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日期: 2010-11-09
京社保发〔2010〕47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
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第三条:申请补缴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现存档机构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附件1)及《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附件2)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附件1)及《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附件2)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
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申请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三)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申报方式办理补缴手续。
第四条:缴费基数可按以下档次确定
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一)第一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
均工资。
(二)第二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60%。
(三)第三档为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第五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账户按以下规定记载
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档次按照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账户。
历年规定的计入个人账户比例见《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及计入个人账户比例表》(附件3)。
第六条: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报办理补缴: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二)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三)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四)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第七条:申报办理补缴手续的存档机构是指我市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号码:
已了解《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补缴政策,现申请办理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事宜,并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本人申请补缴期间为本市城镇户籍。
二、本人申请补缴期间没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本人申请补缴期间没有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
附件2:
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总计:_____个月
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个人确认: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存档机构意见及盖
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
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附件3:
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及计入个人账户比例表
补缴年度上一年
本市职
工月平
均工资
上一年
本市职
工月平
均工资
的60%
下限
个人账户
比例(%)
1992年10月
-12月240 144 144
2
1993年1月-12
月284 170 170
2
1994年1月-12
月377 226 226
5
1995年1月-12545 327 327 5
1996年1月-3
月679 407 407
5
1996年4月-12
月545 327 327
5
1997年1月-12
月679 407 407
5
1998年1月-6
月798 479 479
5
1998年7月-12
月
798 479 290 11 1999年1月-12
月
918 551 310 11 2000年1月-121024 614 400 11
2001年1-12月1148 689 412 11
2002年1月-12
1311 787 435 11 月
2003年1月-3
1311 787 435 11 月
2003年4月
1727 1036 465 11 -2004年3月
2004年4月
2004 1202 465 11 -2005年3月
2005年4月-12
2362 1417 545 11 月
2006年1月-3
2362 1417 545 8 月
2006年4月
2734 1640 580 8 -2007年3月
2007年4月
3008 1805 1203 8 -2008年3月
2008年4月
3322 1993 1329 8 -2009年3月
2009年4月
3726 2236 1490 8 -2010年3月
2010年4月-12
4037 2422 1615 8 月