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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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

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组合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

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会计

档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C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规章制度编制。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是独立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 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第三条公司负责基金会计的有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基金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第四条基金资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资产。公司自有资产的会计核算与基金资产的会计核算应完全分开, 建立各自独立的基金资产会计核算系统

和自有资产会计核算系统。

第五条公司管理的每只基金均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 应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

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第六条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首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相关年度的12 月31 日止, 末期

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相关年度的1 月1 日起至基金合同终止

日止。

第七条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八条基金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九条基金会计核算人员应于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资产–基金负债

基金资产净值按已发行的基金份额总份额平均分割, 得出基金份额净

值, 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十条基金资产估值原则

(一) 活跃市场上交易的投资品种

活跃市场上交易的投资品种, 如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债券、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ETF和LOF)、权证等, 其估值

政策如下:

1. 估值日投资品种有市价的, 应采用市价确定该投资品种

的公允价值。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和基金, 应以

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对交易所上市债券, 应以估值日的

收盘净价估值;

2. 估值日投资品种没有市价,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的市价确定该投资品种的

公允价值;

3. 估值日投资品种没有市价,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影响在0.25%以上的, 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

价或利率等因素, 调整该投资品种最近交易的市价, 以确

定该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4. 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品种最近交易的市价不是公允价值

的(如异常原因导致股票长期停牌或临时停牌等), 应对该

投资品种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 以确定该投资品种

的公允价值。

第十一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 且被

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

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 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

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

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市盈率法、净资产法、现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公司可参考基金业协会基金

估值小组的意见, 或者经商基金托管银行, 成立内部估值小组, 采用专

业合理的估值技术进行估值。在采用估值技术时, 基金管理公司应充分理解估值模型和相关假设, 确保所选用的估值模型和相关参数的适当性、客观合理性和前后一贯性, 并应定期测试所采用的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一) 股票投资。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在采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其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确定其公允价值; 送股、转

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等未上市股票, 应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有明确锁定期的流通受限股票, 应按相应

的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流通受限股票的公允价值。

(二) 债券投资。对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券进行估值时, 可参考基金

业协会估值小组的意见, 或者内部专业人士组成的估值小组意

见, 包括但不限于: 由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估值价格; 采用专业

合理的估值技术等方法确定的特定债券的估值价格等, 并经商

基金托管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三) 对未上市的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在初始确认时, 可参考基

金业协会估值小组采用估值技术等方法确定的债券和权证的

估值价格, 按债券和权证的估值占比分别计算债券和权证的投

资成本; 上市前的每个估值日, 可参考基金业协会估值小组提

供的债券和权证的估值价格。

(四)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采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资产支持

证券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估值可采用本金法,

即以剩余本金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净价, 如果资产支持证券没

有发生提前偿付, 则其净价为发行时的本金, 如果资产支持证

券提前偿付了部分本金, 则其净价为偿付后的剩余本金, 应计

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

(五) 权证投资。未上市权证或其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证, 可参考

基金业协会估值小组采用估值技术等方法确定的估值价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 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

前的, 从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 如果股票收盘价高于配股

价, 按股票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作为估值日配股权证的公

允价值, 如果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 则估值日配股权

证的公允价值为零。配股除权日在配股缴款截止日之后的, 在

除权日按所配的股数确认未流通部分的股票投资, 并按估值日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 按照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第十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

案。

第三章会计科目设置及其使用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分类

会计科目以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5类

划分为48个一级科目, 包括一级科目代码为4位, 二级科目代码为6

位, 三级科目代码为8位, 四级科目代码为14位。其中: 资产类科目

首位代码为1, 负债类科目首位代码为2, 共同类科目首位代码为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首位代码为4, 损益类科目首位代码为6, 具体科目

见下表:

第四章财务报告编制及说明

第十四条基金按《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

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

及披露》、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第4号《基金

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和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

别规定》的有关规定, 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第十五条基金的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

规定的除外。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

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年度报告还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基金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第十六条基金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一) 资产负债表, 反映基金在一定日期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的情况;

(二) 经营业绩表, 反映基金在一定期间内的盈利(或亏损)的实际情

况;

(三) 所有者权益(基金资产净值)变动表, 反映因经营活动、基金份

额交易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而产生的基金资产净

值变动。

第十七条基金会计报表附注在披露基金的基本情况时, 应简要说明基金的历史沿革(若有)、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注册机构、核准/注册文号和核准/

注册文件名称、基金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备

案情况、基金合同生效日及该日的基金份额总额等, 报告期内合同生

效的基金, 还应披露基金募集情况。

第十八条基金募集情况至少应包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

的银行存款利息、募集期间相关费用明细及节余(若有)、验资机构名

称等。

第十九条基金会计报表附注在披露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时, 应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以及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变更的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基金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基金运

作的影响, 主要包括:

(一) 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 会计年度;

(三) 记账本位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五)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六) 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七)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八)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九)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十)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十一) 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

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十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理由、影响数或影响数不

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十三)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第二十条基金会计报表附注在披露基金税项时, 应披露主要税种和税率, 若有税负减免的, 应说明批准机关、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计报表附注在披露基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时, 应对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

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主要包括该重大事项的内容

及其对基金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如无法作出估计, 应当说明

无法估计的原因。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计报表附注应按以下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其中, 基金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界定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

(一) 关联方关系

披露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等与基金

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的主要关联方的名称及关联关系。当基金

与其关联方发生交易时, 则应披露发生交易的所有关联方的名

称及关联关系。

(二) 关联方交易

若关联方同基金进行交易, 则至少应列示关联交易的类型、交

易金额、定价政策及确认该种交易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

商业条款而订立的声明, 应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一)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分别列示本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股票投资成交金额

及占报告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债券投资成交金额及

占报告期该类交易成交总额的比例、债券回购交易成交

金额及占报告期该类交易成交总额的比例、支付给该关

联方的佣金及占报告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基金应对基金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佣金比率是否公

允、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得的服务(例如, 研究服务)等

做出说明。

(二) 关联方报酬

分别列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等关联方报酬的计算标准、计算方式及金额。

(三)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分别列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

交易的成交金额、回购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第二十三条基金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应遵循重要性原则, 基金会计报表附注在说明基金会计报表重要项目时, 应按以下要求对相应项目进行注释:

(一) 按银行存款利息、清算备付金利息、债券利息、买入返售证

券利息等分项列示应收利息的金额;

(二) 按注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等分项列

示待摊费用的期末结存余额;

(三) 按证券经营机构分别列示应付交易费用(应付佣金)的金额;

(四) 分项列示其他应付款的金额;

(五) 按注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等分项列

示预提费用的期末结存余额;

(六) 开放式基金应按期初数、本期因申购的增加数、本期因赎回

的减少数、期末数分项列示实收基金的金额;

(七) 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成本总额等列示股票差价收入;

(八) 按卖出债券成交总额或收到的全部价款、成本总额、应收利

息总额等列示债券差价收入;

(九) 按开放式基金赎回费扣除有关手续费后的余额、配股手续费

返还等分项列示其他收入的金额;

(十) 按注册登记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律师费

用、其他(应明示费用项目)等分项列示其他费用的金额;

(十一) 按各次收益分配金额、累计收益分配金额等披露本期已分配

基金净收益;

(十二) 其他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

第二十四条基金会计报表附注在说明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时, 应披露任何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的名称、数量、总

成本、总市值、估值方法、转让受限原因和受限期限等。

第二十五条基金对外提供的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6个工作日内报出;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报出; 半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报出;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应于年度终了后90日内报出。

第二十六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报原则

半年度财务报告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报。

(一) 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至

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所有特

别重大的事项;

(二) 半年度财务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一般应与年

度财务报告一致, 但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除特别重大事

项外, 在中期财务报告中可不予披露;

(三) 半年度财务报告完成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

项等, 除特别重大事项外, 可不作调整或披露。

第二十七条基金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证券监管部门。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还应按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财务报告。基金

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持有人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基金管

理公司, 供基金份额持有人查阅。

(一) 年度财务报告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成,

经过审计并报出;

月度基金净值表和季度投资组合表应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期

限内披露;

投资组合公告每季公布一次, 应披露基金投资组合分类比例,

及基金投资按市值计算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第二十八条公告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 应编制完成投资组合公告,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予以公告, 同时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备案。

第二十九条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十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三十一条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应于每次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份额净值,

同时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十二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 “元”以下填至“分”。

第三十三条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 加具封面, 装订成册, 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名称、基金名称、基金

设立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 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

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

第五章与托管人对账及外部审计

第三十四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的监督及检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转来的原始凭证予以审核, 监督托管人准确

执行所下达的指示。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每日对账, 确保账账相符;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下达的指示应作如下审查:

(一) 是否符合有关法规;

(二) 是否符合契约规定;

(三) 是否会导致重大风险;

(四) 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价格;

(五) 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编制的信息披露内容, 并与

基金管理人共同签署。

第三十五条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之间的账册建立及对账程序

(一) 基金账册的建立及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成立后, 应按照财政部及有关

部门的要求, 结合本身特点确定核算办法, 并按照双方约定的

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

本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对方各自的账册每月进行核对, 互相监

督, 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经对账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合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区别对待。若因系统区别造成, 则应编

制说明及调节表; 若因核算错误造成, 则应找出原因, 并编制调

整分录, 进行调整, 应保证双方的核算结果具有可比性。

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的对账

基金管理人每一个工作日将有关清算明细在当日全部交易结

束后传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按日对当日交易记录进行

核对。

基金的资金账目记录资料包括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以及证券交易资金头寸表等。双方每

日对账一次, 做到双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每一个交易日结束后, 双方应就基金证券账目进行对账, 并对

实物券账目进行账实核对。

第三十六条外部审计

(一) 基金年度报告必须经有证券和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

所审计。同时, 由具有从事证券业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控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必须说明以下内容:

1. 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2. 财务报告的编制是否合理客观地反映了基金财务状况及

投资运作状况。

3. 会计报告的编制方法是否坚持了一贯性。

第六章基金清算制度

第三十七条基金清算人员应对公司的各类清算数据及基金账目严格保密, 未经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同意, 不得擅自将各种数据透露给他人。

第三十八条根据公司运营部职责安排, 保证资金清算准确无误, 杜绝资金透支现象的发生。

第三十九条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随时发布的政策文件并付诸实施。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制定, 公司将适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业务的发展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如遇有关法律、

法规作出调整与本制度不一致时, 公司依据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基金会计科目说明

资产类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包括活期存款、协议存款和

定期存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并根据收付款凭证, 按照业

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 应结出余额。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 增加银行存款, 借记本科目, 贷记有关科目; 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

分录;

(二) 在存款期内逐日计提银行存款利息, 按约定利率确认存款利息收入, 借记

“应收利息”科目, 贷记“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科目; 实际结息时,

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21 结算备付金

一.本科目核算为证券交易的资金结算而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不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结算备付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 将款项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从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划回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 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资金交收日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一) 1、遵守财务工作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努力、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 2、熟悉国家和工会的财经法律法规。办理会计事务能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收付准确,唱收唱付,当面点清。根据经审批的原始凭证支付现金,发现错误及时向会计人员提出纠正。业务完毕后及时制单及时传递凭证。 4、登记手工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登记及时准确,日清月结,按时对账,账款相符。 5、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和其它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现金收入及时交存,严禁超限额保管现金和白条抵库。 6、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使用审批登记,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会计制度(二) 一、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遵守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及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 三、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账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并负责财务印章的管理。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账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六、做好季度、年度经费报表、年度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七、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会员的监督。 九、协助工会专职副主席搞好财产管理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会计制度(三) 1、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2、草拟办公室的各项文件、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报告、通知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种文件。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和归档工作。 4、做好图书的订购管理和报纸杂志的领取工作。 5、协助主任建立健全教代会、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 6、充分利用摄像和摄影工具,做好教职工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7、宣传开展文体活动的意义,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项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8、经常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情况,做好全校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9、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证券基金会计制度》释疑:投资的核算

股票概述 1.股票的基本特征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一种主要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具有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和波动性等方面的基本特征。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基金持有股票的目的在于为基金持有人获取股票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一方面来自于股份公司分派的股息和红利;另一方面来自于股票交易市场,当股票的市价高于买入价时,卖出股票可以赚取差价收益,这种差价收益在基金会计中称为“股票差价收入”,是已实现的资本利得。基金持有股票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股票虽然给基金带来许多收益,但这种收益是不确定的,除取决于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还取决于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政策因素的影响。股票的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地转让股票,所以股票是流动性很高的证券。波动性是指股票交易价格经常性变化,有时小幅升降,有时大起大落,形成涨跌波动的特征。 2.股票投资的限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1)一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2)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的10%;(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股票投资的核算原则《核算办法》对股票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1.买入股票应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总额和相关费用)入账;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 2.卖出股票应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股票差价收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股票应逐日结转成本,结转的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股票持有期间分派的股票股利,应于除权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在“股票投资”账户进行记录。 4.股票投资应分派的现金股利,在除息日确认为股利收入。 5.估值日,对股票投资和配股权证进行估值时产生的估值增值或减值,应确认为未实现利得。

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5月14日财社[200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自1999年7月1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共同颁布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以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许多地区还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亟待进一步明确。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社会保险费要按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据实征缴。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的具体征缴管理办法,尽快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三费”统一征收,确保应收尽收。 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实行收付实现制。按规定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预缴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记入的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应及时全额记入当期社会保险费收入。为满足个人账户记录等需要,对预缴的社会保险费收入应建立相关台账进行管理。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要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严禁以物抵费。严格执行劳动保障部、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的有关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实施前已形成的实物资产要尽快变现,变现取得的净收入全部计入当期社会保险费收入。企业破产后用于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实物资产以及因缴费单位欠费由法院强制执行收缴的实物资产,均应在变现后计入当期社会保险费收入。对于实物资产的处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具体办法,规范程序,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和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及时、准确传递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及时报账、定期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统一监制。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可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和税收完税凭证作为征收票据。票据的设计要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一式多联,既方便缴费单位和个

2015年新《工会会计制度》

新《工会会计制度》共9章 ●第一章总则(共13条) ●第二章一般原则(共8条) ●第三章资产(共4条) ●第四章负债(共5条) ●第五章净资产(共6条) ●第六章收入(共2条) ●第七章支出(共2条) ●第八章会计报表(共5条) ●第九章附则(共2条) 第一章总则(共13条) 第一条:制订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工会会计职责。 第四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第五条:内控制度和上级工会职责。 第十条: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运用规定。 相关知识:工会内部控制规范 全总工财字[2009]60号《关于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第二章一般原则(共8条) ●第十四条:提供会计信息要求。 ●第十八条:重要性原则。 ●第十九条:及时性原则。 ●第二十一条:专款专用原则。 相关知识:送温暖帮扶资金管理 ●《浙江省送温暖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08]330号)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款物及临时性生活帮扶;就医帮扶;子女就学帮扶;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活动发生的合理开支。

第五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帮扶中心场地建设;其他与困难职工送温暖帮扶无关的支出。 全总最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文件:总工发[2009]36号、总工办发[2009]24号。“各地工会保障、财务和经审部门要各司其责,建立健全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工会保障部门负责编制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会经审部门负责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资产(共4条) ●第二十二条: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四条:投资定义及包括内容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定义及包括内容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 资和固定资产等。 拥有:是指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总终极所有) 控制:是指拥有资产的使用权、部分收益权。 相关知识:工会资产的界定 (适用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 ●根据工总财字[1993]66号文规定:由工会经费(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 行政按国家规定拨交的工会经费、政府及行政方面的补助、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社会捐赠、外国援助等其他收入)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由工会组织进行财产登记和管理。 ●根据财政部、全总财行[2008]82号文规定: 凡由国家拨给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凡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 2007年10月1日以后,由国家拨付资金形成的资产,应全部作为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自有资金形成的应纳入工会固定资产 备注:不适用于基层 相关知识:法律保护工会资产

私募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海汉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董事长对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2、公司设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熟悉本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财务会计信息,不向外泄露公司机密。第六条财

务部的基本原则 建成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款,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并积极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和重要作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七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5、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6、内部财务指标评价与考核制度:定期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7、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依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第八条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对未完成工作及重要工作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移交,移交人应对其所管理的账务真实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负责。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肆份,交接双方各执壹份,监交人壹份,存档壹份(装订在移交当月的凭证

社会保险基最新金财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五条为保证基金的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税务机关和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按规定要求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七条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八条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基金预算的编制。年度终了前,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十条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基金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经办机构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由劳动保障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

企业工会会计制度

企业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企业工会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 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 职会计人员。 第五条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 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 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 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 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 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负债+ 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 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 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 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 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 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 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

《证券基金会计制度》释疑投资的核算.doc

《证券基金会计制度》释疑:投资的核算 股票概述 1.股票的基本特征 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一种主要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具有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和波动性等方面的基本特征。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基金持有股票的目的在于为基金持有人获取股票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一方面来自于股份公司分派的股息和红利;另一方面来自于股票交易市场,当股票的市价高于买入价时,卖出股票可以赚取差价收益,这种差价收益在基金中称为“股票差价收入”,是已实现的资本利得。基金持有股票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股票虽然给基金带来许多收益,但这种收益是不确定的,除取决于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还取决于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政策因素的。股票的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地转让股票,所以股票是流动性很高的证券。波动性是指股票交易价格经常性变化,有时小幅升降,有时大起大落,形成涨跌波动的特征。 2.股票投资的限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 (1)一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的10%; (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股票投资的核算原则 《核算办法》对股票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1.买入股票应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总额和相关费用)入账;资金交收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 2.卖出股票应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股票差价收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股票应逐日结转成本,结转的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股票持有期间分派的股票股利,应于除权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障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结台我区社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管号社会保险基金,加强保险基金活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管。 二,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基金的筹集不得任意扩大或减少统筹项目收缴比例和金额,要及时收缴、储存、登记,单独建帐、建卡。准确建立、核算职工个人帐户。 三、正确使用基金会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增设或删改总帐科目,不得删改指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按省上的统一要求,正确设置会计帐簿和组织业务核算、如强帐目、帐实的核对和审查、防止错帐、漏帐、重帐或违犯财经纪律等现象的发生;正确填制报表,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报送。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支付、上解、下拨、储存、调剂及管理服务费和其它专项经费的提取、使用、上解和下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准任意扩大或减少提取和解缴比例。 五、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不得长期拖欠和无偿占用对方或缴纳单位的资金。不得向统筹单位收缴任何与基金无关的费用,各项规定解缴款均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拖延或截留。

六、建立健全凭证、收付款委托书和收据的管理制度,凭证、委托书要规定领用手续和限制份数,防止遗失或被盗。收据必须按规定从财政或税务部门购买和使用。凡开具的每项内客,须与批准的业务范围和项目一致,收据的内容,必须合法。 七、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号或收据。不得接受各种来历不明,非本业务范围内的款项,不得替外单位或个人转移、寄存资金。 八、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基金会计和出纳岗位应分别设置严格帐务处理手续和凭证传递程序。会计、出纳业务不得一人兼管,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原则。 九、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的文件、帐卡、凭单、报表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档,专人负责,防止遗失或盗窃。会计人员工作移交,必须造具清册,有专人监交,内容、手续清楚、完备。 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基金存款和其它应保密的数据,不扩大财务报表的报送范围。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均受同级财政、审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基金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制度 泛亚基金 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泛亚基金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 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 高投资效益,维护基金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和泛亚基金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金的投资管理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基金宗旨及业务范围,符合效益优先兼 顾资金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项下资金的投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中缅项目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本制度不包括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事 项。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基金理事会审议决定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投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基金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以 上;

(二)交易的金额/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基 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 以上; (六)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 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基金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事项,应当按照《中国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计或评估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七)基金进行风险投资、主业投资以外投资的,每种投 资运用资金数额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的。 第六条基金理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外的投资项目由基金理事会下设的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基金章程及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基金理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 在基金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20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字〔1999〕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我们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1999年7月1日起执行。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财政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政府批准建立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正确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五、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的影响,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六、社会保险基金应当分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 七、经办机构应按以下规定运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经办机构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经办机构在填制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八、经办机构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私募基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17年1月

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执行董事对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执行董事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对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2、公司设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会计工作岗位,可

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熟悉本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财务会计信息,不向外泄露公司机密。 第六条财务部的基本原则 建成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款,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并积极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和重要作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七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考试试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考试试卷 (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100.00分)考试得分:89.00分 一、判断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5.00分,共80分) 1、资产负债表为动态报表。()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 2、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 3、失业保险省外转移涉及转移收支。()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 4、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本质一样。()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 5、按规定支出户接收财政专户拨入基金需要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 ? A.正确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 6、“债券投资”项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期末持有的国债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债券投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 7、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着力推进的重点民生工程。()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 8、现金可以坐支。()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 9、暂收款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错误您填写的答案是:错误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风险基金实行省级统一管理()。 ? A.正确 答案解析:正确答案是:正确您填写的答案是:正确 11、《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定全面覆盖社会保险险种。()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

附件: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财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 经办机构经办的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对象的权益和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单位和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 四、经办机构应当将经办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部分业务或者事项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八、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制。 九、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十、经办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 (一)经办机构应当区分险种及不同制度,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二)经办机构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基金管理投资公司账务处理及税务相关事宜.docx

基金管理投资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建议学习一下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基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xx基金(成本) 贷:银行存款 收回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投资亏损时)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xx基金(成本) 投资收益(投资挣钱时) 金融管理投资公司,会计工作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然后按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以及库存帐-总帐和明细帐核对-制作会计报表-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详细来说: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谢谢观赏(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帐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帐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三栏明细帐 5.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曲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帐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4%—6% 谢谢观赏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岗位工作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岗位工作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四川省社会保险财务会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本岗位工作制度。 (二)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科(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基金财务核算;实物资产管理;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帐务处理等。 (四)办理内容和要求: 1.基金会计: (1)基金会计按照参保单位和个体人员的银行进帐单和现金缴款单金额分险种、项目填制会计凭证。 (2)凭证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或填制人姓名、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3)设立基金会计帐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帐。 (4)会计帐簿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改错规范。 (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总帐和明细帐应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时,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银行存款日记帐。 (6)银行在社保大厅内直接设点收费的,社保经办机构财务人员需与银行收款人员核对当天基金收入帐务。 2.基金报表: (1)基金会计与基金出纳人员应按月对帐,基金会计按规定时间编制月、季度和年度基金报表。 (2)基金会计报表应当根据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3)基金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衔接一致。 (4)各类基金报表必须经科(股)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批后报送相关部门。

3.财务对帐: (1)基金会计每月按时与基金开户银行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对银行帐户余额; (2)基金会计与基金出纳按月核对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基金出纳根据银行对帐单按月进行核对,及时编制帐户余额调节表; (4)社保基金财务收入数据与业务科(股)室相关信息数据每月核对帐一次。 4.会计资料和印章管理: (1)基金出纳负责保管基金债券、定期存单等,基金会计对债券、定期存单登帐记载。债券、定期存单动用必须经科(股)室负责人和局领导同意。 (2)基金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基金收支所需全部印章。 (3)会计档案在财会部门的保管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编造好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室保管。 (4)基金收支凭据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是审核基金帐务处理的重要依据,财务负责人和基金会计应妥善保管。 (5)工作时限:基金帐务处理应在当月底前完成,基金支付转帐和现金支票开具工作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报表应在上级部门规定期限内完成。

2016工会会计制度及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精)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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