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瓯海区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2010年3月8日经教师大会表决通过)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温瓯教政2009(201)关于《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1、实施范围: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2、实施时间:从2009 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2、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适当

拉开差距,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优秀教师倾斜。

4、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 的原则。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项目构成与分配比例: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和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计算确定。

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30%)、月绩效考核

奖(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45 %)、学校机动奖(除传统节日补贴外的25 %)、传统节日补

贴四大部分。

3、传统节日补贴:每年(原则上人均不超过)4000 元。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实施细则:

(一)学年度绩效考核奖

1、根据区教育局制定下发《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根据《三垟中学教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参加学年度绩效考核的项目共计100 分。(具体见《三垟中学教师考核办法》)

2、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以上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年发放 2 次,即上半年和下

半年各发放本年度学年度绩效考核奖的一半。

3、考核结果分为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其中优职15 %,优职、称职、基本称职、

不称职权重系数为1.2、1.0、0.8、0。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奖计算公式如下: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奖=全体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奖总额十全体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权

重系数总和X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权重系数

4、校长的学年度绩效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并发放。

考核科室:校长室

(二)月绩效考核奖

月绩效考核奖按月发放,每年以10 个月计发。参加月绩效考核的项目共计100 分,其中考勤20 分、工作量40 分、教育教学过程40 分。

以教职工每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教职工个人应得的月绩效考核奖额度计算公式

如下:教职工个人月绩效考核奖=全校月绩效考核奖总额十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X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1、考勤20 分,按《三垟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进行考勤实施。

学校行政每月对坐班教职工进行不定时查岗,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师德考核给以相应的扣分;月考勤按用掉机动的次数0、1、2分别加6 分、4 分、2分,但必须无旷工、无

病事假;教职工请假的,原则上假前必须调好课节,安排好工作,办理报批手续(急病的事后补办),假后补上课节,请病假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公务假的持有关文件材料,否则一律按旷工(课)处理。迟到、早退等其他的按考勤制度执行。

考核科室:总务处

2、工作量(40 分)

(1)各学科工作量学科系数和周课时标准如下:

学科系数:语、数、英、科均为1.4,社会、思品为1.2,体育1.1,其余学科均为1.0。周课时标准:语、数、英、科均为12课时,社会、思品、综合实践为14课时,体育15 课时,其他学科16 课时。

(2)补偿性工作量:

①考试学科跨学科或跨年级每周加 1 课时(社会与思品算跨学科),其余学科均不计跨年

级和跨学科,系数按对应的学科系数计算工作量。

②教职工离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每周加2 课时,按对应的学科系数计算工作量。

(3)后勤工作量:

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制定各岗位工作量折算办法。

①图书馆:工作量权重0.5,折算周工作量8分;

②化学实验室:工作量权重0.6,折算周工作量10分;

生物实验室:工作量权重0.3,折算周工作量5分;

物理实验室:工作量权重0.5,折算周工作量8分;

③食堂:工作量权重1,折算周工作量16分;

④打印室:工作量权重1,折算周工作量16分;

⑤档案室(学籍):工作量权重0.4,折算周工作量6分;

⑥网管员:工作量权重0.5,折算周工作量8分;

⑦广播室:工作量权重0.2,折算周工作量3分;

⑧报账员按中层副职计算工作量,折算周工作量6分。

)学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量:

()外加工作量:早间落班辅导、午间落班辅导、开展课后拓展课活动等一次计工作量

分。其他以后可临时补充调整。

教职工的月工作量得分计算如下:

教职工周教学工作量得分=学科系数X周课时数

教职工月实际工作量得分=(岗位周工作量得分+周教学工作量得分)X 4+外加工作量教职工月人均工作量得分=学校月工作量得分总和十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月工作量得分=教职工月实际工作量得分十教职工月人均工作量得分X 40分。

考核科室:教导处

3、教育教学过程(40分)

主要考核在教育教学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评价、研修等教学常规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从事行政管理和非教学工作的人员考核岗位职责履行

情况。教学和管理(或后勤)兼职人员,两者综合考核。

此项满分40分,其中各类考勤10分、教学常规考核(或管理考核)30分(包括校级公

开课,区级或更高的公开按获奖进行发放)。教学常规考核具体按《三垟中学教学常规管理

办法》实施。

除课节考勤,其他各类考勤扣分标准如下:课节、会议、校本研修、升旗仪式及学校有

统一安排的活动等实施严格的考勤,半天以2课节计算,一天以4课节计算。教师事假一

节,扣3分;旷课一节,扣6分;病假、函授、教研活动等课节原则上自己安排课节,事

先通知教务处,不视为私自调课,学校安排的,学校原则代收代支,每节为 1.5分;迟到或

早退(以5分钟为限,不超过)一次扣0.5分,3次迟到或早退视为一节事假,5次迟到或

早退视为一节旷课;私自调课,按旷课论处,每月因私调课(指主调者)超4节按事假1

节处理(主调者到教导处办理相关的手续后,否则按私自调课论处)。监考与改卷按照《考

试管理办法》实施扣分。

学校行政人员(处室人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兼职后勤人员、专职后勤人员,则根据

每月他所负责工作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进行管理考核,评为优秀得26-30分、良好

得21-25分、合格得16-20分、待合格得10-15分。具体按照学校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考

核。各类人员的管理考核和教学考核系数见下表:

教育教学过程分计算公式如下:

月教育教学过程得分=

月各类考勤分+管理考核得分X管理考核系数+月教学常规得分X教学考核系数考核科室:

教导处(教学考核)、政教处(班主任考核)、总务处和校长室(其他人员管理考核)

(三)学校机动奖考核:

学校机动奖包括班主任绩效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临时性工作奖励、教育教学业绩

奖、教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奖等。按学期、学年度或年度进行发放。

1.班主任绩效考核奖。

按《三垟中学先进班主任量化考核的标准要求》,以学期为单位实施考核。

班主任考勤以指纹考勤为准7:30,落班以值日教师考勤为准,要求20分钟随时在班

级中。

根据各班主任的得分按级段进行排名,各级段取前3名,每个奖项每个级段各1名进行

奖励,其中一等奖3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500元。

2.教育教学成果奖

学校鼓励教职员工通过理论学习与科研实践相结合,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依据《三垟中学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和《三垟中学学生竞赛辅导管理办法》,按照相应的奖金进行发

放,有关正规报刊、杂志发表(有邮发代号)的凭邮政部门稿费收据按相应的等级三等奖进行发放奖金,无稿费收据的一律按区级三等奖进行发放奖金。此项奖金约占机动奖总额的

%,若此项金额不够,则按照相应的奖金折算成分数,再按比例发放奖金,有余做为机动奖

的其他奖项或留到下年度。此项奖金,按年度进行发放。

3.临时性工作奖励。

(1)节假日值班、加班。各教职工要积极工作,努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计加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节假日值班、加班由总务处安排,校长室审批,按每天50 元的标准计发。

(2)代课时津贴

文体指导、专题讲座、专题辅导、社团辅导、临时代课、临时工作、带队活动等,则按实际进行统计,依照代课补贴每节2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半天视为2 节,每学期期末统发。

(3)值日、值周工作。按要求完成值日、值周教师工作职责,考核合格按每人每天30 元计

发。并对值周值日老师根据平时的互相考核记录进行期末考核,评出值周先进奖2 名,值日

先进奖8 名,各奖励200 元。

(4)教研组长每月工作量补贴150 元。

4.教育教学业绩奖。

主要包括学期教学奖(以期中和期末成绩根据《瓯海区三垟中学教学质量动态评估方案》进行评估,再按4:6 比例进行计算分数)和中考成果奖(具体参见三垟中学中考成果奖实施方案)。学期教学奖每学期考核发放一次,每学期4 万元做为学期教学奖;中考成果奖每学年考核发放一次。

学期教学奖计算公式:

教职工个人学期教学奖=学期教学奖奖金十全校教职工得分总和X教职工个人的教学得分。

考查学科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按负责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档次计算学期教学奖。

5.教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奖

学校机动奖的经费根据具体情况各项可适当调整分配,若最后还有结余的,结余的部分按《三垟中学教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来发放奖金。

(四)传统节日补贴由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每年包括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等节日,原则上每年此项补贴不超过4000元。如果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规范后取消传统节日补贴,则该项补贴也不予保留,此项资金归到其他项目。

春节1000 元、教师节1000 元、国庆节500 元、元旦500 元、劳动节300 元、中秋节300 元、端午节200 元、清明节200 元,共计4000 元。

三八节以安排活动为主,法定休息时间女教师上课按代课节计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在编不在岗或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2)脱产学习(除组织批准带薪学习培训考察、高层次学历培训外)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教育系统以外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1)当月有旷工的;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3)因失职或违规收费问题引发事故或被投诉查为事实的;

(4)教师言行举止在家长、教师、社会层面造成恶劣影响,使学校声誉受损。

3、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的教职工均应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哺乳假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妊娠假按病

假处理;探亲假在工作期间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寒暑假期间的照发。

教职工事假连续3个工作日,或当月累计超过5 个工作日的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当月病假累计6至10个工作日的只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 ,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事假累计1个月、病假累计2 个月(其中对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个的教职工病假放宽到3 个月)以上的,不发学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4、参与本区交流任教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任教学校发放;到区外支教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发放,考核情况由受援学校提供(派出学校提出具体的考核项目)。

5、受行政或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职工,在处分期间不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解除处分后,从次月超按规定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教职工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教职工正常工作调动,按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月份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8、按规定享受婚丧嫁娶产等假期和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带薪学习培训考察及高一

层次学历培训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分配工作的组织实施:

1、为使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建光副组长:戴建达

成员:林旭亮陈建君陈建春李益李业明林霞

黄海崎陈耀奇

2、、若本方案与以前学校的有关制度相抵触的,以本方案为准;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

以上级文件为准。

3、学校各级考核处室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据师德、教育法规以及上级的政策从严处理。

4、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材料,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考核量化及时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5、本方案由教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区教育局审定后执行,试行期一年。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绩效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八、有关附件

附件1 三垟中学教师考核办法

附件2 三垟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附件3 三垟中学教职工月岗位考核有关细则(专任教师、行政教辅人员)

附件4 三垟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月考核、学期考核)

附件5 三垟中学教学质量动态评估方案

附件6 三垟中学中考成果奖

瓯海区三垟中学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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