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中心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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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中心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填表说明

国家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中心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填表说明各证书申请单位请认真阅读本填表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准确、清楚的填写;本表中的所有注明签字栏目须由当事人手写签字,其他地方可以打印。本表单位名称处或注明加盖公章的地方请加盖公章。

1、单位名称:请填写与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完全一致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请填写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法人代表名字;

3、单位传真:请填写单位的有效传真号码,以便以后有资料或通知可以发送到达;

4、单位联系人:请填写本单位负责管理数字证书及相关业务的人员名字;

5、单位电话:请填写负责本业务的单位有关部门的办公电话;

6、单位Email:请填写单位或者负责本业务的单位部门的Email地址;

7、单位通讯地址:请填写单位的完整的邮政地址,并保证信件能投递到;

8、邮编:请填写单位邮政地址的邮政编码;

9、经办人姓名:请填写前来办理数字证书业务的人员名字;

10、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请填写前来办理数字证书的人员的身份证号码,18位;

11、经办人联系方式:请填写经办人的手机和座机的电话号码;

12、经办人Email:请填写经办人自己的Email地址;

13、经办人通讯地址:请填写经办人自己的完整的邮政地址,并保证信件能投递到;

14、邮编:请填写经办人的邮政编码;

15、组织机构代码:请填写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组织机构代码;

16、申请人(签字):由单位具体负责此项业务的部门领导签字或由经办人签字;

17、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18、申请日期:请填写填表日当天的日期。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白皮书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白皮书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中心

目录 1概述 (1) 1.1政务CA的使命 (2) 1.2政务CA的服务宗旨 (2) 1.3政务CA的愿景 (2) 1.4管理与服务机构 (3) 2全国认证服务体系建设 (5) 2.1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5) 2.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6) 3电子认证服务开展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业务开展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证书服务和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合规及运维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服务能力与优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应用案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4服务内容.. (6) 4.1证书服务 (13) 4.2密码服务 (13) 4.3业务网络接入 (13) 4.4安全身份认证网关 (14) 4.5单点登录服务系统 (15) 4.6签名验证服务系统 (17) 4.7电子签章系统 (19) 4.8时间戳服务系统 (19) 4.9本地用户注册系统 (21)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模板】 (2)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 1.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 *证书有效期: 证书应用信息: 应用归属单位: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应用系统名称: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 2. 申请单位资料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手机: 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证件1 营业执照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 4. 受理审批(受理单位填写) 初次办理证书更新 信息变更丢失补办损坏补办 密码解锁证书吊销1年其他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J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BJCA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 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BJ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2.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 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3.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4.BJCA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 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使用 1.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及密钥分配,各应用系统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行定 义,但不包括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2.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全 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BJCA不承担责任。 3.用户应当妥善保管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遭盗 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 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5.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6.BJ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 认确属BJCA责任,BJ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 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BJCA对此不承担责任。 2.因技术需要,BJ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BJCA设立的注册机 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吊销 1.如遇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 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BJCA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2.如果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证 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相关后果。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BJCA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其他 1.BJCA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条款可由BJCA随时更新,BJCA会通过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议 条款。用户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吊销证书的申请。 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本协议与BJCA网站上公布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构成关于数字证书的完整协议。 4.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BJCA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 5.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 议即时生效。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用户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中文名称:,英文或拼音: *单位性质:□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事业*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注册号: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证注册号: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其它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单位邮政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电子信箱: *单位注册所在地:国省(市) 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单位注册资金:*法人代表: 办理(联系)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身份证号:(□□□)□□□□□□□□□□□□□□□ 缴费信息 *□交一年□交二年□交三年□其他 申请单位在此郑重声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保证遵守所附《GDCA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中所明确的职责。 单位法人签名: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盖章处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用户须知: ●带有“*”的为必填项。如不填写完整则无法使用证书的增值功能。 ●本申请表一式三份。 ●企业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事业单位须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须提交本机关、团体有关负责人签发的有效函件复印件一份。 ●社会团体须提交“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其他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签发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所有单位都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办理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用户必须保证所填内容属实;在正式申请证书前请仔细阅读“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一旦递交申请和 经用户同意并签名的证书申请责任书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关责任。 ●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请在证书失效期前20日内提出证书更新申请。 以下由证书受理点填写 经办人:____________ 证书受理点盖章处 联系方式:95105813 日期:____年___ 月____日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规范

国家政务外网设备选型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2010年4月16日

目录 1. 前言 (1) 2.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设计 (1) 2.1总体框架 (1) 2.2网络架构 (2) 2.3 业务模型 (3) 3.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要求 (4) 3.1 组网基本原则 (4) 3.2 设备选型原则 (5) 3.3 功能要求 (6) 3.4 参考模型 (8) 4. 核心和汇聚路由器指标要求 (9) 4.1基本要求 (9) 4. 2 A档核心路由器指标要求 (10) 4. 3 B档路由器指标要求 (11) 4. 4 C档路由器指标要求 (12) 4. 5 D档路由器指标要求 (12) 5. 核心交换机指标要求 (12) 5.1总体要求 (13) 5.2 A档交换机指标能要求 (13) 5.3 B档交换机指标能要求 (14) 6. VPN网关指标要求 (14) 6.1 VPN网关总体要求 (14) 6.2 A类VPN网关指标要求 (15) 6.3 B类VPN网关指标要求 (16) 6.4 C类VPN网关指标要求 (16) 7. 接入设备指标要求 (16) 7.1接入设备总体要求 (16) 7.2 A类接入设备指标: (17) 7.3 B类接入设备指标: (17) 7.4 C类接入设备指标: (17) 8. 网络管理系统指标要求 (18)

1. 前言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是中办发[2002]17号文件明确规定要建设的政务网络平台。政务外网与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互联网逻辑隔离,主要用于运行政务部门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为政务部门的业务系统提供网络、信息、安全等支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 为保证省各级电子政务外网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本文对各省网络关键节点设备及网络管理软件等提出了最低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各省的电子政务外网设网络关键节点设备选型应满足或优于本文所述要求。 2.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设计 2.1总体框架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总体框架如图所示。 图 1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框架

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含评审专家)

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含评审专家)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 初次办理 证书更新 信息变更 丢失补办 损坏补办密码解锁 证书吊销 * 证书类型:个人身份证书 *证书有效期:1年 其它 申请人资料 *姓名:所属单位:所属部门: *是否为评审专家: *证件类型:身份证其他证件证件号码:固定电话:*手机:(留下手机号码有助于证书密码解锁) 电子邮箱:(如申请电子邮件数字证书,必须填写电子邮箱) 省/直辖市:地区/城市: *通讯地址: *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JCA ),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BJ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BJCA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BJ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BJCA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BJCA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BJ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使用 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及密钥分配,各应用系统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行定义,但不包括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BJCA不承担责任。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BJ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BJ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BJCA责任,BJ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第三条更新 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BJCA对此不承担责任。 因技术需要,BJ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吊销 如遇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到BJCA设立的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BJCA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如果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相关后果。 对于下列情形之一,BJCA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其他 BJCA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条款可由BJCA随时更新,BJCA会通过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议条

国家税务总局CA数字证书申请表

纳税人证书业务申请表 请选择服务类型,并在对应的栏目中打“√” □新办证书□证书变更□证书注销□证书补办 □证书解锁□证书续签□其他 纳税人基本信息 纳税人管理码:___________ 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姓名: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地税机关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国税机关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_____ 企业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固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申请单位在此声明: ●本单位申请证书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愿意承担由于提供的资料虚假失实而导致的一切 后果。 ●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数字证书使用须知》中的各项规定。 ●本单位同意将“纳税人基本信息”中的内容写入数字证书并可以公开。 申请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以下由受理点填写: □已审核申请人身份 □申请表内容通过审核□申请表内容未通过审核□已制作证书受理人:_______ 受理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审核人:_______ 审核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制作人:_______ 制作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收人:_______ 签收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受理点盖章处 填写说明: 1、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背面的《数字证书使用须知》; 2、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准确、清楚地填写; 3、纳税人申请需填写申请表、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全部加盖公章; 4、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省局信息中心、受理点各一份。 第1页共2页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和责任书

3. 咨询服务电话:400-6682666 业务系统CA应用业务须准备的申请资料(以下资料需采用A4纸单面复印) 1. 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三联,加盖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4. 纳税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可选,若用户以后要升级为“一卡通”数字证书必需提交); 5. 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6. 单位介绍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7. 用户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供业务办理时查验。 用户声明: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 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办理数字证书开通应用业务,保证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HUNCA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名)受理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证书受理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数字证书用于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湖南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网络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发放各类数字证书。为确保在网上作业中,数字证书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所有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程。 一、湖南CA发放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湖南CA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二、湖南CA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在通过证书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 三、证书受理点在进行用户身份审核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湖南CA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用户身份,确保证书信息与用户身份保持一致。由于受理点的审核与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将由受理点承担责任。 四、湖南CA将积极响应各证书受理点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湖南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湖南CA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湖南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湖南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湖南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用户举报并经确实,湖南CA承担赔偿责任。 七、随技术的进步,湖南CA有权要求用户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湖南CA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用户在证书受理点办理证书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湖南CA签发证书错误,导致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九、用户应当妥善保管湖南CA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改高技[2009]988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家信息中心: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和《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18号)的要求,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目前取得显著进展,已经初步具备承载中央政务部门主要业务的能力。为进一步加快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维护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完整和有效运营,推动各级政务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各类业务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电子政务公共设施的作用和效能,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各部门、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加快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中办发[2006]18号文件提出的建设目标,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政务外网建设。国家政务外网的建设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政务外网,横向要连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级政务部门,纵向要覆盖中央、省、地(市)、县,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中央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业务应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尚未实现与国家政务外网连接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于2010年初完成接入国家政务外网的工作;已实现与国家政务外网连接的部门,要尽快将各类可在国家政务外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向国家政务外网上迁移;已利用国家政务外网开展业务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用,扩大范围。今后凡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及不需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原则上应纳入国家政务外网运行。 三、各省区市要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在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对省、地(市)、县政务部门的网络覆盖,确保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已建或在建地方政务外网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进一步拓展、改造和完善本地政务外网,实现与中央政务外网的有效对接和畅通运行;尚未建设地方政务外网的省区市,要抓紧确定本地政务外网的建设和运维单位,充分利用现有政务网络、技术队伍和资金渠道,加快整合构建,尽快完成本地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各地方已建且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务网络,应纳入国家政务外网体系,实现与中央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鼓励地(市)以下政务部门利用多种接入方式(如互联网安全接入等)构建本地政务外网。 四、国家信息中心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承担国家政务外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政务外网的统一规划,制订相关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安全策略和管理办法,规划和管理国家政务外网IP地址和域名,承担中央政务外网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对地方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进行业务指导。国家信息中心要为中央各部门在政务外网上开展业务和实现数据共享提供技术支持,为中央和地方政务外网的协调、衔接做好服务。国家信息中心要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保障国家政务外网的畅通、安全和可靠运行。 五、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国家政务外网协同工作机制。国家信息中心统一受理中央政务部门利用国家政务外网的业务,并协调地方做好网络开通、业务承载、

数字证书申请表(青岛国税CA)

编号: 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至CA机构或其设立的注册机构审核I. 证书办理类型 *证书业务类型: 初次办理 证书更新信息变更丢失补办 损坏补办 密码解锁 证书吊销 *证书有效期: 1年其他 证书应用信息:应用归属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应用系统名称:网上无纸化办税系统 II. 申请单位资料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手机: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三证合一用户: 证件1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非三证合一用户: 证件2 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号码)证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4 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号:

CA机构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 CA机构(CA机构具体名称以申请表证明受理印章为准),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CA机构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申请 1.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CA机构或其设立的注册 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CA机构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2.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 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注册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3.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应完全遵守CA机构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用户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 4.CA机构积极响应各注册机构发出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 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CA机构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第二条使用 1.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及密钥分配,各应用系统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 行定义,但不包括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2.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 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CA机构不承担责任。 3.用户应当妥善保管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 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 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5.数字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6、CA机构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 经确认确属CA机构责任,CA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更新 1.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用户仍需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 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向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CA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2.因技术需要,CA机构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机构设立的 注册机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吊销 1.如遇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证书中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用户应当立即 到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申请吊销证书。吊销手续遵循各注册机构的规定。CA机构在接到吊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吊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吊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 2.如果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法定责任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注册机构请求吊销用户 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吊销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相关后果。 3.对于下列情形之一,CA机构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 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 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其他 1.CA机构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条款可由CA机构随时更新,CA机构会通过官方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 议条款。用户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CA机构设立的注册机构提出吊销证书的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3.本协议与CA机构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构成关于数字证书的完整协议。 4.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CA机构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双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CA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5.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 议即时生效。

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模板】

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 I. 业务办理类型(必填项,请选择证书办理类型,并在对应的栏目中打“√”) □新申请 年限 年 (请填写数字,如3, 5) □续 期 年限 年 (请填写数字,如3,5) □变更 □介质解锁 遗失补办 注销 II. 证书类型(必填项) □机构数字证书 □机构业务数字证书(数量: ) □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机构个人数字证书须填写《机构个人数字证书附页》) III. 单位基本信息(必填项) * 单位全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号) * 单位联系电话: * 单位联系地址: IV. 经办人信息(必填项)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常用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重要:此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电子发票和证书密码) V.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单位声明(必填项,此项如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员工姓名: 职位: 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办理数字证书的有关事宜,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代理人不得转让委托权限。 本单位授权上述经办人代办本单位数字证书申请,本单位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并已认真阅读且同意接受《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认证服务协议》的各项内容之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署: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盖章: 以下内容由SZCA 工作人员填写 收费标准 业务类型 收费类型 新申请 续期 变更 介质遗失补办 证书注销 介质解锁 服务费 介质费 签章费 合计 业务受理点(盖章): 公司名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主页:****** 服务热线:400-112-3838 梅州公共资源项目 第一联:深圳CA 存根联 版本号:HNZTB201911

2016新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规范

2016新编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技术规范设备选型基本要求 (征求意见稿) 2010年4月16日 目录 1. 前言...................................................................... (1) 2.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设计...................................................................... .. (1) 2.1总体框 架 ..................................................................... (1) 2.2网络架 构 ..................................................................... (2) 2.3 业务模 型 ..................................................................... ................................ 3 3. 国家政务外网总体要求...................................................................... .. (4)

3.1 组网基本原 则 ..................................................................... . (4) 3.2 设备选型原 则 ..................................................................... . (5) 3.3 功能要 求 ..................................................................... .. (6) 3.4 参考模 型 ..................................................................... .. (8) 4. 核心和汇聚路由器指标要求...................................................................... . (9) 4.1基本要 求 ..................................................................... (9) 4. 2 A档核心路由器指标要求...................................................................... .. (10) 4. 3 B档路由器指标要 求 ..................................................................... .. (11)

2009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介绍

附件: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介绍 一、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政策与总体规划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中,明确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原则、目标,提出为适应业务发展和安全保密的要求,有效遏制重复建设,要加快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网络平台,实现网络的互联互通和资源整合,形成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基本满足各级政务部门业务应用需要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规划,建设由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资源组建的国家电子政务传输网(在中央本级横向联接、中央到省级纵向联接范围内,即指中央级传输骨干网),是一种物理电路,在其上搭载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组成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应用平台。见下图: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体系 政务外网国家电子政务传输网互联网 政务内网

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简介 (一)建设内容和目标。 国家政务外网分为中央级政务外网平台(指联接中央各部门的城域网、中央级到各省级的政务外网)、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政务外网平台两部分组织。分别有中央和省级政府组织建设。 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目标是:力争到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政务外网,横向要联接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各级政务部门,纵向要覆盖中央、省、地(市)、县,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建设现状。 国家政务外网是我国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完成了中央级网络平台建设。中办信息中心、国务院应急办、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察部、国家审计署等48个中央政务部门已经接入,纵向联接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中24个已完成省内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其余8个(2个在建、6个尚未建设)通过临时过渡网络实现了中央级政务外网到省级的接入。目前,政务外网已覆盖到全国167个市(地、州)、472个县(市、区),各级接入部门达9400多个。 (三)功能及特点。 政务外网与国际互联网实行逻辑隔离,为各接入部门提供了跨部门、跨地区的网络服务和互联网出口服务,通过VPN等技术手段,为有特殊需要的部门开通了虚拟专网服务和移动接入服务。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划和要求,初步建立了由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安全管理平台、CA系统组成的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了政务外网分级防护,为各部门业务应用提供了安全保障。业务

数字证书申请表

AHCA数字证书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总部设在, 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授权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相关事宜。 本公司承认该代表在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相关事宜过程中,所签署、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无误、合法的。 被授权人:授权人: 填写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注:请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上加盖公章或注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项目专用” 字样

个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即下面签字人),本人号: (填写),代表人:(即下面签字人),代表人号: (填写),为本人合法代理人,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相关事宜。 本人在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相关事宜过程中,所签署、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无误、合法的。 被授权人:授权人: 年月 日 注:请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上注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项目专用”字样

用户须知: ■在填写受理单之前,请认真阅读《AHCA电子认证服务条款》。申请人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自愿遵守服务条款中的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如实、准确、清楚地填写。本受理单壹式叁份,申请者、证书受理点、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HCA)各执壹份。 ■有关数字证书的缴费、变更、续用、挂失、注销等事项请咨询注册点或登陆相关查询(https://www.360docs.net/doc/482374415.html,),亦可致电06或400-880-4959获取帮助。 ■表格容由申请者填写,单位证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有效。 AHCA数字证书业务受理单 受理单编号: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申请须知: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本表共两页。 2.各项业务均需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易证通○R”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职能部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易证通○R”经授权后可以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中使用。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四川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用户知晓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电子签名,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政府职能部门 的网上业务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应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 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申请者应在获得证书时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反对证书或者证书中的内容,则视为接受证书。 五、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证书有效期内 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 六、四川CA根据认证业务规则(CPS)要求将用户证书信息发布到LDAP服务器上,用户如不同意发布证书信息的,应 当场以书面形式提交拒绝发布通知书,如用户未当场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四川CA将视为用户同意发布证书信息。 七、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用户原因致 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吊销手续。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 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四川CA不承担责任。四川CA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因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被篡改、伪造,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四川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九、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吊销证书。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 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 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相关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用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在证书期限届满前60天即可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果单位证书用户单位解散、注销或个人证书用户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吊销生效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十三、本协议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82374415.html,),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吊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修订。 十四、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四川CA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四川CA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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