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项目“架子队管理模式”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铁路建设的发展,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模式已发生较大的变化,要采用新型劳动用工管理模式以适应建设发展的需求,经实践证明“架子队管理模式”是一种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是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外协队伍的管理,规范对外结算管理程序,根据铁建设[2008]51号文件及建设单位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中铁十局邯长扩能改造工程第四项目部所施工的铁路工程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分包)形式涉及的施工队伍的管理及结算,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是以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层和监控层,以劳动企业的劳务人员和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

人员的工程队。

第五条依据铁建设[2008]51号文件,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提倡架子队管理模式。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原则上铁路工程项目必须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施工。

第六条不允许出现工程分包及包工头分包型式。

第七条对新开工铁路工程项目,在投标文件中,要明确使用架子队的相关内容。并注明架子队计划设置及数量、架子队构成及主要成员名单。

第三章架子队的组建及管理

第八条架子队应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架子队要设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置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为架子队主要成员。各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架子队主要成员应由项目部正式职工担任,应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并经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其人员数量应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劳务工作业人员应纳入架子队统一管理,由架子队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统筹劳务作业任务。班组作业人员应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确保每个工序和作业面有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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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架子队应建立和实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档备查。领工员、工班长应在实施作业前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和安全、质量交底。

架子队主要成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和完整,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及施工进度,适当调整作业班组用工数量。

第十二条各项目部建立、完善架子队合同管理工作,建立架子队合同管理台帐。正式合同签订后报指挥部备案(复印件)。

第四章架子队用工行为的措施

第十三条项目部接受劳务企业劳务用工时,应与有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协议,应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复印存档。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四条对于使用没有劳务企业资质的劳务作业人员,项目部应与劳务人员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记录其身份证号、劳动合同编号存复印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五条合同用工工费,根据实际情况,特殊工种按当地市场价计算,一般工种不的高于当地平均日工资水平。

第十六条项目部要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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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对其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技术特殊工种的,应取得特殊工种的作业证书。

第十七条项目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歧视劳务作业人员。

第十八条指挥部应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开户银行设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专户。

第五章检查与监督

第十九条项目部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制度,对劳务人员登记注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并将相关资料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十条项目部要根据项目部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设置劳务管理机构,配备与劳务用工规模相关的管理人员,优选劳务队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对在建项目,指挥部对各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建立核查制度,检查是否按照所组建的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或人员、使用劳务作业人员等内容。对架子队工作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架子队劳务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作业人员或包工队时,必须及时向项目部发出正式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架子队一律取消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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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相关处罚

对违反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主要责任者按造成损失的20%-100%处罚,次要责任者按造成损失的10%-30%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韩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上施工的单位,公司其他办法(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条款,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子、分公司可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

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第四项目部施工指挥部

主题词:关于成立架子队通知

抄送:项目部各科室

中铁十局胶济客运专线施工指挥部 2010年10月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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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 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第十一条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

架子队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架子队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 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架子队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标准版)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 2、开工前,项目部对架子队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架子队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上岗人员(包括劳务工)要普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3、加强对各级干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管理,管理在干部,干部在作风。因此,各级干部要克服好人主义,不能弄虚作假。

4、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通过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平安卫士”等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日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5、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宣传。桥涵和既有线等重难点工程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措施牌,危险区、易燃易爆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志要规范醒目。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局有限公司安全培训1~2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员工培训学习不少于12学时。 7、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等。 (二)严格交接班及班前讲话制度 1、架子队及各工点要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次交接班要有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工程地点、所施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并备案。 2、架子队要严格实行班前讲话制度,每天上班前架子队负责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

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管理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鲁布革引水工程的总分包管理模式是当时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所谓传统模式,但随着建设项目规模日益庞大,技术含量日益增高,因而近年来出现了若干新的管理模式。 一、传统模式 传统模式,又称通用模式。世界银行和亚洲开放银行及国内外很多工程都采用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一般由业主、工程师和(或)建筑师、承包商(总包商)三方组成。工程师和(或)建筑师相当于我国的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主要承担工程的施工。有时承包商还与一个或多个分包商签订合同,业主、承包商和(或)分包商于供应商签订合同;业主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双方的合同关系如图 图1-2-1-1 传统项目管理模式 采用传统模式时,业主一般先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做好全部设计或一部分设计后进行施工招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往往使项目的建设周期拖得较长,对业主回收投资不利,而且由于设计与施工分开,设计变更较多,也会导致工期拖长,工程费用增加。 二、工程总承包模式 为了克服传统模式的上述缺点,业主可以把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物质采购等委托一个承包单位,这就是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又以下几种方式: 1. CM模式 CM模式,又称"建设项目经理或管理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r or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这种模式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如图 图1-2-1-2 CM快速跟进项目管理模式 CM模式的特点如下: (1) 业主选择对其项目又设计、施工、管理和财务经验的公司,与之签订CM服务合同,任命CM经理,由其承担工程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 (2) 一般由业主、CM经理及A/F[建筑师和(或)工程师]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该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这样CM经理可以根据其经验对规划、设计、施工全盘考虑,并提出建议和协调,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 (3) 项目总体方案确定后,即将工程设计分为几个项目进行。每个分项目的设计完成

架子队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架子队培训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4) 二、架子队培训管理机构及职责 (4) 三、培训工作管理 (5) 四、架子队培训主要类型、内容 (6) 五、架子队培训主要方式及课时要求 (8) 六、培训记录 (8) 七、培训工作考核管理 (9) 第三章岗位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9) 二、各岗位人员职责 (10) 第四章架子队安全管理制度 (18) 一、总则 (18) 二、安全责任制职责 (18)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26) 第五章架子队质量管理制度 (36) 一、总则 (36)

二、工程质量责任制职责 (37)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41) 第六章架子队分配考核制度 (47) 一、总则 (47) 二、考核对象和原则 (47) 三、考核机构及职责 (48) 四、考核内容 (49) 五、考核程序 (53)

中交二航局宿淮铁路工程指挥部 架子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规范施工用工行为,确保成新建宿州至淮安铁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速度与效益并举”的目标,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建设工程指挥部《徐州枢纽指挥部架子队管理办法》、中交二航局宿淮铁路工程指挥部架子队管理标准,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按铁道部和徐州枢纽建设指挥部的要求,中交二航局宿淮铁路工程指挥部项目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管理,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项目一分部部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三、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项目一分部部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技术素质。各架子队必须充分认识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四、根据铁道部、徐州枢纽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架子队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制度,积极采用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1、工程部对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分包方的项目实 施过程质量控制。 2、工程部要对施工分包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 严格的审查,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在施工过程中,当分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 织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现场经 理和专业工程师审查签认。 4、当分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 设备时,现场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应要求分包单 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 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专业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 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6、现场经理应安排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

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 位进行跟踪检查。对未经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经理应拒绝签 认,并严禁分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现场经理和专 业工程师及时下达项目管理联系单,要求监理 单位监督分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8、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现场 经理应责令分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 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要 求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 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现场经理负责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 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 录整理归档。 10、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负全责。 施工阶段如有延迟误工的情况,现场经理要及

时查找原因并制定补救方案,上报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项目经理和现场经理的例行工作。现场经理务必与分包方和监理方密切配合,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和隐患。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比较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比较

(2)建筑工程管理(CM)方式 建筑工程管理方式(CM方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模式又称“边设计、边施工”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是由业主委托CM 单位,以一个承包商的身份,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即Fast Track 的生产组织方式来进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挥施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而它与业主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利润”方式的这样一种承发包模式。此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使决策公开化。施工管理商早期介入工程项目,工程项目通过快速路径法,可以做到提前施工、提前竣工。它打破过去那种待设计图纸完全完成后,才进行招标建设的连续建设生产方式。其特点是由业主和业主委托的工程项目经理与工程师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完成一部分分项(单项)工程设计后,即对该部分进行招标,发包给一家承包商,无总承包商,由业主直接按每个单项工程与承包商分别签订承包合同。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到交付业主使用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业主可以较早获得效益。其缺点是分项招标导致承包费高,因而要做好分析比较,认真研究分项数目,选定最优结合点。这是近年在国外广泛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过去那种设计图纸全都完成之后才进行招标的连续建设生产模式不同,一般的招标发包方式与阶段发包方式的比较如图2。 图2 连续建设模式和阶段发包模式对比图 CM模式的两种实现形式:

图3 CM模式的两种管理方式 第一种形式为代理型建筑工程管理(“Agency”CM)方式。在此种方式下CM经理是业主的咨询和代理,业主和CM经理的服务合同规定费用是固定酬金加管理费。业主在各施工阶段和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种形式称为风险型建筑工程管理(“At Risk”CM)方式。采用这种形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文献综述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文献综述 姓名:代飞学号:0745513210 专业:工程管理 一、《对当前大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思考》作者:武海清 文章在分析当前业主方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内涵、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模式及监理服务范畴的基础上,提出了较为适应当前建设环境下的大型工程全过程监理模式。 1、工程项目管理内涵: (1)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和综合协调 (2)工程项目各阶段任务划分和目标确定 (3)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和目标控制 (4)投资控制及费用管理 (5)质量管理 (6)人力资源管理 (7)沟通信息 (8)采购管理 (9)项目风险管理 2、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模式: (1)项目管理服务(PM) (2)项目管理承包

(3)工程一体化项目管理(IPMT) 3、当前项目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4、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服务范畴及内容 可以看出,监理服务的内涵已经从施工阶段的“三控两管一协调”逐步延伸到项目前期阶段监理、设计监理以及后期的保修阶段监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作者:彭韶辉 文章结合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实质概述,对目前流行的几种主要的项目管理模式特点进行比较,分析项目管理模式的适应环境和条件,分析了各模式的优缺点,提出根据企业特点建立项目管理组合模式的观点 1、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1)设计——招标——建造模式,优点是,参与工程项目的三方即业主、设计机构、承包商在各自合同的约定下,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缺点是设计的可施工性差,监理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工期长,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等。 (2)设计采购建设模式,是将设计与施工委托给一家公司来完成,主要特点是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3)项目管理承包模式,该模式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 (4)代理型模式,采用CM制进行项目管理,关键在于选择项目经理(5)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是指项目确定招标→项目发起

架子队管理制度

架子队管理制度 编制人:喻国伟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2010年3月1日 项目部名称:中铁二十一局兰新第二双线平安至西宁段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批准日期:年月日

目录 前言 (1) 一、架子队的含义 (1) 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1) 三、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1) 架子队管理制度、办法 (2) 第一节概述 (2) 一、架子队组建及其管理 (2) 二、规范架子队用工行为的措施 (3) 三、加强对架子队用工情况的检查与监管 (3) 第二节项目部具体制度: (4) 一、架子队基本情况 (4) 二、推进“四个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架子队管理模式 (5) 三.劳动力组成 (6) 1.架子队用工管理制度 (7) 2.架子队主要负责人员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 (8) 一、架子队队长 (8) 二、架子队技术主管 (9) 三、架子队技术员 (10) 四、架子队安全员 (11) 五、架子队质量员 (12) 六、试验员 (13) 七、架子队材料员 (14) 八、架子队领工员 (14) 九、架子队工班长 (15) 3.人员补缺制度 (16)

前言 一、架子队的含义 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工程队。 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动用工模式已发生较大变化,需要采用新型劳动用工管理模式以适应建设发展要求,架子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较为理想的劳动用工管理模式。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三、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1.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工程局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局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局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工程局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

架子队管理办法

中铁十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项目三分部 架子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依据 第一条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中铁十局《关于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目的 第二条为规范架子队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及文物保护,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第三条软土路基、桥梁及其他重要结构物等工程原则上组建架子队进行施工。各分部根据工程特点,分别设置架子队及其职能科室,明确管理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架子队配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等负责人以及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正式职工担任。班组作业人员可从社会选聘或全部由劳务企业提供,具备相应经验和技能,明确分工以及各岗位职责。 第五条架子队实行队长负责制。架子队负责施工作业和现场管理,协调各班组、各工序之间的衔接;架子队各班长负责带班作业,

主要管理人员负责一线作业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控、检查,对班组每月进行考核。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六条各分部负责架子队建设,架子队管理流程如下: 1、制定架子队设立计划,确定架子队数量、施工范围、定员定编和任务分工。 2、组建架子队,配备相应人员、机料具等各类资源。 3、引进劳务工,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由项目分部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格式见《劳务管理制度》),登记造册(后附作业队劳务人员使用情况一览表样表),纳入现场架子队施工管理; 4、分部接受劳务企业劳务人员时,应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应检查验证劳务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后附劳务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必须在分部备案。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劳务企业劳务人员全部纳入架子队统一管理。 5、各分部与架子队签订《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进行全过程管控。 6、架子队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进度、施工、技术、机械、物资、合同、安全、质量、劳务工、日常生活管理以及班组考核制度,报项目分部批准后执行。 7、月底由项目分部对架子队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按照内部经济考核制度进行验工计量,支付劳务费包括劳务工工资。 8、架子队合同任务完成后,进行竣工结算。 - 2 -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CM承包模式其全称是:Fast-Track-Construction Management.它是由业主委托一家C 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 M单位以承包商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CM单位有代理型和非代理型两种.代理型C M 单位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所有分包商直接与业主签合同,CM单位只负责工作管理,其收入只是简介的成本加酬金;而非代理型C M单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所有分包商直接与C M单位签合同,其收入是工程的总费用加酬金. CM承包模式简单的说可理解为项目管理总承包,不是施工总承包也不项目总承包.它不象施工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那样赚取总分包差价 工程项目管理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计划管理方法。1957年美国杜邦公司把这种方法首次应用于设备维修,使维修停工时间由12小时锐减为7小时;1958年美国人在北极星导弹设计中,应用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使设计阶段的完工期缩短了两年,此后工程项目管理的理念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科学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建设部与国家计委、经贸委意欲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办法》,以制定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服务)的实施细则,规范其基本做法,进一步促进其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从而指导我国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接轨。 项目经理(PM)在我国已成为新世纪的黄金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已开始试点。为实现21世纪我国的新发展,提高我国的产业竞争力,就必须分析和研究当前国内外项目管理科学体系发展的现状,了解和掌握国际通行的模式、程序和标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这对于我国企业尤其是石化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国外工程项目管理概况 1.1 目前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形式 国外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有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 缩写为PMC)、项目管理组(Project Management Team 缩写为PMT)和施工管理( Constriction Management缩写为CM)等形式。 (1)项目管理承包(PMC) PMC是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EPC是英文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的缩写,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的费用一般按"工时费用+利润+奖励"的方式计取。PMC是业主机构的延伸,从定义阶段到投产全过程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对业主负责,与业主的目标和利益保持一致。 对大型项目而言,由于项目组织比较复杂,技术、管理难度比较大,需要整体协调的工作比较多,业主往往都选择PMC承包商进行项目管理承包。作为PMC承包商,一般更注重根据自身经验,以系统与组织运作的手段,即:业主首先委托一家有相当实力的国际工程公司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承包;其次,把项目分成两个阶段来进行,第一阶段叫做定义阶段,第二阶段叫做执行阶段。在项目定义阶段,PMC 的任务是代表业主对项目的前期阶段进行管理,即对项目进行多方面的计划管理(Program Management),比如,有效地完成项目前期(FEL)阶段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获得项目融资;对技术来源方进行管理,对各装置间的技术进行整合;对参与项目的众多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管理(尤其是界面协调和管理),确保各工程承包之间的一致性和互动性。在执行阶段由总承包商负责执行详细设计、采购和建设工作,PMC在此阶段里,代表业主负责全部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理作用,直到项目完成。在两个阶段中,PMC都及时向业主报告工作,业主则派出少量人员对PMC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力求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内的总成本最低。 PMC可分为三种类型: ①代表业主管理项目,同时还承担一些界外及公用设施的EPC工作。这种方式对PMC来说,风险高,而相应的利润、回报也较高。 ②代表业主管理项目,同时完成项目定义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基础工程设计、±10%的费用估算、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和主要设备供应商等。 ③作为业主管理队伍的延伸,负责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担任何EPC工作,这种方式的风险和回报都比较小。PMC的合同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PMC合同结构框图 鲁姆斯(ABB LUMMUS)认为,PMC方式与EPC方式的主要区别如表1。 表1 PMC方式与EPC方式的主要区别

架子队管理实施细则(定稿版)

沪昆客专湖南段CKTJ-4标 架子队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沪昆客专湖南段CKTJ-4标项目经理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3) 第三章规章制度. (4) 第四章架子队的组建. (7) 第五章架子队的日常管理. (14) 第六章检查考核. (19) 第七章附则.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道部《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 建设〔2008〕45 号)、《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 号)精神,并结合《施工总价承包合同书》、《沪昆客专湖南段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规定,为确保实现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速度与效益并举”的目标,进一步规范沪昆客专建设项目施工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沪昆客专湖南段CKTJ-4标项目经理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架子队是指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以分部或分部聘用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现场施工管理与监控人员,以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分部的劳务人员和分部自行招用的零散劳务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的标准化作业队。 第三条架子队管理模式可采取混合型或劳务型两种,其中:技术含量高的作业应组建混合型架子队;劳动密集型的作业应组建劳务型架子队。劳务型架子队分为纯劳务型和劳务承包型两种。 第四条管好架子队要做到并做好四个“到位” 。基层“架子队”组织形式的建立,是一次组织形式、经营规模、人员素质、技术结构、思想观念、管理手段的深刻变革,可以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四个“到位”:全盘规划,目标到位;全员共识,思想到位;全员培训,责任到位;全力推进,落实到位。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的框架为建立劳务用工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各项条件组建架子队、加强工班建设、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从九大员管理、劳务队伍管 理、对劳务工日常管理、各种台帐管理等方面进行日常 劳务管理、劳务考核 第六条各分部要按照沪昆客专湖南公司和CKTJ-4标项目经理部架

中铁四局昌九项目部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主要做法

中铁四局昌九项目部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主要 做法 推行架子队治理模式要紧做法 四局昌九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下设11个所属单位,其中9个生产单位(一至七项目队,两个制梁场);现有职员2921人,其中劳务人员22 82名,占职员总数的78%。所承建的CJQ-1标段正线长度约56km,占全线二分之一。施工内容有三电迁改、站前工程(不含轨道)、站场建筑及附属、ZDZ标段351孔箱梁制架。要紧工程量有2座隧道、3座车站改造、152座涵洞、34座特大桥(大桥)和330万立方米土石方。其中箱梁运架807孔(含重点标351孔),T梁运架116孔。工程造价16.88亿元。合同工期28个月。为又好又快的建成昌九城际铁路,如期兑现合同承诺,今年以来,该经理部按照铁道部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实行架子队治理模式和昌九线被列入首批试点单位的形势要求,将探究新的用工模式作为劳务治理的重头戏,确定了年内全管段架子队建设必须取得实质性进展,两个梁场7月20日先期达标,四至七队7月底各有3个架子队跟进达标,9月底各队架子队全部达标的具体目标,并以实现“三好”为切入点,主动推进架子队建设,使劳务队伍治理处于有序可控状态,有力助推了工程建设。目前,全管段施工生产进入高潮时期,线下工程完成70%,关键性桥涵工程差不多满足工期要求。截止10月25日,累计完成投资7.263亿元,占投资总额的43%。他们的要紧做法是: 一、坚持严格把关,建好架子队。具体操作中,着力把好四关:一是把好准入关。架子队组建之初,经理部认真执行协作队伍准入制度,严格资质资信审查,确定有较高资质等级和信誉的劳务公司作为入围对象,按照程序认真组织招标,优先考虑集团公司公布的《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上的劳务队伍,对不在集团公司合格名录之列的劳务队伍,坚持集体研究决定,较快的落实了劳务队伍,保证了作业人员快速进场。二是把好录用关。坚持考核业绩、注重实力,采取先试用后录用的方法,对所有进场的劳务队伍进行一段时刻的实作考核,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及时清退,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依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其中:专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项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发包人,是指公司。本办法所称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施工企 业。 本办法所称分包人,是指从承包人处分包专项工程的专业施工企业。 本办法所称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了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遵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交公 路发〔 2 011 〕6 85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 《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2011 年 第 11 号令),鄂交法〔2005〕330 号文《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分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湖北省交通厅、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鄂交基〔2005〕377 号文《关于严禁交通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通知》以及遴选文件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分包原则 第三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经公司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第四条 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 第三章 专业分包 第五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有专业分包计划, 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架子队管理办法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架子队管理办 法

第二章架子队设置 第五条架子队设置原则 2、固定建制与临时性建制相结合,人员弹性编制、动态化管理的原则; 3、施工管理、技术、监督等主要组成人员立足企业自培配备的原则; 4、技术员、安全员跟班作业的原则。 第六条架子队组织关系:架子队是标准化作业层,隶属于各工区,受各工区直接管辖、监控,架子队应服从各工区的直接管理。 第七条架子队组织机构说明: 1、试验员由工地试验室直管,直接对工地试验室负责。材料员由项目工区直管,直接对项目工区负责。但架子队长对其在任职期间有考核及建议任免的权利。 2、体现架子队领导现场跟班作业的原则,队长、副队长跟班作业,副队长配置人数要满足现场跟班作业的需要。队长、副队长跟班作业后,取消领工员岗位,由跟班队长、副队长代行职责。 3、为满足架子队政治生活需求,发挥保垒、服务和模范作用,架子队可设置政治指导员,组织党内活动。政治指导员由队长或副队长兼任,不占架子队主要岗位人员定员。

第三章架子队主要岗位人员配置 第八条架子队主要岗位人员兼职 为了体现高效管理及节省人力资源,架子队主要岗位人员中的下列人员可实行兼职: 1、工区副经理可兼职专职队长;符合党小组组长任职条件的专职队长或副队长由党支部委派,兼职党小组组长;试验员可由工地试验室或试验组人员兼职,但必须保证工地试验室或试验组的正常运转,否则应增派试验员;材料员可由项目工区材料管理人员兼职,但必须保证项目工区物资部的正常运转,否则应增派材料员;技术员和质检员可互相兼职。其它架子队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兼职。 2、兼职人员必须满足所兼岗位的任职条件,否则不允许兼职。 3、工班长由公司员工担任,也可由经项目工区审定的具有丰富操作经验的劳务工担任,不得直接使用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承包企业的管理人员。除工班长外,其它架子队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公司员工。 第九条架子队数量设置及主要岗位人员配置 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及架子队设置原则,各工区施工前期的架子队组建数量及人员配置要随着工程进展,人员(架子队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弹性编制、动态调整,并充分利用兼职,做到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一、DBB模式 即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模式,这是最传统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https://www.360docs.net/doc/475457762.html,。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及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多采用这种模式。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该模式的优点是通用性强,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监理方,各方均熟悉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缺点是工程项目要经过规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之后才移交给业主,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用较高,前期投入大;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索赔。 举例:一个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鲁布革水电站工程实行的就是这种模式。 二、DBM模式 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BuildMethod),就是在项目原则确定后,业主只选定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唯一的实体负责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设计─建造承包商不但对设计阶段的成本负责,而

且可用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选择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专业人员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设计和施工等。在这种方式下,业主首先选择一家专业咨询机构代替业主研究、拟定拟建项目的基本要求,授权一个具有足够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作为业主代表,与设计─建造承包商联系。 三、CM模式 即建设-管理(Construction-Management)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方式,就是在采用快速路径法进行施工时,从开始阶段就雇用具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参与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来,以便为设计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这种模式改变了过去那种设计完成后才进行招标的传统模式,采取分阶段发包,由业主、CM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一个联合小组,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单位负责工程的监督、协调及管理工作,在施工阶段定期与承包商会晤,对成本、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并预测和监控成本和进度的变化。CM模式,于20世纪60年代发源于美国,进入80年代以来,在国外广泛流行,它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 四、BOT模式 即建造-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 模式是上世纪80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

中铁四局昌九项目部推行架子队管理模式主要做法

中铁四局昌九项目部推行架 子队管理模式主要做法 推行架子队治理模式要紧做法 四局昌九城际铁路项目经理部下设11个所属单位,其中9个生产单位(一至七项目队,两个制梁场);现有职员2921人,其中劳务人员2282名,占职员总数的78%。所承建的CJQ-1标段正线长度约56km,占全线二分之一。施工内容有三电迁改、站前工程(不含轨道)、站场建筑及附属、ZDZ标段351孔箱梁制架。要紧工程量有2座隧道、3座车站改造、152座涵洞、34座特大桥(大桥)和330万立方米土石方。其中箱梁运架807孔(含重点标351孔),T梁运架116孔。工程造价16.88亿元。合同工期28个月。为又好又快的建成昌九城际铁路,如期兑现合同承诺,今年以来,该经理部依照铁道部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实行架子队治理模式和昌九线被列入首批试点单位的形势要求,将探究新的用工模式作为劳务治理的重头戏,确定了年内全管段架子队建设必须取得实质性进展,两个梁场7月20日先期达标,四至七队7月底各有3个架子队跟进达标,9月底各队架子队全部达标的具体目标,并以实现“三好”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架子队建设,使劳务队伍治理处于有序可控状态,有力助推了工程建设。目前,全管段施工生产进入高潮时期,

线下工程完成70%,关键性桥涵工程差不多满足工期要求。截止10月25日,累计完成投资7.263亿元,占投资总额的43%。他们的要紧做法是: 一、坚持严格把关,建好架子队。具体操作中,着力把好四关:一是把好准入关。架子队组建之初,经理部认真执行协作队伍准入制度,严格资质资信审查,确定有较高资质等级和信誉的劳务公司作为入围对象,按照程序认真组织招标,优先考虑集团公司公布的《合格外部劳务队伍名录》上的劳务队伍,对不在集团公司合格名录之列的劳务队伍,坚持集体研究决定,较快的落实了劳务队伍,保证了作业人员快速进场。二是把好录用关。坚持考核业绩、注重实力,采取先试用后录用的方法,对所有进场的劳务队伍进行一段时刻的实作考核,合格者录用,不合格者及时清退,确保了协作队伍的差不多素养。三是把好合同签订关。认真做好合同评审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统一草签劳务合同,严格劳务协议签订程序,做到先签合同后施工,并认真核对留用作业队伍人数,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形的复查,做到了拾遗补漏。目前,各单位均与外部劳务队伍签订了劳务合同,与劳务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杜绝了合同纠纷。四是把好组建关。按照铁道部建设司有关指导意见,经理部分步进行了架子队组建工作,在两个梁场先行试点后,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全面推广试点单位体会,做到了以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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