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意见: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的意见

工作意见: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的意见
工作意见: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的意见

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的意见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X政办发〔2018〕2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政策的意见》(X政办发〔2018〕81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为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促进健康扶贫工作,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

原则,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兜底保障)“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左右,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3500元以内。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财政补助个人参保缴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区级财政全额补助。

(二)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时免缴住院起付标准费用。

(三)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农村贫困人口在辖区范围内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一)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48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农村贫困人口多次住院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

(二)提高大病保险赔付比例。一个保险年度内,农村贫困人口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累计金额在4800元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85%。

(三)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四、医疗救助政策

统筹使用社会救助资金,切实发挥医疗救助作用。落实区人民政府医疗救助主体责任,在农村贫困人口就医信息共享基础上,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对象、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贯彻执行《X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X政规〔2017〕45号),全面开展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认定工作,准确认定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精准扶贫补助资金外,打通使用各级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用于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的衔接,对农村贫困人口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门诊救助。

五、补充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政策

(一)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兜底保障)制度。原则上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先,补充医疗保险(兜底保障)在后的路径,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兜底保障”的原则,由区人民政府出资,为农村贫困人口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兜底保障)制度。

(二)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研究领域:卫生经济学 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一项基于异质性个体决策行为的理论研究 封进宋铮 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经济学院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 jfeng@https://www.360docs.net/doc/484892185.html, songm@iies.su.se

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一项基于异质性个体决策行为的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2003年初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本文试图对以下三个人们关心的疑问作出理论上的回应:第一,这个自愿型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参与率有多大?第二,缴费偏低的体系自身是否可能实现收支平衡?第三,人头税形式的缴费方式是否会使穷人受损而富人获利?为此,我们构建了一个异质性个体的消费-医疗支出决策模型,在拟合中国农村消费-医疗支出行为的基础上我们估计了中国农民的效用函数和医疗相对价格并计算了现行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影响。结果表明,只要补助比例维持在50%左右,现行制度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参与率在90%以上,健康状态较差的穷人是这个保障体系最大的受益者。因此,上述三个质疑并不能得到本文模型的支持。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参与率收支平衡福利效应 Abstract The present paper is aimed to provide some theoretical responses to the following three hotly debated issues regarding China’s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CMS), which was launched at the beginning of 2003. Firstly, how many people would join the system voluntarily? Secondly, can the system be self-balanced? And thirdly, would the lump-sum tax benefit the rich more than the poor? We build a simple decision model with heterogeneous agents and estimate the preference coefficients and the relative prices of medical goods. Then we compute the implications of CMS and find that if the co-payment ratio is round 50%, the balanced-system can be sustained and the rate of participation would be higher than 90%. Moreover, it is the agents with poorer health condition and lower income that benefit more from CMS. Therefore, our model does not support any of the above three doubts on CMS. Keywords: Rural Medical System The Rate of Participation Balance Welfare

工作方案:关于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

关于落实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市健康扶贫工作,切实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负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X 政办发〔201X〕24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保障内容 (一)保障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精准扶贫政策的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口按其身份认定时间落实医疗保障待遇。 (二)保障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费用以及本实施意见规定比例内的目录外费用。 二、工作目标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保障资金。 1. 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资金。由市扶贫办、市民政局核定下年度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人数,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现行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全额资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 2. 筹措兜底保障资金。市政府每年统筹3000万元的兜底保障资金,同时一次性筹措1000万元的再救助基金,由市人社局统筹安排,用于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医疗待遇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二)全面提高保障待遇。 1. 提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水平。贫困人口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经批准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免住院起付线,并提高其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确保一级医疗机构不低于90%,二级医疗机构不低于8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 提高大病、特殊慢性病贫困人口门诊待遇。贫困人口符合35种特殊慢性病门诊重症标准的,其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贫困人口患儿童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房间隔缺损、儿童室间隔缺损),终末期肾病(透析)以及血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浅谈农村贫困问题

中国农村贫困问题 一、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现状 众所周知,随着“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即将完成,中国贫困地区的面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中国农村贫困地区的绝对贫困人口已经基本脱贫,达到温饱生活的水平线,这是一个举世瞩目的功绩。同时,我们还应对目前贫困人口问题的现状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才能实事求是地对待中国贫困人口问题,为消除贫困扫除人口障碍。从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和社会基础方面分析,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具有如下现状: (1)贫困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农业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一遇天灾人祸,已经解决温饱的贫困户又会返贫。虽然国家目前没有统一完整的返贫数字和返贫率的统计,但根据曾毅在《反贫困与可持续发展》一书中指出广西一些贫困县的返贫率的计算估计。目前全国按最保守的10%左右的平均返贫率来算,应有1000万左右的返贫人口。还有农村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即未列入国家级贫困县的乡村,仍然存在着一个贫困阶层,尽管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但若按照3.5%的保守比率计算,亦至少有2000多万。 (2)、人口增长过快,教育、卫生等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太低。人口增长速度快,表现为农村贫困户新增人口的程度快和城镇贫困人口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而增加。根据“四普”资料,农村贫困地区的人口出生率多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非贫困地区的贫困户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也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贫困人口的增加还表现为另外一个特征,就是老年贫困人的出现。 我国贫困人口的素质低下,不是某一方面的低下,而是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三个方面的全面低下。长期以来由于教育落后,农村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一直偏低,有些地方整体平均文化程度还不足小学水平,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营养不良和近亲结婚,农村贫困人口的身体素质表现为传染病和遗传病的发生率较高。所以,总的来说贫困人口素质差,特别是贫困地区文盲率高是我国目前的人口素质现状。 (3)贫困人口结构不合理,分布急集中又零星。农村贫困人口分布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集中性。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绝大部分集中在由国家和省、自治区政府分别确定的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中。二是零星,位于贫困县之外的农村贫困人口零星地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另外在我国大部分城镇都存在着由各种原因造成的贫困人口,这些人口的分布也表现出零星性的特点。我国贫困人口零星分布还表现为牧区人口、库区人口、高山高寒人口、边界人口、雷区人口、船民人口等等。(4)传统、落后的生育观念,导致生育行为与计划生育政策相悖。由于诸多主观、客观因素的综合影响,长期以来逐渐形成农村独特的、与自然经济相联系的生育观念。例如,在农村以“传宗接代”等为主要内容的传统、落后生育观念,驱使农村计划外生育普遍存在,超生数量增加,从而导致盲目的实际生育行为。这些都是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相矛盾,无法减轻人口与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巨大压力,无法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5)财政收入水平低,公共投入和基础投入严重不足。 --农业生产条件较差。1993年国定贫困县人均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仅为全国平均

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 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推动全面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了《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认真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7月10日 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为主攻方向,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任务,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

浅谈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几个相关问题

浅谈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几个相关问题 ——揭阳市龙潭镇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0年5月9日 [调查地点]广东省揭阳市龙潭镇 [调查对象]揭阳市龙潭镇陂尾村、龙东村村民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与入户访谈相结合 [调查目的]农村医疗保障是对农民生命健康权的尊重,是农民致富、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保障。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曾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在改革开放后,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趋于解体,并由此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2003年开始,政府在农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期完善农村的医疗保障体 系。笔者通过对此次调查中所反映出的情况的论述,试对当前中国农村医疗保障的 几个相关问题作出自己的思考。 1.引言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尤其是那些(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活发生困难的个人或家庭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经济生活的项目的总称。它由一系列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体系构成,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方面。①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世界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 农村社会保障是相对于城市社会保障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社会或国家为保证农村社会成员个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安全而提供必要的福利,通过立法实施的一种公共计划,其实质是实现部分社会财力的转移,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② 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包括农村社会保险、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救济、农村社会优抚(对军人和军烈属)等方面的内容。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多方面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享有基 ①参见聂华林,杨建国.中国西部农村社会保障概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6. ②参见张曼.农村社会保障——关注农村民生问题[M].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

2017市农村贫困人口况调研报告

2017市农村贫困人口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得城市人口的福利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贫困现象却依然存在,进一步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而且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深入了解我市农村贫困人口情况及存在问题,市政协法制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民政局、统计局、扶贫办,在王世英副主席的带领下,赴定边、靖边、吴堡、xx县等几个县区,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及政府扶贫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8个,省级贫困县1个,其中7个县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吕梁山片区,另外定边、靖边被列入省级白于山区片区县。陕西省的扶贫开发标准提高到2500元后,全市有贫困人口88.02万人,经过两年的扶持,截止XX年底,全市仍有贫困人口71.9万人。据调查数据统计,XX年我市农业总产值只有69.06亿元,仅占全市总产值的2.5%,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约为2381元,仅为全市平均水平的32%左右,贫困群体主要集中在生产条件较差的农村常住人口中,贫困人口收入构成中转移性收入约占63%,家庭经营性收入约占23%。收入低而不稳,极易返贫,此外,诸如孩子上学、婚嫁,大灾、大病等情况,返贫问题非常突出。 XX年-XX年,全市扶贫开发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5.45亿元,较上一个五年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3.54亿元增长7倍多。其中、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1.7亿元,较上一个五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36亿元,增长近9倍。XX年以来,启动实施大规模移民搬迁工程。白于山区和黄河沿岸移民搬迁共投入省市财政扶贫资金14.2亿元。实施搬迁项目84个,搬迁24881户、101977人。全市共投放扶贫贴息小额到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优补偿研究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优补偿研究 陈在余 2012-7-20 14:51:25 来源:《世界经济文汇》2012年1期【内容提要】本文从理论及实证的角度对我国最优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进行了研究,继2003年以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是低缴费、低补偿的政策,而问题是这种补偿政策是否最优?考虑到医疗保障风险分散及道德风险的权衡,我们认为医疗保险最优共付率主要取决于农民医疗绝对风险规避系数、医疗支出风险大小及医疗支出价格弹性。运用2004年及2006年中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数据(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CHNS)对相关参数进行估计,本文研究表明,我国现行农村合作医疗的最优共付率应为20%左右,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偿水平与最优共付率仍有较大的差距。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最优共付率风险规避道德风险 一、引言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政府多年来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继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开始恢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发展速度缓慢,直至2006年,中央政府决定加快推进和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加速,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2 716个,参加人口8.33

亿人,参合率达94%(卫生部,2010)。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不高,至2009年,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合计1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80元,农民个人缴费20元(卫生部,2010)。从合作医疗补偿来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普遍偏低,目前合作医疗基金以县为统筹,主要根据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补偿标准,根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的居民中,仅有33.5%的门诊患者和85.3%的住院患者医疗费用得到报销,其中,住院患者报销费用仅占其住院总费用的34.6%。 长期以来我国合作医疗实施的是一种低缴费、低补偿政策(Wagstaff et al.,2007;Wang,2005),但问题是,我国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是否最优?补偿标准过低,则难以抵御农民的疾病风险,也达不到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作用。农村合作医疗是社区医疗融资的一种形式,从农户角度来看,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目的在于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因此,补偿标准过低,不仅影响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也使合作医疗的存在失去意义,而补偿标准提高,必然要提高缴费标准,除非政府大量补贴。事实上,2006年以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迅猛,这主要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推广,但合作医疗是以自愿为原则,如果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缺乏内在的稳定机制,必然影响到合作医疗的可持续性,正如上世纪80年代所经历的那样,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迅速崛起,也会迅速走向解体。尽管目前由许多文献研究农村合作医疗,但对这些基本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 从医疗保障的角度研究合作医疗,必然涉及如何设计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规则,而由于第三方付费机制的引入,则带来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使农民不关心医疗成本(Chernew et al.,2000;Manning et al.,1987),从而导致合作医疗组织收支失衡。最优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主要是基于医疗保障带来的风险分散与道德风险的最优化,最早

工作心得:在精准扶贫中完善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

工作心得:在精准扶贫中完善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政策 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一种以家庭养老为主,辅以养老保险制度、土地保障养老以及政府救济等诸多方式构筑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当前,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效防止和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精准扶贫的关键。 构建多层次农村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保障合力,制定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推行“四提一降”,即: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和参合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医疗救助标准,降低医保扶贫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确保扶贫对象可享受多项医保优惠政策,包括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至8000元,政策范围内的分段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等。 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在现有保障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人群范围:第一类是低收入困难对象,包括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第二类是2016年至2020年市扶贫办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第三类是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主要指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后,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病患者。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费用补助范围,将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赔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纳入补助范围;对确需到非定点医院救治或异

地就诊的医疗救助对象,应当按规定为其履行转诊手续;在现行医疗救助涵盖的14个病种基础上,建立新的合规的诊疗和医疗费用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在一般疾病医疗救助方面,适度提高救助标准上限,对于重点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最高补助制定相应比例的封顶线(含门诊补助金额);低收入困难对象按60%的比例给予补助,年最高补助封顶线为1万元(含门诊补助金额)。 完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相关程序,立足于便民,对医疗救助相关程序进行简化,主要体现在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对象和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申请医中即时结算救助,不用自己先行垫付。这三类人群如果转诊到非定点医疗救助机构治疗,凭转诊治疗手续申请医后救助。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可申请医后救助。医疗机构要积极引导贫困人口选择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药品、材料和诊疗服务,要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外的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超额部分由所住医院给予减免。要严格落实分级诊疗,按照“小病不出村、轻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原则,各医疗机构要正确引导参合群众合理就医、科学就医。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尽量邀请所属医疗集团选派专家通过技术支援方式解决,确保精准扶贫对象在本市内就诊率达95%及以上。进一步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向老年人普及老年期养生保健常识、身心健康知识,使老年人掌握常见多发病的发生规律、预防方法、康复之道,提倡老年人自觉开展保健活动,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 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贫困村卫生所规范化建设,在基础条件较好的乡村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示

关于中国医疗保障制度[1]

(原创)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医疗保障制度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医疗保障制度 作者:醒思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医改),事关每一个国民的健康、生活,因此,它必然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非常遗憾的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虽然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医改却非常失败,而且至今仍看不到有什么实质性的起色。据最新资料显示,在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性方面,我国位居全球191个国家的倒数第四位。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占总人口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的强烈不满,成为社会不和谐的最强音!上层在作急,精英们在狡辩,老百姓在期盼,但迄今为止,堂堂十三亿之众,还没有人提出一套完整的、完全适合中国的医改方案。也许医改确实太难,正如咸郎平教授所言,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医改是完全成功的(包括美国)。也许中国的国情太特殊,不但人口最多,单是农村人口就有近八亿。所以,即使国外比较成功的经验拿到中国来也行不通,甚至适得其反。 咸郎平教授的话使我吃惊不小,原来,当今世界最发达的美国医改也是不成功的,那么医改成功的标准是什么呢?据我分析,医改不但涉及全民,涉及政府,而且还涉及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和市场,任何一方不满意都不能算是完全成功。美国实行政府和个人共同出资购买医疗保险,2003年,美国投入的国民医疗费用一共16790亿美圆,占当年GDP的15。3%,其中政府投入占46%(我国为16%),保险公司投入占36%,个人投入仅占16%(我国为55%)。即使政府投入如此巨大,也只能覆盖25%的人口,占总人口15%(约3800万人)的穷人无任何保障。北欧国家实行高福利,全民免费医疗,老百姓很满意,但政府不堪重负,难以维计。俄罗斯人均GDP3000美圆左右,政治上已实行民主,但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医保)仍实行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福利制度,政府负担沉重,医疗机构无活力,政府想改革,但老百姓不同意,只好维持。日本根据个人收入状况决定政府和个人承担医药费的比例,假如在中国,一定会变得无法操作。如果说以上都是发达国家或较发达国家,中国不能比,那么,和我们国情最接近的印度相比呢?印度的人均GDP只有我国的50%左右,政府每年只投入几十亿美圆就做到了全民免费医疗,至于医疗设施、技术、服务质量如何则另当别论,但仅此一面就令我们既羡慕而又汗颜。 纵观各国的医保制度,尽管千差万别,各具特色,但有一条是共同的,那就是没有哪一个国家把医疗完全推向市场,政府基本不管。客观地说,医疗市场化并非有百害而无一利,最大的好处当然是政府的负担大大减轻;其二是医疗机构和设施大大增加甚至过剩,医疗技术及服务质量也得到提高。但另一方面,大部份老百姓看不起病、住不起院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于是,社会出现了不和谐,医疗资源向城市倾斜,占去了资源总量的80%,占人口70%的农村医疗被边缘化;医患矛盾加剧,医商勾结、医疗腐败事件层出不穷;药品价格高居不下,暴涨的医疗费用击倒了多少低收入无保障的弱势人群,演绎了多少悲惨的故事;老百姓怕生病,有钱也不敢用,只能存在银行以备万一。接下来就是消费持续低迷,无论国家怎样刺激消费,银行存款就是下不来,市场消费就是起不来。这些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已经不是老百姓满不满意的问题,而是直接影响到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发展。在一个<宪法> 中写着社会主义的国度里,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 改革开放前,我国城市企、事业实行的是苏联式医保制度,国家负担重,医疗机构少,服务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区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卫生材料审批管理制度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论农村低保户的医疗保障.

论农村低保户的医疗保障 熊勇先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保护公民健康权是我国政府应尽的国际法义务和宪法义务,医疗保障制度是保障健康权的重要制度。根据补充性原则,政府在行政给付中的义务处于第二位,但是由于农村低保户在经济能力上的特殊性,其医疗保障中政府应承担主导作用,并以此为指导思想完善我国农村低保户医疗保障制度。 关键词:农村低保户;医疗保障;健康权;政府义务OnMedicalSecurityofRuralLow-household YongxianXiongXiongYongxian (LawschoolofWuhanuniversity,HubeiWuhan430072) Abstract:Itisgovernment’sinternationalandconstitutionalobligationtoprotectpeople’shealt hright,andmedicalsecuritysystemistheimportantsysteminit.Althoughgovernmentplaysec ondroletoimplementobligationinadministrativerelief,governmentoughttoplayleadingrolei nruralLow- household’smedicalsecurity,becauseofspecificityintheirEconomiccapacity,andbaseonitt operfectmedicalsecurityofrurallow-householdinChina. Keywords:rurallow-household;medicalsecurity;Healthright;governmentobligation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缓解了农村低保户的生活问题,但是它只是在最低限度内保障了其生存权,并不能满足他们生活的进一步需求。①因此,在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必须完善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等相应制度。本文在综合运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调研情况,从人权法学、政府义务角度分析农村低保户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对策。 一、医疗保障制度的理论解读 医疗保障制度是保护农村低保户健康权的基本制度,而健康权又是行使其他人权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人权。《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健康权的界定是:“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第12条第1款),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对健康权的解释是一项全部包括在内的权利,不仅包括及时和适当的卫生保健,而且也包括决定健康的基本因素,如食物和营养、住房、使用安全饮水和得到适当的卫生条件、安全而有益健康的工作条件,和有益健康作者简介:熊勇先(1980—),男,安徽金寨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载于《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①在湖北省保康县某村访谈中发现,51户低保户中,28户因肢体残疾,3户因精神残疾,16户因年老孤寡无劳动力,4户因病致贫。2003年,中国贫困人口中,33.4%是由于疾病和伤害造成的。河南、陕西、四川等省这一比例甚至高达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三大医疗保险制度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 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6%,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 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五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

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院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 ),并配备2—3 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 ,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 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 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农村贫困人口减贫工作报告

农村贫困人口减贫工作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减贫工作。我县坚持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通过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扶持农村特色产业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劳动 力技能培训,努力实现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现将减贫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全国要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省要完成9万名贫困人口的减贫 任务,其中,省下达给我县的减贫指标任务是5040人。 截止目前,我县完成了新一轮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贫困人口8665 户36022人。经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共锁 定20**年减贫对象5442人。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减贫工作,提上党政议程,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减贫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减贫工 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减 贫工作。通过制定出台《自治县20**年减少贫困人口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将减 贫指标层层分解,切实做到减贫任务落实到村,到户。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了使减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让贫困群众真正了解国家政策。我县利用县、乡镇及村三级宣传平台,通过今日、新闻等媒体向广大农村 贫困人口宣传国家相关减贫优惠政策,并印发宣传资料,帮助贫困群众了解有关 减贫工作内容。同时积极动员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及青年志愿者下村到户, 面对面咨询贫困户需要发展的产业和增收的项目,向有意向脱贫的贫困户加以引 导扶持,告知他们脱贫后还能继续享受三年的扶贫政策,保障了减贫对象的知情权。 (三)落实帮扶责任。我县通过开展“四联三问、联村帮扶”工作,派出驻村帮扶 工作队100个,驻村工作队员588人,到全县100个行政村。驻村工作队严格按 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的名单,比对户口本信息,围绕今年5040名减贫任务, 锁定减贫对象5442人。我县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与锁定的5442名减贫对象 结成“一对一”帮扶,把帮扶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确保每个减贫对象都有一名 帮扶责任人。由帮扶责任人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减贫计划和措施,按照计划给减贫农户落实减贫措施。 截止目前,已落实完成5442名贫困人口的帮扶计划,比年度计划数5040名贫困 人口多402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8%。 农村运行机制学习材料

农村医疗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医疗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自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的实地调查 前言 “生产进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治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农村医疗保障则是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的关键所在.为了进一步宣传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政策,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大力加强农村医疗保障,感受和谐社会,了解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我和其他一些好朋友组成的寒假实践队对此展开了以“农村医疗保障情况”为主题的问卷调查。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 2009年1月30日-2月8日,寒假实践队的8名成员组成调查小组.深入晋江市深沪镇狮峰村,科任村,南春村, 对不同年龄及性不的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活动。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以书面问卷为主,要紧进入一些人群较为集中的活动场所进行调查,以入户调查和街头随机调查为辅。其中,活动场所调查35份,深入农户35份, 随机调查10份,以比较客观的方式收集到一定真实可靠的数据。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80份,回收问卷80份,其中有效问卷80份,回收率100%,问卷容量为80. 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男和女的比例分不为46.25%和53.75%,大致持平.年龄层次在30岁以下的为12份,占总数的15%,在30—45岁之间的为23份,占总数的28.75%,在40-60岁之间的为28份,占总数的35%,在60岁以上的为17份,占总数的21.25% 从这80份的调查问卷中,我们发觉:每年村民生病花费的钞票依旧比较多的,尤其是花费在300元以上的占了21.25%.关于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了解的人占了43%,仅有8%的人不了解,相信这专门大一部分也要归与政府的积极实施.专门多的人在生病以后首先想到的是个体医,这些人占了53.75%,选择去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的人相对来讲来讲比较少.医院的服务态度和质量在网络上曾经引起专门大的争议,在本次的调查中,中意与不中意的占了43.75%和33.75%,但也仍然也有22.5%的人持无所谓的态度.这也有部份的缘故是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在一些地点专门不方便和及时.51.25%的人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群众没有好处,认为有好处的人相对来讲比较少.然而更多的人都反映明年依旧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 (二)调查问题分析 1、农村居民经济收入水平不高,个人在医疗保障上的支出能力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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