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砖供货合同书

加气砖供货合同书

篇一:加气砖供货合同书

合同编号:

加气混凝土供货合同书

需方单位: 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茂名名富广场商品房建设项目所需加气混凝土砌块订购事宜,兹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期限。

1、

2、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价为两种计价结算方式:①现金200 元/ M3计,大写:贰佰元 /每立方米。(单价中已包含运输费、卸货及码堆摆放整齐费、养路费、过桥费、卫生费等,)②月结 210 元/ M3计,大写:贰佰壹拾元 /每立方米。(单价中已包含运输费、卸货及码堆摆放整齐费、养路费、过桥费、卫生费等,);此单价可随市场指导价调整,不论提价或降价乙方调整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5天通知甲方确认。

3、供货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结算期限:双方每月 30日进行当月供货结算、对单。甲方次月 15日前须支付本次结算货款。

2、结算方式甲方自行选择决定,乙方不得有异。

3、付款方式:转帐或现金或支票。

4、乙方收款时需提供公司出具的委托收款证明、委托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有公司财

务专用公章的收据或有效发票。

第三条交货规定、产品数量的确认

1、自提□;送货建设项目部

2、乙方送到甲方的货物, 由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进行码堆摆放整齐,甲方现场清点数量(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执行,如出现裂砖、断砖比例大于3%、不合格相关规范行为则一律拒收,并视为乙方无法按时配送),甲方指定签收人以上人员签收,数量确认后在乙方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名确认。

第四条质量保证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满足强度要求,同时按GB/T11968-XX标准要求。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GB/T11968-XX标准,强度达国家标准,如送检不合格引起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供方需保证所供产品均达到国家标准,并提供如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客户送检所需试压块

4、产品应用说明

5、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第五条供货规定

甲方先与乙方沟通后,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接到订单当天内确认并答复甲方,乙方确认后应按通知要求按时供货。具体每批数量、规格按甲方要求供货。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车运输费及装卸费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车辆进入施工区慢行,如有损坏物品照价赔偿,乙方在施工区也要注意安全,如有安全事故自负。

第八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到甲方工地落地现场实际点收合格数量为准。

第九条特别约定条款:如厂家没有提价,但经销商提价,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将未付款项不作支付并终止合同处理。

第十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禁止任何腐败行为。如果承包人违反廉

政建设有关规定,采用不正当手段,贿赂或变相贿赂了甲方工作人员,以求获得或已获得不当利益的,则甲方除保留追究其工作人员责任外,因乙方上述行为造成

甲方损失或工程损害的,甲方有权按解除合同,乙方应予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将乙方记录入黑名单,永不聘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违约方应承担有关诉讼费、律师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叄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六条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合法生效。

甲方:建设项目部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以下空白

篇二:加气砖购销合同

加气混凝土砌块购销合同

需方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光城项目部(简称甲方)供应单位:深圳市欧亚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材料运至交货地点的价格。本价格涨幅10%以内不

作调整,涨幅超过10%适时调整,遇跌照跌)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符合国标GB/T11968-XX《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要求;按照A5,B07及大亚湾区节能要求执行。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交货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龙光城南四期二标段项目工程内甲方指定地

点。

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地点,由供方负责承担运输、装卸、

堆码的相关费用。

四、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与付款方法: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供方运入材料凭送货单按实际送货

金额进行结算,于主体砌体完成后付已送货金额的70%,竣工验收完成后甲方付至已送货金额的85%,余款竣工验收完成六个月内付清。

2、付款方式采用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票须写明收款单位全称:深圳市欧

亚建材有限公司,转账须转入深圳市欧亚建材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深圳市欧亚建材有限公司

帐号:11009710084901,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公明支行。

五、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

2、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时提供甲方通知的需用量,如未及时提供,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结算时扣除。

4、在确认质量未达要求后,供方无条件退货,费用自理。因质量问题给供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自已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

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

视作不能交货。

3、供方如不能正常供货,视为供货方违约。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可向大亚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工程加气混凝土砌块需方可安排多家供货商供货。

2、货到工地卸货时,供方卸货工人人身安全由供方负责。

3、本供货合同价格为不含税价,如甲方需开发票,税点按实际开票金额的

5%计,由乙方代收税金,负责开据发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章):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光城工程项目部单位名称(章):深圳市欧亚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振元法定代表人:欧国金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三:加气砖供货合同

加气砖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各方:

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加气砖产品均用于甲方承建的元通

纺织城项目。二、工程名称:中国中部(元通)纺织服装品牌中心建设项目三、工程地点:郑上路西四环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甲方根据本合

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

制作、供应、运输(含保险费)、装卸车费、税金、货到工地负责堆

放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退

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进场材料如需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时,

费用由 (甲方)负责,送检材料样品由乙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初

检和复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料,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质量标准:

1、产品外观:全部完整无损、无气泡、尺寸统一、全新;

2、产品技术和性能指标:所有供应材料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

具备相应之功能,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的产品规范及行业质量、技术

标准。

六、供货

1、根据甲方项目的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以书面(专人电话、电子

邮件等)形式通知乙方具体供货数量和日期;若涉及补货,甲方仍应

以上述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生产。

2、甲方可要求乙方分批供货。

3、正常情况下甲方应给予乙方 1 天的备货期;

4、紧急情况下的供货要求:乙方应采取一切办法尽可能按甲方要求

及时供货。

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出现产品数量不符时,即时电话告知乙方代理

人到场核对。如确为乙方供货数量不符时,由乙方负责补货或按实际

数量签收。

七、货物运输

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运输及装卸

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

1、乙方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通知甲方后,由甲方、乙方及监

理三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在货物清单上共

同签字,货物清单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应随车备有材料相关资料,以

备监理甲方验收并存档资料,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在验收

过程中出现质量观感等问题,乙方要立即退场,如甲方在正常使用过

程中,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

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

权拒收货物;

3、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单证和资料,

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4、乙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甲方到货时间。

5、验收即视为交付;甲方验收前,货物保管由乙方负责,货物丢失、毁损等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丢

失、毁损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九、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2.付款节点: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大合同拨款节点进行支付材料款。

十、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地点供货,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按

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交货达5日的,

除按前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赔

偿由于逾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送货的产品由于装卸、运输造成的产品破损,

乙方应负责在

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及时补足合格产品数量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观感不符合合同规定标

准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也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要求乙方在

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及时负责调换;同时还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甲方

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一、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负

责施工过程中正常的材料检验;

2、产品质保期内除使用不当原因外,如发生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的

产品,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在

损失发生一个月内乙方向受损方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可视

不可抗力发生的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14天内,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的证

明文件给对方。

上述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罢工等社

会动荡。

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三、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明确项目专项责任人并留下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

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供货,如乙方书面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书面及时通知甲方,如未书面通知甲方的,对甲方而言,视为未

变更,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投递邮件或以其它方式通知后,即为已经履行完毕通知义务。如乙方未能收到,

由乙方承担最终的法

律风险。

十三、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

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加气砖购销合同

加气砖购销合同

甲(需)方:

乙(供)方:

因工程需要,需方委托供方供应加气块砖一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制定以下条款,供需双方共同执行。

一、供货方式与运作

1. 需方委托供方供应实心水泥砖、加气块砖到工地,

供方必须保证需方施工需要(最低达到250m3/天供应量),当产量不足时,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需方同意供方组织另外厂家产品供应以必须保障需方正常施工。

2. 供方若达不到需方供货要求,则按单价下调5%计算。

3. 需方收货人为电话号码为该收货人为项目部授权人,代表项目部对货品进行确认。

4. 供货计划需由需方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

二、单价与结算:

1. 加气块砖单价为元/m3,实心水泥砖/块(按样品规格是238**)。

2. 如市场价格变化,供方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且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3. 付款方式:预付十五天期票方式付款,供方可选择继续供货或暂停供货,有权同时选择第三家供货。

三、其他事项

1. 执行本合同时若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至货款结清时自然失效。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单方变

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 需方如在验收时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

由供方退回材料,不能在施工使用。如已把材料砌到墙体上,后果由需方自行负责。当作已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付款给供方。

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需)方:乙(供)方:广州市誉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日月

篇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供货合同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供货合同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由于越美国际轻纺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便及时确定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须保证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同时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XX国家标准,容重严格控制在≤3。

第四条运输、包装、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员指定的位置卸货。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送检测中心检验和验收,

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按批以木板托盘进行打包包装,合理损耗不超过%(即每百块内废块、断块数量不超过块)。

5、到现场的材料数量必须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发现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货到现场有破损的加气块(不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在收货时扣除。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项目物资部李灵生、王利、张英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月底对账时,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乙方结算时,须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

结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气块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应加气块料款的80%,如此类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结束供货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应到现场的墙材,其规格、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应的加气块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加气块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墙材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货银两讫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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