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美佛儿教育集团为了规范学校学科带头人评比流程与标准制定的,是保证评比公正、公平而订立的原则。

第二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由教学管理领导小组主持。

?组长:学校校长/常务副校长

?秘书长:人力资源部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学部校长及各学部教务/政教/德育主任、监察审计室主任

第三条. 主管部门与原则:人力资源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学校的招聘、录用工作。

第四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适用于XX学校所有正式教师,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和事宜:

?学校校委会人员;

?试用期员工;

?学校临时工岗位;

?学期内累计不到岗超过1/3工作时间(包括请假与各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不参与本期评比;

第二章学科带头人评比细则

第五条. 学科带头人评比周期为一学期,每学期末最后一个月进行评比,评比结果运用到下一学期薪酬待遇等各方面,我校《关于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有关学科带头人终身待遇的条款依然适用;

第六条. 学科带头人的基本任职条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第七条. 学科带头人教师的评比标准和积分权重如下:

?以下标准均以百分制进行考评,以评分结果乘以权重,同时应满足在学部内部排名上的要求:

?教学类文章发表采取积分制,国家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100分/篇,省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50分/篇,市级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文章为20分/

篇,可以累积超过100分;

?将四个评比项目上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得出最后的学科带头人评比排序?根据综合得分排名,评选出学科带头人,人数不得超过学部教师人数5%,幼儿园可扩大到1人

?如总分排名靠前的教师在分项内部排名上不能符合要求,也不能成为学科带头人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的薪酬待遇根据我校《关于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有关条款确定,如暂时不能抵薪酬上限,则薪酬水平可根据排名情况和综合得分做调整。

第九条. 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员工不再享受星级员工待遇。

第十条. 每学期末最后一个月开展学科带头人评选,流程如下:

?学部内部评议

?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复核

?安排总校集中评定

?结果统计

?人力资源部根据最终结果进行薪酬待遇等调整

第十一条. 在学部内部评议阶段,由各学部校长主持,学部教务与政教/德育主任实施,所有原始材料,包括公开课评比表及排名、测试试卷与排名、满意度调查表与排名、教学专项文章复印件均需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与监察审计室对所有原始材料进行复核,并在学部内进行随机访谈,最终将结果汇总,安排总校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进行集中评定。

第十三条. 总校教学管理领导小组将对入围教师进行公开课再评比,评比过程中,学部教务与政教/德育主任不参加评比。

第十四条. 再评比结果不合格的,免去学科带头人资格。

第十五条. 在评比过程中,如经过监察审计室与人力资源部调查确实,出现以下情况的需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除原评定结果作废,取消学部当年评比资格外,对第一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伪造原始材料

?公开课评定严重失实

?专业水平测试题编写严重偏失

?不遵照本制度流程进行评比的

?阻挠人力资源部与监察审计室进行调查的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总6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何云峰 副组长:何承进 组员:杨惠云胡德盛王木保范利章 二、评选办法 1、本方案只针对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我校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县、市、省级骨干教师且已享受津贴的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但享受除津贴以外的其它同等待遇)。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本身是本次候选人的小组成员在参评时需回避。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或科组推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1)《会潭中心小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1)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1年以上; (4)至少有一学年教过毕业班教学、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教师所带班级的成绩突出。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良好,体卫音信息学科抽考合格。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pdf

医院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申请人:共400分 项目及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得分 一、基本条件90 1.专业技术职务10查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在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10 分;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以下8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6分;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下4分。 2.学历与学位10查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5分,本科学历4分,专科 学历3分,中专学历2分。学位:博士5分、硕士4分、学士3分。 3.专业工作年龄5从事本专业年限满25年5分,20-24年4分,15-19年3分10-14年2 分。 4.进修5在卫生部所属医院进修时间半年以上5分,省级医院进修4分,其他 级医院进修2分。在职研究生课程班4分。(累计不超过9分) 5.继续教育10查个人学分证书。取得Ⅰ类学分30分且Ⅱ类学分60分以上得分10 分,取得Ⅰ类学分25分Ⅱ类学分50分以上得分8分,取得Ⅰ类学分 20分且Ⅱ类学分40分以上得分6分。 6外语水平5查阅外语考级证书。6级外语(包括在职硕士)5分。公开发表专业 译文译著3-5分。 7.荣誉称号15查阅荣誉称号证书。获市(地)级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不含单位表 彰)等称号者15分;省、部级系统内单项表彰10分;市(地)范围 系统内单相表彰7分;本单位先进3分。(累计分数最高不超过20分) 8.学术团体任职10查阅参加学术团体有关证书。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职务或专业 分会主委、副主委10分;担任省级学术专业分会委员、市级学术团体 理事职务或专业分会主委副主委7分,市级学术团体专业分会委员3 分 9.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2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10-20名)。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15-20分;表现较好的10-14分; 表现一般的5-9分。 二、业务水平100 1.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10组织测评。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成员(20-40名)。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扎实10-8分;掌握程度 较好8-6分;掌握程度一般5分以下。 2.处理疑难复杂问题能力50组织评估、测评。(1)有相关专业技术专家评估申报人提交的近三年内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案例(三例);(2)测评范围:医院中层干 部,所在科室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10-20名)。处理专业技术疑难复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实施方案 名校要有名师来支撑,学生的成功来自教师的成功。为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其专业化发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启动培养跨世纪骨干教师“名师工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学习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确立科学的学生观和全面的质量观。 3、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质量较为显着。 4、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善于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教育教学反思;能独立制作教学多媒体课件; 5、能胜任循环教学工作,具备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二、培养目标: 在校期间,力争培养名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1名枣庄市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5名扬州市级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 三、具体要求: (一)校级骨干教师,具体达到下列要求: 1 .能胜任至少一个循环(小循环或大循环),并能承担起校内有关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划工作; 2.有一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副班主任为二年),所带班级班风正、管理效果好; 3.在校以上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教学大比武等业务竞赛中获奖(其

中校级必须是二等奖以上),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 4.能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每学期能独立制作一个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5.能积极参加学校读书活动,每学期阅读教育专着不少于3部,撰写读书笔记。 6.每学期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枣庄市级获三等奖以上,或校级获二等奖以上或公开发表。 (二)枣庄市级骨干教师具体达到下列要求: 1、枣庄市级骨干教师在校级骨干教师相应类别中产生。 2、评选条件参照江都市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四、培养措施: 1、聘请市内外、校内外专家、骨干成立学校“名师工作室”,对骨干教师实行集体辅导与个别指导。 2、不同类别骨干教师可自行拜请学校“名师工作室”专家、骨干作为自己的“导师”,建立长效培养机制。 3、利用网络、媒体、交流活动等平台每年聘请2-3位市内外有影响的教育专家来校讲学。 3、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袋,对骨干教师进行目标、跟踪管理,年初要有个人年度发展目标,年末有达标考核评比。 4、建立学习型组织,开辟青年教师论坛,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促进其专业化发展。 5、开展校本培训,培训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的研究型教师,运作的基本程序:分类定向、专家指导、专题研修、成果展示、反思总结。 ?五、组织领导: 学校学科骨干教师领导小组: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总8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讨论稿)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点击数:1496 次字体:小大 思南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我县教师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目标 通过评选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与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县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名额 第三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普通中小学的专任教师。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评选名额:小学语文、数学各3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3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其余各学段学科1人,共49人。 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小学60人,初中40人,高中20人,共120人。 第五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以人为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3.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坚持参加教学工作,周课时量不少于规定工作量。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研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考试、现场教学论文撰写、现场上课成绩优秀。 第七条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特别显著。近五年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奖以及参加在市级及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得市级的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在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中,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在县级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完成一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两项以上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及以上本行业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包括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内部刊物)。 4.在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方面起示范作用。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教师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五年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近五年在县级层次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教学效果好,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五年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参与过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的2篇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 3.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按照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成绩突出。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涟源市三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涟源市三一学校首届骨干教师 评选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娄底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开展首届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通知以及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李乐 副组长:邓海泉廖建军彭又才 成员:梁贱桂周殿飞周良易红波周迎宾 教师代表两人 二、评选范围对象 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评选认定名额 校级骨干教师按教职工总数的10%进行评定。按量化评分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参评对象(教职工总数的3.5%)。在职在岗的省特级教师、省教育厅评选认定的中小学“未来教育家”和精英教师培养对象直接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不占评定名额。 四、评选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日期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原始证件。 2、校级评选: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方案和教师申报材料,对

参评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结果排名先后顺序和评选名额,认定校级骨干教师。 3、择优推荐:按排名先后顺序,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参评对象。 五、参评基本条件 教师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方可参加骨干教师评选: 1.近3年内,无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无“不合格”。 2.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教龄至少3年,校龄至少1年。 4.普通话达二乙(语文教师二甲)以上,参加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培训获得高级证书。 5.申报者的任教科目、反映其教育教学能力与业绩的相关材料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6.参加县(市)级及以上教学比武(包括优质课比赛、片断教学比武、录像课、说课),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保证申报材料及相关证件真实可靠,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六、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政治思想10分、学识资历10分、业务能力40分、教学业绩40分。 (一)政治思想(10分)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校长、班主任、工会工作先进者、优秀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 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 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

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此项业务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需进行复评,复评与初评条件、程序原则上相同。 2、弄虚作假者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每门课程2人左右,专业带头人原则每专业3人左右,若某一专业无满足条件者,可空缺。

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红谷滩新区九龙湖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有较大影响的“名师”队伍,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实现学校提出的在3—5年时间内培养一批在红谷滩新区乃至南昌市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名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每次评选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0% 三、成立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作民 成员:朱美凤黄书生吴小国熊玉琴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1.职称: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3年内获得区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有下校视导等区级

公开教学活动经历; 6.近3年内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二等奖; 7.凡被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名师、优秀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破格认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资格(但要填好申报表上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在完成相关任务,经考核小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能享受相关待遇。 五、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内外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校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玉乡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张亮 副组长:阿布力孜·阿不都热依木 组员:热依拉、塔吉古丽、托合提·尼牙孜 二、评选办法 1、本方案只针对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我校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且已享受市、区发放的津贴的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但享受除津贴以外的其它同等待遇)。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或科组推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学校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1)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并确定骨干教师名额及名单。 3、考核评估 (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 (2)教师的加分项。(荣誉证书等)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1年以上;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6)没有违反国家纪律、私自乱订教辅乱收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现象。 (7)积极协助本校的校本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教学新秀的任务。聘任期间骨干教师要经常听所培养的1名教师(由学校指定)的课,加强指导,培养的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级以上教学评比上取得较好成绩。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自我校实施骨干教师评选和培训制度以来,一批又一批中青年教师通过培养、培训和自身不懈的努力,在全校教师队伍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上级骨干教师管理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 (二)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三)熟练掌握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方法,了解本学科教育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精通本学段、本学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近五年教学工作每学年在300课时以上。 (四)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对教育教学思想内容和方法有深入研究,对本学科教学有独到见解,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取得一定成果。近三年,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较高水平的论文、经验或科研报告。 (五)具有培养、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校内评课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二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 (六)积极主动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提高个人素质、拓宽专业知识。取得上一周期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每年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分。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规定标准。 (八)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

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 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评审相结合形式,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严格评审、择优选拔的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向全体教师宣传骨干教师评选通知,增强教师参与意识,达到以评促教作用。 (二)教师自荐。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自我推荐。 (三)学校评议审核。学校组成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参加的评议组,对自荐教师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全面评议,确定初选对象,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确认为校级骨干教师,并作为市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四、骨干教师管理 (一)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骨干教师任期五年,期满后可参加下届骨干教师评选认定,未参加或未通过评选,资格自动取消。 (二)建立骨干教师信息库,完善骨干教师档案建设工作,实施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制度。 (三)统筹安排,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利用骨干教师的各种优势资源,定期组织结对子、公开课讲学、送课到校等活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发展。 (四)骨干教师在任职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1、师德表现不良; 2、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 3、非组织原因脱离教学工作岗位; 4、评选弄虚作假; 5、违法乱纪、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一、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各学科教研组长 二、评选业绩量化标准 (一)量化时间:一学期 (二)师德 以学校评分为准,师德评分必须达到95分,师德不达标者,一票否决。 (三)教学成绩 语、数、英、政、史、物、化学科按每学期四次考试教师学科总绩效分排名;地、生、图、音、体、心理学科则按学校给出的期末绩效分算。图、音、体教师带队参加比赛获市级团体奖加10分;获县级团体奖加8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一学期内,没有承担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的。 2.不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 3.一学期内,请事假达到3天,或者请病假达到5天。(自行调课除外) 4.一学期内,旷课达到2节,或者迟到、早退达到3次。 5.一学期内,由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不参加的扣2

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该项分被扣达到3分。 6.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包括学校临时工作调配)的。 7.该学期工作量不满的。 (五)教科研 1.承担市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4分;承担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3分。 2.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8分;县级一、二等6分;三等4分;校级2分。 3.课件、教案类比赛:国家级10分;区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2分。 4.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5.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5分;区级3分;市、县级2分;校级1分。 6.一学期内,没有按时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每份/次扣2分。 (六)考勤 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每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七) 上九年级实验班的教师原则上都属于骨干教师,一票否决者除外。 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3月4日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

2017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17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李店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闵云昌 组员:万储章周振华吴涛 评委李本波卢运霞陈兵杨勇刚 (本人或家属参评自动回避) 二、评选办法 1、成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评选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评议,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条件及量化细则 (一)、基本条件(每项5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

表,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中享有较高声望,身体健康。女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3岁(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学历一年0.5分,以毕业证为准。)3.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超过五年每年加0.3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合格1分,优秀2分)。 5、普通话达到规定标准5分。语文及幼儿园教师取得一级乙等证书的奖励1分、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奖励2分;其他学科教师取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奖励1分,取得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的奖励2分; 6、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一师一优课”活动中成绩突出5分。(继教优秀学员奖2分,“一师一优课”活动中有优课上传的奖2分)。 7、从教经历中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每年加0.5分,中层以上干部视同班主任)。随州“2˙1˙5”名师培养对象(未淘汰者)奖4分,随州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奖3分,广水市级奖2分。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评选办法 1、本方案只针对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2、我校对骨干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且已享受市、区发放的津贴的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但享受除津贴以外的其它同等待遇)。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本校区级、市级、省级骨干教师加行政人员产生17人),本身是本次候选人的小组成员在参评时需回避。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或科组推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XX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 (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张。1)一寸彩色照片3(. 2、资格审定。 (1)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附件1: 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试行) 一、必备条件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实绩显著,有良好职业声誉和一定的知名度。 2.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扎实的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学生满意率高。有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对应的两篇及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每篇不少于2500字)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省一等奖及以上(B类学科放宽至获绍兴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及以上)。 3.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组织主持过学校主题教研活动。 4.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荣誉。 5.执教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 6.主讲“绍兴市学术主题报告”,认可度达到规定要求(中职系列和德育类本届评选暂不作要求)。 7.近五年来连续担任申报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具有申报学科的高级教师职称。综合实践活动任课教师应有二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二、选备条件: 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2条,可以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中学一级教师如果具有下列选备条件中的3条,可以破格推荐为绍兴市学科带头人。 小学段: 1.曾获绍兴市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市级教坛新秀,或绍兴市“三十佳”,或省级综合(专业)先进荣誉。 2.主持与申报学科(专业)一致的课题成果在绍兴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省教研室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或在省教育厅、省教科规划领导小组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3.近五年内在绍兴市级及以上教学研修活动中作过讲座二次及以上(不含学术主题报告)。 4.执教绍兴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应邀为省级或外地(市)开公开课二次及以上。 5.2000字以上的论文、案例、课堂实录等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累计达15000字以上。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参与由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的教学用书的编写; ②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本学科较有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师指导用书。 7.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团体会员。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鹿寨县实验中学西校区“学科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级“学科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一、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郭世军副组长:唐会、黄明升、罗绍军组员:各学科教研组长 二、评选名额分配:按学科人数的40%推选。 三、评选业绩量化标准: (一)、量化时间:一学期 (二)、师德:以学校评分为准,师德评分必须达到90分,师德不达标者一票否决。 (三)、教学成绩:语、数、英、政、史、物、化学科按每学期四次考试教师学科总积分(兼科目积分不算)排名,秋季学期按段考、期考、2次月考计算;春季学期七、八年级按段考、期考、2次月考计算,九年级按3次模拟考和中考计算,地、生、图、音、体、心理学科则按学校给出的期末积分算。 (四)、教学科研: 1、一学期内没有承担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的一票否决。 2、没有按时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每次 扣2分,不上交的一票否决。 3、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4分;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2分。 4、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8分;县级一、二等6分;三等4 分;校级2分。 5、课件、教案类比赛:国家级10分;区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2分。 6、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7、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5分;区级3分; 市、县级2分;校级1分。 (五)参加活动:参加由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每次给1分,不参加的扣1分。 (六)工作量:1、一学期工作量不满95%的一票否决。2、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05分。 鹿寨县实验中学西校区 2011年4月

2017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李店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 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闵云昌 组员:万储章周振华吴涛 评委李本波卢运霞陈兵杨勇刚 本人或家属参评自动回避) 二、评选办法 1、成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评选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评议,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条件及量化细则 一)、基本条件(每项5 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

表,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中享有较高声望,身体健康。女教 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学历一年 0.5 分,以毕业证为准。 ) 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合格 1 分,优秀 2 分)。 5、普通话达到规定标准 5 分。语文及幼儿园教师取得 级乙等证书的奖励 1 分、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奖励 2 分; 及以上证书的奖励 2 分; 活动中有优课上传的奖 2 分)。 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每年加 培养对象(未淘汰者)奖 4 分,随州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 干教师奖 3 分,广水市级奖 2 分。 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岁(1967年 1月 1 日之后出生) ,男教 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3岁(1964年 1月 1 日之后出生) 。特别 2 .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 3.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超过五年每年加 0.3 其他学科教师取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奖励 1 分,取得一级乙等 6、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 一师一优课” 活动中成绩突出 5 分。(继教优秀学员奖 2 分,“一师一优课” 7、从教经历中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农村中 小学任教 0.5 分,中层以上干部视同班主任) 。随州 “ 2 ? 1 ? 5” 名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