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大学生文体竞赛课程免考与加分申请表

xx大学大学生文体竞赛课程免考与加分申请表

xx大学大学生文体竞赛课程免考与加分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四份(学生、教师、学院、教务处)。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免修免考代修申请表

学习中心:高校: 说明: ①请仔细阅读学生手册关于免修、免考、代修的说明,符合条件者可填写此表申请,部分高校无需提交纸介申请材 料,请留意每学期发布的办理通知; ②学习中心初审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代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平台申请并想此表连同附件邮寄奥鹏; ③学生须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或证书原件),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学籍; ④此表一式四份,经网络学院审批后,由网络学院、奥鹏中心、学习中心、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学习中心:高校: 说明: ⑤请仔细阅读学生手册关于免修、免考、代修的说明,符合条件者可填写此表申请,部分高校无需提交纸介申请材 料,请留意每学期发布的办理通知; ⑥学习中心初审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代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平台申请并想此表连同附件邮寄奥鹏; ⑦学生须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或证书原件),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学籍; 此表一式四份,经网络学院审批后,由网络学院、奥鹏中心、学习中心、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学习中心:高校: 说明: ⑧请仔细阅读学生手册关于免修、免考、代修的说明,符合条件者可填写此表申请,部分高校无需提交纸介申请材 料,请留意每学期发布的办理通知; ⑨学习中心初审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代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平台申请并想此表连同附件邮寄奥鹏; ⑩学生须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或证书原件),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学籍; 此表一式四份,经网络学院审批后,由网络学院、奥鹏中心、学习中心、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学习中心:高校: 说明: ?请仔细阅读学生手册关于免修、免考、代修的说明,符合条件者可填写此表申请,部分高校无需提交纸介申请材料,请留意每学期发布的办理通知; ?学习中心初审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代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平台申请并想此表连同附件邮寄奥鹏; ?学生须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或证书原件),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学籍; 此表一式四份,经网络学院审批后,由网络学院、奥鹏中心、学习中心、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申请表

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申请表 (20 ~ 20 学年第学期) 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学院年级、专业 上学期各科成绩平均绩点说明:成绩单需附在申请表后。课程名称 课程序号课程类别课程性质 申请 理由 学生所 在学院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 任课教 师意见 任课教师签字:年月日 开课学 院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

申请课程免听的有关规定(摘自《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课程修读管理办法》): 第二节课程免修 第二十条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修: (一)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者; (二)对未修读的某一门课程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教学要求者。 第二十一条具备申请免修资格的学生于每学期第3周提出免修申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课程免修申请表》,同时提交本人自学笔记、作业、论文、设计等足以证明已经完成自学内容的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提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直接参加此门课程期末课程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1门免修课程。 第三节课程免听 第二十二条自学能力强或选课有冲突的学生,可申请免听。 第二十三条具备申请免听资格的学生于每学期第3周提出免听申请,填写《广西师范大学课程免听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任课教师同意报开课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取得课程免听资格或上课时间有冲突部分课程免听资格。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课程一般不超过1门。 申请免听课程的学生应当完成作业、实验,参加课程测验和期末课程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学生用)免修免考政策说明

本科段教育部统考及课程免修免考政策说明 一、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 (一)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或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学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除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除英语专业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级别证书(2006年1月1日之前颁发)者、2006年1月1日之前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且成绩在420分以上(含420分)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学生需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修免考的条件。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学生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大学英语(B)或大学英语(C)。学生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已具有英语类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网院统考科目。 8、已具有计算机类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网院统考科目。 (二)申请免修免考的程序 1、学生申请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前,必须先办理课程注册手续,否则,免修免考信息将不能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由学生填写《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网考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等级证书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上报时间:以班主任通知时间为准。 二、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 (一)免修免考的原则 1、作为免修免考替代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的课程; 2、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 3、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

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11年8月修订) 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 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 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 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

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 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 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成绩证明必须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内容。 3) 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修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修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 学院审核后,将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办理免修,不符合办理免修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5) 获准免修的课程,学生不需进行学习即可得到相应学分,不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仍需进行正常的学习、考试。 第二条免考 学生在学习某门课程前或学习过程中,对于该科目已提前达到了学院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不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而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即为免考。对于免考的课程,课程的状态栏内记“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免考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总评成绩。 1.免考申请条件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 ( 学年第学期) 姓名学号二级学院年级、班级、专业 原修读课程重 修 次 数现重修(补修)课程 重修(补修)安排 (跟修班级、上课时间、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 分 成 绩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 分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学分统计 1.同一门课程2次及2次以上重修或结业(毕业)后重修课程共计学分。2.原修读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重修共计学分。 申请原因重修(补修)方式:□跟班修读□自学+辅导 申请人签名:联系方式: 年月日 二级学院意见□课程名称不一致□课程代码不一致□课程学分不一致 (如出现请勾选)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研处 意见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二级学院,一份存教研处;2.此表只用于结业重修或特殊情况重修报名(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教研处所有);3.申请时间为课程开课学期的二至四周;4.选择“自学+辅导”方式者由所在二级学院指定教师指导;5.学分统计若出现以上情况之一或两者兼有时请填写;6.学生在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生课程重修(补修)申请表(补修样表) ( 2018-2019 学年第 1 学期) 姓名张三学号XXXXXXX二级学院商学院年级、班级、专业1708财务管理 原修读课程重 修 次 数现重修(补修)课程 重修(补修)安排 (跟修班级、上课时间、任课教师) 开课时间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 分 成 绩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 分 20 -20 - 中国近代史纲要1051061110041 2□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 补修 1801财管,1-12周周 三(5-6),李四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20 -20 - □在校重修 □结业(毕业)后重修□补修 学分统计 1.同一门课程2次及2次以上重修或结业(毕业)后重修课程共计学分。2.原修读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重修共计学分。 申请原因重修(补修)方式:□跟班修读□自学+辅导 转专业,需补修未修课程 申请人签名:张三联系方式:XXXXXX XX 年 XX 月 XX日 二级学院意见□课程名称不一致□课程代码不一致□课程学分不一致 (如出现请勾选) 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研处 意见签名:(公章)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一式三份,一份存二级学院,一份存教研处;2.此表只用于结业重修或特殊情况重修报名(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教研处所

长安大学本科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

学生 姓名 学号年级班级代码 院/系 名称专业名称课程编码学分原成绩课程编码课序 号学分任课 教师修读方式 院系审核意见: 拟重/补修原始课程情况 填表须知: 1.学生填写此表前应首先了解拟重(补)修课程是否为当前学期在开课程,或学校准备开设的重修班课程(详见具体相关通知),否则申请将不被受理; 2.该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生所在院系、学生本人及开课单位留存(申报多门课程的申请表可复印); 3.原则上学生选择参加的重(补)修课程须为面向其所在学院下一年级同专业开设的教学课堂,由学校统一增开的重(补)修课堂除外; 3.学生跨院选择重(补)修课程,需学生本人与课堂讲授老师联系,确定相关选课信息; 4.当前学期未增开重(补)修课堂的课程,学生持本表(审批后)前往渭水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完成网上选课环节。 教学秘秘书签字: 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教学分管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1)重修:学生修读课程结业考核未通过,下一个学年重新修读该门课程,并重新考试称为“重修”; (2)补修:因转学、转专业、年级异动或跨校交流培养等原因,未取得当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的学生,需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称为“补修”; (3)插班重(补)修:一般情况下,学生拟重修的课程需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相应课程的课堂进行插班重修; (4)自学重(补)修:重修课程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或考试成绩在5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不跟班听课,直接参加重(补)修课程的考核(事先需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5)组班重(补)修:学校根据当前学期需重(补)修学生成绩分布情况,针对需求人数较多的课程会酌情增开部分重(补修)课堂(详见具体相关通知); (6)课程考核方式:重修课程的考核仅组织一次结业考核机会,仍未通过的成绩不再组织补考,补修课程的考核形式同其他计划内课程。重(补)修课程考核原则上均不予申请缓考; (7)课程成绩记载:重修课程通过的成绩以"60分"或"及格"登记入册;补修课程的成绩等同其他计划内课程。 修读申请类型/理由长安大学本科生课程重(补)修申请表 制表:教务处 □课程考核未通过(重) □因违纪课程考核成绩无效(重) □因学籍异动需补修课程(补) 课程名称课程名称级拟重/补修课程本学期开设情况

电大学生考试和免修免考的规定

电大学生考试和免修免考的规定 一、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 1、电大成考生、普专生每一年有四次考试,即每年1月、7月正考,3月、9月补考。正考由班主任统一向教务处报名;补考由学生个人向班主任报名,并向班主任交纳考务费每一考次15元,班主任汇总后再向教务处报名。 2、正考不报名,补考不能报名。补考报名时间为每年2月10日至2月15日,8月10日至8月15日。 3、电大开放生每一年有两次考试,即每年1月、7月。考试由班主任统一向教务处报名。 4、开放生考试不及格,需参加重修重考。重修重考需学生个人向班主任报名,并向班主任交纳考务费每一考次30元,班主任汇总后再向教务处报名。 5、重修重考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7月,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月20日,9月1日至9月20日。 6、补考、重修重考的次数不限。 二、关于申请课程免考的有关规定 1、电大学生在进入电大学习前,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或者取得过电大单课合格成绩的,可以申请课程免考。取得过其他高校单课成绩的,不能申请课程免考。 2、申请免考的课程必须层次相同,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要求相同或高于现在的课程。 3、电大单课结业的课程8年有效,顶替数量没有限制;自学考试通过的课程6年有效,顶替数量不能超过总量的40%。(6门),《邓小平理论》课程必须包含“三个代表”内容,2001年4月后。 4、申请课程免考必须在3月20日前把材料报班主任,超过时间不能再申报。 三、关于《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参加全国网考的规定 1、考试对象。2004年3月1日(含)以后入学的开放教育本科学生全部必须参加《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的全国网上统一考试。2004年3月1日以前入学的开放教育本科学生要进行抽考。 2、考试时间每年二次,今年是4月14日开始、10月20日。 3、申请全国网考免考的条件;

免修免考办理流程

泰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放教育学院) 开放教育免修免考的办理流程 各学院、各分校: 根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及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全国网考免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一)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免修免考办理流程作如下说明,请参照执行: 一、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 二、免考材料 1、课程免考 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及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全国网考免考管理办法》(附录1),严格审查学员免修免考条件后提交以下材料。 (1)学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每个学员需填写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审核表(附表一,一式二份),并将复印件的材料附在表后; (3)课程替代、免修免考情况汇总表(附表二,一式一份)。 2、“网考”免考 根据文件要求,符合“网考”免考条件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员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全国网考课程情况汇总表》(附表三,一式一份)。 3、以上材料均需统一格式(A4)打印,请将表格和材料均按学员学号升序 排列。 三、相关费用及收缴方式 按照免修免考文件要求,课程免考需缴纳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为本科每学分15元,专科每学分10元,“网考”免考不收取费用。 继续教育(开放教育)学院 2015年10月9日

附表一: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审核表 说明: 1、此表一式二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自学考试课程的免修免考门数不可超过 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各自的40%。 2、证明材料为毕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或省级考级证书。

附表二: 广播电视大学课程替代、免修免考情况汇总表 主管领导:经办人:日期:注:本表一式一份 填表说明: 1、学生学号必须用全码14位(老系统)或13位(新系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