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职业道德练习-多项选择题3

2013年司法考试职业道德练习-多项选择题3
2013年司法考试职业道德练习-多项选择题3

1.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

A.接受委托,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寻求对李某有利的理由

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楼房倒塌系建筑风水原因,使其接受败诉结果

C.明知不懂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但为经济效益极力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

D.考虑到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行为规范。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49条规定,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因此,A项正确。

《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6条规定,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据此可知,B项中刘律师依据封建迷信思想向委托人就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的行为是不符合律师执业有关规定。因此,B项错误。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21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推广中,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行政等关联机关的特殊关系,不得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得以提供或者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不得以明显低于同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业务。据此可知,C项中刘律师为了谋取代理业务而向委托人作出虚假宣传的行为是不符合律师执业有关规定的。因此,C项错误。

《律师法》第2条第2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据此可知,维护受托人的合法利益是律师的职责,本题中如果刘律师专业知识欠缺,考虑到不能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拒绝委托是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的。因此,D项正确。

2.2009年1月8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法官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该规定严禁之列?()

A.北方某省高级法院田法官给承办自己老家小学工程质量纠纷案的某基层法院孔法官打电话,希望尽快审理该案以不影响学校按时开学

B.中部某法庭许法官在下乡巡回审理纠纷案件时与代理人、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主任等人一起在原告家边喝酒边调解,并在返回时收下被告赠送的5斤土豆

C.西北某基层法院包法官隐瞒正在办理的伤害案被告人是其同父异母兄弟的实情继续审案

D.东部某中级法院周法官指定由环球拍卖公司主持拍卖涉案的五套房屋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五个严禁”的规定。

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PPkao 考试网

3.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公证员;②年龄二十三周岁者可以担任检察官。①正确、②不正确

B.关于律师承办业务:①律师承办业务,应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②律师承办业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①正确、②不正确

C.关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特征:①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②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①正确、②不正确

D.关于我国的法官制度:①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②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①正确、②不正确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综合性较强。

选项A错误。根据《公证法》第20条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选项B正确。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选项C错误。我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察院负责制。

选项D正确。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

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及答案

8._ 平等、民主、合作 _是新型师生关系地基本理念. 9.教学大纲侧重强调地是知识和技能目标,课程标准在关注知识和技能目标地同时,还关注学生学习地_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_. 10.课程综合性是新课程特点之一,其综合性表现为__加强学科综合_设置综合课程、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1.教学大纲相对强调教师地教,课程标准更强调学生地学,强调学习地过程与方法. 12.新课程标准从内容上看,关注学生地__学习兴趣与经验;终身学习必备___地基础知识和技能. 13.能够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地课程是_校本_课程. 14.一般认为,传统地课堂教学偏重_科学世界_,远离生活世界和儿童世界. 15.按照课程资源地功能特点,可以把课程资源划分_素材性资源_和_条件性资源_两大类. 16.教师专业化是使教师从_普通职业_型转化成_专业职业_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地过程. 三、概念辨析和观点简答 17、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l)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地权利;(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地权利; (3)?犯学生上课学习地权利;(4)侵害学生受教育地选择权;(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地同等权利. 18、怎样建立新型地师生关系? 答:(l)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2)以爱为基础,信任、理解学生; (3)面向全体,因材施教;(4)讲求民主,宽松和谐;(5)塑造和提升现代教师人格. 19、简述确立三维目标对于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地重要意义. 答:有利于改变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地现象,注重学习主体地实践和体验,注重学习者地学习经历和学习经验,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掌握方法,课程本身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地高度统一,使日常地学科学习上升到追求真善美地境界,有利于激发学生地学习潜能. 20、新课程实施中,教师地角色和行为需要发生哪些变化? 答:(l)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全面发展转变;(2)由“大一统”教育向“让每一个孩子选择适合自己地教育”转变; (3)由“以教定学”向“以学定教”转变;(4)由“重结果”向“重结果更重过程”转变; (5)由“知识权威”向“平等和谐”转变;(6)由教学模式化向教学个性化转变. 21、新课程学生评价改革地重点是什么? 答:(l)在评价功能方面,要淡化甄别与选拔,重视发展;(2)在评价内容方面,实现评价指标多元化,关注个体差异; (3)在评价主体方面,实现评价主体地多元化;(4)在评价方法方面,实现评价方法多样化. 22、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什么要求和挑战? 答:我国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地专业化和专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地要求和挑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和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地关键:(1)提高实施素质教育地能力和水平是教师专业发展地核心要求.(2)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地基本理念.(3)实现角色地转变是教师专业发展地具体目标.(4)教师专业发展还应体现为教师对育人地责任感地提升. 四、分析应用题 23、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费某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经老师多?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联系但没有找到其父母.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费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费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费某在老师地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便于2002年5月20日,未经家长同意,辍学回家.这位班主任老师做法是否合理?请加以分析. 答:(1)停止学生上课地做法是不对地,侵犯了学生受教育地权利;教师要依法执教. (2)分析与评论:停止违反纪律地学生?课,应符合教育活动地价值要求,与对学生地教育相一致,同学生违纪程度相适应,有充分客观地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班主任老师不得随意不让学生上课,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后进生地转化需要教师地爱心、耐心和信心;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可偏爱,要讲究教育艺术. 24、结合自己所任学科地教学实际,谈谈从“知识本位”教学设计向“育人为本”教学设计转变地基本要领. 答:(1)从目标设?与执行地角度,要实现从“知识目标”向“三维目标”转变; (2)从内容选择与转化地角度,要实现从“封闭、单一、确定性内容”向同时兼有“开放、多元、不确定性内容”转变; (3)教师要变单向学生传授固定知识向促进学生学会学习转变,要运用丰富多样地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发展,要不断增加创造性地教学设计; (4)设计过程中要由过去过份关注教师地教向更多关注学生地学习兴趣、要求、体验等转变; (5)教学过程中要由过去过分关注结论、结果向同时关注过程、方法、态度等转变;

法理学-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 (2003年) 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 -1000字。 解题思路:这一题按照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认识。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1)立法和执法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方面,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3)委托社会组织、个人执法的合法性。从这些方面衡量,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的这一通告应当说有合法性依据。 合理性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1)法律价值。如秩序与自由,维持秩序与限制自由关系的处理,是否考虑了价值排序原则、比例原则;如正义与效率,提高行政效率与实现社会正义关系的处理,是否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2)法律与道德。法律的道德基础,法律规定与社会常理的一致,善法与恶法的判断。(3)法治社会的权利保障。法治的目的、意义。从这些方面考虑,交通管理部门的这一做法缺乏合理性根据。 论述题 (2009年) 一、(本题20分) 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 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答题要求:

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复习笔记:法律职业道德概念和特征

国家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复习笔记:法律职业道德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法律职业道德概念和特征、 一、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指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 职业的特殊性 法律职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①法律职业的政治属性;②法律职业的法律属性;③法律职业的行业属性④法律职业的专业属性 更强的约束性 相对于一般社会道德而言,具有更强的约束性。违反职业道德的法律职业人员要承担更大范围的责任 【真题提示】 1、关于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法律\\教育网责任,甲、乙、丙、丁四人的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2006/1/96)答案:CD A 甲说,依我的意见,律师做广告、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的,都应开

除出律师队伍,情节恶劣的要严打 B 乙说,法官就应该深居简出,高薪高福利,终身任职,任凭自己内心确信去独立判案 C 丙说,新的《公证法》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和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处罚款可高到10 万元,还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吊销公证员执照,有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D 丁说,对法律职业人员来说,总的要求就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 【答案解析】 根据律师职业行为规范,律师不得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等,但可以做广告,但应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故A 项说法错误。 我国审判制度中,审判权独立是指法院作为一个集体独立行使审判权,法官判案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也明确要求法官独立判案必须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而不是任凭自己内心去判案,故B 项错误。《公证法》第 42 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证机构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公证员给予

教师职业道德和政策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和政策法规 一、师德基本范畴(师德文化、师德品质,知情意行、师德活动) 师德与道德共同性(相对独立性阶级性历史继承性共含性)联系 (重要组成部分特殊表现来源和基础,共性和个性)区别(产生时间和发展情况,范围) 师德基本特点(对教师职业的特为性体现教书育人要求的一致性内容的全面性功能的多样性) 二、师德的职业约定【教师劳动的社会价值(物质文明发展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发展人的素质发展);教师劳动对师德的内在规定性(应有的知识和教育能力,应有的从教为善品质)】 师德的价值蕴涵【伦理价值(教育为善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努力增进 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重要的伦理调节和评价功能);教育价值(对教育工作的不可或缺性、对教育对象的巨大教育功能、对教师自我专业发展和修养的引导功能);文化价值(对社会文化有深远影响有效育化人文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资源对人的身心发展有影响是教师精神世界的主要组成部分调节教师职业行为和素养)】 师德强化的意义(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强化教师事业心责任感、净化教育行业风气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师德的基本原则【教书育人(认识和处理好教书育人关系、全面树立育人意

识、多方面努力更好实现教书育人);乐岗勤业(热爱教育乐于从事教育事 业、勤于功业勤于工作);人格示范(教育者先受教 育、实践中锻炼形成道德人格、要有良好的仪态】 师德的基本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师德原则规范的个体性内化(加强理论学习注意内省慎独、勇于实践磨练增 强情感体验、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 四 教师的价值实现【价值实现中的价值对待(物质和精神的价值对待、自我和 职业的价值对待、目的性存在和工具性存在的价值对待);实践对待(对价 值实现中的各种价值取向予以正确认识和把握、注意不 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不断进取创新发挥创造潜能、注重实践努力的自 我强化);结果对待(结果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 教师的幸福【应有的本质性把握(既包括享受和获得也包括创造和付出、既 有个人目的的实现也有社会目的的实现、既有某一方面的满足也有多方面追 求的实现):基本取向(物质取向,途径和手段正当合 理合法诚实劳动获得、精神取向—避免吧精神和物质幸福割裂认识到精神幸福在层次上的不同在精神实现方式上要注意自我修养及与 他人交往合作;事业取向,对教育过程的幸福感对结果的幸福感对 规范的正确理解的幸福感);应有的实践努力(爱教乐教树立追求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精心整理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一、单选题 45. 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 ) A. 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 B. 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C. 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D. 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不仅要按实体法办事,而且要按程序法办事。(2)司法人员的中立性,如法官的中立性。(3)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诉讼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例如,法院应当努力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选项A、B符合)。(4)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一是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选项C符合)。(5)司法程序的参与性。程序参与性又称为”获得法庭审判机会”,指那些利益或权利可能会受到民事裁判或诉讼结局直接影响的人应当有充分的机会富有意义地参与诉讼的过程,并对裁判结果的形成发挥其有效的影响和作用。(6)司法结果的正确性。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确凿可靠,经得起历史检验;对案件的定性要准确;处理要适当。选项D是执法为民的体现,与司法公正无关。 46.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 B. 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 C. 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 D. 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说法正确。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效率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要提高办案效率,不拖延积压案件,及时审理和结案,合理利用和节约司法资源。司法效率要求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对法律负责,不断改进工作,迅速及时进行司法活动,在司法、诉讼的各个具体环节都要遵守法定的时限;同时,司法程序的设计还应当使当事人以最小的耗费利用诉讼制度。司法效率大致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司法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三个方面。 选项D说法错误。在司法过程中,宜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法官在恪守中立的前提下,也应当督促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47. 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 甲检察官出于个人对某类案件研究的需要,私下要求邻县检察官为其提供正在办理的某案情况 B. 乙检察官与其承办案件的被害人系来往密切的邻居,因此提出回避申请 C. 丙检察官发现所办案件存在应当排除的证据而未排除,仍将其作为起诉意见的依据 D. 丁检察官为提高效率,在家里会见本人所承办案件的被告方律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D错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二十三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事诉讼法真题1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事诉讼法真题 刑事诉讼法真题 一、案情 王某系A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2016年9月,王某在审理本市吴某抢劫案中,违反法律规定认为吴某有立功情节,对吴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吴某的弟弟为此向王某行贿50万元。王某为规避法律让其侄子王小六收钱并保管。2018年11月,A市监察委接到举报后对王某立案调查,调查中另查明王某在担任审判监督庭法官时犯有徇私舞弊减刑的犯罪事实,A市监察委对本案调查终结,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检查机关以王某涉嫌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罪向A市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以王小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另案起诉。法院审理期间,王某改变了在监察委调查和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期间不认罪的态度,主动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并自愿接受处罚,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做出了判决。一审判决后检查机关没有抗诉,王某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二、问题 1.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2.王小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未经立案调查或侦查的前提下,检查机关能否径行起诉,为什么? 3.如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即涉及监察机关管辖的犯罪,又涉及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管辖的犯罪,关于管辖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4.A市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做出判决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三、参考答案 问题: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本案在管辖上存在部分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就立案管辖而言: 1、王某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減刑罪由监察委调查,符合法律规定(预估4分)。 根据《监察法》第11条第2款: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据此,监察委立案调查王某涉嫌受贿罪于法有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案中王法官虽然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但是不属于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王法官仍然属于职务犯罪行为,应当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 2、王小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预估2分)。 根据《监察法》第11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王小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八— 冃U 言 总论 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题型分值分布表 二、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概要 (一)结构与重点 包括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制度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制度和公证员职业道德等四个专题。每年考核12分,根据历年考题,以及近几年的考试趋势判断, 重点是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与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部分。 (二)学习方法 法律职业群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四种人个性鲜明、特征明显,考生可以采取“通观大略” 的学习方法,把握住各个群体的基本特征,如对于法官,大家可以把握住其基本定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然后针对题目中的具体选项做出整体上的判断,这样,即使你在细节上的掌握不是特别充分,也极有可能得分。 专题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分论 本专题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论概述部分,主要讨论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及司法的功能、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等。涉及知识点较多,既有需要记忆的内容,也有侧重理解的内容。掌握本章内容对理解其他四个专题的内容颇为关键。 考点一、司法 1、乔治?劳森提出了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立法、司法、执法。 2、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全面论述了“司法”的问题。 3、1787年分权学说被载入美国宪法,由学术层面进入现实实践,使得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4、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如美国,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也就仅指法院,而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部分。 5、中国古代并无“司法”这一概念,“司法”一词是我国清朝末年从西方引进的,仿大陆法系德日制度,司法权即审判权,虽然审检合署,但是检察部门受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法部领导。 6、社会主义中国,司法权由审判权和检察权共同构成。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 7、我国司法的特征 (1)独立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被动性:司法程序的启动以及裁判范围,要以当事人的诉请为前提。 (3)交涉性:各方参与,相互论辩。司法者所做的裁判,必须是在受判决直接影响的有关各方参与下,通过提出证据并进行理性说服和辩论,并以此为基础作出。 (4)终局性: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终局性。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已经作出立即生效,诉讼活动即告终结,也是终局性的体现。 (5)普遍性: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最新司法考试主观题

2018司法考试主观题 考试结束后,来重新审视一下折磨了你4个小时的真题吧!本真题据网友回忆汇编,如有差错,也在情理之中,请大家谅解,总结这些内容目的希望学法律的各位童鞋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司法部公告今年并未发布真题及答案的公布时间,因此可能永远不会有官方版的真题,暂时把这个版本做个参考吧!废话不多说,上题! 本版本是大多数网友辛苦及网上来源,如有侵权,请告知本人,本人及时删除。(放到这个只是方便大家交流学习,没有其他目的,同时让我们一起感谢为这个版本付出的所有人!)一、 结合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二、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将金额输入为30000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30000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长岛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宋斌昌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 习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规范等重要理论,通过 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 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通过学习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 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 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 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育法律法规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 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 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 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 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 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 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 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 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 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

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 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二、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 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 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 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 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三、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 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 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 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主观题

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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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案情: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等证据。甲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终支持了钱某的所有主张。 二被告不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要求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赔偿损失,并要求退伙析产。乙市中院经过审查,认定孙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遂通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5万元,赵家兄弟在7日内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孙某和钱某同意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 问题: 1.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2.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4.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同时,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情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 答题要求: 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1.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告为复议机关,且

司法考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一章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一章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一章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B.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特殊性 C.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 D.法律职业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表现为特定的法律规范 正确答案:C 2、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应当遵守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 A.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的律师沈某是其过去的同事,没有主动回避 B.律师裘某约请主办法官童某吃饭,了解所代理案件的案情 C.某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所刊发表法官彭某的文章 D.某律师事务所举办法律实务研讨会,邀请法官周某出席演讲 正确答案:B 3、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 A.法官、检察官 B.律师、警察 C.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 D.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 正确答案:D

4、下列哪种人员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 A、李某毕业于某政法大学,现年25岁,已从事法律工作三年 B、陈某为法学博士,但曾因嫖娼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C、赵某系某高校讲师,讲授民法学,但个子只有一米六 D、张某系转业军人,自学法律,达到本科水平,在检察院工作了两年 正确答案:B 5、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 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正确答案:B 多项选择题: 1、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是哪些? A.法律职业道德可以取代法律 B.法律可以取代法律职业道德 C.法律无法取代职业道德 D.一个人行为如果符合法律,也就一定不违背法律职业道德 正确答案:A,B,D 2、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了有关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 A.律师陈某在接案时称该案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

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小题只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请把最符合题意选项前的字母填入空栏中) 1.教师劳动的对象是() A商品 B 课本 C 学校 D 人 2.教师劳动区别于其他行业劳动的显著特征是() A示范性 B 社会性 C 复杂性 D 个体性 3.教师是立校之本,()是立校之魂 A 校长 B 学生 C 师德 D 知识 5.在教师家长的交往中,应该主动的一方是() A 学生 B 家长 C 教师 D 学校 6.热爱学生是师德的() A 核心 B 条件 C 重点 D 要求 8.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这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实践活动中() A 工作与学习的一致性 B 教书与育人的一致性 C 复杂与艰巨的一致性 D 个体与群属的一致性 9.良好师德形成的内因是() A 自我修养 B 职业教育 C 专业引领 D 理论宣传 10 教师职业道德主要由于教师职业理想、教师职业责任、教师职业态度、教师职业纪律、教师职业技能、教师职业良心、教师职业作风和()构成。 A 教师职业特点 B 教师职业要求 C 教师职业规范 D 教师职业荣誉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对的请在题后括号打√,错的请打×)1.爱岗敬业是师德的基本要求() 2.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重要在于学,而不在于做() 3.教育者的崇高的道德品质是教育获得成功的做重要的前提。() 4.“优点不夸跑不了,缺点不批改不了”() 5.教师对学生的爱与亲情、友情的爱是相同的。() 6.中小学生在法律上是:国家公民;未成年公民,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7.教师讥讽学生的行为是不恰当的,但不属于违反师德的行为。() 8.以学生为本,就是着眼于学生能够进入理想的学校。() 9.教师打骂学生的行为其实也没有什么,他们都是恨铁不成钢,也是对学生负责。() 10 处罚是教育,宽容也是教育,却比处罚更有影响力。() 三.简要下列问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 2.师生感情好,老师的表扬学生认为是鼓励,老师批评学生认为是爱护;师生关系紧张,老师的表扬学生认为是哄人,老师的批评学生认为是整人。这一现象给我们什么启示? 四.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教师不在于他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教了多少年书。有一些人,他教一年,然而重复五年十年乃至一辈子;有一些人,实实在在地教了五年。一个实实在在教五年的人,与一个教了一年却重复了一辈子的人,他的成就是不一样的。” 请问:您希望自己成为哪种人?为什么?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 2016 四、(本题22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 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 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 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 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 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 页脚内容1

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 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 4.有效,因为尽管丁不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但是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其所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 5.己公司无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应该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在本案中,债权与汽车无牵连关系。 6.辛有权向戊、己公司、庚请求赔偿,因为戊系承租人,系汽车的使用权人;庚是己公司的雇员,庚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己应当承担雇用人(或雇主)责任;庚系肇事人(或者答直接侵权行为人)。 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应该由破产案件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应当申报债权,如果对于债权有争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2015 三、(本题21分)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 页脚内容2

2020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

2020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 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 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1、独立性; 2、被动性; 3、交涉性; 4、终局性; 5、普遍性; 6、民主性。 二、司法的功能 1、解决纠纷; 2、调整社会关系; 3、解释、补充法律; 4、形成公共政策。 三、司法公正、效率、独立 (一)司法公正 实体公正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 司法公正的内涵 程序公正 是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 到公平的对待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裁判人员的中立性 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司法过程的参与性 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 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二)司法效率 1、司法效率的构成要素: (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 (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 (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 (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 (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 (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 2、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的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但又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我国的司法现状决定 了我们应当“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三)司法独立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独立主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 【真题提示】

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1/47)答案:B 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 [答案解析] 公正是人们所追求的崇高理想、价值和目的,也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故A项错误。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B项正确。司法独立性是指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扰。而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属于司法的终局性特征。C项错误。法国、德国都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机构,美国则建立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故D项错误。 2、下列关于司法制度和司法权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6/1/87)答

28053江苏自考教师职业道德法律修养 选择题真题汇总说课讲解

28053江苏省自学考生学前教育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修养真题单选题汇 总 1.《管子·权修》中写道:“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百年之计,莫如树人。”这句话体现了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具有(D)。 A.人文性与复杂性B.示范性与价值引导C.空间的广延性D.人的可持续发展与长效性2.体现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是(C)。 A.平等和尊重B.教育人道主义C.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D.教育性和伦理性 3.交往过程的实现,由三个要素构成,不属于交往过程实现的要素是(B)。 A.交往者B.交往的形式和方法C.交往的信息与载体D.交往环境 4.教育公正的核心内容是(B)。 A.教育制度公正B.教师公正C.教育行政公正D.学校公正 5.幼儿园教育中教师的使命是给予而非索取,并且教育劳动的成果必须通过对方才能得到肯定,即教师的幸福是被给予的,说明教师幸福具有(B)。 A.精神性B.关系性C.集体性D.无限性 6.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教师能够把已有的各种知识、信息,借助想象和联想,通过科学的思维方法,进行更新组合和综合,从而形成新知识、新信息。这种思维活动体现了教师思维具有(C)。 A.逻辑性B.系统性C.创造性D.发散性 7.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现实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政治立场和人生观、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表现。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决定并制约着其他三种理想的理想类型是(A)。 A.社会理想B.道德理想C.职业理想D.生活理想 8.《论语·述而》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说明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自我修养时应(B)。 A.认真读书,善于向书本学习B.虚心求教,善于向他人学习C.积极进取,善于向榜样学习D.参加实践,善于向社会学习 9.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A.道德是法律的基础B.道德的产生以文化形态为主要特征;法律是制度化的,是刚性的C.道德是以传统文化传承的方式为人们的意识所接受,有可能自成体系;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以系列文件的形式存在,是一个逻辑严谨的制度体系D.道德在调整人的相互关系上范围比较宽泛;法律主要调整和维持正当的社会秩序,保障法律关系主体和其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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