌讳,原告与父亲失去联系。最近原告得知生父高QY已于2019年3月3日去世,原告悲痛不已,前往墓地祭奠。 生父高QY(已故)生前有自建房 5 间,拆迁分得三套房屋:北京市石景山区MM西街12号院3号楼2单元10层10X3房屋、北京市石景山区MM西街12号院3号楼2单元11层11X3房,北京市石景山区MM西街12号院3号2单元15层15X3。另,分得数百万元补偿款。目前在生父名下的房产只有一套(单独所有),即北京市石景山区MM 西街12号院3号楼2单元10层10X3房屋。其他两套房屋已经落在

农村宅基地纠纷协议书范文农村土地纠纷协议书

农村宅基地纠纷协议书范文农村土地纠纷协议书(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一、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

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 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③用地手续不完备; 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等土地流转方式往往以口头方式约定,且以相互交付流转物作为双方关系成立的标志。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当初的口头约定不持异议,且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事实已实际发生,则双方土地流转关系即告成立。 只要土地流转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参考资料: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一、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法律意见正文及签字页模板

天津文顾律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文意字第【】号致:【】公司 天津文顾律师事务所受【】(以下简称“【】”或“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五、结论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书范本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书范本(最新可下载) 发布时间:2018-04-24 14:23:08 浏览:1434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书范本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原籍现住址身份证号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原籍现住址身份证号诉讼请求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xxx的遗产;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继承人xxx于x年x月x日死亡,原告系被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死后留有一套位于xxx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亦即非遗嘱继承。那么当在法定继承这方面出现纠纷时,最好就是一纸诉状让法院裁决。法定继承纠纷起诉状是怎么的呢?今天大律师网的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定继承纠纷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原籍现住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单位原籍现住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xxx的遗产;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x于x年x月x日死亡,原告系被继承人的.被继承人死后留有一套位于xxx 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 被继承人相继去世,该房依法应由原告和被告继承,又因一直未对该房进行分割,该房依法应属原告和被告共同共有。但被告却想将该房据为己有并私自出租,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原告与被告就该房分割一事产生纠纷,故依法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 随着党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全面实施,农民种田的主动性大大提升,农民现在纷纷要求耕种原先多年撂荒弃耕的土地,由于此前土地流转方式不规范,土地承包过程中的一些矛盾逐步凸现,导致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逐年攀升。黄冈市法院受理的一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003年为57件,2004年为73件,2005年上升到105件,当年二审案件分别为9件、16件和22件,且群体诉讼案件增多,有的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一、发包方(集体经济组织)行为不规范或单方毁约而引起的纠纷超过一半。由于村民委员会或村小组的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其在土地发包过程中行为违法或违约,从而引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表现为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发包过程中违抗《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民主议定原则的规定,将应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改由少数人定断;有些集体经济组织不与农户签订书面承包合同,而采取口头方式发包;某些合同的责、权、利不明,不便于实际履行,从而引发纷争;有些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新官不理旧事,以调整经济结构或提升承包金的方式单方收回或变更承包合同。以上纠纷一旦农户起诉到法院,集体经济组织败诉的多。如黄州区某村委会未经民主议定,由村委会少数干部将集体所有的40亩耕地发包给本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修建鱼池,承包不到一年,本村村民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其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而村委会则由此担责。 二、土地证册不全、经营权属不清而导致农户争包、抢包土地的案件处理难度大。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自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多数政府部门未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些土地证册登

农村土地纠纷确权申请书(2020版)

农村土地纠纷确权申请书 (2020版)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8045

农村土地纠纷确权申请书(2020版)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的土地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请求确权地块名称:,位置:,面积:未定。 二主要事实 一九七九年农村土地分包到户时,当时XX镇压八甲村第一小组将笼古了口分包给高XX一家三口作为其承包地。由于当时此地块位于牛路边,来往牛马糟蹋严重,生产队队委决定不丈量该土地,只是明

确四至线为东至二队水沟边,南至牛路边,西至林跃能开慌处老地埂为界,北至山脚老路边。1999年,发包方XX镇压XX小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XX一家根据云法发(1997)43号文件规定及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协商,从新签订了《农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该合同书明确笼古了口为高XX家的承包土地,同时载明该宗地的四至和面积,对该宗地未进行认真丈量,将该宗地块面积写明了1.2亩,但该宗地至原牛路实际面积比合同书上所约定的面积稍大。高XX死后,2009年月,高XX妻子黄XX由于没有劳力,决定将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成员黄ZZ。在2010年4月,为方便交通,XX镇压八甲一村民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将经过高XX家承包地的笼古了口的南边牛路改告成简易公路,因简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为牛路改造使争议地块发生变形,从而模糊了本属于XX小组集体土地牛咱与高XX承包土地的界线。 2011年3月,八甲二组村民吕XX无视XX小组和高XX属于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XX小组和高XX的土地,将碎石等杂物堆放在申请人的集体土地和高XX家承包地上,妨碍了XX

农村土地纠纷起诉书

农村土地纠纷起诉书 农村土地纠纷起诉书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土地纠纷的起诉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农村土地纠纷起诉书范本一 上诉人:XXX,女,19 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镇村村民组。 被上诉人:县乡村村民组 负责人:,该组组长 上诉人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200 ) 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200 ) 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于1983年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承包了县镇(当时为乡) 村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 1998年,被上诉人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集体实际情况,继续将南斗半丘稻田发包给上诉人,承包期为30年。 2007年5月26日,被上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未经上诉人同意,亦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小组关于土地平整以后稻田调动的决议和几项制度,将上诉人所依法承包的土地进行了个别调整,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上诉人在多次要求相关部门解决未果的情况下,遂诉至县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未向法院提供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故上诉人不能被认为已经取得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土地

承包经营权。 且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遵循法定原则和程序发包,上诉人应依法向乡(镇)人民政府寻求解决,故本案不具有民事纠纷的可诉性,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范围,裁定不予立案。 上诉人认为该裁定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上诉人未取得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错误的。 上诉人是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人。 自1983年至今,上诉人一直持续在南斗半丘稻田上耕种。 1998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发包时也没有任何变动,当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上诉人所在乡进行拆并乡镇而遗失,导致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当地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均未能发放。 为证明上述事实,上诉人向法院提供了村委及镇经管站出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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