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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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办事指南

惠州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劳动标准》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GB/T 16180—2006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GB/T 16180 —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为使劳动能力鉴定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工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技术鉴定,在总结分析10余年工伤评残实践经验基础上,对GB/T 16180 —1996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与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法规制度相配套,将原标准更名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并对以下技术原则作了调整: ——增加了总则中4. 1. 3医疗依赖的分级判定; ——取消了总则中关于工伤、职业病证明的规定; ——取消了总则中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 ——伤残类别增加了十二指肠的损伤,同时取消了单列的耳廓缺损; ——智能减退改为智能损伤,增加记忆商(MQ)判定指标; ——取消了利手与非利手的表述; ——增加了低氧血症的判断标准; ——增加了活动性肺结核诊断要点的判定; ——增加了大血管的界定; ——增加了瘢痕诊断的界定; ——增加了贫血诊断标准与分级; ——修订了6. 4. 1肝功能损害的判定与分级; ——修订了6. 5. 4中毒性肾病和6. 5. 5肾功能不全的判定指标; ——取消了辅助器具如安装假肢的表述; ——修订了人格改变的判定基准指标; ——全身瘢痕的最低下限由≤30%修改为<5%,但≥1%; ——对附录A判定基准补充的A. 1智能损伤表述内容作了调整; ——取消了判定基准补充的A. 3人格障碍与人格改变的表述,同时增加了“与工伤、职业病相关的精神障碍的认定”的表述; ——伤残条目由470条调整为572条;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的表述改为“于国家工伤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满……”,达到与相关法规相衔接,以便于判断与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归口。

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本着依法、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进行受理。由于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性、技术性较强,需要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现将有关事项提前告知您,请认真阅读,了解并同意后签字确认。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自愿的民事行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依法受理鉴定申请,请被鉴定人和用人单位积极配合,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应全面、真实,因提供的资料不客观真实而影响鉴定结论的,风险和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人按程序一经办理受理手续,所提交的复印资料由鉴定中心建立档案存档,不予退还。 三、工伤鉴定伤情范围以工伤认定书确认的伤残部位为依据;病退休(职)鉴定等以单位盖章填写的伤情范围为准;委托鉴定以委托方确认的伤情范围为准。超出确认范围的伤情不予鉴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是对被鉴定人伤情的现有状况依据相关鉴定标准进行判定,以前伤情及相关资料仅供参考,各项鉴定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或《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两项标准进行评定。 五、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由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根据鉴定标准通过现场鉴定提出鉴定意见,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做出鉴定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无权定级。 六、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或者鉴定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鉴定当事双方可申请利害关系人回避。 七、工伤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结论可能是一级到十级中的任何一级,也可能是未达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结论可能是完全护理依

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B. I分级系列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

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

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现如今,无论申请办理什么样的事情,此时肯定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的,在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也不例外。但实践中,具体申请的事项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那到底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律伴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 4、《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6、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如何鉴定劳动能力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用人单位申请程序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用人单位申请程序 文档简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职工病情稳定时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案例】:吴小姐是某家贸易公司的部门经理,在一次工作中下属不从其管理,遭到下属的暴力伤害。已经由劳动保障部门认(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律师事务所https://www.360docs.net/doc/476982541.html,/)定为工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打算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不知该如何申请。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更多交流尽在HR 法务沙龙QQ 群:173265467)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伤职工病情稳定时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某贸易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吴小姐病情稳定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包括有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疗机构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的诊断证明、病历、CT片等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点评】: 用人单位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中,若认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或参加残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更多咨询拨打,400-008-5151)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 一、受理 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 申请人如实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鉴定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或病历摘要),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 (2)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提交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和工伤职工选定的工伤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及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及检查报告等资料。 (3)因患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提供市卫生局批准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书,以及职工工伤认定表、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因工负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人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评残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个人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报。 (4)因精神病劳动鉴定 提供精神病专科医院即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安康医院就诊的除了提供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病历或病历摘要。在各区(县)精神病医院住院的职工除有住院病历及详细治疗记录外,还应提供上述其中一家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在《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上监护人签字确认。 如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资料。申请人应在接到书面告知书30日内补正全部资料,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时限内。 二、现场鉴定 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意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示范文本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 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 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 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设区 的市一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按照《条例》规定 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其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 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 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职工发生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外,以下情况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超过一定时限的、旧伤复发的、工亡职工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抚恤待遇的、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的等。 五、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说明 (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系统治疗。 (2)植物状态是昏迷后遗留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智能活动丧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理解他人语言。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刺激可有屈曲逃避反应。 ④觉醒时睁眼,眼球无目的地游动。 ⑤主动饮食能力丧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坦,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3)去皮层状态是双侧大脑广泛损害造成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睁眼昏迷,保持觉醒与睡眠的周期节律,觉醒时睁眼凝视或双目无目的地游动,其实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一无所知。 ②缺乏有目的运动,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刺激的逃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③去皮层强直,即前臂屈曲、内收,下肢直伸、四肢腱反射亢进。

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7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呢?或许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其实不仅是专门机构根据这个鉴定工伤,我们劳动者自己也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对自己属于哪级工伤作出一个大概的认定。本文由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欢迎您的阅读!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180-2014 代替GB/T 16180-2006 2014--09--03发布 2016-01--01实施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1 一级 5.2 二级 5.3 三级 5.4 四级 5.5 五级 5.6 六级

5.7 七级 5.8 八级 5.9 九级 5.10 十级 附录A 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附录C(规范性附录)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表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与GB/T16180—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总则中的分级原则写入相应等级标准头条; ———对总则中4.1.4护理依赖的分级进一步予以明确; ———删除总则4.1.5心理障碍的描述; ———将附录中有明确定义的内容直接写进标准条款; ———在具体条款中取消年龄和是否生育的表述; ———附录B中增加手、足功能缺损评估参考图表; ———附录A中增加视力减弱补偿率的使用说明; ———对附录中外伤性椎间盘突出症的诊断要求做了调整; ———完善了对癫痫和智能障碍的综合评判要求; ———归并胸、腹腔脏器损伤部分条款; ———增加系统治疗的界定; ———增加四肢长管状骨的界定; ———增加了脊椎骨折的分型界定;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3007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设区的市一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其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8106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职工发生事故,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时,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①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②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因工伤残的),或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职业病的); ③其他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 现代安全管理实务 (2)地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地方劳动保障行

2017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赔偿

2017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赔偿 我们都知道发生工伤之后需要对员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其实不仅是专门机构根据这个鉴定工伤,我们劳动者自己也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对自己属于哪级工伤作出一个大概的认定,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17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及赔偿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说明 (1)引起肢体瘫痪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系统治疗。 (2)植物状态是昏迷后遗留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智能活动丧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理解他人语言。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刺激可有屈曲逃避反应。 ④觉醒时睁眼,眼球无目的地游动。 ⑤主动饮食能力丧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坦,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3)去皮层状态是双侧大脑广泛损害造成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睁眼昏迷,保持觉醒与睡眠的周期节律,觉醒时睁眼凝视或双目无目的地游动,其实对自身及周围环境一无所知。 ②缺乏有目的运动,但可有咀嚼、吞咽动作和对刺激的逃避动作,常可引出双侧病理反射。 ③去皮层强直,即前臂屈曲、内收,下肢直伸、四肢腱反射亢进。 ④植物神经障碍,可因身体内外不同原因的刺激而诱发瞳孔散大、大汗和呼吸、脉搏的改变。 (4)失语是一种病灶性皮层功能障碍,是在没有精神障碍、感觉缺失和肌肉瘫痪的条件下,患者失去用言语或文字去理解和思维表达能力,前者为感觉性失语,后者为运动性失语,二者兼而有之则为混合性失语。

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材料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1、《东营市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2、《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发生工伤后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6、申请复查鉴定的还应提供初次鉴定结论复印件。 (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限确认 1、《东营市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限确认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2、《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发生工伤后的门诊病历、近期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三)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1、《东营市配置辅助器具申请确认表》(附件3)一式一份; 2、《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发生工伤后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1、《东营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报表》(附件4)一式一份; 2、《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发生工伤后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5、革命伤残军人申请旧伤复发确认的,还应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复印件及评残呈批报告表等有效复印件。 (五)疾病与工伤(职业病)因果关系的鉴定 1、《东营市疾病与工伤(职业病)因果关系鉴定申报表》(附件5)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建议鉴定证明》或《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2-12-18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 B. 1分级系列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监控录像系统安装需求 一、需求概述 监控录像系统项目包括楼内监控和楼外监控,二者合二为一,应具备统一、完整、先进、高科技、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特点。为了满足监控录像工程的要求,结合监控录像工程的情况及智能安防的要求,整个安防系统应该具有数字化、网络化、系统集成化和可扩展性。系统要可通过计算机联网,利于远距离传输和控制,并保持良好的兼容性,可升级。整个系统应保证能够长时间连续不间断运行,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天候的实时监视和记录。同时系统维修必须及时方便。监控录像场景需包括院内、楼内一层大厅、二层楼道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待室,其中接待室应具备录音装置。 录像系统应具有图像和声音的存储功能、系统自检功能和监听功能,具有24小时录像功能,将所有的录像资料保存在硬盘上。录像保存时间大于12天※24小时。 二、有关规定及标准

该系统工程应符合政府部门的下列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394-2002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2001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 16572-1996 《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B 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中心现场及有关要求; 其他与工程有关的国家标准、法规、文件等。 三、所需设备: 该监控系统是以安全防范和内部管理为主要目的,防范不法分子非法入侵并对重点部位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记录。根据监控录像工程的情况,需要在楼道、大厅、院内、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装摄像机。 1、图像信号采集部分: 院内安装一台室外球形带云台摄像机监控医院大院。 院内会客间安装2台室内半球摄像机。 一层大厅及楼道3台室内半球摄像机。 二层楼道及走廊安装4台室内半球摄像机。并安装两路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规定与鉴定流程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规定与鉴定流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一年。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 根据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参见本法第17条)。 2、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或者前款规定提起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为1个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一年,超过这个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不过,本法中还特别规定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规定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并未马上发生,而是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与事故发生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则应当以工伤事

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的时间为标准。 不过,如果工伤劳动者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也只是不再适用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并不能据此剥夺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如果单位不作出赔偿的话,劳动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最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2020年最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它要求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地做出鉴定,这关系到我国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优惠政策。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劳动能力鉴定的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属于工伤者必须持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证明,职业病必须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才有效。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二)鉴定时限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这些问题会在下文一一的告诉大家。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 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这些问题会在下文一一的告诉大家。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职工

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发生工伤; 2、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 3、存在残疾; 4、影响劳动能力。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 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019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019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又可以叫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对工伤事故当中的受伤职工进行伤残程度的一种确认。其中,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下面,小编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707 }imal/L(8 mg/dL)。 注:PO2中的2是下角

▲b)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18)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 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范围包括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或因疾病或非因工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劳动能力鉴定也可以叫做劳动鉴定。下文是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它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范围: (一)工伤与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 (三)因伤病申请提前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 (四)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五)旧伤复发的确认; (六)医疗终结后仍需治疗的确认; (七)辅助器具安装、维修、更换的确认; (八)其它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条各级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应建立工作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以科学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地级以上市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地级以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 员会可委托县(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本县(区)内的劳动能力 鉴定(确认)工作。 第六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专家库的专家从工伤诊断或协议医院中选取担任,专家需具备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并保证有一定的数量和专业类别。 第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指定医院或医疗鉴定小组的鉴定诊断和有关证明材料,对被鉴定人劳动能力状况等作出鉴定(确认)。 第三章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程序 第八条申请 (一)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30天内,书面向本统筹地区市劳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县(区)劳动能力鉴定经办 机构,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的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市劳 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其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同意,申请时 限可以适当延长。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或确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职工须提供工伤认定书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诊疗病历; 5、诊断证明书; 6、检查结果; 7、与疾病相关的X光片、CT及MR片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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