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外包、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施工

(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施工(外包)管理,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在外包管理中的职责,提高公司项目的交付能力、施工质量及项目管理的精确化水平,加强施工管理与工期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现场管理部门现场管理细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部门针对每个项目指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该负责人每天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施工日志、施工照片及关键影像保存,对于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现场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由现场管理部门开会决定,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二条对于隐蔽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时进行旁站,并拍摄施工前中后照片,影像资料单独储存备查。

第三条现场管理部门应于开工前审核施工(外包)单位的措施方案及要求,经现场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通知施工(外包)单位入场。

第四条施工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应由现场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内控部等公司相关部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在检查中如发现与施工计划不符或工期严重滞后的情况,在查明原因后出具《工作联系通知单》,施工(外包)单位负责人于3天内对工作联系单中的内容予以回复,并提供保证进度的可行性措施和方案进行整改,如施工(外包)单位没有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整改,现场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外包)单位出具罚款单,罚款金额将按《施工(外包)单位罚款标准》规定执行。且施工(外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计划保质保量且按工程节点准时完工。

第三章施工(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外包)单位服从公司现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现场管理部门对公司施工(外包)单位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公司各部门可以通过现场管理部门对施工(外包)单位进行管理、服务、指导、检查等工作。

第二条现场管理部门必须要与施工(外包)单位签订所承担工程内容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内容、工程单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公司各部门应团结协作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完成。

第三条施工(外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提供在场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台账,现场管理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要对照台账仔细审阅工人身份证、上岗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现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

种需提前至现场管理部门备案,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雇佣童工、残疾人、等国家法律不允许使用的工种。

第四条担负我公司施工任务的施工(外包)单位,必须具有完备的入场手续,除劳务合同外,还需在我公司现场管理部门签订《************有限公司施工安全管理(附件1)》《安全责任保证书》,并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一切义务,服从现场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劳动力充足以适应生产需要。现场管理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时将对施工(外包)单位核查用工情况并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进行抽查,保证如实反映施工(外包)单位劳务用工人数和安全生产意识情况,对未能满足国家法规及合同要求的,予以相应处罚。

第五条各施工人员必须提高文明施工意识,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必须无条件地按照现场管理部门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清理场地。

第六条施工中,如遇未按要求施工,或随意更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一经发现现场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施工(外包)单位停止施工并作处罚,返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外包)单位自行承担。

第七条施工(外包)单位应在施工入场前对项目进行工期及劳动力的合理计划,提交劳动力投入表及工期倒排表,保证工

期按时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工的,可用文字形式上报现场管理部门,由现场管理部门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第八条施工(外包)单位对施工作业人员建立花名册,并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每一位劳务工人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账中。施工(外包)单位每月月底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现场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外包)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第四章施工(外包)单位的退出机制

第一条经过公司年终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列入不合格施工数据库,终止其不少于1年的施工合作。

第二条如发现因施工原因造成重大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偷盗公司财务资产等情况者,直接列入不合格施工(外包)单位数据库,1月内要求主动退场,至少一年内不得承接我公司的业务。

第五章施工质量的确认

第一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标准进行实施,同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供各种施工过程文档。如开工报告、验收证明、完工报告、竣工图纸、工作量统计表。

第二条要求各施工队伍每日必须拍照片,以便公司及时了

解施工质量。

第三条具体施工质量参照园林公司施工质量要求标准。

第六章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第一条当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外包)单位提出,现场管理部门发起,联系内控部对工程进行初验,根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对施工(外包)单位工程进行评价,初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养护期并开始计算养护期。当工程养护期满后,由施工(外包)单位提出,现场管理部门发起,联系内控部对竣工工程进行移交验收。由工程部或养护外包单位对现场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园林绿化养护接收管理办法》直接移交至工程部或养护外包单位。

第二条施工(外包)单位应于验收前3日向现场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竣工移交申请书、工程量确认单、工程竣工验收单、全套施工过程资料及工程竣工图纸。

第七章施工(外包)单位的考评

第一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内容完整、施工工期、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材料的应用等。

第二条现场管理部门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应组织公司相应部门对各施工(外包)单位的工作成果进行考评并做好统计和汇总。

第三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施工队伍。综合评分在80以上的评定为优良,综合评分在70-79分的评为合格施工队伍,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

附件:

1.工程竣工移交验收单

2.工程质量考评表

3.工程初验单

4.工作联系单

5.处罚通知单

6.施工(外包)单位罚款标准

附件1

工程竣工移交验收单

附件2

工程质量考评表

附件3

工程初验单

附件4

工作联系单工程名称:

主送:

附件5

备注:处罚通知单一式两份,现场管理部门和施工(外包)单位各执一份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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